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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生态影响类 项目名称 自 228 井钻井工程 建设单位盖章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 编制日期 2023 年 5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 名称 自 228 井钻井工程 项目代码 无 建设单位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建设地点 四川 省自治区 隆昌 市 / 区县 黄家镇 乡 街道 *** 具 体地址 地理坐标 ***度***分***秒, ***度***分***秒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十六、专业技术服务业 99 陆地矿产资源地质勘 查含油气资源勘探 用地用海 面积m2 / 长度km 41539m2 建设性质 团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 核准/备 案部门 / 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文号 / 总投资 万元 *** 环保投资 万元 *** 环保投资 占比 *** 施工工期 14 个月 是否开工 建设 团否 是 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 试 行 表 1 中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要求,拟建项目为页岩气勘探井,其钻 井工程环境影响与“五、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8 陆地天然气开采”钻 井工程的影响情况相似,故本次专项评价参照“石油和天然气开采”, 设置环境风险、地下水两项专题评价。 规划情况 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 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 情况 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 查意见 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本项目与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 、四 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 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 见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1- 11-2。 1 合性分析 表 1- 1 与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 符合性分析 文件情况 本项目情况 符合 性 川南能源化工勘查开发区。包括自贡、宜宾、泸州、 内江 4 市, 加快培育壮大天然气页岩气等优势产 业集群,打造全省第二经济增长极。突出川南页岩气 勘查开发试验区建设,推进长宁威远页岩气田开发, 打造国家天然气 页岩气 千亿立方米级产能基地; 积极探索煤炭、煤层气一体化勘查开发,优化煤矿勘 查开发布局, 加快 30 万吨/年以下煤矿升级改造, 保障 无烟煤安全供应;科学配置岩盐、硫铁矿、水泥、玻 璃、陶瓷原料等矿产,遏制过剩产能,提高综合开发 利用效益 本项目是位于内 江隆昌市的页岩 气勘探项目,它 有利于加强区域 页岩气的勘探开 发 符合 重点勘查矿种成都平原重点勘查天然气、页岩气、 地热、矿泉水、优质玄武岩; 川东北重点勘查天然气、 页岩油、天然沥 青、煤层气、钒、铼、地热、钾盐、石墨;川南重点 勘查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攀西地区重点勘查钒 钛磁铁矿共伴生钴、镍、钪、镓、锗等 、铅、锌、 铜、铌、钽、锆、稀土、优质玄武岩、萤石;川西北 重点勘查地热、锡、岩金、银、铜、锂、铌、铍、钽。 财政投资勘查项目向重点勘查矿种倾斜,鼓励探矿权 投放,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争取实现找矿突 破。 本项目是位于隆 昌市的页岩气勘 探项目, 属于川 南区域重点勘查 矿种 符合 重点开采矿种重点开采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 炼焦用煤、无烟煤、地热、钒钛磁铁矿、锰、铜、岩 金、银、稀土、锂、磷、优质玄武岩等矿产,在符合 准入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出让采矿权,适度扩大开发 规模,提高资源供应能力。稀土等国家保护性开采矿 种采矿权出让及开采应符合国家相关管控要求 符合 提高重要矿产资源供应能力。能源矿产大力支持天 然气、页岩气开采, 2025 年底全省天然气页岩气 产量达到 630 亿立方米/年,2035 年建成国家天然气页 岩气千亿立方米级产能基地 本项目为页岩气 勘探工程,属于 大力支持项目 符合 表 1-2 与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 环境影响报告 书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表 文件 文件情况 本项目情况 符 合 性 规划环 评报告 书 7.1.1 严格“三线一单”管控 1、生态保护红线 规划中的开采区应依法遵守环境敏感区规定,加强规划 空间管制,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新出让采矿权;出于国 家矿产资源战略考虑,可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开展公益性 本项目建设 内容均不在 四川省生态 保护红线范 围之内,符 符 合 2 资源勘查;生态保护红线内已有矿产资源开发应开展生 态环境论证,损害生态功能的采矿项目应依法逐步退出。 2 、环境质量底线 矿产开发企业应当对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达到国家或 者四川省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严禁将未经处 理的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矿山开采区应进行必要的防 渗处理,防控地下水污染。对农用地实行严格保护,确 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禁止任何单位 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挖砂、采石、采矿、取土、 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3、资源利用上线 采矿权区块实施必须严格执行规划要求,不得超越矿权 范围从事采矿活动,不得突破区块矿产资源利用上线。 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严格执行水资源开发利 用控制红线,严格取水制度,加强污废水无害化处理和 资源化再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严格控制采矿建设用 地,优先进行原有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根据恢复土 地数量进行土地供给。推进节能降耗,严格能耗准入门 槛。坚持节约优先,严控资源利用上线,降低资源消耗 强度,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规划应加强空间管控,严格按照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 评价四川省“三线一单”编制成果及四川省各市州长江 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编制文本中有关矿产资 源勘查开发的准入要求,严格矿产资源开采项目准入, 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与结构优化调整,落实关 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 号 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推动矿业绿色发展,实现资源 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绿色发展格局。 合三线一单 管控要求, 项目施工期 废水以及固 废 均 不 外 排,采取了 分期防渗措 施,项目所 在地生态环 境良好,无 突出环境问 题。本项目 符合占用永 久基本农田 的 相 关 要 求。 7.1.2 严格开采准入条件,优化开发利用结构 限制开采能耗大、污染重的矿产,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 的破坏。一是加大页岩气、页岩油、煤层气、地热能等 非常规能源矿产以及城镇化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所需新 型建材矿产勘查开采,保障国家资源安全和区域经济高 质量发展需求;二是严格禁止产能过剩、赋存条件差、 环境污染重的硫铁矿、芒硝、盐矿、泥炭、石棉等矿产 进行勘查或扩大产能,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灾害隐患 严重、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矿山应依法关闭;三是严 格落实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制度,同时对水泥用灰岩、 磷矿开发规模进行控制。严格执行最低开采规模、三率 水平门槛要求,提高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利用水平, 着力构建一批高效、可持续发展的特色产业经济链和勘 查开发基地。 项目为页岩 气 勘 探 项 目,属于鼓 励勘查开采 矿种,满足 准入条件。 符 合 7.1.4 建立健全监管与风险防控体系 坚持生态补偿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坚持“谁保护,谁受 益”。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 发挥 建设单位将 对临时占地 采取生态补 符 合 3 体制优势。 全面实施生态环境管理监督机制,督促矿山企业依法履 行治理责任。严格执行新、改、扩建矿山环境影响评估 审批制度与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审批制度,严格 执行矿山建设环境保护的“三同时”制度。 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源制度。各类矿山均应根据自身 环境风险特征,制定针对如河流水质污染、有毒气体泄 漏如天然气、页岩气开采业 、尾矿库溃坝等突发性 生态安全事件的应急措施、应急对策的决策、善后处理 和影响评价,对重大生态安全事故作出应急处理、现场 调查和技术指导。 偿措施,依 法履行临时 占地治理责 任,严格执 行建设环境 保护的 “ 三 同时”制度, 完善环境突 发事件应急 预案。 规划环 评审查 意见 四 严格环境准入,保护区域生态功能。 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等新要求,与一般生态空间存在空间重叠的勘查规划区 块、开采规划区块,应按照一般生态空间管控要求,严 格控制勘查、开采活动范围和强度,严格落实绿色勘查、 绿色开采及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相关要求,确保生态系统 结构稳定和生态功能不退化。严格控制涉及生物多样性 保护优先区域、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水土流失重点防 治区等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矿产开采活动,并采取 严格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防止对区域生态功能产生不 良环境影响。 五 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 结合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分区域、分矿种确定矿山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总体要求, 将规划任务分解细化到具体矿区、矿山,确保“十四五”规 划期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面积不小于 2000 公顷。重视关闭 矿山及历史遗留矿山的生态环境问题,明确污染治理及 生态修复的任务、要求和时限。对可能造成重金属污染 等环境问题的攀西地区磷矿、铅锌矿、钒钛磁铁矿、稀 土等矿区,进一步优化开发方式,推进结构调整,加大 治理投入。强化阿坝州锂矿等高海拔生态脆弱区矿产开 采的生态环境影响分析论证,采取有针对性的生态保护 与修复措施。针对喀斯特地貌发育的川南地区矿产开发 活动,应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六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测和预警。 结合生态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水环境功能区水质 保护及改善要求、土壤污染防治目标等,推进重点矿区 建立生态、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长期监 测监控体系,在用尾矿库 100安装在线监测装置,明 确责任主体、强化资金保障。组织开展主要矿种集中开 采区域生态修复效果评估,并根据监测和评估结果增加 或优化必要的保护措施。针对地表水环境及土壤环境累 积影响、地下水环境质量下降、生态退化等情形,建立 预警机制。 本项目为页 岩气勘探工 程,项目所 在地属于川 南地区,项 目不涉及优 先 保 护 单 元。本次环 评制定了各 项环境保护 措施,对大 气、噪声、 地下水、土 壤等环境要 素均制定了 环境监测计 划。 符 合 4 综上所述,本项目与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 环境影响报告 书及审查意见均是相符合的。 其他符 合性分 析 一 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页岩气勘探工程, 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 本中的“鼓励类”第七类第2条“页岩气、油页岩、油砂、天然气水合 物等非常规资源勘探开发”,符合产业政策。 二 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1 与四川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符合性分 析 根据四川省“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国“气 大庆”建设行动,加强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建成全国最大天然气 页岩气 生产基地,天然气年产量力争达到 630 亿立方米。大力推进 天然气页岩气 勘探开发,完善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加快增储上 产, 重点实施川中安岳、川东北高含硫、川西致密气等气田滚动开发, 加快川南长宁、威远、泸州等区块页岩气产能建设。 本项目天然气属于页岩气勘探工程, 属于规划中大力推进勘探开发 矿种,符合四川省“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 2与四川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四川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川府发〔2022〕8 号 要 求加快川中下古生界-震旦系气藏、川西和川中致密气藏、川东北高 含硫气田、川西致密气田以及长宁、威远、泸州等区块产能建设, 稳定 主产区产量,开发接续区块,到 2025 年,天然气页岩气 年产量达 到 630 亿立方米。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隆昌市, 隶属威远区块,工程为页岩气勘探项目, 其实施是为了进一步掌握该区域的地质构造、探明页岩气储量,为后续 该区块产能建设项目的实施奠定基础。因此, 本项目建设符合四川省 “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规划要求。 3 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 年版, 5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年 1 月 19 日印发 的符合性 分析 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 年版 对 比分析详见下表 1-3 表 1-3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 年版分析表 序 号 要求 本项目符合性分析 1 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 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 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码头、过 长江通道项目。 2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 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 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 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 区、风景名胜区。 3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 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 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 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 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 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 保护区。 4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 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 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挖砂、采矿, 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 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国家湿地 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 护区。 5 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 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 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 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 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 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 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 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岸线保护 区及保留区、河段及湖 泊保护区及保留区。 6 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 扩大排污口。 本项目不涉及在长江干 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 或扩大排污口。 7 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 322 个水生生物保 护区开展生产线捕捞。 本项 目不属于该类项 目。 8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 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 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 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 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 本项目不属于该类项 目。 6 膏库, 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 改建除外。 9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 焦化、建材、有色、纸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该类项 目。 10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 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该类项 目。 11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命令禁止的 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 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 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能 置换要求严重过剩产能 行业的项目。 12 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 其规定。 符合 根据上表分析结果, 本项目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 南试行2022 年版要求。 4 与四川省页岩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 为了合理开发页岩气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四川省环境 保护厅于 2018 年 2 月颁布了四川省页岩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2018 年第 3 号。本项目与该文件中相关规定的符合性分析详见表 1-4。 表 1-4 项目与四川省页岩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 序号 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 本工程 符 合 性 一 选址 1 页岩气开采区域和单体建设项目选 址布局应避开人群聚集区,选址应符 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页岩气 产业发展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井场周边 500m 范围内为散 居居民, 无学校、医院、场镇等人 口密集性场所, 项目选址不位于城 镇规划范围内, 不违背城乡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页岩气产业发展规 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相关要求。 符 合 2 页岩气开发作业不得进入四川省生 态红线规定的禁止开发区域、自然保 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风景名胜区 核心景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 及二级保护区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等 依法划定的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 感区。因工程条件和自然因素限制, 确需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 区核心景区以外范围、饮用水水源准 保护区开发建设的,在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占地及评价范围不涉及四 川省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 文物保护单位等依法划定的需要 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区内。 符 合 7 文件中应对其选址、建设方案、污染 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 措施等做充分论证。 二 水污染防治 1 页岩气钻井应使用先进钻井技术, 减 少单井用水量; 因地制宜,实施废水 重复利用,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 率。 本项目产生的钻井废水大部分回 用于钻井作业, 剩余的钻井废水、 洗井废水和方井雨水回用于配制 压裂液。 符 合 2 钻井废水和压裂返排液应优先进行 回用, 平台钻井废水回用率、平台或 区域压裂返排液回用率均应达到 85以上。无法回用的, 应采取就近 处理原则, 减缓废水转输过程中的环 境风险。采取回注方式处理压裂返排 液,应充分考虑其依托回注井的完整 性, 注入层的封闭性、隔离性、可注 性,以及压裂返排液与注入层的相容 性, 确保环境安全。依托的回注井相 关手续须齐全,运行监控管理制度须 健全 本项目产生的钻井废水大部分回 用于钻井作业, 剩余的钻井废水回 用于配制压裂液,压裂返排液大部 分回用,回用率能达到 85。无法 回用的压裂返排液则拉运回注处 理, 回注井运转正常, 环保手续齐 全,回注规模和能力能满足需要, 依托可行。 符 合 3 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等废水或废液 的收集、贮存、处理处置设施和场所 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的要求采取防渗措施。 本次评价对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 等废水或废液的收集、贮存、处理 处置设施和场所已提出相应的防 渗要求 符 合 三 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1 页岩气开采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实行 全过程管理,并按照“减量化、资源 化、无害化”的原则,减少固体废物 的产生量, 并对其进行资源化利用和 无害化处理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将按照“减 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采取日产日清等措施, 减少固体废 物的产生量,并对其进行资源化利 用。 符 合 2 气体钻井、水基钻井液钻井、油基钻 井液钻井等钻井作业应全程采用岩 屑不落地工艺对钻井岩屑进行分类 收集、储存和转运。 本项目使用清水水基钻井液油 基钻井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钻井, 采取泥浆不落地工艺对钻井岩屑 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转运。 符 合 3 水基岩屑应首先进行固液分离, 降低 含水率,回收其中的液相并重复利 用,剩余固相优先考虑资源化综合利 用, 同时加强其暂存、预处理、转运 等过程的环境管理,避免二次污染。 外送加工利用水基岩屑, 应符合接纳 企业对原材料的质量和规格要求, 同 时接纳企业应具有相关环保手续。 本项目产生的水基岩屑固液分离 后外运资源化利用,并将加强暂 存、预处理、转运等过程的环境管 理。水基岩屑符合接纳企业对原材 料的质量和规格要求, 接纳企业应 具备齐全的环保手续。 符 合 4 油基岩屑应首先进行再生利用, 回收 其中的基础油和油基钻井液并重复 使用; 回收基础油和油基钻井液宜采 用离心、热脱附、萃取、洗净分离等 本项目产生的油基岩屑将进行再 生利用, 采用离心工艺技术回收其 中的基础油和油基钻井液并重复 使用。 符 合 8 工艺技术。 5 油基岩屑处置后的产物若符合相关 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 标准或技术 规范要求, 且符合国家、地方制定或 行业通行的被替代原料生产的产品 质量标准的,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 按照相应的产品管理, 除此之外, 均 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国家或地方法 律法规、标准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本项目产生的油基岩屑按危险废 物进行管理,并交由具有危险废物 处理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置。 符 合 6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过程应符合国家 和地方污染控制标准及相关技术规 范要求, 避免和减少二次污染。对产 生的二次污染, 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环 境保护法规和标准的规定进行治理。 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过程符 合国家和地方污染控制标准及相 关技术规范要求,不会产生二次污 染。 符 合 7 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理处置设施 和场所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采取防渗措施。 本项目对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 理处置设施和场所已提出相应的 防渗要求。 符 合 8 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转 移危险废物的向县内本单位转移除 外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必须按照相 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本项目对产生的危险废物提出了 相应的管理要求。 符 合 四 大气污染防治 1 重视并做好油基岩屑暂存、转运和处 理处置过程中异味的控制。 环评要求项目应做好油基岩屑暂 存、转运和处理处置过程中异味的 控制,采取及时拉运处置。 符 合 2 压裂柴油动力机组燃油废气排放应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本项目正常情况下采用网电作业, 不使用柴油发电机组。备用的柴油 发电机组燃油废气能够满足国家 相关标准要求。 符 合 五 噪声污染防治 1 优先使用网电, 采用低噪声设备, 宜 在柴油机和发电机上安装高效消声 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 本项目正常情况下采用网电作业, 采用低噪声设备,在备用柴油机和 发电机上安装油高效消声设备。 符 合 2 合理安排压裂作业时间, 压裂作业施 工宜在昼间进行。在压裂及测试放喷 阶段, 针对噪声超标的居民点, 应采 取功能置换、设置隔声屏障、安装通 风式隔声窗或临时撤离等措施,减轻 和控制噪声对其的不利影响。 本项目将合理安排压裂作业时间, 压裂作业施工在昼间进行。针对噪 声超标的居民点,将采取临时撤 离、协调沟通等措施, 减轻和控制 噪声对其的不利影响。 符 合 六 环境管理与环境风险防范 1 制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并 运行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制定有环境 保护管理规章制度行健康、安全与 环境管理体系。 符 合 2 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档案、污染源和环 境质量信息数据库、环保设施和污染 本项目将建立环境管理档案、污染 源和环境质量信息数据库、环保设 符 合 9 物台账, 执行环境统计报表制度。 施和污染物台账及环境统计报表 制度。 3 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跟踪监 测页岩气开采区域地下水、地表水及 土壤环境质量, 密切监控地下水、地 表水及土壤环境质量变化,确保监测 数据的真实有效, 并将监测结果定期 上报所在地环保部门。 本项目为页岩气勘探工程,若勘探 完成后具备开发价值, 则应纳入后 期区块环境影响评价, 委托有资质 的环境监测机构跟踪监测页岩气 开采区域地下水、地表水及土壤环 境质量, 密切监控地下水、地表水 及土壤环境质量变化; 若不具备开 发价值, 则应按环评要求进行恢复 和验收, 验收期间委托有资质的环 境监测机构对区域环境质量进行 监测。 符 合 4 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机制,编制环 境应急预案,对可能产生的突发环境 事件做到反应迅速、措施有效、应对 及时,避免重大环境损害事件的发 生。 本项目将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 机制, 编制环境应急预案,避免重 大环境损害事件的发生。 符 合 5 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 按照环境信 息公开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向公众宣 传、解释页岩气开采可能产生的环境 风险及应对措施, 并依法公开环境信 息;充分发挥第三方监督职能与作 用,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 本项目将按照环境信息公开相关 管理办法要求, 向公众宣传、解释 页岩气开采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 及应对措施,并依法公开环境信 息。 符 合 6 闭井期及时撤出设备、封堵或回填井 口、恢复迹地生态,并妥善处理遗留 的污染物,确保不遗留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页岩气勘探工程,若勘探 完成后具备开发价值, 则应纳入后 期区块环境影响评价; 若不具备开 采价值, 则进入退役期, 闭井后将 恢复迹地生态, 并妥善处理遗留的 污染物, 确保不遗留环境问题。 符 合 综上,本项目符合四川省页岩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5 与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 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 号符合性分析 根据环办环评函[2019]910 号文件 “油气开采项目含新开发和滚 动开发项目 原则上应当以区块为单位开展环评,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 起, 原则上不以单井形式开展环评 未确定产能建设规模的陆地油气 开采新区块, 建设勘探井应当依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勘探井转为生 产井的, 可以纳入区块环评。 ” 本工程属于页岩气勘探井项目,项目的实施是为了针对不同埋深、 10 不同井间距、不同构造部位、不同水平方向等影响因素开展勘探评价, 以进一步掌握该区域的地质构造、探明页岩气储量,为后续该区块产能 建设项目实施奠定基础。由于页岩气资源覆存地质条件复杂, 局地资源 量差异大,同时也为节约用地资源,故采用一个平台多口井的勘探模式。 因此, 本项目不属于新开发和滚动开发项目, 可以以勘探井形式开展环 评。 综上所述,本项目与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 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 号是相符合的。 6 与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 [2021]2 号符合性分析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 号 “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使用临时用地时应坚持“用多少、批多 少、占多少、恢复多少”,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使用后土地复垦难 度较大的临时用地, 要严格控制占用耕地。铁路、公路等单独选址建设 项目, 应科学组织施工,节约集约使用临时用地。制梁场、拌合站等难 以恢复原种植条件的不得以临时用地方式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可 以建设用地方式或者临时占用未利用地方式使用土地。临时用地确需占 用永久基本农田的, 必须能够恢复原种植条件, 并符合自然资源部 农 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 〔2019〕1 号 中申请条件、土壤剥离、复垦验收等有关规定” 本项目施工期将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但项目开工前将按要求办 理临时用地手续,施工期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 尽量减少耕地占用, 施 工完成后立即进行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 做好复土复耕。本项目已取得 隆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的选址意见复函见附件 。 同时,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 规〔2021〕2 号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建设周期较长 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使用的临时用地,期限不 超过四年”,因此, 项目若时间超过相应的要求, 应重新办理用地手续。 7 与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临时用地管理有关事 11 项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2〕3 号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临时用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川自然资 规〔2022〕3 号 “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耕地用途管 制, 临时用地应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原则上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确 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前期选址阶段, 实 地核实永久基本农田地块的空间位置、地类、面积、质量状况、利用现 状等, 组织编制临时用地踏勘报告,并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和 合理性进行严格论证,报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市、县级自然 资源主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对临时用地选址、审批、 备案、使用、复 垦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依法监督检查, 严禁违规认定临时用地,严禁在法 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区域审批临时用地,严禁擅自扩大临时用地审批范围 和延长使用期限,严禁以临时用地名义规避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特别是建 设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障临时用地 依法管理、有序使用、及时恢复。 ” 本项目属于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中规定的 油气资源勘查项目,其选址具有“井下决定井上”的特殊性, 占用永久基 本农田属“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情形, 项目开工前将按相关要求办理临时 用地手续,施工期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 尽量减少耕地占用, 施工完成 后立即进行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 做好复土复耕。本项目已取得隆昌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的选址意见复函见附件 。 综上所述,本项目与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临时用地 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2〕3 号是相符合的。 8 与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 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符合性分析 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 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 “三、严格永久基 本农田占用与补划。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 占用或者改变用途。非农业建设不得“未批先建”。能源、交通、水利、 军事设施等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 经依法批 12 准, 应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基础上,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原则, 在 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上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 ” 本项目为页岩气勘探工程, 属于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由于项目 性质具有“井下决定井上”的特殊性,因此选址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 但项目开工前将按相关要求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施工期将严格控制施工 范围,尽量减少耕地占用,施工完成后立即进行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 做好复土复耕。本项目已取得隆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的选址意见 复函见附件 。 综上所述,本项目与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 是相符合的。 9 与地下水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48 号 文, 2021 年 12 月 1 日实施 对比分析详见下表。 表 1-5 与地下水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表 序号 技术政策要求 本工程内容 符合性 一 污染防治 1 禁止下列污染或者可能污染地下水的 行为1 利用渗井、渗坑、裂隙、 溶洞以及私设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 排放水污染物;2 利用岩层孔隙、 裂隙、溶洞、废弃矿坑等贮存石化原料 及产品、农药、危险废物、城镇污水处 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处理后的污泥或 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3利用无防 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贮存 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 和其他废弃物。 本项目不排放污废水, 建 设期产生的钻井废水和压 裂返排液优先回用,无法 回用的回注自 23 井, 且钻 井废水和压裂返排液不属 于上述水处理设施产生的 污泥和处理后的污泥或者 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符合 2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 采取下列措施, 防止地下水污染 1 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者进行地下勘探、 采矿等活动, 依法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中,应当包括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内 容,并采取防护性措施。 本项目属于页岩气勘探项 目,本次环评对钻井施工 过程中的施工工艺和泥浆 体 系 提 出 了 源 头 控 制 措 施,并提出进行不同分区 防渗要求。 符合 3 在泉域保护范围以及岩溶强发育、存在 较多落水洞和岩溶漏斗的区域内,不得 本项目属于红层碎屑岩地 区,不属于岩溶强发育、 符合 13 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 的建设项目。 存在较多落水洞和岩溶漏 斗的区域, 根据现场调查, 本项目不位于泉域保护范 围内。 10 与四川省生态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四川省生态功能区划, 项目所在地属于“I 四川盆地亚热带 湿润气候生态区、I-2 盆中丘陵农林复合生态亚区、I-2-5 沱江中下游城 镇-农业生态功能区”,主要生态服务功能为“人居保障功能,农产品提供 功能”。本项目评价区域主要为农林生态系统,农林生态系统呈不规则 斑块分布于评价区域平坦、缓坡处, 面积小,农作物种类单一。 本项目不位于禁止开发区, 不属于高耗水产业, 项目污废水不外排, 不影响区域生态服务功能, 由于地下页岩气勘探行业特殊性, 项目不可 避免占用部分永久基本农田,但项目总体占地面积较小,在依法合规办 理并取得相关土地手续, 通过落实占补平衡及相应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措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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