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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岗位责任制 第一章 机电副总经理岗位责任制 第1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及中煤集团、平朔公司的指令、决定,对公司机电、运输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根据年、季、月度计划和生产需要,抓好全公司机电运输系统的安装、拆除等准备工作。 第2条 参与公司长远规划及年、季、月度生产计划的编制。 第3条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机电运输系统设备的安全运转。并不断提升设备的管理水平。 第4条 负责对公司机电设备统一指挥调动,合理安排设备的检查、检修、小修、中修、大修计划。 第5条 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分管范围内材料费不超计划,设备的更新改造资金、大修理资金按计划完成;节约用电,保证综合电耗完成计划指标。 第6条 参加公司办公会和生产平衡会,主持召开各种机电运输专业会议,布置、检查、总结机电、运输管理工作,督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第7条 抓好分管范围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协助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抓好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搞好检查评比,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管理水平。 第8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 机电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第9条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机电技术管理相关制度,对机电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10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电技术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掌握机电技术发展方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抓好技术培训;提高机电设备的机械化、自动化水平。 第11条 参与编审安全费用、资本投资计划及生产、检修各类计划、规划及公司年、季、月度计划及长远规划。 第12条 组织编审机运系统的技术作业规程、措施,组织机电设备的技术鉴定和测试工作,参与编审运输机械化、自动化等技术项目和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计划等工作。 第13条 定期参加召开运输、机电专业会议,分析、研究、落实、解决机电系统设备方面的技术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参加会议,提高机电设备完好率和质量标准化水平。 第14条 协助机电副总经理抓好运输工程质量,组织运输设备完好检查,确保机电运输设备完好率达到国家标准。 第15条 深入现场,了解设备运转情况,提出改进意见,解决运输技术难题,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16条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机电运输部岗位责任制 第一节 机电运输部部门职责 第17条 在机电副总经理的领导下,机电运输部负责公司的日常机电运输管理工作。 第18条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机电运输管理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制定机电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制度。 第19条 负责公司机电运输技术工作的管理和机电运输设备的配置工作。 第20条 负责公司机电运输业务领导和业务保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机电运输设备的安装、运行质量,保证运行设备状况良好。 第21条 负责公司机电、运输设备管理的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工作,组织交流和推广设备管理的先进经验和检修新技术。 第22条 负责审查及汇总机电运输检修计划,并组织实施工作。 第23条 负责公司机电设备完好及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按时填报各类报表。 第24条 负责公司高、低压用电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用电,并审查编报年度用电计划及每月的电力负荷报表,组织落实节电措施,确保电力安全可靠低耗运行。 第25条 参加机电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及时写出事故报告,提出有效的技术措施。 第26条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机电运输业务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机电运输业务素质。 第27条 机电运输部对机电运输设备、供电使用单位实施业务领导。 第28条 组织机电运输设备电气试验,确保安全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第29条 负责组织机电运输管理、检查工作,对违章操作进行考核。 第30条 负责制订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及安全措施并监督施工单位执行。 第31条 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各部室的业务沟通、联系。 第二节 机电运输部主管岗位责任制 第32条 协助机电副总经理全面负责机电运输部各项工作,组织开展供用电管理、机电安全管理、运输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为生产正常运转提供保障。 第33条 组织审查各项机电运输员工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34条 负责审核机电运输系统设计、优化及技术改造方案。 第35条 负责合理安排用电负荷,确保机电设备正常运行。 第36条 负责审核机电运输设备安装工程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第37条 负责组织机电运输事故的分析追查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38条 组织部门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提高业务素质、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第39条 负责抓好对职工的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遵章守纪教育工作。 第40条 负责部门人员选拔、配备、评价、考核工作。 第41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节 机电运输部副主管岗位责任制 第42条 协助主管负责分管范围内机电运输各项工作,组织开展供用电管理、机电安全管理、运输管理措施,提高机电管理水平,为生产正常运转提供保障。 第43条 负责拟定各项机电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对制度规范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协助制定机电设备年度、季度、月度大修计划。 第44条 落实机电运输设备定期巡视、定期保养、定期检修方案工作;落实机电运输系统优化及技术改造计划方案工作;落实分管范围内的设备安装、调试、报废、维修工程验收工作。 第45条 组织编制、会审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46条 负责分管专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提高业务素质、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协助主管抓好对职工的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遵章守纪教育工作;参与机电部门人员选拔、配备、评价、考核工作。 第47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节 机电运输部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第48条 认真贯彻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标准、规定、制度,负责分管的各项机电运输技术工作。 第49条 负责编制机电运输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第50条 负责编制机电设备定期检修计划,必须定人员、定工期、定内容。 第51条 负责编制机电技术管理台帐。 第52条 负责机电设备“四率”(即完好率、待修率、事故率、失爆率)统计。 第53条 负责电气设备三大保护的整定计算。 第54条 负责编制机电、运输安全措施。 第55条 负责机电、运输图纸的绘制。 第56条 负责电工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57条 参与公司机电设备的选型计算。 第58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设备管理部岗位责任制 第一节 设备管理部职责 第59条 贯彻落实国家、地方、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设备管理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 第60条 负责全公司物资采购计划的发起、跟踪,组织招投标、清标、评标,合同执行,验收、保管、发放等工作。 第61条 根据公司下达的生产经营计划,制定月、季、年度的物资供应计划,做好公司所需物资的供应工作,并做好索赔工作。 第62条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制定公司机电设备管理规划。 第63条 负责设备的全寿命管理,即前期管理(设备选型、招标采购、验收仓储)、使用管理、维修管理、租借管理、改造管理、报废管理、事故管理工作。 第64条 组织编制公司机电设备年度大中修计划,并监督实施。 第65条 负责设备技术交流和设备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第66条 做好到货物资的验收工作,严抓质量、安全、环境三体系检查工作,确保投入使用的物资安全合格,杜绝不合格物资投入井下使用。 第67条 负责全矿废旧物资及升井物资的管理工作。做好库区的防盗、防火工作,确保物资的储存安全。 第68条 负责设备售后服务的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 第69条 建立计算机物资管理系统,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物资的入库、出库、库存的统计工作及相关的帐务处理。及时为公司、队组提供准确的物资存储信息,服务矿山生产。 第70条 负责到矿设备的资料管理工作,建立设备台账,并及时更新与井上下实时对应的设备动态排版。 第71条 完成矿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在工作中与各部门协调解决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节 设备管理部主管岗位责任制 第72条 在公司机电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设备管理部的各项工作。 第73条 对设备管理部的安全管理负全责,是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第74条 根据全公司的月、季、年度生产计划负责制定设备、备件、材料及设备大修的计划,负责做好公司内设备、备件、材料的协调工作,确保生产需要。 第75条 严格执行公司的设备材料计划、大修计划、验收、回收与发放工作,制定各个环节的制度流程,明确部门岗位责任,确保各项流程健康有序的运行。 第76条 负责设备管理部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认真做好本部门的人员及业务培训,合理制定部门内部工作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第77条 负责全公司设备、备件、材料的管理工作。通过每月成本考核监督检查使用单位设备、备件、材料的使用状况,加强库区设备、备件、材料及井下回收物资的管理,合理使用。将所有设备、备件、材料的使用,维修等费用落实到队组,使得设备、备件、材料的使用趋于规范化、合理化。 第78条 每日参加公司早会与协调会,每日认真组织设备管理部的工作例会,认真布置,检查,总结设备管理部的各项工作。定期召开部门内部专门会议,根据作业范围及人员设备的变化及时完善、审核、修正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及其作业规程,及时修正分配制度,不断细化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健全设备管理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79条 经常向公司机电副总经理汇报工作,使领导及时了解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80条 经常深入职工生活,认真抓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合理调整劳动组织,全力维护本部门职工的安定团结,及时解决职工困难与劳动保护问题,不断改善职工工作条件。 第81条 负责本部门人员管理,对于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思想教育无效,不停劝告的职工可安排到人力资源部参加学习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进一部安排工作。 第三节 设备管理部副主管岗位责任制 第82条 配合并协助主管对分管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 第83条 协助主管对各岗位人员进行工作考核。 第84条 协助主管对机电设备的保养维护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及技术指导。 第85条 协助设备主管完成全矿设备、材料、配件的管理工作。 第86条 负责库房内设备、备件、材料的整理、放置、检查等日常维护和实物管理工作。 第87条 负责各个队组由设备管理部库房领取设备、备件、材料的发放工作,并做好出库管理台账,保存相关票据备查。 第88条 负责设备管理部库房入库机电检修设备的管理和出库设备及材料按编号发放,严格设备收发手续。 第89条 对入库设备及时建帐并挂牌管理,做到卡、帐、物准确相符。 第90条 按规定时间上报设备统计报表,对事故损坏和超过使用年限不能用的设备进行鉴定,申请报废。 第91条 负责设备管理部库房的防火、防盗工作。 第92条 负责设备管理部库房得卫生管理,保持库房干净整洁。 第93条 完成矿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第四节 设备管理部计划员岗位责任制 第94条 负责公司各队组所需设备、备件、材料等采购计划的申报工作。 第95条 完成设备、备件、材料的采购工作,配合库房完成设备、备件、材料的验收工作。 第96条 负责各类设备、备件、材料计划及采购过程协调、跟踪工作。 第97条 负责整理、汇总、上报公司各类设备、备件、材料等采购计划及机电设备的动态管理。 第98条 负责各类采购申请及采购订单的建档及管理统计工作。 第99条 负责所购物资的相关帐务处理工作。 第100条 负责设备和备件的索赔工作。 第五节 设备管理部设备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第101条 认真学习、应用先进经验及先进技术,不断提高设备管理水平。 第102条 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制定、下达大型设备定期检修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 第103条 随时了解掌握各队组的设备领用情况,每月编制各队组的设备领用报表。 第104条 按照设备管理程序建立新旧设备收发台帐,建立设备卡片。 第105条 负责新设备入库验收和随机资料收存归档,及时做好到货验收记录和铭牌登记,并挂牌管理,做到卡、帐、物准确相符。。 第106条 建立大型设备技术档案和履历。 第107条 负责设备编号管理,建立与井上下实时对应的设备动态排版。 第108条 按规定时间上报设备统计报表,对事故损坏和超过使用年限不能用的设备进行鉴定,申请报废。 第六节 设备管理部验收员岗位责任制 第109条 负责到货物资的检查、接收、上货位工作。 第110条 保证接收的物资在包装、数量、质量等方面符合物资的使用要求,要求必须有完整的物资验收入库单和订单,配件上必须标有订单号、物料号、名称、型号和供货商名字,包装物质量可靠,便于装卸的保管。 第111条 卸货时要做到轻叉轻卸,物资无破损,不倒置,做好检查记录。 第112条 开箱验货时,要做到逐件检查、点数,发现与采购订单不符或与装箱单不符时,要做好记录,并上报设备管理部主管。 第113条 对于寄售件要求先看其寄售合同是否到期、到货数量、规格型号是否与寄售合同一致,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验收。 第114条 与库区发料员一起核实货位、清点数量,将配件准确无误地放置于货位上,并得到发料员签字认可。 第115条 将完成的物资验收入库单及其他到货资料按规定及时送达相关部门。 第七节 设备管理部库存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第116条 库存管理员负责库房物资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并保持物资的综合准确率。 第117条 努力学习不断钻研业务,熟悉各种物资的属性及存放位置。 第118条 严格按照标准程序进行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使用队组需求。 第119条 接到领料单后,库存管理员必须全过程全方位参与,禁止领用人独自到库区取货,所发数量必须由库存管理员清点清楚,确认签字后方可出库。 第120条 取料后,要做好相同配件的归位工作。 第121条 要随时注意计算机信息与实物在货位、数量、单位等方面是否一致,如有出入要做好记录并报设备管理部主管。 第122条 在下班一小时前,库存管理员需将发料单内容录入电脑,并保证准确无误。 第五章 机电各工种岗位责任制 第一节 提升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第123条 提升机司机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124条 遵守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和提升机操作规程。 第125条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保证安全提升运输井然有序地进行,对提升运输安全运行负直接责任。 第126条 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上班时要思想集中,精力充沛,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不准与他人闲谈,不准打闹;主、副司机应密切配合,互相监督,严禁违章作业。 第127条 熟悉本行业设备的原理及性能,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紧急情况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第128条 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操作前认真检查设备、信号系统及环境安全情况,不符合要求不允许开车;提升机运行过程中发现故障或有非正常信号时,必须立即停车,联系信号把钩工并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开车。 第129条 爱护公司财产,保持设备及工作环境的清洁整齐,坚持文明生产。 第130条 认真填写提升机运行日志、检查记录、保护闭锁试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等各项记录。 第131条 配合检修人员完成提升设备检修工作,检修完毕后,认真进行试机。 第二节 斜井信号工岗位责任制 第132条 斜井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坚持八小时工作制,执行现场交接班电话汇报制度,遵守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 第133条 信号工上岗前必须检查信号通讯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了解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 第134条 工作时,要严格执行斜坡轨道“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第135条 工作时,要严格听清上下信号工的信号传递和把钩工的开车指挥,在接到开车信号并确认后,方可向绞车司机发送开车停车信号,发送信号必须清晰明确。 第136条 开车信号发送后,必须精神集中,目视列车的上下,发现问题应立即向绞车司机发出紧急信号。 第137条 工作时,严禁擅离工作岗位。 第138条 处理掉道车时,应严格听从把钩工的指挥。发送信号必须及时,清晰明确。 第139条 信号工要和把钩工密切配合,搞好安全提升,严防跑车、断绳事故,使用好跑车防护装置。 第140条 管理好信号设施,搞好工作地点的环境卫生。 第三节 斜井把钩工岗位责任制 第141条 斜井把钩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142条 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的规定,保障当班运输生产任务安全完成。 第143条 接班后必须对钩头,链环、插销、保险绳等安全设施进行安全把关检查。并了解提升钢丝绳的安全情况。检查信号是否畅通,车场存车、物、料、链环、插销等情况。 第144条 负责每次提升的车量、钢丝绳、连接装置的检查。 第145条 负责阻车器的开关及挡车器的使用,负责连接车辆和摘挂车辆。并在下放车时对车辆的连接进行把关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推车下放。 第146条 负责车辆运行期间和上下车场的安全。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 第147条 负责上下山和上下车场的清洁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第148条 负责目接目送轨道运行车辆,与信号工密切配合,防止轨道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四节 轨道工岗位责任制 第149条 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守三大规程的有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第150条 遵守劳动纪律,上班前不喝酒,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 第151条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地,保证设备和人身安全。 第152条 严格按矿井轨道质量标准及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铺设、检查、检修、维护工作,时刻保证轨道质量达到合格。 第153条 轨道工必须熟悉矿井运输系统、轨道铺设地点、巷道的布置及轨道的结构、铺设和维护质量标准。正确使用各种工具,做到安全生产。 第154条 努力学习理论知识,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 第155条 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提高维修质量,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第156条 树立安全生产观念,做到自主保安,勇于创新,大胆改革。 第157条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搞好设备及场内环境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第158条 树立安全意识,团结协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五节 变电站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第159条 值班员在行政和技术上受站长领导,在值班时间内受值班长领导,对值班长的命令迅速、正确地执行,执行后应向值班长报告。 第160条 值班时间内,值班长因特殊情况不能担任工作时,值班员应担负值班长的工作,并报告站长,记入值班日志。 第161条 应熟悉地掌握设备性能、位置、运行方式和一般验收标准,根据值班长意见正确填写操作票,在值班长监护下进行倒闸操作或事故处理。 第162条 当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值班长,不得擅自处理,但在明显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时例外。 第163条 当发生事故时,应做好事故处理准备,按照值班长的命令进行操作和事故处理并及时记录保护动作及其他情况。 第164条 坚持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165条 在值班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按时(或在天气、负荷情况变化)对设备进行巡视和监视; (2)及时填写各种记录,按规定时间抄表并报负荷; (3)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4)检查、保管各种工具、仪表、材料、图纸; (5)根据值班长的意见做好安全工作并对工作人员加强监护; (6)参加设备检修后的验收计划; (7)主动完成当班工作计划。 第六节 井下变电工岗位责任制 第166条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操作设备,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保障供电安全。 第167条 必须熟悉变电所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分布,了解系统电源情况和各配出开关的负荷性质、容量和运行方式。 第168条 熟知变电所配电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及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能独立工作。 第169条 经常详细地巡回检查设备,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第170条 经常观察监视电气设备、仪表运行情况,做好各项记录,能准确无误地反映设备运行情况,提供设备检修内容。 第171条 负责变电峒室的防火和防漏地工作,督促定期检修制的落实。 第172条 负责变电所和设备、工具的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执行进入要害场所的登记制度。 第173条 变电所遇有设备异常时,要在调度中心及值班领导的统一指挥下迅速处理,其他人员协助。 第174条 负责硐室内工具、绝缘用具和防火材料的保管,不准乱用和丢失。 第175条 按要求及时、清晰、完整、正确地填好各种记录。并将工具、记录及其他用品摆放整齐,打扫室内卫生,保持清洁无杂物。 第176条 交接班时,必须清理本所卫生,巡视室内外,并向下一班说明本班运行情况及注意事项,签字后方可离岗。 第七节 电气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第177条 努力提高检查水平,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对所有设备特征操作工艺,质量标准熟悉,做到三懂即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做到四会即会使用、会维修、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第178条 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坚决抵制违章指挥,保证设备及人身安全。 第179条 坚持设备检修制度,按完好标准维修和保养各电气设备。 第180条 严格按电气操作规程作业,做到操作无失误,按防爆性能要求搞好电气设备的防爆,杜绝失爆现象。 第181条 严格执行设备回收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管好用好自己负责的工具、材料、备件、提前做好检修准备工作。 第182条 严格执行岗位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第183条 发生影响生产的重大机电事故,听从指挥,随叫随到,不准影响生产。 第184条 班中机电事故没有处理完,未经跟班队长同意,不准下班。 机械修理工岗位责任制 第八节 掘进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第185条 掘进机司机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第186条 严格执行“三大规程”相关安全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187条 熟悉掘进机的结构、原理和主要技术特征,熟练掌握操作方法,搞好日常检查和维修工作。 第188条 掘进机司机作业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注意观察掘进机周围顶板、底板、煤壁等异常情况,正确控制巷道断面和施工坡度。 第189条 掘进机启动后,要注意监听运转声音,观察指示灯、油位是否正常,工作阻力是否正常,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机检查处理,对于未能及时处理的事项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并协助检修人员处理。 第190条 爱护机器,配合维修工搞好掘进机的“四检”工作(日检、月检、季检、年检),及时坚固螺丝,适当注油,保证喷雾畅通,确保掘进机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第191条 与工作面各工种密切配合,搞好自保、互保和联保,做到“三不伤害”。 第192条 坚持执行交接班制度,对班中出现的问题和有关注意事项进行重点交接,停机时截割头必须落地,并保存好电气操作手柄。 第九节 主运带式输送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第193条 主运带式输送机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194条 接班时,要试运转设备,详细检查各部件和各部位油量、油质是否符合规定,信号系统是否畅通,无问题方可接班。 第195条 熟悉掌握设备性能和相关的技术参数,要做到“三知”(知设备结构,知性能,知安全设施管理)“四会”(会操作,会维修,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具备能排除带式输送机一般性故障的技能,负责搞好设备文明生产。 第196条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提高自保互保意识,对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规程或有关规章制度的事故负监督责任。 第197条 掌握和负责带式输送机的日常维护和保养,配合检修工搞好设备维修工作。 第198条 掌握设备运行情况,按时进行巡检各部件及各部位油量和保护系统是否动作可靠完好,严禁甩掉安全保护装置,保持设备完好状态。 第199条 司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无证人员操作。 第十节 主通风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第200条 负责主通风机的正常运转工作,熟悉本工种的工作状况,了解设备性能,熟悉操作规程,明确本岗位的工作范围。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201条 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202条 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所管辖的设备、设施(包括反风设施)负有管理、操作、保养的责任。 第203条 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调度汇报,并作好检查记录。 第204条 掌握当班的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应及时处理,处理不了要及时向调度中心汇报。 第205条 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司机每一小时应将主通风机运转情况记录在薄。 第206条 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做好“三防”工作。 第207条 坚持文明生产,搞好清洁卫生。 第208条 完成上级领导交待的其它任务。 第十一节 主排水泵司机岗位责任制 第209条 负责主排水泵的正常运转工作,了解设备性能,明确本岗位的工作范围,掌握操作规程。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210条 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211条 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所管辖的设备、设施负有管理、操作、保养的责任。 第212条 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经常检查吸水口淤煤泥、电缆钩、盘根是否符合要求,并作好记录。 第213条 认真填写运行记录,负责将设备状况和存在问题向本单位值班领导及时汇报。 第214条 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作好“三防”工作。 第215条 坚持文明生产,搞好泵房清洁卫生。 第216条 完成上级领导交待的其它任务。 第十二节 压风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第217条 压风机司机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218条 压风机司机必须坚持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第219条 工作前检查好机械、电气各部和安全保护装置,动作是否灵活可靠,水、油是否充足、洁净,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第220条 集中思想,谨慎按操作规程操作,注意观察各仪表读数、空压机及电机运转响声状况。 第221条 司机加强责任心,精通业务,钻研技术,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会”即会使用、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会保养,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提高生产率。 第222条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清设备运转状况、运转时间、注油情况,交清工具材料、记录等。 第223条 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按规定线路检查设备部位的温度、油位、油温、气压、电压、电流等参数作好记录。 第224条 负责压风机房清洁卫生工作,保持机身无灰尘、无油渍、地面无积水、无杂物、材料、工具摆放整齐。 第225条 未经主管部门允许,禁止外来人员进内参观学习。 第226条 认真填写压风机运转日记、交接班记录、巡回检查记录等记录。 第十三节 可伸缩带式输送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第227条 可伸缩带式输送机司机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证件要随身携带,做到“应知应会”。 第228条 司机要熟悉设备性能和构造,达到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要正确使用和操作机器,保证机器安全运转。 第229条 掌握运转情况,经常检查各种部件和保护系统是否动作可靠,保持设备完好状态。 第230条 紧固各部螺钉,调正胶带跑偏,调整清扫器和检查张紧装置。 第231条 清除驱动滚筒至下部带式输送机机尾范围内浮煤、浮矸,保持机头部的设备清洁。 第232条 操作中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处理不了要及时汇报。 第233条 司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不允许无证人员操作。 第十四节 履带式防爆装载机(耙矸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第234条 履带式防爆装载机司机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235条 必须掌握设备性能、原理和构造,做到“三好”、“四会”、即使用好、管理好、维修好;会操作、会保养、会维修、会排除故障,保证机械正常运转。 第236条 在岗经常检查涉及安全的部位,实现安全运转。 第237条 及时清理作业卫生环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无证人员操作机器。 第238条 与工作面各工种密切配合,搞好自保、互保和联保,做到“三不伤害”。 第239条 坚持执行交接班制度,对班中出现的问题和有关注意事项进行重点交接。 第十五节 无轨胶轮车驾驶员岗位责任制 第240条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241条 每台胶轮车都必须执行包机或专人专机制,除个别情况外,不许任意换人换车运行。 第242条 必须爱护胶轮车,熟悉其结构,技术特征、操作原理、运输线路和信号规定,懂得操作方法能独立操作。 第243条 必须经常对胶轮车进行保养,各部螺丝紧固、零部件齐全完整,车内无杂物,做好润滑和防腐蚀工作,保证胶轮车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第244条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正确操作、维护和排除故障,保证胶轮车的完好,严禁带病运行。 第245条 必须按规定运输,不得多拉超载,确保胶轮车安全正常运行。 第246条 坚守工作岗位,每个司机要做到“五不” (1)、班前不喝酒; (2)、不擅离工作岗位,不脱岗、串岗; (3)、不随意交由他人开车; (4)、运行中要集中精力,不打瞌睡; (5)、不准非工作人员上车。 第247条 运行中发现车辆有异常,立即停车检查,处理好后方可开车,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六节 装载机驾驶员岗位责任制 第248条 装载司机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持证上岗。 第249条 起步前应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0.5m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档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严禁铲斗载人。 第250条 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送距离不宜过大。铲斗满载运送时,应保持在低位。 第251条 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可稍稍提升铲臂,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 第252条 向运输车辆上卸土时应缓慢,铲斗应处在合适的高度,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厢。 第253条 应经常注意机件运转声响,发现异响应立即停车排除故障。当发动机不能运转需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作。 第254条 行走及作业时,必须观察周围有无闲杂人在三米以内逗留,否则不能前进或后退。 第255条 司机离岗时,必须将操作台钥匙随身带走,并检查,无问题时才能交班或离开。 第十七节 机械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第256条 熟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设备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及时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 第257条 按照安全规程和循环检修图表的规定进行检修工作。对关键部位及保险装置要重点检查,并认真作好检查记录。 第258条 对负责维修的设备要确保在完好状态下运行,发现隐患要及时排除,不准设备带病运转。 第259条 对于需要停止运行进行检修的设备,要作好一切准备工作,检修时要细心认真并充分利用检修时间,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排除的故障,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260条 设备检修前要与司机联系,检修完毕要让司机验收并签名登记。 第261条 在井口或高空作业时,要佩带合格的安全带,并栓挂牢靠。 第262条 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263条 认真学习机械基础知识,掌握修理技术,懂装配原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第264条 工作完毕,作好现场清理工作,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 第十八节 电焊工岗位责任制 第265条 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不玩忽职守。 第266条 坚持安全生产方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熟练掌握电焊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矿山安全条例、矿山安全规程和电焊的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使用,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 第267条 负责加工件、修理工作范围内的割制,焊接工作。 第268条 爱护电焊机及附属工具设施,并按规定妥善保护,及时维护保养清洁整齐。 第269条 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有关领导的下达任务。 第270条 树立安全质量管理思想,严格保证每道工序的质量,搞好组与组之间的配合。 第271条 努力做到不浪费焊接材料,不出废品、不合格品。 第272条 努力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坚持文明生产。 第十九节 气焊(割)工岗位责任制 第273条 熟悉、掌握气焊(割)知识,搞好自主保安,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274条 气焊(割)前,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检查器具、材料、仪表、安全保护装置、周围环境及通风情况,清理易燃、易爆品,备有合格的灭火器材。 第275条 气焊(割)所用器具要按规定位置,距离及外界条件要求处置,严禁与油接触、日暴晒、火烤、敲打等,并远离电源。 第276条 装换氧气、乙炔瓶时要按规定进行。 第277条 焊枪点火前,要检查管路情况。点燃时要先开乙炔,再开氧气,熄火时要先关闭乙炔后关氧气。气割关火时,应先关闭氧气,再关乙炔。 第278条 焊接中,不准放下燃烧的焊枪。离开时要先熄火,并关闭气源。不得使用压力低于0.2MPa的氧气瓶。 第279条 经批准在井口焊接、气割作业时,要执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备齐消防器材,并有安检、瓦斯检查等人员共同监护。 第280条 发生漏气、着火、回火、鸣爆等意外事故时,应迅速关闭供气源,及时进行灭火措施,查明原因。 第281条 搬运氧气瓶或乙炔瓶时,要执行有关规定,并做到轻搬轻放。 第282条 工作结束,熄灭余火,清理现场,指定专人现场监视,并按规定处理余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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