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doc

返回 相似 举报
2-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2-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2-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2-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2-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官地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夯实我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明确各级领导、科室、队组、班组、岗位人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与分工,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 号)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及检查评分办法”规定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官地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 一、矿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 组 长矿 长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安监处长 副 组 长生产矿长 总工程师 机电矿长 党委副书记 经营矿长 多经矿长 后勤矿长 纪委书记 工会主席 成 员各专业副总、各专业部门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处,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处常务副处长担任。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职责 (一)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对事故隐患进行认定、分级管理; (二)编制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并严格落实各分管专业组执行。 (三)负责日常井上下的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复查、闭合、消项等监督检查工作;对未整改的隐患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指导、督促矿各专业科室、区队开展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每月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分布、治理进展情况。 (六)组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专项培训。 (七)承办上级部门和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书面报告,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分工 (一)矿长 矿长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对全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协调工作。 1、每年组织各分管专业负责人、专业副总、相关科室负责人、技术人员结合年度生产作业计划及年度风险辨识报告编制事故隐患年度排查计划,并严格落实执行。 2、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生产、技术等业务科室、区队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排查前制定工作方案,并明确排查时间、方式、范围、内容和参加人员。发现重大隐患,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原则,组织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3、每月定期组织召开事故隐患治理会议,对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分析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提出预防事故隐患的措施,并组织编制月度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 4、针对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经集团公司认定的A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5、带班下井过程中,排查带班区域事故隐患,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二)党委书记 1、党委书记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与矿长共同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宣传、教育、领导工作,督导各专业组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带班下井过程中,排查带班区域事故隐患,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三)生产矿长 分管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工程区、综安区、运输区、生产技术科,对矿井采掘工程、安拆工程、顶板运输管理、煤炭质量、标准化建设、煤炭销售等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1、每半月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生产系统领域进行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 2、组织协调分管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业务指导和检查督导工作。 3、对分管范围内重大事故隐患按照治理方案组织实施,对治理进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 4、带班下井过程中,排查带班区域事故隐患,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四)总工程师 负责矿井“一通三防”、衔接设计、瓦斯抽采、地测防治水、井上井下防洪防汛等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每半月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分管领域进行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 2、组织协调分管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业务指导和检查督导工作。 3、对分管范围内重大事故隐患按照治理方案组织实施,对治理进展情况分析总结。 4、协助矿长组织制定、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安全技术措施和整改方案。 5、带班下井过程中,排查带班区域事故隐患,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五)机电矿长 负责全矿机电质量标准化、大型设备管理、井上下供电、外转供电、停电检修、汛期防雷电、机电设备租赁检修、备品备件采购验收等机电管理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每半月组织相关业务科室、队组对分管领域进行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 2、组织协调分管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业务指导和检查督导工作。 3、对分管范围内重大事故隐患按照治理方案组织实施,对治理进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 4、带班下井过程中,排查带班区域事故隐患,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六)安全矿长 具体负责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管矿井及地面的安全监察管理、隐患排查整改、事故追查处理、安全应急管理、安全培训教育、安全考核、班组建设等相关工作。 1、协助矿长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确保贯彻落实。 2、协助矿长并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制定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检查落实。 3、负责监督各级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情况,管理考核。 4、组织协调督办事故隐患排查办公室开展的各项工作。 5、带班下井过程中,排查带班区域事故隐患,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七)党委副书记 负责地面日常火工品管理、地面车辆停放、地面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1、每半月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火工品管理、地面安全检查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 2、组织协调检查督办火工品管理、地面消防等方面的隐患治理工作。 3、带班下井过程中,排查带班区域事故隐患,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八)经营矿长 分管供应科、财务科、审计科,负责地面关键厂点、资金保障等,对分管系统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1、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费用资金计划,落实年度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制度,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2、组织协调督办分管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对重大事故隐患按照治理方案提供资金保障。 3、带班下井过程中,排查带班区域事故隐患,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九)多经矿长 分管矿多经公司,对全矿多经三产方面、矸石拉运及治理等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 1、每半月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多经系统及分管领域进行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 2、组织协调督办分管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带班下井过程中,排查带班区域事故隐患,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十)后勤矿长 分管负责后勤管理、环境保护、分管范围内的地面防洪、地面地质灾害防治及矿井基建、卫生卫计等相关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1、每半月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分管系统内的事故隐患开展一次全面排查。 2、组织协调督办分管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带班下井过程中,排查带班区域事故隐患,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十一)纪委书记 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事故隐患排查的监督监察工作,督导各单位各专业组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开展不好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安全问责。督导各级干部的下井带班、跟班隐患排查工作。 (十二)工会主席 分管矿工会,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督导相关单位及时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大型集会等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十三矿长助理(通风科长) 协助矿长、总工程师在煤矿“一通三防”方面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搞好“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分管通风科,对矿井通风系统、瓦斯治理、煤层自燃发火防治、综合防尘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十四)各专业副总工程师 1、协助各专业分管矿长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各自分管专业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2、负责组织制定、审批和落实治理事故隐患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职能科室、各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分工 部门负责人是各自所在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安监处 1、安监处是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管理部门,负责全矿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监督管理;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设、组织实施、登记建档、归类分析、督办落实、验收销号;负责明确事故隐患排查类别、治理单位、督办单位、验收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指导并监督相关单位人员启动隐患治理机制全过程的落实。 2、对全矿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监察责任,负责监督检查全矿各科室、队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深入现场跟踪监督科室、队组的隐患治理情况和监督业务科室分管范围内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治理方案制定情况。 3、对集团公司和上级部门查出的事故隐患,月度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各级干部下井查出并填写在信息表上的事故隐患,安监处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查出的事故隐患,日常需要提级督办的事故隐患实行隐患闭环管理,建立和保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4、指导协调队组级、班组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检查岗位人员随时排查隐患情况。 5、受理事故隐患举报,对举报的隐患问题进行认定,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对举报单位进行处罚。 6、完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安全生产指挥中心 1、负责紧急事故隐患的电话信息反馈与记录,并向矿领导汇报,并在事故隐患治理时做好协调工作。 2、参与制定具体治理整改方案,指导督促治理整改方案实施以及现场治理整改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负责采煤、掘进专业、调度环节等范围内的日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治理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和验收工作负责。 (三)生产技术科 1、协助分管领导对全矿采掘工程、运输、顶板管理等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工作。 2、负责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现场指导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及整改方案的实施。 3、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督办验收。 (四)通风科 1、协助分管领导对全矿通风系统、监测监控系统、防尘系统、防灭火系统等范围内的日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工作。 2、负责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现场指导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及整改方案的实施。 3、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督办验收。 (五)抽采区 1、协助分管领导对全矿瓦斯抽采系统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工作。 2、负责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现场指导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及整改方案的实施。 3、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督办验收。 (六)机电科、机电辅运科 1、协助分管领导对全矿范围内机电设备、供电系统、提升运输和大型设备安全运行等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工作。 2、负责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现场指导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及整改方案的实施。 3、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督办验收。 (七)运输区、机电辅运科 1、协助分管领导对全矿范围内大运输、皮带运输设施及系统方面、小运输管理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工作。 2、负责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现场指导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及整改方案的实施。 3、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督办验收。 (八)地测科 1、协助分管领导对全矿地测防治水、井下探放水、地表巡查及周边小窑等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工作。 2、负责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现场指导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及整改方案的实施。 3、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督办验收。 (九)工程区 1、负责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现场指导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及整改方案的实施。 2、负责开拓专业队组临时工程、零散作业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十)综安区 1、负责安拆工程、分管综安队组管理等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协助分管领导对安拆面机电、运输等方面的事故隐患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负责编制安装与拆除工作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现场指导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及整改方案的实施。 十一生活公司 1、协助分管领导对全矿范围内地面办公场所、两堂一舍、工业广场、供水供暖等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工作。 2、负责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现场指导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及整改方案的实施。 3、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日常检查,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治理和督办验收。 十二多经公司、检修公司 1、协助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工作。 2、负责地面厂房(车间)、矸石山、道路交通、厂房机电设备、大型设备安装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现场指导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及整改方案的实施。 3、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日常检查,负责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治理和督办验收。 (十三)供应科 1、负责火工品管理、劳保用品发放、物资供应等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协助分管领导对全矿火工品管理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工作。 2、负责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现场指导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及整改方案的实施。 3、协助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日常检查,负责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治理和督办验收。 (十四)基建科 负责矿区基建项目、地面临时工程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十五 环保卫计科 1、在分管矿长的领导下,主持开展矿区治安、地面消防、交通管理等方面的事故排查治理工作。 2、负责编制事故隐患排査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现场指导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及整改方案的实施。 3、协助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日常检查,负责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治理和督办验收。 (十六)矿工会 1、负责矿区大型集会、大型活动、重要接待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协助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十七 财务科、计划科 1、制定、修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 2、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月度报表、提取台账。 3、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 十八劳资科 协助分管领导组织制定或者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 (十九)职教中心 负责全矿干部、职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培训管理,每年至少组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进行一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的专项培训。 二十应急管理科 1、每年负责编制官地矿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每三年修订完善官地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每季度负责对全矿地面应急救援仓库进行一次全方位检查,及时更新不符合要求的物品,确保救援物资齐全有效。 3、负责对六大系统进行不间断巡回检查,跟踪落实隐患整改,确保设施齐全完好、正常使用。 4、对全矿及各相关单位的应急演练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一队组 1、负责本队组区域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各队组每天要有计划地安排队长、书记、副队长、技术员、班组长深入现场,对作业环境、生产工序、安全设施、人员工作情况等开展事故隐患排查,落实措施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事故隐患级别分级采取有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 3、及时向有关领导和科室汇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并登记建档,做好跟踪落实工作。 二十二班组 各班组每班负责本班的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到作业场所后首先要执行“安全确认”排查事故隐患,确认无事故隐患后方可作业。当班能够治理整改的隐患,要积极组织整改治理,治理难度较大或者短时间内无法治理的,要及时反馈回区科队,并做好隐患排查记录,队组要确保隐患“五定五落实”处理。 在作业中经常排查事故隐患,发现现场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隐患,应先撤出作业人员,及时向队组汇报,待隐患彻底处理后方可再作业。 日常做好本班组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登记建档,做好跟踪落实。 二十三岗位人员 岗位作业人员负责本岗位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作业过程中要执行“安全确认”随时排查事故隐患,对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等方面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岗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对于现场不能治理的事故隐患要及时反馈回区科队,并做好隐患排查记录,队组确保隐患“五定五落实”处理。 各岗位人员每班必须填写隐患排查记录,经队组整理汇总后存档。 五、事故隐患排查相关要求 1、领导干部下井必须对分管范围沿线、作业地点,有重点、有选择的进行事故隐患排查,积极组织事故隐患处理,现场无法及时处理的,必须及时填写在干部下井检查表,升井后交安监处信息中心。 2、区(科、队)领导要经常深入现场,对作业环境、生产工序、安全设施、人员工作情况等开展事故隐患排查,落实措施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班组长负责本班的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当班能够治理整改的,要积极组织整改治理,治理难度较大或者短时间内无法治理的,要及时反馈到科队,并填写班组事故隐患排查表。 4、单独岗位人员负责本区域内的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岗位人员不能治理的事故隐患要及时反馈回队组,队组要确保隐患上报“五定五落实”处理,并做好隐患排查记录。
展开阅读全文

资源标签

最新标签

长按识别或保存二维码,关注学链未来公众号

copyright@ 2019-2020“矿业文库”网

矿业文库合伙人QQ群 3073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