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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顺合建材有限公司 水泥用石灰岩矿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零一九年九月 概述 1 、 项目由来 旺苍县顺合建材有限公司原名为四川省旺苍县金旗水泥实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 立于 2012 年 7 月,其五权镇青石厂矿区位于五权镇木堂村。 2012 年 8 月 3 日, 四川省旺苍县金旗水泥实业有限公司取得采矿许可证(证 号 C5108002010127120097761,开采矿种水泥用石灰岩, 开采方式 露天开 采, 开采年限 6 年, 生产规模5 万吨/年,矿区范围 0.0166km2);2013 年 9 月, 四川省旺苍县金旗水泥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编制 “五权镇青石厂项目 ” (以下称“现有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取得旺苍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四川省旺苍县金旗水泥实业有限公司五 权镇青石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旺环审批[2014]20 号); 2017 年 9 月,四川省旺苍县金旗水泥实业有限公司更名为“旺苍县顺合建材有 限公司”; 2018 年 6 月,旺苍县顺合建材有限公司组织自主验收,由四川恒宇环境节能检 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通过验收工作组评 审会,取得验收意见。 随着经济发展、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快,广元市、旺苍县及毗邻的巴中市水泥需求 量逐年增加, 水泥原料石灰岩矿供不应求。为此,旺苍县顺合建材有限公司对其 持有的五权镇青石厂水泥用石灰岩矿原采矿权周边零星资源进行整合, 扩大矿区 范围(由 0.0166km2 扩大至 0.0438km2),扩大矿山生产规模(由 5 万吨/年扩大 至 30 万吨/年),建设“五权镇青石厂水泥用石灰岩矿扩建项目 ” (以下称本项 目), 以满足水泥市场需求。 2018 年 1 月 8 日,旺苍县顺合建材有限公司取得新 采矿许可证(证号 C5108002010127120097761,开采矿种 水泥用石灰岩,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生产规模 30 万吨/年,矿区面积 0.0438km2); 现有项目采矿证与本项目新采矿证内容对比如下表。 表 1-1 现有项目采矿证与本项目新采矿证内容对照表 名称 现有项目 本项目 备注 证号 C5108002010127120097761 C5108002010127120097761 没变化 开采矿种 水泥用石灰岩 水泥用石灰岩 没变化 开采方式 露天开采 露天开采 没变化 矿区面积 0.0166km2 0.0438km2 扩大 生产规模 5 万 t/a 30 万 t/a 扩大 II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矿区范围变化情况如下图。 本项目矿区范围 现有项目矿区范围 图 1 项目矿区范围变化图 鉴于上述扩建工程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 评价法、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修订版) 的规定, 为使该项目对区域环境的影 响降到最小, 旺苍县顺合建材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对其“五权镇青石厂水泥用石 灰岩矿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 、 项目特点 本项目选址于广元市旺苍县五权镇木堂村,项目特点如下 1 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矿区范围由 0.0166km2 扩大至 0.0438km2 ,生产规模 由 5 万吨/年扩大至 30 万吨/年。 2 本项目淘汰原有矿石加工车间和相关设备, 新建 1 间破碎车间和 1 间筛分车 间配套安装破碎机和筛分机。 3 本项目为露天开采项目, 企业自主爆破作业,已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编 号 5108001300092),炸药库不在矿区范围内,爆破相关设施依托现有项目(本 次工程不发生改变)。 4 本项目矿区周围无其他无探矿权和采矿权设置, 不存在矿权重叠与边界纠纷。 5 本项目位于广元市旺苍县五权镇,根据旺苍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旺苍县水 土保持规划(2015-2030)的批复的通知(旺府复[2017]4 号),本项目所在地 属于嘉陵江上及沱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3 、 环境影响评价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旺苍县顺合建材有限公司五权镇青石厂水泥用石灰岩 矿扩建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019 年 6 月, 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承担五权镇青石厂水泥用石灰岩矿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任务。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 随即展开了调研工作, 收集相关文件, 奔赴现场进行实地勘查, 通过环境调查和开展专题工作; 同时由建设单位组织开 展了公众参与调查工作。 环评单位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技术要求, 在认真分析预测的基础上, 编制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送审版),现提交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专 家审查。 4 、 项目相关判定情况 根据分析,该项目相关判定分析情况如下所示 1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 年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1 年本)修正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 按照国务院国发[2005]40 号文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项目内容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 2 本项目矿山开采规模为 30 万 t/a,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开采规模符合 关于进一步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的通知(川安监[2014]17 号)文件 的要求。 3 本项目位于广元市旺苍县五权镇木堂村,所在区为四川省矿产资源开采规划 的允许开采区,符合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要求。 4 本项目不在生物多样性保护范围和生态红线范围之内,符合全国生态保护 “十三五”规划纲要的规定和要求。 5 根据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24 号),四川省生态 保护红线分布格局为“四轴九核”,本项目不在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 合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的规定和要求。 5 、 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 根据本项目的项目特点和项目所处区域环境现状, 项目营运过程中所关注的主要 IV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环境问题如下所示 1 项目为露天开采,主要关注开采过程对周边生态环境; 2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对附近地表水体(寨坝河)的影响; 3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产生扬尘、破碎加工粉尘、爆破废气对周围大气环 境的影响; 4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对区域景观的影响; 5 项目对运输道路沿线的大气环境、水和声环境的影响。 6 、 环评结论 根据所收集资料, 依据相关评价技术方法, 对该项目各项污染物进行核算。根据 核算结果及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并得 出如下结论 该项目主要进行石灰岩矿的开采和加工活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符合相关 规划和四川省生态规划要求, 项目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 染, 通过落实相关环保措施后, 各种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 总体来说,该项 目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当地环境功能, 从环保角度评价项目 建设可行。 目 录 1. 总则 1 1.1. 编制依据1 1.2. 评价目的及原则3 1.3. 评价重点及评价时段4 1.4.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4 1.5. 评价标准11 1.6. 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3 1.7. 相关规划与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16 1.8. 选址合理性分析21 1.9. 环境保护目标25 1.10. 评价程序26 2. 工程概况28 2.1. 现有项目概况28 2.2. 本项目基本情况36 2.3. 本项目开采区概况36 2.4. 本项目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41 2.5. 本项目工程内容及项目组成42 2.6. 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44 2.7. 本项目矿山开采工程45 2.8.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48 2.9. 储运工程49 2.10. 公用工程50 2.11.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51 2.12.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51 3. 工程分析53 3.1. 工艺流程及产污分析53 3.2. 物料平衡56 3.3.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分析56 3.4. 营运期主要污染源分析61 4. 建设项目区域环境概况76 4.1. 项目地理位置及交通76 4.2. 地形地貌76 4.3. 矿区地质状况77 4.4. 矿区水文地质状况77 4.5. 气候特征及气象条件78 4.6. 水文特征78 4.7. 自然资源79 5.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评价及影响分析81 5.1. 区域生态功能定位81 5.2.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82 5.3. 生态环境现状评价85 5.4.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94 5.5. 生态环境影响消减措施及建议103 5.6. 生态恢复107 5.7. 生态管理与监测113 6.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评价115 6.1.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115 6.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15 7.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评价119 7.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119 7.2.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20 7.3.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129 8. 声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评价132 8.1.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32 8.2.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33 8.3. 噪声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142 9.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145 9.1. 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145 9.2. 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145 10. 环境风险分析148 10.1. 评价原则148 10.2. 环境风险调查148 10.3. 风险潜势初判150 10.4. 环境风险评价等级153 10.5. 环境风险评价范围153 10.6. 环境风险分析154 10.7.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55 10.8. 风险应急预案156 10.9. 环境风险分析小结159 11.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161 11.1. 环境管理161 11.2. 环境监测计划163 11.3. 环境保护验收清单163 12.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65 12.1. 目的、内容及方法165 12.2. 基础数据165 12.3. 环保经济指标的确定167 12.4. 环境经济的静态分析169 12.5. 社会效益分析169 12.6.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小结170 13. 污染总量指标171 13.1. 概述 171 13.2. 总量控制指标的确定原则171 13.3.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及指标171 14. 结论与建议173 14.1. 结论 173 14.2. 要求与建议177 附图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本项目开采区、加工区和排土场等位置关系图 附图 3 项目外环境关系图 附图 4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 5 项目加工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 6 项目开采区、排土场环保措施布置示意图 附图 7 项目加工区环保措施平面布置示意图 附图 8 项目依托设施布置示意图 附图 9 项目开采终了图 附图 10 项目开采方法示意图 附图 11 项目监测布点图 生态附图 1 本项目与四川省生态功能区划位置关系图 生态附图 2 本项目生态评价范围图 生态附图 3 本项目项目生态评价区地形图 生态附图 4 生态调查样方样线布置图 生态附图 5 项目土地利用现状图 生态附图 6 项目生态调查区植被类型图 附表 附表 1 评价区主要野生植物名录 附表 2 评价区主要动物物种名录 附表 3 样方调查表 附件 附件 1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附件 2 项目投资备案表 附件 3 营业执照 附件 4 采矿许可证 附件 5 开发利用方案备案表 附件 6 储量核实报告备案表 附件 7 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 附件 8 现有项目环评批复 附件 9 现有项目验收意见 附件 10 使用林地审核通知书 附件 11 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件 12 租地协议 附件 13 危废处置协议 附件 14 旺苍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附件 15 环境监测报告 1 总则 1.1 编制依据 1.1.1 国家法律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最新修订版),2015 年 1 月 1 日实施;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施行);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施行;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起施行);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 11 月 7 日修订);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施行);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 年 8 月 27 日起施行); 1.1.2 国务院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 2017 年 10 月 1 日); 2 、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 号; 3 、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 4 、 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 号), 2015.4.2; 5 、 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 2016.5.28; 1.1.3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 、 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第 1 号,2018 年 4 月 28 日起施行); 2 、 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 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 21 号, 2013.5.1; 3 、 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部令第 4 号,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4 、 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环发[2012]77 号),2012.7.3; 5 、 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部令第 39 号),2016.8. 1; 1 1.1.4 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法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 1 、 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 年 1 月 1 日施行; 2 、 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 288 号; 3 、 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2017 年度实施计划川办函〔2017〕 102 号; 4 、 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环发[2001]4 号; 5 、 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2016 年度实施计划四川省人民 政府办公厅, 2016 年 4 月 1 日; 6 、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依法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川 环发[2006]1 号; 7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保重点工作及贯彻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的实施意见; 8 、 四川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蓝 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 年)的通知(川污防“三大战役”办[2017]33 号); 9 、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旺苍县白水镇等 24 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的批复”(广府复〔2018〕27 号); 10 、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划类管理规定、广 元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划类 的通知(广府发[2014]25 号); 11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广元境内化工矿山企业安 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广府办发〔2016〕41 号); 1.1.5 评价导则及相关技术规范 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 2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 3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4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 5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 6 、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35-2013); 7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 8 、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2 9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10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 50434-2018); 11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 12 、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192-2015); 13 、 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2-2018) 1.1.6 建设项目有关文件 1 、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 、 采矿许可证(证号 C5108002010127120097761); 3 、 开发利用方案备案表; 4 、 储量核实报告备案表; 5 、 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 6 、 环境监测报告; 7 、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和文件。 1.2 评价目的及原则 1.2.1 评价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一项制度, 根本目的是贯彻“保护环 境”的基本国策, 认真执行“以防为主, 防治结合”的环境管理方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 为加强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严格控制新污染, 保护和改善环境, 一切新建、扩建和 技改工程都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本项目的评价目的是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 提出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从环保角度论述项目建设的环境可 行性,为主管部门决策、项目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2.2 评价原则 根据项目的特点,本次评价工作原则如下 1、项目建设必须符合产业政策、满足当地规划、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确保达标 排放, 工程的实施应能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做到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 展。 2、本项目属于石灰岩矿开采工程(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 对地表水、大气、生态环境的影响。因此, 本环评将重点分析项目建设运营对生 3 态环境、大气、地表水的影响, 提出保护防治措施; 同时根据矿山露天开采进度, 提出矿山生态恢复治理要求。 1.3 评价重点及评价时段 1.3.1 评价重点 根据本项目工程特征及项目所在地环境状况, 确定以大气环境、废石的利用和处 置、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为评价重点。 1.3.2 评价时段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时段包括施工期、营运期和闭矿期。 1.4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1.4.1 大气环境 (1)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评价等级的确定方法, 按照工程分析结果,分别计算各污染源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Pi,及第 i 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到标准限值 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 D10。其 中, Pi 定义为 PiCi/C0i 100 式中 Pi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 Ci计算出的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 mg/m3; C0i第 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mg/m3 采用 AERSCREEN 估算模式和上述公式进行具体计算,得出的各主要气态污染 物最大地面浓度及占标率结果见下表。 表 1-1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最大地面浓度 序号 区域 污染因子 最大地面浓度μg/m3) 占标率() 1 开采区 TSP 46.089 5.12 2 加工区 TSP 67.566 7.51 3 排土场 TSP 81.165 9.02 表 1-2 加工区有组织废气排放最大地面浓度 区域 排气筒 污染因子 最大地面浓度μg/m3) 占标率() 加工 区 1 TSP 59.361 6.59 2 TSP 59.361 6.59 4 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等级如下 表 1-3 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判据及结果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本项目的评价等级 一级 Pmax≥10 二级 二级 1≤Pmax<10 三级 Pmax<1 本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下风向最大质量浓度占标率 6.59;本项目废气无组织排 放下风向最大质量浓度占标率 9.02 。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进行二级评价。 (2)评价范围 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为以项目边界外延后边长 5km 的正方形范围。 1km 图 1-1 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范围图 1.4.2 地表水环境 (1)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属于小型矿山, 根据工程分析, 矿山和加工厂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 开采区初期雨水、排土场淋溶水和员工生活污水。项目开采区初期雨水和排土场 淋溶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降尘用水。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进行收集, 定期 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因此项目营运期无污水外排。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表 1 中“注 10建设项目生产工艺中有废水产 生, 但作为回水利用, 不排放到外环境的,按三级 B 评价 ”。因此, 本项目地表 水评价级别应认定为三级 B。 5 (2)评价范围 地表水环境三级 B 评价范围应满足其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环境可行性分析的要求, 涉及地表水环境风险的,应覆盖环境风险影响范围所及的水环境保护目标水域。 本项目无废水排放,因此无地表水评价范围。 1.4.3 地下水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附录 A 确定本项 目所属地下水环境影响类别如下 表 1-4 附录 A(规范附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 行业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54、土砂石 开采 年采 10 万立方米及以上; 海砂开采工程;涉及环境敏 感区的 其他 Ⅳ类 Ⅳ类 本项目属于Ⅳ类项目,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本项目不需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1.4.4 声环境 (1)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 分级是依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建设项目建设前后所在区域 的声环境质量变化程度及受建设项目影响人口的数量。 表 1-5 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依据 序号 评价工 作等级 判定依据 1 一级 GB3096 规定的 0 类声环境功能区域,以及对噪声有特别限制要求的保护 区等敏感目标, 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 达 5dB(A)以上(不含 5 dB(A)),或受影响人口数量显著增多 2 二级 GB3096 规定的 1 类、 2 类地区,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 标噪声级增高量达 3 dB(A)~5 dB(A)(含 5 dB(A)),或受噪声影 响人口数量增加较多 3 三级 GB3096 规定的 3 类、 4 类地区,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 标噪声级增高量在 3dB(A)以下(不含 3dB(A),且受影响人口数量 变化不大 本项目评价区域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区域,本工程 的噪声主要为营运期生产机械设备噪声和加工区加工作业噪声, 经隔声降噪后, 上述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不大, 项目建设前后评价区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为 6 4.2dB(A)、场界外声学环境受影响人口很少, 本项目噪声评价等级情况见下表 表 1-6 本项目噪声评价等级参数 名称 环境功能区 敏感点噪声变化量 受影响人数 评价等级 本项目 2 类 4.2dB(A) 很少 二级 因此, 本工程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2)评价范围 本项目声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厂界周边 200m 范围。 100m 图 1-2 本项目声环境评价范围图 1.4.5 生态环境 (1)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 作等级的划分是依据影响区域的生态敏感性和工程占地(含水域) 范围, 具体见 下表所示。 表 1-7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依据 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 工程占地(含水域) 范围 面积≥20km2 或长度≥100km 面积 220km2 或长度 0100km 面积≤2km2 或长度≤50km 特殊生态敏感区 一级 一级 一级 重要生态敏感区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般区域 二级 三级 三级 项目矿区及加工厂均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 7 森林公园、地址公园、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等, 不 在四川省主体功能区划 中“重点生态功能区 ”内, 不属于特殊生态敏感区和 重要生态敏感区,项目属于一般区域。根据开发利用方案, 本项目建设包括露天 开采区(0.0438km2)、加工厂区(0.00347km2)、排土场(0.001466 km2)、临时 办公区(0.00112km2),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0.052356km2。则有上表划分依据可判 定项目矿区的生态评价等级为三级。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 项目开采方式为自上而下台阶式露天开采,矿区总生产能力 为 30 万 t/a ,服务年限为 9 年。因此,考虑到本项目矿山以后露天开采将会对周 边生态环境的造成持久影响(导致占地区土地利用类型发生改变),为详细了解 矿区生态环境现状及矿山开采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 故此将生态评价工作 等级上调 1 级, 即项目生态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二级。 本项目生态评价等级情况见下表 表 1-8 本项目评价等级参数 名称 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 工程占地范围 评价等级 调整后评价等级 本项目 一般区域 0.052356 km2 三级 二级 因此,本项目生态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 (2)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HJ19-2011),生态评价范围应以 项目所在区域所涉及的完整的水文单元、生态单元等为参照边界。项目矿区整体 位于区域山脉山腰上部, 西侧、北侧均为为山体,东侧约 270m 为寨坝河。因此, 项目生态评价范围边界确定为西侧、北侧至区域山脉山脊线、东侧至寨坝河河 边、南侧以矿区范围边界为界限外延 500m ,面积约为 1.31km2。 8 250m 图 1-3 本项目生态环境评价范围图 1.4.6 环境风险 (1)评价工作等级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的有关规定,经环境风 险分析章节计算, Q0.0024,即 Q<1,则本项目风险潜势为Ⅰ。根据建设项目 涉及的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和所在地的环境敏感性确定环境风险潜势确定评 价工作等级。 表 1-9 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 环境风险潜势 Ⅳ、Ⅳ Ⅲ Ⅱ Ⅰ 评价工作等级 一 二 三 简单分析 a a 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 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 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见附录 A。 因此,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 (2)评价范围 本项目风险评价范围为以项目边界为起点外延 3km 的区域。 9 1km 图 1-4 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范围图 1.4.7 土壤环境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本项目土壤 环境影响评价为生态影响型, 评价工作等级由土壤环境敏感程度和项目类别确定, 具体见下表所示。 表 1-10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行业类别 项目类别 I II III IV 采矿业 金属矿、石 油、页岩油 开采 化学矿采选;石棉矿采选; 煤矿采选、天然气开采、页 岩气开采、砂岩气开采、煤 层气开采(含净化、液化) 其他 / 根据旺苍气象局统计资料,旺苍县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为 1204.7mm ,多年平均 降水量为 1226.2mm,则旺苍县干燥度为 0.98。根据四川蓉诚优创环境科技有限 公司监测报告, 本项目所在地土壤含盐量为 0.2g/kg,pH 为 7.33 。因此,本项目 所在地土壤环境敏感程度如下表。 表 1-11 生态影响型敏感程度分级表 敏感程度 判定依据 盐化 酸化 碱化 敏感 建设项目所在地干燥度 a>2.5 且常年地下 水位平均埋深<1.5m 的地势平坦区域;或 土壤含盐量>4 g/kg 的区域 pH≤4.5 pH≥9.0 10 较敏感 建设项目所在地干燥度>2.5 且常年地下 水位平均埋深≥1.5 m 的, 或 1.8<干燥度 ≤2.5 且常年地下水位平均埋深<1.8m 的 地势平坦区域; 建设项目所在地干燥度> 2.5 或常年地下水位平均埋深<1.5m 的平 原区;或 2 g/kg<土壤含盐量≤4g/kg 的区 域 4.5<pH≤5.5 8.5≤pH<9.0 不敏感 其他 5.5<pH<8.5 a 是指采用 E601 观测的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与降水量的比值, 即蒸降比值。 本项目土壤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如下。 表 1-12 生态环境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项目类别 评价工作等级 敏感程度 I 类 II 类 III 类 敏感 一级 二级 三级 较敏感 二级 二级 三级 不敏感 三级 三级 / 注“/ ” 表示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因此,本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4.8 各环境要素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结果汇总 表 1-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汇总表 环境要素 评价等级 评价范围 大气环境 二级 以项目边界外延后边长 5km 的正方形范围 地表水环境 三级 B 本项目无废水排放, 因此无地表水评价范围 地下水环境 不需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声环境 二级 项目厂界周边 200m 范围 生态环境 二级 西侧、北侧至区域山脉山脊线、东侧至寨坝河河 边、南侧以矿区范围边界为界限外延 500m ,面 积约为 1.31km2 环境风险 简单分析 以项目边界为起点外延 3km 的区域 土壤环境 不需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1.5 评价标准 1 、 环境质量标准 1 SO2、NO2、CO、O3、PM10、PM2.5、TSP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级标准, 标准值见下表 表 1-14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 mg/Nm3, pH 无量纲 项目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标准来源 SO2 年平均 0.0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 标准 24 小时平均 0.15 1 小时平均 0.50 11 项目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标准来源 NO2 年平均 0.04 24 小时平均 0.08 1 小时平均 0.20 CO 年平均 4 24 小时平均 10 O3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 0.16 1 小时平均 0.2 PM10 年平均 0.07 24 小时平均 0.15 PM2.5 年平均 0.035 24 小时平均 0.075 TSP 年平均 0.20 24 小时平均 0.30 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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