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193-2019 体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建设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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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 A16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21932019 体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建设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townstreet construction on sports modernization 2019 - 03 - 04 发布 2019- 04 - 04 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3/T 21932019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体育场地设施 ...................................................................... 2 4.1 场地设施配置 .................................................................. 2 4.2 场地设施管理 .................................................................. 2 4.3 标识 .......................................................................... 2 4.4 场地设施安全 .................................................................. 2 5 体育社会组织 ...................................................................... 3 5.1 总要求 ........................................................................ 3 5.2 类型 .......................................................................... 3 5.3 管理要求 ...................................................................... 3 6 体育活动(赛事) .................................................................. 3 6.1 基本要求 ...................................................................... 3 6.2 活动(赛事)的组织 ............................................................ 4 6.3 活动(赛事)安全 .............................................................. 4 7 科学健身指导 ...................................................................... 4 7.1 社会体育指导员 ................................................................ 4 7.2 健身培训与指导 ................................................................ 5 7.3 健身宣传 ...................................................................... 5 7.4 国民体质测定 .................................................................. 5 8 青少年体育 ........................................................................ 5 8.1 学校体育 ...................................................................... 5 8.2 社区青少年体育 ................................................................ 6 9 建设保障 .......................................................................... 6 9.1 组织领导 ...................................................................... 6 9.2 管理人员 ...................................................................... 7 9.3 信息管理 ...................................................................... 7 10 建设绩效 ......................................................................... 7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体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建设绩效指标 .............................. 8 DB33/T 2193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体育局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体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体育改革发展研究会、宁波市体育科学学会、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旺忠、吕金敏、计生波、施建华、胡一俊、王周。 DB33/T 21932019 1 体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体育现代化乡镇(街道)的建设要求,包括体育场地设施、体育社会组织、体育活动 (赛事)、科学健身指导、青少年体育、建设保障以及建设绩效指标等。 本标准适用于体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9668 体育馆卫生标准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4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4部分运动健身符号 GB/T 10001.9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 19079(所有部分)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GB 19272 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 GB/T 22185 体育场馆公共安全通用要求 GB 50099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JGJ 31 体育建筑设计规范 JGJ 153 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 JG/T 191 城市社区体育设施技术要求 JGJ/T 280 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技术规程 DB33/T 2045 体育现代化村(社区)建设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体育现代化乡镇(街道)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现代的体育价值理念、体育管理制度、体育运行机制、体育运动文化、体育 科学技术、科学健身方法应用于体育事业发展之中,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调发展,不 断提高当地居民的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的乡镇(街道)。 3.2 体育社会组织 以辖区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为主自愿组成,依托本乡镇(街道)或周边公共体育场地设施 开展经常性体育活动,有相对固定的骨干人员和组织成员,并到本地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备案或 到县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纳入本级乡镇(街道)进行日常管理的社会组织。 DB33/T 21932019 2 4 体育场地设施 4.1 场地设施配置 4.1.1 辖区内的体育场地设施应当满足当地居民需求,其中,辖区内常住人口超过 8 万人以上的乡镇 (街道)应建有全民健身中心。 4.1.2 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应向社会开放,辖区内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宜 向社会开放。 4.1.3 体育设施建设宜与的文化礼堂、老年活动中心等场地设施相结合。 4.1.4 整合文化、卫生等公共资源,提供多方位的公共体育服务。 4.1.5 新建居住区和社区应按标准配建群众健身相关设施。 4.1.6 充分利用郊野或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城市空置场所以及农村闲置场所建设群众体育设施,改 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用于体育健身。 4.1.7 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应考虑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需求。 4.2 场地设施管理 4.2.1 体育场地和设施的建设及运行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消防、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有关法规, 符合 GB 9668、GB 19079、GB/T 22185、JG/T 191 、JGJ 153、JGJ 31 的规定。 4.2.2 公共体育设施应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规范开放管理。辖区内面向社会开放的公共体育设 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应建立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包括开放时间、收费标准、安全须知等事项,接收 社会监督。 4.2.3 公共体育设施应有相应的管理措施 由专人负责体育场地设施的登记、统计、维护、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定期维护; 在开展体育活动时,应落实相应的卫生和安全防护措施,保证设施完好和正常、安全使用; 因故障维护、举办活动或遇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开放(使用)时,应提前向社会告 知。 4.3 标识 4.3.1 标识类别 公共体育场地应在醒目位置悬挂、张贴、放置各类告示牌 关于设施功能、使用须知或操作要求、健身须知等应有说明性标识;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厕所、服务室等应有指示性标志; 禁止吸烟、禁止翻越、禁止通行、禁止跳水(潜泳)等应有禁止性标识; 配电室、消防栓等应有警示性标识; 道路指引标牌。 4.3.2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各类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应符合GB/T 10001.1、GB/T 10001.4、GB/T 10001.9的规定。 4.4 场地设施安全 4.4.1 应定期对辖区内公共体育建筑物、构筑物、场地、设施设备及器材、用品、标识进行检查,满 足现行国家消防、安全、卫生等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停止使用,并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DB33/T 21932019 3 维修、更换前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 对于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4.4.2 向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障人士等开放的体育设施,应根据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障 人士特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4.3 当设施器材存在下列情形的,应予以安全警示,安全警示的文字、图案应清晰醒目、易于识别, 并固定在场地设施的明显位置上 存在不安全因素,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 某些特定或限制的人群如需要照顾的老人、幼儿、病人、残疾人等不适用的; 需要对运动锻炼的人数和条件进行限制的; 需要对运动强度的锻炼进行限制的; 其他需要警示的内容和事项。 5 体育社会组织 5.1 总要求 5.1.1 乡镇(街道)应健全体育社会组织备案和管理工作机制,规范和引导其健康发展。 5.1.2 乡镇(街道)的体育社会组织应符合以下要求 制定章程及管理制度; 有相对稳定的骨干队伍; 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有基本的经费保障,设置基本的活动项目,定期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体育活动。 5.2 类型 乡镇(街道)应积极组建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包括但不限于 县级体育总会乡镇(街道)体育分会(体育社团联合会); 老年体协等特殊人群体育协会、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 体育俱乐部、体育兴趣小组、体育活动点等群体性自发组织;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等青少年体育组织。 5.3 管理要求 管理要求如下 到所在地民政部门注册,或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纳入乡镇(街道)管理; 建立会员名录和工作档案; 经常开展体育活动,带动辖区内居民参加健身运动; 具备组织、指导会员开展体育活动的社会体育指导员。 6 体育活动(赛事) 6.1 基本要求 6.1.1 体育活动(赛事)应符合以下要求 与村(社区)体育活动的协调统筹; DB33/T 21932019 4 与节假日、传统民俗节庆活动结合; 与文化活动、慢病防控和康复治疗工作结合。 6.1.2 指导和组织本地区居民开展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包括健身跑、健步走、骑行、登山、徒步、游 泳、球类、广场舞等。 6.1.3 扶持推广民族民俗民间传统和乡村农味农趣运动项目。 6.1.4 指导和组织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开展各类体育活动或赛事。 6.1.5 定期举办不同人群和多种形式的单项体育竞赛和综合性运动会,形成在本县(市、区)有一定 影响力的体育品牌赛事。 6.1.6 在开展体育活动(赛事)时,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和体育骨干提供公益服务。 6.2 活动(赛事)的组织 6.2.1 体育活动(赛事)主题应符合以下要求 符合体育法规的规定; 与活动者的生理、心理特点相适应; 体现乡镇(街道)特色。 6.2.2 组织开展体育活动(赛事)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编制活动(赛事)方案,明确的人员配置、内容、流程、安全与应急措施; 对活动(赛事)场地、设施设备、器材用品、安全警示、公共标识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完 好; 应按照活动(赛事)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维护现场秩序和落实安全应急措施。 6.2.3 组织参与体育活动(赛事)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积极响应,重在参与; 根据活动(赛事)主题,做好人员的组织工作; 与主办方协调,明确责任人,落实后勤保障和安全措施。 6.2.4 活动(赛事)结束后,应及时对活动(赛事)进行总结。 6.3 活动(赛事)安全 6.3.1 根据活动(赛事)规模, 应事先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内容应包括 成立临时的安全组织机构; 向社会公示安全管制、警示、注意事项等信息; 有针对性地对参与者进行安全教育; 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承担的安全职责; 根据体育活动(赛事)的特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服务; 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设备。 6.3.2 在组织开展(参与)大型活动(赛事)时,应合理安排参与者进入、疏散的时间和通道,加强 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7 科学健身指导 7.1 社会体育指导员 7.1.1 社会体育指导员应具有国家或有关部门认可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资质。 DB33/T 21932019 5 7.1.2 乡镇(街道)应对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注册登记、建立档案,通过公告栏或信息数据平台,向 社会公示社会体育指导员姓名、联系方式和所开展的体育项目等基本信息。 7.1.3 社会体育指导员应为居民提供体育服务。 7.2 健身培训与指导 乡镇(街道)应提供健身培训与指导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科学健身知识的传授; 科学健身体育技能的指导; 体育竞赛组织方法的培训。 7.3 健身宣传 乡镇(街道)应利用宣传展板(宣传窗)、多媒体等形式宣传以下内容 普及健身知识; 宣传健康新理念,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和科学运动方式; 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挖掘传承传统体育文化。 7.4 国民体质测定 乡镇(街道)应整合基层体育、卫生资源,依托各类医疗卫生、体育机构和社会力量等多种方式, 为本地居民提供下列服务 国民体质测定; 体质评价和运动健身指导; 建立个人体质健康档案,宜纳入个人体检内容; 提供科学健身方案。 8 青少年体育 8.1 学校体育 8.1.1 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应符合GB 50099、JGJ/T 280的规定。 8.1.2 学校体育教师配备 8.1.2.1 根据开设体育课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配齐配强体育教师。 8.1.2.2 中小学体育教师应经过体育专业学习或培训, 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每学年接受继续教育培训。 8.1.3 学校体育活动 积极开展学校体育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完善体育课程设置,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培养青少年体育爱好和运动技 能; 组织学生经常性参加课外体育锻炼,确保学生每天锻炼 1 小时; 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学生体育运动会,积极开展竞技性和群众性体育活动; 开展校内体育组织建设,引导学生参加体育组织; 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引导学生积极进行体育锻炼,培养终身体育意识和习惯; DB33/T 21932019 6 支持学校通过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与各级各类体校联办运动队、 组建校园项目联盟等形式, 打造学校特色体育项目; 采用多种形式,创新体育后备人才小学、初中、高中一条龙培养模式。 8.2 社区青少年体育 8.2.1 社区青少年体育活动 乡镇(街道)应广泛开展社区青少年体育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利用体育场馆、公园、户外营地、青少年宫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场所,举办青少年体育竞赛 与展示、户外运动、体育游戏、运动技能培训、体质监测、科学健身普及和健身指导服务等活 动; 利用辖区内的自然资源优势,开展符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体育活动; 组织参加与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赛、 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夏 (冬) 令营等传统赛事和活动相衔接的区域性体育竞赛和活动; 推广、普及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开展社区青少年科学健身、体育文化教育等活动。 8.2.2 社区青少年体育组织 8.2.2.1 乡镇(街道)应加强社区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建立社区青少年体育组织网络。 8.2.2.2 社区青少年体育组织应辐射城市社区和具备条件的农村。 8.2.2.3 社区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包括但不限于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学生体育社团; 体育兴趣小组。 8.2.3 社区青少年运动技能培训 乡镇(街道)应引导各类学校、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运动项目协会、健 身中心、青少年宫、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等组织,开展体育运动技能培训。 8.2.4 指导人员队伍建设 乡镇(街道)应推动青少年体育指导人员队伍建设,为青少年进行体育锻炼、提高运动技能提供指 导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基层教练员、裁判员培训; 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人员培训; 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 9 建设保障 9.1 组织领导 乡镇(街道)应成立全民健身领导协调机构,做好下列工作 将体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精神文明创建体系; 制定体育公共设施规划,对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合理布局,统一管理和维护; 制定年度体育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DB33/T 21932019 7 建立本地体育经费保障机制,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办体育,发展体育产业; 组织开展体育赛事或活动、国民体质测定等工作; 开展体育宣传和交流活动; 管理指导村(社区)及体育社会组织开展体育赛事或活动; 协助体育行政部门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工作。 9.2 管理岗位人员 9.2.1 乡镇(街道)应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体育工作。 9.2.2 乡镇(街道)应明确体育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落实上级体育工作部署要求,管理本辖区体育 日常工作。 9.2.3 乡镇(街道)应有专兼职体育工作人员(体育委员),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设立公益性 岗位,落实专人负责体育工作。 9.3 信息管理 9.3.1 乡镇(街道)体育信息包括 体育社会组织信息; 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 公共体育设施信息; 学校、机关事业企业等向社会开放的体育设施信息; 青少年体育活动信息; 体育赛事(活动)信息; 居民日常锻炼信息; 9.3.2 乡镇(街道)应建立稳定的信息收集渠道,可以从活动的组织过程、服务对象、相关政府部门 和体育社会组织以及其他开展体育服务信息的机构和个人等来源获取,并对信息进行动态更新。 9.3.3 通过宣传栏、网络、媒体等相关平台对外提供相关信息及处理结果。 9.3.4 对需要进行保存的体育信息及载体,包括各种文字、图表、图纸、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磁 盘、光盘等应收集齐全完整,准确地反映其工作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并建立工作档案实现体育信息 的便捷查询。 9.3.5 应积极推动“数字体育”的建设和应用。按照全省“数字体育”建设的统一要求,做好信息采 集、更新、维护等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为本地居民提供公共数字体育服务。 10 建设绩效 体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建设绩效指标包括体育场地、体育社会组织、体育活动(赛事)、科学健 身指导、青少年体育、建设保障指标和效益指标组成,建设绩效指标见附录A。 DB33/T 21932019 8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体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建设绩效指标 A.1 体育场地设施 体育场地及设施建设的绩效指标见表A.1。 表A.1 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绩效指标 指标 要求 体育场地面积 1.乡镇人均不少于 2.0 ㎡; 2.街道人均不少于 1.8 ㎡。 公共体育设施 3.常住人口超过 8 万的乡镇街道应建有全民健身中心,其他应与相邻乡镇(街道)共享全民健身中 心。全民健身中心应建有面积不少于 1500 ㎡的室内综合馆,并建有多功能健身房;建有 200m以上的 塑胶跑道的体育场或建有 10000 ㎡以上的市民健身广场;建有 5 个以上项目的体育场地设施; 4.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开放率达到 100,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 8 小时,错时开放时间不少 于 2 小时; 5.辖区内每个村(社区)晨晚练点不少于 3 处; 6.健全完善日常管理制度,落实登记、管理维护职责。 其他体育场地 设施 7.辖区内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面向社会开放率 100; 8.辖区内的经营性体育场所、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宜向社会公益开放; 9.健全完善日常管理制度,落实登记、管理维护职责。 A.2 体育社会组织 体育社会组织的建设指标见表A.2。 表A.2 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指标 指标 要求 体育总会 1.成立县级体育总会乡镇(街道)分会或乡镇(街道)体育社团联合会。 体育社会组织 2.有 8 个以上经民政部门注册或在乡镇(街道)备案的体育社会组织; 3.体育社会组织应每年开展 4 次以上各类活动,并有相关记录,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内部制度规 范。 A.3 体育活动(赛事) 体育活动(赛事)的建设指标见表A.3。 DB33/T 21932019 9 表A.3 体育活动(赛事)建设指标 指标 要求 活动(赛事) 1.每年举办不同人群和多种形式的单项体育竞赛 6 次(项)以上; 2.每两年组织一届有 6 个项目以上的综合性运动会。 A.4 科学健身指导 科学健身指导的建设指标见表A.4。 表A.4 科学健身指导建设指标 指标 要求 社会体育 指导员 1.有固定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定点开展健身咨询和运动技能传授; 2.社会体育指导员数占常住人口的 3‰以上; 3.社会体育指导员网络注册率 100; 4.规范管理辖区社会体育指导员, 建立辖区社会体育指导员责任制, 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及活动记录。 健身宣传 5.制定全民健身和健康教育宣传计划; 6.配有科学健身和健康知识教育的宣传展板和资料,全年定期更新不少于 6 次; 7.开展体育宣传或科学健身指导活动次数全年不少于 2 次。 体卫融合 8.依托各类医疗卫生、体育机构和社会力量等多种方式开展体质测定工作; 9.国民体质测试人员建档率 100,宜将国民体质测定纳入居民健康体检; 10.有不少于 1 名通过运动处方业务培训的医生。 A.5 青少年体育 青少年体育的建设指标见表A.5。 表A.5 青少年体育建设指标 指标 要求 学校体育 1.体育场地设施满足 GB 50099、JGJ/T 280 的要求; 2.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其中城区小学每 5 个~6 个班配备 1 名体育教师,初 中每 6 个~7 个班配备 1 名体育教师,高中(含职高)每 8 个~9 个班配备 1 名体育教师;农村 200 名学生以上应至少配备 1 名专职体育教师。 3.体育教师每学期不少于 24 学时,每 5 年不少于 360 学时; 4.中小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 1 小时; 5.小学 1~2 年级每周 4 课时,小学 3 年纪~6 年级和初中每周 3 课时,高中每周 2 课时; 6.每个学生熟练掌握 2 项以上运动技能; 7.每个学生每人参加 1 个以上的体育组织; 8.学校每年举办运动会一次; 9. 游泳普及率达到 95; 10.辖区内有中学、小学的,应各有 1 所中学和小学开展 1 个以上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项目; 11.参与体育训练和竞赛的青少年的体育意外伤害保险覆盖率 100。 DB33/T 21932019 10 表 A.5 (续) 指标 要求 社区青少年 体育 12.每万名青少年拥有社区青少年体育组织 1 个以上,不足万人的,至少有一个青少年体育组织,每 年开展青少年冬夏令营活动和体育技能培训; 13.每万名青少年拥有社区体育指导人员 5 人以上; 14.青少年参加社区体育培训或活动的比例达到 70以上。 A.6 建设保障指标 建设保障指标见表A.6。 表A.6 建设保障指标 指标 要求 建设保障指标 1.乡镇(街道)全民健身领导协调机构每年召开 1 次以上会议; 2.明确 1 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体育工作; 3.配备 1 个以上体育委员岗位(含公益性岗位) ,落实专人负责辖区内体育工作; 4.本乡镇(街道)所辖村(社区)符合 DB33/T 2045 的比例不低于 70。 A.7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见表A.7。 表A.7 效益指标 指标 要求 效益指标 1.居民体质测定合格率达到 94以上; 2.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到 96以上; 3.居民健身知识知晓率达到 80以上; 4.对体育现代化建设的满意度达到 85以上; 5.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不含学生)比例达到 30以上; 6.在体育健身活动中无重大人身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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