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山产业园-2号地块、3号地块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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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资源 论证 资质证 书 水论证 1502 19080 号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 水文证 15219090 号 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元宝山产业园 -2 号地块、3 号地块 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 委托单位 赤峰市元宝山区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编制单位 亿特利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二月 报告名称 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 -2 号地块、3 号地块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 委托单位 赤峰市元宝山区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编制单位 亿特利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职 务 姓 名 职 称 签 字 批 准 韩牧仁 总经理 审 核 文 元 高级工程师 审 查 韩秀珍 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 刘 芳 副研究员 编制人员 刘 睿 高级工程师 劳向伟 工程师 潘多奇 工程师 1 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 -2 号地块、 3 号地块 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基本情况表 一 、 基本 概况 项目名称 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元宝山产业园-2 号地块、 3 号地块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 告 项目位置 赤峰市元宝山区 建设规模 批复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2 号地 块、 3 号地块面积为 557.24hm2 ,其中 2 号地块美丽 河片区 387.44 hm2 ,3 号地块五 家片区 169.80hm2 规划层级 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 水资源论证委托单 位 赤峰市元宝山区工业园区管理 办公室 水资源论证承担单 位 亿特利工程技术集团 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的审批机 构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 厅 水资源论证审批机 关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论证范围 分析范围为赤峰市元宝山区,评 估范围与开发区 2 号、 3 号地块 四至范围一致 水平年 现状 2020 年 近期2025 年 远期 2035 年 二、 水资 源承 载状 况分 析 水资源量 11909 万 m3/a 用水总量 15915 万 m3/a 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15329 万 m3/a 地表水用水量 215 万 m3/a 地下水用水量 15700 万 m3/a 再生水用水量 0 外调水用水量 0 雨水用量 0 水功能区达标情况 达标 地下水超采情况 已完成整治 水平年 2020 年 2025 年 2035 年 三、 规划 需水 量及 主要 用水 指标 需水量/万 m3/a 36.64 46.7 70.41 生活需水量/万 m3/a 0.93 1.62 2.36 生产需水量/万 m3/a 31.01 40.38 60.99 市政杂用需水量/万 m3/a 4.7 4.7 7.06 主要用水指标 单位面积工业用水量指标 美丽河片区 5.48 m3/hm2d 五家片区 1.76 m3/hm2d 单位面积工业用水量指标美丽河片区 6m3/hm2d;五家片区 1.76 m3/hm2d 人均用水指标 60L/d人 四、 水资 源配 置方 案 地下水 40.3 40.94 64.42 雨水 0 3.5 5.86 再生水 0 6.15 6.15 五、 退水 方案 退水去向 赤峰市元宝山经济转型开发试 验区污水处理厂/马架子河 元宝山再生水综合 利用工程回用/五家 园区污水处理厂 元宝山再生水综合利 用工程回用/五家园区 污水处理厂回用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m3 )及排放浓度 (mg/L) 1500/ COD400 氨氮 30 总磷 5 - - 2 目 录 1 总论 1 1.1 项目来源 1 1.2 论证目的、原则与任务 4 1.3 编制依据 7 1.4 评估范围 10 1.5 水平年 10 1.6 委托单位、承担单位与论证委托书 11 2 规划分析 12 2.1 基本概况 12 2.2 评估区域现状 23 2.3 规划涉水内容分析 30 2.4 规划相符性与协调性分析 40 3 水资源承载状况分析 46 3.1 水资源状况 46 3.2 水资源开发利用分析 57 3.3 水资源管控指标符合性分析 70 3.4 水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分析 71 4 规划需水分析及节水评价91 4.1 现状用水及节水潜力分析 91 4.2 规划需水量分析 97 4.3 规划需水合理性分析 98 4.4 规划需水量核定 100 4.5 核定后需水符合性分析 112 5 水资源配置论证 114 5.1 水源配置情况 114 5.2 地下水供水工程论证 117 5.3 雨水综合利用工程论证 139 5.4 再生水取水水源论证 144 5.5 规划年供需平衡分析 149 6 节水评价 156 6.1 节水现状 156 6.2 节水标准与节水指标 160 6.3 节水潜力分析 161 6.4 规划水平年节水符合性评价 162 6.5 节水措施方案与节水效果评价 163 6.6 节水评价结论与建议 165 7 规划实施影响分析 167 7.1 取水影响分析 167 7.2 退水影响分析 169 7.3 水资源保护和管理措施 172 8 结论与建议 175 1 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 2 号、 3 号地块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 8.1 结论 175 8.2 建议 181 附件 183 附件 1 园区名称及范围变更相关文件183 附件 2 取水许可证 211 附件 3 污水处理代收协议 212 附件 4 水质检测报告 213 附件 5 论证委托书 217 附件 6 编制单位公司名称变更说明218 2 附件 一、基础附件 附件1 园区名称及范围变更相关文件 附件2 取水许可证(代替换变更了取水用途后的新版取水许可证) 附件3 污水处理代收协议 附件4 水质检测报告 附件5 论证委托书 附件6 编制单位公司名称变更说明 二、 主体规划图件 附图 1 规划范围界定图 附图 2 产业布局规划图 附图 3 给水工程规划图 附图 4 污水工程规划图 附图 5 雨水工程规划图 三、 水资源论证图件 附图 6 评估范围图 附图 7 河流水系图 附图 8 水功能区划及排污口位置图 附图 9 主要供水工程位置图 附图 10 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分布图 3 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 2 号、 3 号地块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 1 总论 1.1项目来源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 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属 于自治区级开发区,开发区面积 10380.04 hm2 ,包含 4 个工业园,也叫做“一区四园”。 一区是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四园分别是红山产业园、松山产业园、元宝 山产业园、东山产业园。 四园当中的元宝山产业园又包含了 3 个片区 赤峰市资源型 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美丽河片区、五家片区。 元宝山产业园区块面积 3954.16 hm2 ,其中 1 号地块 3396.92 hm2 ,2 号地块 387.44 hm2 ,3 号地块 169.80 hm2 。1 号地 块中包含两部分 一部分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该地块已完成规划 水资源论证,并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2019 年 7 月 29 日组织的审查(内水资 [2019] 120 号) 另一部分是木头沟地块,该地块原为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 试验区的一部分,后因赤峰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调整被划出成为元宝山高新技术开发 区一部分,在 2021 年 11 月自治区自然资源局厅公布的开发区面积和四至范围,该片 已被取消,未被纳入元宝山产业园中。 因此本次区域评估仅针对 2 号地块美丽河片区、 3 号地块五家片区进行,这两个地块的面积合计 557.24 hm2 ,园区隶属层级关系见下 图 1- 1,园区历史沿革见下文。 图 1-1 园区隶属层级关系图 1 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 2 号、 3 号地块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 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2 号地块、 3 号地块最初是元宝山 区政府按照 2002 年 3 月 7 日市政府 2002 年第 2 次常务会议(赤政纪字[2002]2 号)精 神规划建设的,名称为赤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元宝山区工业园区。 2011 年 8 月 1 日元宝山区政府向市政府提交关于元宝山工业园晋升市级工业园 区的请示(元政发[2011]41 号),2013 年 5 月 2 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赤峰市元宝山区 综合产业集中区晋升为市级工业园区的批复(赤政字[2013]85 号),“市政府原则同 意元宝山区综合产业集中区(五家、平庄、美丽河、元宝山、风水沟 5 个工业园区) 晋升为市级工业园区 ”,据此园区名称确定为元宝山区综合产业集中区。 2016 年 5 月,国家发改委、科学技术部等六部委印发关于开展开发区审核公告 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815 号),元宝山区以“元宝山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 ”的名称组织申报, 2018 年 2 月 26 日,国家发改委、科学技术部等六部委公 布了2018 年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元宝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为 1991 家 省市区级开发区之一列入目录中。据此启动了园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包含木头沟、 美丽河、五家三个区块。 2019 年 10 月 24 日, 获得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元宝山区等 4 个旗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成果的批复(赤政字[2019]53 号)。 2020 年 12 月 30 日,赤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 意见(赤政字[2020]172 号),意见中将元宝山区工业园称为“元宝山综合产业园 ”。 2021 年 8 月 6 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内蒙古自治区开发区审核 公告目录,要求“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依据公告目录,抓紧开展调整后的开发区面 积核准和四至范围划定,及时进行公告 ”。2021 年 11 月 5 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向自治 区政府上报了关于划定开发区区域评估工作界限的请示,元宝山综合产业园区美 丽河和五家两部分被纳入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范围。 而木头 沟地块未被纳入元宝山产业园中,因此,该片已被取消。 经与市自然资源局沟通,在 开展园区区域评估事项工作中以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2 号地 块、 3 号地块进行申报。 根据批复的自治区开发区四至范围和面积,内蒙古赤峰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2 号地块、 3 号地块面积约为 557.24 hm2 ,其中美丽 河健康产业园面积为 387.44 hm2 ,五家机械加工园面积为 169.80 hm2 。元宝山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的历史沿革详见附件 1关于元宝山区工业园区变迁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章水资源开发利用,第二十三条规定“ 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当与当地水资 2 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 2 号、 3 号地块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 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并进行科学论证;在水资源不足的地区,应当对城市规模 和建设耗水量大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项目加以限制 ”。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06〕95 号), 通知中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重大 建设项目布局的水资源论证;加强“工业园区 ”、“生态园区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等各类“开发区 ”的规划、建设的水资源论证,充分考虑当地的水资源承载能力,并 与当地的水资源条件相适应。 为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 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规划水 资源论证试点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0]483 号)要求,紧密结合中央有关文件精神 和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的具体要求,及时启动“ 赤峰市元宝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尤其是规划取用水方案和退水方案论证时严格把握水资源开 发利用总量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将规划对水资源 和生态环境系统的影响控制在水资源可承载范围内,显得十分重要和有意义。 根据水利部 2010 年 11 月发布的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要求(试行),重大建设 项目布局规划、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应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规划水资源论证应以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 以协调规划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可持续 利用的关系为重点, 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加快经济发展转变的重点,从 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容量出发,评估论证“规划 ”布局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的适应 性、用水效率的合理性以及对水功能区和生态环境的影响,统筹处理好流域上下游, 左右岸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协调关系,确保经济社会发展模式与水资源条件相匹配、 产业布局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规划实施的可行性。 2011 年中央 1 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 ”,从制度 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针对中央关于水资源管理的战 略决策, 2012 年国务院以国发[2012]3 号文件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 管理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 ”的主要目标,提出具体管理 措施,全面部署工作任务,落实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这一水资源纲领性文件的出台 和实施,将极大地推动该项制度贯彻落实, 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保 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 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 2 号、 3 号地块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 2019 年内蒙古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应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完 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产、合理确定经济 布局、结构和规模, 强化水资源论证管理, 优化水源配置,鼓励优先配置利用中水、 疏干水等非常规水源。 2020 年, 赤峰市元宝山区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亿特 利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为编制单位,进行元宝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资源论证 报告 的编制工作。 2020 年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意见(水资管[2020]225 号) 进一步强调, 水资源论证是为贯彻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要求和“以水定城、以水定地、 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必须开展的一 项重要工作。意见提出要推进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应在分析涉及行政区域水资源承 载能力和开发利用现状的基础上, 依据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指标、 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管控指标、区域用水总量和效率控制指标等,结合区域的功 能定位、产业布局, 明确提出评估区域的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目标,提出项目准 入的用水定额标准和相关管理要求。 2021 年,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区域评估工作的通知(内水资[2021]69 号) 提出,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 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放管 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要求, 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进一步发 挥水资源在区域发展、项目布局中的刚性约束作用, 推进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 促进 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结合国家及自治区对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的最新要求以及园区四至范围及面积的 调整,经与赤峰市元宝山区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确定,报告名称更改为内蒙古赤峰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2 号地块、 3 号地块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同时结 合最新工作要求开展区域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1.2论证目的、原则与任务 1.2.1 区域评估的目的 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对水资源的配置和保障程度提 4 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 2 号、 3 号地块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 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此同时,我国部分地区还存在区域经济结构与水资源条件不相匹 配、产业布局与水资源条件不相适应、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恶劣、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难 以为继等严重问题。工业园区是国家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经济主体活跃, 新增用水需求旺盛, 退水影响不容忽视。为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开 发区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保障开发区合理用水要求, 必须进行规划水资 源论证,编制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通过对规划进行水资源论证,避免因规划实施后对水资源造成不可逆的不良影响 使水资源短缺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瓶颈的情景。通过规划水资源论证,分析规划产 业结构、规划总目标和主要指标等内容,在水资源承载能力范围内保障规划的顺利实 施,提高规划的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系统性、综合性及整体性。随 着开发区的建设,企业的不断入驻,将增大对水资源的需求,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将逐 渐突出,为了解决赤峰市元宝山区水资源与人口和经济发展格局的不匹配,区域之间 和行业之间的用水分配,生产用水与生态环境用水的矛盾等问题, 迫切需要从区域及 开发区水资源条件出发,根据赤峰市元宝山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开发区总体规 划等成果, 分析和预测开发区未来不同水平年用水需求。同时重点分析开发区生产、 生活供水水源的可供水量。 本次论证从满足赤峰市元宝山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根据科学发展和循 环经济发展理念,分析和论证开发区水资源保障条件。按照“统筹规划、分期实施、 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的原则,分析赤峰市元宝山区水资源条件及水资源开发利用形 势、开发区供水水源条件,开展开发区所在区域的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与工程规划研 究。分析和给出保障开发区供水安全的对策措施与建议。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的、可 操作性的对策措施,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本次规划论证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1.2.2 区域评估的原则 (1)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的原则。 严格用水总量控制, 把水资源作为区域发展和项目布局的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 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 (2)坚持合理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的原则 源头控制与末端控制相结合,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以节水促减污, 以限制促节水, 转变用水模式,控制用水总量,合理规划用水定额,抑制用水过快增长,提高水资源 5 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 2 号、 3 号地块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 的利用效率和效益; 减少废污水及污染物的排放,加强水资源保护,改善水环境,维 系生态平衡。 (3)坚持科学、客观、公正原则 科学、客观、公正, 综合考虑规划实施对各种水资源要素及生态环境系统可能造 成的影响,为决策者提供科学依据。 (4)坚持及早关注、适时介入原则 选择合适的介入时机,保证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有效发挥应起的作用以保证开 发区建设与当地水资源条件相适应,保证开发区取用水、排水的合理性。 1.2.3 区域评估的任务 开发区内各项目利用水资源必须遵循合理开发、节约使用、有效保护的原则和保 障各项目合理用水要求,在所在区域水资源承载状况分析的基础上,论证规划的用水 节水指标、需水量、水资源配置方案和规划实施影响,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因此, 本次区域评估的主要任务如下 (1)全面分析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和开发利用现状,分析区域用水总量和效率 控制目标、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管控指标、河流水量分配指标、生态流量保障目 标等, 评价区域水资源承载及开发利用状况和“三条红线”管理适应性。 (2)评估开发区的功能定位、产业布局等与水资源条件的适应性。 (3)分析开发区内已建项目的用水水平,明确提出评估区域的用水总量、用水 效率控制目标,提出产业和项目准入的用水定额标准和水资源管理要求,为评估区域 内建设项目的取水许可和节约用水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4)根据开发区所在区域的现状水资源开发利用背景,按照规划水资源论证 技术导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80-2017)要求,从国家产业政策、 “三条红线 ”的相符性、水资源条件和规划相符性、水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分析论证 开发区现状及规划项目取水的合理性,以节约用水、合理配置的原则提出有针对性和 可操作性的节水措施和建议; (5)评估开发区现有水源选择的合理性,规划取水水源的可靠性和可行性,对 水资源配置分析论证; (6)评估开发区内各项目规划取水对水资源、水功能区、生态环境及其他用水 户的影响; 评估开发区内项目退水对水功能区、水生态及其他用水户的影响; 并提出 6 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 2 号、 3 号地块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 水资源保护和管理措施。 1.3 编制依据 1.3.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7 月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 年 3 月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6 年 5 月修订) (6)国务院第 460 号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17 年 3 月修订) (7)水利部令第 47 号修改取水许可管理办法(2015 年 12 月) (8)水利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 15 号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2017 年 12 月修订) (9)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水功能区管理办法(2015 年 5 月) (10)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230 号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2018 年 1月)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48 号地下水管理条例(2021 年 9 月) (12)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65 号内蒙古自治区 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2021 年 11 月) (13)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43 号内蒙古自治区 节约用水条例(2012 年 9 月) 1.3.2 标准依据 (1) 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导则(SL/T 813-2021) (2)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 35580-2017) (3) 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导则(SL709-2015) (4) 水资源评价导则(SL/T238- 1999) (5) 地下水资源勘查规范(SL454-2010) 7 (6) 水资源规划规范(GB/T51051-2014) (7)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 (8)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9) 水资源供需预测分析技术规范(SL429-2008) (10) 地下水监测规范(SL183-2005) (11) 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规范(GB/T51040-2014) (12)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13)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14) 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DB15/T385-2020) (15)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 (16) 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GB51174-2017) (17)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2016) (18)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19)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2014 年 10 月) (20) 地表水检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3.3 相关规划 (1)元宝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5 年) (2)赤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3)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2030 年) (4)元宝山区水资源调查评价及保障能力中长期规划报告(20192035 年) (5)赤峰市元宝山区美丽河镇总体规划(20162030 年) (6)赤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7)赤峰市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5) (8)辽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 年) (9)赤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年) (10)内蒙古西辽河流域“量水而行”以水定需实施方案 8 1.3.4 与规划论证工作相关文件 (1)赤峰市元宝山区年度政府工作报告(2015-2020 年) (2)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 (3)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 号)2012 年 1月) (4)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2015 年 4 月) (5)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 138 号)(2017 年 3 月) (6)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水资源〔2017〕101 号) (2017 年 2 月) (7)水利部关于印发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课价技术要求的通知(办节约〔2019〕 206 号)(2019 年 9 月) (8)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意见(水资管〔2020〕225 号) (2020 年 11 月) (9)水利部关于印发第三批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的涵(〔2021〕184 号) (10)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整 合工作的通知(内水资〔2017〕10 号)(2017 年月) (11)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 通知(内水资〔2017〕134 号)(2017 年 12 月) (12)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 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水资〔2019〕138 号)(2019 年 1 月) (13)内蒙古人民政府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下水生态保护和治 理的指导意见(内政发〔2018〕52 号)(2018 年 12 月) (1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计划(内政办发〔2018〕9 号)(2018 年 12 月) (15)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作的通知(内水资 〔2021〕69 号) (16)国土资源部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有关指标调 9 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 2 号、 3 号地块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 整的函(国土资函〔2017〕348 号)(2017 年 6 月) (17)赤峰市水资源公报(2015-2020 年) (18)赤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5-2020 年) (19)赤峰市元宝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5-2020 年) (20)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规划纲要 (21)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 (22)赤峰市元宝山区中型空隙水浅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效果评估报告 1.4 评估范围 1.4.1 分析范围 根据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导则SL/T 813-2021 的有关规定,并且考虑当地水 资源条件及开发利用现状,考虑工程取水的可靠性程度、取用水的合理性分析的需要, 结合易于获得的社会经济、供水、用水等基础资料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及开发利用现 状确定分析范围为赤峰市元宝山区,总面积为 952 km2 。分析范围见错误未找到引用 源。 及附图 6。 1.4.2 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与批复的自治区开发区 2 号地块、 3 号地块四至范围和面积一致 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2 号地块、 3 号地块面积为 557.24 hm2, 其中 2 号地块美丽河片区面积为 387.44 hm2 ,3 号地块五家片区面积为 169.80 hm2 。评 估范围见附图 6。 1.5 水平年 总体规划期限从 2018 年至 2035 年。近期从 2018 年至 2025 年; 远期从 2026 年至 2035 年。 本规划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水平年近期为 2025 年,远期为 2035 年,现状年为 2020 年。 10 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 2 号、 3 号地块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 1.6 委托单位、承担单位与论证委托书 项目名称 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2 号地块、 3 号地块水 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委托书见附件 5) 承办单位 赤峰市元宝山区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项目建设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 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单位亿特利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原称为内蒙古亿 特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现变更为亿特利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变更说明见附件 6)。 11 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 2 号、 3 号地块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 2 规划分析 2.1 基本概况 2.1.1 规划名称、性质、层级 规划名称元宝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5 年)。 规划属性开发规划类。 规划层级 自治区级。 2.1.2 规划范围 原元宝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范围约 20.1 km2 ,包含三片区,即木头沟 片区、美丽河片区、五家片区,其中木头沟片区 5.99 km2 ,美丽河片区 7.85 km2, 五家片区 6.26 km2 。2021 年 8 月 6 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内蒙 古自治区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要求“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依据公告目录, 抓紧开展调整后的开发区面积核准和四至范围划定,及时进行公告 ”。 2021 年 11 月 5 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向自治区政府上报了关于划定开发区 区域评估工作界限的请示,元宝山综合产业园区美丽河和五家两部分被纳入内 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范围,木头沟片区取消。根据批复, 最新的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美丽河、五家片区规划范 围变为 557.24 hm2 ,其中美丽河片区(2 号地块) 规划范围变为 387.44 hm2 ,五 家片区(3 号地块) 规划范围变为 169.80 hm2 。美丽河片区东至赤锦铁路,南至 前美丽河村,西至丹锡高速公路,北至后美丽河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1915′44′,北纬 428′6″;五家片区东至西露天矿排土场,南至五家矿铁路,西 至五家矿生活区,北至东山头南麓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1910′3′,北纬 4158′4″。 详细区位图见图 2-1、图 2-2 和图 2-3。 12 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 2 号、 3 号地块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 图2-1 原元宝山产业园规划范围图 图2-2 新规划美丽河片区规划范围图 13 图2-3 新规划五家片区规划范围图 2.1.3 规划期限 元宝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期限从 2018 年至 2035 年。近期从 2018 年至 2025 年;远期从 2026 年至 2035 年。 2.1.4 功能定位与目标 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2 号地块、3 号地块)的总 体定位为绿色健康食品产业融合产业聚集区、京津冀-赤峰战略合作先行区、 蒙东装备制造产业先导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美丽河片区(2 号地块) 根据赤峰市优势农产品种类多、生产基地地理分布较近、仓储物流完备、 农产品精深加工需求大等特点,充分发挥赤朝高速公路、丹锡高速、锦赤铁路 等交通优势,依托“高速 国道铁路”通道,形成现代农畜产品加工、大健康 产业汇聚带,引导全市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大健康行业向汇聚带汇聚, 14 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 2 号、 3 号地块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 通过汇聚带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周边区域发展。 园区致力于建设成为绿色健康产品精深加工的专业园区、品牌培育示范的 科技园区、功能配套齐全的现代园区和安全环保靓美的生态园区,打造成草原 绿色食品供给基地和安全食材仓储物流基地。围绕温氏集团等龙头企业,构筑 屠宰加工、冷链物流的产业布局,推动肉牛、肉羊的屠宰加工及特色肉制品产 业规模的扩大。以中草药加工项目为依托,培育发展大健康产业。积极引进国 内知名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打造杂粮、肉牛肉羊、玉米深加工产品多元发 展的产业结构,争取将食品加工区建设成为较具特色和规模的农畜产品加工区。 借助京蒙合作互利共赢的有利契机,建立双向绿色农畜产品等流通渠道和产供 销一体化市场销售平台,逐步实现产品立足东北、销往京津、辐射全国的格局。 (2)五家片区(3 号地块) 立足园区发展基础,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元宝 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积极发展以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为主的 现代装备制造业,构建“智能制造→高端装备制造→再制造”循环经济产业链。 积极探索循环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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