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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中餐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进一步加强班中餐管理,确保班中餐的质量、数量、足额发放,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章 班中餐标准及范围 第二条 每工15员标准,井下岗位包括综采队、掘进队、安全员、探水队、机运队、通风科等人员 。 第三章 班中餐的领取和结算 第三条 班中餐的领取要严格开单和领取手续,调度室单班考勤员认真核实出勤后报后勤生活科,生活科根据实际进行发放。 第四条 调度室考勤组每班将当班班中餐发放数量汇总后报生活科和人事劳资科,月末由人事劳资科牵头,组织生活科、调度室考勤组对当月班中餐发放数量核对汇总,由生活科到财务科办理费用拨付手续。 第四章 班中餐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 生活科必须按规定的班中餐标准,足额足量按时发放到职工手上。 第六条 每月根据需求制定购物计划,认真做好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出库、盘点等管理工作,并建立原始数据台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日结、账物相符,实现盈亏平衡。 第七条 每周按计划调剂主、副食品,不断丰富饭菜花样,注重营养搭配合理,并根据制定的食谱,精心制作,定时发放,确保每餐饭菜的新鲜卫生、香甜可口。 第八条 各种生熟食品极易窜味食品要分类存放,防止食物变质、变味。 第九条 生活科要加强饮食卫生及个人卫生的监督和检查。员工上岗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要勤剪指甲,自觉做到个人卫生整洁干净;操作间必须配备防尘、防蝇等设施;发放食品时用具要卫生;使用的餐具、灶具必须每班进行消毒冲洗,摆放整齐,保证清洁干净。 第十条 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第三章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餐饮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 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得穿工作服入侧,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第十四条 遵循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从事食品原料处理后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第十五条 坚持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洗工作衣帽);从业人员不得涂指甲油、戴戒指等有碍食品安全的首饰。不得在食品和工作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亨元顺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班 中 餐 管 理 制 度 灵 石 亨 元 顺 煤 业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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