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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西孝义正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正文煤业安全管理制度 二〇二〇年 目 录 一 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1 - 二 正文煤业领导干部巡回检查制度- 4 - 三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6 - 四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9 - 五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1 - 六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5 - 七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17 - 八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18 - 九 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20 - 十 安全检查制度- 23 - 十一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24 - 五十 隐患问题逾期不整改黑名单制度- 29 - 十三 煤矿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31 - 十四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36 - 十五 安全奖惩制度- 39 - 十六 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42 - 十七 安全举报制度- 43 - 十八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45 - 十九 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48 - 二十 井下交接班制度- 50 - 二十一 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 52 - 二十二 带班下井公示制度- 56 - 二十三 带班下井考核奖惩制度- 57 - 二十四 带班下井举报制度- 60 - 二十五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61 - 二十六 入井检身制度- 64 - 二十七 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65 - 二十八 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分析、归档制度- 67 - 二十九 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70 - 三十 安全费用使用监督制度- 73 - 三十一 安全检查及“三违”查处制度- 75 - 三十二 安全员班评估制度- 77 - 三十三 “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79 - 三十四 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85 - 三十五 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88 - 三十六 “三违”管理培训考核制度- 89 - 三十七 安全统计报告制度- 91 - 三十八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97 - 三十九 安全隐患监控制度- 100 - 四十 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 102 - 四十一 入井集体安全宣誓与确认制度- 104 - 四十二 优秀安全员考核评比制度- 105 - 四十三 水情水害汇报制度- 109 - 四十四 轻重伤月报制度- 111 - 四十五 重大隐患汇报制度- 113 - 四十六 轻重伤事故追查制度- 114 - 四十七 现场安全监管制度- 116 - 四十八 隐患事故举报制度- 118 - 四十九 定期学习培训制度- 119 - 一 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本单位、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结合正文煤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岗双责”的基本目的 安全生产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制度是指煤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不仅要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承担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各部门的正职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者,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综合监管、分级检查、归口管理”的原则,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面巩固和深化安全生产“四大体系”,落实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工作内容 - 2 - 管理部门、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牵头、谁协调,谁协调、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贯彻执行公司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 (1)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上级公司、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2)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组织制订并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并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与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努力做到安全无隐患。 2、“一岗双责”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1)管理层、各部门主管及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行政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行政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企业的法人代表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并负责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开展工作。既要做好本职工作也要坚持“一岗双责”,努力抓好正文煤业安全管理工作,即要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又要兼顾正文煤业的党风廉政建设,为正文煤业安全生产建设取得成绩做出贡献。 (3)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及设备设施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3、“一岗双责”的各级责任人党风廉政建设 (1)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新修订的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规定有关规定,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讨论。 (2)定期组织收看反腐倡廉警示片。利用反面教材,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在思想上筑起一道反腐倡廉的钢铁长城。 (3)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原则,认真落实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五个不许”的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利谋取私利,落实中央提出的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4)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做到干干净净为官、明明白白做人,树立清廉统计新形象。 (5)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决不许有案不报或有案不查的现象,更不允许打击报复举报人。 (6)保障措施。一是强化意识。所有党员应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列入绩效考核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并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的依据。二是完善制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总体要求,针对薄弱环节,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三)是加强监督。每个党员干部要经常性对照检查一次执行廉政建设制度的情况,并作为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的必谈内容。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或由于工作不负责任而不履行职责造成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二 正文煤业领导干部巡回检查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使安全巡回检查制度化,规范化,真正发挥领导干部巡回检查作用,消灭现场管理盲区死角,不断提高集团公司安全管理水平。集团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正文煤业公司科、队级以上领导干部。 二、巡查重点区域 巡查如下重点区域边远地带、灾害重点监控区域、临时作业地点、总回风大巷、西翼回风大巷,初采末回、安装回收、巷道开口、贯通、过空巷、火区启封、遇地质构造、大断面、 交 叉点等特殊施工作业地点、各主要胶带大巷、矿井安全出口(梯子间)、风机房、变电站(硐室、点)、大型设备机房、火药库、油脂库等要害场所。 三、巡回检查规定 1、公司经理对“重点区域”巡查至少不少于 5 次/月。 2、生产经理、机电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经理、通风区长按集团公司规定就分管范围内的“巡查重点区域”巡查不少于 7 次/月。 3、其它分管领导根据所管辖业务范围对重点巡查区域的巡查不少于 3 次/月。 4、除完成以上规定巡查任务外,公司班子成员必须严格 按照集团公司重点区域、盲区死角巡查规定要求,落实巡查责任。 5、安监科长、生产科长、调度主任、地测科长对井下巡查边远地带巡查不少于4次/月,对井下重点灾害监控区域巡查次数不少于次/月,对井上边远地带、重点灾害监控区域巡查不少于次/月。 6、机电区长、井上、下机电队长对边远地带、分管业务巡查不少于次/月。 7、地面生产口科队级领导干部对边远地带、“巡查重点区 域”分管业务巡查不少于次/月。 四、要求 1、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巡查,保证巡查质量。 2、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督导、巡查结束后要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安全信息平台”,逾期不录入的视同没有组织督导、巡查。 3、各单位要将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传递至相关专业科(区)室及安监科,由专业科(区)室严格按照隐患“五定五落实”要求跟踪落实整改验收,安监科要建立领导干部巡查隐患台账,对每条隐患跟踪督办,进行销项,形成闭合管理。 4、各级领导干部因公外出(参加会议、学习培训、办理证照手续等)不能完成巡查任务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申报审批手续。 三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保证正文煤业认真落实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基本目的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在一定岗位上的劳动者个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任的一种制度,也是企业的一种基本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实践证明,凡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各级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在认真负责地组织生产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工伤事故和职业性疾病就会减少。反之,就会职责不清,相互推诿,而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无人负责,无法进行,工伤事故与职业病就会不断发生。 (二)正文煤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具体内容 1、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公司中的生产、技术、设计、供销、运输、财务等各有关专职机构,都应该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3、公司各部门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劳动保护工作机构或专职人员的工作。劳动保护工作机构或专职人员的职责是协助领导组织推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保护的法令、制度;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上研究处理;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指导生产小组安全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参加审查新建、改建、大修工程的设计计划,并且参加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且督促他们按期实现;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4、公司的职工应该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进行违章作业,并且要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四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为适应矿安全生产动态,综合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安全工作实效,及时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保障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建立安全办公会会议制度。 (一)组织机构 组 长经 理 常务副组长安全经理 副 组 长生产经理 机电经理 总工程师 行政经理 经营经理 通风区长(矿长助理)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和安全工作会议精神。 2、认真听取、掌握各职能部门和安全部门关于“三大规程”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和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隐患,讨论制定解决处理措施、办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限定时间落实整改。 3、研究落实“一通三防专项治理”、 “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资金的投入,不断提高矿井安全装备水平。 4、对发生各类重大及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落实对事故责任者及严重“三违”人员的处理意见,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 5、检查安全办公会议确定工作事项的落实情况,对完成较好的要肯定成绩,对完成不好的要追究原因和责任。 6、适时研究、制订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努力推动矿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会议议程 1、安全办公会每月由经理主持。 2、由安监科通报议定事项的落实完成情况,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安全法规、文件等,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 3、各分管部门汇报本部门情况。 4、安全经理详细安排本月安全工作和需解决问题。 (四)会议制度 1、参加安全办公会的正文煤业所有科级以上干部,原则上不准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向安全经理请假。 2、凡是在会上研究安排落实的工作及其它事项,有异议和困难,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完成或不能处理的,可以提出,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各部门必须如实汇报职能范围内需要矿平衡解决的安全问题和隐患。 4、会议必须回顾上次安全办公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对工作不落实的部门和人员逐级追究责任。 5、会议上必须研究分析近阶段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部署和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凡参加会议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有一次未按规定开会视情节处以100500元罚款。 7、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对会议内容认真记录,会后认真贯彻落实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对会议内容落实负责。 8、安监科必须根据会议内容下发会议纪要,一次未下发一次罚款100元,并要求立即改正。 9、部门发言时,其他部门不得随意插话,发言完毕后,若有事项要补充,必须待各部门和相关领导发言完毕后。 10、特殊情况需要召开安全紧急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11、开会期间,参会人员手机调为震动模式。 五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强化正文煤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明确安全目标,实现预定安全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标制定 1、公司每年年末根据两级集团公司及孝义煤炭管理公司文件要求,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提出公司本年度的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实现安全生产目标采取的措施,由安监科负责起草党政一号文件。 2、井上下各单位、职能科室均要根据公司党政文件精神,在年初制定出本单位安全目标管理办法,经主管矿长批准后予以实施贯彻,并报安监科作为检查考核依据。 3、阶段性安全目标的制定按矿长安全办公会确定内容进行。 4、安全生产总体目标或阶段目标要有具体的目标值,目标值应恰当、符合实际。 5、安全生产目标要统筹规划,层层分解,制定可行的落实方法与措施,并具体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以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二)管理措施 1、每年初,召开年度安全工作会议,层层分解目标,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 2、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区队按照规程、标准建立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并认真实施。 3、安全责任制考核 矿实行每季一次安全责任制考核,具体考核办法为 (1)安监科每季度对各区、科、队及地面生产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为内容的检查考核。 (2)落实从严治矿方略,对安全管理过失和各类违章人员及各类事故责任者一招安全奖惩条例进行安全责任追究、处罚。 (3)推行素质工程建设,对领导干部和每一职工进行针对性培训教育,提高素质。 (4)推行各级管理干部及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分阶段考核。 4、管理制度、会议制度及安全活动对策 (1)每年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巩固和坚持遗忘行之有效的做法,改变不适应、不适合矿井实际的制度办法,并汇编成册,下发各单位贯彻执行。 (2)为了有效地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指令在生产全过程中的贯彻落实,矿必须严格执行下列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5、现场管理对策 (1)带班长、安全员、质量验收员、瓦检员及跟班队干对现场安全管理负直接把关责任,必须管理到位,责任到人,真正把好作业现场安全质量关。 (2)带班长是现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者,开工前要与安全员、验收员一起认真进行工作面安全情况检查,发现隐患要组织当班人员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中的规定的作业程序保质保量保安全完成好每一项任务,收工前要与安全员,验收员一起做好当班安全质量评估,并带领工人集体升井。 (3)安全员对现场安全质量负第一检查监督责任。要根据作业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岗位作业标准规定全过程进行生产管理,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队组现场处理,出现停风停电、瓦斯超限及其它严重自然灾害危及职工生命安全,要果断撤出人员并按安全措施规定要求进行隐患的排除和事故抢救。同时对不合格的工程质量坚持停产整顿措施,对现场“三违”人员要敢于制止并按矿法规有关规定给与经济处罚。 (4)质量验收员对现场安全质量的验收负第一责任,要按质打分验收,不合格质量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返工、整顿,要取得班组长、安全员的工作支持,共同搞好班评估工作。 (5)瓦检员必须按规定次数完成好检查任务并及时上好牌板,要杜绝空班漏检和假检假报瓦斯浓度,杜绝脱岗和借故早升井,消灭各类通风事故发生。 (6)跟班队长是作业现场最高组织者和领导者,对现场管理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跟班队长到现场一要落实“三员”到位,二要落实安全措施,三要把好安全质量和行为规范关,四要检查监督到位,保证所跟班次安全质量达标、职工行为规范。 (7)矿对现场管理把关人员实行连锁制约制度,现场把关人员向井口安全值班人员汇报其它管理人员是否在现场管理,各级领导发现现场把关人员脱岗要采取积极的应急措施,并在班后对脱岗人员进行追查、处理。 (8)作业现场因投入不足和安全设施不全不齐、使用过程中损坏、冒险组织生产等,无论是否造成事故,按矿不安全不生产有关规定从严做出处理。 6、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由安监科负责,矿长要组织对目标值完成情况进行评定并按规定奖惩兑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促进矿井安全工作持续发展。 六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管理,切实改善正文煤业安全生产条件,促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投入的定义 安全投入主要是指安全工程项目资金投入、劳动保护投入、应急救援投入、日常安全管理投入、安全保险投入。 (二)安全投入的来源 1、按照相关规定坚持煤业集中、单位自留、专款专用、重点保障、分级实施、合理使用的原则提取使用。 2、矿井按焦煤公司投入标准留用,凡焦煤公司集中安全费用没有涉及的内容全部纳入矿井自留安全费用使用范畴。 (三)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 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 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支出; 3、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 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 5、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6、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7、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 出。 8、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支出; (四)安全投入资金使用原则 1、专款专用原则 按公司规定足额提取安措资金。安措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被挤占或挪作它用。 2、重点保证原则 安全技术措施资金要使用到消灭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事故发生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部位,要分轻、重、缓、急,重点保障安全设备更新、防灭火、防尘和隔爆设备完善、瓦斯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改造和完善、矿井供电系统的完善。 3、突出效果原则 安措资金投入最终落实到使用效果上,根据专用资金计划和成本资金计划,通过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质量把关和竣工验收,投入运行后要达到预期的目的。 4、循序渐进原则 为提高安全装备水平,计企部门要分年度逐步解决。保障每年安全投入资金的合理安排和使用。 (五)安全投入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1、综合折旧费中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年度计划由安监科会同计企部门按项目预算汇总编制,矿长审核,报集团公司审定批准。 2、吨煤成本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年度计划由安监科组织上报安监局,由安监局会同计划、财务、供应、生产、机电、通防等部门会审,经集团公司批准后下达。 3、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的实施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基建程序进行管理,由基建、安全、计划和调度部门对工程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一通三防”工程须由安全、通风部门签证,否则不许进行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安措设备由集团公司供应公司按照招标价格对外签订供货合同,设备到货后,需由计企、供应、安全、生产、调度、机运等部门参见验收。 4、安监科要定期检查,随时掌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完成情况,及时汇报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完成。 七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调动项目部全体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积极性,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组织机构 组 长经 理 常务副组长安全经理 副 组 长生产经理 机电经理 总工程师 行政经理 经营经理 通风区长(矿长助理)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组队各班组织生产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工作面作业规程、岗位作业标准、示范矿井质量标准化验收标准,根据具工作面实际情况组织生产。 (三)各班严格按照生产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标准,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四)生产过程中,要根据当班生产任务的安排,按章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各岗位工作要领,严格按标准作业。 (五)各岗位如发生安全隐患,应立即向跟班班长、带班长汇报。当班立即处理。当班不能处理的,向队领导汇报。 (六)验收员和跟班副队长要对当班工程质量、岗位工作质量进行验收和评估,实现动态达标。发现不合格品,坚决无条件返工处理,并且不予支付因此而产生的工资。 (七)跟班副队长、带班长负责监督本班各岗位作业人员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八)队长、书记、副队长,每月根据各班完成任务的情况及各班工程质量进行考核排名。 (九)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由标准化办公室制定批准,并进行月度考核、排名。 八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为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提高全员的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在职工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职工懂得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掌握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增强公司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坚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现场安全施工相结合,由项目安全经理组织部署,实行分区监督检查,把责任落实到人,根据与相关分管人员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书,项目部组织对个人进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实施相应的奖惩制度。 (三)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人员。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公司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公司规章制度。 2、班组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施工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3、培训的原则。要本着“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培训应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要不定期或根据工程进度随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责任制。 (六)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七)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规定 1、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形式的教育方法,以取得良好的效果。 2、经常性安全教育的形式定期的班组安全学习、工作检查、工作交接等教育;不定期的事故分析会、事故现场说教典型经验宣传教育等;项目应用板报图片等工具进行的安全教育。 3、班组应每周安排一个安全活动日,各班组可利用班前或班后时间进行。其内容是学习党和国家及企业随时下达的安全生产规定和文件,回顾上周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分析班组工人安全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人好事,批评违章作业,吸取事故教训。 九 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为强化我公司现场安全管理,实现安全隐患排查的制度的程序化,及时准确地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各类事故,促进安全形势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长对全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本职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安监科负责安全隐患的管理、监督和统计上报工作。 (二)安全隐患是指矿井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所有环节和矿井周围附近地区所存在的危及矿井安全的一些不良因素。 1、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三级 A级危害严重或者治理难度大,需由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隐患。 B级危害比较严重或者有一定的工程量,需由矿限期解决的隐患。 C级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由区队、业务部门解决的隐患。 2、按安全隐患的种类分为通风、瓦斯、煤尘、火灾、水灾、提升运输、机电、放炮、顶板和其它等。 (三)安全隐患的确认 矿每月月末由矿长负责召集分管领导、各专业、各区队负责人以及有关技术人员对下月矿井安全隐患排查一次,并形成例会制度。根据安全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对本矿B、C级安全隐患直接确认,A级隐患提出确认意见,报集团公司确认。 (四)安全隐患的治理 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必须坚持贯彻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治理措施,矿长组织整改落实。隐患涉及相邻其它矿井的,报集团公司、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协调、监控治理。隐患整改资金从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中列支,不足部分从维简费用中列支。隐患整改做到七落实,即项目、措施、资金、时间、进度、人员以及责任落实。 (五)安全隐患治理实行跟踪管理。 1、安全隐患及治理情况要逐级汇总上报,每月5日前,将矿上月隐患治理情况和下月隐患排查情况报送集团公司,安全隐患在未整改完前,必须每次都报。其他有关隐患管理的上报按照上级要求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活动的具体要求进行及时上报。 2、开展矿、科室、区队、班组、现场岗位工五级排查机制,要求各专业每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科室每周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区队每旬组织一次隐患排查、每班下井的各级管理人员配合班组进行隐患排查、现场跟班安全员与岗位工时时进行隐患排查。 3、矿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隐患及治理情况调度审查和排查,各有关单位必须汇报上月隐患治理以及下月本单位、本专业隐患排查情况,并将该月隐患治理反馈表在每月末1700前报安监科;各有关科室必须在每周日下午1700前将上周隐患治理情况和下周隐患排查情况书面报安监科;各有关区队必须在每月10号、20号以及30号下午1700前将上旬隐患治理情况和下周隐患排查情况书面报安监科;每班下井的各级管理人员对所检查区域查出的问题必须填写班隐患台帐并限期整改,由当班所属区域跟班管理人员签字落实整改,跟班安全员负责复查销号。 4、各有关科室、区队的周、旬隐患报表必须字迹清晰,参加排查人员和整改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现场班隐患台帐必须填写认真、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5、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凡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必须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无措施不准生产。安全隐患治理完毕后,须由确认单位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及时上报销号。 6、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或安全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7、加强对安全隐患的管理,把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考核的重要内容,研究、协调并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严防事故的发生。 十 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保障正文煤业安全生产,保护矿井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煤矿作业规程、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等要求,正文煤业各职能部室对全矿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并执行以下制度 (一)安全监督检查应当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纠正影响煤矿安全的“三违”行为,监督检查实行“安全监督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二)安全监督检查实行生产环节全过程管理,安全员是现场工作的监督检查者;职能业务科室管理人员日常入井,对生产环节的各个点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出的问题落实区队处理并跟踪复查。 (三)监督检查的范围为全矿井下所有生产环节和与生产有关的地面机房等,检查时按采、掘、机、运、通分专业进行检查。 (四)安全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规程、措施在现场的执行情况,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基层单位领导跟班指挥生产及安全员的上岗情况,在岗员工的应知应会情况等。 (五)安全监督检查的人员有矿级领导、各职能部室技术员以上的干部;采、掘、机、运、通各队组的队长、书记及技术员。 (六)安全监督检查出的问题每天按肆定表下发各有关单位,各单位按“五落实”原则落实整改。 (七)安全监督检查由安监科负责组织,安监科负责安全问题、隐患的整理下发,业务科室人员负责问题整改情况的复查。 (八)安全监督检查的组织、考核工作由安监科按有关文件负责考核。 十一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技术管理,科学组织和管理生产、推进正文煤业全矿技术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实现安全生产和长治久安,特制定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是明确各级安全技术管理权限责任和具体实施方法的一个管理制度,要明确审批的内容、时间、层次、审批人等。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不得越权越限。 各级审批人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素质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批程序,严把安全技术关,确保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周密、准确、齐全,具有严肃性和有效性。 (一)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内容 1、矿井实施通风系统改造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公司,由通风部门组织审核后报上级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2、改变矿井主要通风系统和采区以上通风系统时,其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报上级公司,由通风部门组织审核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3、矿井年度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报上级公司,由通风部门审核汇总,上级公司总工程师和董事长签批后上报集团公司及焦煤公司复核,最后上报省局进行批复。 4、矿井必须制定主扇停电停风应急预案并报上级公司,由通风部门组织审核,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5、矿井年度反风演习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提前报上级公司,由通风部组织审核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6、矿井主扇风机因故不能按期进行反风时,必须上报上级公司,由通风、机电部门共同审查后报总工程师批准。 7、矿井主通风机因故单机运转时间超过一周的,其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上报上级公司,由机电、通风部门共同审查后报总工程师批准,有计划长时间停运主扇及启运新主扇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公司,由上级公司机电、通风部门共同审查后报总工程师批准。 8、掘进巷道瓦斯积聚或贯通已封闭的停采区,瓦斯浓度超过3,排放路线长,影响范围大,排放瓦斯风流切断采掘工作面的安全出口,其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后报上级公司,由通风部组织审查并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9、采煤工作面结束后,因故不能在45天内撤出一切设备并对采空区进行永久封闭的,必须制定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上级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10、其他施工作业过程中涉及“一通三防”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11、重要的贯通施工,必须编制测量设计,由矿总工程师审核并报上级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12、采区设计和综采工作面设计的地质说明书,由矿总工程师审查后报上级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13、探查水压大于2MPa的探放水工程设计,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查后,报上级公司地测部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4、矿井生产能力发生变化时,必须完善能力核定的各种资料,报上级公司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及焦煤公司复核,最后上报省局进行批复。 15、地面建筑物、水体、铁路及矿井主要大巷设计保安煤柱时,必须进行相关测量,并编写设计上报上级公司,由地测部门审查后报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批准。 16、煤矿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报上级公司安监科审核备查。 17、主要机电设备的检修及改造工程,其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应由单位分管机电的负责人和矿总工程师审批后,上报上级公司,由上级公司分管机电的经理、机电技术负责人、机电部、安监科审批后方可施工。 18、防爆设备主体结构的改造,必须上报上级公司并通过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审批后方可进行。 19、煤矿机电设备各项目的检修和改造工程,应严格实行审批制度。 20、煤矿单项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上级公司,上级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共同会审,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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