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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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 律法规,按照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 有关要求,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巩固和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 境管理工作成效,进一步推动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危险废 物监管职责,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促进危险废物产 生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 单位)落实各项法律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 化环境管理水平,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综 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持续推动企业落实危险废物 污染环境防治的主体责任,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 (二)推动政府和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二)推动政府和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合理设立评估指标,推 动各地和相关部门落实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保障等工作的 组织领导、方案编制、责任落实、能力建设、工作成效等事项。 (三)建立分级负责评估机制。(三)建立分级负责评估机制。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 以省(区、市)组织开展为主。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抽取产废单 位和经营单位进行评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市级生态环境主 管部门进行评估,抽取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评估。生态环境部 4 抽取部分省(区、市)进行评估。 (四)突出评估重点。(四)突出评估重点。年度工作方案的制定应按照评估要求, 根据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产生数量和环境风险等因素,突出评估 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同时通过评估核实其他单位的危险废 物环境管理相关情况。 二、评估方式 (一)国家评估。(一)国家评估。生态环境部每年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 管理评估指标(以下简称评估指标,见附件 1),结合统筹强 化监督等,现场评估部分省(区、市)上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 管理情况。 (二)地方评估。(二)地方评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市级生态环境主管 部门的评估,可结合本省(区、市)实际,参照评估指标表1执 行,具体指标可适当调整。各级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评估 指标表2和表3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评估,并填写被抽查 单位评估情况记录表(见附件2)。固体废物管理、环境执法、环 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等部门要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 作做好必要的政策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 等方式,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三(三))评估安排评估安排。。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于每年1月31日前 按照评估指标表1进行自评打分,总结上一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 环境管理评估情况(要求见附件3),制定本年度评估工作方案,并 将上述3项材料报送生态环境部,抄送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5 管理技术中心。 三、评估要求 (一)省级评估(一)省级评估 原则上,优先选取纳入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的单位 开展评估,每年度评估数量要求具体如下 1.经营单位不少于 20 家,若经营单位总数不足 20 家时则全部 进行评估。“十四五”期间实现对本地区所有经营单位评估全覆盖。 2.产废单位危险废物年产生量 100 吨及以上的或拥有危险废 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重点产废单位不少于 60 家,若总数不足 60 家时则全部进行评估;其他产废单位不少于 20 家,若总数不足 20 家时则全部进行评估。 3.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评估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时所抽取 评估的单位,计入省级评估数量。 4.评估单位数量不足最低要求的 80,直接判定为评估指标 评估结果中的 C。 (二)市级评估(二)市级评估 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结合各设区市实际情况,在年度评估 工作方案中明确市级评估要求。原则上,经营单位、重点产废单位、 其他产废单位市级评估数量不得低于省级评估数量要求。 四、评估结果应用 (一)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一)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国家评估过程中,对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取得良好 6 效果的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并在安排危险废物相关 项目时优先考虑、予以倾斜,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对推进危险废物 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差的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在年度评估工作方案中强化评估结 果应用,敦促地方和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二)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二)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 鼓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达 标、环境管理水平高的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适当 减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频次。 将评估中发现的涉嫌环境违法问题与环境执法工作相衔接。对 在评估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 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 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进行查处,涉嫌 环境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附件1.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 2.被抽查单位评估情况记录表 3.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年度工作总结要求 7 附件1 表1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评估项目 评估主要 内容 分值评估标准评分要点评估方法 部门 监管工作 工作组织 实施情况 10 评估机制建立情况。 (2 分) 1.制定了年度评估工作方案,且明确实施评估工作的责任单位和岗位职责、突 出评估重点的,得 2 分。 2.制定了年度评估工作方案,但未明确实施评估工作的责任单位和岗位职责、 突出评估重点的,得 1 分。 3.未制定年度评估工作方案的,得 0 分。 查阅相关资料 (方案、评估 企业清单、工 作小结、 总结) 评估企业数量和质量达 到要求。(3 分) A.按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评估企业数量符合方案要求。 B.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 物经营单位)的要求打分,并全部填写被抽查单位评估情况记录表。 以上每项符合得 1.5 分,共 3 分。 建立问题清单销号制度。 (2 分) 1.针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了清单,且有部署、有跟踪、有结果, 并按期解决的,得 2 分。 2.针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了清单,但未按期解决的,得 1 分。 3.未针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清单的,得 0 分。 惩治违法企业。(1 分) 将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与环境执法工作相衔接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评估结果排名通报。 (1 分) 对本省(区、市)内各设区市进行评估,并排名通报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工作总结报送情况。1 月 31 日前报送上一年度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情况总结和本年度评估工作方案 8 评估项目 评估主要 内容 分值评估标准评分要点评估方法 (1 分)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部门 监管工作 环境监管能 力建设情况 20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 化应用情况。(12 分) A.组织相关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含省级自建系统,下 同)完成危险废物申报和管理计划备案。其中,纳入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 位清单内的单位 100申报和备案管理计划的,得 2 分;90(含)至 100申报 和备案管理计划的,得 1 分;90以下申报和备案管理计划的,不得分。 B.组织相关单位依法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电子转移联单,实现 危险废物转移全流程追踪。其中,实现联单各环节实时数据上报并有转移轨迹 记录功能的,得 2 分;具备实时数据上报和转移轨迹其中 1 项功能的,得 1 分; 2 项均不满足的,不得分。 C.在危险废物转移有关规定时限内办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商请、批复。其中, 对跨省转移商请、批复全部流程在时限内完成率 100的,得 2 分;完成率 90 (含)至 100的,得 1 分;完成率 90以下的,不得分。 D.组织相关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危险废物经营情况 报送。其中,按时填报并按月更新许可证信息的,得 2 分;满足按时填报和按 月更新许可证信息其中 1 项的,得 1 分;2 项均不满足的,不得分。 E.按照国家数据对接要求,省级自建系统实现与国家系统互联互通。其中,使 用自建系统、通过数据对接接口日志检查对接成功率达到 90(含)至 100的, 得 2 分;达到 80(含)至 90的,得 1 分;未达到 80的,不得分。(注使 用国家系统的该项直接得2 分) F.自建系统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落实信息系统运维人员和经费保障。其中, 使用自建系统并有运维经费和人员配备的,得 2 分;使用自建系统,无专项经 费或无人员配备的,不得分。(注使用国家系统的该项直接得 2 分) 查阅相关资料 和信息系统 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 果严惩监管体系建设情 况。(6 分) A.依法依规对不少于20家已批复的重点行业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中危险废物种类、数量、贮存、利用处置方式等开展复核得 2 分,否则不 得分。 B.按要求开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和证后管理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9 评估项目 评估主要 内容 分值评估标准评分要点评估方法 C.将危险废物日常环境监管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内容得 2 分, 否则不得分。 部门 监管工作 环境监管能 力建设情况 20 加强监管人员和企业人 员培训。(2 分) A.全省(区、市)固体废物管理、环境执法、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等部门 工作人员每年接受固体废物管理业务培训的数量达到上述人员编制数量之和的 30。 B.全省(区、市)重点产废单位和全部经营单位每年接受固体废物管理政策法 规或技术培训的数量达到上述单位总数的 20。 以上每项符合得 1 分,共 2 分。 查阅相关资料 和信息系统 利用处置能 力保障情况 10 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 基础保障能力和水平。 (6 分) A.推动地方政府开展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处置能力匹配情况评估及设施运行情况 评估,科学制定并实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B.省域内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危险废物贮存量较上一年度 减少。 以上每项符合得 3 分,共 6 分。 查阅相关资料 和信息系统、 现 场核查 保障危险废物和医疗废 物应急处置。(4 分) A.将涉危险废物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纳入政府应急响应体系,完善环境 应急响应预案,保障危险废物应急处置。 B.推动地方政府建立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至少明 确一座协同应急处置设施,同时明确该设施应急状态的管理流程和规则。 以上每项符合得 2 分,共 4 分。 查阅相关资料 和现场核查 企业评估 合格率 产废单位和 经营单位危 险废物规范 化环境管理 情况 60 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 境管理评估指标(工业危 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 物经营单位)执行。 (60 分) 60(0.6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合格率0.4经营单位危险 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合格率) 查阅相关资料、 实地评估 10 评估项目 评估主要 内容 分值评估标准评分要点评估方法 加分项 加分项 A.省级党委或政府印发(包括经省级党委或政府同意印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文件,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情况 纳入对地方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当地公共基础设施统筹建设,针对集中焚烧和填埋处置危险 废物在税收、资金投入和建设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保障等,每有 1 项得 1 分。 B.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部署开展本地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专项工作(如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定期发布危险废 物相关信息科学引导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发展,以“白名单”方式对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实行简化许可,探索开展危险废 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豁免管理,建立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处置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危险废物经营 许可证审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有效衔接机制,将举报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列入重点奖励范围,健全危险 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支撑体系,制定本地区或参与制定国家重点行业或类别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等,每有1 项得 0.5 分。 查阅相关资料 和现场核查 查阅相关资料 和现场核查 扣分项 A.擅自下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权限的,扣 2 分。 B.擅自下放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权限的,扣 2 分。 C.未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许可证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现 1 份不按照规定核发的扣 1 分。 D.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或查办的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在限期内未解除挂牌督办或未办结的每起案件扣 3 分。限期内未解除 挂牌督办或未办结的案件数量达到总案件量 25以上的,评估结果直接判定为 C。 查 阅 相 关 资 料、实地评估 评估得分评估得分评估结果评估结果A A□□B B□□C C□□ 说明 1.评估内容不适用的,计为 0 分,并将该项分值从满分中扣除后,按比例换算评估结果。 2.加分项目以当年是否开展为准,往年度已加分的不再重复加分。加分项最多不超过 5 分。 3.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合格率=(经评估达标的危险废物产废单位数量0.7经评估基本达标的危险废物产废单位数量)危险废物产 废单位抽取总数量。 4.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合格率=(经评估达标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数量0.7经评估基本达标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数量)危险废物经 营单位抽取总数量。 5.评估方式 评估实行百分制评分,评估内容确有亮点的,可报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备案认定后予以加分。 评估结果分为 3 个等级(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得分 90 分以上为 A;得分 60 分以上 90 分以下为 B;得分 60 分以下为 C。 6.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评估工作可结合本省(区、市)实际,参照本表执行,具体指标可适当调整。 11 表2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评估项目评估主要内容 分数 评估标准评分要点评估方法备注 满分得分 一、污染环境 防治责任制度 (中华人民 共和国固体废 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以下 简 称 固 废 法,第三十 六条) 1.产生工业固体 废物的单位应当 建立健全工业固 体废物产生、收 集、贮存、利用、 处置全过程的污 染环境防治责任 制度,采取防治 工业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的措施。 2 建立了涵盖全过程 的责任制度, 负责人 明确, 各项责任分解 清晰; 负责人熟悉危 险废物环境管理相 关法规、 制度、 标准、 规范; 制定的制度得 到落实, 采取了防治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的措施。 1.建立了涵盖全过程的责任制度,负责人明确,各项责 任分解清晰;负责人熟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相关法规、 制度、标准、规范;制定的制度得到落实;采取了防治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得 2 分。 2.建立的责任制度未涵盖全过程,但负责人熟悉危险废 物环境管理有关制度和本单位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情 况,且采取了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得 1 分。 3.未建立责任制度,或负责人不熟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有 关制度、不熟悉本单位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情况,或制定的 制度未得到落实、环境管理职责不明确,或未采取防治工 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现场管理混乱。得0 分。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 相关管理制度)、现 场询问、核查 1 执行危险废物污染 防治责任信息公开 制度, 在显著位置张 贴危险废物污染防 治责任信息。 1.在适当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 息,且张贴信息能够表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害特性、 去向及责任人等。得 1 分。 2.未张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或张贴场所位置 不明显,张贴信息未能明确表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 害特性、去向或责任人等。得 0 分。 现场核查 12 评估项目评估主要内容 分数 评估标准评分要点评估方法备注 满分得分 二、标识制度 (固废法 第七十七条) 2.危险废物的容 器和包装物应当 按照规定设置危 险 废 物识 别 标 志。 1 依据国家和地方相 关标准规范所示标 签设置危险废物识 别标志。 1.设置了规范的(样式正确、内容填写真实完整)危险 废物识别标志。得 1 分。 2.识别标志样式或填写内容有 1 处错误。得 0.5 分。 3.未设置识别标志,或识别标志样式不正确,或填写内 容有 2 处及以上错误。得 0 分。 现场核查 3.收集、贮存、 利用、处置危险 废物的设施、场 所,应当按照规 定设置危险废物 识别标志。 1 依据国家和地方相 关标准规范所示标 签和警示标志设置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1.在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均 设置了规范(形状、颜色、图案均正确)的危险废物识 别标志。得1 分。 2.上述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相关设施、 场所识别标志有 1 处错误。得0.5 分。 3.上述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相关设施、场所未设置识别 标志或识别标志有 2 处及以上错误。得 0 分。 现场核查 三、管理计划 制度(固废 法第七十八 条) 4.危险废物管理 计划包括减少危 险废物产生量和 降低危险废物危 害性的措施,以 及 危 险废 物 贮 存、利用、处置 措施。 2 制定了危险废物管 理计划;内容齐全, 危险废物的产生环 节、 种类、 危害特性、 产生量、 利用处置方 式描述清晰。 A.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描述清晰。 B.危险废物产生量预测依据充分,且提出了减少产生量 的措施。 C.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描述准确,且提出了降低危害性 的措施。 D.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描述清晰。 以上每项符合得 0.5 分,共 2 分。 1.查阅相关资料(查 看危险废物管理计 划)。 2.比对该企业近3 年 管理计划,查阅危险 废物产生情况是否有 较大变动。如有,请 企业提供说明材料。 5.报产生危险废 物的单位所在地 生态环境主管部 门备案。 1 通过国家危险废物 信息管理系统报所 在地生态环境主管 部门备案; 内容发生 变更时及时变更相 关备案内容。 1.经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可提供相关备案 证明材料;管理计划内容发生变更时及时变更相关备案 内容。得 1 分。 2.未报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或未能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或内容有变更未及时变更相关备案内容。得 0 分。 查阅相关资料(由企 业提供已经备案的 证明材料) 13 评估项目评估主要内容 分数 评估标准评分要点评估方法备注 满分得分 四、排污许可 制度(固废 法第三十九 条) 6.产生工业固体 废物的单位应当 取 得 排污 许 可 证。 2 依法取得排污许可 证并按证排污。 1.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中按照技术规范对工业 固体废物提出明确环境管理要求,对工业固体废物的贮 存、自行利用处置和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符合许可证要 求,按要求及时提交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得 2 分。 2.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对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自行 利用处置和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符合许可证要求,但未 按要求及时提交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得1 分。 3.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依法取得了排污许可证, 但对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自行利用处置和委托外单位 利用处置不符合许可证要求,未及时提交台账记录和执 行报告。得0 分。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 核查 五、台账和申 报制度(固 废法第七十 八条) 7.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建立危险废 物管理台账,如 实 记 录有 关 信 息。 6 如实记录;内容齐 全;能提供证明材 料, 证明所记录数据 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1.全面、准确地记录了危险废物产生、入库、出库、自 行利用处置等各环节危险废物在企业内部流转情况;且 可提供各环节台账记录表等证明材料。得6 分。 2.记录内容中存在 2 处及以下错误。得 3 分。 3.不记录或虚假记录的,或记录内容中存在 2 处以上错 误。得 0 分。 1.核对产生、入库、 出库、利用处置等各 环节数据的逻辑关 系。 2.危险废物管理台 账同转移联单、经营 单位管理台账进行 核对。 3.若不同环节间数 据存在因挥发等因 素造成的数据偏差, 判断是否在合理范 围内。 14 评估项目评估主要内容 分数 评估标准评分要点评估方法备注 满分得分 五、台账和申 报制度(固 废法第七十 八条) 8.通过国家危险 废物信息管理系 统向所在地生态 环境主管部门如 实申报危险废物 的种类、 产生量、 流向、贮存、处 置等有关资料。 4 如实申报;内容齐 全;能提供证明材 料, 证明所申报数据 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1.全面、准确地申报了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 贮存、利用、处置情况;且可提供证明材料(如危险废 物管理台账、环评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危险废物转移 联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合同、财务数据等)。得 4 分。 2.申报内容中存在 2 处及以下错误。得 2 分。 3.不报或虚报、漏报、瞒报危险废物的,或申报内容中 关于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和处 置情况存在2 处以上错误。得 0 分。 1.至少抽选2种产生 量大的危险废物,核 实产生、 贮存、 转移、 利用、处置全过程流 向的合规合理性。 2.查阅相关资料(由 企业提供已经申报 登记的证明材料和 相应的其他证明材 料)。 3.比对该企业近3年 申报资料,查阅危险 废物产生情况是否 有较大变动。如有, 请企业提供说明材 料。 六、源头分类 制度(固废 法第八十一 条) 9.按照危险废物 特性分类进行收 集。 2 危险废物按种类分 别收集、贮存。 A.所有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均按种类分别收集。 B.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不同废物间有明显间隔。 以上每项符合得 1 分,共 2 分。 注此条评估企业内部收集时的源头分类。 1.按照生产工艺流 程,现场核查所有危 险废物产生环节分 类收集情况。 2.现场核查厂区内 (不仅限于贮存设 施)危险废物存放情 况。 15 评估项目评估主要内容 分数 评估标准评分要点评估方法备注 满分得分 七、转移制度 (固废法 第三十七条、 第八十二条) 10.产生工业固 体废物的单位委 托他人运输、利 用、处置工业固 体废物的,应当 对受托方的主体 资格和技术能力 进行核实,依法 签订书面合同, 在合同中约定污 染防治要求。 5 核实受托方的主体 资格和技术能力。 A.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且可提供 证明材料。 B.及时核对受托方收集、利用或者处置相关危险废物情 况,且可提供证明材料。 以上每项符合得 2.5 分,共 5 分。 1.查阅相关资料(如 受托方危险废物经 营许可证及其附件 的复印件等)。 2.实地或电话同受 托方核实,包括转移 联单同产废单位的 台账核实;转移联单 同经营单位的经营 管理台账核实。 11.转移危险废 物的,按照危险 废物转移有关规 定,如实填写、 运行转移联单。 4 按照实际转移的危 险废物,如实填写、 运行危险废物转移 联单。 1.转移危险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转移有关规定通过国 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如实填写、运行电子联单。得 4 分。 2.联单填写不规范,存在 2 处及以下错填、漏填等情况。 得 2 分。 3.未运行联单擅自转移危险废物或联单填写存在错填、 漏填在 2 处以上。得 0 分。 1.现场查看转移联 单,并结合台账记 录、环评文件等材料 进行核对。 2.至少抽选2种转移 量大的危险废物,核 实产生、 贮存、 转移、 利用、处置全过程流 向的合规合理性。 12.跨省、自治 区、直辖市转移 危险废物的,应 当向危险废物移 出地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 生态环境主管部 门申请。 2 向移出地省级生态 环境主管部门申请 并获得批准。 1.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在转移危险 废物前向移出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并得到批 准。得 2 分。 2.未获得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 物。得 0 分。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 批准证明) 16 评估项目评估主要内容 分数 评估标准评分要点评估方法备注 满分得分 八、环境应急 预案备案制度 (固废法 第八十五条) 13.依法制定意 外事故的环境污 染防范措施和应 急预案。 1 有意外事故应急预 案 (综合性应急预案 有危险废物相关篇 章或有危险废物专 门应急预案)。 A.应急预案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及负责人。 B.有意外事故的情形及相应的处理措施。 C.有应急预案中要求配置的应急装备及物资。 D.内部及外部环境发生改变时,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 订。 1.制定了环境应急预案且达到以上全部要求。得 1 分。 2.未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或制定的环境应急预案不能达 到上述 2 项以上要求。得 0 分。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 环境应急预案)、现 场核查 14.向所在地生 态环境主管部门 和其他负有固体 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监督管理职责 的部门备案。 1 在所在地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和其他负 有固体废物污染环 境防治监督管理职 责的部门备案。 1.环境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有相 关证明材料。得 1 分。 2.未备案或无相关证明材料。得 0 分。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 备案证明) 15.按照预案要 求定期组织应急 演练。 2 按照预案要求定期 组织环境应急演练。 对于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在10 吨以下的企业 1.有图片、文字或视频记录。得 2 分。 2.无任何记载或不能够证明组织了环境应急演练。得 0 分。 对于危险废物年产生量 10 吨(含)以上的企业,以下每 项要求符合得0.5 分;未组织环境应急演练的得 0 分。 A.有详细的演练计划。 B.有演练的图片、文字或视频记录。 C.有演练后的总结材料。 D.参加演练人员熟悉意外事故的环境污染防范措施。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 环境应急预案演练 记录)、现场询问 17 评估项目评估主要内容 分数 评估标准评分要点评估方法备注 满分得分 九、贮存设施 环境管理 ( 固 废法第十七 条、 第十八条、 第七十九条) 16.依法进行环 境影响评价,完 成“三同时”验 收。 2 有环评材料, 并完成 “三同时”验收。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全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了评 价,且完成了“三同时”验收或在验收期限内。得 2 分。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全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了评 价,但未完成“三同时”验收。得 1 分。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部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了评 价,且完成了“三同时”验收或在验收期限内。得 1 分。 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评价或危 险废物实际贮存方式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一致。得0 分。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 环评材料及批复、验 收报告等) 17.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和环境保 护标准要求贮存 危险废物。 10 符合 危险废物贮存 污染控制标准 的有 关要求。 A.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要求,按照 危害特性分类贮存危险废物、 未混合贮存性质不相容且 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具备防渗漏功能或采取相 应措施等。 B.符合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贮存容器有关要 求,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完好无损等。 C.符合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污染物排放有关 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产生的各种污染物满足国家污 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等要求。 D.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监测有关要求, 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自行监测等。 以上每项符合得 2.5 分,共 10 分。 现场核查厂区内(不 仅限于贮存设施)危 险废物存放情况,重 点核查是否存在随 意堆存、与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掺混等情 形。 十、信息发布 (固废法 第二十九条) 18.产生固体废 物的单位,应当 依法及时公开固 体废物污染环境 防治信息,主动 接受社会监督。 1 依法及时公开危险 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信息。 1.通过企业网站等途径依法公开当年危险废物污染环境 防治信息。得1 分。 2.未依法公开当年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得 0 分。 查阅相关资料 合计合计50 18 评估项目评估主要内容 分数 评估标准评分要点评估方法备注 满分得分 十一、利用设 施环境管理 (固废法 第十七条、第 十八条、第十 九条、第七十 九条) 19.依法进行环 境影响评价,完 成“三同时”验 收。 2 有环评材料, 并完成 “三同时”验收。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全部危险废物利用设施进行了评 价,且完成了“三同时”验收或在验收期限内。得 2 分。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全部危险废物利用设施进行了评 价,但未完成“三同时”验收。得 1 分。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仅对部分危险废物利用设施进行了 评价,且完成了“三同时”验收或在验收期限内。得 1 分。 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对危险废物利用设施进行评价或 危险废物实际利用方式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一致。 得 0 分。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 环评材料及批复、验 收报告等) 20.定期对利用 设施污染物排放 进行环境监测, 并符合相关标准 要求。 2 监测点位、 指标及频 次符合要求, 有定期 环境监测报告, 并且 污染物排放符合相 关标准要求。 1.按照有关法律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规定, 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且近一年内按照监 测方案要求的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和监测频次对自行利 用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有环境监测报告, 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执行标准。得 2 分。 2.近一年内有环境监测报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执行 标准,但监测点位不符合要求或监测指标、频次不足。 得 1 分。 3.近一年内未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或污染物超 标排放。得0 分。 注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员、场所 和设备自行监测;也可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监)测机 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 查阅相关资料(对照 相关标准查看环境 监测报告)、现场核 查 19 评估项目评估主要内容 分数 评估标准评分要点评估方法备注 满分得分 十一、利用设 施环境管理 (固废法 第十七条、第 十八条、第十 九条、第七十 九条) 21.危险废物资 源化利用过程符 合 环 境保 护 要 求。 6 危险废物资源化产 物符合 固体废物鉴 别标准通则 相关要 求。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得6 分 A.危险废物资源化产物生产过程中排放到环境中的有害 物质限值和该产物中有害物质的含量限值,符合国家相 关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并提供证 明材料。 B.当没有国家污染控制标准或技术规范时,危险废物资 源化产物中所含有害成分含量不高于利用被替代原料生 产的产品中的有害成分含量,并且在该产物生产过程中, 排放到环境中的有害物质浓度不高于利用所替代原料生 产产品过程中排放到环境中的有害物质浓度,并提供证 明材料。 查阅相关资料(相关 标准或技术规范、污 染物排放监测报告、 有害物质含量检测 报告) 合计合计60 十二、处置设 施环境管理 (固废法 第十七条、第 十八条、第十 九条、第七十 九条) 22.依法进行环 境影响评价,完 成“三同时”验 收。 2 有环评材料, 并完成 “三同时”验收。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全部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进行了评 价,且完成了“三同时”验收或在验收期限内。得 2 分。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全部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进行了评 价,但未完成“三同时”验收。得 1 分。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仅对部分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进行了 评价,且完成了“三同时”验收或在验收期限内。得 1 分。 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进行评价或 危险废物实际处置方式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一致。 得 0 分。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 环评材料及批复、验 收报告等) 23.符合运行环 境管理要求。 6 运行要求符合相关 标准规范。 以焚烧、填埋、水泥窑等方式自行处置危险废物的运行 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范(如危险废物焚烧 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水泥 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等)。得 6 分。根 据实际情况,酌情打分。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 核查 20 评估项目评估主要内容 分数 评估标准评分要点评估方法备注 满分得分 十二、处置设 施环境管理 (固废法 第十七条、第 十八条、第十 九条、第七十 九条) 24.定期对处置 设施污染物排放 进行环境监测, 并符合相关标准 要求。 2 监测点位、 指标及频 次符合要求, 有定期 环境监测报告, 并且 污染物排放符合相 关标准要求。 1.按照有关法律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规定, 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且近一年内按照监 测方案要求的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和监测频次对自行处 置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有环境监测报告, 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执行标准。得 2 分。 2.近一年内有环境监测报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执行 标准,但监测点位不符合要求或监测指标、频次不足。 得 1 分。 3.近一年内未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或污染物超 标排放。得0 分。 注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员、场所 和设备自行监测;也可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监)测机 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 查阅相关资料(对照 相关标准查看环境 监测报告)、现场核 查 合计合计70 加分项 A.在危险废物相关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应用视频监控的,加 0.5 分;在危险废物相关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应用 电子标签的,加 0.5 分。 B.对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的,加 0.5 分;参加培训 人员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相应岗位危险废物管理要求等较熟悉的,加 0.5 分。 C.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加 1 分。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 核查 否决项 A.擅自转移、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 B.将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环节豁免的除外)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 营活动的。 C.未运行联单擅自转移危险废物或未经批准擅自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跨境转移危险废物的。 D.由于危险废物管理不当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 E.执行台账和申报制度存在不报或虚报、瞒报危险废物的。 现场核查 评估得分评估得分评估结果达标评估结果达标□□基本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不达标□□ 21 评估项目评估主要内容 分数 评估标准评分要点评估方法备注 满分得分 说明 1.工作组应当至少包括 2 名具有环境执法证件的人员,可邀请专家参与检查。 2.评估人员要做好记录并签字。 3.对危险废物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要核查原始凭证。 4.根据评分要点给出得分。 5.备注栏可对评估情况进行简要记录。 6.评估内容不适用的,计为 0 分,并将该项分值从满分中扣除后,按比例换算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界值。 7.加分项目以当年是否开展为准。 8.否决项,即该项不得分,则评估结果为不达标。 9.评估标准 (1)无自行利用或处置设施的产废单位满分为 50 分,40(含)-50 分为达标,30(含)-40 分为基本达标;30 分以下为不达标。 (2)有自行利用或处置设施的产废单位满分为 60 分,48(含)-60 分为达标,36(含)-48 分为基本达标,36 分以下为不达标。 (3)有自行利用和处置设施的产废单位满分为 70 分,56(含)-70 分为达标,42(含)-56 分为基本达标,42 分以下为不达标。 10.非工业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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