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_T 813—1999 井内悬吊式气动抓岩机通用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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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MT /T8 1 31 9 9 9 井内悬吊式气动抓岩机通用技术条件 G e n e r a l t e c h n i c a l c o n d i t i o n o f h a n g i n g p n e u m a t i c g r a b l o a d e r i n s h a f t 1 9 9 9 - 0 3 - 2 4批准1 9 9 9 - 0 8 - 0 1实施 国家煤炭工业局批 准 目 次 前言 Ⅱ 1 范围1 2 引用标准1 3 定义1 4 基本参数1 5 技术要求2 6 试验方法3 7 检验规则4 8 标志、 包装、 运输、 贮存5 Ⅰ MT/T8 1 31 9 9 9 前 言 本标准是在企业标准Q/3 2 0 3 0 1 T D 0 0 31 9 9 2H S-2型气动抓岩机 和Q/X ZM 8 11 9 9 5N Z Q 2-0 . 1 1气动抓岩机 的基础上编写的。 本标准由国家煤炭工业局行业管理司提出。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标委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南京研究所、 徐州煤矿采掘机械厂、 徐州煤矿机械厂。 本标准起草人 张咸民、 朱德俊、 徐社临、 田其魁。 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南京研究所负责解释。 Ⅱ MT/T8 1 31 9 9 9 井内悬吊式气动抓岩机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井内悬吊式气动抓岩机的定义、 基本参数、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和标志、 包 装、 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井内悬吊式气动抓岩机 以下简称抓岩机 。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 B 1 9 11 9 9 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 B/T 1 8 0 41 9 9 2 一般公差 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 G B/T 2 8 2 91 9 8 7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 B/T 9 4 3 91 9 8 8 灰铁铸件 G B/T 1 0 1 1 11 9 8 8 利用随机数骰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 G B 1 0 8 5 41 9 8 9 钢结构焊缝外形尺寸 G B/T 1 1 3 5 21 9 8 9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 B/T 1 3 2 6 41 9 9 1 不合格品率的小批计数抽样检查程序及抽样表 G B/T 1 3 3 0 61 9 9 1 标牌 G B/T 1 3 3 8 41 9 9 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 B 4 7 3 01 9 9 4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J B/T 5 9 4 31 9 9 1 工程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煤矿安全规程 1 9 9 2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制定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井内悬吊式气动抓岩机 h a n g i n g p n e u m a t i c g r a b l o a d e r i n s h a f t 由配置在井内下层吊盘上的气动纹车, 通过钢丝绳悬吊抓斗进行抓岩作业的气动抓岩机。 4 基本参数 抓岩机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规定。 1 MT/T8 1 31 9 9 9 表1 分选下限评定报告表 项目单位参数 抓斗公称容积 m 3 生产率 松散岩石 m 3/ h 工作气压 MP a0 . 50 . 7 平均耗气量 m 3/ m i n 抓瓣数个 抓瓣开闭时间 s 适用井径 m3 . 55 . 5 提升能力 N 提升速度 m/s 提升高度 m5 0 提升功率 kW 整机重量 抓斗 k g 气动绞车 k g 外形尺寸 抓斗张开直径mm 抓斗闭合直径mm 抓斗最大高度mm 气动绞车 长宽高mm 5 技术要求 5 . 1 抓岩机适用条件 5 . 1 . 1 抓岩机适用于直径4 . 0m以上的竖井井筒, 抓取爆破后的松散岩石。 5 . 1 . 2 抓岩时, 抓斗悬挂的下层吊盘距工作面的高度不大于5 0m。 5 . 2 基本要求 5 . 2 . 1 抓岩机应按本标准和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5 . 2 . 2 产品图样上未注明公差的机械加工尺寸应符合G B/T 1 8 0 41 9 9 2中C级的规定。 5 . 2 . 3 抓岩机使用的铸造件、 焊接件必须符合G B/T 9 4 3 9、G B/T 1 1 3 5 2、G B 1 0 8 5 4、J B/T 5 9 4 3的要求。 5 . 2 . 4 所有的零部件须经检验合格, 标准件、 外购件必须有合格证方能进行装配。与抓岩机配套的钢 丝绳, 应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 第八章第三节的规定。 5 . 2 . 5 所有镀铬表面要求质量可靠, 不应有发暗或剥落现象。 5 . 2 . 6 减速箱、 气缸、 阀等装配前, 应将有关零件洗净、 吹干, 严禁杂物留在腔内。装配后, 所有接头孔 均应以木塞或塑料塞堵住。 5 . 2 . 7 外露非加工表面应先涂防锈涂料, 然后对内腔各表面涂红色油漆, 对抓片表面涂黑色油漆, 对其 余表面涂橙黄色油漆。 5 . 2 . 8 各外露加工表面以及钢丝绳等均涂防锈油并用油纸包好。 5 . 3 主要零部件要求 2 MT/T8 1 31 9 9 9 5 . 3 . 1 起重气缸 5 . 3 . 1 . 1 起重气缸应正确装配、 动作平稳, 无脉冲和漏气现象, 并进行耐压试验和密封性能试验, 其焊 缝及密封处不得漏气。 5 . 3 . 1 . 2 当气缸活塞杆上升或下降时, 关闭起重气缸的气动控制阀, 应能使抓斗停止在相应位置。 5 . 3 . 2 抓斗 5 . 3 . 2 . 1 抓瓣应具有互换性。抓瓣爪尖堆焊耐磨合金材料D3 5, 堆焊层高度应不小于3mm。 5 . 3 . 2 . 2 抓瓣闭合后相邻两瓣间外廓表面错位应不大于6mm。 5 . 3 . 2 . 3 抓斗气缸应正确装配、 动作平稳, 无脉冲和漏气现象, 并进行耐压试验和密封性能试验, 其焊 缝及密封处不得漏气。 5 . 3 . 2 . 4 抓斗运行时, 抓瓣、 活塞、 拉杆等各构件应动作灵活, 无卡滞现象, 各密封处不准漏气。 5 . 3 . 2 . 5 抓瓣应开闭灵活, 限位可靠, 开闭时间分别应不大于3 . 5 s。 5 . 3 . 2 . 6 抓斗的悬挂耳板和销轴应进行探伤检查, 检查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超声波检查 在零件受力区内, 单个缺陷、 底波降低和密集区缺陷不应超过J B 4 7 3 01 9 9 4中1级 缺陷的规定, 如果探伤人员判定为危害性缺陷时可不受其限制。 b磁粉探伤检查 线状缺陷和圆状缺陷不得超过J B 4 7 3 01 9 9 4中I级缺陷的规定。 5 . 3 . 3 气动绞车 5 . 3 . 3 . 1 减速箱装配后应进行空运转试验。运转过程中机壳温度不应超过6 0℃, 并不准有渗漏现象。 5 . 3 . 3 . 2 减速箱正常运转时, 箱内润滑油液温度不得高于8 5 0℃, 轴承温度不得高于6 0℃。 5 . 3 . 3 . 3 气动绞车应制动可靠。当气阀关闭时,1 0m i n内抓斗的下降距离应不大于2 0mm。 5 . 4 整机技术要求 5 . 4 . 1 各部件应安装正确, 各紧固件、 钢绳片、 压气管、 接头等处要牢固可靠, 严格防止松脱。 5 . 4 . 2 自动注油器及过滤器工作应正常, 控制阀应灵活可靠、 动作准确。 5 . 4 . 3 各阀安装准确, 不应堵塞通气、 通油孔径; 制动必须安全可靠。 5 . 4 . 4 整机基本性能参数应符合产品规定值。 6 试验方法 6 . 1 试验条件 a试验架高度为1 52 0m, 下部有供抓取的岩石。岩石块度为6 02 0 0mm, 岩石量应不少于 1 0m 3。 b在试验架下应标明高度间格线, 以判别抓斗提升或下降的高度。 c应具有测量抓斗提升、 下降速度的装置或秒表等计时器。 d应具有满足抓岩机正常工作需要的压缩空气。 6 . 2 外观检查 6 . 2 . 1 用目测检查所有镀铬表面及所有外露非加工表面、 加工表面以及钢丝绳等是否符合要求。 6 . 2 . 2 焊缝几何形状、 缺陷的检查按J B/T 5 9 4 31 9 9 1中4 . 2、4 . 3、4 . 4的规定进行。 6 . 2 . 3 用目测检查各零部件的安装固定情况。 6 . 2 . 4 用目测检查注油器和过滤器的工作情况。 6 . 3 主要零部件试验 6 . 3 . 1 气缸耐压试验 在1MP a压力下, 保压5m i n, 不应有破损、 渗漏等异常现象。 6 . 3 . 2 气缸密封性能试验 在气缸密封处涂肥皂液, 在0 . 6 3MP a压力下, 使气缸往复动作各2m i n, 检 查密封性能。 6 . 3 . 3 抓斗 6 . 3 . 3 . 1 抓斗外形尺寸用钢尺检查。 3 MT/T8 1 31 9 9 9 6 . 3 . 3 . 2 抓斗空运转试验。用绞车吊起抓斗, 在0 . 50 . 7MP a的压力下检查各动作情况, 并使抓斗抓 瓣开闭1 02 0次, 每次开闭时间各应不大于3 . 5 s。 6 . 3 . 3 . 3 抓斗的悬挂耳板和销轴探伤检查应按J B 4 7 3 0的规定进行。 6 . 3 . 4 气动绞车 6 . 3 . 4 . 1 绞车运转性能试验。启动气动绞车, 正反转各运转3 0m i n, 停车后用温度测量表测量减速箱 壳体温度、 油液温度和轴承温度, 并观察是否有渗漏现象。 6 . 3 . 4 . 2 制动性能试验。气动绞车以0 . 5MP a工作气压吊起与提升能力相当的重物, 检查制动是否 可靠。 6 . 4 整机性能试验 6 . 4 . 1 提升能力及提升速度测定 气动绞车提升能力可用提升重物的方法侧定。气动绞车提升速度的测定 在抓斗抓满岩石的条件 下, 测量其移动距离和时间并计算其速度。 6 . 4 . 2 抓瓣开闭时间测定 在负载试验的情况下, 用秒表测量抓斗抓瓣的开闭时间, 每开闭3次为1组, 测量3组数据, 取算术 平均值。 6 . 4 . 3 抓满系数测定 a松散岩石密度ρ的测定 称出0 . 1m 3 松散岩石的重量, 计算出松散岩石比重。试验进行4次, 取 算术平均值。 b抓斗一次平均抓岩量m的测定 抓取岩石各5次, 分别称出每次所抓岩石重量, 取算术平均值。 c抓满系数XzXz m Vp 1 式中 m 抓斗一次平均抓岩量,t; V 抓斗公称容积,m 3; ρ 松散岩石密度t /m 3。 6 . 4 . 4 生产率测定 在试验架下抓取岩石, 然后提到2 . 5m以上高度并使抓瓣张开; 而后再进行抓取, 连续进行试验。 记录1h的抓岩次数, 算出一次抓岩工作循环时间, 按2 式计算生产率 QJ 3 6 0 0qz j Xz 2 式中 Q 生产率,m 3/ h; qz 抓斗的公称容积,m 3; j 一次抓岩工作循环时间, s。 7 检验规则 7 . 1 抓岩机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出厂检验由制造厂质检部门进行, 型式检验由产品质量监督 检验机构或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项目见表2。 4 MT/T8 1 31 9 9 9 表2 分选下限评定报告表 序号检验项目 项目特征 类别 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类别 出厂检验型式检验 1 外观质量 C5 . 2 . 55 . 2 . 86 . 2 . 1△△ 2 气虹耐压及密封性能 B5 . 3 . 1 . 1、5 . 3 . 2 . 36 . 3 . 1、6 . 3 . 2△△ 3 抓斗外观质量及尺寸 C5 . 3 . 2 . 1、5 . 3 . 2 . 26 . 3 . 3 . 1△△ 4 抓斗空运转性能 B5 . 3 . 2 . 4、5 . 3 . 2 . 56 . 3 . 3 . 2△△ 5 抓斗悬吊耳板、 销轴探伤检查 A5 . 3 . 2 . 66 . 3 . 3 . 3○△ 6 气动绞车运转性能 B5 . 3 . 3 . 1、5 . 3 . 3 . 26 . 3 . 4 . 1○△ 7 气动绞车制动性能 A5 . 3 . 3 . 36 . 3 . 4 . 2△△ 8 提升能力及速度 B5 . 4 . 46 . 4 . 1 △ 9 抓瓣开闭时间 B5 . 3 . 2 . 56 . 4 . 2△△ 1 0 生产率 B5 . 4 . 46 . 4 . 4 △ 注○表示该项为抽检项目,△表示该项目为必检项目。 7 . 2 每台抓岩机都应进行出厂检验, 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书后方可出厂。 7 . 3 出厂检验项目分必检项目和抽检项目。 7 . 4 必检项目应逐台检验。检验项目中若有一项不合格, 则判该台产品为不合格。 7 . 5 对抽检项目, 样品应按G B/T 1 0 1 1 1随机抽取, 抽样方案应采用G B/T 1 3 2 6 4中的二次抽样方案, 批量为5 0台, 生产方风险质量 对于连续批为合格质量水平P0为2 . 4 0, 使用方风险质量Pi为1 2。 判定规则按G B/T 1 3 2 6 41 9 9 1第6章的规定执行。 7 . 6 产品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 如结构、 材料、 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c停产2年以上再次恢复生产时; d正常生产时, 每隔3年检验一次;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 . 7 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按G B/T 1 0 1 1 1随机抽取, 抽样方案应采用G B/T 2 8 2 9。除非其他标准另有规定, 应选用一次抽样方案, 判别水平为1, 不合格质蚤水平R Q L值应不大 于4 0。 7 . 8 对照检验项目要求检验, 并累计不合格数及不合格品数, 按抽样方案判定产品为合格或不合格。 若不合格, 应按G B/T 2 8 2 91 9 8 7中4 . 1 2 . 3规定处理。 8 标志、 包装、 运输、 贮存 8 . 1 标志 8 . 1 . 1 各种标牌齐全, 位置明显, 安装牢固, 文字图样清晰醒目。 8 . 1 . 2 产品标牌应符合G B/T 1 3 3 0 6的要求, 并且有下列内容 a制造厂名称; b产品的型号、 名称、 主要技术特征; c商标; 5 MT/T8 1 31 9 9 9 d制造日期及编号。 8 . 2 包装 8 . 2 . 1 产品包装符合G B/T 1 3 3 8 4的规定。 8 . 2 . 1 . 1 产品用木箱进行包装, 气动绞车单独进行包装, 抓斗可不包装。 8 . 2 . 1 . 2 气动绞车应固定在包装箱的主梁上。封装前产品必须覆盖防潮塑料袋。 8 . 2 . 2 包装箱内应有下列随机文件 a产品出厂合格证 随所有配套部件合格证 ;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装箱单; d安全标记编号。 8 . 2 . 3 随机技术文件必须封装在防潮塑料袋内, 再装到箱内的适当位置。 8 . 2 . 4 包装箱外壁文宇和图示标志清楚整齐, 内容要求如下 a产品名称和型号; b制造厂名称和发货站; c收货站和收货单位名称; d外形尺寸; e毛重和净重; f防护要求及提吊位置“ 小心轻放” 、 “ 向上” 、 “ 防潮” 、 “ 由此起吊” 的图示标志应符合G B 1 9 1的 规定; g出厂日期。 8 . 3 运输 运输时, 不得将包装箱倾斜2 0 放置, 运输过程中不得有较严重的颠簸。 8 . 4 贮存 抓岩机应贮存在干操、 通风、 无日光直接照射、 无腐蚀气体和有防火设备的仓库内。 6 MT/T8 1 31 9 9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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