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责任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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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梗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麦地掌煤矿 关于健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的通知 各部室、队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依据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指南(试行)、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设指南(试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煤安监行管〔2017〕5号)文件要求,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形成风险管控在前、隐患排查治理在后的“两道防线”,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基础,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牢固树立安全管理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结合我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变动情况,重新修订了太原市梗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麦地掌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全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质量达标“三位一体”安全生产标准化机制,全面提升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有效预防和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实现企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麦地掌煤矿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及各专业小组。 (一)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 组 长房峪峰 副组长石玉清 于德奎 李 忠 杨玉格 吴丹桂 李明阳 马 超 武海牛 周全玉 辛 波 孙荣干 成 员王文化 郑城祥 董士波 张元德 陈维宗 王 伟 郭魁印 李天水 乔志国 张明记 李春文 张增儿 张建强 徐勤庆 路渠平 李海兵 陈实强 范海龙 领导组设办公室在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部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组织实施、统计上报、归类分析、督办落实、验收销号等工作。 (2) 各专业小组 1、一通三防组 组 长吴丹桂 成 员孙荣干 郑城祥 路渠平 李海兵 牛阳广 王 勇 王 强 刘亮忠 2、机电运输组 组 长杨玉格 成 员武海牛 周全玉 董士波 闫鹏飞 董文静 郭 凯 武亚菲 杜 宁 3、生产技术组 组 长于德奎 成 员李明阳 马 超 王 伟 王丽杰 张 成 周玉东 席立斌 李 立 安家盛 4、安全监察组 组 长石玉清 成 员王文化 徐 朋 刘生辉 史锦波 冯晓龙 刘华新 郭连锁 任彪彪 刘宇飞 5、调度信息组 组 长于德奎 成 员张元德 杨国宝 梁鹏飞 翟全录 陈实强 6、地测防治水组 组 长李 忠 成 员辛 波 陈维宗 张珂明 魏 昆 李庆光 黄宝龙 李文文 杨佳龙 吴承超 (三)责任分工 1、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安全副矿长负责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工作、安全培训及应急管理等工作; 3、总工程师负责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生产副矿长负责顶板管理和调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机电副矿长负责机电、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通风副矿长负责通风、瓦斯抽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各业务部室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各区队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9、各班组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0、各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工作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岗位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1、矿长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矿长作为本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矿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工作全面负责。 (1)组织建立健全矿各级领导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责任制,并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 (2)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资金的投入,保证相关资金及时到位、使用规范。 (3)牵头组织制定矿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 (4)负责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排查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时间、方式、范围、内容和参加人员,按时召开相关事故隐患排查会议。 (5)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整改。 (6)分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2、分管负责人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1)总工程师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对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技术指导工作全面负责,参与矿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编制,对相关工作进行落实。负责分管地测防治水专业的每旬事故隐患排查,并组织汇总、分析会议,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相关隐患的整改。对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参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的制定、负责技术工作方面的指导,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检查落实。 (2)生产副矿长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负责分管顶板管理和调度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本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参与矿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编制,对相关工作进行落实。牵头制定分管专业每旬事故隐患排查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并组织汇总、分析会议。监督分管区域各队组对各类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事故隐患得到落实,对不能及时整改完成的要及时提级督办。参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的制定,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检查落实。 (3)机电副矿长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负责分管的机电、运输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本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参与矿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编制,对相关工作进行落实。牵头制定分管专业每旬事故隐患排查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并组织汇总、分析会议。监督分管区域各队组对各类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事故隐患得到落实,对不能及时整改完成的要及时提级督办。参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的制定,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检查落实。 (4)安全副矿长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负责分管区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牵头制定分管专业每旬事故隐患排查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并组织汇总、分析会议,对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参与矿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编制,对相关工作进行落实。负责监督矿各级事故隐患排查的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确保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整改和落实。参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的制定,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检查落实。 (5)通风副矿长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负责分管的一通三防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本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参与矿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编制,对相关工作进行落实。牵头制定分管专业每旬事故隐患排查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并组织汇总、分析会议。监督分管区域各队组对各类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事故隐患得到落实,对不能及时整改完成的要及时提级督办。参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的制定,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检查落实。 (6)采煤副总工程师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在生产副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矿井采煤管理方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技术指导工作。参与矿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中采煤管理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计划的制定和会审,提出修改意见。参与生产副矿长组织的每旬隐患排查工作,并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整改标准提供技术支持,保障所查隐患整改到位。参与采煤管理方面重大隐患和较大隐患整改措施的编制,并督促整改部门认真进行落实。参与矿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工作,并对采煤管理方面提出建议。 (7)掘进副总工程师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在生产副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矿井掘进管理方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技术指导工作。参与矿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中掘进管理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计划的制定和会审,提出修改意见。参与生产副矿长组织的每旬隐患排查工作,并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整改标准提供技术支持,保障所查隐患整改到位。参与掘进管理方面重大隐患和较大隐患整改措施的编制,并督促整改部门认真进行落实。参与矿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工作,并对掘进管理方面提出建议。 (8)机电副总工程师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在机电副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矿井机电管理方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技术指导工作。参与矿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中机电管理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计划的编制。参与机电副矿长组织的每旬隐患排查工作,并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整改标准提供技术支持,保障所查隐患整改到位。参与机电管理方面重大隐患和较大隐患整改措施的编制,并督促整改部门认真进行落实。参与矿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工作,并对机电管理方面提出建议。 (9)运输副总工程师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在机电副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矿井运输管理方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技术指导工作。参与矿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中运输管理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计划的编制。参与机电副矿长组织的每旬隐患排查工作,并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整改标准提供技术支持,保障所查隐患整改到位。参与运输管理方面重大隐患和较大隐患整改措施的编制,并督促整改部门认真进行落实。参与矿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工作,并对运输管理方面提出建议。 (10)地测副总工程师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地测防治水管理方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技术指导工作。参与矿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中地测防治水管理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计划的制定和会审,提出修改意见。参与总工程师组织的每旬隐患排查工作,并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整改标准提供技术支持,保障所查隐患整改到位。参与地测防治水管理方面重大隐患和较大隐患整改措施的编制,并督促整改部门认真进行落实。参与矿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工作,并对地测防治水管理方面提出建议。 (11)通防副总工程师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在通风副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管理方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技术指导工作。参与矿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中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管理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计划的制定和会审,提出修改意见。参与通风副矿长组织的每旬隐患排查工作,并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整改标准提供技术支持,保障所查隐患整改到位。参与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管理方面重大隐患和较大隐患整改措施的编制,并督促整改部门认真进行落实。参与矿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工作,并对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管理方面提出建议。 3、业务部室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1)安全监察部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对全矿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监察责任,负责监督检查全矿各部室、区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深入现场跟踪督查部室、区队隐患治理整改情况和业务部室分管范围内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整改方案制定情况,参与制定具体治理整改方案,指导督促治理整改方案实施以及现场治理整改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负责事故隐患管理、分类、汇总及上报工作,实行安全闭环管理,建立和保管安全隐患整改台帐,指导协调各职能部室和区队完成分管范围内的工作。每旬对全矿至少组织一次排查,排查要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地面重点排查重要岗点、地质灾害排查、炸药库的火工品管理等,同时对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等方面进行事故隐患。确保安监员每班进行一次安全排查。 (2)调度指挥中心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每旬对全矿生产、调度环节、人员定位系统等方面事故隐患至少组织一次排查。参与制定具体治理整改方案,指导督促治理整改方案实施以及现场治理整改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生产技术部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每旬对全矿采、掘、修工程和顶板管理等方面事故隐患至少组织一次排查,负责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现场指导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及整改方案的实施。 (4)通防部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每旬对全矿“一通三防”、瓦斯抽采、煤尘防治、消防设施方面的事故隐患至少组织一次排查,负责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现场指导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及整改方案的实施。 (5)机电运输部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每旬对全矿范围内机电设备、提升运输和大型设备、提升运输和大型设备安全运行等方面的事故隐患至少组织一次排查,负责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现场指导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及整改方案的实施。 (6)地质测量部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每旬对全矿地测防治水、矿井周边地质灾害等方面的事故隐患至少组织一次排查,负责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现场指导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及整改方案的实施。 4、区队、班组及岗位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1)区队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每天组织本区队管理人员对施工区域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一次,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事故隐患分级采取有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并登记建档,做好跟踪落实工作。 (2)班组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负责本班组的隐患排查治理,到作业场所后首先排查事故隐患,确认无事故隐患后方才可作业。在作业中经常排查事故隐患,防止出现新的事故隐患,现场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先撤出作业人员,处理确保安全后再作业,本班组的隐患治理工作及时向区队汇报并登记建档。 (3)岗位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岗位作业人员负责本岗位事故隐患排查。在作业过程中对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等随时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各岗位人员每班必须填写隐患排查记录,经区队整理汇总后上报安全监察部存档。 (五)分级管控隐患排查监督体系 为保证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延伸到各个岗位、每个职工,明确各层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内容、责任人、时限要求,特构建矿井(矿领导)、专业部室、区队、班组、岗位五级隐患排查监督体系。 1、矿长负责监督检查矿其他领导、各业务部室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讨,制定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落实。同时,重大事故隐患由责任单位负责整改,矿长负责督办和验收。 2、矿其他领导监督检查分管业务部室、区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工作完成情况,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相关部室、区队人员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讨,制定措施对隐患进行落实整改。同时,重大事故隐患由责任单位负责整改,矿长负责督办和验收。 3、各业务部室负责监督检查专业范围内区队隐患排查、整改完成情况;部室人员发现各类隐患,要下隐患整改通知单,隐患处理整改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天,如3天内无法整改完成的,要明确具体整改期限,并督促相关队组完成。 4、区队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及各班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区队管理人员发现管辖范围内的各类隐患要及时要求当班人员对隐患进行处理,当班必须整改完毕;如发现管辖范围以外的隐患要及时汇报到调度、相关业务部室和安全监察部,由对口业务部室安排区队进行处理,处理时间不得超过3天。 5、各生产班组的班组长负责监督检查本班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生产过程中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填写到区队隐患排查登记台账;对于本班组处理不了的隐患要汇报给本区队相关领导,指定人员进行落实。 6、特殊工种及各类岗位人员在作业中负责本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隐患要在当班及时处理,本人无法处理的隐患,要向当班班长汇报,由班长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7、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检查、考核业务部室和区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并负责对业务部室、区队自查隐患的20进行抽查,确保隐患闭合管理。 8、安全监察部定期将隐患治理情况向矿、集团公司、上级部门报告,并将月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在井口公告。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矿井隐患排查 每月由矿长组织(矿长不在,可以委托安全副矿长主持),安全监察部具体落实,分管副矿长、副总及安监、通风、技术、机电、地测、调度等职能部门、区队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分系统、分专业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进行全面排查。 (二)专业系统隐患排查 各专业隐患排查由分管副矿长主持,分管副总、各业务部室相关人员、区队有关人员参加,每旬开展1次(可以和矿长每月的隐患排查合并1次)。采掘隐患排查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一通三防”专业隐患排查由通防部负责组织;机电、运输专业隐患排查由机电运输部负责组织;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由地测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安全监察部负责组织。 (三)区队隐患排查 区队每天安排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进行巡检,对作业区域开展隐患排查。 区队隐患排查内容包括各部室、矿领导及上级各类检查所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班组及个人所排查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区队在作业区域内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班组隐患排查 班组在生产作业前由当班班组长对本班组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出的隐患由班组长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并做好整改过程监督及整改结果验收。整改结果必须记录到记录本上。 当班无法整改、没有整改结束的隐患及重大隐患,由跟班队长或班组长报区队,由区队安排治理或上报,并做好记录,与下一班交接清楚。 (五)岗位人员隐患排查 职工进入岗位开始作业前,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对本岗位危险因素进行一次安全确认,并在作业过程中随时排查隐患。 岗位工种必须及时将岗位隐患排查出来的隐患报告班组长,由班组长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并做好整改过程监督及整改结果验收。对当班无法整改、没有整改结束的隐患及重大隐患由班组长汇报区队,由区队安排治理或上报,并由岗位工种在交接班期间相互交接清楚。 (六)隐患检查 1、安全监察部在安排安监员履行日常检查时,必须做到每班均能够覆盖井下所有作业场所。 2、分管副矿长(或委托业务部室)每旬至少组织一次专业隐患排查。排查必须做好有记录、有落实、有复查、有考核。每月对采掘施工地点和生产系统的覆盖率要达到100,各专业部室将检查资料保存完好。 3、矿长(矿长外出时,由安全副矿长组织)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覆盖矿井所有区域的隐患排查。 四、隐患分级与认定 按隐患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 1、重大隐患危害严重或者治理难度大,需由矿长、公司领导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督办来解决的隐患。 2、一般隐患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的影响,区队、业务部室必须安排解决的隐患。 五、隐患治理 矿长、分管副矿长组织的月度、每旬事故隐患排查查出的隐患由对口业务部室负责进行分类分级。一般隐患立即安排区队限期整改治理,相关业务部室及区队按“五落实”原则落实整改,安全监察部按要求及时对隐患归档管理。重大隐患在24小时内分别上报公司相关业务部室,同时将重大隐患另行文上报公司。矿相关业务部室接到各区队上报的重大隐患后,要在24小时内审查、认定并归档。需要公司帮助解决的重大隐患,经分管领导、安全副矿长、矿长签字后报送公司。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实行责任追究,因管理不到位而导致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隐患排查不力的,必须分析原因找出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 六、隐患登记销号 各分管副矿长、业务部室和区队要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及时跟踪销号,并注明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验收人和验收情况等内容,做到隐患销号闭合管理。对已销号的隐患用统一格式登记存档。 太原市梗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麦地掌煤矿 2019年12月25日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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