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祖煤矿车队管理处罚制度(2)(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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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朔州山阴中煤顺通北祖煤业有限公司 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为了让车辆运输更好地服务于生产,杜绝违章行驶,确保运输安全,根据北祖煤矿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1、 对入井车辆驾驶员的管理规定 1、入井车辆驾驶员必须持国家车辆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驾驶证上岗。防爆车、防爆装载机司机必须持有有效特操作证,并随身携带便于检查。未持证上岗的,罚款驾驶员200元;单位主要负责人50元。 2、入井司机必须戴矿帽、携带矿灯、自救器、定位仪、检车卡、入井证、劳动保护用品等入井。违反其中一项罚款驾驶员100元。 3、严禁酒后驾驶。发现一次罚款驾驶员1000元,单位主要负责人500元;造成事故者给予开除矿籍。 4、驾驶员要严格执行北祖煤矿入井车辆管理制度出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并遵守交通秩序,要形成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安全交通运输氛围。并熟悉井下安全行车路线、避灾路线。 5、爱护车辆,认真检查车辆性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记录填写不及时的处罚100元。 二、对入井车辆的规定 1、入井车辆的照明灯、转向灯、刹车灯、倒车灯、仪表、喇叭等装置必须齐全完好、灵敏可靠,制动性能可靠,刹车距离符合要求。否则,不允许入井。发现一处不完好的罚款驾驶员100元,罚款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200元。 2、所有入井车辆要在井口进行登记,经检查合格的车辆方可启杆通过,升井车辆要在通过井口时登记销号,做到一车一杆一登记。对未登记入井车辆,罚款检身员100元,车辆驾驶员100元;所有车辆入井必须由车队检查并发入井合格通知单,方可入井,未经检查入井的车辆,罚款驾驶员200元。 3、所有入井车辆必须配备专用灭火器及瓦斯自动报警仪,一个反光警示牌和两个有效掩车器,未配备的罚款驾驶员200,罚款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50元。 4、全检查车辆的性能状况,严禁带病行驶,确保安全运行。发现带病车辆入井罚款驾驶员200元,运送大型设备或超长物料时,必须捆绑牢靠,否则不允许入井,违反规定罚款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500元,驾驶员500元。 5、严禁人、物混合运输;车辆严禁超速、超载、超员,特殊情况运输的材料超宽、超长等材料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以上行为发现一次罚款驾驶员500元,乘坐人200元,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1000元。 6、人车不得超员且不得拉运货物和较大工具,发现一次罚款驾驶员200元。 7、运送人员车辆严禁将人和物、工具一起运输。发现一次罚款驾驶员200元。 8、货运车辆核定载人3人,配备一名司机进行操作,装卸人员2人,防爆四轮车副驾驶严禁乘坐他人,发现一次罚款驾驶员200元、乘坐人员200元。 9、运人车辆必须在规定地点上人、下人。严禁抢上抢下。车辆行驶中严禁乘车人员扒车、跳车,严禁将手脚伸出到车体外。发现一次罚款司机100元,违章乘坐人员200元。 10、运送危险品须安排专车专送,炸药不得与雷管人员混载,放炮员携带雷管箱入井时必须安排专车接送。以上情况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三、对车辆停、运、存放的规定 1、各单位使用车辆不得随意在副斜井、各运输大巷停放,车辆升井后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发现一次罚款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200元;车辆在井下故障需要停车时,使用反光警示三角架,并及时汇报给相关部门。不及时处理或不汇报影响正常运输的,罚款司机200元,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100元。 2、接送人员时,司机必须在乘车人员坐稳、下车人员离开车体1米外确认安全后再鸣笛开车。因以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罚款驾驶员500元。 3、所有下井车辆撞坏水管、电缆者、通风设施、设备等,罚款责任人500元,撞坏后不主动通知调度,经查出后视情节轻重罚责任单位10000元,、单位主要负责人1000元、责任人1000元。 四、乘车人员规定 1、严禁井下工作人员乘坐驾驶室,影响司机操作,违者罚款100元。 2、乘车人员在候车点候车时要排队等候,不得拥挤,违者罚款100元。 3、凡是乘坐胶轮车的人员必须听从胶轮车司机的指挥,按顺序上下车,严禁抢上抢下,司机发出开车信号后严禁上下车。违者罚款100元。 4、严禁在车上打闹、喧哗,严禁破坏车上公共设施,违者罚款100元。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其它违禁品上车,运送危险品需专车专送,违者罚款500元。 6、严禁携带超宽、超高、超长的材料和器具乘车, 违者罚款100元。 7、胶轮车到达停车地点后,车辆未停稳、司机未发出信号时,乘车人员不得上下车,违者罚款100元。 8、必须保持车内卫生,不得随地吐痰,扔垃圾,违者罚带班领导100元。 9、乘车箱内和驾驶室之间必须用信号联系,确认安全后,严格执行信号双方对打,违者罚胶轮车司机100元。 10、严禁超员(规定20/车)违反规定,胶轮车司机罚款100元。 11.队乘车人员必须在指定候车点乘车,禁止在风门里、有机电设施处、交叉口、丁字口等候车辆乘车,违反者处罚200元。 12.升井人员严禁中途乘坐入井车辆再返回“有检修等特殊情况除外” 违反者处罚200元。 13.对不听从驾驶员和安检人员指挥的违反者处罚200元,并停工学习三天全矿通报。 14.井下运送人员发现超员,驾驶员监督不到位处罚驾驶员200 。 15.井下乘车人员超过两人以上必须站在巷道乘车点一侧排队上车,禁止抢上乘车违反者200元。 16.对井下乘车人员班组有违章乘车现象现场不听从驾驶员和安检人员指挥的违反者处罚500元,带班责任人处罚200元,当班队长处罚200元。 17.对井下巷道坡度大不安全路段禁止停车和上下人员,乘车人员必须在候车点内乘车违反者处罚200元。 五、防爆车司机井下操作规定 1、严禁车辆不检车入井,车上人员不检身入井,驾驶人员入井需携带证件。违者罚款100元。 2、车辆在井下行驶严禁超速,上下坡限速5Km/h,平巷限速20Km/h,违者罚款500元。 3、车辆行驶至巷道平面交叉路口、转弯处,应减速鸣笛,违者罚款50元。 4、严禁人、货混运,严禁防爆四轮车副驾驶座上坐人,违者罚款500元。 5、会车让路时,严格执行空车让重车,上坡车让下坡车,物料车让人车的行车规程,违者罚款100元。 6、车辆运送松散物料时,应采取必要的紧固措施,危险品需专车专运,违者罚款500元。 7、自卸车车厢在举升状态时,车厢下严禁站人,违者罚款100元。 8、若井下巷道中积水超过40cm时,车辆严禁通过,以免对车辆造成损害,违者罚款100元。 9、车上至少配备2个灭火器,2个掩车器,不配备齐全罚款100元。 10、凡是入井车辆在坡道上停车,必须拉起制动手刹制动,并使用掩车器辅助制动,车辆在上坡停车须挂1档,下坡停车挂入倒档协同制动,违规操作罚款200元。 车 队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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