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山西朔州山阴中煤顺通北祖煤业有限公司 一岗一册 目 录 第一章 矿领导岗位职责1 第一节 矿长岗位职责1 第二节 总工程师岗位职责2 第三节 生产副矿长岗位职责3 第四节 掘进副矿长岗位职责4 第五节 安全副矿长岗位职责5 第六节 通风副矿长岗位职责6 第七节 机电副矿长岗位职责7 第八节 生产副总岗位职责8 第九节 地测副总岗位职责10 第十节 机电副总岗位职责11 第十一节 掘进副总岗位职责12 第十二节 技术副总岗位职责13 第二章 生产调度室岗位职责14 第一节 调度室主任岗位职责14 第二节 调度室副主任岗位职责15 第三节 调度室主任工程师岗位职责15 第四节 调度室技术员岗位职责16 第五节 调度员岗位职责17 第六节 调度室统计员岗位职责18 第七节 监控监测工岗位职责19 第八节 应急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9 第三章 安检科岗位职责20 第一节 安检科科长岗位职责20 第二节 安检科副科长岗位职责22 第三节 安检科主任工程师岗位职责22 第四节 安检科培训主管岗位职责23 第五节 安检科科员岗位职责24 第六节 安检员岗位职责24 第七节 检身员岗位职责25 第三章 生产科岗位职责26 第一节 生产科科长岗位职责26 第二节 主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27 第三节 主管(综采)岗位职责27 第四节 主管(掘进)岗位职责28 第五节 技术员岗位职责29 第四章 机电科岗位职责29 第一节 机电科科长岗位职责29 第二节 机电科主任工程师岗位职责30 第三节 设备主管岗位职责31 第四节 技术主管岗位职责33 第五节 机械技术员岗位职责33 第六节 电气技术员岗位职责35 第七节 设备管理组岗位职责35 第八节 防爆管理组岗位职责37 第九节 供电管理组岗位职责38 第十节 电缆管理组岗位职责39 第十一节 小型电器管理组岗位职责39 第十二节 配件管理组岗位职责40 第十三节 油脂管理组岗位职责41 第十四节 胶管管理组岗位职责41 第十五节 钢丝绳管理组岗位职责42 第五章 地测科岗位职责42 第一节 地测科科长岗位职责42 第二节 地测科副科长岗位职责43 第三节 地测科主任工程师岗位职责44 第四节 地测科测量技术员岗位职责45 第五节 地测科储量技术员岗位职责48 第六节 地测科技术员(地质)岗位职责49 第六章 综合办岗位职责51 第一节 综合办主任岗位职责51 第二节 综合办副主任岗位职责52 第三节 综合办科员岗位职责53 第四节 地面驾驶员岗位职责53 第七章 劳资科岗位职责54 第一节 劳资科科长岗位职责54 第二节 劳资科科员岗位职责55 第八章 财务科岗位职责56 第一节 财务科科长岗位职责56 第二节 财务科科员岗位职责57 第九章 工会岗位职责57 第一节 工会副主席岗位职责57 第十章 物业岗位职责58 第一节 物业经理岗位职责58 第二节 物业副经理岗位职责59 第三节 食堂厨师岗位职责59 第四节 食堂服务员岗位职责59 第五节 锅炉工岗位职责60 第六节 污水处理工岗位职责60 第七节 门卫岗位职责62 第十一章 职业病防治科岗位职责62 第一节 职业病防治科科长岗位职责62 第二节 职业病防治科科员岗位职责63 第十二章 综采队岗位职责64 第一节 综采队长岗位职责64 第二节 综采队生产副队长岗位职责65 第三节 综采队机电副队长岗位职责66 第四节 综采队支护副队长岗位职责67 第五节 综采队主任工程师岗位职责67 第六节 综采队技术员岗位职责68 第七节 综采队材料(核算)员岗位职责69 第八节 综采队生产班班长岗位职责70 第九节 综采队检修班班长岗位职责70 第十节 综采队工程质量验收员(组长)岗位职责71 第十一节 综采队采煤机司机岗位职责72 第十二节 综采队液压支架工岗位职责73 第十三节 综采队刮板输送机司机岗位职责74 第十四节 综采队转载机司机岗位职责74 第十五节 综采队泵站工岗位职责75 第十六节 综采队电钳工岗位职责76 第十七节 综采队端头维护工岗位职责77 第十八节 采煤机检修工岗位职责77 第十九节 综采队刮板机运输机检修工岗位职责78 第二十节 综采队转载机检修工岗位职责79 第二十一节 综采队放煤工岗位职责79 第二十二节 综采队超前支护工岗位职责80 第十三章 掘进队岗位职责81 第一节 掘进队队长岗位职责81 第二节 掘进队生产副队长岗位职责83 第三节 掘进队机电副队长岗位职责83 第四节 掘进队工程师岗位职责84 第五节 掘进队班组长岗位职责85 第六节 掘进机司机岗位职责85 第七节 掘进队皮带机司机岗位职责86 第八节 掘进队机械检修工岗位职责87 第九节 掘进队电气检修工岗位职责87 第十节 掘进队支护工岗位职责87 第十一节 掘进队放料工岗位职责88 第十四章 机运队岗位职责89 第一节 机运队队长岗位职责89 第二节 机运队安全副队长岗位职责89 第三节 机运队机电副队长岗位职责90 第四节 机运队生产副队长岗位职责92 第五节 机运队技术副队长岗位职责93 第六节 机运队工程师岗位职责94 第七节 机运队技术员岗位职责95 第八节 机运队班组长岗位职责96 第九节 机运队地面变电所操作工岗位职责96 第十节 机运队井下中央变电所操作工岗位职责97 第十一节 机运队主扇风机司机岗位职责98 第十二节 机运队空压机司机岗位职责99 第十三节 机运队中央水泵房排水工岗位职责99 第十四节 机运队电气维修工岗位职责100 第十五节 机运队皮带检修工岗位职责101 第十六节 机运队皮带司机岗位职责101 第十七节 机运队材料员岗位职责102 第十五章 车队岗位职责103 第一节 车队队长岗位职责103 第二节 车队副队长岗位职责104 第三节 车队班组长岗位职责105 第四节 车队修理工岗位职责106 第五节 驾驶员岗位职责106 第十六章 通风队岗位职责107 第一节 通风队队长岗位职责107 第二节 通风队副队长岗位职责109 第三节 通风队主任工程师岗位职责109 第四节 通风队技术员岗位职责110 第五节 通风队班组长岗位职责111 第六节 通风队束管监测员岗位职责111 第七节 通风队密闭设施工岗位职责112 第八节 通风队风筒工岗位职责113 第九节 通风队测风工岗位职责113 第十节 通风队测尘工岗位职责114 第十一节 通风队仪器保管工岗位职责116 第十二节 通风队瓦斯检查员岗位职责116 第十七章 探放水队岗位职责118 第一节 探放水队队长岗位职责118 第二节 探放水队技术员岗位职责119 第三节 探放水工岗位职责120 第一章 矿领导岗位职责 第一节 矿长岗位职责 1、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遵守地方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在保证技术和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安全生产。 3、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4、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安全生产计划。 5、负责按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依法组织生产,杜绝超层越界开采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 6、组织制定和审定安全培训计划;组织职工全员培训、新工人岗前培训等,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复)训。 7、组织制定并落实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8、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9、组织开展矿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治理方案等相关要求工作。 10、每月至少组织并参加1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检查;每月组织召开事故隐患治理会议。 11、组织制定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并督促落实;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5次。 12、组织制定并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依法为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办理工伤保险。 13、负责主持召开矿长安全办公会,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14、组织审定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开展矿井综合或专项应急救援演练。 15、组织指挥事故抢险救援。发生事故和重大灾害时,负责启动事故应急响应。 16、负责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17、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节 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组织建立矿井安全技术管理体系。督促副总工程师及分管部门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参与制定矿副总工程师、分管部门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参与审定矿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 3、负责组织学习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安排和调整使用科研、技术革新的经费,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 4、负责组织编制矿井瓦斯治理、水害防治中长期规划,协助矿长制定矿井长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领导科研和技术革新,并组织实施。 5、研究矿井隐蔽致灾因素和抗灾能力,审查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等事故隐患的防范措施。组织制定矿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补充修改,合理安排与调整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资金。 6、组织研究分析矿井的煤层开采情况、采区接替、采掘抽平衡、采掘工艺,合理安排生产布局,解决生产技术问题。 7、负责组织编制和上报审批矿井生产技术改造、采区、特殊采煤法、机电安装等设计及有关施工组织措施,组织编制设备更新和维修计划、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检查。 8、负责组织审批采掘作业规程、各类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技术操作规程、设备维修安全措施、技术标准、签批作业规程。 9、组织制定矿井防治水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并督促落实。 10、组织制定矿井水害防治人员培训计划,检查水害防治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11、审核矿井通风系统图、采掘工程平面图和水文地质相关图件及基础台帐等。 12、审核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各类防治水工程效果验证报告和地面防治水工程设计、矿井防水煤岩柱设计、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等。 13、定期组织召开防治水专题会议,每半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地测防治水专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和事故隐患专项检查。 14、定期组织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和执行情况的检查。 15、制止防治水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16、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节 生产副矿长岗位职责 1、在矿长领导下,分管煤炭生产工作,对分管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负领导与管理责任。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3、在组织召开生产例会时,安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 4、组织召开生产科室安全会议,准确掌握安全动态,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要及时组织处理。 5、监督检查煤矿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认真按作业规程组织生产,杜绝违章作业和超能力生产。 6、开展好分管范围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 7、加强对采煤面的初、末采放顶及来压周期、过断层、瓦斯突出的现场管理,切实把问题解决在现场、解决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参加抢救,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8、负责抓好业务范围内的生产计划、生产技术、生产接续管理,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9、负责分管范围内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 10、严格审批分管范围内的作业规程与安全措施,确保符合现场实际,措施得力,安全有保障。 11、井下爆破必须使用煤矿安全规程允许的炸药和电雷管,防止爆破引起的瓦斯、煤尘事故。 12、具体负责实施采煤系统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13、每半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采煤专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和事故隐患专项检查。 14、对采煤设备、采煤工艺、支护设备等进行重大调整后组织有关业务部室对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重大灾害因素和设施设备等方面开展1次专项辨识。 15、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节 掘进副矿长岗位职责 1、在矿长领导下,分管掘进生产工作,对分管掘进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负领导与管理责任。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3、在组织召开掘进生产例会时,一起安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 4、组织召开生产科室掘进安全会议,准确掌握安全动态,对掘进中存在的安全问题要及时组织处理。 5、监督检查煤矿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认真按作业规程组织掘进,杜绝违章作业和超能力生产。 6、开展好分管范围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 7、严格审批分管范围内的作业规程与安全措施,确保符合现场实际,措施得力,安全有保障。 8、井下爆破必须使用煤矿安全规程允许的炸药和电雷管,防止爆破引起的瓦斯、煤尘事故。 9、具体负责实施掘进系统等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10、协助矿长编制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建立掘进系统等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11、每半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掘进专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和事故隐患专项检查。 12、对掘进设备、掘进工艺、支护设备等进行重大调整后组织有关业务部室对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重大灾害因素和设施设备等方面开展1次专项辨识。 13、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节 安全副矿长岗位职责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参与审定矿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 2、参与制定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全员培训工作,负责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参与制定安全文化建设、宣传教育计划。 4、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等。 5、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月度安全生产计划。 6、负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和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7、参加矿安全办公会议,通报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情况,督促相关部门或单位按照“五落实”原则消除事故隐患。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检查;负责组织安全动态检查;监督检查岗位职责落实情况。 9、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和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10、监督检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 11、监督检查瓦斯、水害、火灾、粉尘、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预防和治理。 12、发生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矿长组织开展应急救援,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3、总结分析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14、负责实施安全目标考核,监督落实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 15、监督检查职业病危害防治及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工作。 16、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节 通风副矿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并落实好上级监管部门有关“一通三防”的管理规定和要求。 2、组织编制年度“一通三防”工作计划、“一通三防”安全费用计划和“一通三防”科技项目计划。 3、组织制定和组织实施矿井 “一通三防”发展规划;根据矿井生产接续编制矿井、盘区、采掘工作面的“一通三防”设计方案,审批“一通三防”方面的规程、措施,并组织实施。 4、制定全矿“一通三防”各种管理制度、标准及考核办法;对各单位“一通三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按标准进行考核。 5、组织实施“一通三防”安全技术业务和规程制度的培训教育;监督检查“一通三防”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6、积极推广矿井瓦斯防治的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 7、监督检查“一通三防”现场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各单位的“一通三防”工作进行协调;积极研究解决生产、安全、技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8、负责“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每半月至少组织1次 “一通三防”专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事故隐患情况检查。 9、审查矿井重点通风系统改造、瓦斯防治、防灭火等技术方案。 10、组织进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11、组织开展“一通三防”科研攻关、推广应用新科技、不断提高“一通三防”科学管理水平。 12、制止超通风能力生产、瓦斯超限作业、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等行为。 13、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七节 机电副矿长岗位职责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矿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 2、组织制定机电运输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计划,参与机电运输岗位人员安全培训。监督检查机电运输岗位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3、抓好机电设备的入井管理,凡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其它有关规章、安全质量要求的机电设备、机电工程、供电和通讯设施等,不得投入运行。 4、负责矿井运输设备、矿井供电系统和主要通风机、压风机、主排水泵、瓦斯抽采泵等设备的安全运行。 5、负责组织编制、审批符合本矿机电实际情况的机电规章制度和临时性的安全措施,并要求严格执行,督促检查。 6、负责局部通风机“三专两闭锁”供电和掘进工作面双风机自动切换安装工作。 7、组织制定矿井运输、供电系统技术改造方案。组织制定大型设备安装、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8、负责建立矿井应急排水系统。 9、组织制定矿井机电设备、供电、运输等日常检查维修、定期检修、大修计划和更新计划,开展矿井停产检修工作。 10、负责落实机电运输设备、材料的检测检验工作。 11、负责淘汰不符合标准、规定和规程要求的机电设备、材料,杜绝非防爆、阻燃、无煤安标志MA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入井。 12、组织制定极端天气条件下矿井供电安全保障措施。 13、每半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机电运输专业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和事故隐患检查。 14、参加安全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机电安全例会,分析研究机电方面存在的不安全问题,及时采取预防和处理措施。 15、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节 生产副总岗位职责 1、积极配合生产矿长和总工程师在采煤工作面施工过程中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等,做好矿井的技术管理工作。 2、协调好分管范围内相关部门的安全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相关部门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 3、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煤矿的长远规划,对采掘的生产布局方案及接续计划进行审查,确保矿接续正常,有利于矿井的安全管理。 4、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年度、季度、月度采煤计划。 5、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采煤专业的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采煤工作面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时,生产副总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制定、补充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 6、协助总工程师对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进行会审和审批。 7、协助总工程师进行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 8、研究采煤工作面支护方式的改进工作,不断提高采煤机械化水平。 9、对采煤工作面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把关。经常检查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和规程、措施的执行情况。 10、定期召开采煤技术管理专业会议,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技术交流活动,从技术上保证安全生产。 11、参加采煤工作面生产前验收。 12、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做好采煤设备的选型、方案论证,参与采煤工作面设计的审查与批复。 13、负责组织采煤设备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的编制、审定。负责对采煤设备大修单位的安全技术及检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指导现场组织落实。 14、负责组织采煤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技术推广和应用。 15、负责采煤机电设备安装、撤除和生产调试过程技术方案的审定并参加验收,在安装、撤除过程中,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监督规程和措施的落实。 16、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17、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九节 地测副总岗位职责 1、根据矿确定的技术工作总体工作部署,对地质测量技术工作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协助总工程师完成好地质测量的生产计划、建设计划和指标,要经常向总工程师汇报地质测量的技术工作情况。 2、落实国家有关地测防治水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等,做好矿井的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 3、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力量研究解决重要技术课题或重大工程项目中的地质、测量工作。 4、审查本单位的生产补充勘探设计、各类地质报告或说明书。 5、参加编制矿井远景发展规划,年度生产计划,提出地质测量的技术规划及措施。 6、负责地质测量的技术操作、设备维修、技术安全等技术规定,技术标准、技术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审批工作。 7、负责地质测量的技术工作,负责编制和贯彻执行技术组织措施计划,检查和督促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8、协助总工程师,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领导地质测量的技术革新工作,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9、协助总工程师负责审批地质测量的工程技术设计,参加矿井建设、开拓延伸设计、环境设计、基建设计的审查。组织地质测量工程竣工技术质量验收和试生产。 10、协助总工程师搞好安全技术工作,参与审查矿井应急救援预案,拟定地质测量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参加安全质量检查,负责研究和分析检查中发现的安全技术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11、协助总工程师组织技术交流、协作、科研活动,负责组织召开地质测量的技术会议。 12、根据地质测量技术工作,协助总工程师参与对工程技术人员的培养、考核。 13、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建立分管范围内的层次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14、参与制定本矿的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15、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节 机电副总岗位职责 1、参与制定、修订(编)矿岗位职责。 2、审查机电系统岗位职责。 3、参与制定矿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参与审查矿“一通三防”和防治水治理计划、方案。 4、参与采区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参与审查矿机电专业设备选型;组织会审机电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参与制定矿井检修、设备维修、更新计划。 5、参与制定、修订(编)机电安全技术管理制度,重要岗位操作规程。 6、参与制定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7、督促分管部门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8、协助矿总工程师做好机运专业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实施,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监督落实矿冬季和雨季“三防”技术工作。 9、组织机电、运输专业安全技术性能强制检测、检验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0、落实矿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深入现场,监督检查规程、措施在现场的执行情况;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1、参加煤矿安全办公会议,参与研究和制定矿井生产中重大生产技术问题。 12、协助总工程师做好技术革新活动,负责推广机电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 13、参与制定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参与矿井综合应急演练。 14、参与矿井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指导协调机电运输系统主要设备的事故抢修。 15、参与制定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16、配合上级事故调查工作,参与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17、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一节 掘进副总岗位职责 1、积极配合掘进副矿长和总工程师在掘进工作面施工过程中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等,搞好矿井的技术管理工作。 2、协调好分管范围内相关部门的安全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相关部门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 3、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煤矿的长远规划,对采掘的生产布局方案及接续计划进行审查,确保矿接续正常,有利于矿井的安全管理。 4、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年度、季度、月度掘进进尺计划。 5、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掘进专业的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掘进工作面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时,掘进副总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制定、补充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 6、协助总工程师对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进行会审和审批。 7、协助总工程师进行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 8、研究掘进工作面支护方式和掘进工艺的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掘进机械化水平。 9、对掘进工作面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把关。经常检查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和规程、措施的执行情况。 10、定期召开掘进技术管理专业会议,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技术交流活动,从技术上保证安全生产。 11、负责决策掘进巷道断面形状。 12、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掘进设备的选型、方案论证,参与掘进工作面设计的审查与批复。 13、负责组织掘进设备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的编制、审定。负责对掘进设备大修单位的安全技术及检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指导现场组织落实。 14、负责组织掘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技术推广和应用。 15、负责掘进机电设备安装、撤除和生产调试过程技术方案的审定并参加验收,在安装、撤除过程中,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监督规程和措施的落实。 16、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17、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二节 技术副总岗位职责 1、积极配合总工程师在煤矿原煤生产过程中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等,搞好本矿的技术管理工作。 2、协调好相关部门的安全工作。 3、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煤矿的长远规划,对煤矿的生产布局方案及接续计划进行审查,确保矿井持续正常,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 4、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煤矿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 5、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采掘专业的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时,技术副总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制定、补充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 6、协助总工程师对作业规程进行审批。 7、协助总工程师进行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 8、参加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对掘进巷道进行竣工验收。 9、对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回撤等进行技术指导。 10、对采掘工作面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把关。经常检查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和规程、措施的执行情况。 11、必须尽职责,杜绝“三违”现象。 12、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章 生产调度室岗位职责 第一节 调度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三大规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矿井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组织制定调度室内部各岗位岗位职责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3、负责组织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生产平衡会、生产事故分析会等会议,并参加矿召开的各类安全生产会议,落实领导指示和会议决定。 4、随时掌握矿井安全生产情况及动态,做好综合平衡和均衡生产,协助有关领导抓好安全生产。排查矿井安全生产隐患,督促相关单位解决处理,发现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5、对矿井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分级管控、督促、协调、解决,防止安全生产风险扩大,影响矿井安全生产。 6、负责矿井各类调度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及各类安全生产信息、指令的上传下达。 7、负责生产事故的影响汇报和汇总工作,参与组织事故的分析调查处理。负责事故抢险的综合调度并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协调指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 8、负责矿井日常通讯系统、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等各大系统的运行值班、应急处理以及各类信息的汇总、报告工作。 9、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二节 调度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做好分管业务等工作,按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 2、熟悉全矿井各大系统,包括通风、运输、供电等。 3、负责好分管范围的各项工作,掌握矿井的年、季、月生产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及生产安排,协助主任指挥实现均衡生产,及时了解安全、生产质量情况和生产动态,发生重大问题和重大事故时,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亲临现场组织处理。 4、排查矿井安全生产隐患,督促相关单位解决处理,发现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发现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组织有关单位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并汇报矿领导。 5、对矿井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分级管控、督促、协调、解决,防止安全生产风险扩大,影响矿井安全生产。 6、向上级机关汇报和反映矿井生产、掘进、运销计划执行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贯彻上级机关和矿领导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通知、指示、命令,并检查各单位执行情况。 7、参加各种生产会议,督促检查解决所发生的问题,对生产中的关键问题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现场检查研究,提出专题分析材料,供领导决策。 第三节 调度室主任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总工程师和调度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调度业务范围内的各项技术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2、掌握矿井采煤、掘进、开拓等布署,组织采掘队组按规程施工,对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和季节性工程定期检查,对当月生产和下月布置作出预见性的估量。 3、负责参加各类技术性会议,如审规程、工作面衔接会议、安全技术措施会议及有关的设备技术交流会议等,贯通、开口、通风验收单的审批。 4、掌握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和避灾路线,负责了解重大安全隐患处理情况。对发生重大事故协助主任、副主任参加处理。 5、参加年、季、月度计划的审查和落实,掌握全矿各采区接替和采掘工作面接替情况。 6、掌握重点采掘队及综采、综掘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状况,参加组织好采掘队创水平活动。 7、负责本单位的技术工作,如制图、制表、牌板设计、业务技术指导等。 8、排查矿井安全生产隐患,督促相关单位解决处理,发现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9、对矿井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分级管控、督促、协调、解决,防止安全生产风险扩大,影响矿井安全生产。 第四节 调度室技术员岗位职责 1、在矿长、总工程师和调度室主管指导下,负责调度业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 2、掌握矿井的开掘布局,“三量变化”组织采掘队按规程施工,案措工程和季节性工程定期进行检修,对当月生产和下月的大体趋势做出预见性的估量。 3、参加矿、季、月计划的审查、落实,掌握全矿采掘接替工作,参与组织重点采掘队的生产组织。 4、掌握矿井的灾害预防计划和避灾路线,负责了解安全重大隐患处理情况,发生重大事故时,协助主任、副主任参加处理。 5、掌握重点采掘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情况,参与正规循环作业,组织均衡生产。 6、协助调度室主管做好雨季“三防”工作,收集各单位“三防”材料,保证“三防”材料的及时到位,为雨季“三防”的检查工作做好准备。 7、排查矿井安全生产隐患,督促相关单位解决处理,发现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8、对矿井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分级管控、督促、协调、解决,防止安全生产风险扩大,影响矿井安全生产。 9、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第五节 调度员岗位职责 1、负责掌握全矿当班生产、安全和各生产队组任务的完成情况,平衡、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各类影响生产的问题,为领导提供安全生产信息。 2、在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按事故汇报程序向矿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调度一切力量积极组织抢救工作。 3、了解矿井的通风、供电、压风、排水、运输、皮带等系统,掌握各单位机电设备的配置和工作面布置情况。 4、做好原始记录,要字迹工整、清楚,数据准确,记录齐全,填写好各种表格和电脑的录入。 5、接到上级指示和通知要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会议要通知到人并记好通知人姓名,负责通知次日矿领导值班。 6、接到队组汇报的各类问题,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不得推委,并向相关领导汇报。 7、调度员要经常深入井下,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规定调度员每月下井不低于8天。 8、要主动询问各基层区队的生产情况,特别是重要环节和重点队组以及重点工作和威胁矿井安全的问题。 9、接班调度员到达后,交班调度员一定要将本班生产、安全、会议通知、事故和其它遗留情况交接清楚后放可交班。 10、掌握好外运、存煤等情况,确保矿井正常生产。 11、排查矿井安全生产隐患,督促相关单位解决处理,发现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12、对矿井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分级管控、督促、协调、解决,防止安全生产风险扩大,影响矿井安全生产。 第六节 调度室统计员岗位职责 1、在调度主任的领导下,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种图表、牌板和原始台帐等各项统计工作。 2、做好死亡事故记录,重大非伤亡事故的专项记录,非伤亡事故分类综合统计、汇总,以及调度通报等,并分类存档作为永久保存资料。 3、及时准确地做好月报、年报和有关统计汇报工作,负责填写全矿产量、进尺和月度累计完成情况图表。 4、按时完成上级规定的报表、台帐和有关数据汇总整理,做好综合分析工作,及时向领导提供可靠数据。 5、将调度通知、接到的传真电文立即送至有关领导进行批阅落实。 6、下井时要排查矿井安全生产隐患,督促相关单位解决处理,发现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7、对矿井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分级管控、督促、协调、解决,并及时汇报调度主任和相关部门。 8、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于各项统计资料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公布。 9、对各类资料要妥善保管,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七节 监控监测工岗位职责 1、按规定参加培训学习,做到持证上岗。 2、带头遵守并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措施计划。 3、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AQ1029-2007行业标准。 4、坚守岗位,严禁脱岗,值班过程中,出现监测数值超限报警时,迅速妥善处理,自己无法处理时,按照“先现场,后地面”的顺序通知相关人员处理,并及时向上级监控中心报告原因及处理情况。 5、严格执行监控室管理制度,做好监控室所有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保持地面和设备清洁,做好相关记录,按时打印报表并及时报送相关领导审签后完整归档。 6、加强系统维护和管理,保证系统完善,监控有效。巡回检查监控线路、监控分站、监控传感器;按AQ1029-2007行业标准安装调校、检测传感器,做到布点完善、位置合理、种类齐全、功能有效。 第八节 应急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当事故发生后,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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