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670-2019 青年文明号创建规范.pdf

返回 相似 举报
DB33∕T 670-2019 青年文明号创建规范.pdf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DB33∕T 670-2019 青年文明号创建规范.pdf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DB33∕T 670-2019 青年文明号创建规范.pdf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DB33∕T 670-2019 青年文明号创建规范.pdf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DB33∕T 670-2019 青年文明号创建规范.pdf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ICS 03.080 A 12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6702019 代替 DB33/T 670-2007 青年文明号创建规范 Establishment criterion for youth model unit award 2019 - 02 - 01 发布 2019 - 03 - 01 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3/T 6702019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分级分类 .......................................................................... 1 5 基本要求 .......................................................................... 2 6 创建要求 .......................................................................... 3 7 创建评估 .......................................................................... 3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窗口服务类创建要求 .............................................. 4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生产班组类创建要求 .............................................. 8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后台服务/管理类创建要求 ........................................ 11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机关事业单位类创建要求 ......................................... 14 附录 E(规范性附录) 工程建设类创建要求 ............................................. 17 附录 F(规范性附录) 两新组织类创建要求 ............................................. 20 DB33/T 670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3/T 6702007青年文明号创建规范,与DB33/T 670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 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英文修改为“Establishment criterion for youth model unit award”; 范围调整为“本标准规定了浙江省各级青年文明号的分类、基本要求和创建要求。”和“本标 准适用于省、市、县(市、区)级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工作”; 新增“3 规范性引用文件”; 新增“青年文明号服务卡”的定义,新增“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名称英文翻译, 修改“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的定义; 新增“表 2 行业分类”,明确行业类别及分类说明; 新增“5.1.1 特殊建制集体”,如交通岗亭、行政审批中心和新媒体工作单位等,人数下限为 3 人,上限为 400 人”; 5.1.2 条款中将“有一名不超过 35 周岁的集体负责人担任号长”调整为“有一名不超过 40 周 岁的集体负责人担任号长”,并增加青年文明号人员国籍要求; 删除 5.1.4 条款中“参加创建青年文明号内部检查员岗位资格培训并获得证书”的要求; “5.2 人员行为”中删除“创建集体成员热爱本职工作,能牢固树立质量观念、安全观念、服 务观念,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 服务规范”的内容; 新增创建过程的自评机制和宣传展示要求; 将“6 评价要求”调整为“6 创建要求”; 新增“7 创建评估”; 调整附录中的“基础指标”为“基础要求”,“过程管理”为“管理要求”,“社会效益指标” 为“社会效益”,“人才效益指标”为“人才效益”,“同类实体”为”同类集体”; 删除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 中“强化集体成员的“三观” (世界观、人生观、 价值观)、“三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的内容; 附录 A 社会效益中将满意率调整为不低于 90;“岗位技能”调整为“每季度不少于 1 次开展 劳动竞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业务培训等活动,原则上每次活动参加人员不少于 80”; “服务行为”新增举止、着装、仪容、用语等方面要求;“窗口服务过程管理”调整为“社会 服务类窗口管理要求”和“政务办事类窗口管理要求”;工作环境中新增“已获得荣誉称号的 集体,应将奖牌悬挂在岗位现场醒目位置,若有网站的应在网站醒目位置同步展示。尚未获得 荣誉称号的集体,应将创建标识悬挂在岗位现场或网站醒目位置”等内容;工作业绩中调整有 责投诉的次数及要求; 附录 B“安全生产过程管理”调整为“安全生产”,新增“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实行一票 否决制”;“生产过程管理”调整为“质量管理”;“班组基础建设”调整为“班组建设”; 附录 C、D、E“社会效益”中明确满意率不低于 85;“工作环境”明确“已获得荣誉称号的 集体,将奖牌悬挂在岗位现场或网站醒目位置。尚未获得荣誉称号的集体,将创建标识悬挂在 岗位现场或网站醒目位置”; DB33/T 6702019 III 附录 C“服务行为”中新增“应佩戴工号章和青年文明号号徽”和“有责投诉以活动管理部门 接到的投诉为准”的内容; 附录 D “工作纪律”调整为“工作行为”; 新增附录 F 两新组织类创建要求。 本标准由共青团浙江省委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共青团浙江省委基层工作部、 杭州市团校、 浙江蓝箭万帮标准技术有限公司、 共青团绍兴市委、柯桥区行政审批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林森、王征、楼斐滢、陆桂英、赵浪平、黄荣彪、许之成、郑玲、王春聪、 付婧、于倩芳、余能超、安然。 本标准所代替的历次版次发布情况为 DB33/T 6702007。 DB33/T 6702019 1 青年文明号创建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级青年文明号的分类、基本要求和创建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省、市、县(市、区)级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3/T 2036.1 政务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 第1部分总则 DB33/T 2036.2 政务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 第2部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DB33/T 2036.4 政务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 第4部分服务大厅现场管理 浙青文〔2017〕4号 浙江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青年文明号 youth model unit award 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并经过活动组织管理部门认定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 工作业绩的青年集体。 3.2 青年岗位能手 youth professional 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优良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敬业爱岗,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技能和理论知 识,能优质并超额完成本岗位各项年度考核指标,创造良好效益的青年职工。 3.3 青年文明号服务卡 youth model unit service card 向服务对象公开具体的服务内容、服务承诺、联系方式和监督方式等信息的有形载体。 4 分级分类 4.1 青年文明号分为省级、市级、县(市、区)级,具体有效期限见表 1。 DB33/T 6702019 2 表1 各级青年文明号有效期限 级别 有效期限 省级 有效期 3 年,第三年未创建成功全国级,可于第四年重新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 市级 有效期 5 年,第五年未创建成功省级,可于第六年重新创建市级青年文明号。 县(市、区) 有效期以所在市规定为准 注行业、系统、企业可参照设立相应级别。 4.2 同一级别的青年文明号分为窗口服务类、生产班组类、后台服务/管理类、机关事业单位类、工程 建设类、两新组织类,具体划分内容见表 2。 表2 行业分类 行业类别 类别编号 分类说明 窗口服务类 a 社会服务类窗口 0101 直接面向社会群众提供服务的,不具备行政执法权力和行政行为 的窗口单位。 政务办事类窗口 0102 直接面向社会群众提供服务的,具备行政执法权力和相应的行政 行为的窗口单位。 生产班组类 0201 由生产过程中相互协同的同工种工人、相近工种或不同工种工人 组成的、从事生产活动的组织。 后台服务/管理类 0401 不直接面向社会群众,间接向群众提供服务或为前台提供服务/ 工作支撑的集体。 机关事业单位类 0501 由公共财政支出、不实行经济核算的组织或机构。 工程建设类 0601 从事工程项目策划、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 收和移交等的集体。 两新组织类 新经济组织 0301 各类非国有集体独资的经济组织。 新社会组织 0302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5 基本要求 5.1 集体构成 5.1.1 创建集体人数一般在 6 人以上、200 人以下。特殊建制集体,如交通岗亭、行政审批中心、新 媒体工作团队等,人数下限为 3 人,上限为 400 人。 5.1.2 35 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 50以上, 有一名不超过 40 周岁的集体负责人担任号长, 中国国籍人员 占集体人数 60以上,且主要负责人为中国国籍。 5.1.3 规模较小的单位可整体参与创建,应符合 5.1.2 的条件。 5.1.4 创建集体设内部审查员至少一名。 5.2 人员行为 5.2.1 近一年(县级)/两年(市级)/三年(省级)来集体无重大责任事故,成员无违法违纪事件。 DB33/T 6702019 3 5.2.2 创建集体成员应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创建期内创建集 体中岗位业务能手不少于 1 人。 5.3 创建过程 5.3.1 创建集体所在单位应建立由该单位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参与的创建工作领 导小组,制定创建目标、创建任务、创建计划、管理标准、奖惩制度、活动安排等。 5.3.2 围绕思想教育、技能提升、创新创效、优质服务等设计创建载体,建立工作台账。 5.3.3 创建集体实行有形化制度,在醒目位置悬挂创建标识,并公开服务承诺、成员身份、监督电话 等,接受社会监督。 注行业有规范化建设要求的执行行业要求。 5.3.4 创建集体积极利用本集体或上一级单位的宣传展示平台,弘扬职业文明、服务社会建设、促进 社会和谐,提升创建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体现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高度专业素养和职业文明。 5.3.5 建立自查自评机制,定期进行效果评估。 6 创建要求 6.1 窗口服务类 窗口服务类集体创建要求见附录A。 6.2 生产班组类 生产班组类集体创建要求见附录B。 6.3 后台服务/管理类 后台服务/管理类集体创建要求见附录C。 6.4 机关事业单位类 机关事业单位类集体创建要求见附录D。 6.5 工程建设类 工程建设类集体创建要求见附录E。 6.6 两新组织类 两新组织类集体创建要求见附录F。 7 创建评估 青年文明号创建按照浙江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执行。 DB33/T 6702019 4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窗口服务类创建要求 A.1 基础要求 A.1.1 组织领导 A.1.1.1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创建活动。 A.1.1.2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该单位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 A.1.1.3 以正式文件印发年度创建计划,明确创建目标,有阶段性推进计划,有工作总结。 A.1.2 思想道德 A.1.2.1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出发点和根本 点,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A.1.2.2 创建集体每年组织成员开展上述学习教育活动,有学习记录,每季度不少于1次。 A.1.3 岗位文明 A.1.3.1 积极参与系统行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活动。 A.1.3.2 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创建集体可结合本行业特点开展,每季度不少于1次。 A.1.3.3 每年通过报刊、微信、网站、电视等各类媒体对创建活动、事迹进行不少于4次的宣传。 A.1.3.4 已经获得青年文明号的服务窗口统一发放“青年文明号服务卡”,首次创建青年文明号的服 务窗口统一发放争创“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开展以便民利民、优质服务为内容的服务活动,便民服务 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A.1.3.5 “青年文明号服务卡”样式可根据单位情况自主设计变换。 A.1.3.6 “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服务卡名称青年文明号服务卡; b 发卡单位名称; c 发卡单位的命名级别; d 号徽(有建团建制另放团徽); e 具体承诺服务内容、便民措施; f 便民服务联系电话; g 监督电话。 A.1.4 社会效益 A.1.4.1 创建集体在创建期内获得相关荣誉和表彰不少于1次。 A.1.4.2 获得社会和公众的认可。每年进行满意率测评活动不少于1次,满意率不低于90。 注1本条不适用于没有直接服务对象的集体或特殊岗位(如执法类岗位等)。 注2满意度调查活动可以单独针对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进行也可以采用创建单位系统内的满意度评价体系。 DB33/T 6702019 5 A.1.5 人才效益 A.1.5.1 通过持续的教育和培训,在岗位考核中100达标,并保留相关的记录。 A.1.5.2 创建集体在创建期内获得各类荣誉称号的先进青年应不少于1人。 A.1.6 经济效益 年终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本地区、本单位同类集体或岗位中名列前30。 注本条不适用于不产生或不适宜产生经济效益的集体。 A.1.7 制度建设 A.1.7.1 建立创建目标考核制度。创建集体每年针对创建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有考核记 录,并有工作总结。 A.1.7.2 建立学习制度。组织创建集体成员进行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不限, 深入持久地在青年中开展学习活动, 引导广大青年树立科学的创新观念, 培养创新精神, 增强创新意识, 提高创新技能。 A.1.7.3 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到岗位有标准,活动有规范,工作有目标,定期有考核,分工明确,责 任到位。 A.1.7.4 建立创新管理制度。要求创建集体结合行业特点,创建期内针对“服务提供”“文明建设” 两大方面制定具体的改进、创新措施,并对措施的“制定过程、可行性分析和结果评价”进行制度化规 范管理,确保每一创新环节有相应的制度约束和评价记录。 A.1.7.5 建立激励制度。激励创建集体成员诚信工作、务求实效,并对模范典型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A.1.8 岗位技能 A.1.8.1 开展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根据本行业性质、特点,每季度不少于1次开展劳动竞赛、岗位 练兵、技术比武和业务培训等活动,原则上每次活动参加人员不少于80,有活动记录,有培训效果评 价记录。 A.1.8.2 每年实施不少于一项的青工创新创效活动或争优活动。 A.1.9 人员管理 A.1.9.1 有面向全体成员的青年文明号创建培训计划,并保存相应的考核评价记录。 A.1.9.2 成员对本集体创建青年文明号工作的知晓率达100。 A.1.10 服务行为 A.1.10.1 窗口工作人员行为举止大方得体,应做到 a 举止文明,不带情绪上岗,平等对待每位来访人员; b 与人交谈时表情自然,态度和蔼; c 坐立时身体端正,挺胸收腹,双眼平视前方。 A.1.10.2 工作时间按要求统一着装,应做到 a 整洁规范,平整无破损,衣扣完好; b 除特殊工作外,应佩戴工作胸牌或工号章,佩戴青年文明号号徽; c 团员应佩戴团徽。 A.1.10.3 仪容整洁、仪表端庄大方,应做到精力集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平和的心态,发型端庄 自然、发色适宜。 DB33/T 6702019 6 A.1.10.4 应当熟练使用普通话,并在对外服务中尽量使用普通话,做到语调亲切、语速适中、态度谦 和,杜绝使用文明禁语。 A.1.10.5 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不离岗串岗。 A.1.10.6 执行首问责任制 a 有关人员来窗口办事,第一位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b 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办事的人员,负有为其服务的责任。 A.1.10.7 执行咨询服务制 a 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应耐心听讲,不予争辩; b 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发生冲突时,不得与服务对象争吵,并及时向窗口负责人或大厅值班长汇 报,妥善予以解决; c 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或相关监察部门。 A.1.10.8 执行一次性告知制 a 一次性告知是指服务对象前来办理许可、收费等事宜时,要一次性告知所办事宜需要的条件、 材料、办理的程序、办结时限; b 因当事人手续、材料不完备等原因退回补办,或按规定不予受理的,经办人员要一次性告知需 要补办的手续、材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c 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由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不 能办理的原因和依据。 A.2 社会服务类窗口管理要求 A.2.1 工作环境 A.2.1.1 工作场所保持整洁、美观,办公用品摆放有序。 A.2.1.2 服务场所标识明显,有办事指南、导办台、咨询台等。 A.2.1.3 服务现场有服务公约、服务指南,业务表格和资料齐全可根据情况,提供电子服务指南、业 务表格或相关模板,领取方便、实用。 A.2.1.4 服务设施齐全、配套,提供桌椅、笔、饮用水等,能为办事人员提供良好的办事环境。 A.2.1.5 已获得荣誉称号的集体,应将奖牌悬挂在岗位现场醒目位置,若有网站的应在网站醒目位置 同步展示。尚未获得荣誉称号的集体,应将创建标识悬挂在岗位现场或网站醒目位置。 注行业有规范化建设要求的执行行业要求。 A.2.1.6 做好本单位、本岗位的节能环保宣传工作,明显位置张贴节能标识,积极采取节能措施,引 导成员树立良好的节能环保意识。 A.2.2 工作业绩 A.2.2.1 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业务、工作任务指标,无质量差错,无延误时限。 A.2.2.2 社会评价良好,一年内有责投诉不超过2次,并落实责任部门及时整改,记录投诉内容、原因 分析和整改结果等。 注有责投诉以活动管理部门接到的投诉为准。 A.3 政务办事类窗口管理要求 A.3.1 应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做好现场管理工作,符合DB33/T 2036.4的规定和要求。 DB33/T 6702019 7 A.3.2 政务办事受理编号、出具的证照等提供网上查询,受理过程做到快速办理、提前办结,缩短承 诺时限(有法律时限要求的以法律要求为准),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 A.3.3 应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提供服务,符合DB33/T 2036.1和DB33/T 2036.2的规定和要求。 DB33/T 6702019 8 B 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生产班组类创建要求 B.1 基础要求 B.1.1 组织领导 B.1.1.1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创建活动。 B.1.1.2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该单位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 B.1.1.3 以正式文件印发年度创建计划,明确创建目标,有阶段性推进计划,有工作总结。 B.1.2 思想道德 B.1.2.1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出发点和根本 点,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B.1.2.2 创建集体每年组织成员开展上述学习教育活动,有学习记录,每季度不少于1次。 B.1.3 岗位文明 B.1.3.1 积极参与系统行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活动。 B.1.3.2 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创建集体可结合本行业特点开展,每季度不少于1次。 B.1.3.3 每年通过报刊、微信、网站、电视等各类媒体对创建活动、事迹宣传不少于1次。 B.1.4 社会效益 B.1.4.1 创建集体在创建期内获得相关荣誉和表彰不少于1次。 B.1.4.2 获得社会和公众的认可。每年进行群众满意率测评活动不少于1次,满意率不低于85。 注本条不适用于没有直接服务对象的集体或特殊岗位(如执法类岗位等)。 B.1.5 人才效益 B.1.5.1 通过持续的教育和培训,在岗位考核中100达标,并保留相关的考核记录。 B.1.5.2 创建集体在创建期内获得各类荣誉称号的先进青年应不少于1人。 B.1.6 经济效益 年终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本地区、本单位同类集体或岗位中名列前30。 注本条不适用于不产生或不适宜产生经济效益的集体。 B.1.7 制度建设 B.1.7.1 建立创建目标考核制度。创建集体每年针对创建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有考核记 录,并有工作总结。 DB33/T 6702019 9 B.1.7.2 建立学习制度。组织创建集体成员进行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不限, 深入持久地在青年中开展学习活动, 引导广大青年树立科学的创新观念, 培养创新精神, 增强创新意识, 提高创新技能。 B.1.7.3 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到岗位有标准,活动有规范,工作有目标,定期有考核,分工明确,责 任到位。 B.1.7.4 建立创新管理制度。要求创建集体结合行业特点,每年针对“服务提供”“文明建设”两大 方面制定具体的改进、创新措施,并对措施的“制定过程、可行性分析和结果评价”进行制度化规范管 理,确保每一创新环节有相应的制度约束和评价记录。 B.1.7.5 建立激励制度。激励组织成员诚信工作、务求实效,并对模范典型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B.2 管理要求 B.2.1 安全生产 B.2.1.1 积极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以安全生产示范为导向,以安全思想教育、安 全技能培训、安全监督管理为内容,实施安全生产实践活动。 B.2.1.2 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事件应急预案,确定安 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创建集体/班组负责人)。 B.2.1.3 严格执行安全规程、运行规程,认真填写安全检查卡。 B.2.1.4 应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活动日、学习班等机会,学习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 策、法律法规,举办案例剖析,开展事故反思,开展应急预案演习活动。 B.2.1.5 应对所辖设备的安全状况和危险点进行识别登记,制订安全检查卡等。 B.2.1.6 建立健全事故调查、事故处理和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在事故处理时,应坚持“四不放过”的 原则 a 对发生的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b 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c 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 d 对事故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 B.2.1.7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B.2.1.8 新员工、转岗员工、特殊工种人员,应经过专门安全操作训练,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后上 岗。 B.2.2 现场管理 B.2.2.1 制定现场管理规范,作业场所实行区域划分、定置管理,工具、物料摆放整齐,标识清楚。 现场作业执行“三清”(工件台、配件、工具清洁)、“三不落地”(工具、配件、废料油污不落地), 保持作业场所的清洁。 B.2.2.2 作业场所应张贴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应做好应急措施,当出现意外、紧急情 况时,能及时、妥善处理。 B.2.2.3 已获得荣誉称号的集体, 将奖牌悬挂在岗位现场或网站醒目位置。 尚未获得荣誉称号的集体, 将创建标识悬挂在岗位现场或网站醒目位置。 注行业有规范化建设要求的执行行业要求。 B.2.2.4 做好本单位、本岗位的节能环保宣传工作,明显位置张贴节能标识,积极采取节能措施,引 导成员树立良好的节能环保意识。 DB33/T 6702019 10 B.2.3 质量管理 B.2.3.1 坚定质量信念,严把质量关。对已经建立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企业,创建集体/班组应建 立和执行质量管理制度、相关作业指导文件,保管好生产检验记录。 B.2.3.2 设定本集体的质量目标,建立并保持目标实施方案,明确措施、方法、职责、时间进度和检 查考核的内容,以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B.2.3.3 成立质量攻关小组或QS小组。通过开展活动,促进工作质量、产品质量上一新台阶,生产效 率明显高于同类岗位或高于原有生产指标(以有关部门证明为准)。 B.2.3.4 在工作中努力降低原材料和能源消耗,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大力开展双增双节和 修旧利废活动,并有详细的记录。 B.2.3.5 上岗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生产操作规程,爱护设备、用具、仪器,使设备使用寿命和维 修周期达到要求和规定。 B.2.3.6 同其他班组/岗位协作好,能按照生产需求组织有效的生产突击活动。 B.2.4 班组建设 B.2.4.1 健全班组台账管理。考勤管理、生产管理、不合格管理、安全活动、违章记录、培训记录、 政治学习等各类台账齐全。 B.2.4.2 开展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根据本行业性质、特点,每年不少于2次开展劳动竞赛、岗位练 兵、技术比武和业务培训等等活动,每次活动参加人员不少于80,有活动记录,培训有评价记录。 B.2.4.3 集体/班组成员上岗时间按要求着装,做到整洁、规范。除特殊工作外,应佩戴工号章和青年 文明号号徽,团员应佩戴团徽。 B.2.4.4 加强集体成员之间的沟通互动,建立有效沟通渠道。 DB33/T 6702019 11 C C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后台服务/管理类创建要求 C.1 基础要求 C.1.1 组织领导 C.1.1.1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创建活动。 C.1.1.2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该单位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 C.1.1.3 以正式文件印发年度创建计划,明确创建目标,有阶段性推进计划,有工作总结。 C.1.2 思想道德 C.1.2.1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出发点和根本 点,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C.1.2.2 创建集体每年组织成员开展上述学习教育活动,有学习记录,每季度不少于1次。 C.1.3 岗位文明 C.1.3.1 积极参与系统行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活动。 C.1.3.2 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创建集体可结合本行业特点开展,每季度不少于1次。 C.1.3.3 每年通过报刊、微信、网站等各类媒体对创建活动、事迹宣传不少于1次。 C.1.4 社会效益 C.1.4.1 创建集体在创建期内获得相关荣誉和表彰不少于1次。 C.1.4.2 获得社会和公众的认可。每年进行群众满意率测评活动不少于1次,满意率不低于85。 注本条不适用于没有直接服务对象的集体。 C.1.5 人才效益 C.1.5.1 通过持续的教育和培训,在岗位考核中100达标,并保留相关的考核记录。 C.1.5.2 创建集体在创建期内青年在本单位/本行业的各类评比活动中取得好成绩, 每年获得各类荣誉 称号的先进青年应不少于1人。 C.1.6 经济效益 年终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本地区、本单位同类集体或岗位中名列前30。 注本条不适用于不产生或不适宜产生经济效益的集体。 C.1.7 制度建设 C.1.7.1 建立创建目标考核制度。创建集体每年针对创建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有考核记 录,并有工作总结。 DB33/T 6702019 12 C.1.7.2 建立学习制度。组织集体成员进行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不限,深入 持久地在青年中开展学习活动,引导广大青年树立科学的创新观念,培养创新精神,增强创新意识,提 高创新技能。 C.1.7.3 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到岗位有标准,活动有规范,工作有目标,定期有考核,分工明确,责 任到位。 C.1.7.4 建立创新管理制度。要求创建集体结合行业特点,每年针对“服务提供”“文明建设”两大 方面制定具体的改进、创新措施,并对措施的“制定过程、可行性分析和结果评价”进行制度化规范管 理,确保每一创新环节有相应的制度约束和评价记录。 C.1.7.5 建立激励制度。激励组织成员诚信工作、务求实效,并对模范典型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C.2 管理要求 C.2.1 工作环境 C.2.1.1 工作场所保持整洁、美观,办公用品摆放有序。 C.2.1.2 工作场所标识明显,有服务公约、服务指南,服务设施齐全、配套,能为工作人员提供良好 的工作环境。 C.2.1.3 已获得荣誉称号的集体, 将奖牌悬挂在岗位现场或网站醒目位置。 尚未获得荣誉称号的集体, 将创建标识悬挂在岗位现场或网站醒目位置。 注行业有规范化建设要求的执行行业要求。 C.2.1.4 做好本单位、本岗位的节能环保宣传工作,明显位置张贴节能标识,积极采取节能措施,引 导成员树立良好的节能环保意识。 C.2.2 工作业绩 工作业绩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业务、工作任务指标。 C.2.3 服务行为 C.2.3.1 工作人员仪表端庄、举止得体、热情周到、精神饱满。 C.2.3.2 集体成员上岗时间按要求着装,做到整洁、规范。除特殊工作外,应佩戴工号章和青年文明 号号徽,团员应佩戴团徽。 C.2.3.3 工作过程中推广、普及普通话,工作人员能够熟练使用普通话。 C.2.3.4 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 C.2.3.5 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不离岗串岗。 C.2.3.6 与服务对象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应对服务对象进行定位、明确服务对象的要求,进而对自 己的服务/工作定位。 C.2.3.7 对服务对象的投诉类型、投诉数量进行规定,并于年底统计目标的实现情况,对有责投诉及 时整改,并对每年的投诉情况进行逐年纵向比对,持续改进。 注有责投诉以活动管理部门接到的投诉为准。 C.2.4 岗位技能 C.2.4.1 开展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根据本行业性质、特点,每季度不少于1次开展劳动竞赛、岗位 练兵、技术比武和业务培训等活动,每次活动参加人员不少于80,有活动记录,有培训效果评价记录。 C.2.4.2 每年实施不少于一项的青工创新创效活动或争优活动。 DB33/T 6702019 13 C.2.5 人员管理 C.2.5.1 有面向全体成员的青年文明号创建培训计划,并保存相应的考核评价记录。 C.2.5.2 成员对本集体创建青年文明号工作的知晓率达100。 DB33/T 6702019 14 D D 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机关事业单位类创建要求 D.1 基础要求 D.1.1 组织领导 D.1.1.1 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创建活动。 D.1.1.2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该单位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 D.1.1.3 下发年度创建计划,明确创建目标,有阶段性推进计划,有工作总结。 D.1.2 思想道德 D.1.2.1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出发点和根本 点,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D.1.2.2 创建集体每年组织成员开展上述学习教育活动,有学习记录,每季度不少于1次。 D.1.3 岗位文明 D.1.3.1 积极参与系统行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活动。 D.1.3.2 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创建集体可结合本行业特点开展,每季度不少于1次。 D.1.3.3 每年通过报刊、微信、网站、电视等各类媒体对创建活动、事迹宣传不少于1次。 D.1.3.4 已经获得青年文明号的服务窗口统一发放“青年文明号服务卡”,首次创建青年文明号的服 务窗口统一发放争创“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开展以便民利民、优质服务为内容的服务活动,便民服务 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D.1.3.5 “青年文明号服务卡”样式可根据单位情况自主设计变换。 D.1.3.6 “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服务卡名称青年文明号服务卡; b 发卡单位名称; c 发卡单位的命名级别; d 号徽(有建团建制另放团徽); e 具体承诺服务内容、便民措施; f 便民服务联系电话; g 监督电话。 D.1.4 社会效益 D.1.4.1 创建集体在创建期内获得相关荣誉和表彰不少于1次。 D.1.4.2 获得社会和公众的认可。每年进行群众满意率测评活动不少于1次,满意率不低于85。 注本条不适用于没有直接服务对象的集体。 D.1.5 人才效益 DB33/T 6702019 15 D.1.5.1 通过持续的教育和培训,在年度考核中应100达标。 D.1.5.2 创建集体在创建期内获得各类荣誉称号的先进青年应不少于1人。 D.1.6 经济效益 年终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本地区、本单位同类集体或岗位中名列前30。 注本条不适用于不产生或不适宜产生经济效益的集体。 D.1.7 制度建设 D.1.7.1 建立创建目标考核制度。创建集体每年针对创建的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有考核 记录,并有工作总结。 D.1.7.2 建立学习制度。组织创建集体成员进行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不限, 深入持久地在青年中开展学习活动, 引导广大青年树立科学的创新观念, 培养创新精神, 增强创新意识, 提高创新技能。每月不少于1次组织政治学习,及时学习上级下发的文件、通知,提高全体成员的政治 素质,使得集体成员具有较高的政治敏感性。 D.1.7.3 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到岗位有标准,活动有规范,工作有目标,定期有考核,分工明确
展开阅读全文

资源标签

最新标签

长按识别或保存二维码,关注学链未来公众号

copyright@ 2019-2020“矿业文库”网

矿业文库合伙人QQ群 3073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