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850尾矿库技改工程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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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850 尾矿库技改工程 目 录 1、概述- 1 - 1.1 项目实施背景- 1 - 1.2 评价工作过程- 2 - 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4 - 1.3.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4 - 1.3.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5 - 1.3.3 与其他相关法律、规划政策符合性分析- 19 - 1.3.4 选址合理性分析- 38 - 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41 - 1.5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41 - 2、总则- 43 - 2.1 编制依据- 43 - 2.1.1 法律法规- 43 - 2.1.2 部门规章及相关规划政策- 43 - 2.1.3 评价导则与技术规范- 45 - 2.1.4 项目依据- 45 - 2.2 评价目的及原则- 47 - 2.2.1 评价目的- 47 - 2.2.2 评价原则- 48 - 2.3 评价重点及时段- 48 - 2.3.1 评价重点- 48 - 2.3.2 评价时段- 48 - 2.4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49 - 2.4.1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 49 - 2.4.2 评价因子- 49 - 2.4.3 评价标准- 50 - I 2.5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56 - 2.5.1 评价工作等级- 56 - 2.5.2 评价范围- 60 - 2.6 环境保护目标- 63 - 3、现有工程概况- 65 - 3.1 企业基本情况- 65 - 3.2 现有工程环评、竣工环保验收及排污许可情况- 65 - 3.3 现有工程基本情况- 65 - 3.3.1 现有矿山情况- 66 - 3.3.2 现有选厂情况- 66 - 3.3.3 现有李家河尾矿库情况- 68 - 3.4 现有 850 尾矿库情况- 68 - 3.4.1 尾矿库原设计情况- 68 - 3.4.2 尾矿库现有设施及运行情况- 69 - 3.4.3 尾矿库坝区工程地质及稳定性分析- 73 - 3.4.4 尾矿库现有工程组成- 74 - 3.4.5 尾矿库主要设施设备- 75 - 3.5 现有 850 尾矿库污染治理及达标排放情况- 76 - 3.5.1 废气治理措施及达标情况- 76 - 3.5.2 废水治理措施及达标情况- 76 - 3.5.3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有效性分析- 78 - 3.5.4 噪声治理措施及达标排放情况- 79 - 3.5.5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80 - 3.5.6 现有污染物排放情况- 80 - 3.6 现有 850 尾矿库生态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 81 - 3.6.1 生态恢复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其效果- 81 - 3.6.2 对土地利用类型的影响- 81 - 3.6.3 对植被和植物多样性的影响- 81 - II 3.6.4 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82 - 3.6.5 回顾性评价结论- 83 - 3.7 环评批复及验收意见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83 - 3.8 风险排查- 84 - 3.9 现有 850 尾矿库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84 - 4、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85 - 4.1 建设项目概况- 85 - 4.1.1 项目基本情况- 85 - 4.1.2 地理位置与交通- 85 - 4.1.3 建设规模- 85 - 4.1.4 建设内容及项目组成- 86 - 4.1.5 工程技术经济指标- 92 - 4.1.6 尾矿库库容及服务年限- 93 - 4.1.7 尾矿库设计等别及防洪标准- 94 - 4.1.8 洪水计算及调洪演算- 95 - 4.1.9 主要生产设备- 99 - 4.1.10 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 100 - 4.1.11 公用工程 - 100 - 4.2 工程分析- 100 - 4.2.1 尾矿库扩容基础条件- 100 - 4.2.2 尾矿来源及性质分析- 102 - 4.2.3 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及源强核算- 104 - 4.2.4 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及源强核算- 108 - 4.2.5 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 115 - 4.2.6 拟采取的“以新带老”环保措施- 116 - 4.2.7“三本账”统计- 116 - 5、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17 - 5.1 自然环境概况- 117 - III 5.1.1 地理位置- 117 - 5.1.2 地形地貌- 117 - 5.1.3 地质构造及地震- 118 - 5.1.4 气候及气象特征- 119 - 5.1.5 水文- 119 - 5.1.6 动植物资源- 121 - 5.1.7 矿产资源- 122 - 5.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22 - 5.2.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22 - 5.2.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24 - 5.2.3 地下水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28 - 5.2.4 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134 - 5.2.5 场地包气带环境质量现状- 134 - 5.2.6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35 - 5.2.7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42 - 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51 - 6.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51 - 6.1.1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51 - 6.1.2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152 - 6.1.3 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152 - 6.1.4 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53 - 6.1.5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54 - 6.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56 - 6.2.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56 - 6.2.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63 - 6.2.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168 - 6.2.4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84 - 6.2.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86 - IV 6.2.6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186 - 6.2.7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90 - 6.2.8 服务期满后环境影响分析- 191 - 7、环境风险评价- 194 - 7.1 评价程序- 194 - 7.2 环境风险潜势初判及评价等级- 195 - 7.2.1 环境风险潜势初判- 195 - 7.2.2 评价工作等级及保护目标- 196 - 7.3 现状尾矿库环境风险等级- 196 - 7.3.1 尾矿库环境风险预判- 196 - 7.3.2 尾矿库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198 - 7.4 风险识别- 209 - 7.4.1 事故案例- 209 - 7.4.2 物质风险识别- 209 - 7.4.3 生产过程潜在危险性识别- 210 - 7.5 尾矿库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211 - 7.5.1 尾矿库溃坝风险因素分析- 211 - 7.5.2 尾矿库溃坝风险影响分析- 212 - 7.5.3 尾矿输送管道泄漏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219 - 7.6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220 - 7.6.1 尾矿库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220 - 7.6.2 尾矿输送及回水管线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222 - 7.7 应急预案- 223 - 7.7.1 应急救援体系及职责- 223 - 7.7.2 应急处置方案- 226 - 7.7.3 应急预案响应分级及程序- 227 - 7.7.4 应急措施- 229 - 7.7.5 应急监测- 230 - V 7.8 小结- 230 - 8、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233 - 8.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233 - 8.1.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233 - 8.1.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234 - 8.1.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234 - 8.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235 - 8.1.5 生态保护措施- 235 - 8.2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236 - 8.2.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236 - 8.2.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237 - 8.2.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238 - 8.2.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238 - 8.2.5 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措施- 239 - 8.3 污染防治措施汇总- 240 - 9、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242 - 9.1 经济效益分析- 242 - 9.2 社会效益分析- 242 - 9.3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242 - 9.3.1 环境代价- 242 - 9.3.2 环境成本- 243 - 9.3.3 环境收益- 244 - 9.3.4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244 - 10、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246 - 10.1 环境管理- 246 - 10.1.1 环境管理的目的- 246 - 10.1.2 环境管理职责- 246 - 10.1.3 环境管理计划- 247 - VI 10.2 污染物排放管理要求- 249 - 10.2.1 污染物排放清单- 249 - 10.2.2 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250 - 10.2.3 企业信息公开- 250 - 10.2.4 管理要求- 251 - 10.3 环境监测计划- 252 - 10.4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253 - 11、结论- 255 - 11.1 项目概况- 255 - 11.2 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符合性 - 255 - 11.2.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255 - 11.2.2 相关规划、政策符合性分析 - 255 - 11.3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256 - 11.3.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 256 - 11.3.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256 - 11.3.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 256 - 11.3.4 声环境质量现状- 257 - 11.3.5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 257 - 11.3.6 生态环境现状- 257 - 11.4 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257 - 11.4.1 施工期环境影响- 257 - 11.4.2 运营期环境影响 - 258 - 11.5 卫生防护距离- 259 - 11.6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 259 - 11.7 公众参与- 259 - 11.8 总结论- 259 - 11.9 建议- 260 - VII VIII IX 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850 尾矿库技改工程 1 、概述 1.1 项目实施背景 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位于旺苍县水磨镇白玉村,成 立于 2000 年 12 月 5 日。前身为旺苍县金溪铁厂下的李家河铁矿,矿山始建于 1980 年,1982 年由长沙黑色冶金矿山设计研究院设计建立选厂,设计能力为采 选矿石 10 万 t/a ,产铁精矿 3.39 万 t/a ,但自投产至 2000 年 10 月,矿山及选厂 一直处于低负荷生产。2000 年 10 月,该矿山由四川南江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整体 收购并改制组建为股份制企业。目前形成一个矿山二个选厂及二个尾矿库(李家 河、850 尾矿库),铁精矿年生产能力由改制前的 1 万多吨上升到 4 万吨。2000 年 11 月,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依法取得该矿区的采矿权,以地下开采为主、 露天开采为辅,露天开采深度1145- 1080m ,后期转入地下开采,生产规模 7 万 吨 / 年 。 2006 年 6 月 经 申 请 变 更 延 续 取 得 新 的 采 矿 许 可 证 , 证 号 C5100002010122120100505;有效期至 2016 年 6 月,2016 年 6 月经短延后,采 矿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7 年 6 月 24 日。2018 年 2 月经申请变更延续取得新的采 矿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8 年 2 月。矿区面积 0.3449km2 ,开采深度1145-850m, 生产规模 21 万吨/年。 为整合旺苍县铁矿石资源,扩大李家河铁矿生产能力,2005 年 7 月经宏达 矿业有限公司提出,由旺苍县经济贸易局批复同意 850 水平技改项目立项,计划 新建 850 平巷井、磁选生产线 1 条,850 尾矿库 1 座。公司于 2007 年 5 月委托 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及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了850 水平技改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07 年 6 月 21 日取得广元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该项目的环 评批复(广环函〔2007〕168 号);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通过广元市环境保护局 竣工环保验收(广环验〔2015〕25 号)。 现有 850 尾矿库位于选矿二厂南侧下游云林河改河道范围内,于 2009 年 3 月建成并投入运行,设计采用上游式尾矿砂直接充填筑坝法堆坝,最终堆积标高 830m ,初期坝高 16m ,堆积坝高 30m ,总坝高 46m ,总库容 94.83 万 m3 ,属四 等库。尾矿库采用自流方式输送矿浆,库外排洪采用截洪坝排洪隧洞,库内排 - 1 - 洪采用排洪涵洞溢流斜槽排洪。目前尾矿库现状堆积标高 820m,距离最终设计 标高 830m还有 10m,现状坝高 36m ,已堆积尾矿约 56.98 万 m3。根据企业发展 需要,随着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矿产规模增大,现 850 尾矿库库容不能满足 新的生产需求。为解决选厂扩能产生尾矿的堆存问题,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拟投资 600 万元在 850 尾矿库现状基础上进行加高扩容。本项目主要在现有尾矿 库基础上进行加高扩容,在现状堆积坝上加高 23m,加高扩容后总坝高 59m,总 库容 143.27 万 m3 ,有效库容 114.62 万 m3 ,为四等库。新增库容 72.05 万 m3, 新增有效库容 57.64 万 m3 ,新增服务年限约 7.02 年。 旺 苍 县 经 济信 息 化 和 科 学 技 术 局 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 以 川 投 资 备 【2112-510821-07-02-246663】JXQB-0429 号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旺苍县宏达 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鑫冶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3 月编制了旺苍县 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850 尾矿库技改工程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旺苍县宏达矿 业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冶金设计研究院于 2022 年 1 月编制完成了旺苍县宏达 矿业有限公司 850 尾矿库技改工程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旺苍县 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850 尾矿库技改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并于 2022 年 3 月 9 日 取得广元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广元)非煤项目 安设审字〔2022〕4 号】。 1.2 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 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属于 “六、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8 ”中的铁矿采选 081全部(含新建或扩建的独立尾 矿库;不含单独的矿石破碎、集运;不含矿区修复治理工程),应编制环境影响 报告书。为此,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委托我公司承担旺苍 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850 尾矿库技改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在认真分析了现有工程技术资料后,于 2022 年 3 月对 项目建设地进行了现场踏勘和环境现状调查,并收集了相关资料。根据环境影 - 2 - 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 4 号)相关要求,建设单位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报告 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在水磨镇白玉村村委会进行了现场张贴 公告及征求意见稿全本公示,并同时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络公众平 台)和广元日报(报刊)进行两次媒介刊登公示信息,公示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 本项目第一次、第二次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任何途径的反馈信息及意见。 2022 年 5 月建设单位将公众反馈信息及调查统计结果汇总编制成公众参与说 明提供给我单位。 依据环评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导则等,结合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在现场调查和收集、分析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我公司编制完成了旺苍县宏达矿 业有限公司 850 尾矿库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报生态环境主管部 门审批,作为今后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程序见图 1- 1。 - 3 - 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850 尾矿库技改工程 图 1-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3. 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尾矿库扩容工程,属于选厂配套设施,也是矿山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 修订版),项目不属于该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淘汰类,可视为允许类项目;且 旺 苍 县 经 济 信 息 化 和 科 学 技 术 局 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 以 川 投 资 备 【2112-510821-07-02-246663】JXQB-0429号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因此本项目 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产业政策。 - 4 - 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850 尾矿库技改工程 1.3.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3.2.1 与四川省“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2021 年 12 月 27 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项目环评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川环办函〔2021〕469 号), 根据该文件要求,并结合四川省“三线一单”数据分析系统,本项目涉及环境管控 单元 3 个,涉及的管控单元见下表 表 1.3-1 本项目涉及环境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 名称 所属市(州) 所属 区县 准入清单类型 管控类型 ZH51082130001 旺苍县一般 管控单元 广元市 旺苍县 环境管控单元- 单元管控要求 环境综合管 控单元一般 管控单元 YS5108213210004 元潭-旺苍县- 管控单元 广元市 旺苍县 水环境 一般分区 水环境一般 管控区 YS5108213310001 旺苍县大气环 境一般管控区 广元市 旺苍县 大气环境 一般分区 大气环境 一般管控区 本项目位于广元市旺苍县环境综合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管控单元名称 旺苍县一般管控单元,管控单元编号ZH51082130001)。本项目与所在区域环 境管控单元的位置关系图如下 图 1-2 本项目与管控单元相对位置关系图 - 5 - 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850 尾矿库技改工程 - - 表 1.3-2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环境管 控单元 编码 环境管 控单元 名称 广元市普适性清单 管控 类别 单元特性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 合 性 ZH510 821300 01 旺苍县 一般管 控单元 空间布局约束 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 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 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为目的的改建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禁止在长江流域开放水域养殖、投放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 种质资源。禁止在长江流域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从事采砂活 动。全面停止小型水电项目开发,已建成的中小型水电站不再扩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加强和规范水电建设管理的意见 )。 对全部基本农田按禁止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 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 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 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 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 何建设不得占用。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 空间 布局 约束 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同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同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同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 出要求 同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本项目位于旺苍县水 磨镇白玉村,为尾矿库 加高扩容工程。项目区 域无大的地表水体,仅 有一些山涧溪沟,距离 最近地表水体为云林 河,属唐家河河流。根 据长江保护修复攻坚 战行动计划,唐家河 不属于长江干流、重要 支流,因此本项目不在 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 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 线一公里范围内。本次 扩建工程不新增永久 占地,临时占地面积为 1.0492 公顷,占地类型 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不涉及基本农田。 符 合 6 - - 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应当限期关闭拆除。(土壤污 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畜禽养殖严格按照广元市各区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执行,依法 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禁止在 禁采区内开采矿产;禁止土法采、选、冶严重污染环境的矿产资源。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对四川省主体功能区划中的限制开发区域(农产品主产区),应限 制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 配套旅游、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在符合规划和相关保护要求的前 提下,应实施生态避让、减缓影响及生态恢复措施。 现有化工、有色等工业企业,原则上限制发展,污染物排放只降不 增,允许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引导企业 结合产业升级等适时搬迁入园。 单元内若新布局工业园区,应符合广元市国土空间规划,并结合区 域环境特点、三线成果、园区产业类别,充分论证选址的环境合理 性; 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重大基础设施、 军事国防以及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包括深度贫 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以下基 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 让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程序严格论证后依法依规报批。(四川省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全部耕地按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 理。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 污染 物排 放管 控 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 同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单元内的大气重点管控区执行 要素重点管控要求。 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 同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单元内的大气重点管控区执行 要素重点管控要求。 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值 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 同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单元内的大气重点管控区执行 要素重点管控要求。 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同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单元内的大气重点管控区执行 要素重点管控要求。 宏达矿业铁矿开采规 模为 21 万吨/年,根据 广元市重点矿种矿山 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属于小型金属矿山。本 项目为尾矿库扩容工 程 ,属于选厂配套设 施,废气污染物主要为 尾矿库干滩扬尘,经采 取湿法多管均匀放矿, 注意滩面平整度,调整 放矿点;干滩洒水抑尘 可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实现达标排放。尾矿库 澄清水和坝下渗漏水 全部泵至选矿二厂高 位水池回用于选厂生 产,不外排,符合国 家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相关要求。 符 合 7 - - 行特殊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修正))。 新建大中型水电工程,应当经科学论证,并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 权的部门批准。除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且是国务院及其相关部 门、省级人民政府认可的脱贫攻坚项目外,严控新建商业开发的小 水电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关于开展长江经 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 长江流域河道采砂应当依法取得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流域 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严格 控制采砂区域、采砂总量和采砂区域内的采砂船舶数量。(中华 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对长江流域已建小水电工程,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分类整改或者采取措施逐步退出。(中华人 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法定 自然保护地,现有不符合相关保护区法律法规和规划的项目,应限 期整改或关闭。 全面取缔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嘉陵江岸线延伸至陆域 200 米范围内基本消除畜禽养殖场(小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四川省工作方案、四川省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 ) 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位于城镇空间外的区外工业企业①具有合法手续的企业,且污染 物排放及环境风险满足管理要求的企业,可继续保留。其中,钢铁、 石化、化工、焦化、有色等高污染项目原则上限制发展,要求污染 环境 风险 防控 严格管控类农用地管控要求 同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单元内的土壤优先保护区执行 土壤要素优先保护管控要求。 安全利用类农用地管控要求 同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单元内的土壤优先保护区执行 土壤要素优先保护管控要求。 污染地块管控要求 同一般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 单元内的土壤优先保护区执行 土壤要素优先保护管控要求。 园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本项目堆存尾矿属于 第 I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且库区场地炭质板 岩为弱透水层,可有效 防止废水入渗污染土 壤;同时定期开展土壤 跟踪监测。项目运行过 程中应加强尾矿库的 环境安全管理,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土壤污染, 做好尾矿库闭库风险 防范和环境监管。 符 合 资源 开发 效率 要求 水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同广元市、 旺苍县总体准入要 求。 地下水开采要求 能源利用效率要求 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本项目尾矿库澄清水 和坝下渗漏水全部泵 至选矿二厂高位水池 回用于选厂生产,不外 排。 符 合 8 - - 物排放只降不增,并进一步加强日常环保监管;允许以提升安全、 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以及不增加污染物排放和环境风 险的产品升级调整,引导企业结合产业升级、化解过剩产能等,搬 迁入园。②不具备合法手续,或污染物排放超标、环境风险不可控 的企业,限期进行整改提升,通过环保、安全、工艺装备升级等落 实整改措施并达到相关标准实现合法生产,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 的,属地政府应按相关要求责令关停并退出。 污染物排放管控 允许排放量要求 暂无 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 水环境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工艺升级改造,至 2023 年,达城 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 标或相关规定的水质标准。 (依据 广元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 (2021-2023 年)四川省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实施方 案) 大气环境火电、水泥等行业的燃煤锅炉按相关要求实施大气污染 物超低排放。(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砖瓦行业实施脱硫、除尘升级改造,污染物排放达到砖瓦工业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实施细则、砖瓦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 -若上一年度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水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 9 - - 则建设项目新增相关污染物按照总量管控要求进行倍量削减替代。 (依据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 法) -若上一年度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达标,则建设项目新增相 关污染物按照总量管控要求进行等量替代。 -新增 VOCs 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等量替代。(四川省打赢蓝天 保卫战实施方案) 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 水环境污染物 -到 2023 年底,所有建制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广元市城镇污 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 年)) -鼓励畜禽粪污还田利用。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利用具体要求 及限量应符合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畜禽粪便还田 技术规范、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用于农田灌 溉的,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 。(关于进一 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 -屠宰项目应配套污水处理设施或进入城镇污水管网。鼓励新、改 扩白酒酿造企业满足四川省白酒产业环境准入指标体系分析中 提出的相应区域污染物排放约束性管控指标。 大气环境 -严格控制道路扬尘。国省道路、高速路连接线等重点通行线路和 建成区城乡结合部每天机械化清扫、冲洗不少于 1 次。强化城郊结 合部扬尘污染管控。重点抓好重点交通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切实加 强城郊结合部重点货车绕行道路扬尘治理。严控城市垃圾、落叶露 10 - - 天焚烧。(四川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 固体废物 -到 2023 年底,乡镇及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 覆盖。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因地制 宜选择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原 则上应纳入城市集中无害化处置范围。(广元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 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 年)) -力争 2025 年大中型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引导小型矿山按照绿 色矿山标准规范发展;加强矿山采选废水的处理和综合利用工作, 选矿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采矿废水应尽量回用。(国家 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环境风险防控 联防联控要求 加强与嘉陵江上游甘肃陇南市、陕西汉中市环境风险联防联控 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工业企业退出用地,应按相关要求进行 评估、修复,满足相应用地功能后,方可改变用途。(土壤污染 防治行动计划) -加强“散乱污”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四川省打好“散乱污”企业整 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严禁新增铅、汞、镉、铬、砷五类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引导现有 排放重金属企业结合产业升级等适时搬迁入园。 用地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建设用地 11 - - -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 工、化工、焦化、 电镀、制革、天然(页岩)气开采、铅蓄电池、 汽车制造、农药、危废处置、电子拆解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 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 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国家发布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 估技术规定,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 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 划广元市工作方案) 农用地 -到 2035 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得到有效保障,污染地块 安全利用率得到有效保障。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 直接用作肥料,禁止处理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禁止在农用地排 放、倾倒、使用污泥、清淤底泥、尾矿(渣)等可能对土壤造成污 染的固体废物。(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区县新建有色金属矿采选、有 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天然(页岩) 气开采、铅蓄电池、汽车制造、农药、危废处置、电子拆解、涉重 等行业企业。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 高毒、高残留农药。(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 治行动计划广元市工作方案 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 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 加强农业灌溉管理,发展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灌溉、水肥一体化 等高效农业节水灌溉方式和农耕农艺节水技术,提高输配水效率和 12 - - 调度水平。发展节水渔业、牧业,组织实施规模养殖场节水建设和 改造,推行节水型畜禽养殖技术和方式。(四川省节约用水办法) 地下水开采要求 参照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 暂无 禁燃区要求 不再新建每小时 1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积极实施煤改电、有序 推进煤改气。鼓励工业窑炉煤改电、煤改气或集中供热。(四川 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其他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暂无 YS510 821321 0004 元潭- 旺苍县 -管控 单元 空间布局约束 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暂无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暂无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 暂无 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暂无 空间 布局 约束 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 出要求 其他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本项目为尾矿库扩容 工程,属于选厂配套设 施,也是矿山固体废物 处置措施,不属于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2021 修订版)中的限制类、 淘汰类,可视为允许类 项目。 符 合 13 - - 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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