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煤监局赴山西省开展异地煤矿监察意见交流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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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煤监局赴山西省 开展异地煤矿监察意见交流材料 尊敬的端武局长、海军局长及各位领导、各位同行 今天能有这个机会向各位领导和同行汇报重庆煤监局这次到山西开展煤矿异地监察工作,首先要非常感谢端武局长、海军局长及各位领导对我们这次异地监察活动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因本人业务学习不够,业务不精、水平有限,对一些法规、规定、标准和细则的理解还不透彻,看问题的视野和角度还不够宽,因此本人此时内心也非常忐忑。 按照国家矿山安监局的安排,重庆煤监局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洪强同志率队,我们一行8人于4月15日来到山西开展煤矿异地监察,山西煤监局领导对这次异地监察工作高度重视,端武局长亲临现场关心慰问,海军局长至始至终全程指导,在山西省局有关监察执法业务处室领导和分局领导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共同圆满地完成了9个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监察工作。在这次异地监察工作期间,我们也从同行的各位领导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比如你们监察执法的严谨性、宏观的视野和微观的洞察能力,特别是你们的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很值得我们学习。 根据国家矿山安监局40号文件要求,这次我们把检查重点摆在了矿井瓦斯灾害治理方面。按照我们事前制定的工作预案,沿着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基本流程,对矿井区域瓦斯预测、区域综合防突设计至到采掘工作面区域验证等各环节、各流程的技术图纸资料,一步一步进行检查,做到前呼后应,相互应证。同时,我们主要抽查了煤矿井下重点采掘头面、打钻地点,现场看系统、看施工、现场测试以及和煤矿相关人员交流,反溯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设计、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和防突专项设计的合理性以及有关瓦斯灾害治理方面的制度落实情况等。对于查出的问题,我们与山西煤监局的领导和同志们一起共同讨论,也与煤矿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反复的核实,对每个煤矿存在的问题,我们拉出了清单,阳泉分局、吕梁分局和太原分局依法下达了监察执法文书。 下面我就本次异地监察发现的比较具有代表性和突出问题向各位领导报告。由于时间关系,这里只捡重点和关键环节方面的问题来说。因个人能力问题,有些看法不一定全面和准确,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行们批评指正。 一、 部分矿井瓦斯治理念保守,与现阶段煤矿安全新要 求有较大差距。 一是具备开采保护层的矿井,更多的考虑到煤层较薄、开采价值不高等因素而放弃开采。科学证明,开采保护层是最好的区域防突措施,对被保护层的消突时间短、见效快,但是有的煤矿着眼于眼前效益,没有综合核算远期经济效益和安全价值。比如西山煤电屯兰煤矿,主要开采2号和8号煤层,2号与8号煤层之间有0.8至1.0m左右的7号层,7号层与目前开采2号层之间的法线距离约50m左右,与8号煤层的法线距离20m左右,井田范围内7号煤层顶底较完整,赋存条件稳定,并且重庆煤科院在2014年对7号煤层进行了突出危险性鉴定,鉴定结论为非突出煤层,条件非常好,完全具备开采条件,但是煤矿解释说,7号煤层的直接顶为灰岩,如果开采了7号煤层,对2号煤层的开采条件有影响,但是矿井并没有对这个问题进行论证,仅仅是一种假想。又比如沙曲二矿的3号,该煤层是弱突出层,煤层厚度1m 左右,井田较大范围内距4号突出煤层的法线距离为5至11m左右,完全具备开采条件,但是矿井没有开采。上社二景煤矿井田内12号煤层平均厚度在1.21m以上,为非突出煤层,属大部份较稳定可采煤层,距下邻近煤层15号层的距离在有效保护范围内,但由于含硫份较高,矿井考虑到市场因素,觉的开采价值不高而放弃开采(这样的煤层在我们当地那就是宝贝)。二是部分矿井的抽、掘、采不平衡,瓦斯治理工程没有超前部署,瓦斯抽采的时间和空间得不到充分保障,存在抢工期、生产接续紧张的情况。在这次异地监察过程中检查的9个煤矿,发现多数矿井的煤巷掘进工作面都存在前方掘进或施工防突钻孔,后方也在施工顺层抽采钻孔,二者平行作业,同时还有个别矿井在采煤工作面用多台钻机同时施工瓦斯排放钻孔的情况。特别是潞安集团五矿8419综采工作面,最多的时候有8台钻机同时在工作面施工卸压排放钻孔,如果任何一方出现险情,区域内所有人员的生命安全都会受到威胁。对于这个情况,我们在与煤矿矿长的交流过程中指出,问题的实质是工作面瓦斯抽采不充分,尽管抽采达标了,但是自己心中无数,没有底气,于是在工作面施工卸压钻孔排放瓦斯,如果工作面抽放时间足够,瓦斯抽采充分,就不用再在工作面施工瓦斯卸压钻孔了,并且也减少了安全风险较高的一些环节了。上述这类情况,在我们重庆的煤矿是有惨痛教训的。2010年10月1日,重庆松藻煤电公司石壕煤矿在同一巷道内两台钻机同时施工穿层钻孔,其中一台钻机在打孔时,孔内煤层被打燃后产生大量CO气体,回风侧另一台钻机的3名操作人员全部牺牲;2009年8月30日,重庆原天府矿业公司三汇三矿在采煤工作面多台钻机同时施工防突钻孔,结果一台钻机打钻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工作面8名工人全部牺牲。上社二景煤矿,井下已经没有正常生产的采煤工作面了,为了尽快接替15202采面,在该工作面开切眼第一单元抽采时间不达标的情况下开始施工开切眼,在第一轮区域验证的时候防突指标K1值就超标。大贤煤矿15203运输顺槽采取顺层钻孔预制煤层瓦斯,该循环设计预抽时间68天,实际只抽放了32天后就开始掘进。这充分说明这些矿井存在抢工期的情况,在瓦斯治理超前治理方面的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三是瓦斯抽采手段单一。这次检查的所有煤矿均没有形成较完整的底板瓦斯巷抽采系统,大都采用顺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这个情况带来了几个问题,第一是预抽钻孔的气密性不好,随矿压显现和邻近层的采动影响,钻孔容易出现漏气。比如现场抽查贺西煤矿3414运输巷第63号抽采钻孔,现场实测负压34KPa,瓦斯浓度为0,预抽钻孔严重漏气,另外其余煤矿的顺层预抽钻孔瓦斯浓度衰减很快。第二是回采区段深部取样困难,比如贺西煤矿,4至5号煤层间距3.4m,按照防突细则的要求,在开采4号煤层时,其对应区域的5号煤层要同时抽采达标,设计5号煤层综采工作面斜长216m,由于没有底板巷,矿井在对5号煤层进行区域效果检验取样时,由于定向钻机不能深孔取样,只能从4号层的两巷用非定向钻机顺煤层打孔取样,由于取样钻孔打不到工作面中部位置,造成5号煤层设计回采区域中部有144米范围未布置检验测试点,形成了区域效果检验空白区。屯兰煤矿2号煤层距下邻近层03号煤层(厚度0.3-1.0m)距离为2.2-4.8m,距4号煤层(厚度0.4-1.1m)间距为3.0m,这两层煤厚度都在0.3m以上,都具有突出危险性,矿井在布置2号煤层的采掘工作面时,由于没有底板抽放巷,没有对下邻近层03号、4号煤层进行区域效果检验。第三是钻孔服务时间有限。比如沙曲一矿,采煤工作面采取定向钻机施工平行于工作面推进方向的600m长钻孔,工作面推进割穿钻孔后,这些钻孔全部报废,工作面前方瓦斯预抽和卸压抽不充分。 二、 重要瓦斯灾害治理方面的制度不健全不落实,重要 的会议不召开或者走形式,重大灾害治理机制不健全。 我们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的煤矿对国家相关规定要建立哪些制度不清楚,对规定要召开的重要会议不如期召开或走形式甚至不开。一是重要的制度缺失或不健全。比如检查人员要求潞安集团五矿总工程师提供矿井通风瓦斯日分析制度和日分析记录,他还不知道要建立这个制度、不知道日分析究竟要分析什么内容,最后在临近检查结束时,他才拿出通风瓦斯日分析制度,但制度里面的内容基本没有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要求制定;双柳煤矿通风瓦斯日分析制度不明确谁来组织,哪此人参加,即使是召开了通风瓦斯日分析会,也是形式主义。大贤煤矿对防突工作不重视,防突机制严重不健全,责任不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岗位责任制缺失,没有建立技术副总工程师、安全副总工程师、防突副总工程师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关键岗位人员的责任制,没有办法考核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二是对国家规定必须定期召开的重要会议不如期召开甚至不开。比如潞安集团五矿和保安煤矿,今年以来,矿井总工程师没有组织召开一次瓦斯日分析会议,特别是保安煤矿今年以来已经召开了10次防突工作会,但矿长、技术副总工程师、安全副总工程师等重要人员从不参加。沙曲二矿2021年2、3、4月安全办公会议主要研究矿井生产和经营指标,几乎没有对矿井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措施进行研究和分析。关于国家规定的要建立哪些制度、矿长和总工程师等关键少数人要定期召开哪些会议,我们在检查时也与部分矿长和总工程师进行了交流,建议他们对照安全生产法和“一规程两细则”等要求,详细梳理煤矿要建立哪些制度,矿长和总工程师等关键少数人要定期召开哪些会议,拉出了清单,照单执行,这样就不会搞忘记。三是部分煤矿瓦斯管理制度落实不位。抽查潞安集团五矿2021年4月份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日报表,发现多天部分打钻地点、采掘工作面回风流等瓦斯超限,经检查人员反复核实,属调校甲烷传感器所致,但是日报表上没有说明瓦斯超限的任何原因,煤矿矿长和总工程师在审签的时候也未发现这个问题(建议矿井通风部门和瓦斯监控人员应当每天对日报表中瓦斯异常情况作标记,分别说明原因,提醒矿长和总工程师)。抽查保安煤矿大地区巡回瓦斯检查报表发现,2021年4月12日四点班,部分地点检查时间与瓦斯检查人员定位系统记录的时间相差3个小时。 三、部分煤矿区域综合防突措施设计依据不充分,凭验办事,搞出的钻孔施工设计可信程度不高。 在对突出矿井的瓦斯灾害治理措施进行检查时,我们首先都要对井田范围内的地质条件、各煤层的赋存状况、各煤层的瓦斯参数以及在使用的各种孔径钻孔的瓦斯抽采半径和排放半径等进行了解,只有掌握这些基本情况后,才能清楚地对矿井区域防突措施和局部防突措施的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判断。但是在我们这次异地监察时发现,部分矿井没有对所采用的各种孔径钻孔的抽采半径、排放半径进行全部考察。比如上社二景煤矿、潞安五矿、贺西煤矿、双柳煤矿、大贤煤矿没有对所采的各种抽采钻孔的抽采半径进行全部考察,特别是大贤煤矿,没有测定矿井8号、9号下、11号、12号、13号煤层瓦斯参数。由于缺少准确的参数,这些煤矿的区域防突措施设计是没有依据,究竟瓦斯抽采区域内钻孔控制范围是否有空白带、是否存在钻孔数量不足等问题,我们无法准确判断。任何一个设计,如果没有可靠的理论依据和重要参数、指标,这个设计就是无源之本,空中楼阁。因此,建议这些煤矿要主动与科研机构合作,有能力的企业也可自己进行考察。 四、部分煤矿区域综合防突措施技术违规现象比较多,有的问题还相当严重,潜在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煤矿相关管理人员对防突细则理解不透、掌握不好,执行不严,技术决策违规比较严重。煤矿从事防突管理的有关人员也对防突细则的一些条款只是机械教地记忆和背诵,没有真正理解条款为什么要这样规定。比如潞安集团五矿存在不严格执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情况。中国矿业大学对该矿15号煤层进行了突出危险区域划分,出具的报告指出,五采区15号煤层450m标高及以上不包含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带的圈定区域内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我们抽查矿井8508综采工作面区域综合防突措施时,详细查看了该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地质说明书中明确描述了该工作面的地质情况,指出该工作面整体为褶曲构造,区域内有2个挠曲构造、3个陷落柱,但矿井却将该区域认定为无突出危险区,于是在工作面进风巷掘进前没有采取区域防突措施,仅仅进行了所谓的区域验证(相当于只采取了局部防突措施中的第一步突出危险性预测)。同时,潞安集团五矿8408进风巷掘进工作面设计施工的区域措施出现严重违规情况,设计施工的8408进风巷掘进工作面抽采钻孔只控制了WN帮巷道轮廓线外12m,低于细则规定的15m , 巷道WN帮少了3m的安全屏障,检查时该巷已经向前掘进了38m。 沙曲一矿存在违规批准采煤工作面超采、掘进巷道不按规定对近距离煤层进行探测并采取误穿煤层的措施的情况。一是4502(34号复合煤层)综采工作面综合柱状图反映,34号复合煤层与下邻近5号煤层法线距离为3.4米,根据防突细则的要求,在回采34号复合煤层回采前(回采区域走向长约1200m抽采达标),其下伏煤层5号煤层对应区域也必须要同时抽采达标。矿井对该区域的5号煤层实施了区域预抽煤层瓦斯措施,并对第一单元(0至600m)进行了区域效果检验,评判抽采达标,矿井于是允许34号复合煤层4502工作面回采600m,按照防突细则的规定,4502工作面只能允许回采580m,没有留足20m的安全屏障。检查时,该工作面已正常生产已推进510m,按规定还有70m到停采线,以矿井每天推进4.8m的进度计算,还可采14天。我们现场也要求矿井立即修改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4502工作面不超采。二是该矿4206进风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反映,4206巷道掘进施工的4号煤层与下邻近层5号煤层间距5.1m,但巷道在掘进时,矿井没有编制超前探测4号煤层地质构造情况,分析勘测验证地质资料,及时掌握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准确控制5号煤层层位,防止误穿5号突出煤层的措施。 贺西煤矿3412工作面瓦斯抽采及深部区域预抽抽采设计反映,在3412工作面运输巷每120米布置一钻场,每个钻场内布置一个直径96mm、深250m的顺煤层倾向方向的顺层钻孔,控制3414整个区段,但设计中没有明确钻孔控制3414运输巷外轮廓线的具体范围,也找不到任何技术资料来证明有效控制范围是多少。 双柳煤矿34号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载明上邻近层2号煤层煤厚0-1.4m,均厚0.75m,为突出煤层,与3号突出煤层间距7.7-11.8m,平均10.13m,但在三采区34号煤层掘进巷道时,没有采取控制2号煤层层位,探测34号煤层前方地质构造的措施,冒然掘进。 五、不按规定进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人为将评价单元划短,分成多个单元。造成这方面的问题,主要是抢工期,提前准备接替工作面。 贺西煤矿回采区段均采用定向长钻孔从上区段轨道巷顺煤层倾向施工瓦斯预抽钻孔,预抽整个下区段,矿井在对下区段进行瓦斯抽采效果达标评判时,将评价单元划分为80m,违反防突细则规定的不少于200 m的要求。 沙曲二矿4304回采工作面采取顺层预抽煤层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2019年6月,矿井将4304回采工作面整个回采区域作为一个评价单元进行了抽采达标评判。检查核实该工作面抽放时间为2013年11月至2019年6月,其中预抽时间最短的钻孔抽采天数为385天,预抽时间最长的钻孔抽采天数为时间1706天,预抽时间差异系数达到77.4。按照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的要求,将预抽时间相差非常大的整个回采区域作为一个评价单元来进行抽采达标评判是不正确的。 屯兰煤矿将22301回采工作面回采区域按150m划分一个单元进行区域效果检验评判,小于规定的200m。同时该矿2号煤层距03号煤层(厚度0.3-1.0m)距离为2.2-4.8m,距4号煤层(厚度0.4-1.1m)间距为3.0m,煤层厚度均大于0.3m,距下邻近煤层法向距离均小于5m,在施工轨道巷和胶带巷前,未对下邻近层03、4号煤层对应区域进行区域效果检验。 六、个别煤矿在区域验证这个环节违规。区域验证是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最后一公理,也是最后一个关口,是验证区域防突措施有效性的关键,出现纰漏容易酿成大祸,但是个别煤矿却在这个环节出现严重失误。比如潞安集团五矿,在检查8408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防突专项设计时,发现设计存在严重失误,没有在巷道WN帮设计区域验证孔,检查2021年4月16日区域验证报告单,也没在巷道WN帮施工区域验证孔,目前该巷道已掘进300m。同时,在检查这个工作面的区域验证报告单时,还发现8408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采用两台WTC防突参数仪测定防突参数K1值,按规定测定顺序依次为2m、4m、6m、8m、10m;在测定2验证孔的K1值时,1台WTC防突参数仪打印的参数测定单上K1值依次10m为0.24、2m为0.08、6m为0.27,另1台WTC防突参数仪打印的参数测定单上的K1值依次4m为0.24、8m为0.27。防突工填写的防突验证报告单上,2孔K1值依次2m为0.08、4m为0.24、6m为0.27、8m为0.27、10m为0.24,将2m前测定的K1值作为该孔10m的K1值。总工程师在审批时出现超批掘进进尺的情况。 七、部分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个别煤矿存在非法生产情况。 在对9个煤矿的瓦斯抽采工持证情况检查时,发现多数煤矿的瓦斯抽采工没有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大贤煤矿采矿许可证载明下界标高为780m,在检查15203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时,发现设计巷道底部标高为773m,现场检查时该巷实际布置在标高775m处,涉嫌越界非法开采。 八、相关建议 针对本次检查的9个突出矿井存在的问题,这里提一点个人建议,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一定准确和全面。一是推动地方监管加强能力建设。地方监管比国家监察有优势,国家监察只有法律手段,但地方监管却不完全一样,不仅有法律手段,同时还有行政手段。因此,地方监管力量和能力上去了,对国家监察是一个极大的补充和完善。单靠国家监察唱独角戏是不现实的,只有企业主体、地方监管、国家监察三方发力,煤矿安全才能真正实现本质上的放心。二是监管监察重点应当盯住发生事故的源头。源头就是工作面和防突措施施工点,从源头往上查,查设计、查措施、查落实,只要源头没有问题,矿井就不会发生重特大事故。从我们所检查的9个矿井来看,生产力水平都比较高,矿井各大系统都比较完善,最大的问题是煤矿在重大灾害治理方面,执行国家相关规定的忠诚度不够,存在打折扣或者现场措施、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比如前面谈到的一些典型问题。三是督促煤矿更新瓦斯治理的理念。瓦斯灾害治理一定要超前部署,要与生产区域拉出距离,要充分保证瓦斯抽采的“战场空间”和“预抽时间”,不能象吃甘蔗一样,吃一节剥一节。同时,组织煤矿地质方面的专家,对所有突出矿井井田范围内的所有煤层赋存条件进行调研,对有条件开采保护层的煤矿,要责令其制定规划,调整采掘部署,该限产的限产,实现有保尽保。虽然船大掉头困难,但转个向应该问题不大。 以上所说系个人看法,不当之处敬请谅解。谢谢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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