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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爱国明航科技有限公司 废矿物油循环利用国际先进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一八年八月 1 总 论 1.1 项目由来及建设意义 四川爱国明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国明航或“公司” 成立于 2016 年, 由原绵阳市安州区明航矿物油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北爱国石 化有限公司合资成立, 是四川地区一家专业生产销售润滑油、特种油 的企业。该公司位于绵阳市安州区黄土镇草溪村十一组,占地约 6000m2 ,目前该公司已具备 3000 吨/年废矿物油处理能力。 根据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危险废物综合 利用设施必须布局于县级以上且产业结构相容的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根据 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新建、改扩建企业单个建设项目 年处置能力不得低于3 万吨。”;根据绵安环建函﹝ 2017 ﹞ 164 号要求, “明航公司应加快推进拟于安县凯江工业集中发展区实施的废矿物油循环利 用国际 先进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在新项目建成后, 原有项目应立即实施搬 迁和关停。”目前明航公司并未建于县级以上且产业结构相容的工业 园区或工业集中区, 且产能仅有 3000 吨/年, 不符合相关要求,故明 航公司须按 绵安环建函﹝ 2017 ﹞ 164 号 进行搬迁或关停。 为此,明航公司拟在凯江工业集中区征地 50 亩, 建设“废矿物 油循环利用国际 先进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年处理废矿物油规模 50000 吨,并对原项目关停并拆除。 本项目采用了湖北爱国石化有限公司及吉林中盟石化科技开发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技术, 该公司采用国家鼓励的“连续式分子蒸馏 溶剂精制”的技术,热能由电能或天然气燃烧化学能提供根据市 场情况确定 ,技术成熟,产品可靠;相对于国内其余废矿物油回收 企业, 项目采用先进的溶剂精制,未采用白土精制, 没有固废白土产 生, 产品质量可达到国家一类基础油标准; 该技术的能耗与排放均达 到国际先进水平。 本项目不仅可以实现废矿物油的高效循环利用, 减少石油资源消 1- 1 耗, 而且可以有效解决废油造成的环境污染, 满足清洁生产和循环经 济的要求。本项目具有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绵阳市安州 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018-510724-42-03-246004] FGQB-0036 号对项目进行备案。 按照环保法、环评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等要求,本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单位于2017年5月委托 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此项环评工作。环评单位在各级政 府、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在协作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 在现场踏勘、 工程分析、环境监测、公众调查等基础上, 编制完成了本环境影响报 告书。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作为项目环境管理和环保设计的 依据。 1.2 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划及准入的符合性 1.2.1 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和 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919 号 中“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明确指出 “废水液 进一步提高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和城镇污水再生利用水平; 继续推进矿 井水资源化利用;鼓励重点行业开展废旧机油、 采油废水、废植物油、 废酸、废碱、废液等回收和资源化利用。” 本项目为废矿物油再生资源的产业化, 系资源回收及循环利用范 畴, 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修正 鼓励类中第三十八条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 15 项“三 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第 28 项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和第 29 项废旧电子产品、废印刷电路版、废旧电池、废旧船舶、废旧 农机、 废塑料、橡胶、废弃油脂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与设备开发。 绵 阳 市 安 州 区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川 投 资 备 [2018-510724-42-03-246004] FGQB-0036 号对项目进行备案。 1-2 综上, 该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应的产业政策。 1.2.2 与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 符合性分析 项目建设单位属于废机油的回收和处理企业, 废机油属于国家 危险废物名录中 HW08 废矿物油类危险废物, 本项目与四川省危 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性分析分析见下表 表 1.2.2 工程与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符合性对照表 规划内容本项目涉及的条件和要求 本项目 符合 性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选址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 规划、标准、产业政策的要求, 满足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 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5 年第 79 号 、再生铅行业准 入条件等国家、省相关要求和规范,并满足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审查和许可指南环保部公告 2009 年第 65 号 等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表 1.2.3-7 符合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选址要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 准及布局规划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的要求,符合当地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保护要 求。综合考虑处置设施服务区域、当地产业发展趋势、公众参与意 见等因素,满足防护距离要求。环境承载力较差和环境容量有限的 区域、居民集中区等环境要求高的区域不得建设危险废物综合利用 设施。 本项目选址于安县凯江工业集中 发展区工业用地,符合园区产业政 策和总体规划。 符合 环境承载力较差和环境容量有限的区域、居民集中区等环境要求高 的区域不得建设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 符合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必须布局于县级以上且产业结构相容的工 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大气、废水污染物排放应执行现行的污染物 控制标准;处置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应执行现行的 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 应与主体工程“三同时”, 落实项目运行各环节的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集中处置设施周边环境监测,制订环境应急预案,提高环境管 理和应急能力,杜绝事故等环境风险。 本项目均按现行污染物控制标准 设置集中处置措施,处置设施工程 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应执行 现行的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 则的相关规定;环境保护设施将 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并落实项 目运行各环节的环境保护措施。本 项目加强集中处置设施周边环境 监测, 制订环境应急预案,提高环 境管理和应急能力,杜绝事故等环 境风险详见报告第七章 。 符合 针对开挖土石方和弃土设计挡护措施,将占用的耕地表土剥离,挡 护堆放,施工后期回填绿化及植被恢复。施工噪声主要通过合理安 排施工计划并从声源上、噪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包括规范施工, 合理安排工序,合理布置产噪设备位置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达到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要求。施工扬尘主要采取洒水降尘、车辆实 行密闭运输、施工现场设置闭目安全网、严禁场地内随意抛洒施工 物料等措施控制。施工生产废水采用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生活污 水收集后进入污水厂或农灌。施工期开挖和回填过程中会产生部分 临时堆渣,应重点做好弃渣堆放期间的水土保持措施,应定点统一 堆放,临时堆场要作好相应的防尘、防渗措施, 特别是雨季时要注 意防止水土流失, 堆场四周应进行栏挡, 施工结束后, 尽快回填, 减少大风或干燥天气时的扬尘飞扬。不得沿河堆放和随意洒落,妥 善处置施工固废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四川省危险废 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规定, 采取施工期的环保措施。 符合 应收集和处理厂区产生的各类污水, 采用“二级生化 深度处理” 工艺,确保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厂区内各类地点的噪声控制宜采 取以隔声为主,辅以消声、隔振、吸音综合治理。设计中尽量选用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四川省危险废 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规定, 采取营运期的环保措施。 符合 1-3 规划内容本项目涉及的条件和要求 本项目 符合 性 技术先进、低噪声的设备, 对运输车产生的交通噪声影响, 拟采取 控制车速、改善路面及尽量避免夜间运输的措施以降低交通噪声对 周围居民的影响;加强厂界及厂区的绿化,在总图布置上充分利用 建构筑物和绿化带,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项目产 生的所有固废均应得到有效处置和综合利用,实现固废“零”排放。 本项目采用“预处理厌氧处理 好氧处理Fenton 氧化膜分离” 工艺处理废水,处理达标后废水已 回用。 综上所述,通过对比分析结果表明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四川省 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建设规划 试行 相关要求。 1.2.3 相关技术规范的符合性分析 1与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符合性分析 为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 规范废矿物油资源综合利用行 业发展秩序, 促进企业优化升级,加强环境保护,提高资源综合利用 技术和管理水平, 引导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 息部制定了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和废矿物油综合利 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为此, 本项目与该文件要求对 比分析如下 表 1.2.3-1 本工程与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符合性对照表 项目 规范内容本项目涉及的条件和要求 核对本工程具体情况 符合性 一、总则 二本规范条件所称废矿物油综合利用,指对各 种工矿机械、车辆、船舶和航空运输等设备在使用 过程中产生的功效降低或失去功效的废矿物油,通 过采用各种分离工序, 获得达到或接近工业用油品 质的润滑油基础油、柴油等油品。 本项目系废矿物油经“预处理→ 分子蒸馏→溶剂精制”得到润滑 油基础油。 符合 二、企业的 设立和布 局 三新建、改扩建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应当 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采用符合节能和环保要 求的技术与生产装备。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 法律法规, 并采取相应的节能环 保措施, 满足相关要求。 符合 四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应根据废矿物油产生 的数量、种类、分布、转移等因素合理布局。鼓励 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无害化处置、规模化生产、 资源化利用。 本项目属于废矿物油综合利用 项目,项目符合当地相关规划。 符合 五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厂区应为集中、独立 的整块场地, 实施了必要的防渗处理,生产区与办 公区、生活区分开。 本项目选址于绵阳市安县凯江 工业集中区, 属于集中、独立的 整块场地。同时, 按要求进行分 区防渗。 符合 六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城市市区及周边、 居民区、疗养地、旅游景点等地点不得建立废矿物 油综合利用企业;在上述地点已建的企业应根据该 区域规划要求,依法通过搬迁、转产等方式逐步退 出。 本项目外环境相对简单, 周围区 域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保护区 等环境敏感点。 主要居住区均位 于拟建项目侧上风向,且相对距 离较远。 符合 三、生产经 营规模 七新建、改扩建企业单个建设项目年处置能力 不得低于 3 万吨。 本项目处置能力为 5 万 t/年。 符合 九鼓励对废矿物油进行集中处置和利用,形成 规模效应,提高污染控制水平。 本项目处理规模相对较大,并按 要求针对“三废”采取相应的环 符合 1-4 项目 规范内容本项目涉及的条件和要求 核对本工程具体情况 符合性 保设施, 确保达标。 四、资源回 收利用 十在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过程中,应对其有益组 分进行充分利用, 对废矿物油再生提炼产生的废气、 废渣、废水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具备处理条件 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应委托其他具有相关资 质的企业进行处理,不得擅自丢弃、倾倒、焚烧和 填埋。 本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主要产 物为基础油, 外售下游厂家。同 时,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 送 RTO 蓄热焚烧炉电能加热时 或天然气加热炉天然气加热 时 燃烧处置;生产废水经收集 排厂区污水站, 经厂废水站处理 后, 部分回用循环水站补水,部 分排入凯江污水厂作进一步处 理;固体废弃经收集、暂存,分 类处置。 符合 十一废矿物油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 置过程要符合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 范HJ607-2011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上表 符合 五、工艺、 装备及能 耗 十二新建、改扩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应当 采用符合国家要求的节能、环保技术、安全成熟的 先进工艺及设备。 本项目拟选工艺为分子蒸馏工 艺,具有节能、环保、安全等特 点。 符合 十三提炼再生润滑油基础油的蒸馏工序推荐采 用高真空蒸馏,包括分子蒸馏、薄膜蒸发、减压蒸 馏等方法。 本项目蒸馏方法为连续、 分子蒸 馏, 未采用常压蒸馏 符合 十四再生润滑油基础油的后精制工序鼓励采用 溶剂精制或加氢精制,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硫 酸精制等强酸精制工艺。 本项目优化工艺, 采用 NMP 溶 剂精制可达到一类基础油标准 要求, 不属于国家禁止的硫酸等 强酸精制工艺。 符合 十五废矿物油提炼再生润滑油基础油综合能源 消耗应低于 900 千瓦时/吨。 拟建项目综合能耗约为500 千瓦 时/吨, 低于综合能耗 900 千瓦 时/吨要求。 符合 六、环境保 护 十八新建、改扩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要严 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依法 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评价文件。按照 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要求,建设与项目相配套的 环境保护设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并依法申 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本项目目前正在环评阶段,项目 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环保设施 “三同时”制度、编制风险应急 预案、依法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等。 符合 十九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应当同步配套尾气 净化处理装置。尾气排放必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拟选尾气净化工艺为将 运行过程中产生 的废气通入 RTO 蓄热燃烧炉或天然气加热 炉中燃烧处置, 尾气达锅炉大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13271-2014以及恶臭污染物 排放标准等相关标准限值。 符合 二十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必须建有废水处理 装置或委托有废水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鼓励 实现废水循环利用;厂区内管网建设要做到“清污 分流、雨污分流;有废水处理设施的企业应建立事 故应急池;废水排放应当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本项目排水体制为“清污分流、 雨污分流”,工艺废水经厂废水 站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 GB8978- 1996 三级标准, 部分回用循环水站补水, 部分送 凯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符合 二十一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必须建有废渣贮 存设施,废渣自行处理的,处理设施必须与主体项 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废渣委托 处理的,受托企业必须具有该类废物处理的经营资 质和能力,鼓励废渣循环利用。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滤渣、 底油 泥以及罐底油渣等经分 类收集、暂存,交由有相应处理 资质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 符合 二十二对于废矿物油处置设备中噪音污染大的 须采取降噪和隔音措施,噪音污染防治应当达到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对废矿物油处置设备中噪音污 染大的如空压机、风机、冷却 塔等 采取降噪和隔音措施,确 保厂界达标。 符合 1-5 项目 规范内容本项目涉及的条件和要求 核对本工程具体情况 符合性 七、产品质 量和职业 教育 二十三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 质量检验部门和专职检验人员, 健全质量检验管理 制度、保证检验数据完整,并且具有鉴定合格、符 合使用期限的检验、检测设备。 本项目设有独立的质量检验部 门和专职检验人员, 满足生产需 要。 符合 二十六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应建立职业教育 培训管理制度及职工教育档案。工程技术人员、生 产工人应定期接受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本项目建成后将建立相应的岗 前、生产以及安全培训、健康管 理制度, 并认真落实。 符合 八、安全生 产 二十九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应有安全防护与 防治措施,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器材与设 备, 避免在生产过程中造成人员伤害。对可能产生 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区, 应配备职业病防护 设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严格按照本项目安评报告要求 落实员工安全防护、 生产安全防 范措施, 降低安全风险。 符合 三十一生产区、装卸区、原料、产品及其他危 险化学品存放区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 规, 并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设置警示标志。 本项目建成后将按要求对生产 区、装卸区、原料、产品及其他 危险化学品存放区等区域设置 警示标志, 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符合 由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中相 关规定。 2本项目与废润滑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导则的符合性分 析 本项目原料为废矿物油, 产品为再生润滑油基础油, 因此,根据 国家发布的废润滑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导则GB/T17145- 1997, 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如下 表 1.2.3-2 本工程与废润滑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导则符合性对照表 项目 导则要求 核对本工程具体情况 符合性分析 回收 与管 理 各产生废油单位应指定专人专职或兼职管 理废油的回收工作。 本项目负责对废油进行回收再生处 理。各产生废油单位有专人管理废油 的回收工作。 符合 回收的废油要集中分类存放管理,定期交 售给有关部门认可的废油再生厂或回收废 油的部门,不得交售无证单位和个人。 回收的废油集中分类存放 符合 回收的废油要求分类分级并妥善存放,防 止混入泥沙、雨水或其他杂物。严禁人为 混杂或掺水。 回收的废油分类分级并妥善存放,防 止混入泥沙、雨水或其他杂物。禁止 人为混杂或掺水。 符合 废油回收部门和废油管理部门都应作好回 收场地的环境保护工作,严禁各单位及个 人私自处理和烧、倒或掩埋废油。 本项目正在环评阶段, 工厂建成运行 后, 将按环保要求落实生产厂区的环 境保护工作。 符合 再生 与利 用 1.合理的再生设备和生产工艺流程。 本项目再生设备和生产工艺均符合当 前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的要求 符合 2.专职技术人员和规定的化验评定手段 有专职技术人员和化验评定技术 符合 3.再生油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油品标准规 定的各项理化性能和使用性能要求, 再生 后作为内燃机油使用的还应通过发动机 台架 试验评定。 本项目再生油质量符合国家油品标准 规定的各项理化性能和使用性能要 求, 本项目产生的再生润滑油基础油 不作为为内燃机油使用。 符合 4.具有符合要求的三废治理设施和安全消 本项目设置了符合要求的三废治理设 符合 1-6 项目 导则要求 核对本工程具体情况 符合性分析 防设施。对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废 渣的处理要符合 GB 16297、GB 8978 及其 他相应环保要求。严禁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施和安全消防设施。对生产过程中排 放的废气废水废渣的处理均符合 GB 16297、GB 8978 及其他相应环保要 求。 5. 废油再生厂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 渣、废液等, 应进行综合利用, 不能综合 利用的应按环保部门规定妥善处理, 达标 排放。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全部委 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符合 3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废机油的回收和处理企业, 因此, 该项目设有专门的 危废贮存场所, 危废的贮存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修订 执行, 本项目与该标准相关的污染控制因素 核对表见下表 表 1.2.3-3 工程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符合性对照表 项目 建设内容本项目涉及的条件和要求 核对本工程具体情况 符合性 一般 要求 所有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经营者 应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也可利 用原有构筑物改建成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本项目设有专门的原料、成品其他物料储存 区,储罐区为混凝土浇筑地面, 设防渗层、有 专门的物料收集防泄露设施 符合 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会发的固体废弃 物可在贮存设施内分别堆放 本项目不涉及常温常压下水解、挥发的固体危 险废物 符合 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 的危险废物在 同一容器内混装 本项目不涉及相互反应和半固体危险废物的 回收和处理 符合 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 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 100 毫米以上的空间 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留有足够 的膨胀余量, 预留容积不少于总容积的 5 。 且本项目储罐的有效液位为 0.85,均能满足装 载的液体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 100 毫米的空间的要求 符合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相 应标准的标签 项目进场原料、 出厂产品及固废均按照要求分 别粘贴标签 符合 贮存 容器 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 项目容器储罐 均符合盛装要求 符合 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 的强度要求 金属储罐不易破损。强度满足装载物重量要求 符合 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 装载容器均完好无损, 确保不泄露 符合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 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 原辅材料金属桶 ,产品的包装材料金属 桶 以及危废包装塑料桶 均符合相应物质 的要求, 不发生反应 符合 选址 1、地质结构稳定, 地震烈度不超过 7 度 的区域内 本工程所选厂址处位于凯江化工循环产业园, 规划区处于 VII 度区域范围之内。 符合 2、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 厂区所在场地下水位为 310322m,拟建生产 区、罐区等其他构筑物的高程均在 500m 以上。 故本项目设施底部均高于所在地的地下水最 高水位。 符合 3、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 物集中贮存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 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 本项目拟选厂址位于凯江工业集中发展区。本 项目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最可能发生运输、 储存、生产的过程中倘若处理不当导致泄漏事 故的发生。本评价在第七章节对可能产生的有 符合 1-7 项目 建设内容本项目涉及的条件和要求 核对本工程具体情况 符合性 据。在对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场址进行 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重点考虑危险废物集 中贮存设施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泄漏、大 气污染物含恶臭物质 的产生与扩散以 及可能的事故风险等因素,根据其所在地 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综合评价其对周围 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 生产活动的影响,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 设施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农用地、地表 水体以及其他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 关系。 害物质泄漏的风险识别以及最大可信事故的 确定、采取的事故防范措施进行了较为详细的 描述, 并且在第七章对非正常工况下有害物质 泄漏对区域地下水的影响进行了预测。为避免 大气污染物含恶臭物质 的产生与扩散对周 边环境产生影响本评价划定了 50 米的卫生防 护距离,具体的划定情况见第七章。通过描述 中可以看出,本评价重点考虑了废物集中贮存 设施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泄漏、大气污染物 含恶臭物质的产生与扩散以及可能的事故 风险等因素,本项目的罐区和装置区与常住居 民居住场所、农用地、地表水体以及其他敏感 对象之间的距离较远,均大大超过了划定的卫 生防护距离,本项目的选址与相关敏感点的位 置合理。 4、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 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 的地区 本工程选址于无断层、滑坡、泥石流及地下溶 洞等潜在危害因素,项目距离干河子直线距离 200 米, 属于不易遭受洪水影响的区域。 符合 5、应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 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 项目选址周边为园区企业及待建空地,根据调 查本项目所在地均在这些化工企业易燃、易爆 等危险品仓库的防护区域以外和项目所在地 没无输电线路通过。 符合 6、应位于居民中心区常年最大风频的下 风向 本项目位于秀水镇的下风向,迎新乡在项目的 侧风向位置。 符合 7、集中贮存的废物堆选址除满足以上要 求外,还应满足基础必须防渗的要求。 本项目原料产品储罐区废机油原料储罐、燃料 油 储 罐 和 沉 降 罐 防 渗 处 理 渗 透 系 数 1.010- 10cm/s符合本标准要求 符合 贮存 设施 设计 原则 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 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 厂区防渗材料为混凝土和高密度聚乙烯等材 料, 与本项目所涉及物料不发生反应 符合 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 项目应在罐区设置分类存储设施, 并设置事故 池、围堰/防火堤和导流沟。 符合 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公司生产区和贮存区均将设置安全照明装置 和观察窗口 符合 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 的地方, 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 面无裂隙 项目生产区和贮存场所地面均将做防渗、耐腐 蚀处理, 确保无裂隙。 符合 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 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 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 本项目储罐区设置相应的围堰,容积为储罐最 大储存量; 项目各类危废按规范包装后分类 存储,并设置围堰防止泄漏。 符合 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 隔离间隔断 符合 堆放 基础必须防渗 项目生产区和贮存区均作了防渗处理, 具体的 防渗措施见第三章 符合 堆放危险废物的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 力确定 项目危废堆放高度,满足地面承载能力要求 符合 危险废物堆内设计雨水收集池,并能收集 25 年一遇的暴雨 24 小时降水量 本项目新建总容积为 2000m3 的事故池和雨水 收集池,能够满足收集 25 年一遇的暴雨 24 小 时降水量。 符合 危险废物堆放要防风、防雨、防晒 项目涉及的废物均在专门的储罐区及车间分 类存放,车间的存放属于室内存放, 车间具备 防风、防雨、防晒功能 符合 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 符合 运行 于 管理 从事危险废物贮存的单位,必须得到有资 质单位出具的该危险废物样品物理和化 学性质的分析报告,认定可以贮存后方可 接受 目前本项目处于开展环评工作阶段,待通过验 收正式运营后,接收废油应有资质单位出具的 危险废物样品物理和化学性质的分析报告,符 合本项目处理范围方能接收 符合 1-8 项目 建设内容本项目涉及的条件和要求 核对本工程具体情况 符合性 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检验,确保通预定 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 并登记注册 原料进场后进行检验, 并登记注册 符合 不得接收未粘贴标签或标签未按规定填 写的危险废物 原料按相关规定进行检查, 并登记注册 符合 盛装在容器内的同类危险废物可以堆叠 存放 原料及产品堆放均属同类容器和同类物质 符合 每个堆间应留有搬运通道 项目设置安全搬运通道 符合 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项目的原料、产品均属相容物质,可合并存放 符合 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经 营者均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 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 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 公司帐台应明确记录原料名称、来源、数量、 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 符合 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 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 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公司环保、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将定期对贮存设 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 更换 符合 安全 防护 与监 测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必须按规定设置警示 标志 公司将按照要求设置警示标志 符合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 他防护栅栏 项目周围设置围墙,生产区位于租用已经建成 的厂房内,储罐区的周围均有设置围堰。 符合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施、照明 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 防护措施 公司将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 装及工具,并有应急防护设施 符合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 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 项目泄漏物机泵污油 采取重新加工处理的 方式,罐底油渣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符合 按国家污染物管理要求对危险废物贮存 设施进行监测 当地环境监测站将定期对厂区进行监测 符合 本项目在设计之初充分考虑了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存 贮的要求, 因此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设计和管理及选 址要求相符。 4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环保部环发[2001]199 号发布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 术政策,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 1.2.3-4 工程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符合性对照表 项目 规范内容本项目涉及的条件和要求 核对本工程具体情况 符合 性 危险废物 的减量化 企业应积极采用低废、少废、无废工艺,禁止 采用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 中明令淘汰的技术工艺和设备。 项目工艺为低废工艺, 工艺和设备均 不属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 产品的目录中明令淘汰的技术工艺 和设备 符合 危险废物 的收集和 运输 危险废物要根据其成分,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 门容器分类收集。 本项目只收集特定成分的废机油,并 储存于厂区专门的废机油原料储罐内 符合 装运危险废物的容器应根据危险废物的不同 特性而设计,不易破损、变形、老化, 能有效 地防止渗漏、扩散。装有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 贴有标签,在标签上详细标明危险废物的名 称、重量、成分、特性以及发生泄漏、扩散污 染事故时的应急措施和补救方法。 本项目对于废机油采取专业的储罐进 行储存,不易破损、变形和老化。在 容器上贴有标签,对储罐按照规范要 求设置围堰等应急措施。 符合 1-9 项目 规范内容本项目涉及的条件和要求 核对本工程具体情况 符合 性 危险废物 的贮存设 施要求 应建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 防渗的材料建造。应有隔离设施、报警装置和 防风、防晒、防雨 本工程在储罐区和装置区处均设置有 堵截泄漏的截留导流设施,采用防渗 材料建造,并采取隔离设施、报警装 置和相应的防风、防晒、防雨措施。 符合 基础防渗层为粘土层的,其厚度应在 1m 以上, 渗透系数应小于 1.010-7cm/s;基础防渗层也 可用厚度在 2 毫米以上的高密度聚乙烯或其 他人工防渗材料组成, 渗透系数应小于 1.0 10-10cm/s 储 罐 区 基 础 渗 透 系 数 小 于 1.010- 10cm/s ,并采用不小于 1.5mm 土工膜渗透系数 1.010- 10cm/s,并设 置同容积围堰/防火堤, 建设符合技术 规范要求的基础防渗层。 符合 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及气体导出口和气体 净化装置; 在储罐区设置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 截流导流设施 如围堰等 符合 用于存放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地方, 还须 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 地面无裂隙; 本工程生产区、储罐区均对地面进行 了耐腐蚀硬化,同时地面均无裂隙 符合 衬层上需建有渗滤液收集清除系统、径流疏导 系统、雨水收集池 本工程衬层上设置有径流疏导系统及 雨水收集池 符合 贮存易燃易爆的危险废物的场所应配备消防 设备。 本项目在厂区按照安评要求设置了符 合规范要求的消防设备 符合 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的选址与设计、运行与管 理、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及应急措施、以及关 闭等须遵循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 规定。 本项目的选址、设计、运行、管理均 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的相关规定, 对比情况见上表 符合 废矿物油 的污染防 治 鼓励建立废矿物油收集体系,禁止将废矿物油 任意抛洒、掩埋或倒入下水道以及用作建筑脱 模油,禁止继续使用硫酸/白土法再生废矿物 油。 本工程属于国家鼓励的废矿物油收集 体系之一,采取的工艺也不属于国家 禁止使用的淘汰工艺 符合 废矿物油的管理应遵循废润滑油回收与再生 利用技术导则等有关规定,鼓励采用无酸废 油再生技术,采用新的油水分离设施或活性酶 对废油进行回收利用,鼓励重点城市建设区域 性的废矿物油回收设施,为所在区域的废矿物 油产生者提供服务 本工程的管理遵循了废润滑油回收 与再生利用技术导则相关规定,采 取无酸废油再生技术, 采取了新的油 水分离设施。 符合 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是 相符合的。 5与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布的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HJ607-2011 ,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如下 表 1.2.3-5 工程与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符合性对照表 项目 规范内容本项目涉及的条件和要求 核对本工程具体情况 符合 性 危险废物 分类及标 签要求 应在废矿物油包装容器的适当位置粘贴废矿 物油标签,标签应清晰易读,不应认为遮盖 或污染 本项目不设计废机油的散装集中收集, 而是从由其他废机油收集单位外购废机 油原料,采用槽车将废机油运送至厂区。 槽车在适当位置粘贴废矿物油标签,并 做到储槽完好无损,无腐蚀、污染及损 毁情况存在。 符合 收集污染 控制技术 要求 废矿物油收集容器应完好无损,没有腐蚀、 污染、损毁或者其他能导致其使用效能减弱 的缺陷 符合 废矿物油收集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棉、含油毡 等含废矿物油废物应一并收集 本工程均在专业地点收集废矿物油,不 会有含油棉、含油毡等物质产生 符合 1- 10 项目 规范内容本项目涉及的条件和要求 核对本工程具体情况 符合 性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作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在可 能产生泄漏的位置设置集油容器进行废矿物 油的收集 本工程在生产过程中对于可能泄漏的地 方都采取了相应的收集设施 符合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产生的油泥、油渣等应进 行有效收集 本工程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油泥、油 渣均进行了有效收集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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