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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太原原公公司司煤煤矿矿建建设设指指挥挥部部矿矿井井防防治治水水工工作作标标准准 项目内容标准考核 机构 煤业地测防治 水中心 项目经理、矿长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负责 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生产矿长负责防治水措施的组织实施;安全 矿长负责防治水措施的监管落实;机电矿长负责防排水工作;各业 务部门根据工作分工,明确部门防治水职责。 3 煤矿建设指挥 部地测防治水 部 负责组织制定防治水工作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负责防治水工作人 、财、物的落实,对防治水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和奖罚;负责防治水 技术管理落实工作; 3 制定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制定并执行防治水管理制度;按照岗位 责任制完成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 3 矿井要配备至少3台(其中包括200米钻进能力以上)不同钻距的探 放水钻机,要配备满足矿井需要的物探设备或是与具有物探资质的 机构合作开展井下超前物探工作。 3 矿井水文地 质类型划分 编制矿井水文 地质类型划分 报告 每三年对矿井水文地质类型进行一次划分,当发生重大突水事故后 ,矿井应在1年内重新确定本单位的水文地质类型;委托具有乙级以 上水文地质勘查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集团公司总工组织审批。 3 采掘衔接规 划 编制采掘衔接 规划 矿井总工组织编制;二级公司总工组织审批。2 矿井防治水 中长期规划 编制矿井防治 水中长期规划 按照采掘衔接规划每3-5年编制一次;委托具有乙级以上水文地质勘 查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二级公司公司总工组织审批。 2 防治水分区 管理 防治水分区管 理论证报告 编制煤矿防治水分区管理论证报告,制定分区开采安全技术措施, 报集团审批 3 水患补充调 查 水患补充调查 报告 编制煤矿防治水水患补充调查报告,制定水患安全技术措施,报集 团审批 3 年度防治水 工作计划 制定年度防治 水工作计划 每年编制一次;二级公司总工组织审批3 隐患排查 组织矿井水害 隐患排查 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矿井水害隐患排查;安全矿长、总工组织; 二级公司安全经理、总工督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五定”。 3 地面防治水 裂缝、封闭不 良钻孔、废弃 井筒、河床渗 漏、井口防洪 能力等调查 每年雨季前调查;地测防治水科负责调查并编制调查报告;报防治 水工作领导组。 3 编制治理措施 措施由矿总工组织审批;雨季前治理完毕。3 工程验收矿总工组织验收,出具验收报告。3 井 下 防 治 水 地面调查 与勘探 水文地质补充 调查、地面物 探与钻探 资源整合矿井的采掘工程必须控制在地面瞬变电磁勘探范围内,并 进行水文地质补充调查或钻探;进入带压开采区域矿井的采掘工程 必须控制在通过地面三维地震勘探查明隐伏构造的范围内,并进行 水文地质钻探,查明奥灰水文地质条件。 3 采掘工艺 防治水工作纳 入采掘工艺流 程 每个工作面作业规程都要明确将防治水工作纳入采掘工艺流程。3 带压开采 矿井进行水文 地质补勘,编 制带压开采安 全技术措施 补勘设计由二级公司总工审批;补勘工作由具有乙级以上水文地质 勘查资质单位完成,并编制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报告,编制 带压开采安全技术措施;措施、报告由集团总工组织审批。 3 安全技术措施 落实 安全技术措施由二级公司经理、矿长负责组织落实。3 预测预报 工作面预测预 报 预报要在综合分析已有物探、钻探、井巷工程揭露的地质、水文地 质等资料的基础上,由地测防治水科编制;矿井总工审批;按年报 、月报、临时报等形式进行;做到期前预报、期末总结。 3 防隔水煤岩柱 的设计 对水文条件复杂,不适合进行采掘活动的区域留设隔水煤岩柱;由 地测防治水科和生产技术科设计;矿总工组织审批。 3 开掘工作 面超前物 探 超前物探管理 办法 地测防治水科编制井下超前物探管理办法;矿总工组织审批。3 编制超前物探 设计 地测防治水科或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矿总工组织审批;做到一工 程一设计。 3 物探施工及成 果报告 地测防治水科或委托有资质单位按照设计和操作流程施工,并提交 成果报告;矿总工组织审批。 3 开掘工作 面超前钻 探 钻探设计 根据地面物探、井下超前物探等已有地质、水文地质资料由地测防 治水科编制钻探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组织会审(矿长参 加)、批复(放水设计由二级公司总工审批);做到一工程一设计 一措施。 3 停掘通知单 地测防治水科、开掘队组控制开掘进尺,安监科监督;地测防治水 科编制下发经矿总工批复的停掘通知单。 3 开掘工作 面超前钻 探 钻探施工 专门探放水队伍严格按钻探设计施工;探放水队技术人员或测量人 员现场标定钻探位置、钻孔方位、倾角;探放水队做好钻探施工原 始记录并交由地测防治水科存档;地测防治水科负责资料分析、水 质化验等技术工作;机电科负责探放水供电、排水;通风科负责钻 场通风及有毒有害气体监测;生产科负责钻场支护安全;安监科负 责钻探安全监督;调度中心负责探放水施工协调。 3 验收、安全确 认 跟班矿领导、探放水队负责人、地测防治水科技术人员、安全员、 瓦检员等相关人员现场验收,安全确认;探放水工程不合格重新施 工。 3 允许掘进通知 单 根据钻探成果、结合井下超前物探、地面物探等资料综合分析,由 地测防治水科确定允许掘进距离,编制允许掘进通知单;矿总工审 批;允许掘进通知单由地测防治水科发放至有关矿领导、开掘队组 、安监科、调度中心等。 3 开掘施工 开掘队组必须在允许的掘进距离内施工,并在交接班时填写当班开 掘进尺和剩余允许掘进距离;安监科、地测科负责监督;若工作面 出现透水征兆,必须停止开掘,撤出人员并汇报调度中心。 3 回采工作 面物探( 电法、坑 透) 编制物探设计 地测防治水科或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矿总工组织审批;做到一工 程一设计。 3 物探施工及成 果报告 地测防治水科或委托有资质单位按照设计和操作流程施工并提交成 果报告;矿总工组织审批。 3 回采工作 面钻探 钻探设计 根据物探成果等已有地质、水文地质资料由地测防治水科或委托有 资质单位进行设计;对工作面内构造进行控制,对老空水进行探放 ;钻探设计由矿总工组织会审(矿长参加)、批复(放水设计由二 级公司总工批复)。 3 钻探施工 专门探放水队伍严格按钻探设计施工;探放水队技术人员或测量人 员现场标定钻探位置、钻孔方位、倾角;探放水队做好钻探施工原 始记录并交由地测防治水科存档;地测防治水科负责资料分析、水 质化验等技术工作;机电科负责探放水供电、排水;通风科负责钻 场通风及有毒有害气体监测;生产科负责钻场支护安全;安监科负 责钻探安全监督;调度中心负责探放水施工协调。 3 回采工作 面钻探 验收、安全确 认 跟班矿领导、探放水队负责人、地测防治水科技术人员、安全员、 瓦检员等相关人员现场验收,安全确认;探放水工程不合格重新施 工。 3 井 下 防 治 水 预测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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