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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工學院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大學部專題研究實施要點 96.03.29第4次系務會議討論通過 97.06.19第6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A、課程相關條文 針對大學部『專題研究』課程改為必修課,通過之決議臚列如下 1教師授課方面將開A、B兩班,由系主任選擇適當的老師擔任授課老師,如沒有找到合適的老師, 則由A、B班的導師輪流任三上、四下『專題研究』課程的授課老師。 2指導學生人數上下限上限為當屆平均值當屆學生總人數/教師總數無條件進位至下一個整數;下 限為上限值-1。休假的老師,由所屬教學小組協調。 3於第一次選課前公布題目與方向,原則上每位老師提供23個題目;一個題目至少要兩個以上的學 生參與。 4建議開授共同性論文寫作、資料搜尋每學年23小時。 5於3下、4上由各教學小組學期末前34週,分別各舉辦一次『專題研究』期中或期末成果發表會, 時間由系辦公室統一公佈,每組於期末成果發表會繳交一份成果報告含書面及全文電子檔。 6外系老師共同指導本學系學生比照研究所論文指導相關規定辦理。 7專題研究評分標準,除考量論文成果報告及進度外,亦需考量學生出席討論情況。 895學年度含之後入學學生,須於「專題研究一」與「專題研究二」各參與至少兩場的專題演講, 範圍涵蓋「本校工學院與電資學院」所舉辦之專題演講。學生於每場專題演講須確實參與簽到,並 撰寫心得一份,確實施行者,每場演講可於專題研究課程進行加分每場加10分。 995學年度含之後入學學生,「專題研究一」與「專題研究二」之評分標準指導教授評比之學 期成績佔80,並加上參與專題演講次數之加分每場10分,至多20分,即為學期之總成績。 B、經費相關條文 1每位學生每年補助專題研究材料費用上限新台幣伍百元整,若有超支,原則由老師所分配之業務費 中支付,或由學生分擔經費不足部份。 2補助款項請於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核銷,逾期視同放棄。 3請購單上請註明「專題研究材料費補助」,送系辦公室登錄,經系主任核准後,依請購程序辦理。 4專題研究材料費用每位學生以補助壹次為原則,重修生將不予補助。 5以群組方式從事專題設計者,其補助辦法仍依1規定,即補助費用乘以群組人數。 6由各教學小組評選「特優」、「優等」、「佳作」得獎同學,每名贈予獎狀一只,並代表本學系參 加校內外相關的比賽。 7本辦法未規範之其他事項,授權由指導老師自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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