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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與機電工程研究所 學位考試 口試相關流程請依序進行 98.05.07 步驟 說明或依據 申請期限或時間 參考附件 一 提出「學位考試申請書」 修業規章第七條 ※ 申請時應填具申請書,並繳交歷年成績表、論文草稿。 ※因本所口試委員經費有限,請儘量以三名口試委員為原則。 第一學期自完成註冊手續起至十一月三十日止。 第二學期自完成註冊手續起至四月三十日止。 ※準畢業生不得於學位考試申請期限前口試。 學位考試申請書附件一 ※ 填寫表格請將附件一 刪除,以此類推。 二 提出「學位考試申請確定表」 1、修業規章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 2、將「學位考試申請確定表」及「學位考試成績表」電子檔E-MAIL至所辦信箱memi2nfu.edu.tw。 ※ 須交完成之論文裝訂版寄交每位口試委員。 口試確定日期十天前提出申請。 →檔名範例 學號確定表及成績表-姓名口試日期 1965410確定表及成績表-王小明980701 1、學位考試申請確定表附件二 2、「學位考試成績表」 附件三 3、「聘函」請自行下載,填入口試相關事項後,交由所辦依程序製作附件四 三 通知領取「領款收據」、「聘函」及借支口試費用及交通費 1、「領款收據」由所辦處理。 2 、請於口試前二至三天先電話告知所辦確定領取「領款收據」及「費用」的時間。 四 口試當天 準備文件 1、「學位考試論文評分表」 2、「口試委員會審定書」 1、「學位考試論文評分表」附件五 2、「口試委員會審定書」附件六 五 口試結束後 繳至所辦文件 1、「領款收據」 2、「學位考試論文評分表」 3、「口試委員會審定書」呈所長簽章 六 論文定稿 1、修業規章第十二條 論文最後定稿之繳交期限。 2、須統一使用羊皮藍色。 上光加書背 第一學期為一月三十一日 第二學期為七月三十一日 至修業年限屆滿時仍未繳交論文者,則學位考試為不及格,並依規定退學。 七 離校手續 須完成事項 1、填寫「教育部畢業生資訊平台」。 2、論文上傳國家圖書館,繳交論文論文需有貼上浮水印四冊(一冊本所收藏,三冊本校圖書館陳列)。 3、繳回借用物品,如碩士服等。 4、離校手續單須先經指導教授簽章,以確定是否可離校。 圖書館網頁下載浮水印http//cetd.lib.nfu.edu.tw/main/index 電子檔案規格、轉檔與上傳說明如何製作浮水印 和 ETDS檔案規格說明 ※ 教育部畢業生資訊平台列入離校手續項目之一 碩士班畢業同學請到下列網址填答填學號、身份字號 http//www.cher.ntnu.edu.tw/ques/master 博士班畢業同學請到下列網址填答 http//www.cher.ntnu.edu.tw/ques/phd ※ 論文上傳國家圖書館至本校圖書館網頁 http//cetd.lib.nfu.edu.tw/etdsystem//Login Username N +學號後六碼 Password 身份證字號 Mail Server moon.nfu.edu.tw ※ 論文上傳截止日第一學期 至xx.01.31 第二學期 至xx.07.31 附件一 附件一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機械與機電工程研究所碩士班 學位考試申請書 研究生姓名 學號 申請日期 論文題目 學位考試委員 姓名 職稱 服務單位 詳細地址及電話 備註 資格審核 □申請人已修畢本所規定學分 學分 □申請人符合本所有關碩士班研究生修業規定 隨本申請單檢附以下附件 □歷年成績表一份 □論文初稿 □當學期選課單影本一份 □投稿發表格式之論文一份8頁以內 指導教授需簽名(至少一篇) 系所簽核 申請人簽章 指導教授 系所審核 所長簽章 教務處簽核 承辦人 教學業務組 教務長 備註 學位考試每學期限申請一次,本申請表應於規定期限內提出並於該學期結束 完成學位考試,若該學期提出申請而未完成學位考試,該次申請自動失效。 附件二 附件二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機械與機電工程研究所碩士班 學位考試申請確定表 研究生姓名 學 號 申請日期 論文題目 中文 英文 學位考試委員 姓名 職稱 教師證書字號 服務單位 起訖地點 口試日期及時間 申請人簽章 指導教授 所長簽章 會簽單位 教務處 備 註 口試地點 說明 一、 校內委員口試一位研究生支給口試費一千元整,不支給交通費。 二、校外委員 (一) 當天口試一位研究生,依「考選部各項考試工作酬勞費用標準」,認定約為五分之二個工作日,支給口試費一千五百元整及當天往返之交通費。 (二) 當天口試兩位研究生,依「考選部各項考試工作酬勞費用標準」,認定約為二分之一個工作日,支給口試費三千元整及當天往返之交通費。 (三) 當天口試三位研究生,依「考選部各項考試工作酬勞費用標準」,認定約為四分之三個工作日,支給口試費三千七百五十元整及當天往返之交通費。 (四) 當天口試四位研究生,依「考選部各項考試工作酬勞費用標準」,認定一個工作日,支給口試費五千元整及當天往返之交通費。 三、若校外口試委員當天有跨所口試研究生,請於備註欄內註記。 四、請於口試確定日期十天前提出申請。 附件三 附件三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機械與機電工程研究所碩士班 學位考試成績表 研究生姓名 指導教授 學 號 論文題目 (中英文) 學位考試委員 姓名 職稱 服務單位 詳細地址及電話 口試日期 口試地點 口試成績 備 註 承辦人員 所長 院長 附件四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聘 函 茲敦聘 XXX 先生擔任本校九十七學年度第二學期機械與機電工程研究所研究生OOO之碩士學位考試委員。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八 年 五 月 OO 日 說明 一、 考口試日期時間九十八年五月十三日15001600。 二、 考口試地點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第四期大樓七樓C4702教室。 附件五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九十○學年度第○學期機械與機電工程研究所 碩士學位考試論文評分表 論文題目 中文 作 者 學號姓名 英文 總 評 評 分 (大 寫) 考試委員 簽 章 口試地點 附件六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機械與機電工程研究所 ○ ○ ○ 君碩博士論文 論文題目 業經本委員會審查通過,特此證明。 論文考試委員 指導教授 所 長 中 華 民 國 九十 ○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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