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主要岗位责任制清单编制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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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主要岗位责任制清单编制指南 1主要部门(机构)安全职责 1.1矿安委会安全职责 1、煤矿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矿长为安委会主任,党委书记、常务副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为副主任,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及各副总工程师、各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科,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规定,矿长、党委书记共同承担安全管理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指示、指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营造企业安全文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并通过各单位、各部门组织落实和实施。 3、安委会主任负责每月主持召开一次防止重大事故例会,每周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通报和总结上周(月)安全生产存在问题,安排布置下周(月)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向上级公司汇报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4、监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研究和决定企业安全工作重大举措,审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审定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决定安全表彰事宜等。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协调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6、组织评估生产安全隐患,并督促重大生产安全隐患的整改。 7、审查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8、及时向各单位通报矿及上级公司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要求各单位吸取事故教训,采取防范措施。 1.2调度室安全职责 1、在生产副矿长领导下,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的调度指挥,负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安全生产。是全矿调度系统管理职能部门。 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3、及时掌握采掘工作面生产动态,平衡解决矿各队安全生产中所需的人、财、物。 4.负责制定本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5.按时组织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6.随时掌握煤矿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7.负责煤矿各类调度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好信息、指令的上传下达。 8.负责保证煤矿生产通讯、监控系统的畅通以及各类信息的汇总、报告。 9.负责各类生产报表的报送等工作。组织检查落实领导值班制度。 10.落实下井跟班带班制度,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1.组织或者参与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 12.负责事故抢险的综合调度并做好应急救援的协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3安全监察科安全职责 1.在安全副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奖惩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制定安全检查计划,组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等活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负责收集整理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资料并上报。 4.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5.组织每月安全仲裁会,并对各施工单位、部门的安全、质量、文明生产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在本职范围内行使奖罚权力。 6.负责安全信息通报,组织本单位安全业务学习,检查、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7.认真执行“三大规程“、上级指令和文件,组织查处各类“三违“行为,受理各类安全管理、操作行为举报,并查实处理。 8.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组织落实定期检查验收工作。负责监督井下炸药运送、发放工作。 9.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具体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 10.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1.督促落实煤矿炸药库、油库、瓦斯抽采泵站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12.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13.督促落实下井跟班带班制度,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4.参与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水、火、瓦斯等隐蔽致灾因素,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15.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应急救援演练。及时组织参与事故抢救,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4生产技术科安全职责 1.在生产副矿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和技术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本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3.组织制定生产方面有关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并保证落实。 4.组织编制生产计划并组织落实,确保抽、掘、采平衡。 5.负责组织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会审,并对贯彻学习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6.负责采掘工作面单项(单位)工程的施工设计或专项设计,并监督按设计进行施工。 7.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8.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9.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向生产副矿长或总工程师报告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 10.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11.做好安全生产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12.参与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水、火、瓦斯等隐蔽致灾因素,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13.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4.参与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及时组织参与事故抢救,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5通风科安全职责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工作。 2.负责煤矿“一通三防”、防突、抽采等技术措施编制,预测验证、抽采等技术组织、管理工作。制定本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3.积极推广使用“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新技术,开展技术攻关,不断提高煤矿“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技术水平。 4.建立“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技术档案。每日对“一通三防”报表进行审阅、把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 5.负责督促检查通风设施的施工和维护,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 6.根据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安排布置设置通风设施和通风构筑物,确保正常生产。 7、负责组织启封、瓦斯排放准备、封闭、通风系统调整、防灭火的施工工作。 8.组织或参与“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等方面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9.定期组织开展“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隐患排查工作,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10.按规定组织对煤矿进行测尘、测风、检查瓦斯等工作。 11.负责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检查、评比。 12.负责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维护和正常使用等工作。 13.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14.参与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水、火、瓦斯等隐蔽致灾因素,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15.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6.参与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及时组织参与事故抢救,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6机电运输科安全职责 1.在机电副矿长领导下,负责机电运输安全技术生产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等。 3.负责井上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技术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编制各种机电工程图纸的绘制、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机电规划、计划编制并督促落实。 5.组织开展机电运输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整改措施及时落实整改;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组织落实机电运输设备定期检修、安装调试、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完好运行。 7.制定机电运输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 8.负责电气设备防爆管理、机电运输设备保护检测检验等管理工作。 9、负责机电运输科直接管理的班、组人员的安全工作。 10.组织实施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11.做好设备的验收、保管、使用、淘汰(报废)等管理工作;组织建立煤矿机电运输设备、设施技术档案、台账。 12.负责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检查、评比。 13.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14.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5.参与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参加应急救援工作,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7地质测量科安全职责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地质测量及防治水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3.负责矿井地质、测量、水文地质、瓦斯地质、矿井储量管理、矿图绘制、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4.建立煤矿地质测量、防治水等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5.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6、负责为矿井生产及设计提供准确的地测资料,随时掌握采掘工程施工进度,及时解决矿井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地测技术问题。 7、搞好地质资料的观测积累,做好月度、年度地质预测预报,坚持对采掘工作面遇断层、贯穿、过巷、揭煤、停采线、临近未保护区等下发通知单制度。 8、按规定及时编制并提交采区、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编制生产补充勘探等各类地质报告,编制矿井“三个”煤量及储量报表,对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实行业务监督。 9、参加各种工程设计,负责检查、验算设计图纸,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测量放线,及时掌握各项贯通工程的进度并下达贯通通知单。 10、参加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批。 11、负责利用先进物探手段,为矿井生产提供准确的地质、水文地质资料。 12、负责编制“地测”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计划。 13、负责定期对矿井涌水量、异常涌水点进行观测,参与矿井雨季“三防”检查。 14、负责对仪器、设备、材料的领用保管使用和管理工作。 15、负责绘制生产所需各种比例的生产施工原图,按规定填绘施工进度,放准导线。 16.组织调查地面水害及邻近矿区水害情况,及时排查煤矿水文地质、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17.参与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水、火、瓦斯等隐蔽致灾因素,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18.参与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及时组织参与事故抢救,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8防突办公室安全职责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矿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工作。 2.对矿井防突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负责现场监督检查、考核、验收工作。 3.负责编制防突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同时完成各项技术测定的总结及资料整理上报工作。 4.负责编制防突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并对编制的作业计划的落实进行检查验收。 5.负责推广应用防突先进技术设备和现场管理经验。对各类仪器、仪表的使用、保养、维修负责。 6.负责组织防突的施工工作。 7.负责组织业务范围内的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工作,组织落实各类培训工作。 8.参与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及时组织参与事故抢救,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9矿办公室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2.协助煤矿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要求,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并按要求真正落实到位。 3.负责对外来参观学习、办事人员检查登记,协助做好煤矿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4.参加单位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并做好记录,建立台帐,备案存档。 5.负责单位车辆的安全运行、调度、维修等工作。 6.负责接待工作,配合做好检查、验收指导等工作。 1.10劳资科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 2.组织对新入职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岗位,会同安监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各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3.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和检查。 4.参加事故调查,负责工伤鉴定等工作。 5.负责安全工作业绩考核和干部晋升、员工晋级、奖励等工作。 6.组织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种调配工作。 7.负责特殊工种的配备工作,配齐专兼职安全技术人员。 8.负责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 9.参加安全检查,组织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工作。 1.11供应科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2.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物资、设备的采购、供应和调配等工作。 3.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所需物资、设备等供应问题,保证安全生产。 4.负责按煤矿安全生产规定采购物资设备,保证质量。 5.负责煤矿火工产品管理工作。 6.严格执行物资采购、流转程序。 1.12财务科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2.在分管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矿会计核算与监督、财务管理与控制、物资与成本等经营管理。 3.负责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费用、劳动保护资金到位,并监督落实。 4.负责矿井经营成果利税、生产总成本、单位成本等核算、分析,及时上报财务报表。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6.筹备资金,确保煤矿工资、奖金按时兑现。 1.13矿工会安全职责 在工会主席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群监网活动的开展。日常工作由矿工会办公室负责,其安全职责应包括 1、切实维护职工的安全权益,负责监督安全法规的贯彻落实,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2、负责对严重“三违“的群监员、职工进行帮教,并做好记录。 3、负责制定各基层工会组织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负责抓好群监活动的组织、思想建设和群监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及责任制落实。 5、负责对安全联系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6、负责组织开展群监工作“创先争优”竞赛和职工安全思想教育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7、负责对安全联系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8、负责组织开展群监工作“创先争优”竞赛和职工安全思想教育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主要岗位安全责任 2.1管理岗位安全责任 1.法定代表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安全责任 1.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领导和支持矿长行使各自岗位相应的决策、指挥等职权。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不得非法违法生产。 3.建立健全和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4.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建立健全跟班带班制度。 5.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为从业人员购买保险等,并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督促安全检查,及时治理安全隐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并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8.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监管机构。煤矿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到达现场,迅速组织人员抢救,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汇报。主动配合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落实事故处理决定。 9.实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定期如实公布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保障职工安全生产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工会、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10.落实职工安全培训;保证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稳定职工队伍,确保安全生产。 11.负责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和计划;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把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经营决策中,落实到生产计划中,落实到每个职工的作业过程中;在制定本单位发展规划时,同时制定劳动安全卫生技术管理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2.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按规定安排对相关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备案登记。 13.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14.经常深入煤矿生产现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矿长安全责任 1.矿长是矿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与企业法定代表人、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3.坚持不安全不生产,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杜绝非法违法组织生产。 4.建立健全煤矿各级领导、职能机构、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并严格考核落实。 5.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带头并督促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6.组织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组织力量解决和采取安全技术措施;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监管机构。 7.负责煤矿的安全费用的有效使用,设施、设备以及各项安全隐患治理的投入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切实保证生产过程中人、财、物等资源需求。 8.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完成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等工作。 9.负责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安全隐患排查、瓦斯治理、安全检查、安全办公会议、入井检身和出入井清点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考核。 10.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组织制定并实施 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并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11.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12.矿长是煤矿瓦斯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每日对矿井瓦斯检查报表、安全监控系统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3.负责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隐患分析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14.认真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15.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安排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16.实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定期如实公布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保障职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工会、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定期向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如实报告矿井的安全生产工作。 17.加强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理,做好作业现场的劳动保护工作,按规定安排对相关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18.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建立和维护企业安全生产诚信。 19.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督促、检查矿井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0.组织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水、火、瓦斯等隐蔽致灾因素,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21.煤矿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指挥抢救,并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2.积极在煤矿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技攻关,不断提高煤矿技术和机械化水平。 3.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安全责任 1.党委总支书记是煤矿安全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3.监督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和各部室区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 4.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参加煤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 6.积极支持矿长和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做到安全工作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7.认真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8.掌握煤矿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消除干部职工的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思想。 9.监督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10.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督促检查矿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落实下井带班制度。 4.总工程师安全责任 1.总工程师是煤矿的技术决策人和指挥者,负责煤矿全面技术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坚持不安全不生产,杜绝超能力生产,杜绝非法违法组织生产。 3.负责建立煤矿技术管理体系,加强技术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升安全技术保障水平。 4.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火、水等灾害的治理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治理各种灾害的规划、治理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 5.负责组织对矿井地质报告进行修编,组织编制矿井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采掘计划,认真组织研究、制定煤矿的生产布局及接替计划,确保矿井采掘接替正常。 6.组织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反风演习,组织编写反风演习计划和实施情况报告。 7.组织编制、审查煤矿改变通风系统设计、采区设计、水平延深设计、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一通三防”、防治水等安全技术措施,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煤矿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会审并批准和督促落实。 8.审查批准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防突专项设计,审查批准并落实区域防突措施、局部防突措施等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其实施的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开展安全生产技术革新,不断提高煤矿安全技术水平。 10.每日对矿井瓦斯检查报表、监控系统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1.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治理的技术工作,组织制定作业场所劳动保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等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到位。 12.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定并组织落实整改措施,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13.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4.组织或参与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水、火、瓦斯等隐蔽致灾因素,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15.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16.协助矿长组织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5.生产副矿长安全责任 1.生产副矿长负责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生产计划、质量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本矿的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3.坚持不安全不生产,杜绝超能力生产、超强度作业、超定员生产,杜绝非法违法组织生产。 4.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具体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分管范围内有关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规章制度。参与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5.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安排、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安排、检查、总结安全工作。 6.参加编制和审定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组织落实。及时解决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质量和技术问题。 7.抓好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定期组织检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 8.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9.确保矿井开拓煤量、准备煤量、抽采达标煤量、回采煤量“四量”平衡,保证均衡生产,正常接续。 10.负责按照确定的采煤方法、采煤工艺、生产接替组织生产,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 11.组织或参与制定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过地质构造带等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协调采煤作业与瓦斯治理、水害防治、机电安装等安全管理工作。 1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向矿长报告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 13.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定并组织落实整改措施,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14.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并及时反馈。 15.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6.组织或参与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水、火、瓦斯等隐蔽致灾因素,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17.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及时组织指挥事故抢救,按规定参加事故调查。 6.机电副矿长安全责任 1.机电副矿长负责全矿机电、运输安全工作,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 理职责。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及相关规章制度,保证机电、运输系统安全运行。 3.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分管范围内有关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规章制度,参与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4.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年度安全生产计划。 5.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机电、运输系统的安全技措工程计划。组织制定大型设备安装、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6.组织制定矿年度机电运输设备大修和更新计划;开展矿井停产检修工作。 7.组织实施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8.负责电气设备防爆管理、机运设备保护和测试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机电、运输设备检修,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完好。 9.组织机电、运输事故中设备的检修和恢复工作,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 10.组织制定机电、运输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落实。 11.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并及时反馈。 12.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机电、运输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定并组织落实整改措施,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13.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 15.及时参与指挥事故抢救,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7.安全副矿长安全责任 1.安全副矿长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本矿的规章制度,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3.坚持不安全不生产,杜绝超能力生产、超强度作业、超定员生产,杜绝非法违法组织生产。 4.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奖惩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年度安全生产计划。 6.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具体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 7.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并制定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8.负责组织煤矿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9.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0.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组织安全动态检查,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11.督促落实煤矿炸药库、油库、瓦斯抽采泵站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12.组织或参与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水、火、瓦斯等隐蔽致灾因素,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13.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并及时反馈。 14.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5.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及时组织指挥事故抢救,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8.工会主席安全责任 1.煤矿工会主席是煤矿从业人员利益的主要代表人。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3.建立群众性的安全监督网络系统,健全群众监督制度。监督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 4.组织经常性的群众安全检查活动,不断促进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 5.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 6.监督煤矿与工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切实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7.监督煤矿企业为职工购买人身伤害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保险。 8.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审议煤矿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并参加有关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的表决。 9.督促、检查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业务保安的执行情况,定期组织安全评比活动。 10.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11.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督促检查矿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落实下井带班制度。 9.通风副总工程师安全责任 1.协助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煤矿“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工作。 2.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3.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制定煤矿“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管理制度。加强对分管业务的技术指导,协调落实好相关工作。 4.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煤矿的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对煤矿的生产部署、开拓方案及接替计划审查把关,确保矿井抽、掘、采平衡。 5.协助总工程师进行“一通三防”、瓦斯治理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组织有关人员编制“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6.负责组织“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专项工程、设施的竣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7.根据采、掘、抽工作地点的变动情况,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编制“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安全技术措施。 8.组织实施“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等方面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9.组织开展矿井瓦斯灾害的预测、预警、预报工作,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10.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11.贯彻执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2.参与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水、火、瓦斯等隐蔽致灾因素,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13.参与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及时参与事故抢救,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0.机电副总工程师安全责任 1.协助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机电运输工作。抓好矿井机电运输系统质量标准化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技术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有关决定和规定。 3.负责组织制定机电运输系统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 4.组织实施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5.负责电气设备防爆管理、机运设备保护和测试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机电运输设备检修,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完好。 6.负责局部通风机“三专两闭锁”和掘进工作面双风机自动切换安装工作,加强日常管理,保证安全运行。 7.组织机电、运输事故中设备的检修和恢复工作,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 8.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机电运输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定并组织落实整改措施,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9.负责日常机电、运输安全技术业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并审批机运安全技术措施。 10.加强设备管理,组织制定设备大修、改造、更新计划。 11.结合生产实际,组织开展技术攻关,并将合理化建议付诸实施。 12.抓好岗位技术练兵活动,提高职工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13.贯彻执行下井带班制度,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4.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及时参与事故抢救,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1.地测副总工程师安全责任 1.协助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地质测量和防治水的技术工作。 2.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相关技术规范,认真做好地质测量和防治水方面的安全工作。 3.组织开展矿井瓦斯地质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 4.掌握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及时准确地提供矿井水文地质资料。确定矿井开采界限和安全煤柱界限,及时提供回采、掘进区域的地质说明书。 5.掌握接近地质构造、水体、采空区、积水区、老窑、煤层和巷道贯通的施工进度,提前通知相关部门采取措施。 6.负责探放水的管理,编制探放水计划和安全措施,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监督执行情况。 7.及时安排对井下掘进巷道进度、采煤工作面推进度进行测量,及时填绘图纸,保证矿井有完整的地质资料。 8.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9.贯彻执行下井带班制度,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0.参与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水、火、瓦斯等隐蔽致灾因素,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11.参与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及时参与事故抢救,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2.采煤、掘进副总工程师安全责任 1.采煤、掘进副总是矿井采煤、掘进系统安全技术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采、掘系统安全生产技术负责。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技术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有关决定和规定。 3.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井长远规划、科技发展规划,对矿井的生产布局及采掘接替计划进行审查,确保矿井采掘正常接替。 4.协助总分工程师编制矿井年度、季度、月度原煤生产计划。 5.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协助总工程师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订。 6.对采掘工作面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把关。参加调度例会和技术例会,研究、解决采、掘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常检查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和规程、措施的执行情况。 7.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8.参与审查矿井延伸、采区方案和采区施工组织设计。 9.负责抓好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技术指导和使用。 10.参与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时参与事故抢救,协助总工程师制订救灾方案。 13.调度室主任安全责任 1.在分管副矿长的领导下,负责调度室的全面工作,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和相关的政策、计划,对日常生产进行安排和调度指挥。 2.组织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对有关安全生 产的安排和决议负责督促检查和落实。 3.掌握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和生产动态,搞好综合平衡,组织均衡生产,协助领导抓好安全生产。 4.掌握采区准备、采掘工作面接续、采掘设备使用等基本情况,确保矿井正常生产接续。 5.落实下井跟班带班制度,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6.负责接受和传达领导以及上级下达的通知、通报、命令和工作安排,并检查督促落实。 7.负责协调生产单位和其它辅助单位的关系,确保生产正常有序进行。 8.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生产环节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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