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必修科目及將停開之必修課程,可辦理抵免科目對照表 94,11,30系務會議通過 本系必修科目 可辦理抵免科目 備註 普通物理3 限修本系或外系校6學分課程 微積分3 限修本系或外系校6學分課程 機電工程概論2 奈米科技概論3 圖學與視覺2 圖學2 半導體製程導論2 93下、94下續開選修二年 應用力學一3 限修本系靜力學393暑修或海工系-靜力學3 應用力學二3 限修本系應用力學二4或海工系-動力學3 熱力學(上)3 熱力學3 熱力學(下)3 94下、95下續開選修二年(科目名稱中等熱力學) 機動學2 機動學3 機電系統原理3 94下、95下續開選修二年 動態系統分析3 95上、96上續開選修二年 自動化機構3 95上、96上續開選修二年 機械設計實務3 95下、96下續開選修二年 感測與檢測3 95下、96下續開選修二年 附註 1、 本系必修科目第一次限在本系修習,重修時若因影嚮畢業時程時才可到外系校修課。 2、 本系(含轉學生、轉系生)學生辦理抵免時,若所修課程非本系所開設者,請加填「課程綱要及內容表」,未填寫者不予受理。 3、 本系抵免學分申請統一由系辦公室收件,並以本校行事曆所公告日期提前2工作日截止,以便進行本系審查,抵免結果仍以教務處公告為準。 4、 轉學生辦理抵免學分之科目,以在大學或五專四、五年級已修且成績70分含以上始可抵免,另規定,轉大二者本系大二(含)以上必修科目抵免上限為9學分,轉大三者本系大三及大四之必修科目不能抵免,選修學分則以本系相關科目為限。 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課程抵免學分申請-課程綱要及內容表 日期 年 月 日 身分別□大一新生□轉學生□轉系生□在校生 學 號 姓名 班級 已修課程 中文名稱 英文名稱 修課學校 (大專院校) 系所 授課教師 修課學年度 /學期 學年度第 學期 學分數 成績 特註本文件為審查之重要依據,請儘量據實詳述,並請以電腦打字。(如不敷使用,請以A4附件處理) 課程綱要及內容(含單元及課程內容) 參考書目/教科書 申請抵免科目名稱 申請抵免 科目學分數 (※ 以下由機電系送審) 審核教師簽章 審核意見 □ 同意抵免 □ 不同意抵免,請說明原因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