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煤岩分析方法一般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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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XXX D XXX 备案号 MT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MT/T 507XXXX 煤岩分析方法一般规定 General rules of coal petrographic analysis (送审稿) XXXX - XX - XX发布 XXXX - XX - XX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MT/T 507- 目 次 前言Ⅰ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分类命名1 4 样品的采取与制备3 5 分析测试3 6 符号4 前 言 本标准与MT/T 507-1995相比的主要变化如下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MT/T 807 烟煤的镜质组密度离心分离方法”、“MT/T 968 煤裂隙描述方法”和“MT/T 1053 测定镜质体反射率的显微镜光度计技术条件”。 按GB/T 18023-2000的要求,对表1中的“光亮成分含量”数据进行了调整。 按GB/T 15588-2001的要求,删除了对表2中的“半镜质组”及其显微组分等,同时对惰质组中的显微组分进行了修订。 删除了原标准中的表4。明确了对不同测试项目的精密度应严格按GB/T 6948、GB/T 8899、GB/T 15590、MT/T 264的要求执行。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文钊、宋孝忠、窦廷焕、李小彦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MT/T 507-1995。 煤岩分析方法一般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岩分析试验有关的分类命名、煤岩样品的采取与制备、分析测试的要求、符号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项煤岩分析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948 煤的镜质体反射率显微镜测定方法 GB/T 8899 煤的显微组分组和矿物的测定方法 GB/T 12937 煤岩术语 GB/T 15588 烟煤显微组分分类 GB/T 15589 显微煤岩类型分类 GB/T 15590 显微煤岩类型测定方法 GB/T 15591 商品煤反射率分布图的判别方法 GB/T 16773-2008 煤岩分析样品制备方法 GB/T 18023 烟煤的宏观煤岩类型分类 GB/T 19222 煤岩样品采取方法 MT/T 264 煤的显微硬度测定方法 MT/T 807 烟煤的镜质组密度离心分离方法 MT/T 968 煤裂隙描述方法 MT/T 1053 测定镜质体反射率的显微镜光度计技术条件 MT/T 595 煤显微组分荧光强度测定方法 3 分类命名 3.1 烟煤宏观煤岩类型分类 按GB/T 18023,在煤层或煤块垂直层理的新鲜断面上,根据总体相对光泽强度和光亮成分含量划分宏观煤岩类型(见表1)。 表1 烟煤宏观煤岩类型分类 宏观煤岩类型 代码 分类指标 总体相对光泽强度 光亮成分含量 / 光亮煤 BC 强 >80 半亮煤 SBC 较强 >5080 半暗煤 SDC 较弱 >2050 暗淡煤 DC 弱 ≤20 注1 光亮成分指煤中镜煤和亮煤的统称。 3.2 烟煤显微组分分类 按GB/T 15588,根据煤中有机成分在显微镜下的颜色、突起、反射力、成因和荧光性、各向异性等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及工艺性质,将其划分为三个显微组分组,即镜质组、惰质组和壳质组。再根据细胞结构保存的完好程度、形态、大小及反射力的差别,将显微组分组进一步划分为组分和亚组分(见表2)。 表2 烟煤显微组分分类 显微组分组 代号 显微组分 代号 显微亚组分 代号 镜质组 (Vitrinite) V 结构镜质体 T 结构镜质体1 结构镜质体2 T1 T2 无结构镜质体 C 均质镜质体 基质镜质体 团块镜质体 胶质镜质体 TC DC CC GC 碎屑镜质体 VD 惰质组 (Inertinite) I 丝质体 F 火焚丝质体 氧化丝质体 Pf Of 半丝质体 Sf 真菌体 Fu 分泌体 Se 粗粒体 Ma 微粒体 Mi 碎屑惰质体 ID 壳质组 (Exinite) E 孢粉体 Sp 大孢子体 小孢子体 MaS MiS 角质体 Cu 树脂体 Re 木栓质体 Sub 树皮体 Ba 沥青质体 Bt 渗出沥青体 Ex 荧光体 Fl 藻类体 Alg 结构藻类体 层状藻类体 Ta La 碎屑壳质体 LD 3.3 显微煤岩类型分类 显微煤岩类型是显微组分的自然共生组合。其分类见表3。 若黏土、石英、碳酸盐等矿物大于20,或硫化物类矿物大于5,则按显微组分与矿物的比例不同分别称为显微矿化类型或显微矿质类型。 表3 显微煤岩类型分类 显微煤岩类型 显微组分组的体积百分数 单组分组组合类型 微镜煤 微壳煤 微惰煤 镜质体 >95 壳质体 >95 惰质体 >95 双组分组组合类型 微亮煤 微暗煤 微镜惰煤 镜质体 壳质体 >95 惰质体 壳质体 >95 镜质体 惰质体 >95 三组分组组合类型 微三合煤 镜质体 壳质体 惰质体 >95 注 其中任一显微组分组的体积百分数大于或等于5。 4 样品的采取与制备 4.1 样品的采取 煤岩分析的样品应按GB/T 19222采取;样品应按类别编号;样品应严密包装,防止氧化和污染。 4.2 样品的制备 煤岩分析样品应按GB/T 16773进行制备。所制备的样品必须符合GB/T 16773规定的质量要求。 5 分析测试 5.1 分析测试的基本要求 煤岩显微测试应严格按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这特别涉及 测试前应将仪器调试正常、稳定; 被测样品抛光面按GB/T 16773-2008中第6.6条要求执行; 应按规定使用合适的浸油及反射率标准物质; 应准确识别被测显微组分; 点行距、点数及布点分别达到GB/T 6948、GB/T 8899、GB/T 15590、MT/T 264测试的要求。 5.2 精密度 测试的精密度用重复性限和再现性限表示。 不同测试项目的精密度应符合GB/T 6948、GB/T 8899、GB/T 15590、MT/T 264的规定。 5.3 结果计算及表达方式 镜质体反射率测定结果应给出极值(最大值和最小值)、反射率分布直方图,并计算出算术平均值;应以单个测值计算反射率平均值和标准差的方法计算测定结果并报出。 显微组分组及矿物含量测定时,统计基准为两个其一以显微组分为100;其二以显微组分加矿物为100。二者可以相互换算。 测定结果的计算应遵守通用的有效数值修约和运算规则。镜质体反射率的测定结果修约到小数点后两位;显微煤岩类型、显微组分组及矿物含量的测定结果修约到小数点后一位报出。 6 符号 本标准采用下列符号代表各测试项目 R 显微组分的反射率,; Rmax镜质体最大反射率,; Rmin镜质体最小反射率,; Rran镜质体随机反射率,; Rbi双反射率,; I546荧光强度,; Q650/500红/绿商; HV 显微硬度,N/mm2; V 镜质组,; I 惰质组,; E 壳质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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