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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红日矿产有限责任公司黄金 青石厂水泥用石灰岩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编制日期 二〇二〇年四月 旺苍县红日矿产有限责任公司黄金青石厂水泥用石灰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概 述 1 、 项目由来 旺苍县红日矿产有限责任公司黄金青石厂水泥用石灰岩矿建于 2002 年,经 济类型属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 4 月经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批准该采矿权转 让取得该采矿权(由原旺苍县白水镇黄金青石厂更名为旺苍红日矿产有限责任公 司黄金青石厂), 该矿权范围石灰石资源储量 40.3 万吨,并取得采矿许可证 (证号C5108002010127130084711 ,生产规模3 万吨/年,有效期至 2018 年 9 月 23 日。2018 年 6 月经旺苍县各部门汇审, 同意该矿权延续 2 年,有效期延续 至 2020 年 9 月 23 日。 2018 年 9 月, 旺苍县红日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取得了由广元市国土资源 局颁发的矿山采矿许可证(证号C5108002010127130084711,开采矿种水 泥用石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开采年限 2 年,生产规模3 万吨/年,矿区 范围 0.0497km2);2017 年 12 月,旺苍县红日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宁夏智诚安 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旺苍县红日矿产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加工项目 ”(以 下称“现有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取得旺苍县环境保 护局关于旺苍县红日矿产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旺环审批[2018]7 号); 2018 年 6 月, 旺苍县红日矿产有限责任公司组织自主验收, 由四川恒宇环 境节能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通过验收工 作组评审会,取得验收意见。 随着经济发展、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快,广元市、旺苍县及毗邻的巴中市水泥 需求量逐年增加,水泥原料石灰岩矿供不应求。为此,旺苍县红日矿产有限责任 公司对其黄金青石厂水泥用石灰岩矿进行扩能 ,扩大矿区范围(由 0.0497km2 扩大至 0.0616km2),扩大矿山生产规模(由 3 万吨/年扩大至 30 万吨/年),建设 “ 旺苍县红日矿产有限责任公司黄金青石厂水泥用石灰岩扩建项目 ”(以下称本 项目), 以满足水泥市场需求。 现有项目采矿证与本项目拟申报的新采矿证内容对比如下表。 II 旺苍县红日矿产有限责任公司黄金青石厂水泥用石灰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1-1 现有项目采矿证与本项目新采矿证内容对照表 名称 现有项目 变化量 本项目 备注 证号 C5108002010127130084711 / 正在办理采矿证的 前期准备工作 开采矿种 水泥用石灰岩 / 水泥用石灰岩 没变化 开采方式 露天开采 / 露天开采 没变化 矿区面积 0.0497km2 0.0119 km2 0.0616km2 扩大 生产规模 3 万 t/a 27 万 t/a 30 万 t/a 扩大 矿区范围变化情况如下图。 本项目矿区范围 现有项目矿区范围 图 1 项目矿区范围变化图 鉴于上述扩建工程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影响评价法、 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修订版)的规定,为使该项目对区域环境 的影响降到最小,旺苍县红日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单位对其“旺苍县红日矿 产有限责任公司黄金青石厂水泥用石灰岩扩建项目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 、 项目特点 本项目选址于广元市旺苍县白水镇黄金村,项目特点如下 1 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矿区范围由 0.0497km2 扩大至 0.0616km2,生产规 模由 3 万吨/年扩大至 30 万吨/年。 III 旺苍县红日矿产有限责任公司黄金青石厂水泥用石灰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项目扩建后工作制度仍实行 1 班制, 由原每班 2 小时调至 8 小时,年工 作日由 200 天调整至 300 天; 3 本项目保留原有碎石加工生产线和相关设备,本项目产品在保障碎石加 工生产线用料的基础上,剩余部分产品外售。 4 本项目为露天开采项目, 企业委托专业民爆公司进行爆破作业 ,矿区不 设置炸药、雷管库。 5 本项目矿区周围无其他无探矿权和采矿权设置 ,不存在矿权重叠与边界 纠纷。 6 本项目位于广元市旺苍县白水镇黄金村,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 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 办水保[2013] 188 号,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嘉陵江上游国家 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涉及环境敏感区))。 3 、 环境影响评价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旺苍县红日矿产有限责任公司黄金 青石厂水泥用石灰岩扩建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中 规定 ,本项目环评形式如下表所示 表 1-2 项目环评类别判断一览表 旺苍县水务局以旺水函〔2018〕 55 号文核实了本项目选址不在各级饮用水 源保护区; 县城乡规划和住房保障局以旺住建函〔2018〕 58 号文核实了本项目 选址不在米仓山大峡谷国家风景名胜区和鼓城山-七里峡省级风景名胜区之区; IV 旺苍县红日矿产有限责任公司黄金青石厂水泥用石灰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县林业和园林局以旺林业园林函〔2018〕 54 号文核实了本项目选址不在米仓山 自然保护区、旺苍大峡谷森林公园等各类保护区内; 县农业局以旺农业〔2018〕 291 号文核实了本项目选址不在汉王山东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以上文件详 见附件)。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 办水保[2013] 188 号,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嘉陵江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涉及环境敏感 区)),故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建设单位于 2019 年 11 月委托我 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任务(见附件 1)。 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随即展开了调研工作,收集相关文件,奔赴现场进行 实地勘查,通过环境调查和开展专题工作;同时由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了公众参与 调查工作。 环评单位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技术要求,在认真分析预测的基 础上,编制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件),现提交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 门和专家审查。 4 、 项目相关判定情况 根据分析,该项目相关判定分析情况如下所示 1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 年第 29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按照国务院国发[2005]40 号文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 项目内容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 2 本项目矿山开采规模为 30 万 t/a ,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开采规模 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的通知(川安监[2014] 17 号) 文件的要求。 3 本项目位于广元市旺苍县白水镇黄金村,所在区为四川省矿产资源开采 规划的允许开采区,符合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要求。 4 本项目不在生物多样性保护范围和生态红线范围之内, 符合全国生态 保护“十三五 ”规划纲要 的规定和要求。 5 根据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24 号), 四川省 V 旺苍县红日矿产有限责任公司黄金青石厂水泥用石灰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生态保护红线分布格局为“四轴九核 ”,本项目不在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符合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 的规定和要求。 5 、 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 根据本项目的项目特点和项目所处区域环境现状,项目营运过程中所关注的 主要环境问题如下所示 1 项目为露天开采,主要关注开采过程对周边生态环境; 2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对附近地表水体(干溪河) 的影响; 3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产生扬尘、爆破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4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对区域景观的影响; 5 项目对运输道路沿线的大气环境、水和声环境的影响。 6 、 环评结论 根据所收集资料,依据相关评价技术方法,对该项目各项污染物进行核算。 根据核算结果及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并得出如下结论 该项目主要进行石灰岩矿的开采活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 划和四川省生态规划要求,项目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 通过落实相关环保措施后,各种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总体来说,该项目对 外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当地环境功能,从环保角度评价项目建设 可行。 VI 旺苍县红日矿产有限责任公司黄金青石厂水泥用石灰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 目 录 1 总则 1- 1 1.1 编制依据 1- 1 1.2 评价目的及原则 1-3 1.2 评价重点及评价时段 1-4 1.3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1-4 1.4 评价标准 1- 11 1.5 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 13 1.6 相关规划与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 1- 16 1.7 选址合理性分析 1-23 1.8 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1-28 1.9 环境保护目标 1-28 1.10 评价程序 1-29 2 工程概况 2- 1 2.1 现有项目概况 2- 1 2.2 本项目基本情况 2-9 2.3 本项目开采区概况 2-9 2.4 本项目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2- 15 2.5 本项目工程内容及项目组成 2- 15 2.6 本项目矿山开采工程 2- 17 2.7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2-20 2.8 储运工程 2-20 2.9 公用工程 2-21 2.10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2-22 2.1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2-22 3 工程分析 3- 1 3.1 工艺流程及产污分析 3- 1 3.2 物料平衡分析 3-3 3.3 水平衡分析 3-3 3.4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分析 3-4 3.5 营运期主要污染源分析 3-7 4 建设项目区域环境概况 4- 1 4.1 项目地理位置及交通 4- 1 4.2 地形地貌 4- 1 4.3 矿区地质状况 4-2 4.4 矿区水文地质状况 4-3 4.5 气候特征及气象条件 4-3 4.6 水文特征 4-4 4.7 自然资源 4-4 5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评价及影响分析 5- 1 5.1 区域生态功能定位 5- 1 5.2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5-2 5.3 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5-5 1 - - 5.4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5- 16 5.5 生态环境影响消减措施及建议 5-25 5.6 生态恢复 5-31 5.7 生态管理与监测 5-36 6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评价 6- 1 6.1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6- 1 6.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6- 1 7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评价 7- 1 7.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7- 1 7.2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7-2 7.3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7-8 8 声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评价 8- 1 8.1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8- 1 8.2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8- 1 8.3 噪声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8-8 9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9- 1 9.1 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9- 1 9.2 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9-2 10 闭矿期环境影响分析 10-4 10.1 社会生产及工业结构的变化 10-4 10.2 景观的影响分析 10-4 10.3 边坡稳定性影响分析 10-4 10.4 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分析 10-5 10.5 闭矿期严格执行矿山闭矿工作的审查与管理 10-6 10.6 闭矿期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0-6 11 环境风险分析 11- 1 11.1 评价原则 11- 1 11.2 环境风险调查 11- 1 11.3 风险潜势初判 11-3 11.4 环境风险评价等级 11-6 11.5 环境风险评价范围 11-6 11.6 环境风险分析 11-7 11.7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1-8 11.8 风险应急预案 11-9 11.9 环境风险分析小结 11- 12 12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12- 1 12.1 环境管理 12- 1 12.2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12-3 12.3 环境监测计划 12-3 12.4 环境保护验收清单 12-4 12.5 生态管理与监测 12-5 13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3- 1 13.1 目的、 内容及方法 13- 1 13.2 基础数据 13- 1 2 旺苍县红日矿产有限责任公司黄金青石厂水泥用石灰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3.3 环保经济指标的确定 13-3 13.4 环境经济的静态分析 13-4 13.5 社会效益分析 13-5 13.6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小结 13-6 14 污染总量指标 14- 1 14.1 概述 14- 1 14.2 总量控制指标的确定原则 14- 1 14.3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及指标 14- 1 15 结论与建议 15- 1 15.1 结论 15- 1 15.2 要求与建议 15-5 附表 附表 1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表 2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表 3 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 附表 4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表 5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附件 附件 1 委托书; 附件 2 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 附件 3 旺苍县矿业权管理涉矿部门会审表; 附件 4 采矿许可证 证号为C5108002010127130084711; 附件 5 采矿权延续初审意见表; 附件 6 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申报表; 附件 7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备案表; 附件 8 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件 9 旺苍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旺苍县红日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临时用地的批复 旺国土 资函〔2018〕 176 号; 附件 10 四川省林业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使用林地审校同意书 川林地审字〔2018〕 373 号; 附件 11 旺苍县农业局关于核实矿权范围是否在汉王山东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有关 事宜的函 旺农业〔2018〕291 号; 附件 12 旺苍县城乡规划和住房保障局关于核实黄金青石厂拟扩大矿区范围后采矿是 否涉及风景名胜区情况的复函 旺住建函〔2018〕58 号; 附件 13 旺苍县林业和园林局关于核实黄金青石厂采矿权范围是否涉及保护区情况的 复函 旺林业园林函〔2018〕54 号; - 3 - 旺苍县红日矿产有限责任公司黄金青石厂水泥用石灰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 附件 14 旺苍县水务局关于核实黄金青石厂采矿权范围是否涉及保护区情况的复函 以旺水函〔2018〕55 号; 附件 15 旺苍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附件 16 旺苍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旺苍县红日矿产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加工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旺环审批[2018]7 号; 附件 17 旺苍县红日矿产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附件 18 四川恒宇环境节能检测有限公司 监测报告 川恒检字2019第 221WT03 号; 附件 19 四川众兴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监测报告 众(测)字〔2019〕第 0517 号; 附件 20 建设单位与广元市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定的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委托协 议; 附件 21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 成果 的通知 川水[2017]482 号; 附件 22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旺苍县白水镇等 24 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的批复 广府复[2018]27 号; 附件 23 旺苍县水务局关于黄金青石厂水泥用灰岩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 的函 旺水函〔2020〕第 21 号 附件 24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 25 营业执照; 附图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项目拟建地区域水系图 附图 3 项目拟建地及周边现场照片图 附图 4 项目区域土壤侵蚀分布图 附图 5 项目区域植被现状图 附图 6 项目区域土地利用现状图 附图 7 项目与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的区位关系图 附图 8 项目拟建地外环境关系及监测布点图 附图 9 黄金青石厂水泥用石灰岩矿地形地质及矿区范围图 附图 10 黄金青石厂水泥用石灰岩矿开采最终境界东采场剖面图 附图 11 黄金青石厂水泥用石灰岩矿开采最终境界北采场剖面图 附图 12 黄金青石厂水泥用石灰岩矿台阶采矿方法图 附图 13 黄金青石厂水泥用石灰岩矿开采最终境界平面图 附图 14 黄金青石厂水泥用石灰岩矿矿山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 15 渣场挡墙、排水沟示意图 4 旺苍县红日矿产有限责任公司黄金青石厂水泥用石灰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总则 1.1 编制依据 1.1.1 国家法律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最新修订版),2015 年 1 月 1 日实施;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施行);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施行;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起施行);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 11 月 7 日修订);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施行);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 年 8 月 27 日起施行); 1.1.2 国务院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 2017 年 10 月 1 日); 2 、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国发[2005]39 号; 3 、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3]37 号; 4 、 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 号), 2015.4.2; 5 、 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 2016.5.28; 1.1.3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 、 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第 1 号, 2018 年 4 月 28 日起施行); 2 、 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9 号,2019.10.30; 3 、 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 4 号,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4 、 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 知(环发[2012]77 号), 2012.7.3; 5 、 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部令第 39 号), 2016.8. 1; 1.1.4 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法规 、政策及规范性文件 1 、 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 年 1 月 1 日施行; 1- 1 旺苍县红日矿产有限责任公司黄金青石厂水泥用石灰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 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 288 号; 3 、 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2017 年度实施计划 川办函 〔2017〕 102 号; 4 、 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 环发 [2001]4 号; 5 、 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2016 年度实施计划 四川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 年 4 月 1 日; 6 、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依法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 知,川环发[2006]1 号; 7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保重点工作及贯彻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 规划的实施意见; 8 、 四川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 省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 年) 的通知(川污防“三大战役”办[2017]33 号); 9 、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旺苍县白水镇等 24 个乡镇集中式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广府复〔2018〕27 号); 10 、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划类管理规定、 广元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划类的通知(广府发[2014]25 号); 11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广元境内化工矿山企 业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广府办发〔2016〕41 号); 1.1.5 评价导则及相关技术规范 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 2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 3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4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 5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 6 、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35-2013); 7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 8 、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9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10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 50434-2018); 1-2 旺苍县红日矿产有限责任公司黄金青石厂水泥用石灰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1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 12 、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192-2015); 13 、 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2-2018) 1.1.6 建设项目有关文件 1 、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 、 采矿许可证(证号 C5108002010127130084711); 3 、 开发利用方案备案表; 4 、 储量核实报告备案表; 5 、 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 6 、 环境监测报告; 7 、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和文件。 1.2 评价目的及原则 1.1.7 评价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一项制度,根本目的是贯彻“保 护环境 ”的基本国策,认真执行“ 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的环境管理方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为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新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一切新建、扩 建和技改工程都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本项目的评价目的是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 估,提出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从环保角度论述项目建设的环 境可行性,为主管部门决策、项目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1.8 评价原则 根据项目的特点,本次评价工作原则如下 1 、项目建设必须符合产业政策、满足当地规划、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确保 达标排放,工程的实施应能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做到循环经济和可持 续发展。 2、本项目属于石灰岩矿开采工程(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环境影响主要表 现为对地表水、大气、生态环境的影响 。因此,本环评将重点分析项目建设运营 对生态环境、大气、地表水的影响,提出保护防治措施;同时根据矿山露天开采 进度,提出矿山生态恢复治理要求。 1-3 旺苍县红日矿产有限责任公司黄金青石厂水泥用石灰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评价重点及评价时段 1.2.1 评价重点 根据本项目工程特征及项目所在地环境状况,确定以大气环境、废石的利用 和处置、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为评价重点。 1.2.2 评价时段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时段包括施工期、营运期和闭矿期。 1.3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1.3.1 大气环境 (1)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评价等级的确定方 法,按照工程分析结果,分别计算各污染源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 率 Pi,及第 i 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到标准限值 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 D10。 其中,Pi 定义为 PiCi/C0i100 式中 Pi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计算出的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第 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采用 AERSCREEN 估算模式和上述公式进行具体计算,得出的各主要气态 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及占标率结果见下表。 表 1-1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最大地面浓度 序号 区域 污染因子 最大地面浓度μg/m3) 占标率() 1 开采区 TSP 3.92E-02 4.36 2 废渣场 TSP 5.85E-02 6.51 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等级如下 表 1-2 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判据及结果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本项目的评价等级 一级 Pmax≥10 二级 二级 1≤Pmax<10 三级 Pmax<1 本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下风向最大质量浓度占标率 6.51。因此本项目大气 环境影响进行二级评价。 (2)评价范围 1-4 旺苍县红日矿产有限责任公司黄金青石厂水泥用石灰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为以项目边界外延后边长 5km 的正方形范围。 1km 图 1-1 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范围图 1.3.2 地表水环境 (1)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属于小型矿山,根据工程分析,矿山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开采 区初期雨水、废渣场淋溶水和员工生活污水。项目开采区初期雨水和废渣场淋溶 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降尘用水。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进行收集,定期清掏 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因此项目营运期无污水外排。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等级判定见表 1-3 表 1-3 地表水体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一览表 评价 等级 判定依据 本项目废水排放情况 排放方式 废水排放量 Q/m3/d;水 污染物当量数 W/无量 纲 一级 直接排放 Q≥20000 或 W≥600000 / 二级 直接排放 其它 / 三级 A 直接排放 Q200 或 W6000 / 三级 B 间接排放 - 1 、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进行收集 , 定期 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不外排。 2 、开采区初期雨水和废渣场淋溶水经沉 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降尘用水, 不外排。 1 5 旺苍县红日矿产有限责任公司黄金青石厂水泥用石灰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 本次地表水环 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B。 (2)评价范围 地表水环境三级 B 评价范围应满足其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环境可行性分析的 要求,涉及地表水环境风险的,应覆盖环境风险影响范围所及的水环境保护目标 水域 。本项目无废水排放, 因此无地表水评价范围。 1.3.3 地下水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附录 A 确定 本项目所属地下水环境影响类别如下 表 1-2 附录 A(规范附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 环评类别 行业类别 报告书 报 告表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J 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 第 54 项、土砂石开采 年采 10 万立方米及 以上 ;海砂开采工 程 ;涉及环境敏感区 其 他 Ⅳ类 Ⅳ类 由上表可知,项目为Ⅳ类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的 4.1 条规定,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因此, 本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1.3.4 声环境 (1)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声环境影响评价工 作的分级是依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建设项目建设前后所在 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变化程度及受建设项目影响人口的数量。 表 1-3 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依据 序号 评价工 作等级 判定依据 1 一级 GB3096 规定的 0 类声环境功能区域,以及对噪声有特别限制要求的保护 区等敏感目标,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 达 5dB(A) 以上(不含 5 dB(A)), 或受影响人口数量显著增多 2 二级 GB3096 规定的 1 类、2 类地区,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 标噪声级增高量达 3 dB(A)~5 dB(A)(含 5 dB(A)), 或受噪声影 响人口数量增加较多 3 三级 GB3096 规定的 3 类、4 类地区,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 标噪声级增高量在 3dB(A) 以下(不含 3dB(A), 且受影响人口数量 变化不大 本项目评价区域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区域,本 1-6 旺苍县红日矿产有限责任公司黄金青石厂水泥用石灰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工程的噪声主要为营运期生产机械设备噪声和加工区加工作业噪声,经隔声降噪 后,上述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不大,项目建设前后评价区敏感目标噪声级增 高为 3.44dB(A)、场界外声学环境受影响人口很少,本项目噪声评价等级情况 见下表 表 1-4 本项目噪声评价等级参数 名称 环境功能区 敏感点噪声变化量 受影响人数 评价等级 本项目 2 类 3.44dB(A) 很少 二级 因此,本工程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2)评价范围 本项目声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厂界周边 200m 范围。 图 1-2 本项目声环境评价范围图 1.3.5 生态环境 (1)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生态环境影响评 价工作等级的划分是依据影响区域的生态敏感性和工程占地(含水域)范围,具 体见下表所示。 1-7 旺苍县红日矿产有限责任公司黄金青石厂水泥用石灰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1-5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依据 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 工程占地(含水域)范围 面积≥20km2 或长度≥100km 面积 220km2 或长度 0100km 面积≤2km2 或长度≤50km 特殊生态敏感区 一级 一级 一级 重要生态敏感区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般区域 二级 三级 三级 项目矿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 园、地址公园、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等,不在四 川省主体功能区划中“重点生态功能区 ”内,不属于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 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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