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县誉华石业有限公司饰面用灰岩石粉项目(矿山)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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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 称 施秉县誉华石业有限公司饰面用灰岩石粉项目(矿山) 项目代码 无 建设单位联 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贵州省(自治区) 黔东南州施秉县(区) 杨柳塘镇地坝村罗汉冲 (具体 地址) 地理坐标 ( 108 度 13 分 12.194 秒, 27 度 00 分 47.991 秒)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八、非金属矿采 选业 10,土砂石 开采 101 用地(用海)面积 (m2)/长度(km) 96006m2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部门 (选填) 施秉县发改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2020-522623-10-03-401297 总投资(万 元) 1000 环保投资(万元) 165.1 环保投资占 比() 16.51 施工工期 6 个月 是否开工建 设 ☑否 □是 专项评价设 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 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 环境影响评 价符合性分 析 无 1 其他符合性 分析 一、与相关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1 、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 号中规定 了禁止和限制的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禁止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如下“禁 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 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 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区域内采矿; 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 资源; 禁止新建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利用的、产生破坏性影响的矿 产资源开发项目。 本项目位于施秉县杨柳塘镇地坝村罗汉冲,项目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估算矿体资源量范围的东北侧涉及 1272m2 基本农田,经核实, 其不属 于基本农田保护区、永久性基本农田和集中连片优质耕地。根据秉县 誉华石业有限公司施秉县杨柳塘月亮坡饰面用灰岩矿矿产资源绿色开 发利用方案(三合一)(以下简称“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 合一)”),本项目将基本农田分布区域边界外推 0.8m1m 的区域划 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对其进行保护, 项目禁止在所划基本农田保护区 域内进行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将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划出后,本项目采矿 区、工业场地、办公区、排土场所占用区域范围内均不涉及基本农田。 项目已取得黔东南州自然自然局出具的采矿许可证(详见附件 4)和秉 县誉华石业有限公司施秉县杨柳塘月亮坡饰面用灰岩矿矿产资源绿色 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评审意见(详见附件 6)。 项目占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重要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 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 矿区无明显地质灾害。因此, 不属于矿山生 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 号)规定的禁止矿产 资源开发活动区域。 同时,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 [2005]109 号)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提出了要求。本环评将按 2 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 号) 的要 求和相关规定, 以及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特征和当前技术经济条件, 有针 对性地提出合理可行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按水土保持 方案开展水土保持工作, 优化总体布置; 运行期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进行 采矿作业, 雨季开采需做好各项防范措施; 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建 立地质灾害预警机制; 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划定隔离带, 确保周边人畜 及建筑物安全; 矿山服务期满后进行土地复垦, 植树造林, 恢复生态功 能。以达到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避免和减少矿 区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因此, 项目的建设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 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 号)相符。 2 、与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 ) (HJ651-2013)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 (HJ651-2013)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1- 1 所示。 表 1-1 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符合性分析表 序号 规范要点 项目具体情况 符合 性 1 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 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文物古 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 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地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 定的禁采区域内采矿。禁止在重要道路、航 道两侧及重要生态环境敏感目标可视范围 内进行对景观破坏明显的露天开采 根据前文分析,项 目不涉及基本农 田保护区,也不在 以上其他禁止区 域内 符合 2 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应符合国家和区域主体 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生态环境保护 规划的要求,采取有效预防和保护措施, 避 免或减轻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造成的生态破 坏和环境污染 本项目符合区域 主体功能区规划、 生态功能区化、生 态保护规划,并采 取了有效的预防 和保护措施 符合 3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 的原 则,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贯穿矿 产资源开采的全过程。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 护与恢复治理的重点任务,合理确定矿山生 态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优化矿区生产与生 活空间格局。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 提高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水平 项目编制了矿产 资源绿色开发利 用方案(三合 一), 进行了生 态调查,合理确定 了生态保护和恢 复治理措施,矿山 开采采用台阶式 符合 3 露天开采工艺 4 所有矿山企业均应对照本标准各项要求,编 制实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项目已编制矿产 资源绿色开发利 用方案(三合一) 符合 5 恢复治理后的各类场地应实现 安全稳定, 对人类和动植物不造成威胁;对周边环境不 产生污染; 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 恢复土地基本功能,因地制宜实现土地可持 续利用;区域整体生态功能得到保护和恢复 项目将严格按照 相关要求对矿山 进行恢复和治理 符合 6 在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重 要)生态功能区内建设矿产资源基地,应进 行生态环境影响和经济损益评估,按评估结 果及相关规定进行控制性开采,减少对生态 空间的占用,不影响区域主导生态功能。在 水资源短缺、环境容量小、生态系统脆弱、 地震和地质灾害易发地区,要严格控制矿产 资源开发 不涉及重点(重 要)生态功能区 符合 7 采矿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在专用场所堆放, 并采取措施防止二次污染禁止向河流、湖 泊、水库等水体及行洪渠道排放岩土、含油 垃圾、泥浆和其他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的废 石全部利用外售, 表土设置排土场, 采取洒水抑尘等 措施 符合 8 排土场、采场、尾矿库、矿区专用道路等各 类场地建设前,应视土壤类型对表土进行剥 离。对矿区耕作土壤的剥离, 应对耕作层和 心土层单独剥离与回填,表土剥离厚度一般 情况下不少 30cm;对矿区非耕作土壤的采 集, 应对表土层进行单独剥离, 如果表土层 厚度小于 20cm,则将表土层及其下面贴近 的心土层一起构成的至少 20cm 厚的土层进 行单独剥离高寒区表土剥离应保留好草皮 层,剥离厚度不少于 20cm。剥离的表层土 壤不能及时铺覆到已整治场地的,应选择适 宜的场地进行堆存,并采取围挡等措施防止 水土流失 对表土进行剥离, 剥离的厚度为 50cm。剥离的表土 堆存在排土场,后 期全部用于矿区 复垦 符合 由上表可知,建设项目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 范(试行)(HJ651-2013)相符。 3、与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 [2017]4 号)的符合性分析 项目为饰面用灰岩矿开采,属于非金属矿行业。根据关于加快建 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 号)中的非金属矿行业绿 色矿山建设要求, 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符合矿产资源规划、产业政策和绿色矿山基本条件, 并达到 4 以下建设要求①矿区环境规范整洁;②合理利用资源; ③矿区生态环 境保护与恢复;④建设现代数字化矿山;⑤树立良好矿山企业形象。 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矿区平面布置合理,矿山开采方式合 理可行,矿石资源均得到有效利用; 且项目生产工艺不属于国家淘汰以 及限制类工艺,所采用的生产设备自动化程度较高。因此, 建设项目与 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 号)相符。 4、与关于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的函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的函(黔自然资函 ([2020]1576 号), 要求加快推进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对非法 开采的露天矿山和违反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砂石土资源开发管 理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4 号) 要求, 设立的砂石土资源临时开采 和来料加工企业(场点),各地政府应立即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严格执 行环保准入和最低规模准入条件。严格规划管控,禁止在重点区域、禁 止开发区、生态环境敏感区新设置露天矿山, 禁止新批准砂石土资源临 时开釆和来料加工企业(场点),从源头上抓好露天矿山的规范管理。 对新设砂石矿山, 科学设置采矿权, 保障经济建设对砂石等建材资源的 需求。 本项目已取得黔东南南州自然资源局出具的采矿许可证,详见附件 4,项目不属于砂石土资源临时开釆项目,因此,建设项目与关于加快 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的函相符。 5、与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符合性分 析 项目与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的符合 性分析见表 1-2 所示。 表 1-2 与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符合性分析表 序 号 规范要点 项目具体情况 符合 性 矿 容 矿 貌 矿区按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和生态区等 功能分区, 各功能区应符合 GB50187 的规 定, 生产、办公等功能区应有相应的管理机 构和管理制度, 运行有序、管理规范 项目总平面布置 合理,各功能分区 设有相应的管理 机构和管理制度 符合 5 矿区道路、供水、供电、卫生、环保等配套 设施齐全; 在生产区应设置线路示意牌、简 介牌、岗位技术操作规程等标牌,标牌符合 GB/T13306 的规定;在需警示安全的区域应 设置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符合 GB14161 的 规定 项目配套设施齐 全, 各标志、标牌 均符合相关要求 符合 矿山生产过程中应采取喷雾、喷洒水或生物 纳膜、加装除尘设备等措施处置粉尘,工作 场所粉尘浓度应符合 GBZ2.1-2007 的规定。 应对输送系统、生产线、料库等采取有效措 施进行抑尘;做好车辆保洁, 车辆驶离矿区 必须冲洗, 严禁运料遗撒和带泥上路,保持 矿区及周边环境卫生 项目开采采取湿 法作业,开采厂进 行喷雾晒水降尘 符合 应采用合理有效的技术措施对高噪音设备 进行降噪处理, 工作场所噪声限值应符合 GBZ2.2-2007 的要求,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 放限值应符合 GB12348 的要求 项目采取消声、减 震、隔声等措施对 机械设备进行噪 声处理,项目厂界 噪声满足要求 符合 资 源 开 采 方 式 应按照地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做 好矿山中长期开采规划和短期开采计划的 编制, 采场工作面推进均衡有序 项目已编制矿产 资源绿色开发利 用方案(三合一) 符合 采场准备应遵循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 则, 最大限度保留原生自然环境,减少对矿 区植被破坏引起的视觉污染和环境扰动 项目开采严格遵 循开发利用方案 进行开采,先剥离 表土减少对自然 环境的损坏 符合 排土场应通过勘测选择地质条件稳定的场 所, 做好防护措施,保证堆放安全,避免占 压可采矿量,并方便未来矿区进行环境恢复 治理和土地复垦时取用 排渣场地质条件 稳定,剥离的表土 堆存于排土场,用 于后期复垦绿化 符合 应执行矿山开采施工设计和资源开发利用 方案, 露天开采应实行自上而下台阶式开 采, 阶段坡面角、平台宽度及终了坡面角等 主要参数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开采台阶高 度不宜大于 15m 矿区设计采用自 上而下的水平台 阶式采矿方法,开 采台阶高度为 10m,各参数应符 合施工设计要求 符合 应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 对高噪强振设备, 应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合理设计工艺布置, 控制噪声传播 采用低噪声设备, 经减震、距离衰减 等措施 符合 应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进行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具体要求如下 a露天采场、矿区专用道路、矿山工业场地、 排土场、矿山扰动区域等生态环境保护与恢 复治理,应符合 HJ651 的相关规定。b土地 复垦质量应符合 TD/T1036 的规定。 c恢复 治理后的各类场地应实现安全稳定,对人和 动植物不造成威胁; 对周边环境不产生污 染; 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 恢复土 项目已编制矿产 资源绿色开发利 用方案(三合 一), 闭矿期将 按照方案中提出 的措施进行治理 与复垦 符合 6 地基本功能,因地制宜实现土地可持续利 用;区域整体生态功能得到保护和恢复 矿山开采结束闭坑时,应完成矿区的地质灾 害治理,土地复垦率、终了边坡治理率达到 100 根据矿产资源绿 色开发利用方案 (三合一)项目 闭矿后,土地复垦 率、终了边坡治理 率达到 100 符合 资源综合利用 对排土场堆放的剥离表土或筛分后的渣土, 用于环境治理、土地复垦和复绿等 项目开采剥离的 表土暂存于排渣 场,用于后期矿区 土地复垦和复绿 符合 应配备完善的生产废水处理系统,经过固液 分离处理后的清水应 100循环利用 项目配套建设截 排水沟,设置沉淀 池, 初期雨水,车 辆冲洗废水经沉 淀后回用,不外排 符合 节 能 减 排 应依据国家发改委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 目录、工业与信息化部高耗能落后机电 设备产品淘汰目录和节能机电设备产 品推荐目录等指导文件,选用高效、智 能、绿色、环保的技术和设备,降低单位电 耗 项目开采技术和 装备均符合国家 标准要求 符合 矿石开采和砂石生产过程中,粉尘排放应符 合 GB16297 的规定; 对于环保要求严格的 地区,要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控制粉尘排放, 并达到地方环保要求的标准 项目中粉尘排放 均符合 GB16297 的规定 符合 矿石开采和砂石生产过程中的粉尘控制应 遵循源头抑制、过程协同控制、末端监控、 系统联动集成的治理思路,达到环保节能和 清洁生产的目的 项目开采采取湿 法作业,开采厂进 行喷雾晒水降尘, 降尘率可达到 90 符合 矿区应配置洒水车、高压喷雾车等设备, 对 无组织排放粉尘进行抑尘、降尘; 宜采用水 雾增湿除尘穿孔凿岩技术,在输气管道的回 风过程中进行收尘 项目开采采取湿 法作业,开采厂进 行喷雾晒水降尘 符合 矿区及厂区应建有雨水截排水沟和集水 池,地表径流水经沉淀处理后达标排放 矿区设置有雨水 截排水沟和沉砂 池,初期雨水经沉 淀后全部回用 符合 矿区及厂区的生产排水、雨水和生活污水, 应实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厂区建有完善的 雨污分流系统 符合 由 上表 可 知 , 建 设 项 目 与 砂 石 行业 绿 色矿 山 建 设 规 范 (DZ/T0316-2018)相符。 二、与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符合性分析 根据规划要求,未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 不得在以下 7 地区开采矿产资源①港口、机场、国防工程建设设施圈定地区以内; ②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附近一定距离以 内; ③铁路、重要公路两侧一定距离以内;④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 距离以内; ⑤国家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名胜区, 国家重点保护 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⑥国家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 源的其他地区。 有生态保护功能的限制开采区 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以及矿产资源 开采活动可能诱发次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通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 治理工作可以达到矿产开采要求的区域; 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世 界遗产地、风景名胜区的外围保护地带;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 实验区及外围保护地带;国家级、省级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脆弱、生 态系统重要,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低,不具备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 城镇化开发条件的地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准保护区区域限 制开发。 根据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专栏 14,饰面用石 材最低开采规模为 3 万 m3/年,通过现场勘探,本项目的建设不在以上 的禁止或者限制开采的区域内,本项目年开采规模为 3.1 万 m3/年(8.1 万吨/a)采矿许可证详见附件 4。 综上所述,本项目与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相 符合。 三、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改委令第 29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版) 里面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 符合国家当前产业 政策。 项 目 已 取 得 施 秉 县 发 改 局 项 目 备 案 , 备 案 编 号 2020-522623- 10-03-401297,详见附件 3,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的政策需 求。 四、与“三线一单” 的符合性分析 8 1、与生态红线的符合性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黔府发 [2018]16 号)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我省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 和脆弱区等划定的管控边界, 是生态安全的底线。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区 具体包括 ①禁止开发区, 指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自然遗产地、国家 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地, 国家级、省级和市(州)级自然保护区, 世界级、 国家级和省级地质公园, 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 国家重要湿地, 国 家湿地公园, 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公园, 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 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植资源保护区; ②集中连片优质耕地, 指五千亩以 上耕地大坝永久基本农田; ③公益林地, 指国家重要生态公益林; ④生 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指石漠化敏感区。在各类生态保护红线区内, 严格限制城镇化和工业化活动, 禁止建设破坏生态功能和生态环境的工 程项目。 项目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估算矿体资源量范围的东北侧涉及 1272m2 基本农田, 经核实, 其不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永久性基本农田和集中 连片优质耕地。已将基本农田分布区域边界外推 0.8m1m 的区域划分为 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对基本农田进行保护, 项目禁止在所划基本农田保护 区域内进行矿产资源开采活动。 因此, 区域不属于禁止开发区、集中连片优质耕地、公益林地、以 及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故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 保护红线的通知(黔府发[2018]16 号) 相关管理办法规定, 本项目位 置不属于生态红线区域。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污染物排放影响分析, 项目区 域大气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 2018 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项目区域最近地表水体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 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水质标准,项目所在评价范围内无地下 水出露 , 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 声环境质量标准 9 (GB3096-2008)2 类标准。 项目实施后, 污染物排放量小, 对区域内的水环境、大气环境、声 环境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各环境要素均仍满足相应功能区划要求, 项 目实施不会突破沿线环境质量底线。 3、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为砂石开采项目,运营期使用的能源主要为自来水、电能, 其 用量均在该区域供给能力范围内。因此,不涉及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 本项目位于贵州 黔东南州施秉县杨柳塘镇地坝村罗汉冲, 项目周边不涉及保护水源地和 自然保护区, 不涉及生态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 且排污达标后才进行排 放,因此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 五、与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 实施方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 根据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20]9 号)。 1、生态环境分区及管控体系 全州共划定 206 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123 个,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 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重点管控单元 63 个,主要包括经济开发区、 工业园区、中心城区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 20 个, 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以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贵 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贵州省生态功能区划为指导, 根据黔东南州经济 发展布局、生态安全格局及生态环境承载力等,结合黔东南州各区域产 业布局和生态环境特点,形成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包含以 下四个层次 贵州省总体管控要求、黔东生物多样性区管控要求、黔东 经济带管控要求、黔东南州普适性管控要求和黔东南州各县(市)管控 单元管控要求。 10 2、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 ⑴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 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其中 ①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 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严格禁止任何单 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 鼓励按照规划开展维护、修复和提 升生态功能的活动。 ②生态保护红线外的一般生态空间, 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 进行管理。按照生态空间用途分区, 依法依规进行允许、限制、禁止的 产业和项目类型的准入管控。 ③从严控制生态空间转为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禁止生态保护红线 空间违法转为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鼓励城镇空间和符合国家生态退耕 条件的农业空间转为生态空间。 ⑵重点管控单元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应优化空间布局, 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 严格落 实区域及重点行业的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对于环境质量不达标的管控单 元,落实现有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削减计划和环境容量增容方案。 ⑶一般管控单元原则上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开 发建设中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 染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根据黔东南州“三线一单”综合管控单元图,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 元,(见附图 7)应优化空间布局, 生产过程中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 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环保措施, 加强对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不会超过区域环境容量。 综上所述,项目占地不涉及黔东南州划定的优先保护单元内,不涉 及生态红线,符合黔东南州“三线一单”要求。 11 二、建设内容 地理位置 施秉县位于贵州省东部, 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所辖。东与镇 远,东南与剑河, 南与台江,西与黄平, 西北与余庆,北与石阡等县 接壤。施秉县南北长 62 公里,东西宽 60 公里,总面积为 1542 平方公 里。本项目位于施秉县杨柳塘镇地坝村罗汉冲, 东经 1081312.194“, 北纬 270047.991“(详见附图 1)。 项目组成及规模 一、矿区基本情况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采 矿 许 可 证 ( 证 号 C5226002018087130146664)(详见附件 4),可知该建设单位已经取 得了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的采矿许可证, 根据此文件,矿山名称 施秉县杨柳塘月亮坡饰面用灰岩矿,矿区面积 0.0935km2,开采矿种为 饰面用灰岩, 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生产规模 8.1 万吨/年。 根据施秉县杨柳塘罗汉冲饰面用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 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黔东南国土资储备字[2016]8 号)(详见附 件 5) ,本项目采矿权范围内饰面用灰岩矿矿石资源储方量(333)为 60.02104m3 ,荒料方量为 33.97 万 m3 ,可采储量为 22.56 万 m3。设计 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生产规模为 8.1 万吨/年(3.1 万 m3/年) 。 施秉县杨柳塘月亮坡饰面用灰岩矿, 位于施秉县杨柳塘镇地坝村 罗 汉 冲 , 地 理 位 置 东 经 1081311“1081322“ , 北 纬 270045“270055“。矿区范围由 5 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 0.0935km2, 拟采标高从830m 至 785m。矿区拐点坐标见表 2- 1。 表 2-1 矿区拐点坐标表 拐点坐标 国家 2000 坐标系 X Y 1 2989331.112 36521842.170 2 2989346.570 36521855.810 3 2989346.661 36522142.170 4 2989034.661 36522142.170 5 2989034.661 36521842.170 矿区面积 0.0935km2 开采标高 830m785m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根据该项目的备案文件,项目的建设规模及内容为矿 山 占地面积 9.6006 公顷,其中工业场地用地面积 0.2406 公顷,矿区面积 9.3600 12 公顷。矿区分三期开采, 一期采矿面积 4.2028 公顷, 二期采矿面积 3.1474 公顷,三期采矿面积 2.0098 公顷,工业场地建设内容包括堆矿 场、排渣场等。灰岩石粉加工厂占地面积 15 亩,建筑面积 6 亩,其中 原料库 1.5 亩、成品库 2 亩、生产车间 2.5 亩,建设后年产灰岩石粉 2 万吨。 因采矿区域不属于工业用地,因此将灰岩石粉加工厂设置在施秉县恒 盛有限公司废旧厂房原27 号28 号炉内,矿山和加工厂不在同一个建设地点, 经与业主沟通,本次仅对矿山内容进行评价, 灰岩石粉加工厂另行评价。 本项目位于施秉县杨柳塘镇地坝村罗汉冲, 项目用地面积 9.6006 公顷, 实际建设过程中工业场地用地面积 0.3038 公顷,包括堆矿场和 转运场;矿区面积 9.35 公顷;排土场占地 7937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见表 2-2。 表 2-2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建设规模 备注 主体工程 开采区 开采区8.98hm2 ,拟采标高从830m 至785m,设计 生产规模3.1 万m3/a,采用台阶式开采 / 辅助工程 办公区 租赁矿区西南侧2 户居民民房用作办公室和材料房 使用 租用 排水沟 采矿区、排土场及工业场地汇水面边缘修建截排水 沟 1282m,防止雨季外部汇集的地表水进入采矿 区、工业场地和排土场 / 公路 主要为进场道路、场区内部道路,碎石路基,宽 4m / 储运工程 工业场地 工业场地占地 3038m2 ,包括堆矿场和转运场 / 排土场 占地 7937m2 ,用于堆放剥离的表土 / 公用工程 供电 选择当地农网电源作为矿山的主电源 / 供水 项目用水引自当地村寨生活水管网 / 环保工程 废气治理 湿法作业, 洒水降尘 / 废水治理 钻孔、切割、降尘用水等均自然蒸发消耗;车辆冲 洗废水经沉淀池(2m3 )沉淀后全部回用; 初期雨 水全部引至沉淀池(50m3 ),经沉淀后用作降尘用 水, 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 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 固体废物 建设排土场(容积 23000m3 ),矿区产生的表土与 废土石分区堆存,表土闭矿后直接作为开采区土地 复垦使用。废土石优先用于场区道路填筑, 多余后 期用于回填采空区;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至 当地垃圾堆放点;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 (5m2 ),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13 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经减震、消声、距离衰减以后对 环境影响较小 / 三、矿区地质特征 1、地质概况 ⑴地层矿区出露地层主要有奥陶系和第四系。 ①奥陶系桐梓组(Q1t)主要分布在矿区的西侧区域,出露岩性主要 为灰色中厚层至厚层白云岩,节理裂隙发育。红花园组(Q1h)主要分布 在矿区的大部分区域地带,走向北东,岩性为灰色、浅灰色中厚层-厚层生 物碎屑灰岩局部,偶夹泥质灰岩。大湾组(Q2d) 主要分布在矿区的南东 侧区域,岩性主要为紫色中厚层瘤状灰岩。 ②第四系 主要分布于附近斜坡、沟谷地带, 主要为第四系残坡积层的 粘土、亚粘土及小砾石等构成,厚度 0~1.0m,与下伏地层呈不整合接触。 ⑵构造 矿区构造发育断层两条,走向北东,断层破碎带宽 35m,主要由角砾 岩组成,角砾成分主要为灰岩、白云岩、页岩等,砂泥质胶结,胶结紧密, 见弱硅化。矿区断裂构造较发育,地质构造复杂程度属于中等复杂类型。 2、矿体特征 矿区范围内矿体产于奥陶系下统红花园组O1h)灰色、浅灰色中厚层至 厚层生物碎屑灰岩中。矿体主要受地层控制, 呈层产出, 产状与红花园组灰 岩地层一致, 厚度变化稳定, 属沉积矿床。经工程控制, 矿区内共圈定 1 个 矿体,由钻探工程、剥土工程、探槽工程控制,控制标高为785~830m, 矿体走向长约 500m。 四、矿区开采方式 1、开采方式 矿层总体倾向西北 300, 倾角 510, 地表沿走向延长大于 500m,厚 度稳定, 最大厚度 45m,分布表公在785830 间, 根据矿区地形地貌和矿 体赋存条件, 由于矿区内地表仅有少量覆土, 且地形条件较好, 矿区设计采 用自上而下的水平台阶式采矿方法, 整体上沿山坡地形等高线, 以台阶式从 上至下开采,各水平工作面推进方向由上盘向下盘推进,开采台阶高度为 10m。 14 2、采矿方法 根据该矿体赋存条件及开采技术条件, 采用自上而下的水平台阶式采矿 方法, 对石材部分矿层采用套绳式锯切法开采, 这种锯切法是在欲锯切矿体 的设计位置先钻孔, 垂直锯切时, 用液态钻机钻直径为 90mm 的垂直孔, 用 水平导槽式凿岩机钻一直径为 40mm 的水平孔, 两孔贯通。切锯法工艺程序 为确定切割断面位置安装固定导向轮钻固定绳锯机安装金刚 石绳索连接相关操作系统设置安全防护栏切割。金刚绳锯分割 后, 采用起重袋分离, 最后通过起重机吊装运输至堆矿场, 采用手持式钻机 钻孔、静态爆破、挖掘机铲装方式。 3、推进方式 采用阶梯状前进式开采, 由于矿体最大厚度为 45m,进行分层开采, 将 山体划分为水平台阶,从上至下进行开采(或剥离)。根据矿山实际情况, 设计沿地形线布置工作面, 垂直工作面推进, 首采平台推进方式为北北东向 南南西方向推进,其余开采平台总体由近西向东方向推进。 4、采矿工艺 钻孔 装药 静态爆破钻孔 套绳 锯切 吊装 搬运堆场外运。 本项目矿山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详见表 2-3。 表 2-3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矿山规模 万m3 3 8.1 万吨/年 2 设计利用资源量 万m3 60.02 / 3 设计利用储量 万m3 23.75 / 4 设计可采储量 万m3 22.56 / 5 矿层开采厚度 m 45 / 6 矿层倾角 05 / 7 矿区面积 km2 0.0935 / 8 开采标高 m 830785 / 9 开采方式 / 露天开采 / 10 开拓方式 / 公路直进式 / 11 台阶高度 m 10 / 12 台阶坡面角 70 / 13 采场最终边坡角 52 / 14 开采方法 / 绳锯法 / 15 15 剥采比 / 0.11 / 16 采场装载 / 汽车、装载机叉车 / 17 场内运输 / 自卸式汽车 / 18 总投资 万元 1000 / 五、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见表 2-4。 表 2-4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单台功 率(kw) 备注 1 凿岩机 YT-29A 2 台 / 1 台备用 2 空压机 LGY- 12/10 1 台 75 / 3 金刚石绳锯 ZSJ-55G 5 台 55 1 台备用 4 汽袋机 / 1 台 / / 7 汽袋 / 10 张 / / 9 装载机叉车 山东临工 ZL30T 1 台 / / 10 挖掘机 玉柴 YC230LC-8 1 台 / / 11 汽车 20t 2 辆 / 1 辆备用 12 液压劈裂机 JS80150 2 台 4 1 台备用 13 台架式多功能 凿岩机 CZ-29A 3 台 / 1 台备用 14 空压机 LGY- 12/10 1 台 110 / 15 挖掘机 卡特 330D2L 2 台 / / 16 矿用自卸汽车 20t 5 辆 / 1 辆备用 17 变压器 S11-500/10/0.4 1 台 /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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