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安全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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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安全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晋应急发〔2021〕55号 各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培训机构 现将2021年全省安全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2021年全省安全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要点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2月26日 2021年全省安全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要点 2021年,全省安全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有关安排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教育培训为主线,以持续深化“百万人员大培训、能力提升大考核、专业素质大比武、安全培训大整治”为脉络,以提高行政效能、提升安全技能、培育发展动能、强化重要职能为目标,以重培训、严考核,强基础、提效能,抓落实、促规范为着力点,服务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助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我省“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安全促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一、着力提高应急系统干部履职效能 (一)抓好各级领导干部集中培训。会同省委组织部举办省直负有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职责的重点单位负责人、各市县应急管理局局长、省应急管理厅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等参加的专题培训班。协调省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在各级行政学院开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课程,并督促抓好落实。 (二)开展应急系统干部分级轮训。按照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培训管理规定(晋应急发〔2020〕86号),分级分类对本系统干部进行集中轮训,其中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不少于2周、应急管理人员培训不少于1周、综合行政人员不超过3天。省厅主要负责所属处室人员、市及重点县局骨干力量的培训,由教育训练处统筹,各有关处室组织实施。各市、县局参照省厅做法负责对其他人员轮训一遍。积极协调有关人员参加应急管理部组织的调训,严格组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和考试,抓好应急管理网络学院在线学习。 (三)举办安全和应急管理业务联训。以安全和应急管理“大讲堂”为载体,每月组织一期视频讲座,组织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干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业务培训。由省厅领导干部上讲台,重点讲解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治、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防抗救等方面的形势任务和对策措施。 (四)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比武实训。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所属人员开展知识竞赛、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下半年,省厅将通过以市为单位组成参赛队伍,从各类自然灾害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等环节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检验各单位应急管理知识和能力储备情况。组织省厅应急指挥专班开展桌面推演,并进行示范教学演练,不断强化应急救援和指挥实战能力。 二、着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 (五)推进安全技能提升行动。按照我省“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工程领导小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新上岗人员、在岗人员等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并组织煤矿有关人员进行智能化矿井标准规范和安全技能专项培训。继续推动我厅与有关院校签订框架合作协议,为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工贸等行业企业从业人员以及安全监管人员学历提升搭建优质平台。从今年起全省“三项岗位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一律核发新版证件。 (六)推启“初级注安”人才培养。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和注册管理制度,启动我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考试和注册等工作,积极为企业输送专业技术人才,解决安全管理人才匮乏的问题。 (七)推动“三岗人员”严查严考。坚决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严格审查学历和任职文件,同时将“年度再培训情况”纳入审查内容,促进“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到位。认真执行“教考分离”制度和“主考官”负责制,按要求对考核不合格人员调整岗位。 (八)推行“逢查必考”常态化监管。考核是检验培训是否到位的重要手段,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坚持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逢查必考。省厅将征集煤矿、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知应会题库,各市也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等其他人员应知应会题库,供有关企业人员学习和执法检查人员抽考。今年,省厅在交叉执法检查期间将对重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考核。 三、着力培育教育培训高质量发展动能 (九)建设一批教学示范基地。制定出台培考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引领培考机构建设提档升级。依托有实力的企业和培训机构,在化工园区建设一批高质量的培考基地,引导各方力量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小众工种”实操基地建设。培育推荐一批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教师队伍实训基地、特种作业人员实操培训考试示范基地、校企合作示范院校、产教融合示范企业。 (十)遴选一批网络在线培训平台。积极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安全培训模式,起草印发安全生产网络在线培训实施意见,推广和规范全省网络在线培训,遴选推荐一批优质网络培训平台,为企业从业人员初次培训、年度再培训、复工复产培训等提供支撑和服务。 (十一)推动一批优质项目应用落地。加快高危行业领域省级题库、班组长培训考核实施细则、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规范、安全培训档案建设等项目研究和审查工作,推动项目应用落地,为我省安全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十二)开展“一张网”信息化平台建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全省安全和应急管理培训信息管理平台,指导和支持市局先行探索建立覆盖应急管理系统干部、企业从业人员和安全培训机构、网络在线培训平台等各方主体,具有培训管理、远程监控、动态监管、人员数质量统计分析等功能的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培训工作规范监管、精准监管、智能监管。 四、着力增强教育培训重要职能 (十三)统一思想强“共识”。适时召开全省安全培训工作会议,举办全省分管安全培训工作负责人业务培训班,总结经验、明确思路,统一思想、鼓足干劲,确保年度安全培训考核任务顺利完成。 (十四)以考促培强“教学”。改进教师培训和考核方式,实操教师包括实操考评员必须在实操基地进行培训,推行“计算机考试试讲或实操讲解”新型考核模式,核发统一证件,有序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细化培训机构及培训示范基地专兼职教师配备标准、明确从业资格,提高准入门槛,尽快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培训机构教学质量。 (十五)规范管理强“考务”。逐步开展监考人员、资格审查员、实操考评员、信息管理员、档案管理员等“五大员”规范化培训,重点突出职业道德、法律法规、考务纪律、工作实务、信息化建设和档案管理等内容的学习。明确上述人员配备标准,建立各类人员信息库,实行持证上岗,推动考务工作标准化管理。 (十六)以查促改强“落实”。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通过日常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组织进行“三查”,巩固整治成果。省厅也将适时组织各市局进行交叉执法检查,开展教育培训专项整治“回头看”。一是查机构。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对全省安全培训考试考核工作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深化“十个一律”专项整治。在去年设施设备“硬件”建设提档升级的基础上,今年要将教师配备使用、教学质量管控、档案管理等“软件”建设情况纳入整治内容,进一步规范培考工作;二是查企业。在开展常规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三项岗位人员”是否配齐配强、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进行了年度再培训、是否对考核不合格的调离了原工作岗位;三是查基层。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基层应急管理部门安全培训执法情况进行“四查四看”督查检查,即查思想认识,看贯彻落实“培训到位”是否有真招实招管用招;查重视程度,看是否有效解决培训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年度执法和目标责任制落实,看是否有计划有检查有处罚有考核;查工作措施,看是否贯彻落实了年度教育培训工作任务,按要求开展了专项整治“回头看”。检查结束后,省厅将把有关情况通报全省,并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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