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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山东新河矿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 新矿公司发〔2016〕65号 山东新河矿业有限公司 关于发布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山东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监察办法的通知(鲁煤监安监〔2016〕40号)等规定,公司组织人员修改完善了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现予以颁布实施。 安全生产本质在责任,关键在落实,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要组织好各自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对号入座,按照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责任要求,认真履行责任,为公司安全生产奠定坚实基础。 矿长 2016年7月12日 山东新河矿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编委会 主 任赵景忠 副主任栾兆鹏 孙启亮 季海明 张为民 信长伟 张辉亮 编 委田茂虎 吴德勋 张 文 秦续峰 马 勇 张建敏 宋传平 郭学勇 姜红日 周升堂 王月胜 刘长征 邢金朋 翟乃忠 尚凡义 孙建成 编 辑徐传宇 黄 凯 宋 坤 目 录 第一部分 机关篇 第一章 行政领导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 矿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 党委书记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 采煤副矿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 掘进副矿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 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7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9 安全监察处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1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3 纪委书记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4 安全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5 技术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7 防冲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8 通防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0 地测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2 机电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3 副总会计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5 第二章 办公室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7 办公室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7 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8 办公室副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9 文字秘书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9 事务秘书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0 文书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0 档案室档案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1 小车队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2 小车队驾驶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2 第三章 党群工作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3 党群工作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3 党群工作部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4 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6 组织干事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7 宣教干事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8 文字秘书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40 机关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41 基层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42 纪委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42 纪委副书记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43 纪检监察干事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责任制44 工会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44 工会副主席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46 工会女工家属协管会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47 工会劳动保护干事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47 车间工会主席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48 机关车间工会主席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49 基层(工区)车间工会主席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49 团委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0 团委书记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1 团支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2 机关团支部书记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2 基层(工区)团支部书记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3 计划生育办公室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3 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4 计划生育干事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4 第四章 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5 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5 人力资源部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6 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6 人事档案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7 工资结算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8 社保及公积金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8 劳保护品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9 工程预算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9 生产计划统计及法律事务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60 内部市场结算中心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1 内部市场结算中心副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2 劳动定额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4 材料定额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4 第五章 经营管理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5 经营管理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5 经营管理部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6 经营管理部副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6 主管会计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7 成本会计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8 销售、税管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8 资产会计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9 出纳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70 第六章 生产技术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71 生产技术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71 生产技术部部长全生产责任制72 生产技术部副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73 生产技术部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74 采煤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75 掘进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76 轨道运输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78 防冲办公室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79 防冲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80 防冲办公室副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83 防冲办公室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85 防冲监控室监测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87 第七章 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88 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88 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89 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副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90 调度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90 统计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91 信息中心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92 信息中心副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93 通讯信息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94 通讯系统维护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95 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96 应急救援办公室专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97 第八章 机电管理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97 机电管理部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97 机电管理部副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99 机电管理部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00 大型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02 电缆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03 电器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04 防爆检查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05 供电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06 油脂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08 环境保护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09 节能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09 计量、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10 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11 配件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13 小型电器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14 输送带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15 钢丝绳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16 特种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18 第九章 通风防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19 通风防尘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19 通风防尘部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20 通风防尘部副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22 通风防尘部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23 第十章 地质测量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24 地质测量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24 地质测量部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25 地质测量部副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27 地质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27 测量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28 地质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29 水文地质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30 资源储量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31 测量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32 测(量)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33 第二部分生产单位篇 第一章 安全监察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35 安全监察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35 安全监察处副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36 安全监察处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38 统计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39 安全信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39 采煤安监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40 掘进安监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41 机电安监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42 运输安监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43 通防安监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44 防冲安监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45 跟班安监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46 安培中心副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47 安培中心教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48 职业危害防治中心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49 职业危害防治中心副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50 职业危害防治中心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51 兼职救护队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责任制152 兼职救护队中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责任制152 兼职救护队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责任制153 兼职救护队小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责任制153 兼职救护队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责任制154 兼职救护队仪器仪表校验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责任制155 第二章 营销选煤中心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56 营销选煤中心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56 营销中心主任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57 营销中心副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58 统计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59 煤场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60 磅房计量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61 采样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62 化验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63 铲车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64 第三章 后勤服务中心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65 后勤服务中心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65 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67 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保卫)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68 内勤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69 外勤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69 巡逻人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70 门卫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71 消防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72 爆炸物品管理员岗位职责173 宿舍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73 卫生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74 仓库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74 维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75 浴池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75 洗衣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76 绿化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76 建筑施工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77 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外协)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78 卫生所所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78 医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79 护士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79 药剂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80 食堂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80 食堂会计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82 食堂保管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82 食堂班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83 食堂炊事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84 食堂服务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85 窗口服务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86 后勤服务中心(锚网加工厂)副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87 班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89 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90 起重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91 电气焊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92 锚索线切割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93 钢筋调直切断机操作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94 点焊机操作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95 锚杆调直切断机操作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95 切割机操作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96 叉车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97 编网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98 第四章 综采工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99 综采工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99 区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00 副区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02 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03 采煤班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05 检修班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07 设备列车控制台操作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09 泵站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10 采煤机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11 刮板输送机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13 胶带输送机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14 转载机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16 维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17 支架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19 清煤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20 管柱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21 顺槽支护回撤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22 运料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24 小绞车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25 第五章 掘进工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26 掘进工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26 区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27 副区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28 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30 掘进班班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31 综掘机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33 支护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35 耙装机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36 喷浆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38 胶带输送机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39 小绞车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41 小水泵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42 维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43 运料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44 材料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46 打眼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47 放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48 巷道维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49 耙矸机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50 第六章 机电工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51 机电工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51 区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52 副区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54 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55 35KV变电站站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56 35KV变电站操作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57 电气维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58 机械维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60 井筒维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61 绞车维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62 主井提升机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63 空压机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64 矿灯充电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65 主排水泵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66 胶带输送机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67 井下变频绞车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68 信号把钩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69 变配电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70 矿井制冷系统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71 矿井制冷系统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72 矿井水处理站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73 污水处理站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75 水质化验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76 第七章 运搬工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77 运搬工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77 区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78 副区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80 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81 运输班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82 副井把钩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83 副井信号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85 翻车机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86 清车机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87 矿车维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88 电机车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90 轨道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90 电机车维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92 斜巷信号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93 斜巷把钩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94 小绞车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95 架空乘人装置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96 架空乘人装置维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99 胶带输送机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00 胶带输送机维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02 装送料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03 铲车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06 叉车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07 矸石山信号工岗位责任制309 电机车充电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10 第八章 通防工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11 通防工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11 区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13 副区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15 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16 班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17 测风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18 测尘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19 瓦斯检查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20 爆破材料管理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21 爆破材料押运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22 爆破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23 风筒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24 注浆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25 注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26 自救器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27 木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28 束管监测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28 仪器仪表发放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29 仪器仪表维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30 通风设施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31 防尘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32 局部通风机安装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33 安全监测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34 瓦斯抽放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35 气体分析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35 第九章 防冲工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36 防冲工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36 区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38 副区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39 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40 班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41 钻探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42 爆破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43 第十章 钻探队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责任制344 钻探队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责任制344 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责任制345 副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责任制346 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责任制347 班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48 钻机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49 第十一章 洗选车间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50 洗选车间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50 厂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51 生产副厂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52 机电副厂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54 技术副厂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55 技术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56 生产班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58 维修班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59 电工班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60 集控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60 巡岗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63 浓缩机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65 压滤司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67 机械维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69 电气维修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72 采制化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73 浮沉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75 仓库管理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77 核算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77 司炉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78 起重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80 兼职安监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81 放射源巡查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82 - 133 - 机关篇 第一部分 机关篇 第1章 行政领导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矿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矿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制定和审定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落实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2.组织制定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审查安全生产规划 3.组织审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生产计划。 4.负责按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5.组织审定安全培训计划。组织职工全员培训、新工人岗前培训等,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复)训。 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制定并落实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7.负责落实矿井冲击地压、瓦斯、水、火、粉尘等重大灾害防治和重大隐患治理计划;负责重大安技措工程的组织实施。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9.组织审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每月至少组织并参加1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业专项检查。 10.按规定审批瓦斯日报表等。 11.负责落实瓦斯综合治理工作,做到瓦斯抽采达标、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1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5次。 13.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依法为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办理工伤保险。 14.负责主持召开矿长安全办公会,听取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生产安全问题。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15.负责每半年向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汇报1次安全生产工作。 16.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17.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 六、组织审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8.组织审定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开展矿井综合或专项应急救援演练。 19.组织指挥事故抢险救援。发生事故和重大灾害时,负责启动事故应急响应。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0.负责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煤矿企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1.组织涉险事故、非人身事故调查。 八、依法办矿,依法管矿 22.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保证合法有效;督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 23.依法依规组织生产或建设,杜绝超层越界开采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24.依法办理煤矿建设项目相关手续,按照“一井一制”原则管理煤矿建设项目,并督促煤矿建设项目按设计施工。 九、组织保障 25.确定符合条件的矿井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依法设置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十、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落实与考核 26.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27.落实事故责任人及事故责任单位处理意见。 28.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八、其他 29.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30.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31.矿长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矿长职权。 32.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 党委书记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煤矿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是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负责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与矿长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履行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组织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参与审定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党委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二、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划、规章制度 3.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组织制定、督促实施安全宣传教育计划 4.组织制定年度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文化建设计划;参与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等监督检查。 四、参与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参与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加矿井应急救援演练。 6.参与事故抢险救援,负责安全保卫、信息发布、善后处理等工作。 五、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落实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跟班情况,每月至少参加1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 8.参加矿长安全办公会议,对重大生产安全问题提出意见。 9.组织党政工团等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活动。 六、组织保障 10.参与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案。 11.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选拔任用进行考察培养。 七、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落实和考核 12.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考核的内容,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13.负责落实对政工干部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14.组织制定并监督落实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党员干部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15.按干部管理权限落实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八、其他 16.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 采煤副矿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采煤副矿长在矿长领导下,负责采煤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负责按照确定的采煤方法、采煤工艺、生产接替组织生产,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 3.负责组织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负责组织采煤工作面安装、初次放顶、过地质构造带期间的干部跟班、带班工作。 4.指导制定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过地质构造带等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协调采煤作业与瓦斯治理、冲击地压治理、水害防治、机电安装等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采煤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检查采煤工作面顶板、煤壁、上下安全出口及两巷安全管理,检查采煤工作面支护、设备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完好情况,检查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 6.组织开展采煤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参与安全大检查、质量标准化检查;参与检查采煤系统的通风、冲击地压防治、瓦斯防治、机电运输等安全管理工作。 7.监督检查日常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督促调度所建立完善各类调度台帐,记录干部下井、带班信息;负责生产调度系统通讯畅通。 8.负责职责范围内作业场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止超能力生产、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组织生产行为。 9.负责落实采煤系统隐患整改措施,督促生产单位按照采煤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施工,落实采煤作业场所综合防尘措施。 10.参与审查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和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11.参与制定安全培训计划,指导采煤系统安全培训工作;检查采煤系统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情况。 12.参与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3.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4.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15.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16.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 掘进副矿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掘进副矿长在矿长领导下,负责掘进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负责按照确定的掘进施工工艺、巷道支护方式、接替计划组织掘进施工,指导制定掘进工作面开门口、贯通、过地质构造带等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掘进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 4.负责落实掘进工作面防冲、探放水、过地质构造带安全技术措施;协调掘进作业与瓦斯治理、冲击地压治理、水害防治、机电安装等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掘进工作面开门口、贯通和过地质构造带期间的干部跟班、带班工作。 6.组织开展掘进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参与安全大检查、质量标准化检查;参与检查掘进系统的通风、瓦斯防治、机电运输等安全管理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作业场所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制止掘进系统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组织生产行为。 8.负责落实掘进系统隐患整改措施,督促生产单位按照掘进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施工,负责落实掘进作业场所综合防尘措施。 9.参与审查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和瓦斯治理、冲击地压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10.参与制定安全培训计划,指导掘进系统安全培训工作;检查掘进系统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情况。 11.参与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2.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3.落实分管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14.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15.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 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机电副矿长在矿长领导下,负责机电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负责编制机电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3.组织制定机电运输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计划,参与机电运输岗位人员安全培训。 4.监督检查机电运输岗位人员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用具使用情况。 5.负责矿井提升、运输系统和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 6.负责矿井提升、运输设备和主要通风机、压风机、主排水泵、瓦斯抽采泵及选煤厂等设备的安全运行。 7.负责局部通风机“三专两闭锁”供电和掘进工作面双风机自动切换安装工作;负责高温热害矿井降温系统的设备选型和安全管理。 8.组织制定矿井提升、运输、供电系统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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