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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板管理巡查制度 为加强顶板管理,杜绝顶板事故,对矿井在用巷道开展巡查,及时掌握井下巷道状况,确保井下巷道使用安全,制定本规定 1、 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巷道巡查工作的领导,矿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矿 长 副组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 成 员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生产科科长、井下区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科,具体负责巷道维修计划的编制。 办公室主任生产科科长(兼) 2、 巷道巡查的范围 矿井在用巷道。 3、 巷道失修标准的分类和认定 1、巷道按照完好程度分类 ①完好巷道指井巷规格(高度、宽度、坡度)全部符合设计要求,以及有的井巷断面虽小于设计要求,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②一般失修巷道指巷道净断面不够,小于原设计要求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井巷。 ③严重失修巷道指井巷净断面很小,主要巷道的高、宽都小于原设计要求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井巷。 2、巷道失修的认定标准 ①各种巷道断面收缩,净高、净宽均小于设计尺寸的0.20.5m为失修巷道;大于0.5m为严重失修巷道。 ②工字钢棚牙口连续崩落,顶梁棚腿弯曲变形、折断连续5 架为失修巷道;连续大于5架为严重失修巷道。 ③锚喷巷道脱皮冒落厚度在以下,连续脱落面积2m以下为失修巷道;冒落厚度超过100mm以上,连续脱落面积2m以上为严重失修巷道。 ④巷道底鼓,影响运输的底鼓段巷道连续在30m以下为一般失修巷道;连续在30m以上为严重失修巷道。 ⑤水沟严重淤塞,巷道积水淤泥100mm以下,影响通风、运输、行人安全的巷道在30m以下为一般失修巷道;积水淤泥100mm 以上,影响通风、运输、行人安全的巷道在30m以上为严重失修巷道。 4、 巷道巡查的内容 巷道变形情况,包括顶板下沉,片帮、聚帮,底鼓,水沟变形,巷道断面变化情况;巷道支护完好情况,包括浆皮开裂,锚杆、锚索失效,钢棚变形、扭曲等。 5、 巷道巡查责任划分和巡查周期 各巷道管理责任单位对管理区域内的巷道按规定周期进行巡查,管理责任划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就近管理“的原则。 1、 综采一队、综采二队顶板管理责任区工作面、两顺槽及其所管辖其它巷道。 巡查周期工作面及两顺超前支护范围每班巡查一次,其它巷道每天巡查一次,达到一般失修标准立即汇报生产科,无失修巷道每旬汇报一次。 2、 各项目部掘进施工队顶板管理责任区本队所施工巷道、使用巷道及施工完毕未移交巷道。 巡查周期每天巡查一次,达到一般失修标准立即汇报生产科,无失修巷道每旬汇报一次。 3、 运转队顶板管理责任区井下变电所、绞车房、水仓通路、水泵房、架空人车等主要机电硐室及其附属巷道。 巡查周期每旬巡查一次,达到一般失修标准立即汇报生产科。 4、 运输队顶板管理责任区所划分的巷道。 巡查周期每旬巡查一次,达到一般失修标准立即汇报生产科。 5、 通风队顶板管理责任区所划分的井下无轨道无设备的通风巷道。 巡查周期每旬巡查一次,达到一般失修标准立即汇报生产科。 6、 探放水队顶板管理责任区打钻施工的地点及所划分的巷道。 巡查周期正常施工的地点巡查周期为每班,每旬巡查一次,达到一般失修标准立即汇报生产科。 7、每旬9号、19号、29号由生产矿长组织生产科、相关科室和施工单位进行一次顶板隐患排查,检查隐患按照隐患整改单形式下发到责任,限期整改。 8、每年由生产矿长负责由生产科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矿井在用巷道失修情况进行一次普查,普查结果由生产科统一收集、汇总,建立相应的巷修普查台帐,绘制在失修巷道专用工程图上。 6、 巷道巡查情况的汇报和处理 1、各采掘单位每个工作面都要安排有经验人员负责顶板的检查工作;各辅助单位(运转队、运输队、通风队、探放水队)对所管辖的每条巷道都要指定专门的顶板检查人员,负责顶板的检查工作。 2、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检查周期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报至生产科,由生产科统一汇总并形成记录。 3、对属于轻微性破坏的井巷由责任单位自行维护、处理,处理轻微失修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严格按照敲帮问顶规定进行。在巷道巡查过程中处理掉的浆皮,由文明卫生责任单位负责清理干净。 4、对于一般性失修和严重失修巷道必须及时已书面形式向生产科报告,生产科建立失修巷道记录台账,核实破坏程度,根据失修井巷的失修程度,安排队伍进行返修施工。巷修施工队伍进入前,仍由原责任单位临时维护,特别严重时要设置警戒,严禁人员进入。 8 巷 道 普 査 表 巷道名称 总长度 m 般失修长度 m 严重失修长度 m 具体位置 支护形式 巷道 类别和 用途 服务时 限年 巷道巡查情况汇报统计表(每旬) 汇报单位 汇报时间 汇报地点 汇报人 汇报情况 是否般失修 是否严重失修 具体位置 综采一队 综采二队 综掘一队 综掘二队 综掘三队 综掘八队 一队 二队 运输队 运转队 通风队 探放水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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