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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生态影响类) 送审稿 项目名称思南县香坝镇背流坝村曹家坡组蜂桶 岩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建设单位(盖章) 思南县香坝采石场 编制日期 2023 年 3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2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思南县香坝镇背流坝村曹家坡组蜂桶岩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项目代码 /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贵州省(自治区)铜仁市思南县(区)香坝镇(街道)背流坝村曹家坡组蜂桶 岩处(具体地址) 地理坐标 ( 108 度 0 分 9.826 秒, 27 度 46 分 20.358 秒)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11 土砂石开采 101(不含 河道采砂项目) 用地(用海)面积(m2) /长度(km) 25446m2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 200 环保投资(万元) 30 环保投资占比() 15 施工工期 2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项目于 2021 年 11 月开工建设,2022 年 10 月份主体建设完成,建有 面积约 140 平方米砂石生产厂房 1 栋、二手砂石生产线 1 套。根据铜仁市生 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铜环思罚字〔2023〕2 号) 以及罚款缴纳证明。 企业已缴纳罚款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 元)。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 、与贵州省主体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 对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黔府发〔2013〕 12号)和贵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本项目所在的思南县为限制开发区域(农 产品主产区);香坝镇为重点开发区域省级重点开发区域其他重点开 发的城镇。思南县虽然属于限制开发区,但是其功能定位仍然包含以县城为重 点推进城镇建设和非农产业发展,加强县城和乡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小 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 项目属于城镇建设需要和非农产业发展的土砂石开采行业,同时取得自然 1 资源局及相关部门的会审同意,并取得了相应的采矿许可证,因此符合贵州省 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 2 、与国家、贵州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 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中指出加大钢铁、有色、建材、化工、 电力、煤炭、造纸、印染、制革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推进资源开发生态 环境监管。落实生态功能区划,规范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加强矿产、水电、旅 游资源开发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生态监管,落实相关企业在生态保护与恢 复中的责任。实施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本项目矿山为新建矿 山,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矿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 ,设 计和环评均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废气、噪声等污染物可达标排放。项目 生产废水、生活污废水处理率为100,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废水 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灌,废水进行了最大限度的资源化利用,矿山不采用燃 煤锅炉供热,无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环境保 护规划要求。 根据贵州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十三五时期”贵州省环境保护的 七大重点任务是 (1)打好水、气、土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确保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2)统筹推进生态保护,增强生态服务功能。 (3)强化环境风险管控,提高环境安全水平。 (4)大力开展环境大数据建设,助力“大扶贫、大健康、大旅游” 战略实施, 落实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理念。 (5)提升环保能力建设,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6)引领生产生活方式向绿色化转变,提升全民环保意识。 (7)深化环保改革创新,强化宏观调控。 本项目已纳入当地矿产资源规划中,项目所在地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 区、森林公园等,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 ,设计和环评均要求采取相应 的防治措施,不设置燃煤锅炉及燃煤炉灶,废气、噪声可达标排放,废水经处 理达标全部回用,不外排;固废合理处理处置,并开展了最大限度的资源化利 用。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贵州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要求。 3 、与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相符性分析 “十四五” 时期是贵州趁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为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 2 源,促进矿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对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保 障能力,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 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 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部门规章, 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和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 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规划,制定贵州省矿产资 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落实国家 能源资源安全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 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是编制地方矿 产资源行业专项规划和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的重要遵循。规划基期为 2020 年,规划期为 2021-2025 年,展望到2035 年。规划范围为贵州省行政辖区, 规划对象是行政辖区内的矿产资源。 规划要求提高砂石类和石材类资源保障水平。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 综合区域需求、环境承载力、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等因素,市县根据本地区矿产 资源管理需求,划定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区,明确区内矿业权投放总数、开采 总量、最低开采规模、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措施等准入要求,引导集中开采、规 模开采、绿色开采,对无法划定集中开采区,且需要对砂石土类矿产进行安排 的市县,也可划定开采规划区块进行合理布局。探索开展普通建筑用砂石土“净 矿” 出让。到2025年,砂石骨料产量10亿吨,饰面石材产量180万立方米。 规划要求一严格新建矿山生态保护准入新建矿山建设项目,严格执 行环境“三同时”制度,经审查认为采矿活动对环境影响和破坏较大或遭破坏后 难以治理,实行环境一票否决制。二强化生产矿山修复与监管落实生产矿山 生态修复主体责任,坚持“边开采、边保护、边治理” ,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与 矿产资源生产活动同步进行。 本项目不在规定的禁止开采区和限制开采区内,取得资源资源局等相关部 门同意,并办理了采矿许可证; 目前项目正办理环境评价等手续,在严格执行 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满足绿色矿山建设,同时后期坚持“边开采、边 保护、边治理” 原则,使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与矿产资源生产活动同步进行。 综上所述,项目矿山的建设符合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的 规定。 4 、与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符合性分析 根据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相关要求,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 3 环境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严禁在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 内采矿。严禁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和易导致自然景观破坏的区域 采石、采砂、取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必须严格规划管理,开发应选取有利于 生态环境保护的工期、区域和方式,把开发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减少到最低 限度。矿产资源开发必须防止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在沿江、沿河、沿湖、沿 库、沿海地区开采矿产资源,必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对 生态环境的破坏。已造成破坏的,开发者必须限期恢复。已停止采矿或关闭的 矿山、坑口,必须及时做好土地复垦”。 本项目为露天土砂石开采项目,属于砂石厂产资源开发项目。矿石开采区 不涉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等环境敏 感保护目标,不属于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矿区及周边没有发现有 价值的自然景观,无国家及贵州省规定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种类;矿山严格实行 “边开采、边治理、边生态恢复” 的生产管理方式,对生态环境影响小,与全 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相符 5 、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 109号) 符合性分析见表见表1- 1。 表1- 1 本项目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表 序号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 术政策规定 本项目具体情况 符合 情况 1 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核心 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 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泊周 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 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区域采矿 本项目不在禁止的区 域内,与基本农田重 叠部门目前正在调 整,调整之前不得占 用损毁 符合 2 禁止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 观 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 本项目周边无铁路, 高速 公路等 符合 3 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 源 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 于 地质灾害区域 符合 6 、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 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 符合性分析见表 1-2 所示。 表 1-2 本项目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符合性 分 析表 序号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本项目具体情况 符合 4 技术规范(试行)规定 情况 1 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 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 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重要 生态保护地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 定的禁采区域内采矿。禁止在重要 道路、航道两侧及重要生态环境敏 感目标可视范围内进行对景观破 坏明显的露天开采 本项目不在禁止的区域 内,本项目周边无铁路, 无铁路,高速公路等,不 在重要生态环境敏感目 标可视范围内,与基本农 田重叠部门目前正在调 整,调整之前不得占用损 毁 符合 2 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应符合国家和 区域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 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采 取有效预防和保护措施,避免或减 轻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造成的生态 破坏和环境污染 本项目符合规划要求,并 采取了有效的保护措施 符合 3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 控制” 的原则,将矿山生态环境保 护与恢复治理贯穿矿产资源开采 的全过程。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与恢复治理的重点任务,合理确定 矿山生态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优 化矿区生产与生活空间格局。采用 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提高矿山 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水平 本项目采用的开采工艺 符合要求 符合 4 所有矿山企均应对照标准各项要 求,编制实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 恢复治理方案 本项目已制定矿山生态 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 案 符合 7 、与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砂石土资源开发管理的通知的符合 性分析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砂石土资源开发管理的通知(贵州省国土 资源厅 20150727)要求“全省砂石土矿山最低生产规模为 6 万 m3/年,位于市、 州所在地市区的砂石土矿山最低生产规模不得低于 10 万 m3/年,位于贵阳市、 遵义市所属市辖区和贵安新区的砂石土矿山最低生产规模不得低于 15 万 m3/ 年。开采砂石土矿产资源的服务年限不低于 5 年,不得超过 10 年。为国家和 省重点工程而专门设置的砂石土采矿权的服务年限根据施工期限合理确定。采 矿许可证到期后,不能满足最低生产规模和其他准入条件的,不得批准延续”。 同时规定“划定砂石土禁采区。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 产地、城市公园、城市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重 点旅游景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文物古迹 所在地等区域开采砂石土;禁止在重要湖泊、水库、河流周边,铁路、公路(高 5 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砂石土;禁止在机场、港 口、桥梁、隧道、 电力设施周边一定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砂石土”。 本项目不在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砂石土资源开发管理的通知(贵 州省国土资源厅 20150727)规定禁采区内,与基本农田重叠部门目前正在调整, 调整之前不得占用损毁。且项目生产规模为 6m3/a(16 万 t/a),服务年限 7 年。 满足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砂石土资源开发管理的通知(黔府办函 〔2014〕5 号)的要求。 8 、与贵州省机制砂石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 2020 年 10 月 30 日,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等 11 个部门联合发布了贵州省机制砂石产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方案规定“ 单体规模逐步扩大。整合省 内机制砂石生产企业,提高集中度,新设砂石矿山最低规模为 30 万立方米/ 年 ” 、“加强引导,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按照贵州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的实施意见(黔国土资发〔2018〕9 号)有关要求,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贯穿 矿山设计、建设、生产和闭坑全过程” 、“强化指导,推动绿色工厂建设。鼓励 砂石生产企业实施绿色生产改造升级,生产线应配套建设抑尘收尘、废水处理、 降噪等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设施,对设备、产品采取棚化密封或其他有效覆盖 措施,严控无组织排放,满足达标排放等环保要求。” 香坝镇采石场成立于2015年08月14日,位于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香坝镇简 家店村班竹顶组。经营范围为建筑装饰用石开采,2016年7月26日获得思南县 国土资源局下发的采矿经营许可证(证号C5222252013087120132439), 矿区面积0.04111平方公里。由于矿区开采采取纵深推进的开采方式,原有香坝 镇采石场采区距离当地居民生活区越来越近。同时因原有香坝采石场采区的生 产推进,距离香坝镇简家店村集体经济青花椒种植基地越来越近,持续生产势 必影响花椒产业发展,从而影响村集体经济收入。 因此,香坝镇人民政府决定选定新址,对香坝采石场进行整体搬迁,选址 后重建。经企业选址报镇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和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建议选 定整体搬迁新址为香坝镇背流坝村曹家坡组蜂桶岩。并且思南县人民政府于 2020年4月27日同意香坝镇人民政府关于香坝镇采石场整体搬迁的请示(香府 呈[2020]67号)。 同时根据自然资源局等主管部门要求,思南县香坝采石场已于2021年8月 - 12月对原有采石场产生的污染物进行规范处理,对矿区进行平整,压实覆土, 6 复垦;对工业广场内所有建筑物全部拆除,并对场地进行平整,然后覆土绿化; 生活区所有建筑物拆除,绿化地和树林留存,其他土地植被采取其自然恢复方 式,将建筑垃圾全部妥善清理。同时矿山于2022年1月7日通过了思南县自然资 源局组织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铜仁市生态环境局思南分局和 香坝镇人民政府组织的联合验收,并按验收组的要求,种植了相应的爬藤植物。 在确认原有矿区不能继续开采的情况下,思南县香坝采石场投资200万元 在思南县香坝镇背流坝村曹家坡组新建矿区,根据挂牌出让文件及矿权出让合 同,思南县香坝采石场采矿权范围面积0.01927km2,开采标高为695~610m, 采矿权范围由29个拐点坐标圈定。 虽然项目规模为16万吨/a ,小于方案中规定的30万m3/a ,但本项目为 迁建项目,香坝镇政府于2020年向思南县人民政府申请香坝采石场迁建,思南 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4月27日同意原项目搬迁至背流坝村曹家坡,并于2020年6 月30日按程序开始办理露天矿山申请表,后期陆续取得国土、规划等部门的相 应同意,于2021年7月6日取得由思南县自然资源局发放的采矿证。因此项目矿 山从2020年4月27日思南县人民政府同意迁建至香坝镇背流坝村曹家坡组, 2020年6月30日开始办理相关手续时均先于方案发布时间,思南县自然资 源局也出具说明在方案发布的过渡期,矿山已开始办理采矿许可证等相关手 续,故项目建设与方案是相符的。根据项目委托贵州腾兴勘测规划设计有 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思南县香坝镇背流坝村曹家坡组蜂桶岩处建筑石料用灰岩 矿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及其审查意见,同时项目在严格执 行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做到粉尘、噪声等排放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是符合贵州省机制砂石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的。 其他符合性分析 1 、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矿山开采方式为自上而下台阶式露天开采,爆破方式为深孔凿岩爆 破,且不使用爆破方式进行二次破碎。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 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露天矿山采用掏底崩落、掏 挖开采、不分层的“ 一面墙”开采;露天矿山使用爆破方式对大块矿岩进行二次 破碎),即为允许类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年本)中的建设项目。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7 2 、选址与用地相符性分析 (1)选址的环境可行性分析 项目选址于思南县香坝镇背流坝村曹家坡组,占地为其他草地。项目不位 于蜂王河饮用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内。矿山开采区四周主要为草 地、林地、耕地等。评价区不属于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也不属于其他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与本项目的地区。所在地已有较完善的水 电供应设施,矿山有公路连接乡村道路,交通方便。 项目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点是矿区南侧约 292m 处的路沙坝居民点,该居民 点位于项目矿区常年主导风(东北风)的侧下风向,但本项目与居民点之间存 在上体阻隔,且且项目厂矿区采取洒水降尘、加强周围绿化,严格监控粉尘排 放后,大风天气粉尘不会对最近的居民点造成太大影响。办公生活区位于项目 矿区常年主导风(东北风)的上风向,本项目对办公生活区影响较小。项目施 工期和营运期在采取本评价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后,可使本项目废水、废气、 噪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同时,本项目不在饮用水保护区、河流周边,铁路、公路(高速公路、国 道、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项目区域外环境关系、交通、水文及生态等条件 均较好,项目在采取本评价提出各项环保措施后,各种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 符合项目建设的环保要求。故项目选址较为合理。 (2)厂址区域的环境质量相容性分析 项目所在地区域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的Ⅲ类标准要求;大气环境功能区划为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 中二类区;声环境功能区划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 其项目属于农村环境,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因此,项目的选址符合区 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本项目运营期在采取环保措施后,各种污染物均回用 于生产,对区域环境与周围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通过以上的综合分析结果表明,项目选址位于交通方便,项目区具有较大 的环境容量,符合当地相关规划,因此项目选址与用地可行。 3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1)生态红线相符性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黔府 发[2020] 12号)、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 通知 (铜府发[2020] 10号),贵州省及铜仁市均划定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 8 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环境分区管控单元。 根据查询三线一单系统,本项目位于思南县香坝镇背流坝村曹家坡组,项 目 选 址 位 于 贵 州 省 及 铜 仁 市 一 般 管 控 单 元 (思 南 县 一 般 管 控 单 元 2 , ZH52062430002),一般管控单元要求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 开发建设中应落实生态环境管控相关要求。 根据思南县香坝镇背流坝村曹家坡组蜂桶岩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 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本项目矿山严格按照非金属矿行业绿色 矿山建设规范(DZ/T0312)开发建设,项目矿山开采期间落实“边开采、边 治理” 的原则,可最大限度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扰动和破坏;项目运营期满后可 及时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地质环境恢复,复垦矿山占用土地和损毁土地。 项目矿山开发已考虑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资源保护、城乡建设的协调性,属 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开发方式。符合适度开发的要求并且开发建设中已 落实生态环境管控相关要求,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 区管控的通知(黔府发[2020]12号)相符。 本项目不在贵州省及铜仁市划定的优先保护单元内,因此本项目不在生态 红线范围内。 (2)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思南县香坝镇背流坝村曹家坡组,区域内空气质量满足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GB3092-2010) 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地表水水质满足地 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中Ⅲ类水域标准限值要求;声环境质量 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排放的废气经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 周围空气质量影响较小;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 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灌,不会改变项目周边的水体功能;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 进行合理处理处置。因此,本项目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底线。 (3)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 本项目属于石灰石、石膏开采项目,使用的资源主要为电和水。项目运营 期用电、用水较少,项目区当地自来水管网和及供电网能够满足本项目的用水、 用电需求,因此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 本项目为石灰石开采项目,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 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环通〔2018〕303号)中“建 9 设项目环境准入从严(黄线)和绿色通道(绿线)清单” ,本项目属于“ 四十五、 非金属矿采选业” 中“ 137土砂石、石材开采加工” 中“其他”类别,属于“绿色通道 (绿线)”项目,故本项目符合负面准入清单的要求。 对照贵州省铜仁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贵州省铜仁市产 业准入负面清单、铜仁市重点开发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中限制类及淘汰类项 目。 对照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本项目 不属于禁止类项目。 综上所述,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 底线、未超出资源利用上线、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三线一单” 的要 求。 4 、项目与贵州省及铜仁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 根据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铜 府发〔2020〕10 号)中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要求。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铜仁市共划定 160 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其中优 先保护单元 93 个, 占铜仁市国土面积的 46.40 ,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 自 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域;重点管控单元 53 个, 占铜仁 市国土面积的 15.85,主要包括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中心城区等经济发展 程度较高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 14 个, 占铜仁市国土面积的 37.75 ,主要包 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根据生态 保护红线和相关生态功能区域评估调整进行优化。 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划分的环境管控单元特征,对每个管控单元 分别提出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环境准入管控要求,形成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 单。 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 工业和城镇建设。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 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严格禁止任何单位 和个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 重点管控单元。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 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区域及重点行业的污染物 允许排放量。对于环境质量不达标的管控单元,落实现有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 放削减计划和环境容量增容方案。 10 一般管控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开发建设中应落 实生态环境管控的相关要求。 (1)管控图对比识别 本项目位于思南县香坝镇背流坝村曹家坡组,对比(铜府发〔2020〕 10 号)附件 1- 1 铜仁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经对比识别,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铜 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中一般管控单元。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详见下 表 本项目与铜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 序 号 一般管控单元管控要求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符合 性分 析 1 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 发相结合为主,开发建设 中应落实生态环境管控的 相关要求。 ①本项目占地不涉及风景名胜 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 不占用生态红线。 ②本项目在采取环评提出的污染 防治措施后,产生的废气达标排 放。各种污染能达标排放。 符合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满足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的通知(铜府发[2020] 10 号)中分区管控要求。 (2)查询识别 通过贵州省“三线一单”数据管理与综合展示系统查询,项目位于思南县一 般管控单元2,管控单元编码为ZH52062430002,要求及具体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三线一单查询图见附图13。 项目与贵州省“三线一单”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 序 号 类 别 类型或要求 项目情况 符 合 性 分 析 1 管 控 单 元 一般管控单元,编码为 ZH52062430002 开发建设中落实生态 环境管控的相关要求,各 种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 符 合 2 空 间 布 局 约 束 执行贵州省及铜仁市水要素 普适性要求;执行大气、水一 般管控单元省及铜仁市普适性 要求 项目占地不涉及风景 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 等敏感区,不占用生态红 线,各种污染物治理后达 标排放 符 合 3 污 染 物 执行贵州省及铜仁市水要素 普适性要求 项目采取相应的措施 后,产生的废气、噪声、 废水、固体废物达到国家 符 合 11 排 放 管 控 及贵州省及相应的标准 后达标排放,并采取相应 的地下水及土壤防护措 施。 4 环 境 风 险 防 控 执行贵州省及铜仁市土壤普 适性管控要求 按要求进行环境监理, 做好废气、污水等事故排 放处理工作,编制突发环 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当地 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做好 地下水及土壤的防治工 作。 符 合 5 资 源 开 发 效 率 要 求 2020 年,用水总星控制在 1.33 亿 m3 以内,2030 年全市 用水总量控制在 1.36 亿 m3。 2020 年万元国民生产总值用水 量比 2015 年下降 29;万元工 业增加值用水量比 2015 年下 降 36。 项目用水量仅为 2249m3/a ,水耗及能耗均 满足要求 符 合 综上分析,项目位于思南县香坝镇背流坝村曹家坡组,为迁建矿山项目, 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区、自然保护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经济开发区、 工业园区及城市规划区,位于思南县一般管控单元2 ,在严格落实环评所提各 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满足贵州省及铜仁市“三线一单”分区管 控的要求。 12 二、建设内容 地 理 位置 本项目选址于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香坝镇背流坝村曹家坡组蜂桶岩处,地理坐标 1080 ′9.826″ ,2746′20.358″ 。场内无断层发育,环境质量现状良好,交通便利,无重大环 境制约因素。 项 目 组 成 及 规 模 1 、项目概况及由来 (1)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思南县香坝镇背流坝村曹家坡组蜂桶岩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建设单位思南县香坝采石场 建设地点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香坝镇背流坝村曹家坡组 项目性质迁建 生产规模16万吨/a (2)项目由来 香坝镇采石场成立于2015年08月14日,位于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香坝镇简家店村班竹 顶组。经营范围为建筑装饰用石开采,2016年7月26日获得思南县国土资源局下发的采 矿经营许可证(证号C5222252013087120132439),矿区面积0.04111平方公里。由于 矿区开采采取纵深推进的开采方式,原有香坝镇采石场采区距离当地居民生活区越来越近, 同时因原有香坝采石场采区的生产推进,距离香坝镇简家店村集体经济青花椒种植基地越 来越近,持续生产势必影响花椒产业发展,从而影响村集体经济收入。 因此,香坝镇人民政府决定选定新址,对香坝采石场进行整体搬迁,选址后重建。经 企业选址报镇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和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建议选定整体搬迁新址为香坝 镇背流坝村曹家坡组蜂桶岩。并且思南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4月27日同意香坝镇人民政府 关于香坝镇采石场整体搬迁的请示(香府呈[2020]67号)。 在此背景下,香坝镇采石场投资200万元在思南县香坝镇背流坝村曹家坡组新建矿区, 新址位于原项目西北面约2.06千米处,根据挂牌出让文件及矿权出让合同,思南县香坝采 石场采矿权范围面积0.01927km2 ,开采标高为695~610m ,采矿权范围由29个拐点坐标 圈定,建设单位于2021年7月6日取得由思南县自然资源局发放的采矿证,项目规模为16万 吨/a ,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后进行破碎后直接出售,办公生活场地位于矿区内东侧。 思南县香坝镇背流坝村曹家坡组蜂桶岩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区拟设面积为 0.01927km2 ,工业场地总占地面积约为6176m2 ,总占地面积为25446m2 。主要建设内容包 括开采矿山及一条灰岩矿砂石生产线、生产相关的配套设施设备等。项目设食宿,正式投 产运营后劳动定员约20人。 项目在2021年7月6日取得由思南县自然资源局发放的采矿证后,于2021年11月开工建 13 设,2022年10月份主体建设完成,建有面积约140平方米砂石生产厂房1栋、二手砂石生产 线1套,并完成了进场公路建设。 由于项目在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前就开工建设,属于未 批先建项目,根据铜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铜环思罚字〔2023〕2号) 以 及罚款缴纳证明,企业已缴纳罚款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元)。 目前正补办环评手续。 (3)原有矿山环保执行情况及恢复治理情况 ①环评批复及落实情况 原思南县香坝镇采石场成立于2015年08月14日,位于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香坝镇简家 店村班竹顶组。经营范围为建筑装饰用石开采,2016年7月26日获得思南县国土资源局下 发的采矿经营许可证(证号C5222252013087120132439),矿区面积0.04111平方公 里。并于2016年办理了相应的环保手续(思环表审【2016】5号,详见附件), 由于投入 使用时间较短,因此后期未进行验收。根据要求矿山建设了半封闭式的加工场地和堆料场, 采取喷水降尘和洒水降尘的方式对矿山粉尘进行治理;设置截水沟和沉淀池对初期雨水进 行治理,设置旱厕,并定期清掏用于农灌;设置堆土场对表土进行临时堆放,对生活垃圾 集中收集,清理至香坝镇,交环卫部门处理。与环评对照情况见下表。 表2- 1 原香坝采石场环保措施对照表 环评批复要求 实际实施情况 现 状 工 期 1.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采取 防尘覆盖、酒水、设工地进出车辆清 洗、密闭运输等措施,粉尘排放须满 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 1996无粗织排放浓度限值 要求。 施 按要求落实大气环境保护 措施。采取防尘覆盖、酒水、设 工地进出车辆清洗、密闭运输等 措施,粉尘排放须满足大气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 1996无粗织排放浓度 限值要求 已 恢复绿 化 2.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 噪声设备,建立临时声屏障,合理安 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次日6 00 施工,施工期噪声必须满足建筑施 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在 施工区进出口设置限速标志,严禁车 辆进出工地时高音鸣笛。 按要求落实声环境保护措 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限速 标志,严禁车辆进出工地时高音 鸣笛,建立临时声屏障,合理安 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次日 6 00施工,施工期噪声必须满足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要求。 已 恢复绿 化 3.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 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 已 14 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以回用于生产, 不外排,做好基础防渗困化,严格实 施“清污分流” ,防止污水渗漏污染地 下水。修建雨水沟对雨水进行导排。 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以回用 于生产,不外排,并做好相应防 渗工作。 恢复绿 化 4、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剥离表 土依照贵州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黔府 办发2012]22号文件中的要求妥善处 理,可用作土壤改良用土。施工期产 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当地环卫部 门指定地点堆放。施工场地及时覆土。 绿化,做好开挖工作,防止水土流失。 严禁将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 圾倒入水体。油漆、涂料容器等危险 固废不得随意抛弃,必须妥善处理,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按要求妥善处置固体废弃 物。剥离表土堆放后回用于绿化 覆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当地 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放。 已 恢复绿 化 运 期 1.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实行雨 污分流。设置截洪沟,将雨水有序收 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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