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提纲(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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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建设项目 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写提纲解读 前言 简述项目基本情况、评价项目委托方及评价要求、评价工作过程等。 【说明】 项目基本情况主要是指项目建设背景、项目性质(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尾矿库坝高、库容、排洪方式、筑坝方式。 评价要求是指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对尾矿库安全预评价及报告编制的相关要求。 评价工作过程是指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接受委托、资料收集、现场考察、报告编制和内部审核过程等情况。 1. 评价目的与依据 1.1评价对象和范围 描述评价项目名称,根据建设项目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和有关法律法规等明确安全预评价范围。安全预评价范围一般从空间范围或生产系统组成进行说明,应说明不包括哪些方面(一般不包括输送系统和回水系统)。 【说明】 评价报告中的建设项目名称一般应与立项文件中的名称一致,立项文件是指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部门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文件(复制件)。 评价范围的主要依据是可研报告。 尾矿库空间范围是指尾矿坝堆存标高及与其对应的库区范围。生产系统主要是指库区、尾矿坝、防洪排水构筑物、安全监测设施、照明和通讯等辅助设施。 1.2评价目的和内容 结合评价对象的特点,简述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目的和主要内容。 【说明】 安全预评价应对可研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的安全可靠性进行论证,其主要目的是根据可研报告等技术资料,辨识与分析评价对象投产运行后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诱发因素,评价可研报告中危险有害因素预防与控制措施的可靠性,以及与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提出消除危险和危害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为编制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提供参考,使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由事后处置变为事先预测和预防,以实现评价对象的本质安全。 安全预评价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是辨识建设项目投产运行后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并分析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诱发因素、可能性及严重程度。 二是评价可研报告中危险有害因素预防和控制措施的可靠性,以及与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符合性。 三是提出消除未受控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四是安全预评价结论。 1.3评价依据 1.3.1法律法规 列出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应遵循的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说明】 在引用法律法规时应注意一是应为最新版本,保证最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得到及时落实;二是应具有针对性和完整性,报告中引用到的应全部列出,没有引用到的不应列出;三是要书写完整、规范,不得使用简略方式,应完整标注法律法规名称、发布机构、发布时间、编号;四是要根据评价项目的需要优先选择最适用的法律法规;五是顺序上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先后列出,同一类别的按照发布时间先后列出。 1.3.2标准规范 列出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应遵循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有关规范。 【说明】 在引用标准规范时应注意一是应为最新版本,保证最新发布的标准规范得到及时落实,严禁引用废止的标准规范;二是应具有针对性和完整性,报告中引用到的应全部列出,没有引用到的不应列出;三是要书写完整、规范、统一,应标注标准规范编号;四是顺序上按强制性国标(GB)、推荐性国标(GB/T)、国家标准指导性技术文件(GB/Z)、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先后列出;五是当只有地方标准时应执行地方标准,当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时,执行标准从严。 1.3.3建设项目合法证明文件 列出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所依据的合法证明文件(包括发文单位、日期和文件号等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2)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委托书(任务书、合同书)。 1.3.4建设项目技术资料 列出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所依据的有关技术资料(包括文件名称、编制单位和日期等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建设项目可研报告; (2)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报告。 【说明】 安全预评价所依据的技术性资料要真实可靠、完整,应有相关单位公章及有关人员签字。无可研报告的,代可研的初步设计可作为安全预评价的技术资料。 1.3.5其他评价依据 列出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所依据的其他有关文件。 【说明】 其他有关文件是指相关专题研究(试验)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等。 1.4评价程序 简要介绍开展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工作的主要步骤和内容。 【说明】 简要介绍实际开展安全预评价工作的主要步骤和内容,应包含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等环节。预评价工作的主要步骤和内容应符合安全预评价导则(AQ 8002)的要求。 2. 建设项目概述 2.1建设单位概况 简要介绍建设单位历史沿革、经济类型、隶属关系等基本情况,建设项目背景及立项情况。 简要介绍建设项目行政区划、地理位置及交通等。 【说明】 建设项目背景及立项情况主要包括项目由来、立项申请和批准、地质勘察、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情况。 2.2自然环境概况 简要介绍区域地形地貌、气候(降雨量、风向、主导风向、气温、冻土深度等)、地震烈度等。 【说明】 气候应说明气候类型,并结合地域情况,突出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特征,如沿海区域的台风、北部区域的低温和冰冻、南部区域的降雨等。 降雨量应说明最大降雨量及平均降雨量,主导风向应说明全年主导风向、不同季节主导风向和最小风频,气温应说明最高温度、最低温度和平均温度。 2.3地质概况 简要介绍区域地质情况,库区地层、地质构造和岩石等库区地质情况,库区自然地质现象,水文地质条件、类型和特征,库区工程地质岩组、岩体结构特征、工程地质特征等工程地质情况。应重点说明存在哪些不良地质条件。 【说明】 地质概况应根据可研报告、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等技术资料进行简要介绍,应说明尾矿库库区的地层岩性、区域地质构造,尾矿库坝址及排洪系统的工程地质条件,各层岩土渗透性及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库区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成因、类型、水量大小,并应详细说明第四系、地质构造等工程地质条件,以及可能对尾矿库安全造成影响的岩溶、采空区、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环境。 2.4建设方案概况 简要介绍尾矿库建设项目可研报告中建设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尾矿库现状(改、扩建项目) 简要介绍原设计和已有工程情况、利旧工程、与原系统的相互关系和影响等。 【说明】 原设计和已有工程情况介绍时,应分别说明原设计的和改(扩)建前实际的库容、坝高、等别及尾矿库坝体、防洪系统、安全监测设施等情况,并说明尾矿库安全度。 利旧工程是指本项目中继续利用的原有系统(工程),介绍时应说明其基本情况及安全状况;对于废弃系统(工程),介绍时应说明其停用情况及采取的处理措施。 介绍与原系统的相互关系和影响时,应详细说明原系统中与本项目发生相互影响的部分,如坝下排水管、坝体排渗管等。 2.4.2库址选择 简要介绍尾矿库位置、地形地貌、库区周边环境、下游居民及重要设施情况等。 【说明】 介绍库区周边环境时,应重点说明可能影响建设项目安全的地质构造,岩溶、采空区、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环境和库区水系、汇流条件、汇水面积等水利条件,以及周边土地开发、矿床开采、树木砍伐、放牧等人类活动情况。 介绍下游居民及重要设施情况时,应重点说明尾矿库下游的工矿企业、地表水体、公路、铁路、居民区、风景区、名胜古迹等对象的规模、等级及其与尾矿库的水平距离、高差。 2.4.3库容、等别及设计标准 简要介绍尾矿相关基础数据、尾矿库库容、尾矿坝坝高、尾矿库等别、主要构筑物级别、最小安全超高、最小干滩长度、防洪标准、尾矿坝抗滑稳定安全系数、最小浸润线埋深等设计标准。 【说明】 尾矿相关基础数据主要是指选厂规模、尾矿产率、年尾矿量、总尾矿量、入库量、颗粒密度、堆积干密度、粒度分级、排放浓度等,其中粒度应说明-200目所占比例。 对改建、扩建项目,介绍尾矿库库容和坝高时,应分别说明原有和新增库容和坝高。 2.4.4尾矿坝 简要介绍初期坝(主要包括初期坝类型、坝基处理、坝体结构参数和筑坝材料等)、尾矿堆积坝(主要包括筑坝方法、子坝结构参数、坝肩截水沟、坝面排水沟及护坡等)和排渗设施等。 【说明】 初期坝、堆积坝和排渗设施根据可研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进行介绍,如果有拦洪坝、副坝,应予说明;一次性筑坝的,无堆积坝的相关内容。 2.4.5防洪系统 简要介绍尾矿库洪水计算、调洪演算、排洪方式及布置、防洪系统水力计算等。 【说明】 介绍尾矿库洪水计算时,应说明取用的防洪标准和水文参数,以及洪峰流量、洪水总量、洪水过程线等计算结果。 介绍防洪系统水力计算时,应说明排水系统工作状态和典型库水位时的泄流量。 介绍调洪演算时,应说明调洪演算的方法,典型坝高时的调洪库容、最大泄洪流量、最小干滩长度和最小安全超高。 介绍排洪方式及布置时,应说明排洪系统的型式、结构参数、布置线路和初期使用时的澄清距离,以及采用多级排水井或排水斜槽时,上级进水口标高与下级井筒或斜槽顶高的重叠高度。 2.4.6安全监测设施 简要介绍位移、浸润线、干滩、库水位和降水量等安全监测方案。 【说明】 介绍安全监测设施时,应说明尾矿库安全监测项目及监测设施布置、监测要求等,其中,三等(含三等)以上尾矿库应说明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的方案和技术要求。 2.4.7值班房及通讯、照明设施 简要介绍库区值班房、通讯设施、坝上照明和上坝道路等。 2.4.8供配电方案 简要介绍电气照明、防雷及接地等。 2.4.9其他 简要介绍企业生产组织及劳动定员、投资估算等建设项目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说明】 介绍投资估算时,应说明工程建设总投资、安全设施投资及其占总投资的比例。 3.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分析 3.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根据库区地质资料、可研报告采用的建设方案和周边环境等,对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确定主要存在场所或部位,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原因、危险特性、可能产生的后果予以分析。 重点辨识与分析溃坝、洪水漫顶、渗流破坏、结构破坏和坝坡失稳等危险、有害因素。 【说明】 应根据建设项目的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情况,结合可研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有针对性的进行辨识,危险和有害因素可从勘察、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过程中人、机、物、环、管理等方面进行辨识分析。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要点 (1)洪水漫顶可根据库区气候条件、防洪标准和水文参数的选取、防洪系统建设方案、工程施工质量及日常安全管理等方面对引起洪水漫顶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 (2)渗流破坏可根据坝址选择、坝基处理、反滤层的建设方案、尾矿排放工艺、工程施工质量及日常安全管理等方面对引起渗流破坏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 (3)结构破坏可根据坝址和防排洪构筑物布置线路选择、坝基(岸坡)处理质量、初期坝填筑及堆积坝筑坝质量、防洪系统的建设方案及日常安全管理等方面对引起结构破坏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 (4)坝坡失稳可根据地质和气候条件、地震烈度、坝体与坝基或岸坡处理质量、坝体建设方案、初期坝填筑及堆积坝筑坝质量、尾矿排放工艺及日常安全管理等方面对引起坝坡失稳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 (5)溃坝综合洪水漫顶、渗流破坏、结构破坏、坝坡失稳及地震液化等对引起尾矿坝溃坝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 3.2重大危险源辨识分析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对建设项目是否属于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 【说明】 尾矿库的重大危险源判据为坝高和库容,参照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的规定辨识分析。 4. 评价单元划分及评价方法选择 4.1评价单元划分 简述划分评价单元的依据和原则,根据建设项目实际特点和评价单元划分原则确定预评价单元。一般宜根据尾矿库生产系统划分为库址选择、尾矿坝、防洪系统、安全监测设施和其他等评价单元。 【说明】 评价单元一般按尾矿库生产系统进行划分,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尾矿库自身特点和评价需要对评价单元进行调整。 4.2评价方法选择 简述评价方法选择的依据和原则,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评价方法选择原则确定评价方法,并分别介绍所选用的评价方法。一般宜选用但不局限于以下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评价 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法、专家评议法、类比分析法、事故树分析法等定性评价方法;洪水计算、调洪演算和防洪系统水力计算等定量评价方法。 【说明】 安全检查表法、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专家评议法、类比分析法、定量计算法是安全预评价常用的评价方法,可优先选用。此外,可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特点,选择适合项目的其他评价方法。对同一评价单元可采用多种评价方法进行评价,但应相互印证。 5. 定性定量评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相关规定,借鉴同类尾矿库事故经验教训,针对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对每一单元应用所选用的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评价。主要针对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和预测可能发生事故后果和危险等级;分析评价建设方案的安全法规符合性及其合理性。对每一单元进行评价总结。 【说明】 各单元评价总结时,应根据评价结果,明确可研报告中危险有害因素预防与控制措施的可靠性,提出未受控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以及消除未受控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5.1库址选择单元 根据建设项目建设方案,以及库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条件、周边人文地理环境及重要(大)设施、潜在工程地质灾害等,通过对尾矿库运行的安全影响分析、尾矿库对下游的安全影响分析以及与周边敏感性目标相互影响分析,评价库址选择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说明】 本单元重点评价库址选择的合理性及尾矿库与周边环境的相互影响。 库址选择的合理性可根据法律法规对尾矿库库址的有关要求及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 2006)中尾矿库的库址选择原则采用安全检查表法进行评价。 尾矿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重点分析对下游居民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影响;周边环境对尾矿库的影响应重点分析自然灾害(如暴雨、山洪等)、地质环境灾害(如滑坡、泥石流、崩塌、岩溶等)和人文环境(如采空区、采矿活动等)对尾矿库安全的影响。 5.2尾矿坝单元 主要从尾矿库初期坝类型、坝址、坝基处理、坝体结构参数和筑坝材料,堆积坝结构参数和筑坝材料,尾矿排放工艺、设施设备及作业过程,筑坝方式、工艺及作业过程,尾矿坝防排渗设施、坝肩坝坡排水,地震液化等方面进行安全分析与评价。重点应针对溃坝、洪水漫顶、渗流破坏、结构破坏和坝坡失稳等进行安全分析与评价。 【说明】 尾矿坝单元应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 (1)初期坝。从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不良地质作用及其处理等方面,评价坝址选择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从坝址条件、筑坝材料性质及来源等方面,评价坝型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评价坝高、坡比及马道、反滤层、排渗层、排水棱体设置等方面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 (2)堆积坝。评价放矿方式、筑坝方法、坝体结构参数、坝坡保护等方面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 (3)排渗设施。评价排渗设施型式、布置和结构参数等方面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 (4)坝肩坝坡排水设施。评价坝肩坝坡排水设施结构类型、布置、结构参数等方面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 (5)尾矿库坝体渗流稳定和抗滑稳定。应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成果及可研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对坝体渗流稳定性和抗滑稳定性进行定量计算,对其安全状况进行分析判断,同时应附计算参数和典型计算剖面的稳定计算简图。 (6)从地质条件、气候情况、坝体建设方案、工程施工质量、尾矿排放及筑坝工艺、日常安全管理等方面对引起溃坝、渗流破坏、结构破坏和坝坡失稳等危害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可研报告提出的预防与控制上述危害措施的可靠性,提出未受控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以及消除未受控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5.3防洪系统单元 主要从防洪标准、洪水计算、调洪演算、排洪系统型式及布置、防洪系统水力计算等方面进行安全分析与评价。 【说明】 防洪系统单元应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 (1)评价防洪标准、排洪方式、库内外防排洪构筑物(如排水斜槽、涵管、隧洞、溢洪道和截水沟等)的布置线路及基础处理、结构参数等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 (2)复核可研报告的洪水计算与调洪演算结果。采用水量平衡法进行调洪演算,并附典型坝高时(初期坝高、最终坝高及尾矿库等别变化时的坝高)洪峰流量、洪水总量、最小安全超高、最小干滩长度、调洪库容、最大泄流量等参数,以及对应坝高时的洪水过程线、调洪库容曲线、泄水能力曲线。 (3)从气候情况、防洪系统建设方案、工程施工质量、日常安全管理等方面对引起洪水漫顶危害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可研报告提出的预防与控制洪水漫顶危害措施的可靠性,提出未受控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以及消除未受控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5.4安全监测设施单元 主要从位移、浸润线、干滩、库水位和降水量等安全监测方案、设备和设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等方面进行安全分析与评价。 【说明】 本单元主要参照尾矿库安全监测技术规范(AQ 2030)进行评价,主要从安全监测设施设计的监测项目、监测精度、监测周期和监测设施的布置,以及三等(含三等)以上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等方面,评价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 5.5其他单元 主要从尾矿库自然环境因素、库区道路、供电及照明、通讯、应急救援物资、值班房和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安全分析与评价。 【说明】 本单元应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 (1)自然环境因素对本建设项目的影响。评价库区环境(如严寒、冰冻等)对建设项目的安全影响,以及可研报告采取的预防与控制措施的可靠性。 (2)评价库区道路、供电及照明、通讯、应急救援物资、值班房和安全管理等方面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 6. 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针对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分析与评价结果,依据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借鉴类似尾矿库的安全生产经验,分单元提出对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说明】 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既要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又不能照抄规程规范条款。根据各单元评价指出的未受控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安全设施完善的对策措施建议,重点应针对库址和坝址选择、筑坝方式和排洪系统等方面。 7. 评价结论 简要列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指出评价对象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明确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明确评价对象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能否得到控制以及受控的程度;给出评价对象从安全生产角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说明】 评价结论应对可研报告中危险有害因素预防与控制措施的可靠性做出明确的结论,语言应精炼。 8. 附件 建设项目建设的合法证明材料(包括建设项目立项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 【说明】 附件不限于建设项目立项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也包括1.3.3、1.3.4、1.3.5列出的相关材料,必要时可根据项目评价需要进行补充。 9. 附图 尾矿库安全预评价报告应附以下图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库区及周边区域地形图; (2)总平面布置图; (3)防洪系统图; (4)尾矿坝剖面图; (5)坝高-库容曲线图。 【说明】 附图均来自可研报告和工程地质勘察报告;附图应规范且须按顺序编号,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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