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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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山西朔州山阴中煤顺通北祖煤业有限公司文件 山中北煤字[2020]第86号 签发人蔡德宝 关于印发北祖煤矿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通知 为强化我矿安全生产管理,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最大限度的保证安全生产,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特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1、 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织机构,下设办公室,由矿长全面负责,各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 矿长每月组织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室、区(队)对覆盖生产各系统、各岗位的事故隐患至少开展1次排查。排查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时间、方式、范围、内容和参加人员。 3、 矿领导带班下井过程中跟踪带班区域排查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4、 生产期间,每天安排管理、技术和安检人员进行巡查,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 5、 岗位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随时排查事故隐患。 二、事故隐患登记建档制度 1、 现场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必须留存原始记录单,记录单应体现现场检查人员、检查时间、隐患内容,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2、隐患问题治理结束后,应登记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帐上,登记台帐应详细地记录隐患内容、隐患级别、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负责人、督办负责人、整改验收时间、验收人、以及验收结果等内容。 3、各岗位作业人员需将每天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汇报给所属班组,各班组汇总之后再报给安检科存档;各管理、技术和安检人员需将每天的事故隐患排查问题上报给安检科,由安检科负责统计汇总存档。 4、矿长每月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管负责人每半月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及上级行业管理部门检查问题,由安检科负责统计汇总、登记台账,相关检查验收人员提供隐患治理验收结论。 5、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使用台帐及相关表格,由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负责统一制作,交给各级检查人员进行填写。 6、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各种台帐,应按照年度、月度集中定制成册,集中挡案管理。 7、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后,及时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书面报告,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三、事故隐患治理制度 1、现场治理制度对可以在现场及时快速治理的事故隐患,本着“发现一处,随时消灭一处”的治理原则,在整改督办负责单位(人)的监管下,隐患责任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治理,治理完成后由督办负责单位(人)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做到“当班发现、当班治理、当班验收,当班销号”。 2、限期治理制度对不能够现场治理的事故隐患,应由隐患排查负责人向隐患责任单位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通知单上须明确列出整改负责单位、整改负责人、存在的隐患内容和整改期限。整改负责单位(人)需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对事故隐患的治理。 3、对治理过程中存在危险的事故隐患治理要制定安全措施,并落实到位。 4、对治理过程中存在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应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治理过程中现场有专人指挥,并设置警示标识,安检员在现场监督。 四、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 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坚持“谁检查、谁督办、谁验收”的原则,由检查出隐患的部门负责督办整改负责部门治理隐患,由检查出隐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挂牌督办。 2、事故隐患治理不及时、逾期不销号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追究督办负责人的责任。 3、对第一次未按规定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交由上一级分管负责人或矿长进行督办;对第二次未按规定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汇报给总公司,交由总公司督办。 4、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负责单位及时记录治理情况和工作进展,并每天上报一次给督办单位。 五、事故隐患治理验收制度 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坚持“谁检查、谁督办、谁验收”的原则,由检查出隐患的部门(人)负责验收整改负责部门(人)的治理成果。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 2、现场验收制度对整改负责部门(人)现场治理的事故隐患,整改完毕后由检查人现场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汇报给安检科。 3、限期整改验收制度对不能现场治理的事故隐患,整改负责部门(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治理,再向督办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督办部门派专人验收,记录验收结果,并汇报给安检科。 4、上级行业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完成治理后,先由各职能科室或各分管负责人验收,验收合格后再书面报告给上级检查部门,申请验收。 5、在验收人验收合格后,如果出现隐患治理不完善或隐患未治理的情况,将严肃追究验收人的责任。 六、隐患治理销号制度 1、督办部门跟踪督办的隐患治理验收后,经验收认定事故隐患已消除的,需将验收结果提供给安检科,由安检科负责销号。 2、事故隐患逾期不能销号的,严肃追究整改负责人和挂牌督办人的责任。 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析总结制度 1、矿长每月组织召开事故隐患治理会议,对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分析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提出减少事故隐患产生的措施,并由安检科根据会议内容编制月度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 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了依前款制度报告外,还应及时向上级监管监察部门和总公司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措施 八、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1、矿长每月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和各职能科室,依据月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账,对本季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情况开展覆盖全矿范围的检查,考核各科室、各区队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成情况。 2、对检查中发现瞒报、谎报事故隐患的情况,严肃追究瞒报、谎报责任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3、对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治理不完善、不彻底的情况,严肃追究验收负责人的责任。 4、对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逾期不能销号的情况,严肃追究整改负责人和挂牌督办人的责任。 5、对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验收合格后缺没有销号的情况,追究没有销号的原因,若是验收人验收合格后没有向安检科提供整改验收单汇报验收结果,追究验收人责任;若是验收人验收合格已向安检科提供整改验收单汇报验收结果,却没有销号的,追究安检科责任。 6、矿长每月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情况检查结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 7、对因事故隐患治理不及时、不彻底或在隐患整改过程中安全措施不到位从而酿成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整改负责人、督办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山西朔州山阴中煤顺通北祖煤业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 主题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管理制度 通知 抄 送矿领导、各科室、各区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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