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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项 目 “三合 一”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污 染影 响 类 送 审 稿 项目名称 年产10万吨重晶石粉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盖章 贵州大龙隆兴矿业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_ 2022年1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 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4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4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2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6 五、排污许可申请及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50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51 六、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3 七、结论55 附表 附表 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附表 2 环保设施投资一览表; 附表 3 工程竣工环保设施验收一览表。 附图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 3 项目区域水系图; 附图 4 环境保护目标图; 附图 5 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单元位置图; 附图 6 项目与大龙经济开发区位置关系图 附图 7 项目与舞阳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位置关系图; 附图 8 项目与玉屏侗族自治县城乡总体规划位置关系图。 附件 附件 1 备案通知; 附件 2 营业执照; 附件 3 租赁合同; 附件 4 土地地类情况说明; 附件 5 现状检测报告; 附件 6 委托书; 附件 7 承诺函; 附件 8 委托函; 附件 9 网上全文本说明; 附件 10企业信用承诺书。 年产 10 万吨重晶石粉生产项目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 10 万吨重晶石粉生产项目 项目代码 无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贵州省铜仁市玉屏县大龙镇大龙开发区龙井坪 地理坐标 106 度 41 分 26.776 秒,26 度 33 分 56.855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099 其他非金 属矿物制品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60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 制造 309 其他 建设性质 造 改 建 建 建 术 新 改 扩 技 团 □ □ □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 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 大开经投备[2014]9 号 总投资 万元 500 环保投资 万元 10. 13 环保投资占比 2.03 施工工期 60 天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团是厂区主体工程 已建设完成,设备已 进场,未安装,未生 产。未处罚。 用地 用海 面积 m2 6666.67m2 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 境影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无 其他符合性分 析 1.1 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利用外购的重晶石块加工成重晶石粉,对照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 和“淘汰类”目录中,为“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 1.2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选址位于铜仁市玉屏县大龙镇大龙开发区龙井坪,根据 14 年产 10 万吨重晶石粉生产项目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玉屏侗族自治县城乡总体规划 2013-2030 2019年修订图及 玉屏县大龙街道自然资源所出具的贵州大龙隆兴矿业有限公司用 地地类说明,本项目用地属于第三类工业用地,本项目符合用地规 划条件,具体详见附图6。 1.3用地规划的符合性 项目选址位于铜仁市玉屏县大龙镇大龙开发区龙井坪,主要生 产内容为利用外购的重晶石块研磨加工成重晶石粉,所使用土地地 类属于工业用地。项目租赁玉屏兴达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闲置空余用 地进行建设,地块大门面前即为G320国道,交通便利。项目周边 供水供电设施齐全,能够保障项目正常运营。项目用地不涉及自然 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因此符合用 地规划。 1.4“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环保部发布的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 评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环 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 上线和环境准入负而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 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 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 1 生态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 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 线,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唯生态服务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 持续发展只有重要作用。根据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黔府发 〔2018〕16 号、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的通知铜府发〔2020〕10 号,玉屏县环境管控单元总 数 13 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6 个,重点管控单元 6 个,一般管控 单元 1 个。本项目位于铜仁市玉屏县大龙镇大龙开发区龙井坪,不 在铜仁市玉屏县生态保护红线以及主要类型和分布范围之内,项目 15 所在地不涉及、 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域, 管控单元编码ZH52062220003,重点管控单元以生态修复和 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 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区域及重点行业的污染物允许排放 量。对于环境质量不达标的管控单元,落实现有各类污染源污染物 排放削减计划和环境容量增容方案。本项目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 区、自然保护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域等区域,废水废气均 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固体废物经采取措施后可实现项目固体废物减 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因此,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 价铜仁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三线一单”准入清单不冲突,满足上 述重点管控单元要求,与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相符。因此,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 的要求,详见附图 5。 表 1-1 铜仁市“三线一单”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 环境管控 单元编码 ZH52062220003 项目符合性分析 符 合 性 环境管控 单元名称 玉屏侗族自治县重点管控单元 3 类别 重点管控单元 空间布局 约束 1 、执行贵州省及铜仁市水要素普适性要 求;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执行省、 市普适性总体管控要求禁止在现有企业 环境防护距离内再规划建设集中居民区、 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㵲阳河及其 支流车坝河等地表水源及其两侧控制区 为禁止建设。居住用地与工业用地间应设 置生态隔离带。邻近居住用地的地块不宜 布置有机废气排放易扰民的项目。 2 、加大企业环评审批力度,凡涉锰涉汞 企业落户铜仁必须报经市委、市政府研究 同意,各区 县 不得新增涉汞涉锰矿山 开采企业,已获得开采权的,到期后一律 不得延期,各地要严格执行铜仁市汞锰行 业发展规划,严格落实环保要求,倒逼企 业转型升级。 3 、以大龙开发区为重点,从源头上控制 和规范有色矿产资源开发和冶炼。鼓励和 引导汞锰企业进行升级改造或对企业重 求 本项目不属于锰 汞等有色矿产资 源开发和冶炼项 目,不属于“两高” 项目;不在㵲阳河 及其支流车坝河 等地表水源及其 两侧控制区的禁 止建设区;项目与 周边居民点均有 一定的距离,因此 本项目建设满足 空间布局管控要 。 符 合 16 组,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落后 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要按期坚决予以淘 汰新建“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 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 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 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 容量。积极推进“两高”项目环评开展试点 工作,衔接落实有关区域和行业碳达峰行 动方案、清洁能源替代、清洁运输、煤炭 消费总量控制等政策要求。在环评工作 中,统筹开展污染物和碳排放的源项识别 源强核算、减污降碳措施可行性论证及方 案比选,提出协同控制最优方案。国家或 地方已出台超低排放要求的“两高”行业建 设项目应满足超低排放要求。 污染物排 放管控 执行贵州省及铜仁市水要素普适性要求; 重点工业废气排放企业需安装或更换自 动在线监测设备,并对老化烟气尾气治理 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 达标排放。工业生产废水必须经处理达到 要求后方能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 理。对水质、水量能满足所依托的污水处 理厂正常运行的,采取完善管网,做到全 收集,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对水质、 水量不能满足所依托的污水处理厂正常 运行的,采取修建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 确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本项目不属于该 管控单元提及的 管控企业,项目产 生的污染物采取 相应措施后均可 达标排放,不会对 环境产生明显影 响,符合污染物排 放管控要求。 符 合 环境风险 防控 执行贵州省及铜仁市土壤普适性管控要 求。建立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制度。强化 大龙经济开发区规跟踪评价和建设项目 后评价,对长期性、累积性和不确定性环 境影响突出,规划有重大变化,有重大环 境风险或者穿越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的 重大项目,应积极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和后评价,并据此强化后续环境管理。完 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全面落实园区、企 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各项要求,增强突发 环境事件处置能力。开展涉危涉重涉化企 业有风险隐患的渣场等风险排查和整改 工作,及时消除隐患,按要求建设园区隔 离带、绿化防护带和风险事故水池等设 施,园区与企业之间要强化应急联动,形 成多级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制定环境风险 落实风险防控措 施 符 合 17 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定期开展 应急风险防范。 资源开发 效率要求 2030 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 1.09 亿 m; 执行铜仁市能源利用普适性要求;推进重 点排放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提高能源利用 效率和生产废水回用率;加快城镇供水管 网改造,降低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加强 城镇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推 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定期开展清洁生 产审核,推动重点企业生态化、循环化改 造;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能耗要达到 国内、国际先进水平,落后工艺限期进行 升级改造。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应采用 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 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本项目不属于高 能耗项目 符 合 2 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级标准及 2018 年修改单要求;声环境质量符 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 类标准要求;地表水满足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水域标准。本项目 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 掏并送至周边农田或菜地作农家肥使用,不外排。且本次环评评价 已对企业环境保护措施提出了要求和建议,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周 围环境的影响较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 资源利用上线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 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本项目生活用水为自来水,用水量 相对较少;能源主要依托当地电网供电。项目施工、运营期用电用 水量不会超过区域用电用水负荷。项目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土地 资源消耗符合要求。因此,项目的建设占用资源比例较小,不会改 变所在区域各类资源利用格局,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 单管理办法 试行 黔环通〔2018〕303 号 以及铜仁市产 18 业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型的产业 类型,生产工艺设备较为先进,产排污环节单一,污染物产排量较 小。因此,本项目应为环境准入允许类别。 综上,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同时符合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线以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管理要求。 1.5与舞阳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符合性分析 舞阳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于 2017 年 9 月全 面完成实体划定建设,舞阳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总面积 932 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为 498 公顷,实验区面积为 434 公顷。特别保护期为每年的 4 月 1 日8 月 1 日。保护区位于贵州 省舞阳河玉屏段,地理坐标在东经 10855′20″ 10902′28″ ,北纬 2711′11″2720′16″之间。核心区位于舞阳河的张家坪至抚溪河段, 由以下 6 个拐点沿河道方向顺次连线所围成的水域张家坪 10855′23″E 、2716′03″N、安坪 10857′32″E 、2716′12″N、 马面坡 10859′03″E 、2717′15″N、街上 10900′03″E 、 2718′58″N、分洲10901′16″E、2719′21″N、抚溪10902′28″E、 2720′16″N 所组成;实验区位于舞阳河一碗水至张家坪,由以下 6 个拐点沿河道方向顺次连线所围的水域一碗水 10850′20″E 、 2711′11″N、河口村 10850′46″E 、2712′12″N、狸狮坪 10851′24″E 、2713′27″N、龙井 10851′00″E 、2714′00″N、 红花 10851′66″E 、 2714′42″N、张家坪 10855′23″E 、 2716′03″N 所组成。保护区内主要保护对象是鲶、大鳍鳠,其他 保护物种包括泉水鱼、甲鱼、黄颡鱼、鲤、鲫、鳜、鰕虎鱼、花鱼 骨、马口鱼、细鳞斜颌鲴等。 舞阳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陆域界限距离本 项目所在地约 3.3km ,因此本项目不在舞阳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 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内,且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 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作为农家肥浇灌周边农地,本项目污废水不外 排。在项目切实做好厂区内污废水处理措施,加强管理,落实相应 19 年产 10 万吨重晶石粉生产项目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水发生事故排放的情况下,项目对舞阳河特有 鱼类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较小。 1.6 与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 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位于铜仁市玉屏县大龙镇大龙开发区龙井坪,租赁 玉屏兴达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原有闲置空余用地,租用原有的三层住 宅楼作为生活办公用房,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两条合计年产量 10 万吨的重晶石粉生产线以及其配套的生产车间、原料堆场和环保设 施等。符合性分析如下 表 1-2 符合性分析 序号 分则要求 符合性分析 1 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我省港口布局规 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 2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 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 营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 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 段范围内。 3 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 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 无关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风景名胜区 核心景区。 4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 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 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 以及网箱养 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 建设项目。 本项目周边不涉及饮用水 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 河段范围。 5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 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 物的投资建设项目。 本项目周边不涉及饮用水 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 河段范围。 6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 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 以及围湖造田等 投资建设项目。 舞阳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 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位于项 目西面约 3.5km ,且本项目 不设置污水排放口。 7 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 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 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 本项目周边不涉及国家湿 地公园。 8 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 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 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 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国 家重 9 要基础设施等事关公共安全及 本项目不涉及长江岸线保 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 定的岸线保护区。 20 公众利益以外的项目。 9 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 规划划定的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 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 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国家重要 基础设施等以外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长江岸线保 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 定的岸线保留区。 10 乌江干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 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 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 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项目不属于乌江干流基 础设施项目。 11 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 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 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本项目不位于全国重要江 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 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 12 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 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 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 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 农村居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 目以外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生态保护红 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 13 禁止在乌江、赤水河干流河道管理范围 边界向陆域纵深 1 公里范围内新建、扩 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本项目位于沅江水系,不属 于乌江、赤水河流域。 14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 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 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铜仁市玉屏 县大龙镇大龙开发区龙井 坪,本项目主未生产重晶石 粉,属于新材料产业。 15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 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国家 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 局规划的项目”。 16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 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 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 产能项目。 17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 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国家 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 产能行业的项目”。 1.7 与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 试行符合 性分析 表 1-3 与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 试行符合性分析 序号 分则要求 符合性分析 1 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 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 建设不符合长江于线过江通道布局规 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 目 21 年产 10 万吨重晶石粉生产项目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 2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 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 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 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 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 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 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风 景名胜区核心景区。 3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 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 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 以及网箱养 殖、 畜禽养殖、 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 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 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 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 项目。 本项目周边不涉及饮 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的岸线和河段范围、二 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 段范围。 4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 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 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 公因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 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 设项目。 舞阳河特有鱼类国家 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 区位于项目西面约 3.5km ,且本项目不设 置污水排放口。 5 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 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 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 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 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 护、 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 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 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 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 生态保护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生态保 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 田范围。 6 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于支流及湖泊新 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 本项目不设置污水排 放口。 7 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 332 个水 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 本项目不涉及捕捞。 8 禁止在长江于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 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 目。禁止在长江于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 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 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 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 的改建除外。 本项目不涉及化工园 区、化工、尾矿库、冶 炼渣库和磷石膏库项 目新建、改建、扩建。 9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 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 本项目不涉及新建、扩 建钢铁、石化、化工、 22 纸等高污染项目。 焦化、建材、有色、制 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 10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 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国家石 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 布局规划的项目。 11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 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 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 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 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 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 剩产能行业和高耗能 项目。 12 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 定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符合法律法规 及相关政策文件。 23 年产 10 万吨重晶石粉生产项目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 设 内 容 2.1 项目背景 重晶石粉,又称硫酸钡粉,化学组成为 BaSO4 ,晶体属正交 斜方 晶系的 硫酸盐矿物。常呈厚板状或柱状晶体,多为致密块状或板状、粒状集合体。重晶 石作为一种重要的矿产资源,在现代化工业生产中,重晶石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 作用。重晶石可用于油田开采,天然气开采钻井加重剂,还可作为绘画、油漆、 涂料等重要涂料,可用于制造氧化钡、碳化钡等重要工业原料,除此之外重晶石 还应用在建筑、水泥、道路桥梁建设、造纸、橡胶、塑料等众多重要领域。我国 重晶石产品在世界重晶石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目前国内市场对重晶石粉的需求 也不断增大。西部地区对高密度重晶石粉的需求量也日益旺盛,而这些区域竞争 压力较小,企业可以抓住机遇进入西部区域市场。此外,政府高度重视西部区域 的发展,为西部经济发展提供了许多优惠政策。 基于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贵州大龙隆兴矿业有限公司租用玉屏兴达电力有 限责任公司的三楼一底楼房一栋、楼房前临 320 国道空场地一块,新建两条重晶 石粉研磨生产线及其配套的生产车间、原料堆场和环保设施等,年生产重晶石粉 10 万吨, 占地面积 10 亩 6666.67m2 ,总投资 500 万元,主要利用外购的重晶 石块研磨加工成重晶石粉再装袋出售。项目地位于铜仁市玉屏县大龙镇大龙开发 区龙井坪,毗邻 G320 国道,交通便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因此,贵州大龙隆兴矿业有限公 司特委托贵州楚天环境检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 编制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工作,本 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内容、生产工艺及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进行 影响分析,在对本项目的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按照相关 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2.2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 10 万吨重晶石粉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贵州大龙隆兴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500 万元 24 建设计划2022 年 10 月2022 年 11 月 建设地点铜仁市玉屏县大龙镇大龙开发区龙井坪项目处于东经 1092′55.76″, 北纬 2717′42.31″ ,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 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劳动定员4 人,一班 10 小时工作制,年生产300 天, 提供住宿,不设置食堂。 2.2.1 项目组成及规模 本项目用地租赁玉屏兴达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 1 三楼一底楼房一栋、楼房前 临 320 国道空场地一块进行建设生产, 占地面积 6666.67m2 ,新建两条重晶石粉 研磨生产线及其配套的生产车间、原料堆场和环保设施等,办公生活用房租用原 有的一栋三层住宅楼。本项目两条重晶石粉研磨生产线合计产能为 10 万吨/年, 主要进行进场重晶石块的破碎研磨加工,生产的重晶石粉从原料到成品,成分及 化学性质均无变化,仅细度发生变化。本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见表 2.2- 1。 表 2.2-1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 类别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备注 主体 工程 1生产车间主 车间 该车间为本项目主生产车间,占地面积600m2,钢架结构, 三面设置幕墙,宽20m ,长30m ,高12m ,呈南北向分布, 正对厂区大门。车间内部设置有一条研磨生产线,一个立 式储罐仓,一个产量为5万t/a ,以及吨袋成品堆存区。生 产线位于车间内部右侧,吨袋成品堆存区位于车间内部左 侧,相互分离,互不影响。 已 建 成 钢 架 结 构 厂 房,已购入 生 产 线 设 备,暂未安 装。1、2 生 产 车 间 设 备 、 产 量、环保设 施均一致。 2生产车间副 车间 该车间为本项目副生产车间,占地面积200m2,钢架结构, 三面设置幕墙,宽10m ,长20m ,高6m ,紧贴于1生产车 间左侧,呈南北向分布。车间内部设置有一条研磨生产线, 一个立式储罐仓,产量为5万t/a 。研磨成品装袋后转移至 1生产车间成品堆存区堆存。 辅助 工程 生活办公楼 租赁玉屏兴达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一底楼房一栋作为 员工日常生产生活、办公,建筑面积为450m2 ,用于本项 目等住宅用房。 依托租赁 楼房 原料堆场 1生产车间右侧设置重晶石矿石原料堆场 , 占地面积 300m2 ,钢架结构,末端设置幕墙,便于车辆卸料以及控 制卸料扬尘。 现已建设 完成 公用 工程 供水 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 依托 供电 由市政供电所供给,新建一250v调节变压器。 新建 环保 工程 废 水 办公生活 污水 职工日常生活办公依托原有租赁楼房,生活污水排入原有 室外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第三方不定期清掏外运处置,不 外排。 依托 生产废水 车辆清洗废水经厂区入口处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 新建 25 于用于生产车辆清洗及降尘洒水。 废 气 防 治 进料、破 碎、研磨废 气 进料斗上安装集尘罩收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出城后由 15m排气筒 DA001 、DA002 对空排放。未收集废气进 行洒水抑尘。 新建,环保 设施已进 厂,未安装 运输扬尘 对场内道路进行洒水抑尘、密闭运输。 卸料 洒水抑尘。 噪声防治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机械设备增设减振基础。 固废处置 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集中收集后委托第三方进行清 运;维修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 3m2 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转移处置。 新建 2.2.2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项目生产原料为重晶石矿石,呈块状,产品 主要为重晶石粉,年产量为 10 万吨。重晶石作为一种重要的矿产资源,在现代 化工业生产中,重晶石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重晶石的用途广泛,可作为提 取钡的原料,磨成细粉可作钻探用的泥浆加重剂,打成碎块可以代替石子做防辐 射重力墙用料;又可做各种白色颜料、涂料以及橡胶业、造纸业的填充剂和化学 药品等。本项目主要进行进场重晶石块的破碎和研磨加工,本项目生产的重晶石 粉从原料到成品,成分及化学性质无变化,仅细度发生变化。产品的成分及理化 性质如表 2.2-2 所示。项目原辅材料及能耗情况见表 2.2-3。项目物料平衡情况见 表 2.2-4。 表 2.2-2 产品成分及理化性质一览表 产品名称 重晶石粉 成分 BaSO4 92-98 ;SiO2 2;Fe2O3 0.04 ;Al2O3 0.01; 水溶盐含量 0.01 重金属含量 Pb 0.01;As0.01;Cd0.02;Hg 1600℃ 毒性 无毒 化学性质 正常情况下化学性质稳定,不具有燃爆性,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硫化 物烟气;具弱碱性 危害 无毒性,吸入后可引起胸部紧束感、胸痛、咳嗽等,长期吸入可致钡尘 肺;对皮肤有一定刺激性,生产中应注意做好防护,佩戴防尘面具和手 套,穿一般工作服,避免与人体直接接触 存储方法 远离火种、热源;包装要求应与还原剂、易燃、可燃物,金属粉末等分 开存放;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不可与酸类及食用物品共贮混运; 26 装卸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包装破损 表2.2-3 项目原辅材料及能耗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消耗量 单位 来源 1 重晶石块 10. 1 万 t/ a 外购 2 水 0.2 万 t/ a 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 3 电 25 万 kwh/a 由市政供电所供给 表 2.2-4 项目物料平衡表 投入 产出 项目 数量 t/a 项目 数量 t/a 重晶石块 101000 重晶石粉 100000 不合格成品 1000 2.2.3 主要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 项目生产使用的设备具体见表 2.2-5。 表 2.2-5 设备一览表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颚式破碎机 / 台 2 / 擂磨机 5R4128 型 台 2 / 袋式除尘器 / 套 2 / 铲车 / 辆 1 / 货车 / 辆 1 / 立式储罐仓 / 个 2 / 2.3 给排水 1 给水 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用水由当地自来水管网提供 2 排水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区雨水经雨水截排水沟收集排入厂址南侧黔龙 大道雨水排水沟。员工住宿依托租用依托租赁楼房,不设置食堂,生活污水主要 为生活办公用水。项目场地需喷淋洒水抑尘,有生产废水产生。项目给排水主要 依据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9 、贵州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 DB52/T7252019,以及排污系数按 0.85 计算。 办公生活用水本项目劳动定员职工 4 人,办公、生活总用水按 140L/人d 计,用水量为 0.56m/d ,污水排放系数按 0.85 计,污水产生量为 0.48m/d。 抑尘用水为了厂区扬尘,厂区采取洒水抑尘,厂区喷淋洒水抑尘用水定额 为 1.8L/m2 d ,喷淋场地面积为 1生产车间 主车间、2生产车间 副车间、 27 原料及成品厂区运输路线范围 ,约 1000m2 ,则场地喷淋洒水抑尘用水量为 1.8m3/d ,1生产车间 主车间、2生产车间 副车间 喷淋水进入原料或产品 带走或蒸发损耗,不产生废水。运输道路洒水降尘用水蒸发损耗,不产生废水。 车辆清洗用水本项目年运输量 10 万吨,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单车一次 运输量最大为 20 吨,合计约需运输 5000 次,每日进出厂区车次约 17 辆 次,运 输车辆在进出本项目时需对车轮胎进行清洗,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19 中载重汽车冲洗用水量定额,项目洗车方式为循环用水冲洗, 用水定额为 4060L/辆 次,本项目仅对车轮进行冲洗,用水量取 50L/辆 次,则 运输车辆车轮冲洗用水量约为 0.85m3/d ,污水排放系数按 0.85 计,污水产生量 为 0.72m3/d。 表 2.3-1 项目用水量估算表 序号 用水类别 用水标准 用水规模 日均用水量 m3/d 消耗量 m3/d 排水量 m/d 1 办公生活用水 140L/人 d 4 人 0.56 0.08 0.48 2 抑尘用水 1.8L/m2 d 1000m2 1.8 1.8 0 3 车辆清洗用水 50L/辆 次 17 辆 次 0.85 0. 13 0.72 合计 / 3.21 2.01 1.2 年用水量以年工作 300 天进行计算,则由上表可得本项目用水量为 3.21m3/d 963m3/a ,废水排放量为 1.2m3/d 即 360m3/a ,项目水平衡图见图 2.3- 1。 图 2.5-1 本项目水平衡图 m3/d 2.4 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根据项目生产工艺特点,项目的厂区平面布置主要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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