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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开滦荆各庄矿业公司委员会文件 煤荆党字〔2014〕27号 中共开滦荆各庄矿业公司委员会 关于印发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的通 知 各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员队伍建设,规范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员队伍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安全生产中的安全把关作用,促进群众安全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并下发荆各庄矿业分公司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望相关单位和部室认真执行。 附件荆各庄矿业分公司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 中共开滦荆各庄矿业公司委员会 2014年10月24日 抄送工会,安全管理部,公司党政班子成员。 中共开滦荆各庄矿业公司委员会 2014年10月28日印发附件 荆各庄矿业分公司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 为了切实发挥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员(包括班组安全质量员和群众安全检查员,以下简称“群监员”)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督保障作用,提高群众安全工作效能,及时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企业的安全发展,结合上级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群监员选拔条件及配置 (一)了解掌握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及现场安全措施。 (二)坚持原则,工作认真负责,切实维护职工利益,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从事本岗位工作3年以上,熟悉煤矿生产过程、作业环境及主要装备设施,具有较为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 (四)群监员的聘用原则上必须是后备工班长,所在班组民主推荐,经所在单位党政领导同意,公司工会和安全管理部考核合格,可聘任为公司群监员。 (五)各基层单位根据本单位生产实际情况,有效设置群监员。各基层单位原则上主要作业班次每班至少配备2名群监员,群监员为兼职。 (六)各基层单位的后备工班长作为群监员作用发挥的情况将作为工班长聘用上岗的重要依据。 二、群监员管理体系 (一)群监员受公司工会和安全管理部双重领导和管理。群监员上岗采用聘任制,聘用期为2年,聘用期满后,由所在单位、公司工会和安管部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可继续留任。 (二)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或因健康状况、工作调动等因素不能继续担任群监员工作的,由群监员所在单位向公司工会和安全管理部提出申请,经审核确有原因不能继续担任群监员工作的,经公司工会和安全管理部批准后,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群监员身份自然中止,并自动解除聘任关系,所在单位可按程序及时选拔补充。 (三)群监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情况由基层单位负责和记录,考核奖惩由工会、安管部共同负责。 三、群监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群监员的权利 1.安全生产的知情权。有权了解掌握公司、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政策、制度、规定,本班的工作任务及安全生产情况,包括现场状况、作业过程、工作要求、岗位隐患的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 2.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的参与权。有权参与班组安全生产民主管理、本班组的规章制度修订、安全生产情况的分析和研究、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反映职工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协助班组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权。认真对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工作环境等进行监督检查。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权。有权优先接受企业职业安全教育培训,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群监员岗位培训。 5.停止作业、组织职工避险权。一旦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现场指挥人员,要求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当遭到拒绝时,有权利组织职工迅速撤离危险现场,保障职工生命安全。 6.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权。在任何时间、地点发现生产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职工违章作业,都有权拒绝和制止。 7.批评、检举、控告权。有权对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提出批评、建议;有权对违反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行为进行举报;有权对正常开展监督检查活动而遭受打击报复的行为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控告。 (二)群监员的义务 1.有义务带头遵守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安全管理,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2.有义务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和协助班组长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班组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有义务汇报当班安全情况,填写群众安全工作信息汇报台账,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 4.有义务认真学习国家现行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掌握现场安全措施,提高业务素质、法律意识和监督检查能力。 5.有义务在检查生产设备、防护措施、工作环境中,对发现的异常现象或事故征兆及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6.有义务在第一时间参加各类事故的抢险救助工作,协助保护事故现场。 四、群监员监督检查范围 监督检查范围包括群监员工作现场范围内及工作行走路线的不规范行为、“三违”、事故隐患和工程质量等情况。 五、群监员管理制度 (一)培训制度 1.群监员的脱产培训由公司工会、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每半年至少一次。 2.群监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由基层单位安全副职、工会主席负责组织,每季度至少一次,教案、试卷要存档备查。 3.公司工会每年安排群监员到公司安管部挂职锻炼一周。安管部负责对群监员挂职锻炼情况进行考评打分。 (二)汇报制度 1.群监员每班升井后到单位填写群众安全工作信息汇报台账,填写内容包括 (1)现场巡查发现的工作环境、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处理意见; (2)职业危害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不齐全等问题及解决意见; (3)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本单位在人力、物力方面解决存在困难,或涉及到其他单位,需公司协调解决的; (4)工作现场存在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员工违章操作等问题; (5)管技人员盯岗带班存在的问题; (6)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 2.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以及重大安全隐患可直接向公司工会和安全管理部报告。 3.各单位指派兼职“群众安全工作网络平台”信息员,每天负责按照群监员填写内容将信息及时上传到网络平台。 4.相关单位安全副职、工会主席负责对安全问题限期整改并在“群众安全工作网络平台”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5.群监员和安管部安管员以及公司工会将对各单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重点问题和较大隐患问题由安管部负责监督解决。对问题整改不及时,整改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单位给予考核。 6.通过“群众安全工作网络平台”,形成“发现问题(群监员)汇报问题(群监员)问题分类、上传(工会)问题整改(基层单位)跟踪落实(群监员、工会、安管部)”完整的闭合管理。 (三)工作制度 1.公司和基层两级工会要对群监员进行备案,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履行职责、不发挥作用和工作失职、造成事故的要及时淘汰更换。 2.基层单位安全副职、工会主席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群监员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会议,总结上月情况,部署下月群安工作重点。 3.基层单位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自查、互查活动,对群监员所提重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进行责任追究。 六、群监员的奖励及考核 (一)设立岗位津贴。为更好调动群监员的工作积极性,本着责权利统一原则,设立群监员岗位津贴。按井下采掘开单位群监员每人每班7元,井下辅助单位群监员每人每班5元,地面单位群监员每人每班3元的标准设立。 (二)开展“五好”群监员评比。公司工会、安管部制定关于开展争当“五好”群监员竞赛活动的安排意见,每季度对评选出来的“五好”群监员进行表彰奖励。 (三)特殊奖励。凡在群众安全活动中,群监员及时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经基层单位书面报告,公司工会、安管部核实,可给予一次性奖励500-2000元。 (四)群监员的津贴发放及奖励、考核,结合关于开展争当“五好”群监员竞赛活动的安排意见中“五好”群监员竞赛考核标准进行。 本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矿业公司工会、安全管理部。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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