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及制度汇编 目录 第一部分总则- 1 - 一、三证一照- 1 - 二、安全生产理念- 3 - 三、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3 - 四、矿长安全承诺- 3 - 五、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3 - 六、安全生产责任制- 3 - 七、无重大事故隐患- 3 - 第二部分理念目标和矿长安全承诺- 10 - 一、安全理念文化建设制度- 10 - 二、“大安全”理念- 13 - 三、安全素养含义和主要内容- 14 - 四、XXX公司安全理念- 15 - 五、安全生产理念的建立、公示、宣贯和修订管理制度- 16 - 六、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8 - 七、矿长安全承诺制度- 19 - 八、矿长安全承诺书- 21 - 第三部分组织机构- 22 - 一、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22 - 二、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23 -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5 - 四、 组织机构图- 35 - 第四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 36 -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36 -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 37 - 二、安全管理制度- 37 - 1、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 37 - 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53 - 3、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54 - 4、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55 - 5、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56 - 6、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66 - 7、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68 - 8、安全奖惩制度- 71 - 9、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72 - 10、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 73 - 11、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74 - 12、“三违”管理制度- 75 - 14、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83 - 14、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处罚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 86 - 三、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88 - 1.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88 - 2.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90 - 3.年度生产作业计划编制、审查和决策制度- 92 - 4.安全生产技术信息化管理制度- 93 - 5.各种资料存档、保管、借阅、保密、登记及销毁等制度- 94 - 第五部分从业人员素质- 96 - 一、 安全培训制度- 96 -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96 - 2.主要负责人培训制度- 96 - 3.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96 -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96 -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97 - 6.其它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 97 - 7.班队长培训制度- 97 - 8.新工人培训制度- 97 - 9.班前会召开制度- 97 - 10.“一日一题”考试管理制度- 99 - 11.“三违”人员学习管理制度- 99 - 12.“七新”培训制度- 99 - 13.外出培训管理制度- 99 - 14.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100 - 15.职业危害防治培训制度- 101 - 16.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102 - 17.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检查制度- 102 - 18.教学管理制度- 102 - 19.培训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102 - 20.培训人员成绩考试及补考制度- 103 - 21.培训人员考勤制度- 103 - 22.培训质量评估和考核制度- 103 - 23.考试纪律- 103 - 24.职教室管理制度- 104 - 25.转岗培训制度- 104 - 26.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制度- 104 - 27.应急管理培训制度- 105 - 28.复产复工前全员培训制度- 106 - 29.培训需求调研制度- 106 - 30.培训策划设计制度- 106 - 31.培训过程控制制度- 106 - 32.培训后勤保障制度- 107 - 二、 班组建设制度- 107 - 1.班前、班后会和交接班制度- 107 - 2.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107 - 3.班组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108 - 4.班组事故报告和处置制度- 108 - 5.班组学习培训制度- 108 - 6.班组安全检查制度- 109 - 7.民主管理班务公开制度- 109 - 8.班组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109 - 三、 人的不安全行为制度- 110 - XXX矿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110 - 第六部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118 - 一、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 118 - 二、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方案制定制度- 123 - 三、重大安全风险公告制度- 124 - 四、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 125 - 五、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定期检查分析、工作例会制度- 126 - 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培训机制- 127 - 七、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辨识评估结果应用制度- 128 - 八、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29 - 九、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信息化管理制度- 130 - 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追究规定- 131 - 第七部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132 - 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132 - 二、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处罚规定- 135 - 三、 事故隐患统计分析和汇总建档工作制度- 136 - 四、 事故隐患排查资金保障机制- 136 - 五、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制度- 137 - 第八部分通风- 138 - 第一章 总 则- 138 - 第二章 通风管理制度- 139 - 通风系统管理- 139 - 局部通风管理- 140 - 通风设施管理- 141 - 巷道贯通管理- 142 - 通风能力和风量管理- 143 - 反风演习管理- 144 - 资料管理- 145 - 第三章 防治自然发火管理规定- 147 - 基础管理- 147 - 技术管理- 147 - 防灭火系统管理- 148 - 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 149 - 现场管理- 150 - 资料管理- 151 - 第四章 瓦斯管理制度- 152 - 一般规定- 152 - 瓦斯检查制度- 152 - 瓦斯排放管理- 154 - 瓦斯超限管理- 156 - 入井车辆尾气管理- 156 - 重点区域、特殊作业地点的瓦斯管理- 156 - 技术资料管理- 157 - 第五章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159 - 系统管理- 159 - 传感器安设、甲烷电闭锁及调校试断电- 159 - 日常管理- 161 - 安全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管理- 162 - 第六章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 163 - 综合防治- 163 - 防尘重点- 163 - 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 163 - 粉尘监测- 164 - 第七章 井下爆炸物品及爆破管理制度- 166 - 一般规定- 166 - 井下爆破管理- 167 - 第八章 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管理规定- 169 - 通风仪器仪表配备标准- 169 - 通风仪器仪表使用及报废- 170 - 通风仪器仪表管理资料- 171 - 第九章 “一通三防”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72 - 总 则- 172 - “一通三防”月度报表- 172 - “一通三防”图纸制图标准- 172 - “一通三防”相关措施要求- 173 - 附录- 174 - 附录一矿井风量计算方法- 174 - 附录二常用计算公式- 177 - 第九部分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 180 - 一、基本制度- 180 - 一、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180 - 二、预测预报制度- 181 - 三、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82 - 四、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 183 - 五、图纸的审批、发放、回收和销毁制度- 183 - 六、资料收集、整理、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184 - 七、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184 - 八、应急处置制度- 185 - 二、其他制度- 185 - 九、生产安全联席制度- 185 - 十、防治水系统建设管理制度- 186 - 十一、防治水安全挂牌管理制度- 186 - 十二、地测防治水工作例会及保障制度- 187 - 十三、地测防治水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88 - 十四、设备和工具的使用、保管、发放制度- 188 - 十五、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 188 - 十六、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 189 - 十七、防治水工程验收及分析评价制度- 190 - 十八、重大地测防治水技术问题汇报、会诊制度- 190 - 十九、防治水重点工程考核问责制度- 191 - 二十、地测防治水“一矿一策”、“一面一策”保障制度- 191 - 二十一、工作面防治水措施效果检验和回采前安全开采评价制度- 191 - 二十二、水情水害现场处理制度- 191 - 二十三、水情水害报告会诊分析研究制度- 192 - 二十四、矿井水害事故报告、调查和统计制度- 192 - 二十五、矿井防治水培训学习制度- 193 - 二十六、地质三级保障制度- 193 - 二十七、断层分级管理制度- 194 - 二十八、水害应急演练和紧急撤人制度- 195 - 二十九、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196 - 三十、地下水动态监测预警与日常维护管理制度- 197 - 三十一、相邻矿井资料交换制度- 197 - 三十二、雨季防洪防汛制度- 198 - 三十三、雨季防洪防汛值班管理制度- 198 - 三十四、雨季防洪防汛隐患排查制度- 198 - 三十五、雨季防洪防汛巡视检查制度- 199 - 三十六、防汛物资储备制度- 199 - 三十七、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199 - 三十八、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00 - 三十九、探放水制度- 202 - 四十、探放水作业优先制度- 203 - 四十一、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204 - 四十二、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204 - 四十三、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 205 - 四十四、地测业务保安制度- 206 - 第二章 XXX煤矿区队防治水管理制度- 207 - 一、防治水日常巡查制度- 207 - 二、重大隐患停产撤人制度- 207 - 三、防治水工程管理制度- 207 - 四、学习培训制度- 208 - 第三章 XXX煤矿班组防治水管理制度- 208 - 一、防治水日常管理制度- 208 - 二、重大隐患停产撤人制度- 208 - 三、学习培训制度- 208 - 第十部分采掘- 210 - 一、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210 - 二、顶板管理制度- 214 - 三、生产变化管理制度- 217 - 四、工作面支护质量检查、顶板动态监测和分析制度- 219 - 五、矿压观测、分析和预报制度- 222 - 六、采煤工作面机电设备检修保养制度- 224 - 七、乳化液泵站管理制度- 229 - 九、采煤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233 - 十、掘进工程质量考核验收制度- 233 - 十一、掘进文明生产制度- 237 - 十二、掘进敲帮问顶制度- 237 - 第十一部分机电- 239 - 一、地面停送电管理制度- 239 - 二、井下电气管理制度- 240 - 三、停送电及拆接火管理- 242 - 四、新装配电点送电前验收工作的规定- 244 - 五、供电系统强制性检修规定- 244 - 六、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245 - 七、电气试验制度- 247 - 八、井下低压开关做漏电试验及远端漏电跳闸试验的规定- 248 - 九、跳电事故追查处理规定- 249 - 十、3300V供电管理规定- 250 - 十一、电缆管理制度- 250 - 十二、小型电器管理- 253 - 十三、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254 - 十四、设备管理制度- 254 - 十五、大型固定设备管理规定- 258 - 十六、带式输送机管理规定- 261 - 十七、机电设备井下移交管理制度- 263 - 十八、移动设备管理规定- 263 - 十九、机电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264 - 二十、选煤设备大修管理办法- 266 - 二十一、设备租赁管理规定- 267 - 二十二、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269 - 二十三、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269 - 二十四、机电事故统计、分析、追查制度- 270 - 二十五、油脂管理制度- 270 - 二十六、阻燃胶带管理制度- 271 - 二十七、钢丝绳管理制度- 271 - 二十八、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的管理规定- 273 - 二十九、大件起吊九必须、九严禁规定- 274 - 三十、主斜井检修绞车使用管理规定- 274 - 三十一、设备包机制度- 275 - 三十二、要害车间管理制度- 275 - 三十三、变电站交接班制度- 275 - 三十四、地面车间无人值守管理制度- 275 - 第十二部分运输- 277 - 一、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 277 - 二、胶轮车检验项目及标准- 282 - 三、人车运行管理规定- 283 - 四、安全警示标志- 283 - 五、胶轮车车辆运输事故(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288 - 第十三部分调度- 290 - 一、调度值班管理制度- 290 - 二、调度会议制度- 292 - 三、交接班制度- 292 - 四、汇报制度- 293 - 五、信息汇总分析制度- 295 - 六、调度人员入井制度- 296 - 七、调度人员业务学习制度- 296 - 八、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与处理制度- 297 - 九、文档管理制度- 301 - 十、其他管理制度- 302 - 第十四部分应急管理- 303 - 一、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 303 - 二、应急值守制度- 304 - 三、应急信息报告和传递制度- 304 - 四、应急投入及资源保障制度- 305 - 五、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306 - 六、应急预案演练与评估制度- 306 - 七、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 307 - 八、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管理制度- 308 - 九、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 309 - 十、应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310 - 第十五部分职业危害防治- 312 - 总 则- 312 -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312 -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313 - 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314 - 五、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314 - 六、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315 - 七、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315 - 八、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 316 - 九、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318 - 十、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319 - 十一、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制度- 319 - 十二、 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320 - 十三、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320 - 十四、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321 - 十五、粉尘危害防治制度- 323 - 十六、噪声危害防治制度- 324 - 十七、高温危害防治制度- 324 - 十八、中毒防治制度- 325 - 第十六部分地面设施- 326 - 一、薛家湾生活区及工广宿舍等后勤设施管理办法- 326 - 二、薛家湾生活区管理规定- 327 - 三、工广单身宿舍管理规定- 327 - 四、职工食堂管理规定- 328 - 五、职工浴室管理规定- 329 - 六、办公楼、消防楼、联合建筑管理规定- 330 - 第十七部分持续改进- 331 - 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改进实施办法- 331 - VIII 第一部分总则 一、三证一照 - 1 - 二、安全生产理念 依据党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上级下达安全指标和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结合矿井安全生产发展实际制定,理念内容应体现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体现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思想;体现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趋势;体现煤矿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需求和主人翁地位、体面劳动、尊严生活等要求。(具体内容见第2部分) 三、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坚持以严治矿,科学管理,确保全矿安全生产,经矿研究决定,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见第2部分) 四、矿长安全承诺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矿长安全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度本制度。(具体内容见第2部分) 五、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部门,为安全生产提供组织保障。(具体内容见第3部分) 六、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各级人员安全职责,细化责任分工。经矿安委会研究决定,对我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具体内容见第4部分) 七、无重大事故隐患 序号 隐患项目 隐患内容 是否 存在 排查情况 一 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 1.矿井全年原煤产量超过矿井核定设计生产能力110的,或者矿井月产量超过矿井核定设计生产能力10的; 否 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9.0Mt/a,2020年1至6月份计划生产439万t,实际生产原煤439.45万t,月产量不存在超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0的情况。 2.矿井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可采期小于有关标准规定的最短时间组织生产、造成接续紧张的,或者采用“剃头下山”开采的; 否 矿井开拓煤量24574.4万t,可采期27.3a,准备煤量8524.3万t,可采期113.7月、回采煤量604.7万t,可采期8.1个月,可采期满足规定要求。 3.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的; 否 矿井为低瓦斯矿井,不需瓦斯抽采。 4.煤矿未制定或者未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的。 否 严格执行劳动定员管理制度(鄂XXX能字〔2019〕97号)文件要求。 二 瓦斯超限作业 5.瓦斯检查存在漏检、假检的; 否 矿井配齐了瓦斯检查工,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杜绝了漏检、假检情况发生。 6.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否 矿井为低瓦斯矿井,井下无瓦斯异常区、高瓦斯区,生产过程中,未出现瓦斯超限现象。 三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 7.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 否 矿井历年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矿井。无瓦斯突出现象。 8.未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否 9.未进行区域或者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的; 否 10.未按规定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 否 11.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或者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不达标仍然组织生产建设的; 否 12.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 否 13.使用架线式电机车的。 否 四 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不能正常运行 14.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应当建立而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的; 否 矿井为低瓦斯矿井,无需建立瓦斯抽采系统。 15.未按规定安设、调校甲烷传感器,人为造成甲烷传感器失效的,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或者断电范围不符合规定的; 否 矿井为低瓦斯矿井。 16.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恢复的,或者对系统记录的瓦斯超限数据进行修改、删除、屏蔽的。 否 矿井为低瓦斯矿井。 五 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17.矿井总风量不足的; 否 矿井总需风量9066m3/min,实际总进风量10768m3/min,有效风量9636m/min。矿井总风量充足。 18.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工作能力不匹配的; 否 回风立井配备两台同等能力的风机,型号为FBCDZ-10№36型矿用轴流式通风机,电机功率为2710kW。 19.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 否 矿井通风系统合理,无串联通风现象。 20.没有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或者生产水平和采区未实现分区通风的; 否 严格按矿井设计施工,矿井通风系统运行正常,各盘区实行独立通风。所有工作面均按正规设计形成正规通风系统。 五 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21.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任一采区,开采容易自燃煤层、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未设置专用回风巷的,或者突出煤层工作面没有独立的回风系统的; 否 矿井为低瓦斯矿井;目前开采的6号煤层属于容易自燃煤层;采用主斜井副立井回风立井单水平开采,设置有专用回风巷。 22.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否 矿井的开拓布局和盘区设计都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风系统完整合理。矿井严格执行“以风定产”制度合理调配风量,各工作地点风量供应充足。 23.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否 盘区进(回)风巷均贯穿整个盘区,不存在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现象。 24.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电、风电闭锁装置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 否 掘进工作面装备了“三专两闭锁”,正常使用。 25.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建设矿井局部通风不能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的; 否 局部通风机实现了双风机、双电源,每天进行自动切换实验。 26.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建设矿井进入二期工程前,其他建设矿井进入三期工程前,没有形成地面主要通风机供风的全风压通风系统的。 否 矿井为低瓦斯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实现了主要通风机供风的全风压通风系统。 六 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 27.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井田范围内采空区、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建设的; 否 矿井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已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井田范围内采空区、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并上图。 28.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矿井没有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和配备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的; 否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中等,矿成立了以总工程师为首,地质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地测通防部和钻探队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防治水机构和专门的技术队伍。矿钻探队为防治水工程施工队伍,现有打钻技术、操作人员90余人,可正常运转4部钻机,并于2019年底购入12000kN定向钻机1台。 29.在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 否 矿井采用物探、钻探相互结合、验证的手段进行超前探测。探测方式采用循环迈步式,允许掘进距离最小保持20m超前距。确认无水害威胁后进行掘进作业;工作面回采前,采用“两种物探”方法进行探测并针对工作面顶、底施工探放水钻孔,同时对物探探测异常区进行验证,确认无水害威胁后方可进行回采。 30.未按规定留设或者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的; 否 矿井无擅自开采隔水煤柱现象。 六 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 31.有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 否 目前矿井无明显透水征兆作业地点。 32.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期间未实施停产撤人的; 否 井田内无常年地表径流,矿井各井口标高均高于历年地表最高洪水位,无地表水倒灌威胁。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期间按规定停产撤人。 33.建设矿井进入三期工程前,没有按设计建成永久排水系统的。 否 矿井为正常生产矿井,排水系统的运行正常可靠。 七 超层越界开采 34.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煤层层位或者标高而进行开采的; 否 可采煤层为4、5、6、9上、9下煤层,其中主采煤层6煤为全区可采的较稳定煤层,其余煤层均为局部可采的不稳定煤层矿井目前开采6号煤层,无超规定开采煤层层位现象;规定矿井开采深度420m-540m,矿井现开采平均深度为450m,未超规定标高开采。 35.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坐标控制范围而开采的; 否 矿井开采范围无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坐标控制范围情况。 36.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 否 矿井无擅自开采保安煤柱情况。 八 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 37.首次发生过冲击地压动力现象,半年内没有完成冲击地压危险性鉴定的; 否 从未发生冲击地压现象,已进行冲击地压危险性鉴定,经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鉴定煤层无冲击危险。 38.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未配备专业人员并编制专门设计的; 否 39.未进行冲击地压预测预报,或者采取的防治措施没有消除冲击地压危险仍组织生产建设的。 否 九 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 40.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然发火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建设的; 否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煤矿安全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出具的鄂尔多斯市XXX能源有限责任公司XXX煤矿4、5、6、9上和9下煤层基本参数测定报告,目前开采的6号煤层自燃倾向性属容易自燃煤层,其他煤层属自燃煤层,编制了防止自燃发火的设计,自开采以来,无自燃发火史。 41.高瓦斯矿井采用放顶煤采煤法不能有效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 否 矿井为低瓦斯矿井。 42.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生产建设的。 否 严格执行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制度,未发现发火征兆。 十 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43.使用被列入国家应予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或者工艺的; 否 未使用被列入国家应予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或者工艺。 44.井下电气设备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或者防爆等级与矿井瓦斯等级不符的; 否 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全部为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防爆等级与矿井瓦斯等级相符。 45.未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未使用专用发爆器的,或者裸露放炮的; 否 该矿为低瓦斯矿井,目前未使用炸药和雷管。 46.采煤工作面不能保证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的; 否 现开采的61207综放工作面存在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 47.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的。 否 矿井不属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后退式采煤方法。 十一 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 48.单回路供电的; 否 矿井采用双回路供电,一路110kV北唐线来自薛家湾北山110kV变电站,一路引自光明110kV变电站,以LGJ-240架空线接入110kV变电所。运行方式为一回路运行,另一回路备用,当一回线路故障时,另一回可满足担负全部负荷用电。 49.有两个回路但取自一个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端的; 否 矿井采用双回路供电,一路110kV北唐线来自薛家湾北山110kV变电站,一路引自光明110kV变电站,以LGJ-240架空线接入110kV变电所。 50.进入二期工程的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及水害严重的建设矿井,进入三期工程的其他建设矿井,没有形成双回路供电的。 否 矿井属于正常生产矿井,无二期、三期建设工程。 十二 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 5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或者批准后做出重大变更后未经再次审批擅自组织施工的; 否 矿井属于正常生产矿井,无扩建项目。 52.改扩建矿井在改扩建区域生产的; 否 53.改扩建矿井在非改扩建区域超出设计规定范围和规模生产的。 否 十三 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及时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从事生产,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 54.生产经营单位将煤矿承包或者托管给没有合法有效煤矿生产建设证照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否 矿井无承包和托管现象。 55.煤矿实行承包(托管)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约定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合同而进行生产的; 否 56.承包方(承托方)未按规定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的; 否 57.承包方(承托方)再次将煤矿承包(托管)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 否 58.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或者井巷维修作业作为独立工程承包(托管)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的。 否 十四 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59.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而进行生产建设的; 否 矿井属于正常生产矿井。 60.改制期间,未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生产建设的; 否 矿井属于正常生产矿井。 61.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而进行生产建设的。 否 矿井三证一照齐全,证照合法有效。 十五 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62.没有分别配备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 否 矿井配备了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等矿领导;并配备了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63.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否 2020年1-6月份实际产量439.45万t,实际按吨煤15元提取,实际已提取安全费用6591.75万元,使用资金7386.06万元。 十五 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64.出现瓦斯动力现象,或者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了突出,或者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0.74MPa的非突出矿井,未立即按照突出煤层管理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的(直接认定为突出矿井的除外); 否 矿井无瓦斯动力现象发生,无相邻矿井。 65.图纸作假、隐瞒采掘工作面的。 否 图纸资料与采掘工作面实际相符,无隐瞒采掘工作面情况。 按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逐项进行排查,未发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第二部分理念目标和矿长安全承诺 一、安全理念文化建设制度 安全是煤矿发展永恒的主题,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煤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以“大安全”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推进安全管理创新,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普及职工安全知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构建安全文化建设体系,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促进公司和谐发展、安全发展。 二、总体思路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以落实“安全生产月”等相关活动为载体,创新安全文化建设模式,使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安全能力、安全素质得到普遍提升,实现以职工个体安全保班组安全、以班组安全保区队安全、以区队安全保企业本质安全,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三、工作目标 (一)深入宣传“大安全”理念,将其作为公司安全文化,贯彻到基层、现场,使职工养成行动自觉。 (二)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让人人都能“懂安全、要安全、会安全、能安全、保安全”。 (三)通过宣传、教育、奖惩、形象、标识、文化活动与安全管理理念的有机结合,创建群体氛围,形成适应于公司的安全文化属性,规范改进职工的安全行为,弥补安全管理方式的不足,促进安全理念文化、安全制度文化、安全行为文化、安全评价体系的完善和提高。 (四)使职工从不得不服从管理制度的被动执行状态,转变成主动自觉地按安全要求采取行动,实现由“他律”到“自律”的自动管理。 (五)实现“以遵章守纪为荣,以违章违纪为耻”的安全文化环境,为实现本质安全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确保企业的长治久安。 (六)协调好人、机、环境三者之间的关系,实现规范行为和谐环境精细管理安全高效型企业。 四、主要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安全文化建设要正确把握人的本性特征,遵循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律,推行人情化、人性化理念,做到尊重职工、理解职工、关心职工、爱护职工,最大限度调动职工参与安全管理、履行安全职责、排查安全隐患、维护安全大局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人人讲安全、全员保安全的良性局面。 (二)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掌握安全生产主动权的关键所在,就是要千方百计紧抓预防工作。安全文化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就是为了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职工的安全素质,促使每位职工都能积极主动、坚决果断地排查安全隐患、抵制“三违”行为,从而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坚持齐抓共管的原则。安全文化建设是一项牵涉面广、影响深远的系统工程,需要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建立公司党政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基层单位全面实施、职能科室协调配合、全体职工广泛参与的安全文化建设工作体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四)坚持管教结合的原则。安全文化建设的执行者和参与者都是职工群众这一主体,必须按照人的本质特征和精神需求,既要通过监督检查、激励制约方式,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又要通过灌输、引导、警示等方式,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倡导安全文化理念,就是要管理、教育双管齐下,坚决克服以罚代管、以罚代教等简单粗放的工作模式,形成依法科学管理、以德感化教育的良好机制。 (五)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随着煤炭行业形势和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安全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也要随之不断更新和充实,要在继承优良传统、借鉴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总结和提炼富有公司特色的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理念,不断创新安全文化建设的工作方法,实现共性与个性、形式与内容的协调统一、完美结合。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公司安全文化建设的有序开展,成立安全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一)安全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成 员其他副矿长,各副总工程师,各部门、区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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