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四川景鑫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南江县大 火地金矿 3.0 万吨/年采矿工程 公示本 二〇二二年二月 目录 概述- 1 - 一、任务由来 - 1 - 二、项目特点 - 3 -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4 - 四、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5 - 四、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和环境影响 - 44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46 - 1 总则 - 47 - 1.1 编制依据- 47 - 1.2 评价目的和评价原则- 50 - 1.3 评价重点及评价时段- 51 - 1.4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和筛选- 51 - 1.5 评价标准- 53 - 1.6 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56 - 1.7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污染控制目标 - 61 - 2 项目概况- 63 - 2.1 项目概况- 63 - 2.2 建设规模及项目组成- 67 - 2.3 主要设备情况- 70 - 2.4 工程主要设备和原辅材料- 70 - 2.5 公用工程- 74 - 2.6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75 - 2.7 项目总平面布置- 76 - 2.8 依托选矿厂的合理性分析- 76 - 3 工程分析- 78 - 3.1 施工期工程分析- 78 - 3.2 营运期工程分析- 83 - 3.3 退役期 - 100 - 3.4 总量控制分析- 100 - 3.5 清洁生产分析- 100 - 3.6 勘探阶段历史遗留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 - 107 - 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15 - 4.1 自然环境概况- 115 - 4.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 119 - 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45 - 5.1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145 - 5.2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48 - 5.3 服务期满后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 174 - 5.4 环境风险分析- 175 - 6 生态调查和影响分析- 192 - 6.1 总则- 192 - 6.2 工程及区域概述- 199 - 6.3 评价方法- 205 - 6.4 陆生生态现状- 209 - 6.5 工程建设对陆生生态的影响分析- 236 - 6.6 陆生生态保护措施与对策- 248 - 6.7 陆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及评价结论 - 254 - 7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 257 - 7.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257 - 7.2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258 - 7.3 环保措施小结- 262 - 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264 - 14.1 环境效益分析 - 264- 14.2 经济效益分析 - 264- 14.3 社会效益分析 - 264- 9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266 - 9.1 环境管理- 266 - 9.2 环境监测- 267 - 9.3 环境监理- 270 - 9.4 管理人员的培训- 270 - 9.5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 271 - 10 结论与建议- 272 - 10.1 项目结论 - 272 - 10.2 建议 - 275 - 四川景鑫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南江县大火地金矿 3.0 万吨/年采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概述 一、任务由来 四川景鑫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公司拥有的大火地金矿位于四川省巴中市 南江县关坝镇,处于南江县城 19方向,平直距 32km。主矿体资源量估算中心点坐标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X 3611916 ,Y 36401324 ,属南江县关坝镇所辖。 矿区地理 坐标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对应的经纬度 东经10656′31″10657′46″,北纬 3237′23″3237′45″。 四川景鑫矿业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11 月 24 日通过行政审批首次获得普查探矿权, 2012 年 12 月 31 日转为详查阶段。取得探矿权至今,大火地金矿矿权进行了多次延期, 并进行了一次变更,普查及详查阶段历次延期及变更情况如下 1、普查阶段 2008 年 11 月 24 日,四川景鑫矿业有限公司首次获得普查探矿权, 有效期限为 2008 年 11 月 24 日至 2010 年 11 月 24 日,勘查面积 3.34km2。 在此次普查阶段过程中, 由于受汶川大地震和世界金融危机影响, 普查工作一度中 断,因此于建设单位于 2010 年 11 月 24 日申请延续普查,有效期限为 2010 年 11 月 24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勘查面积 3.34km2 。2012 年 12 月 31 日普查阶段结束,探矿 转入详查阶段。 2、详查阶段 2012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4 年 11 月 24 日为探矿详查阶段。此次详查阶段勘查过程 中, 由于对金化 体控制研究程度还较浅, 工作程度上还未完成详查, 故在 2014 年 1 月 24 日延续详查阶段,并缩减 25勘查面积。矿权延期并进行矿权变更后,勘查面积 变更为 2.53km2 ,有效期限为 2014 年 11 月 24 日至 2016 年 11 月 24 日。 2016 年 11 月 24 日进行矿权延续,有效期限为 2016 年 11 月 24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4 日,勘查面积为 2.53km2。 2018 年 11 月 24 日进行矿权延续并变更勘查面积, 延续有效期为 2019 年 4 月 18 日 至 2021 年 4 月 18 日,勘查面积变更为 1.33km2。 在历次矿权延续及变更过程中, 探矿权勘查矿种未变更, 均为金矿。历次矿权延续 和变更情况见下表。 - 1 - 四川景鑫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南江县大火地金矿 3.0 万吨/年采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表 0-1 探矿权变化过程一览表 勘查许可证号 勘查面积 有效期 勘查阶段 发证机关 勘查矿种 51120081102018200 3.43km2 2008. 11.242010. 11.24 普查 四川省国 土资源厅 金矿 T51120081102018208 3.43km2 2010. 11.242012. 12.31 普查 四川省国 土资源厅 金矿 T51120081102018208 3.43km2 2012. 12.312014. 11.24 详查 四川省国 土资源厅 金矿 T51120081102018208 2.53km2 2014. 11.242016. 11.24 详查 四川省国 土资源厅 金矿 T51120081102018208 2.53km2 2016. 11.242018. 11.24 详查 四川省国 土资源厅 金矿 T51120081102018208 1.33km2 2019.04. 182021.04. 18 详查 四川省自 然资源厅 金矿 3、矿区范围 2020 年 9 月, 四川景鑫矿业有限公司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申请采矿权范围, 采矿权 范围由 9 个拐点闭合圈定, 申请矿区面积 0.3055km2 ,开采深度1327m1634m。四川 省自然资源厅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出具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川采矿区审字[2020]0008 号,批复见附件。大火地金矿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见下表所示。 表 0-2 大火地金矿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汇总表 四川省南江县大火地金矿采矿权范围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序号 X Y 1 3612109 36401156 2 3612104 36401746 3 3611794 36401746 4 3611794 36402079 5 3611636 36402079 6 3611636 36401899 7 3611428 36401899 8 3611429 36401798 9 3611928 36401210 开采面积 0.3055km2,开采标高1327m1634m 基于以上情况,为开发大火地金矿资源,四川景鑫矿业有限公司投资 1429.62 万元 建设“四川景鑫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南江县大火地金矿 3.0 万吨/年采矿工程”项目。2021 年 1 月, 四川景鑫矿业有限公司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四川省 上进行了 项目登记, 并取得赋码, 项目代码 2101-510000-04-01- 121419。根据登记内容, 本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总投资 1429.62 万元,为地下开采,采用“平硐开拓方案”对矿 体进行开拓,生产规模 3 万 t/a 100t/d, 矿山服务年限约为 8.3 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项目属于第“七、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中“10 贵金属矿采选 全部”,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四川省 - 2 - 四川景鑫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南江县大火地金矿 3.0 万吨/年采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生态环境厅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权限的公告2019 年第 2 号, 2019 年 8 月 23 日,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部门应为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同时,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发布的公告公告 2020 年第54 号 “依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评类别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且已纳入名录, 并且原矿、中间产品、尾矿、尾 渣或者其他残留物中铀钍 系单个核素活度浓度超过 1 贝可/克Bq/g 的矿产资源开 发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编制辐射环境影响评价专篇, 并纳入环境影响报告 书表 同步报批”。为此, 四川景鑫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 对本项目矿石进行了辐射监测见附件 11 ,监测结果显示, 本项目矿石中铀钍 系 单个核素活度浓度均小于 1 贝可/克Bq/g 。因此本项目不需编制辐射环境影响评价专 篇。 据此,四川景鑫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四川中蓉圣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开展环 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 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开展了详细的现场查勘、 资料收集工作, 在对本项目的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 依照环境影 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了四川景鑫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南江县大火地金矿 3.0 万吨/年采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 项目特点 1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采用地下开采方式,生产规模为 3.0 万 t/a 100t/d, 开 采面积 0.3055km2 ,开采标高为1327m1634m。 2 采用“平硐开拓方案”对矿体进行开拓, 采矿方案采用“浅孔留矿法”对厚度 大于 0.8m 的矿体进行回采, 推荐采用“削壁充填法”对厚度小于 0.8m 的矿体进行回采, 可减少废石产生量,降低开采过程对生态破坏程度。 3 由于本项目资源量较少, 服务年限较短, 结合经济技术合理性和环境限制性等 方面的因素,本项目不建选矿厂,外售成品为金矿石原矿,无尾矿产生。 4矿山生产期间所产生的废石量比较小,基建期间废石大部分用作矿山公路建 设的原材料, 后期生产产生的废石主要为花岗岩类废石, 可直接外销给当地其他石料厂 作为原料加工成碎石销售,因此矿山不设排土场。但考虑到矿山后期恢复治理的需求, 本次设计在矿区 1380m 标高设置表土堆场以堆存矿山基建和生产期间的表土,用于后 期矿山土地复垦和恢复治理的原料。 - 3 - 四川景鑫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南江县大火地金矿 3.0 万吨/年采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5 本项目施工期工程量小, 施工期短, 采矿工程施工期活动主要是地下工程,因 此本项目施工期过程影响较小。 6 本项目属于生态影响与污染影响类并重类项目,其中生态影响主要体现在运 营期和退役期, 污染影响主要体现在运营期。运营期的污染主要有采矿区的有组织和无 组织粉尘、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噪声、采矿废石等; 退役期主要是采矿区的生态管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 2021年版 等有关法律法规, 该项目应编制环境 影响报告书。为此, 四川景鑫矿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委托四川中蓉圣泰环境科技有 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接受任务后, 四川中蓉圣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建设单位的协助下, 进行了实地踏 勘、资料收集, 在选址周围开展了环境监测和调查研究, 按照相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 规和技术导则, 以及国家和四川省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完成了四川景 鑫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南江县大火地金矿3.0万吨/年采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评价程序主要分为四个部分 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现场调查, 采样、监测, 工程 分析; 环境现状调查及评价, 影响预测及评价;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具体的评价程 序详见下图所示。 本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得到了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监测单位、 建设单位等的大力支持,在此诚表谢意。 - 4 - 四川景鑫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南江县大火地金矿 3.0 万吨/年采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图 0-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四、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 、产业政策及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 1 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金矿采矿项目,开采规模为 3 万 t/a 100t/d。 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九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 整顿工作的通知川安监[2014]17 号 ,小型岩金矿最低开采规模为 2.0 万吨/年。 岩 - 5 - 金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分类如下表。 表 0-3 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分类 岩金最低开采规模矿石万 t/年 大型 中型 小型 ≥15 6 2 项目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中对黄金行业相关规定及对比分析 见下表 表 0-4 项目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中黄金行业相关内容对比表 类别 政策内容 是否属于 第一类 鼓励类 第十条 黄金 1、黄金深部1000 米以下探矿与开采 不属于 2、从尾矿及废石中回收黄金 不属于 3 、黄金冶炼油价元素高效综合利用难处理矿石选冶回收率 ≥75; 低品位矿石选冶回收率≥60 不含堆浸;当黄金与 其他矿物共生时,综合利用率≥70;当黄金与其他矿物伴生 时,综合利用率≥50 不属于 第二类 限制类 第八条 黄金 1、日处理金精矿 200 吨 不含 以下的原料自供能力不足 50 不含 的独立氰化项目 生物氰化提金工艺除外 不属于 2、日处理矿石 300 吨 不含 以下的无配套采矿系统的独立黄 金选矿厂火法冶炼项目 不属于 3、日处理金精矿 200 吨 不含 以下的无配套采矿系统的独立 黄金冶炼厂火法冶炼项目 不属于 4 、1500 吨/日不含以下的无配套采矿系统的独立堆浸场项目 不属于 5、日处理岩金矿石 300 吨 不含 以下的露天采选项目、 100 吨 不含以下的地下采选项目 不属于 6、年处理砂金矿砂 30 万 不含 立方米以下的砂金开采项目 不属于 7、在林区、基本农田、河道中开采砂金项目 不属于 第三类 淘汰类 一、落后生产工艺 装备七黄金 1 、混汞提金工艺 不属于 2、小氰化池浸工艺、土法冶炼工艺 不属于 3、无环保措施提取线路板中金、银、钯等贵重金属 不属于 4、日处理能力 50 吨以下采选项目 不属于 5、整体矿石汞齐化;露天焚烧汞合金或经过加工的汞合金;再 去名曲焚烧汞合金;在没有首先去除汞的情况下,对添加了汞的 沉积物、矿石或尾矿石进行氰化物浸出。 不属于 第三类 淘汰类 一、落后生产工艺 装备十七 采矿 1、集中产装作业时人工装卸矿岩 不属于 2、未安装补尘装置的干式凿岩作业 不属于 主要无轨运输巷道及露天采场使用人力或畜力运输矿岩 不属于 4、地下矿山使用非阻燃电缆、风筒和输送带 不属于 5、地下矿山主要井巷使用木支护 不属于 6、地下矿山采用空场法采矿无底柱采矿法采场内人工装运 作业 不属于 7、地下矿山采用横撑支柱采矿法 不属于 8、露天矿山采用扩壶爆破 不属于 9、露天矿山采用掏底崩落、掏挖开采、不分层的“一面墙”开 采 不属于 10、露天矿山使用爆破方式对大块矿岩进行二次破碎 不属于 根据表0-3、表0-4内容,本项目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的 - 6 - 四川景鑫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南江县大火地金矿 3.0 万吨/年采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通知川安监[2014]17号 中小型岩金矿最低开采规模要求。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19年本 ,本项目允许类建设项目。同时,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已对本项目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予以备案备案登记号 川自然资矿开备[2020]41号。 因此, 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2 与关于促进黄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符合性分析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黄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2012]531 号对黄金采、选、冶企业最小行业准入规模为 “露采矿山现有 200 吨/日,新建 300 吨/日,地下矿山现有及新建 100 吨/日; 无配套采矿系统的独立选矿厂现有 200 吨/日, 新建 300 吨/日;原料自供能力不足 50的独立氰化企业现有 100 吨/日,新建 200 吨/日; 无配套采矿系统的独立堆浸现有 750 吨/日, 新建 1500 吨/日; 无配套采矿系统的独立黄 金冶炼厂现有精矿处理能力 100 吨/日,新建 200 吨/日”。 本项目为地下矿山, 生产规模为100t/d,符合前述最小行业准入规模。 因此,本项目 与关于促进黄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2012]531号 要求相符。 3 本项目与黄金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的内容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 0-5 与黄金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 黄金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关要求指标 本项目 符合性 二 、 源 头 及 生 产 过 程 污 染 防 控 二采选过程污染防控 1.优先采用充填采矿法等能够减轻环境 影响的开采技术。 4.采选过程应采用自动化程度高、能耗 低、污染物产生量少的生产设备。选矿工 艺设备宜采用变频节能技术。鼓励选矿过 程使用选矿专家系统进行自动控制。 根据本项目矿区具体情况, 采用“浅 孔留矿法”对厚度大于 0.8m 的矿体 进行回采, 采用“削壁充填法”对厚 度小于 0.8m 的矿体进行回采。 采矿过程采用机械采矿, 污染物产生 量少。 符合 三 、 污 染 治 理 及 综 合 利用 一大气污染防治 1.金矿石破碎工序宜设置在有挡风、遮盖 措施的半封闭车间, 在主要产尘点应采取 抑尘措施,收尘设备宜采用布袋除尘技 术,收集的粉尘应返回生产过程。 2.采场、矿石堆场、排土场、尾矿库应在 确保生产安全情况下采取遮盖或喷淋洒 水等措施减少扬尘排放。生产区内道路应 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控制扬尘。 1.本项目地下采场不涉及二次破碎 作业,矿山爆破后立即采取洒水降 尘、通风等措施, 及时控制疏散大气 污染物, 剩余部分粉尘对井下通风装 置外排。 2.本项目采用地下开采, 全面推行湿 法作业、爆堆喷雾降尘, 原矿临时转 运点、废石转运点设置于工业场地内 的空地处, 均安装喷雾器进行喷雾洒 水,降低和一致工作时产生的粉尘。 主要进风井、巷及石门、运输平巷等 定期进行洗壁; 在工作面采矿和掘进 时, 事前洒水洗壁, 防止粉尘二次飞 扬。 符合 二水污染防治 1.水污染防治应遵循雨污分流、清污分 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和循环利用的原 1.本项目水污染防治采用雨污分流、 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和循 环利用的原则, 外排废水达到国家或 符合 - 7 - 四川景鑫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南江县大火地金矿 3.0 万吨/年采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则, 实现污水全收集利用或达标排放, 外 排废水应达到国家或地方相应排放要求。 2.采矿废水宜根据其去向采用混凝、沉 淀、过滤或以上工艺组合等方法合理处理 后进行生产、绿化、生活等方式综合利用, 其水质应达到相应要求。 6.生活污水宜单独收集并根据其去向合 理处理后进行生产、绿化、冲洗等综合利 用,其水质应迗到相应要求。 地方相应排放要求。 2.采矿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井巷 涌水经沉淀池处理后部分用于生产, 剩余部分达标排放。 3.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 施处置后用于矿区及周边绿化。 三固体废物利用处置 1.采矿废石、浮选尾矿等固体废物的贮存 和利用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应要求。采 矿废石应优先用于回填, 或作为建材等方 式进行综合利用。鼓励采选过程产生的浮 选尾矿用于露天采坑或井下采空区回填, 或作为建材等方式进行综合利用。 部分采矿废石作为运输道路路基, 剩 余部分外售给建材公司。项目内无选 矿工序,无尾矿产生。 符合 四其他污染防治 1.噪声污染防治 1应通过合理的生产布局减少对厂界外 嗓声敏感目标的影响。 2对于嗓声较大的各类风机、破碎机、球 磨机等应采取隔振、减振、隔声、消声等 措施。 1.本项目营运期采取合理布局。 2.本项目为地下开采, 噪声较大的设 备主要集中布置在地下, 因此噪声影 响较小。 符合 四其他污染防治 2.生态保护 1采矿、选矿工业场地应选择有利于保 护生态环境的场所位置 ,矿山开采企 业应采取种植植被或其他措施, 减少水土 流失。 2露天开采矿山宜采用“剥离-排土-造地 -复垦”一体化技术。 3矿山修复应优先采用原生植物覆盖生 态修复技术。 4新改、扩 建及固定设施建设项目应 充分考虑有利于矿山生命周期全过程生 态环境保护及生态恢复的技术及方案。 1.本项目为地下开采,对地表动植物 扰动较小, 建设单位已委托有资质单 位编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和矿山地 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 2.本项目为地下开采。 3.建设单位已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 根据方案内容, 矿山修复采用原生植 被覆盖生态修复技术。 4.建设单位已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 并通过审查。 符合 四 、 二 次 污 染 防治 一应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管理, 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对储存、使用 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车间和存在泄漏 风险的装置, 应设置防渗事故泄漏液收集 池,并配套相应无害化应急处理设施。 三 在矿石、采矿废石及采选过程浮选 尾矿运输过程中,应对运输车辆采取防 尘、防遗撒措施。 1.要求建设单位加强污染治理设施 的运营管理。机油暂存间内机油桶防 治在金属托盘内, 并有备用空桶, 若 发生机油泄漏, 机油在金属托盘内收 集后及时转移至备用容器内。 2.本项目矿石、采矿废石运输时通过 洒水将矿石及废石表面浸湿, 并用篷 布遮蔽车斗,避免运输过程扬尘遗 撒。 符合 由上表,本项目与黄金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的要求相符。 4 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环发[2005]109 号 符合性分 析 - 8 - 项目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 号 符合性分析 内容具体见下表 表 0-6 本项目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主要指标对比表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 关要求指标 本项目 符合 性 一、总则 二、矿产资源开发规划与设计 一禁止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 1.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核心 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泊周边、文物 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 保护区等区域内采矿。 2020 年,建设单位在申请本项目矿区范围时,南江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 别向其上级单位提交了关于本项目划定矿区范围的 报告南自然资规[2020]223 号、巴自然资规 [2020]297 号,报告中明确了本项目矿区范围不在 自然保护区、国家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历史文 物与名胜古迹保护区域、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方案范围内,与饮用水源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不重叠,不影响交通道路。 在此基础上,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出具了划定矿区范 围的批复川采矿区审字[2020]0008 号。 符合 2.禁止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直观可视 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 不涉及 符合 3.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 不涉及 符合 4.禁止土法采、选冶金矿和土法冶炼汞、 砷、铅、锌、焦、硫、钒等矿产资源开发 活动。 不涉及 符合 5.禁止新建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利用 的、产生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发项 目。 建设单位已委托相关单位编制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 和土地复垦方案,并取得了相关手续,环评要求严 格落实土地复垦方案和水土保持方案的各项措施, 恢复生态。 符合 二限制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 1.限制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 过渡区内开采矿产资源。生态功能保 护区内的开采活动必须符合当地的环境功 能区规划,并按规定进行控制性开采,开 采活动不得影响本功能区内的主导生态功 能。 本项目位于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目前建设 单位已委托相关单位编制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和土 地复垦方案,并取得手续。 环评要求严格落实土地 复垦方案和水土保持方案的各项措施,确保项目生 产运营及服务期满后不影响本区域的生态功能。 符合 2.限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流失严重 区域等生态脆弱区内开采矿产资源。 本项目区域为嘉陵江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 区,建设单位已按要求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并取得 手续。 评价要求项目运营期和服务期满后认真落 实各条水土保持措施,最大限度的减轻水土流失, 保证区域生物多样的完整性。 符合 三矿产资源开发规划 1.矿产资源开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 求,选址、布局应符合所在地的区域发展 规划。 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 本 符合 2.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制定矿产资源综合 开发规划,并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规划 内容包括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 目前本项目建设单位已委托相关单位完成水土保持 方案及土地复垦方案,并且通过了相关管理部门的 审查 符合 - 9 - 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废弃地复垦 等。 四矿产资源开发设计 1.应优先选择废物产生量少、水重复利用 率高,对矿区生态环境影响小的采、选矿 生产工艺与技术。 本项目采用“平硐开拓”方案,采矿工艺满足国家清 洁生产水平要求。 符合 3.矿井水、选矿水和矿山其它外排水应统 筹规划、分类管理、综合利用。 项目矿山涌水通过重力自流的方式排出地表, 同时 于坑口设置沉淀池,涌水经沉淀后部分流入回水池 用于矿山生产,剩余水量达标后外排至桥河沟 符合 5.地面运输系统设计时,宜考虑采用封闭 运输通道运输矿物和固体废物。 设计矿山采用 UQ5 型矿用自卸式汽车,直接经过矿 山公路进入各个中段运输平巷到达装矿点,运输矿 石至原矿或废矿石转运场后及时外运。 符合 三、矿山基建 1.对矿山勘探性钻孔应采取封闭等措施进 行处理,以确保生产安全。 矿山勘探性已钻孔采取了取封闭等措施进行处理 符合 2.对矿山基建可能影响的具有保护价值的 动、植物资源,应优先采取就地、就近保 护措施。 项目矿山不涉及具有保护价值的动、植物资源 符合 3.对矿山基建产生的表土、底土和岩石等 应分类堆放、分类管理和充分利用。对表 土、底土和适于植物生长的地层物质均应 进行保护性堆存和利用,可优先用作废弃 地复垦时的土壤重构用土。 本次工程基建期间产生的表土存放于表土堆场,用 于场地恢复,基建期间产生的废石大部分作为矿山 公路建设原材料。 符合 4.矿山基建应尽量少占用农田和耕地,矿 山基建临时性占地应及时恢复。 不占用基本农田及耕地, 建设单位已委托相关单位 编制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 并取得相 关手续。方案中已要求对临时性占地及时采取恢复 措施 符合 四、采矿 一 鼓励采用的采矿技术 1.推广应用充填采矿工艺技术,提倡废石 不出井,利用尾砂、废石充填采空区。 项目采用“平硐开拓方案”进行开拓,采矿方法采 用潜孔留矿法和削壁填充法,产生的废石量较少, 基建期间的废石用作矿山公路建设原材料, 后期生 产产生的废石主要为花岗石类废石,可作为建筑材 料用,外销给当地其他石料厂。 符合 二矿坑水的综合利用和废水、废气的处理 1.鼓励将矿坑水优先利用为生产用水,作 为辅助水源加以利用。在干旱缺水地区, 鼓励将外排矿坑水用于农林灌溉,其水质 应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矿坑涌水沉淀后,部分回用于采矿作业,剩余部分 经处理达标后排入石桥河 符合 2.宜采取修筑排水沟、引流渠,预先截堵 水,防渗漏处理等措施,防止或减少各种 水源进入露天采场和地下井巷。 采取修筑排水沟、引流渠,预先截堵水,防渗漏处 理等措施 符合 3. 宜采用安装除尘装置,湿式作业,个体 防护等措施,防治凿岩、铲装、运输等采 矿作业中的粉尘污染。 拟安装喷雾器除尘装置,湿式作业,个体防护等措 施 符合 三固体废物贮存和综合利用 1.对采矿活动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应使用 专用场所堆放,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 环境污染及诱发次生地质灾害。 项目产生的废石大部分用作矿山公路建设原材料, 剩余部分直接外售给当地石料厂作为其原料;生活 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 符合 1应根据采矿固体废物的性质、贮存 表土堆场周边修建接排洪沟等防洪设施,矿石临时 符合 - 10 - 四川景鑫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南江县大火地金矿 3.0 万吨/年采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场所工程地质情况,采用完善防渗、集排 水措施,防止淋溶水污染地表水和地下 水; 堆场周边设置集水沟,并设置挡雨棚,淋滤水通过 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矿石堆场洒水降尘和植被恢复 六、废弃地复垦 1.矿山开采企业应将废弃地复垦纳入矿山 日常生产与管理,提倡采用采选矿 排土尾 造地复垦一体化技术。 拟采用采矿-复垦一体化技术, 目前建设单位已委托 相关单位编制完成矿山土地复垦恢复方案,并通过 了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的审查2021年第15号 。 符合 2.矿山废弃地复垦应做可垦性试验,采取 最合理的方式进行废弃地复垦。对于存在 污染的矿山废弃地,不宜复垦作为农牧业 生产用地;对于可开发为农牧业用地的矿 山废弃地,应对其进行全面的监测与评 估。 建设单位已委托相关单位编制完成矿山土地复垦复 垦方案,并通过了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的审查2021 年第 15 号 。 符合 3.矿山生产过程中应采取种植植物和覆盖 等复垦措施,对露天坑、废石场、尾矿 库、矸石山等永久性坡面进行稳定化处 理,防止水土流失和滑坡。废石场、尾矿 库、矸石山等固废堆场服务期满后,应及 时封场和复垦,防止水土流失及风蚀扬尘 等。 本项目采取种植植物和覆盖等复垦措施对临时占地 进行生态保护,防止水土流失及风蚀扬尘等。 符合 4.采用生物工程进行废弃地复垦时,宜对 土壤重构、地形、景观进行优化设计,对 物种选择、配置及种植方式进行优化。 复垦时对土壤重构、地形、景观进行优化设计,对 物种选择、配置及种植方式进行优化。 符合 根据上表分析,本项目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 号 相关要求相符。 5 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 HJ651-2013 的符 合性分析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 试行 HJ651-2013 是为贯彻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 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规范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促进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的规范。本项目与国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 试行 HJ651-2013 各项规定的符合性见下表 表 0-7 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 相关要求指标 本项目 符合 性 4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一般要求 4.1 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 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文物古迹所在地、地 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地 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采区域内采矿。禁止在 重要道路、航道两侧及重要生态环境敏感目标可视 范围内进行对景观破坏明显的露天开采。 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 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区域以及其他法 律法规规定的禁采区域; 不涉及重要 道路、航道。 符合 4.2 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应符合国家和区域主体功能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区域主体功能区 符合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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