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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南大學95學年度精密機械與機電整合產業研發碩士專班 秋季班招生簡章草案 壹、招生目的 本專班係依據行政院「擴大碩士級產業研發人才供給方案」、教育部「大學校院設置產業研發碩士專班推動實施要點」,為填補國內現階段產業發展所需人力缺口,有效支援國內科技產業投入研發創新,提升國內科技產業競爭力,經經濟部與教育部審核同意,由本校與提供培訓經費補助之傑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威京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辦理。 貳、經費說明與學雜費規定 本專班課程所需之培訓經費,由傑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威京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承諾共同負擔修業期間主要經費(以2年4學期為原則),學生依一般研究生標準支付學雜費,其餘不足部分均由傑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威京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全額分擔。 參、報考資格同時具備下列條件者始得報考 一、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者,或合於「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有關碩士班報考資格者。(「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請參見簡章附件3) 二、本專班招生對象為大學本科系及相關系所畢業者。 三、男性限須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肆、修業年限及學分 一、修業年限1.5至2年,惟以不超過2年為原則。 二、修習學分至少須修滿30學分(不包括論文或技術報告)。 伍、上課時間 以日間開課為主,亦可兼採夜間、假日及寒暑假期間開課。 陸、招生系所別、名額、指定繳交資料及考試科目 系、所、學程 系統工程研究所 精密機械與機電整合產業研發碩士專班 招生名額 10名甲組5名,乙組5名 合作企業 威京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傑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服務年限 不得高於補助就學年限,唯若企業另提供獎學金或研究津貼,得酌予增加。 初試 一、筆試科目 甲組機電整合(畢業後有意分發傑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者) 乙組品質系統作業實務(畢業後有意分發威京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者) 二、資料審查 1.學歷(力)證件影印本一份 2.大學歷年成績單一份含名次,並註明全班(組)人數。 3.研究計畫書一份。 4.自傳一份。 5.推薦信二封需請推薦者於信封彌封處蓋章。 6.其他有助於甄試之資料如畢業論文、著作、專利、發表文章、參與研究計畫、專題報告及其他獲獎資料等。 複試 口試 成績評分方式 一.初試佔60 1.筆試30 2.資料審查30 二.複試佔40 口試含專業能力與表達能力,依初試成績擇優錄取招生名額之2至3倍人數為原則參加複試。 同分參酌順序 1.口試 2.資料及研究計畫 3.筆試 系所指定繳交資料 依初試之資料審查項目繳交 系所聯絡方式 電話06-260-6123轉7752 葉小姐 e-mailjuichimail.nutn.edu.tw 網址http// web.nutn.edu.tw / 備 註 1. 本專班得不足額錄取;各組名額得以相互流用。 2. 考生於報考前應先行至本專班參考網站查閱相關資訊,並確知欲報考專班之各項報考規定及錄取入學後有關修業、畢業論文及履約等項規定,錄取考生欲註冊入學就讀者,應從其規定。 柒、權利義務 一、錄取生,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就學後如因非自願性因素需暫時休學,需由就讀系所及簽約企業審酌同意後始得辦理。休學復學後若本專班已停止辦理,未完成之課程轉至相關系所正規生課程完成學業。 二、錄取生必須與合作企業簽署合約書,同意接受合作企業之培訓補助,並於畢業時至合作企業任職,方可辦理報與入學手續。此合約書詳細規範專班學生之權利義務。 三、錄取生,須同意由學校安排至簽約企業實習,實習課程設計於課程學分中。 四、未依約完成學業或未依約至補助企業公司就職者,其罰則依合約訂定之,但賠償金額以不高於企業已補助經費加計利息之總額為原則。 五、修業逾兩年四學期之補助學生,政府及簽約企業均不再補助。另涉及與各簽約企業賠償規定者,依合約書之規定辦理。 六、專班學生必須提出碩士論文或技術報告,經論文口試成績及格方可畢業。學生於入學時按報考組別及選填志願進行分發。 七、本班學生畢業後由簽約企業保證最少錄用七成,未被錄用之學生無任何就業履約義務,亦不得有任何異議。 八、畢業後服務年限以不高於補助就學年限為原則,初任服務待遇不低於該公司同等學歷初任待遇。 九、本規定未盡事宜悉依專班開班計畫及相關規定辦理。 捌、報名須知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將報名表以A4 紙列印出,併同相關報名資料、本班指定繳交資料,於報名日期截止前掛號郵寄「本校機電整合產業研發碩士專班招生委員會」收。 ◎上網報名時,請參閱網路報名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如附件1 二、網路報名日期95年5月1日起至95年5月8日止 三、郵寄資料日期95年5月1日起至95年5月8日止,以郵戳為憑。 ◎ 郵寄地址70005台南市中西區樹林街2段33號 ◎ 親自送件95年5月4日起至95年5月8日止 送件地址本校榮譽教學中心台南市東區榮譽街67號 四、報名網址http//192.83.189.221/tcerecruit 五、報名費新台幣1,500元以轉帳方式繳納。 繳費方式請參閱報名繳費方式說明如附件2 *凡報考「本校95年度產業研發碩士專班(秋季班)」招生之考生,係屬台灣省、台北市、高雄市、福建省金門縣、福建省連江縣等所界定之低收入戶者,得於報名時繳交台灣省所屬各縣市政府、台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福建省金門縣政府、福建省連江縣政府所開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非清寒證明)影本,辦理報名費全免。請填寫簡章所附之「低收入戶報名費用全免優待申請表」(附表五)申請退費;申請表填妥後與附件一併置入「通信報名專用信封」內。 六、招生簡章請自行下載本電子簡章,不另行發售紙本簡章。 ◎洽詢電話06-2600-109、2600-133、134、138、143 玖、報名手續 一.上網登錄報名表進入系統後請先輸入個人資料若因特殊字電腦無該字時,請直接跳過,待報名表列印後,於報名表上以紅筆人工填寫,輸入完成確認無誤後,依系統賦予之帳號,至ATM轉帳後,列印報名資料。 二.裝寄報名表件 請將報名所需各項表件按下列順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用資料夾夾妥後,平放裝入自備之B4信封內請列印本簡章所附之報名專用信封封面,並填妥寄件人等資料後,張貼於信封上,於報名期限內掛號郵寄本校以郵戳為憑。 報名時繳交下列各項資料,並請依序置放 一貼妥照片之報名表1份請至本校網頁輸入考生基本資料及列印報名表,並張貼最近3個月內1吋半身脫帽正面相片1張,並於報名表上簽名。 二自備標準信封1個,貼足郵資12元,並填妥郵遞區號、地址、姓名寄發成績單用。 三繳交下列學經歷證件影印本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規定之位置上。 (國民身分證上所記載姓名、出生年月日與學歷證件不符者,均不受理報名。) 2.學歷(力)證件影印本2份請以A4規格影印1份置入「通信報名專用信封」附表一內,1份置入「書面資料審查專用袋」附表二內。 1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者,繳交學士學位證書影本。 2以同等學力報考者,須依本簡章附錄之「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規定辦理,並繳交下列證件影本 大學肄業生,繳交「修業證明書」影本(含成績單影本)。 ‚專科學校畢業,繳交「專科學校畢業證書」或「資格考驗及格證書」影本。 ƒ高考或相當於高考之特考相關類科及格者,繳交「及格證書」影本(以高、特考成績通知單繳交者,不予受理)。 ※持符合教育部所定國外學歷查證認定作業要點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學歷報考者,應填具國外學歷查證認定切結書(附表三),連同報名文件一併置入「通訊報名專用信封」(附表一)內寄送,同意其所持學歷日後如經查證不符報考資格,自願放棄錄取資格;如經錄取後報到時須繳交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歷年成績證明及中譯本等各一份、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入出境記錄(護照影本)等資料以供查驗;若查驗結果不符規定者,取消入學資格。 3.男性考生請另繳兵役證明影本乙份【免服兵役者,請繳驗免役證明正、反面影本】 四繳交本班指定之書面資料(請自備A4 之資料袋請列印本簡章所附之書面資料審查專用袋封面,並填妥各欄之資料後,張貼於信封上) (1)學歷(力)證件影印本1份。 (2)大學歷年成績單1份含名次,並註明全班(組)人數。 (3)研究計畫書1份。 (4)自傳1份。 (5)推薦信2封需請推薦者於信封彌封處蓋章。 (6)其他有助於甄試之資料如畢業論文、著作、專利、發表文章、參與研究計畫、專題報告及其他獲獎資料等。 以上各項資料請備妥並置入「通信報名專用信封」內,寄至上述報名地點。 ※考生繳交審查之各項書面資料,如需退回請自附回郵信封;或請於放榜後1個月內與報考之研究所聯絡取回,逾期視同廢棄,資料由各所辦理銷毀。 拾、考試時間95年5月21日星期日(含筆試、口試) 考試地點本校台南市中西區樹林街2段33號。試場於考前一日在本校校門口及本校網頁公告)。 *准考證請以A4 紙自行列印並摺半,應考時攜帶准考證、國民身分證,於考試時置於桌上,以便查驗。 考試日期 95年5月21日星期日 考試時間 班別、 考試科目 上 午 0830---0950 10301230 精密機械與機電整合 產業研發碩士專班 機電整合(甲組) 品質系統作業實務(乙組) 口 試 拾壹、錄取標準成績核算 一、由招生委員會視各系所考生成績訂定最低錄取標準,凡分數在錄取標準以上者,在招生名額內者為正取,其餘為備取。正取生遇有缺額時,備取生得依序遞補(有分組者,依各組錄取順序遞補),並得不足額錄取。各組招生名額得相互流用,考生不得異議。 二、同系所(組)考生加權總成績分數相同時,應依簡章內各系所(組)所定同分參酌方式決定錄取順序,如仍無法決定錄取順序時,則依招生委員會之決議辦理之。 三、考生初、複試任一考試科目(含資料審查、口試),如有成績零分(含違規不計分)或缺考者,不予錄取。 拾貳、放榜 一、榜單公告日期預定於95年6月12日公告錄取名單,並於6月13日寄發個人成績單。 二、電腦網路查詢國立臺南大學進修推廣部招生資訊網http//web.nutn.edu.tw/gac550/ 拾參、複查成績辦法 一、申請複查於榜單公告之日起1週內,填送簡章附表之複查申請表及成績通知單,並附回郵信封及複查費每科50元(限用郵政匯票,抬頭註明「國立臺南大學」),向本校進修推廣部申請,以郵戳為憑,逾時或未附成績通知單者概不受理。 二、申請複查以一次為限;申請複查不得要求影印試卷,亦不得要求調閱或重閱試卷。 三、未錄取之考生經複查結果,其實際成績已達錄取標準者,依規定予以補錄取;已錄取之考生,經複查發現其成績低於錄取標準者,取消其錄取資格,考生不得異議。 拾肆、申訴辦法 一、考生對本招生作業之公平性及權益有疑義時,應於榜單公告之日起10日內以書面資料向本校招生委員會申訴,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校招生委員會於申訴截止日起1個月內,將處理結果以書面回復申訴人。 拾伍、報到須知 一、報到時繳交成績通知單、身分證正本、畢業證書正本或同等學力證明文件驗畢歸還。 二、報到時尚未取得證書者,應於報到時填具切結書,於期限內補繳,逾期未繳者,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考生不得異議。 三、正取生未準時報到、註冊者取消入學資格,不得申請保留學籍,缺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之。 拾陸、附註 一、本專班課程所需之培訓經費,除學生依本校理工學院一般研究生支付學雜費外(94學年度理工學院每學期學雜費基數11,440元,每學分費1,410元)費用如有調整,則按調整後標準收費,其餘不足部份由簽約公司全額分擔(以2年4學期為原則)。 二、應屆畢業考生如因故未能於本校註冊前畢業者,雖經錄取,一律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三、公費生及有實習或服務規定者,如師範院校公費生、軍警院校生、現役軍人、警察人員等各種特殊身分人員,能否報考及入學就讀,悉依所屬主管機關規範。考生須依所屬主管機關規定辦妥手續,取得正式許可。如未經許可,錄取後發生無法入學就讀問題,由考生自行負責,不予保留入學資格。 四、錄取研究生所繳學歷等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記載不實或入學考試舞弊者,一經發現查明,取消錄取資格不准註冊;如於註冊入學後查覺者,即開除學籍,亦不發給任何文件;如將來在本校畢業後始發現者,除勒令繳銷其學位證書外,並公告取消畢業資格。 五、考生如同時報考他校及本校,同獲錄取者,僅能選擇一校報到就讀,否則一經查明,即取消本校本項招生之錄取資格。 六、本專班考生入學就讀後,不得申請轉為一般研究生,亦不得申請轉至其他產業研發碩士專班。 七、各類特種身分考生,不適用於本次考試加分之優待。 八、本簡章未規定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及本校招生委員會之決議辦理。 附件1 國立臺南大學產業研發碩士專班招生網路報名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 國立臺南大學招生系統是在全球資訊網WWW上操作的系統。使用網路報名的考生可以使用 瀏覽器如 MSIE,Netscape等進行網路報名及往後的各項網路查詢服務。 因此使用網路報名僅需要一台可上網電腦、瀏覽器與印表機即可。 一、網路報名網址http// 192.83.189.221/tcerecruit 二、網路報名作業流程 ※網路報名時間自95年5月1日5月8日 止。 ※請使用IE5.0版以上瀏覽器,解析度1024*768 「網路報名同意書」 請仔細閱讀並確認 輸入報名資料 產生轉帳帳號 至ATM轉帳 ※ 繳費方式請參閱「報名費繳費方式說明」 掛號郵寄或自行送件已黏貼相片之報名資料表及 系所指定繳交審查資料及相關證明資料至本校進修部 1小時後,登入系統 進行「繳費確認」 並列印「報名資料表」、准考證 報名資料表請黏貼近三個月內一吋半身脫帽相片一張 登入系統 輸入報名資料 完成報名程序 確認報名資料 列印轉帳相關資料 離開報名網頁 不同意 ※請先檢查系所組別、身分是否有誤。 ※考生於報名日期截止後或報名資料確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 報考系所組別、身分別及選考科目,故輸入報名表各項資料時請審慎小心, 並核對清楚無誤後再送出資料,以免權益受損。例地址若輸入錯誤,以致 成績通知單及複試通知無法寄達,由考生自行負責。 ※於銀行上班時間內繳費,繳費一小時後可上網進行繳費並確認,若在 非銀行上班時間內繳費,則需等到銀行下一個工作日,方能上網進行 繳費並確認。 註1.以A4紙列印報名表及准考證。 2.准考證請自行摺半裁剪,應考時需攜帶准考證及身分證, 並於考試時置於桌上,以便查驗。 附件2 國立臺南大學95學年度產業研發碩士專班招生報名費繳費方式說明 一.報名費新台幣 1,500元(以轉帳方式繳納)。 二.繳費期間95年5月1日至5月8日止 三.繳費方式持具轉帳功能之金融卡不限本人至金融機構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費手續費最高17元。 輸入 臺灣銀行行庫代碼 「004」 具轉帳功能之金融卡插入ATM選擇「轉帳」功能或「跨行轉帳」功能註1 輸入「報名費繳款帳號」 輸入轉帳金額 「1,500元」 完成轉帳繳費 註1.1持金融卡至自動櫃員機ATM辦理轉帳繳費者,請先確認金融卡具 有轉帳功能後再進行轉帳繳費 注意若干金融機構於91年後受 理申請或更換之金融卡,除客戶提出申請外,並不具有轉帳功能, 若因金融卡不具轉帳功能致無法報名者,一律不得要求任何補救措施。 2辦理轉帳繳費者如欲確認金融卡是否具有轉帳功能或欲申請金融卡轉帳功能,請逕洽金融卡原發卡機構辦理。 註2.若利用郵局之自動櫃員機轉帳繳費,金融卡插入ATM後請選擇「跨行轉帳」功能,再選擇「非約定轉帳號」,之後輸入行庫代碼004、報名費繳費帳號及轉帳金額,即可轉帳成功。 四.繳費方式說明 一上述繳費方式,均須使用「報名費繳費帳號」,該帳號僅供考生個人使用,請小心輸入。 二請於銀行上班時間內繳費,繳費一小時後可上網進行繳費並確認,若在非銀行上班時間內繳費,則需等到銀行下一個工作日,方能上網進行繳費確認。於繳費入帳完成後即可上網列印報名表及准考證。報名表請貼相片、准考證不必貼相片,考試或複試時需攜帶准考證及身分證 五.繳費完成後,請檢查交易明細表,如「交易金額」及「手續費」欄持台灣銀行金融卡至台灣銀行ATM轉帳繳費者免扣手續費沒有出現金額或帳戶餘額沒有扣款者,即表示轉帳未成功,請依繳費方式再次完成繳費。 六. 繳費後請保留交易明細表或繳費收據備查。 七. 報名繳費後,除報名資格不符者外,一概不予退費。 附件3 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九十二年四月二十八日教育部台高一 第0920061879號函修正發布 第一條 本標準依大學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具左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各學系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略) 第三條 具左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碩士班入學考試 一、曾修滿大學各學系規定年限,因故未能畢業,經退學離校一年以上持有修業證明書或成績單者。 二、曾在大學各學系肄業,除最後一年未修習,經退學離校二年以上,持有修業證明書或成績單者。 三、曾在大學修業六年(含實習)以上之各學系肄業,修滿四年課程,且已修畢各該學系應修學分一百二十八學分以上者。 四、取得專科學校畢業證書後,其為三年制者經離校二年以上;二年制或五年制者經離校三年以上;取得專科進修補習學校資格證明書、專科進修學校畢業證書、或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證書者,比照二年制專科辦理。 各校並得依實際需要,另增訂相關工作經驗、最低工作年資之規定。 五、曾經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關類科及格,持有及格證書者。 六、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甲級技術士證資格後,曾從事工作經驗三年以上,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者。 第四條 具左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博士班入學考試(略) 第五條 符合教育部所定國外學歷查證認定作業要點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學歷,以同等學力報考碩士班、博士班,得準用第三條第一款至第四款及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辦理。軍警校院學歷,依教育部核准比敘之規定辦理。 第六條 以同等學力報考碩士班、博士班,均以報考與所習學科相關者為原則,其相關學科範圍由各校自訂;第三條、第四條,所定須經有關專業訓練或從事與所習相關工作,由學校自行認定。 第七條 本標準所稱離校年數之計算,自修業證明書所載截止日期起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專業訓練及從事相關工作年數之計算,以專業訓練或相關工作之證明上所載開始日期起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 第八條 (刪除)。 第九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註一有關「報考大學及獨立學院研究所同等學力之標準及辦法」第二條文中「一年以上」、「二年以上」、「三年以上」之計算方式應以報考學年度之註冊日期(約每年九月十日左右)為計算截止日期。---七十七年三月九日臺77高自第○九四一五號函。 註二有關「自學或從事與所習學科相關職業」之年限規定,男生義務役及志願役(含自願留營)之在營期間准予併計在內。---八十二年三月十七日臺82技字第一四三六八號函。 附表一 * 請貼足 掛號郵資 寄件人姓名 報考系所 地 址 電 話 注意 一、每一封袋,以裝一份報名表件為限,並請以掛號寄件;如以平信寄遞發生遺失或延誤而致無法報名,責任由報考人自負;若資料過多,本袋無法裝入者,請將本信封黏貼於自行準備之封袋上。 二、郵寄報名表件日期九十五年五月一日至五月八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左列各件請依編號順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用迴紋針夾在左上角,裝入此專用信封內。 6 5 4 3 2 1 書面資料審查專用袋請依系所指定之資料繳交,並置入自備之A4格式資料袋內) 其他證明文件︵若有附件,請填寫;例如「低收入戶報名費用全免優待申請表」等) ① ② 兵役證明影本一份 自備標準信封一個請貼足12元郵資 學歷(力)證明影本一份(A4規格) 貼妥照片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之報名表 7 0 0 0 5 此表單請黏貼於自備之B4信封 國立臺南大學精密機械與機電整合產業研發碩士專班招生通信報名專用信封 國立臺南大學九十五學年度 精密機械與機電整合 產業研發碩士專班︵秋季班︶招生委員會 收 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三十三號 電話2600109 附表二 *此表單請黏貼於自備之A4資料袋上。 國立臺南大學95學年度產業研發碩士專班秋季班資料審查專用袋 報考班別 精密機械與機電整合產業研發碩士專班 姓名 地址 電話 H O 手機 ※下列各件請依編號順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用迴紋針夾在左上角,裝入自備之A4資料袋內。 (報名表請勿裝入此袋內) 1. □學歷(力)證明影本一份(A4規格) 2. □大學歷年成績單1份含名次,並註明全班(組)人數。 3. □研究計畫書1份。 4. □自傳1份。 5. □推薦信2封需請推薦者於信封彌封處蓋章。 6. 其他有助於甄試之資料如畢業論文、著作、專利、發表文章、參與研究計畫、專題報告及其他獲獎資料等。(請考生自行填寫) 1 2 3 4 5 備註 請檢查所附書面審查資料是否備齊,送件後恕不受理補件。 附表三 國立臺南大學95學年度產業研發碩士專班成績複查申請書 1. 考生成績若有疑問,請填寫申請書,註明複查科目並附成績通知單及手續費,於95年6月19日前 以郵戳為憑,向本校進修推廣部申請,逾期或未附成績通知單者,均不予受理。 2. 複查費每科新台幣50元,限用郵政匯票;抬頭註明「國立臺南大學」,並須附貼足郵票書明回郵地址、姓名之信封1個,信封背面書寫考生之聯絡電話)。 申請考生 姓 名 報考系所班別 精密機械與機電整合產業研發碩士專班 考試試場 座位號碼 即准考證號碼 複 查 科 目 原 始 成 績 複 查 結 果 1 2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申請人簽章 附表四 國立臺南大學95學年度產業研發碩士專班(秋季班)招生 國外學歷查證認定切結書 * 以外國學歷報考者,才須填寫本表。 網路報名 流水碼 (網路報名完成後再行填入) 報考 系所組 碩士專班 考生 姓名 中文 英文 本人參加 貴校95學年度產業研發碩士專班(秋季班)招生考試,因所持國外學歷證件未經查證,請准予先行報名;嗣後如經查證報名所持國外學歷(力),不符報考資格,同意依簡章之規定放棄考試(錄取)資格,絕無異議。 此致 國立臺南大學 立切結書人 中華民國95年 月 日 通信地址 聯絡電話 O H 手機 畢(肄)業 學校 中文 英文(請註明所屬國家及地區) 備註 附表五 國立臺南大學95學年度精密機械與機電整合研發碩士專班秋季班招生 低收入戶報名費用全免優待申請表 考生姓名 報 考 系所 機電整合研發碩士專班(秋季班) 身分證字號 性別 出生日期 退費收件 地址 (請填寫與報名時相同之地址) 聯絡電話 日 夜 手機 請依網路報名完成後所產生之報名費「繳費帳號」填入(此為確認考生是否繳費之唯一帳號,不可重覆使用) 繳費帳號 應附證件 (不予退還) 1.台灣省所屬各縣市政府、台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福建省金門縣政府、福建省連江縣政府所開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非清寒證明)影本。 2.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影本。 3.繳費交易明細單正本或繳費收據。 備註 1.具低收入戶身分考生,須先完成繳交全額報名費用新台幣1300元整後,再向本校申請報名費全免優待。 2.本表單及應附證件請用迴紋針依序夾妥並置入「通信報名專用信封」內,以便審核。 3.經審查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或逾期申請者,一概不予優待。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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