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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MT /T6 7 81 9 9 7 矿用密度测井仪通用技术条件 G e n e r a l t e c h n i c a l c o n d i t i o no fb o r e h o l e d e n s i t y l o g g i n g i n s t r u m e n t f o rm i n i n g 1 9 9 7 - 1 2 - 3 0批准1 9 9 8 - 0 6 - 0 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批 准 目 次 1 范围1 2 引用标准1 3 技术要求1 4 试验方法3 5 检验规则4 6 标志、 包装、 运输及贮存5 Ⅰ MT/T6 7 81 9 9 7 前 言 矿用密度测井仪是为无缆测井技术而开发的一种新型测井仪器, 与防爆低能γ-α组合测井仪、 矿 用全方位钻孔测斜仪共同组成无缆测井系统。 本标准是矿用密度测井仪产品设计、 生产、 使用、 验收及制定相关具体型号产品标准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科技教育司提出。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雷贵忠、 贾生茂、 郭爱煌。 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负责解释。 Ⅱ MT/T6 7 81 9 9 7 矿用密度测井仪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用密度测井仪的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以及标志、 包装、 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矿用密度测井仪。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 B1 9 19 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 B/T1 4 1 08 9 固体绝缘材料体积电阻率和表面电阻率试验方法 G B/T2 4 2 3 . 49 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D b 交变湿热试验方法 G B3 8 3 6 . 18 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通用要求 G B3 8 3 6 . 28 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隔爆型电气设备“d” G B3 8 3 6 . 48 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本质安全型电路和电气设备“i” G B/T4 9 4 2 . 29 3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MT2 0 99 0 煤矿通信、 检测、 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 通用技术要求 MT2 1 09 0 煤矿通信、 检测、 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 基本试验方法 3 技术要求 3 . 1 一般要求 矿用密度测井仪 以下简称“ 仪器” 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并按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 件制造。 3 . 2 环境条件 仪器允许用在有瓦斯、 煤尘的作业场所, 但不得有腐蚀性气体。 环境温度 04 0℃ 相对湿度≤9 52 5℃ 大气压力 8 01 0 6k P a 3 . 3 仪器组成与防爆型式 仪器由隔爆兼本安型的探管和本安型的同步机组成。 仪器应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进行防爆检验, 并取得防爆合格证明。探管的防爆标志为d i Ⅰ; 同步机的防爆标志为i Ⅰ。 3 . 4 电气性能 3 . 4 . 1 电源 探管与同步机分别用两组可充电电池供电, 电源应符合G B3 8 3 6 . 2和G B3 8 3 6 . 4的要求, 其输出电 压、 电流、 短路电流、 限流电阻和封装型式应符合防爆电路设计要求。电池容量应能满足仪器工作8h, 仪器断电后应具有数据保持功能。 充电时应具有过充电和放电时应具有过放电保护装置。 3 . 4 . 2 测量道数≥2道 1 MT/T6 7 81 9 9 7 3 . 4 . 3 计数时间1s 3 . 4 . 4 测点间隔≤1 0c m 3 . 4 . 5 记录字长1 6位 3 . 4 . 6 存贮容量≥6 4K B 3 . 4 . 7 测量范围 自然伽玛计数率≤6 5 5 3 5c p s 密度计数率≤6 5 5 3 5c p s 3 . 4 . 8 测量灵敏度 自然伽玛灵敏度≥6 0 0c p s/k B q 密度灵敏度≥4 0 0c p s/k B q 3 . 4 . 9 测量误差 自然伽玛灵敏度偏差≤3 0c p s 密度灵敏度偏差≤1 0c p s 3 . 4 . 1 0 高压激励电压 高压激励电压由产品标准规定。 3 . 5 电气安全 3 . 5 . 1 绝缘电阻应符合MT2 0 9中1 1 . 1的规定。 3 . 5 . 2 工频耐压应符合MT2 0 9中1 1 . 2的规定。 3 . 6 探管防爆要求 3 . 6 . 1 探管采用隔爆兼本安型的型式, 其要求应符合G B3 8 3 6 . 2和G B3 8 3 6 . 4的规定。 3 . 6 . 2 仪器外壳明显处有防爆标志E x和煤矿安全标志MA。 3 . 6 . 3 本安电路及关联电路在正常工作和故障状态下, 元件及导线的最高表面温度不高于1 5 0 ℃, 隔 爆外壳表面最高温度不高于1 5 0℃。 3 . 6 . 4 正常条件下外壳与电路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5 0MΩ, 耐压应大于1 0 0 0V。经湿热试验后的 绝缘电阻应大于1 . 0MΩ。 3 . 6 . 5 探管外壳 兼隔爆壳 使用壁厚不小于3mm的无缝钢管制作, 应能承受1 2MP a的水压试验, 试 验后探管内应无渗水或漏水现象。 3 . 6 . 6 探管为密封管, 其外壳防护性能应符合G B/T4 9 4 2 . 2中的I P5 4的要求。 3 . 7 同步机防爆要求 3 . 7 . 1 同步机采用本安型的形式, 其要求应符合G B3 8 3 6 . 4的规定。 3 . 7 . 2 同步机面板绝缘材料应能防静电。表面绝缘材料电阻小于11 0 9Ω。 3 . 8 环境条件要求 探管和同步机 3 . 8 . 1 仪器应能承受表1规定的低温与高温工作试验, 并符合3 . 4的要求。 2 MT/T6 7 81 9 9 7 表1 试验项目温度,c试验时间,h恢复时间,h备注 低温工作 02 加电 低温贮存 -2 01 62 不加电 高温工作 4 02 加电 高温贮存 5 51 62 不加电 交变湿热 4 0 湿度9 36d4 不加电 3 . 8 . 2 仪器应能承受表1所规定的高、 低温贮存试验, 温度恢复后能符合3 . 4的要求。 3 . 8 . 3 交变湿热试验 见表1 , 恢复后应能符合3 . 4的要求。 3 . 8 . 4 仪器应能承受MT2 1 0第1 5章规定的跌落试验, 试验后仪器应能正常工作并符合G B3 8 3 6 . 1 的要求。 3 . 8 . 5 产品包装后能承受MT2 1 0规定之运输试验, 试验后, 包装箱应无破损, 仪器表面无伤痕。插接 件不松动, 仪器应能正常工作。 3 . 9 外观要求 3 . 9 . 1 同步机外观不得划伤, 探管不得凹陷及变形。 3 . 9 . 2 零部件防腐、 防锈层牢固, 无剥落现象, 零部件安装可靠, 紧固件不得松动。 3 . 9 . 3 铭牌与标志完整、 牢固、 明显、 清晰、 美观。 3 . 1 0 结构 3 . 1 0 . 1 所有紧固件不得松动, 并能防止自动脱落。 3 . 1 0 . 2 所有金属零部件应有防锈蚀处理。 3 . 1 1 工艺要求 3 . 1 1 . 1 装备调试好的电路板必须清洁干净, 正反面涂三遍三防漆, 覆盖层应牢固可靠。 3 . 1 1 . 2 仪器采用绝缘材料外壳时, 外壳及内壁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3 . 1 1 . 3 电源及隔爆电路测试合格后, 均用产品标准规定的绝缘材料灌封, 胶封层要求无气泡并有 ≥2mm的厚度。 4 试验方法 4 . 1 试验环境条件 温度 1 53 5℃; 相对湿度 4 57 5; 大气压力 8 61 0 6k P a。 4 . 2 探管耐水压试验在密封管内用水压机加压至1 2MP a, 并保压2 0m i n。 4 . 3 电气性能指标试验 4 . 3 . 1 伽玛计数率用放射源安装在探管源室, 从同步机显示器上可直接读出, 或在探管计数率输出端 接5 1/ 2位频率计读数, 进行检测。 4 . 3 . 2 仪器的灵敏度及误差的测试, 用标准放射源贴近仪器探管放射源放置部位进引检测。应能符合 3 . 4 . 8和3 . 4 . 9的要求。 4 . 4 仪器表面温度试验按G B3 8 3 6 . 1的方法第2 4章的方法测试。 4 . 5 高温工作按MT2 1 0第2 3章温度渐变的方法进行。 4 . 6 高温贮存按MT2 1 0第2 4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4 . 7 低温工作按MT2 1 0第2 3章温度渐变的方法进行。 3 MT/T6 7 81 9 9 7 4 . 8 低温贮存按MT2 1 0第2 4章有关规定进行。 4 . 9 交变湿热试验按G B/T2 4 2 3 . 4的有关规定进行。 4 . 1 0 跌落试验按MT2 1 0第1 5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4 . 1 1 运输试验按MT2 1 0第2 7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4 . 1 2 外壳表面绝缘电阻按G B/T1 4 1 0规定的测试方法进行。 4 . 1 3 探管与同步机的防爆试验按G B3 8 3 6 . 2和G B3 8 3 6 . 4的规定进行。 5 检验规则 5 . 1 仪器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种。 5 . 2 每台仪器须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并附产品质量合格证。 5 . 2 . 1 仪器出厂检验在制造单位进行。 5 . 2 . 2 出厂检验项目按表2进行。 表2 检验项目技术要求类别试验方法出厂检验型式检验 外观 3 . 9C 目测 00 结构 3 . 1 0C 目测 00 电气性能 3 . 4A4 . 300 水压试验 3 . 6 . 5A4 . 200 高温工作 3 . 8 . 1B4 . 50 高温贮存 3 . 8 . 2C4 . 60 低温工作 3 . 8 . 1B4 . 70 低温贮存 3 . 8 . 2C4 . 80 湿热试验 3 . 8 . 3B4 . 90 防爆试验 3 . 6;3 . 7A4 . 1 2;4 . 1 30 跌落试验 3 . 8 . 4B4 . 1 00 运输试验 3 . 8 . 5B4 . 1 10 注“0” 表示要进行检验的项目。 5 . 3 仪器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 产品定型时; 材料、 工艺、 结构更改可能影响到产品性能时; 停产1年以上, 恢复生产时; 大批量生产时, 每3年进行一次; 产品质量不稳定时; 国家检验机构认为必要时。 5 . 4 每批在出厂检验合格产品中抽取壹台进行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的项目见表2。 5 . 5 判定规则 A类指标有一项不合格项、B类指标若有两项不合格项、C类指标若有三项不合格项, 则加倍抽样数 量的样品继续检验, 仍不合格, 则判为不合格。 5 . 6 仪器的防爆性能检验, 由国家指定的检验机关进行检验。 4 MT/T6 7 81 9 9 7 6 标志、 包装、 运输及贮存 6 . 1 标志 6 . 1 . 1 机壳明显处应设置清晰、 永久性的标志“E x” 和“MA” 。 6 . 1 . 2 仪器在明显位置固定产品铭牌, 铭牌上应包括下列内容 生产厂家; 产品名称; 在右上角上应有防爆标志“ E x” ; 防爆标志组别; 工作电压/额定电流; 最高开路电压、 最大短路电流; 防爆合格证号; 安全标志准用证号; 出厂编号及日期。 6 . 2 包装 包装箱上应有储运标志, 符合G B1 9 1之规定。 随机文件须有以下内容 装箱单; 产品合格证书; 产品使用说明书; 备品表; 防爆合格证复印件。 6 . 3 运输 6 . 3 . 1 装卸时避免剧烈振动, 防止跌落。 6 . 3 . 2 包装后的产品在避免雨雪直接淋袭的条件下, 适于水运、 陆运、 空运等各种运输。 6 . 4 贮存 仪器每次用完后要充足电, 清扫干净后贮存在温度为-54 0 ℃、 相对湿度不大于8 5、 无腐蚀 性气体的环境中。仪器长期不用时, 每隔3个月充电一次。 5 MT/T6 7 81 9 9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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