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地掌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汇编(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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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行政领导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 矿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 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 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 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 矿长通风助理(兼通风处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 技术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 通风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8 地测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0 机电运输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1 第二章 工会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3 工会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3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4 工会副主席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5 第三章 办公室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6 办公室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6 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7 文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8 事务秘书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8 文书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9 档案室档案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0 小车队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0 小车队驾驶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1 后勤保卫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1 巡逻人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2 门卫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3 第四章 人力资源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4 人力资源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4 人力资源处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5 人力资源处副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6 人事档案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6 工资结算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7 社保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7 劳保护品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8 工程预算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8 生产计划统计员及法律事务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9 劳动定额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0 材料定额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1 第五章 生产技术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1 生产技术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1 生产技术处处长全生产责任制32 生产技术处副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4 生产技术处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4 采煤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5 掘进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6 第六章 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8 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8 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8 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副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9 调度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40 统计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41 信息中心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41 信息中心副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42 通讯信息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43 通讯系统维护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44 第七章 机电运输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45 机电运输处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45 机电运输处副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47 机电运输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48 大型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9 轨道运输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0 电缆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2 电器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3 防爆检查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4 供电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5 油脂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6 环境保护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7 计量、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8 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9 配件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0 小型电器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1 输送带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3 钢丝绳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4 特种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5 第八章 通风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6 通风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6 通风处副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7 通风处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8 第九章 地质测量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9 地质测量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9 地质测量部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70 地质测量处副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71 地质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72 测量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73 地质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74 水文地质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75 资源储量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76 测量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77 测(量)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78 第十章 安全监察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78 安全监察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78 安全监察处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80 安全监察处副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82 安全监察处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83 统计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84 安全信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85 跟班安监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86 安培中心副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87 安培中心教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88 爆炸物品管理员岗位职责89 爆破材料管理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89 爆破材料押运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91 爆破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92 职业危害防治中心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93 职业危害防治中心副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93 职业危害防治中心专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94 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95 应急救援办公室专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96 兼职救护队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责任制96 兼职救护队小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责任制97 兼职救护队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责任制98 兼职救护队仪器仪表校验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责任制99 第十一章 综采队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00 综采队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00 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01 副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03 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04 采煤班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06 检修班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08 设备列车控制台操作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09 泵站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10 采煤机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12 刮板输送机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13 胶带输送机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14 转载机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16 维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17 支架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19 清煤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20 管柱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21 顺槽支护回撤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22 运料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23 小绞车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24 第十二章 掘进队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26 掘进队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26 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27 副区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28 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29 掘进班班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30 综掘机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32 支护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34 耙装机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35 喷浆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36 胶带输送机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38 小绞车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39 小水泵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40 维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41 运料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43 材料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44 打眼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45 放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46 巷道维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47 耙矸机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48 第十三章 机电队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49 机电队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49 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50 副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52 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53 35KV变电站站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54 35KV变电站操作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55 电气维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56 机械维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57 起重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58 电气焊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59 电焊机操作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60 切割机操作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61 叉车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62 绞车维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62 主井提升机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63 空压机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64 矿灯充电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65 主排水泵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66 胶带输送机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67 井下变频绞车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68 信号把钩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70 变配电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71 矿井水处理站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72 污水处理站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73 水质化验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74 第十四章 运搬工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75 运搬队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75 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76 副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77 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79 运输班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80 副井把钩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81 副井信号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82 矿车维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83 电机车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84 轨道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85 电机车维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87 斜巷信号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88 斜巷把钩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89 小绞车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90 架空乘人装置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91 架空乘人装置维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93 胶带输送机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95 胶带输送机维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96 装送料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98 铲车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00 叉车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01 电机车充电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03 第十五章 通风队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04 通风队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04 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05 副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07 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08 班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09 测风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10 测尘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11 瓦斯检查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12 风筒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13 注浆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14 注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15 自救器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16 木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16 束管监测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17 仪器仪表发放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18 仪器仪表维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19 通风设施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19 防尘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20 局部通风机安装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21 安全监测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22 瓦斯抽放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23 气体分析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24 第十六章 钻探队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责任制225 钻探队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责任制225 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责任制225 副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责任制226 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责任制227 班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28 钻机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29 第十七章 洗选车间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30 洗选车间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31 厂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31 生产副厂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33 机电副厂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34 技术副厂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35 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36 生产班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38 维修班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38 电工班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39 集控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40 巡岗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42 浓缩机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44 压滤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46 机械维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48 电气维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51 采制化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52 浮沉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53 仓库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55 核算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56 司炉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57 起重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58 兼职安监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59 放射源巡查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60 第十八章 后勤服务中心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63 后勤服务中心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63 后勤处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65 内勤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66 消防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67 宿舍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68 卫生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68 仓库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69 维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69 浴池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70 洗衣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70 绿化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71 建筑施工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71 卫生所所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72 医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72 护士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73 药剂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74 食堂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74 食堂会计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75 食堂保管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76 食堂班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77 食堂炊事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78 食堂服务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79 窗口服务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80 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81 - 77 - 机关篇 第1章 行政领导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矿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矿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制定和审定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落实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2.组织制定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审查安全生产规划 3.组织审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生产计划。 4.负责按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5.组织审定安全培训计划。组织职工全员培训、新工人岗前培训等,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复)训。 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制定并落实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7.负责落实矿井冲击地压、瓦斯、水、火、粉尘等重大灾害防治和重大隐患治理计划;负责重大安技措工程的组织实施。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9.组织审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每月至少组织并参加1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业专项检查。 10.按规定审批瓦斯日报表等。 11.负责落实瓦斯综合治理工作,做到瓦斯抽采达标、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1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5次。 13.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依法为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办理工伤保险。 14.负责主持召开矿长安全办公会,听取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生产安全问题。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15.负责每半年向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汇报1次安全生产工作。 16.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17.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 六、组织审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8.组织审定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开展矿井综合或专项应急救援演练。 19.组织指挥事故抢险救援。发生事故和重大灾害时,负责启动事故应急响应。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0.负责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煤矿企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1.组织涉险事故、非人身事故调查。 八、依法办矿,依法管矿 22.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保证合法有效;督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 23.依法依规组织生产或建设,杜绝超层越界开采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24.依法办理煤矿建设项目相关手续,按照“一井一制”原则管理煤矿建设项目,并督促煤矿建设项目按设计施工。 九、组织保障 25.确定符合条件的矿井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依法设置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十、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落实与考核 26.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27.落实事故责任人及事故责任单位处理意见。 28.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八、其他 29.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30.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31.矿长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矿长职权。 32.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 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生产副矿长在矿长领导下,负责采煤、掘进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如下 一、采煤系统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负责按照确定的采煤方法、采煤工艺、生产接替组织生产,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 3.负责组织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负责组织采煤工作面安装、初次放顶、过地质构造带期间的干部跟班、带班工作。 4.指导制定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过地质构造带等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协调采煤作业与瓦斯治理、冲击地压治理、水害防治、机电安装等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采煤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检查采煤工作面顶板、煤壁、上下安全出口及两巷安全管理,检查采煤工作面支护、设备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完好情况,检查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 6.组织开展采煤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参与安全大检查、质量标准化检查;参与检查采煤系统的通风、冲击地压防治、瓦斯防治、机电运输等安全管理工作。 7.监督检查日常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督促调度所建立完善各类调度台帐,记录干部下井、带班信息;负责生产调度系统通讯畅通。 8.负责职责范围内作业场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止超能力生产、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组织生产行为。 9.负责落实采煤系统隐患整改措施,督促生产单位按照采煤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施工,落实采煤作业场所综合防尘措施。 10.参与审查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和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11.参与制定安全培训计划,指导采煤系统安全培训工作;检查采煤系统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情况。 12.参与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3.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4.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15.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16.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 二、掘进系统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负责按照确定的掘进施工工艺、巷道支护方式、接替计划组织掘进施工,指导制定掘进工作面开门口、贯通、过地质构造带等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掘进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 4.负责落实掘进工作面防冲、探放水、过地质构造带安全技术措施;协调掘进作业与瓦斯治理、冲击地压治理、水害防治、机电安装等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掘进工作面开门口、贯通和过地质构造带期间的干部跟班、带班工作。 6.组织开展掘进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参与安全大检查、质量标准化检查;参与检查掘进系统的通风、瓦斯防治、机电运输等安全管理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作业场所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制止掘进系统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组织生产行为。 8.负责落实掘进系统隐患整改措施,督促生产单位按照掘进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施工,负责落实掘进作业场所综合防尘措施。 9.参与审查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和瓦斯治理、冲击地压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10.参与制定安全培训计划,指导掘进系统安全培训工作;检查掘进系统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情况。 11.参与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2.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3.落实分管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14.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15.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 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机电副矿长在矿长领导下,负责机电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负责编制机电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3.组织制定机电运输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计划,参与机电运输岗位人员安全培训。 4.监督检查机电运输岗位人员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用具使用情况。 5.负责矿井提升、运输系统和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 6.负责矿井提升、运输设备和主要通风机、压风机、主排水泵、瓦斯抽采泵及选煤厂等设备的安全运行。 7.负责局部通风机“三专两闭锁”供电和掘进工作面双风机自动切换安装工作;负责高温热害矿井降温系统的设备选型和安全管理。 8.组织制定矿井提升、运输、供电系统技术改造方案;组织制定大型设备安装、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9.负责建立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应急排水系统。 10.组织制定年度机电运输设备大修和更新计划;开展矿井停产检修工作。 11.负责落实机电运输设备、材料的检测检验工作;负责机电设备、设施日常检修、检查维护工作,及时消除电气设备失爆、失保等事故隐患。 12.负责淘汰不符合标准、规定和规程要求的机电设备、材料,杜绝非防爆、非阻燃、无煤安标志(MA)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入井。 13.组织制定极端天气条件下矿井供电安全保障措施。 14.组织制定机电运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15.组织开展主副井提升、电气防爆、供用电安全、斜巷运输等专项检查。 16.查处并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7.负责冬季和雨季“三防”工作,开展矿井联合排水试验。 18.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19.参加安全办公会议,汇报机电运输事故隐患,并提出整改方案。 20.参与制定矿井年度安全生产计划。 21.参与应急救援演练;每年组织开展1次矿井无计划停电应急救援演练。 22.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3.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24.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25.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煤矿总工程师是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第一责任人,负责各专业技术责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如下 1.组织建立矿安全技术管理体系。 2.组织制定矿副总工程师、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参与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3.负责组织制定和审查矿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4.负责编制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负责审批瓦斯治理、水害防治、冲击地压等中长期规划。 5.组织制定矿井专业人员培训计划,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6.组织编制矿井生产接替计划,合理安排生产布局,杜绝不合理集中生产。 7.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制定矿井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8.组织开展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组织开展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和地质补充勘探工作。 9.组织编制并实施矿井采区设计,组织审批作业规程,并监督实施。 10.审批矿井通风系统图、通风网络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月报表、测风报表、安全监控报表,审核瓦斯日报表和地质、水文地质相关图件及基础台帐等。 12.组织编制矿井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矿井地质类型和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报告、“三下一上开采”试采总结报告、矿井闭坑报告;组织编制并实施瓦斯防治和防治水“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和矿井回收井筒保护煤柱开采设计。 13.审批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各类防治水工程效果验证报告和地面防治水工程设计、矿井防水煤(岩)柱设计、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等。 14.每月组织召开1次专业专题会议。 15.组织上传监管监察部门要求上报的有关生产安全信息。 16.参与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监督检查顶板管理、“一通三防”、火工品管理和防治水等工作。 17.督促副总工程师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18.制止和查处超通风能力生产、瓦斯超限作业、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等行为。 19.制止和查处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未采取防治水措施或执行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参与查处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防排水系统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 20.审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瓦斯爆炸、火灾、冲击地压、突水事故等应急救援演练,组织反风演习;参与矿井综合应急救援演练。 21.组织审批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工艺入井试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实施。 22.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23.按职责权限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2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 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安全副矿长在矿长领导下,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协助矿长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条例、指示精神,协助矿长督促检查各分管矿长、各业务部门、各级干部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2.每月召开1次安全监察工作会议,总结分析当月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事故情况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令、指示落实情况,研究现场安全状况及需要落实的有关安全管理措施。 3.负责监督检查防止瓦斯、煤尘等重大事故所采取的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 4.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排查各类事故隐患,抓好安全质量检查、火工管理、乘车秩序等工作。 5.参与全矿安全质量大检查、安全培训、安全教育。 6.负责事故抢险处理工作,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各类事故进行处理。 7.按时完成下井、抓“三违”指标。 8.负责各项检修项目安全措施的监督落实,对重大、特大检修项目安排专人现场盯班。 9.负责对全矿的通风安全工作及技术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对防止重大瓦斯、煤尘等通风事故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 10.负责审签井下拍照、录像、烧焊等措施,把好安全关。 4.监督检查安全培训机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情况。 5.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月度安全生产计划。 6.落实矿井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和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10.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11.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安全动态检查。 12.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13.监督检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 14.总结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15.督促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督促矿长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 16.制止并报告无证或证照过期生产建设行为;查处并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17.协助查处瓦斯超限作业、不执行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或执行不到位及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行为;协助查处受水害威胁采掘工作面未采取防治水措施或执行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协助查处通风系统、防排水系统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 18.参与瓦斯浓度超限3及以上事故追查;协助瓦斯浓度超限3以下事故追查,并监督落实防范措施。 19.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监督检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按设计施工。 21.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2.协助开展非人身事故、较大涉险事故调查。 23.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并负责起草反馈意见。 24.受理、查处安全生产举报事项。 25.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26.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矿长通风助理(兼通风处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矿长通风助理(兼通风处处长)是煤矿通防一线安全技术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负责“一通三防”范围内的技术组织、管理等工作。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职责如下 1.必须积极协助总工程师、通防副总工程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及“一通三防”有关规定,搞好本矿井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通三防”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3.负责组织制定本部室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4.按时组织部门人员进行学习,提高部门人员的技术水平。 5.在进行煤矿生产及接续审查中严格把关,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合理。 6.在“一通三防”措施设计等方面要严格把关,确保设计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7.在参与审查的煤矿有关具备安全措施过程中要严格把关。 8.积极在煤矿推广“一通三防”新技术,引进新材料,新装备,开展“一通三防”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煤矿“一通三防”科技水平。 9.每日对报送矿长签字的各类通防报表进行审阅、把关。 10.监督分工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 11.负责监督对通防设施的施工和维护,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和可靠。 12.负责及时按计划安排进行矿井的通风系统调整等工作。 13.经常深入现场,组织人员检查通风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14.组织对防尘系统、设施进行及时检查、有效维护,确保正常工作。 15.组织对防灭火,注浆、注氮系统、设施进行及时检查、有效维护,确保正常工作。同时要按规定对火区进行定期检查、建立火区管理制度、技术档案 16.按照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的要求,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防治瓦斯长远规划及相关措施,预防瓦斯积聚的措施,并监督实施。 17.每天组织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煤矿“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隐患,并及时安排整改。 18.及时检查煤矿所用的通防仪器仪表、安全监控系统(设备)是否达到规定要求,负责安排仪器维修人员按起进行检定和标校。 19.组织拟定反风演习方案、瓦斯等级鉴定、煤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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