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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29.020 F 20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 T 2187.12019 重要活动场所电力设施配置 与电气运行管理规范 第 1 部分电力设施配置 Specification for the configuration and operation management of electricity installations in important activity sites Part 1 Configuration of electricity installations 2019 - 02 - 22 发布 2019 - 03 - 22 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3/ T 2187.12019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与定义 ........................................................................ 1 4 重要性等级划分 .................................................................... 2 4.1 活动重要性等级划分 ............................................................ 2 4.2 活动场所重要性等级划分 ........................................................ 2 4.3 活动时段重要性等级划分 ........................................................ 2 4.4 负荷重要性等级划分 ............................................................ 2 5 电气设施技术要求 .................................................................. 3 5.1 供电电源及高压主接线方式 ...................................................... 3 5.2 自备应急电源 .................................................................. 4 5.3 高压配电装置 .................................................................. 6 5.4 电力变压器 .................................................................... 7 5.5 低压配电装置 .................................................................. 7 5.6 电力电缆 ...................................................................... 8 5.7 终端负荷 ...................................................................... 9 5.8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 11 5.9 接地与防雷 ................................................................... 11 5.10 电气运行监控 ................................................................ 12 5.11 供配电设施运行环境 .......................................................... 13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10kV 及以下常用电力电缆允许 100持续载流量 ...................... 14 DB33/ T 2187.12019 II 前 言 DB33/T 2187重要活动场所电力设施配置与电气运行管理规范拟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第1部分电力设施配置; 第2部分电气运行管理; 第3部分电力设施标识命名及使用。 本部分为DB33/T 2187的第1部分。 本部分依据GB/T 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浙江省能源局提出。 本部分由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浙江省节能协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杭州分中心、国 网杭州供电公司、国网金华供电公司、国网嘉兴供电公司、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郑斌、侯素颖、徐昱、杨淑明、王炜、王黎、易孔明、周欢、裘华东、俞成彪、 张云雷、来涵彬、徐耀辉、王海帆、吴昱德、施力欣、郭晨露、应烨军、曹瑞峰、虞义明、夏洪伟、郑 骥。 DB33/ T 2187.12019 1 重要活动场所电力设施配置与电气运行管理规范 第 1 部分电力设施配置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重要活动场所电力设施配置的重要性等级、电气设施技术要求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重要活动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部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4048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T 1428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 29328 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3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60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65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GJ 1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DL/T 584 3kV-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3 术语与定义 GB 29328 界定的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重要活动 important activity 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或认定,具有重要影响和特定规模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体育等 活动。 3.2 DB33/ T 2187.12019 2 特别重要负荷 vital load 重要活动期间应连续供电且不允许短时间停电的用电负荷。 3.3 重要负荷 important load 重要活动期间允许短时间停电的用电负荷。 3.4 一般负荷 general load 不属于特别重要负荷和重要负荷的其它负荷。 3.5 备自投 backup automatic switch 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的简称。 3.6 遥测 telemetering 用于将对象参量的近距离测量值传输至远距离的测量站来实现远距离测量的技术。 3.7 遥信 telecommunicating 用于远距离传输开关位置、保护装置动作、通信设备运行状况等设备运行状态信号的技术。 4 重要性等级划分 4.1 活动重要性等级划分 根据活动的重要程度和影响范围,重要活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个等级。 4.2 活动场所重要性等级划分 根据在活动中所承担任务的重要程度、 停电影响大小和活动参与人员级别, 重要活动场所分为特级、 一级、二级和三级四个等级,由相关部门确定。 4.3 活动时段重要性等级划分 根据重要活动中某一场所活动时段的重要程度,活动时段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个等级。 4.4 负荷重要性等级划分 按照中断供电对活动正常进行的影响程度, 将重要活动场所内部用电负荷划分为特别重要、 重要和 一般三个等级。 DB33/ T 2187.12019 3 5 电气设施技术要求 5.1 供电电源及高压主接线方式 5.1.1 特级重要活动场所 特级重要活动场所供电电源及高压主接线方式要求包括 a 应具备三路电源的供电条件,即两路主供电源和一路备用电源,三路电源至少应当来自两个 不同变电站的不同母线段; b 每路电源容量应能满足所有负荷的运行要求; c 高压一次主接线宜采用单母线三分段接线,装设两组母线分段断路器(简称母分)(如图 1 所示); d 供电电源及主接线配置宜满足两路主供电源同时运行、备用电源热备用的运行方式。 图1 特级重要活动场所-用户典型主接线 5.1.2 一级重要活动场所 一级重要活动场所供电电源及高压主接线方式要求包括 a) 应具备两路电源供电条件,即两路主供电源,两路电源应当来自两个不同的变电站; b) 每路主供电源容量应能满足所有负荷的运行要求; c) 高压一次主接线宜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装设一组母分断路器(如图 2 所示); d) 供电电源及主接线配置宜满足两路主供电源同时运行方式。 图2 一、二级重要活动场所-用户典型主接线 DB33/ T 2187.12019 4 5.1.3 二级重要活动场所 二级重要活动场所供电电源及高压主接线方式要求包括 a 宜具备两路电源供电条件,两路电源可来自同一个变电站的不同母线段; b 每路主供电源容量应能满足所有下接负荷的运行要求; c 高压一次主接线宜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装设一组母分断路器(同图 2); d 供电电源及主接线配置宜满足两路主供电源同时运行方式。 5.1.4 三级重要活动场所应根据实际用电需求配置电源。 5.1.5 对供电有特殊要求的重要活动场所可采用发电机作为主供电源、 市电作为备供电源的供电方式。 5.1.6 不同进线电源应设置不同通道。 5.2 自备应急电源 5.2.1 应急供电系统 重要活动场所应设置由应急母线段、 应急电源组成应急供电系统; 如有特殊需求应配置外部应急电 源接入装置。 5.2.2 应急母线段 特级、一级重大活动场所应配置应急母线段(如图 3 所示),应急母线段仅供特别重要和重要负荷 接入,严禁其他负荷接入。 图3 应急母线段典型接线 5.2.3 自备应急电源配置要求 自备应急电源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消防、节能、环保等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5.2.4 常见应急电源 常见应急电源包括 a 独立于正常电源的自备柴油发电机组; b 供电网络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馈电回路; c 不间断电源装置(UPS); d 应急电源装置(EPS); e 外部临时接入的移动发电设备。 DB33/ T 2187.12019 5 5.2.5 自备应急电源技术标准 重要活动场所应依据特别重要负荷和重要负荷的允许断电时间、 容量等负荷特性, 结合应急电源切 换时间、持续供电时间等技术性能进行合理配置。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1 自备应急电源技术指标及适用范围 序号 自备应急电源种 类 容量 工作方式 持续供电时间 切换时间 切换方式 1 UPS 800kW 在线 30 分钟 0 秒 在线 2 UPS 800kW 热备 30 分钟 10 毫秒 STS 3 EPS 0.5-800kW 冷备、热备 60、90、120 分钟等 由负载特性定 ATS 4 柴油发电机组 2.5-2500kW 冷备、热备 标准条件 12 小时 5-30 秒 ATS 或手动 5 UPS发电机 >800kW 在线、冷备、 热备 标准条件 12 小时 10 毫秒 在线或 STS 6 EPS发电机 2.5-800kW 冷备、热备 标准条件 12 小时 0.1-2 秒 ATS 或手动 5.2.6 自备应急电源选择要求 5.2.6.1 不间断电源装置 不间断电源装置选择要求包括 a 容量应满足事故全停电状态下下接负荷的持续供电需求; b 对不允许断电设备供电时,UPS 装置的额定输出功率不应小于最大计算负荷的 1.3 倍; c 负荷的最大冲击电流不应大于 UPS 装置额定电流的 150; d 产生的高次谐波应符合国家限额要求,超过限额的应采取谐波治理措施; e 宜按在线连续运行工作制考虑; f 工作环境应满足设备的出厂要求,避免阳光直射、淋雨,远离火源、腐蚀气体等。 5.2.6.2 应急电源装置 应急电源装置选择要求包括 a 容量应满足事故全停电状态下下接负荷的持续供电需求; b 额定输出功率不应小于所连接的应急负荷的 1.3 倍; c 本体噪声应低于 55dB; d EPS 配电系统的各级保护装置之间应有选择性配合。 5.2.6.3 发电机 发电机选择要求包括 a 机组容量与台数应根据负荷大小、 投入顺序以及单台电动机最大启动容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当 负荷较大时,可实施分区供电; DB33/ T 2187.12019 6 b 发电机应考虑用电负荷谐波对其的影响; c 机组与市电不应并网运行,并应设置可靠闭锁; d 自启动机组启动装置应保证在市电中断后 15s 内自启动供电, 并具有三次自启动功能, 其总计 时间不大于 30s,自启动方式为电气启动; e 固定式发电机组应配置表明运行状态的声光信号系统。 5.2.6.4 应急移动发电车(机) 应急移动发电车(机)选择要求包括 a 需配置应急移动发电车(机)的重要活动场所应配置应急移动发电车(机)接口,预留专用停 靠位置、临时电缆通道; b 发电车停靠位置附近宜配置专用接入箱,接入箱内配置应急移动发电车(机)接口并设置明显 接地点;接入箱位置选择应校核线路末端电压降。 5.3 高压配电装置 5.3.1 高压配电装置应符合 GB 50060 的配置要求,应采用高可靠性、高性能的产品。 5.3.2 开关柜应具有可靠的“五防”功能,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防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防 止带电分、合接地刀闸;防止带接地刀闸送电;防止误入带电间隔;宜采用智能五防设备。 5.3.3 开关柜不宜选用以 SF6 气体作为绝缘介质的高压设备。 5.3.4 装设在屋外的消弧线圈宜选用油浸式;装设在屋内的消弧线圈宜选用干式。 5.3.5 屋内配电装置采用金属封闭开关设备时,屋内各种通道的最小宽度(净距)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2 配电装置屋内各通道的最小宽度(净距)(mm) 开关柜布置方式 柜后维护通道 柜前操作通道 固定式 手车式 单排布置 800 1500 单车长度1200 双排面对面布置 800 2000 双车长度900 双排背对背布置 1000 1500 单车长度1200 注1固定式开关柜靠墙布置时,柜后与墙净距应大于50mm,侧面与墙净距应大于200mm; 注2通道宽度在建筑物的墙面遇有柱类局部凸出时,凸出部位的通道宽度可减少200mm。 5.3.6 操作机构及其连锁装置应动作灵活可靠,各固定件应齐全且安装牢固。 5.4 电力变压器 变压器应符合 GB 50060 的配置要求。 5.4.1 类型选择要求 类型选择要求包括 a 重要活动场所宜配置接线组别为 D,yn11 的干式变压器; b 在多尘或有腐蚀性气体严重影响变压器安全运行的场所,应选用防尘型或防腐型变压器。 5.4.2 容量选择要求 DB33/ T 2187.12019 7 容量选择要求包括 a 变压器低压侧电压为 0.4kV 时,容量不宜大于 1250kVA; b 当用电设备容量较大、 负荷集中且运行合理时可选用较大容量的变压器, 但单台容量不应大于 2000kVA; c 预装式变电所变压器单台容量不宜大于 800kVA。 5.4.3 数量选择要求 数量选择要求包括 a 各级重要活动场所配电房变压器应不少于两台,低压应设联络开关; b 变压器低压侧进线断路器与联络断路器之间应采用电气/机械联锁,防止变压器并列运行; c 当其中任何一台变压器退出运行时, 其余变压器的容量应满足特别重要负荷、 重要负荷的用电, 并宜满足电力用户主要用电负荷。 5.5 低压配电装置 5.5.1 低压配电装置应符合 GB 50054 的配置要求。 5.5.2 选择的低压配电装置,除应满足所在网络的标称电压、频率及所在回路的计算电流要求外,还 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热稳定校验。 5.5.3 对于要求断开短路电流的通、断保护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 5.5.4 低压母线宜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每台配变各设 1 段,采用分列运行方式。 5.5.5 特级、一级重要活动场所 0.4kV 联络开关应配置自动切换装置;二级重要活动场所 0.4kV 联络 开关宜配置自动切换装置。 5.5.6 同一配电室内并列的两段母线,当任一段母线有特别重要负荷、重要负荷时,母线分段处应设 相应绝缘等级的防火隔断措施。 5.5.7 成排布置的配电屏,其长度超过 6m 时,屏后的通道应设两个出口,并应布置在通道的两端,当 两出口之间的距离超过 15m 时,其间尚应增加出口。 5.5.8 屋内配电装置采用金属封闭开关设备时,屋内各种通道的最小宽度(净距)宜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3 配电装置屋内各通道的最小宽度(净距)(mm) 型式 布置方式 屏前通道 屏后通道 固定式 单排布置 1500 1000 双排面对面布置 2000 1000 双排背对背布置 1500 1500 抽屉式 单排布置 1800 1000 双排面对面布置 2300 1000 双排背对背布置 1800 1000 注当建筑物墙面遇有柱类局部凸出时,凸出部位的通道宽度可减少 200mm。 DB33/ T 2187.12019 8 5.5.9 变压器低压侧电压为 0.4kV 的总开关应采用框架式低压断路器,开关分断能力应按变压器容量 选择。 选择要求包括 a 变压器容量为 2000kVA 时,开关分断能力应不小于 100kA; b 变压器容量 630~1600kVA 时,开关分断能力应不小于 65kA; c 变压器容量≤500kVA 时,开关分断能力应不小于 50kA。 5.5.10 低压配电系统应预留一定数量和容量的出线回路, 以备临时用电负荷的接入。 对于临时接入的 特别重要负荷,应满足独立出线回路、独立接口接入的要求。 5.5.11 低压回路出线开关不大于 630A 时可选用塑壳开关,大于 630A 时宜选用框架开关。 5.5.12 电源之间切换应采用具备电气或机械连锁的产品。当采用 ATS 时宜选用 PC 级、三位式、四极、 专用型的产品。 5.5.13 ATS 应具备“自投自复”、“自投不自复”和“手动”三种可选工作模式。其控制器的判断依 据应为工作电源失压、备用电源有压。 “自投自复”和“自投不自复”模式分别指的是 a “自投自复” 是指主回路失电时自动投向备用回路, 主回路复电后自动恢复至主回路的工作模 式; b “自投不自复”是指主回路失电时自动投向备用回路,主回路复电后不会恢复至主回路,在备 用回路失电且主回路有电时自动切换至主回路供电的工作模式。 5.5.14 PC 级的 ATS 应符合 GB/T 14048.11 的相关规定。 5.6 电力电缆 5.6.1 电力电缆应符合 GB 50217、GB 50168、GB 50303 的配置要求。 5.6.2 重要活动场所电力电缆应选择铜芯电缆。 5.6.3 特级、一级重要场所中的特别重要负荷的电源主干线路宜采用阻燃电缆。 5.6.4 电力电缆截面选择按负荷电流大小和敷设环境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并预留一定的裕度。 电缆线径选择参考附录 A。 5.6.5 电缆敷设要求包括以下 6 点 a 高压、低压电缆应分开敷设,高压电缆宜设单独的竖井; b 电力电缆与非电力电缆宜分开敷设, 确需在同一电缆桥架内敷设时宜采取隔离措施; 特别重要 负荷严禁与非电力电缆同一桥架敷设; c 由同一配电所供给一级负荷用电时,母线分段处应设防火隔板或有门洞的隔墙; d 供给特别重要负荷用电的两路电缆不应通过同一电缆沟敷设, 当无法分开时该电缆沟内的两路 电缆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且应分别敷设在电缆沟两侧的支架上; e 电缆明敷时,在特级、一级重要活动场所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敷设,在二级重要活动场所 宜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敷设; DB33/ T 2187.12019 9 f 各种不同用途或不同电压的明敷电缆的相互位置、 相互距离及与热力管道之间的接近、 交叉应 符合要求。 5.6.6 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穿管内径应符合表 4 所示。 表4 电缆最小弯曲半径(mm) 电缆型式 多芯 单芯 控制电缆 非铠装型、屏蔽性软电缆 6D - 铠装型,铜屏蔽型 12D 其他 10D 塑料绝缘电缆 无铠装 15D 22D 有铠装 12D 15D 自容式充油(铅包)电缆 - 20D 注表中D为电缆外径 5.6.7 金属铠装电缆应接地良好。接地线截面按设计选用,铜导线截面应不小于 16mm 2。 5.6.8 电缆头保护套应完好无损。电缆头芯线两端色标要一致,引出线压紧牢固,接触紧密。 5.6.9 电缆防火包带、涂料类型、绕包及部位应符合设计及施工工艺要求。 5.6.10 电缆管沟应进行防火、防水设计,满足结构的安全性、耐久性和使用要求。 5.7 终端负荷 5.7.1 接入方式 5.7.1.1 特别重要负荷 特别重要负荷接入方式要求包括 a 应采用双回路专用干线供电,经末端配电箱处自动切换装置,串接 UPS 后接入; b 双回路电源应来自重要活动场所变配电房不同低压母线段,或来自低压母线段和应急母线段; c UPS 宜设置外部检修旁路; d 对于末端采用自带双电源切换装置的 UPS 供电设备,UPS 电源端可不再设置双电源切换装置。 5.7.1.2 重要负荷 重要负荷接入方式要求包括 a 宜采用双回路专用干线供电,经末端配电箱处自动切换装置接入; b 双回路电源应来自重要活动场所变配电房不同低压母线段,或来自低压母线段和应急母线段; c 如有必要可增设应急电源。 5.7.1.3 一般负荷 一般负荷可由单回线路供电。 5.7.2 典型配置 典型配置方式应符合GB 50052的配置要求,包括 DB33/ T 2187.12019 10 a 特级、一级重要活动场所终端负荷配置方式如图 4 所示; 图4 特级、一级重要活动场所终端负荷典型接线 b 二级重要活动场所终端负荷配置方式如图 5 所示。 图5 二级重要活动场所终端负荷典型接线 5.7.3 照明配置 一级及以上重要活动场所应由多个灯具或灯具组组成主照明,相邻灯具(灯具组)应采用不同电源 供电。 5.7.4 插座配置 DB33/ T 2187.12019 11 一级及以上重要活动场所内的插座宜采用放射式接线,不应采用链式接线。 5.7.5 控制系统配置 重要活动场所智能楼宇控制系统、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等内部控制系统应具备手动控制模式。 5.8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5.8.1 高压配电装置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应符合 GB/T 14285、DL/T 584 的配置要求。 5.8.2 10(20)kV 配电装置继电保护配置要求包括 a 进、出线开关应配置限时电流速断保护和过电流保护; b 母线分段开关(母分开关)应配置过电流保护及合闸后加速速断保护; c 配电变压器应配置电流速断保护和过电流保护; d 干式变压器应配置温控保护。 5.8.3 低压配电装置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应符合 GB 50054 的配置要求。 5.8.4 低压配电系统低压脱扣应与市电自动投切设备可靠配合,并满足下接负荷连续性供电要求。 5.9 接地与防雷 5.9.1 接地与防雷装置应符合 GB 50065、JGJ 16 的配置要求。 5.9.2 重要活动场所低压配电系统应采用 TN-S、TN-C-S 系统。 5.9.3 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电阻不应超过 4 欧,保护配电柱上的断路器、负荷开关和电容器组等 的避雷器,其接地导体应与设备外壳相连,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 欧。 5.9.4 接地体应热镀锌,焊接处应涂防腐漆。在腐蚀性较强的土壤中,应适当加大其截面或采取其他 防腐措施。 5.9.5 柴油发电机组的接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相关规定,并宜为临时柴油发电机组预留可靠接地的 接地端子。当采用公共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不宜大于 1 欧;当柴油发电机组单独接地时,接地电阻不 宜大于 4 欧。 5.9.6 66-110kV 配电装置,宜采用金属氧化物避雷器进行过电压保护。 5.9.7 35kV 及以下采用真空断路器的回路,宜根据被操作回路的负载性质(容性或感性),选用金属 氧化物避雷器或阻容吸收器进行过电压保护。 5.9.8 浪涌保护器、低压避雷器应有过电流保护装置。保护模式应与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相匹配。 5.10 电气运行监控 5.10.1 特级和一级重要活动场所应配置电气运行监控系统。 5.10.2 电气运行监控系统应具备对重要活动场所变配电所现场、 主要电气设备、 重要配电回路的开关 状态以及电气运行参数进行监控的功能。 5.10.3 电气运行监控系统应设置在电气值班室,并具备对外开放的接口。 DB33/ T 2187.12019 12 5.10.4 特级和一级重要活动场所应设置相应的监控范围。 5.10.4.1 特级重要活动场所 特级重要活动场所监控范围包括 a 高、低压侧进出线开关、母分开关的开关位置、电压、电流、功率等信息; b 高、低压配电房均需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在柜正面安装全景摄像头(具备监屏功能),在柜背 面安装枪机摄像头; c 重要负荷出线开关的开关位置、电压、电流等信息; d 重要负荷末端配电箱的电压、电流等信息; e ATS 的接入电源位置、动作信号等; f UPS 的输出电压、电流及持续时间等; g 自备发电机的电压、电流及启动信号等。 5.10.4.2 一级重要活动场 一级重要活动场所监控范围包括 a 高压侧进出线开关、母分开关的开关位置、电压、电流、功率等信息; b 高、低压配电房均需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在柜正面安装全景摄像头(具备监屏功能),在柜背 面安装枪机摄像头。 5.10.5 重要活动场所电气值班室及高、低压配电房应安装有线电话。重要的配电间(室)、重要负荷 馈电箱应预留有线通信线路。 5.11 供配电设施运行环境 5.11.1 供配电设施运行环境应符合 GB 50053、GB 50016 的配置要求。 5.11.2 变配电所为独立建筑物时,不宜设置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 5.11.3 变配电所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层时, 不宜设置在最底层, 应避免地下室积水淹渍变配电所的可 能性。 5.11.4 变配电所设置在地下层时,宜选择在通风、散热、防潮条件较好的场所。 5.11.5 变配电所应具有通风、散热、防火、防涝、防潮、防小动物等措施。变配电所设置在地下层时, 宜加设机械通风及除湿设备。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5.11.6 变配电所应设单独的值班室可兼控制室,值班室应能直通或经过走道相通相应的配电装置 室,并应有门直接通向室外或走道。 5.11.7 变配电所灭火器材应符合 GB 50140 的配置要求。E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 卤代烷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不应选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火器。 DB33/ T 2187.12019 13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10kV 及以下常用电力电缆允许 100持续载流量 A.1 1-3kV 油纸、聚氯乙烯绝缘电缆在空气中敷设时的截面应按表 A.1 的标准选择。 表 A.1 1-3kV 油纸、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空气中敷设时允许载流量(A) 绝缘类型 不滴流纸 聚氯乙烯 护套 有钢铠护套 无钢铠护套 电缆导体最高 工作温度(℃ 80 70 电缆芯数 单芯 二芯 三芯或四芯 单芯 二芯 三芯或四芯 电 缆 导 体 截 面 mm 2 2.5 18 15 4 30 26 24 21 6 40 35 31 27 10 52 44 44 38 16 69 59 60 52 25 116 93 79 95 79 69 35 142 111 98 115 95 82 50 174 138 116 147 121 104 70 218 174 151 179 147 129 95 267 214 182 221 181 155 120 312 245 214 257 211 181 150 356 280 250 294 242 211 185 414 285 340 246 240 495 338 410 294 300 570 383 473 328 环境温度(℃) 40 注1适用于铝芯电缆,铜芯电缆的允许持续载流量值可乘以1.29。 注2单芯只适用于直流。 DB33/ T 2187.12019 14 A.2 1-3kV 油纸、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直埋敷设时的截面应按表 A.2 的标准选择。 表 A.2 1-3kV 油纸、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直埋敷设时允许载流置(A) 绝缘类型 不滴流纸 聚氯乙烯 护套 有钢铠护套 无钢铠护套 有钢铠护套 电缆导体最髙 工作温度℃ 80 70 电缆芯数 单芯 二芯 三芯或四 芯 单芯 二芯 三芯或四 芯 单芯 二芯 三芯或四 芯 电 缆 导 体 截 面 mm 2 4 34 29 47 36 31 34 30 6 45 38 58 45 38 43 37 10 58 50 81 62 53 77 59 50 16 一 76 66 110 83 70 105 79 68 25 143 105 88 138 105 90 134 100 87 35 172 126 105 172 136 110 162 131 105 50 198 146 126 203 157 134 194 152 129 70 247 182 154 244 184 157 235 180 152 95 300 219 186 295 226 189 281 217 180 120 344 251 211 332 254 212 319 249 207 150 389 284 240 374 287 242 365 273 237 185 441 275 424 273 410 264 240 512 320 502 319 483 310 300 584 356 561 347 543 347 400 676 639 625 500 776 729 715 630 904 846 819 800 1032 981 963 土壤热阻系数 Km/W 1.5 1.2 环境温度(℃ 25 注1适用于铝芯电缆,铜芯电缆的允许持续载流量值可乘以1.29。 注2单芯只适用于直流。 DB33/ T 2187.12019 15 A.3 1-3kV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空气中敷设时的截面应按表 A.3 的标准选择。 表 A.3 1-3kV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空气中敷设时允许载流置(A) 电缆芯数 三芯 单芯 单芯电缆排列 方式 品字形 水平形 金属层接地点 单侧 两侧 单侧 两侧 电缆导体材质 铝 铜 铝 铜 铝 铜 铝 铜 铝 铜 电 缆 导 体 截 面 mm2 25 91 118 100 132 100 132 114 150 114 150 35 114 150 127 164 127 164 146 182 141 178 50 146 182 155 196 155 196 173 228 168 209 70 178 228 196 255 196 251 228 292 214 264 95 214 273 241 310 241 305 278 356 260 310 120 246 314 283 360 278 351 319 410 292 351 150 278 360 328 419 319 401 365 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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