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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MT /T1 1 7 02 0 1 9 煤矿带式输送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 e n e r a l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so f t h eb e l t c o n v e y o r s u p e r v i s i o ns y s t e m i nt h e c o a lm i n e 2 0 1 8 - 1 2 - 2 9发布2 0 1 9 - 0 7 - 0 1实施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 布 目 次 前 言 Ⅱ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型号2 5 技术要求2 6 试验方法6 7 检验规则9 Ⅰ MT/T1 1 7 02 0 1 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 B/T1 . 12 0 0 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煤炭行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国矿业大学 北京 、 中煤科工集团常州自动化研究院、 中煤科工集团上海研 究院。 本标准起草人 孙继平、 彭霞、 田子建、 伍云霞、 刘晓阳、 陈鼎智。 Ⅱ MT/T1 1 7 02 0 1 9 煤矿带式输送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带式输送监控系统的术语和定义、 型号、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带式输送监控系统 以下简称系统 及其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 B/T2 8 8 7 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 B3 8 3 6 . 1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 设备 通用要求 G B3 8 3 6 . 2 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 由隔爆外壳“d” 保护的设备 G B3 8 3 6 . 3 爆炸性环境 第3部分 由增安型“e” 保护的设备 G B3 8 3 6 . 4 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 由本质安全型“i” 保护的设备 G B3 8 3 6 . 9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9部分 浇封型“m” G B/T5 0 8 0 . 1 设备可靠性试验 第1部分 试验条件和统计检验原理 G B/T5 0 8 0 . 7 设备可靠性试验 恒定失效率假设下的失效率与平均无故障时间的验证试验方案 G B/T1 0 1 1 1 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 G B/T1 0 5 9 5 带式输送机 G B/T1 7 6 2 6 . 3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 B/T1 7 6 2 6 . 4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 B/T1 7 6 2 6 . 5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 冲击 抗扰度试验 MT/T2 8 6 煤矿通信、 自动化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 MT/T5 7 1 . 1 煤矿用带式输送机电控系统 MT/T7 7 21 9 9 8 煤矿监控系统主要性能测试方法 MT8 7 2 煤矿用带式输送机保护装置技术条件 MT/T8 9 9 煤矿用信息传输装置 MT/T1 0 0 4 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MT/T1 0 0 5 矿用分站 MT/T1 0 0 7 矿用信息传输接口 MT/T1 0 0 8 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软件通用技术要求 MT/T1 0 7 8 矿用本质安全输出直流电源 MT/T1 0 8 1 矿用网络交换机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煤矿带式输送监控系统 b e l t c o n v e y o r s u p e r v i s i o ns y s t e mi nt h e c o a lm i n e 监测输送机速度、 温度、 烟雾、 堆煤、 横向断裂、 纵向撕裂、 跑偏、 打滑、 急停、 电机运行状态、 煤仓煤位 等, 并实现逆煤流启动、 顺煤流停止等闭锁控制和安全保护、 地面远程调度与控制、 输送机火灾监测与控 制等功能的系统。 1 MT/T1 1 7 02 0 1 9 4 型号 产品型号应符合MT/T2 8 6的规定。 5 技术要求 5 . 1 一般要求 5 . 1 . 1 系统及有关设备应符合本标准和MT/T5 7 1 . 1、MT8 7 2、MT/T1 0 0 4、MT/T1 0 0 5、MT/T 1 0 0 7、MT/T1 0 0 8、MT/T1 0 7 8、MT/T1 0 8 1等有关标准的规定, 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文件 制造和成套。 5 . 1 . 2 中心站、 入井电缆和带金属导体的光缆的入井口处应具有防雷措施。 5 . 2 环境条件 5 . 2 . 1 系统中用于机房、 调度室的设备, 应能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a 环境温度1 5℃3 0℃; b 相对湿度4 07 0; c 温度变化率 小于1 0℃/h, 且不应结露; d 大气压力8 0k P a 1 0 6k P a; eG B/T2 8 8 7规定的尘埃、 照明、 噪声、 电磁场干扰和接地条件; f 无显著振动和冲击。 5 . 2 . 2 系统中用于煤矿井下的设备应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a 环境温度0℃4 0℃; b 平均相对湿度 不大于9 52 5℃ ; c 大气压力8 0k P a 1 0 6k P a; d 有瓦斯, 但无破坏绝缘的腐蚀性气体。 5 . 2 . 3 系统中用于机房和调度室以外的地面的设备, 应能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a 环境温度 用于有保暖及通风的室内 0℃4 0℃; 用于无供暖条件的室内-1 0℃4 0℃; 用于室外露天-2 0℃6 0℃。 b 最大相对湿度9 0 在规定的温度范围内 ; c 大气压力8 0k P a 1 0 6k P a。 5 . 3 供电电源 5 . 3 . 1 地面设备交流电源 a 额定电压2 2 0V,3 8 0V, 允许偏差-1 01 0; b 电压总谐波畸变率 不大于5; c 频率5 0H z, 允许偏差5。 5 . 3 . 2 井下设备交流电源 a 额定电压1 2 7V,3 8 0V,6 6 0V,1 1 4 0V, 允许偏差 专用于井底车场、 主运输巷-2 01 0; 其他井下产品-2 51 0。 b 电压总谐波畸变率 不大于1 0。 c 频率5 0H z, 允许偏差5。 5 . 4 系统组成 系统一般由传感器、 分站、 电源 可与分站一体化 、 控制箱、 洒水装置、 传输接口、 主机、 传输电缆或 光缆等组成。 2 MT/T1 1 7 02 0 1 9 5 . 5 主要功能 5 . 5 . 1 数据采集功能 5 . 5 . 1 . 1 系统应具有输送带速度、 温度、 煤仓煤位、 电机工作电压、 工作电流、 功率等模拟量采集及显示 功能。 5 . 5 . 1 . 2 系统应具有烟雾、 堆煤、 跑偏、 撕裂、 急停及其位置、 电机运行状态等开关量采集及显示功能。 5 . 5 . 1 . 3 系统宜具有运输量等累计量采集及显示功能。 5 . 5 . 2 控制与报警功能 5 . 5 . 2 . 1 系统应具有自动、 手动、 就地、 远程、 多机联锁及单机控制功能。 5 . 5 . 2 . 2 系统应具有逆煤流启动、 顺煤流停机控制功能。 5 . 5 . 2 . 3 系统应具有启动预告功能, 预告时间应不小于1 0s。 5 . 5 . 2 . 4 系统应具有紧急停机控制和闭锁功能。 5 . 5 . 2 . 5 系统宜具有缩带、 收带、 伸带、 放带控制功能。 5 . 5 . 2 . 6 系统宜具有多电机速度同步控制和功率自动平衡功能, 使电机功率不平衡误差不大于3。 5 . 5 . 2 . 7 系统应具有速度调节功能, 能控制多电机系统启动加速度不大于0 . 3m/s 2, 下运系统减 加 速度不大于0 . 8m/s 2。 5 . 5 . 2 . 8 除正常启动和停机造成的输送带速度变化外, 系统应具有打滑反时限报警和停机保护控制 功能 a 输送带速度小于或等于额定速度5 0时, 报警并停机; b1 0s内, 输送带速度均为额定速度的5 07 0时, 报警并停机; c 输送带速度大于或等于额定速度的1 1 0时, 报警并停机。 5 . 5 . 2 . 9 系统应具有超温报警、 洒水控制和闭锁功能。当主滚筒温度达到下列温度时, 报警并洒水 降温 a 直接测量滚筒表面温度时, 7 02℃; b 直接测量滚筒内壁温度时, 6 02℃; c 测温点距被测点1 0mm1 5mm时, 4 22℃。 5 . 5 . 2 . 1 0 系统应具有烟雾报警、 洒水控制和闭锁功能。 5 . 5 . 2 . 1 1 系统应具有堆煤报警、 停机控制和闭锁功能。当2s内连续监测到煤位超过预定位置时, 报 警并停机。 5 . 5 . 2 . 1 2 系统应具有跑偏报警、 停机控制和闭锁功能。当监测到输送带跑偏时, 报警; 当输送带超出 托棍端部边缘2 0mm时, 停机。 5 . 5 . 2 . 1 3 系统应具有撕裂报警、 停机控制和闭锁功能。当系统监测到纵撕时, 报警并停机。 5 . 5 . 2 . 1 4 系统应具有煤仓煤位报警、 控制和闭锁功能。当煤仓煤位达到报警煤位时, 停止相关设备 工作。 5 . 5 . 3 存储和查询功能 系统应具有存储和查询功能。存储内容应包括 a 重要测点模拟量的实时监测值; b 模拟量统计值; c 开关量动作状态及时刻; d 累计量值; e 报警及解除报警状态及时刻; f 模拟量输出值; g 模拟量输出统计值; h 开关量输出状态及时刻; 3 MT/T1 1 7 02 0 1 9 i 控制命令及时刻; j 设备故障/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及时刻等。 5 . 5 . 4 显示功能 5 . 5 . 4 . 1 系统应具有列表显示功能。其中 a 模拟量显示内容应包括 地点、 名称、 单位、 报警门限、 控制门限、 监测值、 最大值、 最小值、 平均 值、 传感器工作状态、 报警及解除报警状态和时刻等; b 开关量显示内容应包括 地点、 名称、 开/停时刻、 状态、 工作时间、 开停次数、 传感器工作状态、 报警及解除报警状态和时刻等; c 累计量显示内容应包括 地点、 名称、 单位、 累计量值等。 5 . 5 . 4 . 2 系统应具有模拟量实时曲线和历史曲线显示功能。显示内容包括 地点、 名称、 单位、 报警门 限、 控制门限、 监测值、 最大值、 最小值、 平均值、 传感器工作状态, 并设时间标尺, 可显示出对应时间标尺 的模拟量值。 5 . 5 . 4 . 3 系统应具有开关量状态图及柱状图显示功能。显示内容应包括 地点、 名称、 最后一次开/停 时刻和状态、 工作时间、 开机率、 开/停次数、 传感器状态等, 并设时间标尺。 5 . 5 . 4 . 4 系统应具有模拟动画显示功能。显示内容包括 工艺流程模拟图、 相应设备开停状态、 相应模 拟量数值等。应具有漫游、 总图加局部放大、 分页显示等方式。 5 . 5 . 4 . 5 系统应具有系统设备布置图显示功能。显示内容应包括 传感器、 控制箱、 洒水装置、 分站、 电 源箱、 传输接口和电缆等设备的设备名称、 相对位置和运行状态等。若系统庞大一屏无法容纳, 可漫游、 分页或总图加局部放大。 5 . 5 . 5 打印功能 系统应具有报表、 曲线、 柱状图、 状态图、 模拟图、 初始化参数等召唤打印功能 定时打印功能可选 。 5 . 5 . 6 人机对话功能 系统应具有人机对话功能, 以便于系统生成、 参数修改、 功能调用、 控制命令输入等。 5 . 5 . 7 自诊断功能 系统应具有自诊断功能。当系统中模拟量传感器、 分站、 传输接口等设备发生故障时, 报警并记录 故障时刻和故障设备, 以供查询及打印。 5 . 5 . 8 双机切换功能 系统应具有双机切换功能。系统主机应双机备份, 并具有手动切换功能或自动切换功能。当工作 主机发生故障时, 备份主机投入工作。 5 . 5 . 9 数据备份功能 系统应具有数据备份功能。 5 . 5 . 1 0 备用电源功能 系统应具有备用电源。 5 . 5 . 1 1 其他功能 5 . 5 . 1 1 . 1 系统应具有网络通信功能。 5 . 5 . 1 1 . 2 系统应具有软件自监视功能。 5 . 5 . 1 1 . 3 系统应具有软件容错功能。 5 . 5 . 1 1 . 4 系统应具有实时多任务功能。 5 . 5 . 1 1 . 5 系统传感器至分站之间、 分站至中心站 或主站 之间、 分站至分站之间等宜具有语音通信功 能, 以便于系统安装与维护。 5 . 6 主要技术指标 5 . 6 . 1 模拟量输入传输处理误差 模拟量输入传输处理误差应不大于1 . 0。 4 MT/T1 1 7 02 0 1 9 5 . 6 . 2 模拟量输出传输处理误差 模拟量输出传输处理误差应不大于1 . 0。 5 . 6 . 3 累计量输入传输处理误差 累计量输入传输处理误差应不大于1 . 0。 5 . 6 . 4 巡检周期 系统最大巡检周期应不大于3 0s, 并应满足监控要求。 5 . 6 . 5 控制执行时间 就地控制时间不大于2s。远程控制执行时间应不大于系统最大巡检周期。 5 . 6 . 6 调节执行时间 调节执行时间应不大于系统最大巡检周期。 5 . 6 . 7 画面响应时间 调出整幅画面8 5的响应时间应不大于2s, 其余画面应不大于5s。 5 . 6 . 8 误码率 误码率应不大于1 0 -8。 5 . 6 . 9 传输距离 分站至传输接口、 分站至分站之间的最大传输距离应不小于1 0k m; 传感器、 控制箱、 洒水装置至分 站之间的传输距离由相关标准规定。 5 . 6 . 1 0 监控容量 系统允许接入的分站数量宜在8、 1 6、3 2、6 4、1 2 8中选取; 被中继器等设备分隔成多段的系统, 每段 允许接入的分站数量宜在8、 1 6、3 2、6 4、1 2 8中选取。分站所能接入传感器的数量宜在2、4、8、1 6、3 2、6 4、 1 2 8中选取。 5 . 6 . 1 1 双机切换时间 从工作主机故障到备用主机投入正常工作时间应不大于5m i n。 5 . 6 . 1 2 备用电源工作时间 在电网停电后, 备用电源应能保证系统连续监控时间不小于2h。 5 . 6 . 1 3 存储时间 重要监测点模拟量的实时监测值存盘记录应保存7d以上; 模拟量统计值、 报警/解除报警状态及时 刻、 开关量状态及变化时刻、 控制命令及时刻、 累计量值、 设备故障/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及时刻等记录应 保存1年以上。当系统发生故障时, 丢失上述信息的时间长度应不大于5m i n。 5 . 6 . 1 4 统计值时间 模拟量统计值应是5m i n的统计值。 5 . 7 传输性能 系统的信息传输性能应符合MT/T8 9 9的有关要求。 5 . 8 电源波动适应能力 供电电压在规定的电压波动范围内变化时, 系统的主要功能和主要技术指标应不低于本标准的 要求。 5 . 9 工作稳定性 系统应进行工作稳定性试验, 通电试验时间应不小于7d, 其主要功能和主要技术指标应不低于本 标准的要求。 5 . 1 0 抗干扰性能 5 . 1 0 . 1 系统应能通过G B/T1 7 6 2 6 . 3规定的、 试验等级不低于1级的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系 统应能正常工作。 5 . 1 0 . 2 系统应能通过G B/T1 7 6 2 6 . 4规定的、 试验等级不低于1级的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5 MT/T1 1 7 02 0 1 9 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5 . 1 0 . 3 系统应能通过G B/T1 7 6 2 6 . 5规定的、 试验等级不低于1级的浪涌 冲击 抗扰度试验, 系统应 能正常工作。 5 . 1 1 可靠性 系统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 B F 应不小于8 0 0h。 5 . 1 2 防爆性能 防爆性能应符合G B3 8 3 6 . 1G B3 8 3 6 . 4和G B3 8 3 6 . 9的规定。在爆炸性环境中传输的信号应为 本质安全型信号。 6 试验方法 6 . 1 环境条件 除环境试验或有关标准中另有规定外, 试验应在下列环境条件中进行 a 环境温度1 5℃3 5℃; b 相对湿度4 57 5; c 大气压力8 6k P a 1 0 6k P a。 6 . 2 电源条件 除非有关标准另有规定, 测试用电源应满足以下要求 a 交流供电电源 1 电压 误差应不大于2; 2 频率5 0H z, 其误差应不大于1; 3 电压总谐波畸变率 不大于5。 b 直流供电电源 1 电压 误差应不大于2; 2 周期与随机偏移ΔU1 /U2 0 应不大于0 . 1。 1 ΔU为周期与随机偏移的峰到峰值。 2 U0为直流供电电压的额定值。 6 . 3 试验仪器和设备 6 . 3 . 1 试验仪器和设备的准确度应能满足所测性能对准确度的要求, 其自身准确度应不大于被测参数 1/3倍的允许误差。 6 . 3 . 2 试验仪器和设备的性能应符合所测性能的特点。 6 . 3 . 3 试验仪器和设备应按照计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并检定或校准合格。 6 . 3 . 4 试验仪器和设备的配置应不影响测量结果。 6 . 3 . 5 主要试验仪器和设备的特性要求应符合MT/T1 0 0 4的规定。 6 . 3 . 6 仿真线应符合MT/T7 7 2附录A的规定。 6 . 4 受试系统的要求 6 . 4 . 1 现场试验时, 按实际配置的系统进行检验。 6 . 4 . 2 出厂试验和型式试验时, 系统测试至少应具备下列设备 a 中心站设备1套, 一般包括传输接口1台、 主机 含显示器 、 打印机等设备 对双机系统可根据 具体情况适当增加设备 ; b 分站 出厂试验时, 为订货的全部分站; 型式试验时应不少于3台; 若具备分站电源, 应包括在 其中; 若有多种型式的分站或具有分站功能的设备, 每种至少1台; c 每种本安电源最大组合负载的各种传感器及其他设备; d 构成系统的其他必要设备。 6 MT/T1 1 7 02 0 1 9 6 . 4 . 3 受试系统中的设备应是出厂试验和型式试验合格的产品。 6 . 5 系统运行检查 按MT/T7 7 21 9 9 8中第7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6 . 6 主要功能试验 6 . 6 . 1 使输送带速度、 温度、 煤仓煤位等模拟量传感器或模拟量信号发生器输出数据, 检查系统是否能 够采集并显示相应的数据。 6 . 6 . 2 使烟雾、 堆煤、 跑偏、 撕裂、 急停等开关量传感器或开关量信号模拟器输出开关量状态, 检查系统 是否能够采集并显示相应的状态。 6 . 6 . 3 使电子秤 核子秤 或累计量信号模拟器输出数值, 检查系统是否能够采集并显示运输量。 6 . 6 . 4 分别使用系统的自动、 手动、 就地、 远程、 多机联锁及单机控制功能, 检查系统是否能够实现相应 的功能。 6 . 6 . 5 启动输送机, 检查输送机是否能够逆煤流启动。在输送机完全启动并正常运行后, 停机, 检查输 送机是否能够顺煤流停机。 6 . 6 . 6 启动输送机, 检查系统能否实现预告功能, 并检查预告时间是否不少于1 0s。 6 . 6 . 7 按急停开关, 检查输送机是否能够实现紧急停机; 急停信号不撤除, 不能启动输送机; 急停信号 撤除后, 方可人工启动输送机。 6 . 6 . 8 进行缩带、 收带、 伸带、 放带操作, 检查输送机是否能够实现缩带、 收带、 伸带、 放带功能。 6 . 6 . 9 同时通过如下2个试验时才判定系统具有多电机速度同步控制功能 a 使输送机在均匀额定负载情况下正常运行, 检查输送机所有电机的转速是否不超过相关标准 规定的误差; b 使输送机在均匀额定负载情况下正常运行, 人为改变输送机任一电机的转速, 检查该电机转速 是否能恢复到额定转速。 6 . 6 . 1 0 多电机功率自动平衡功能试验按G B/T1 0 5 9 5的相关规定进行。 6 . 6 . 1 1 速度调节功能试验按G B/T1 0 5 9 5的相关规进行。 6 . 6 . 1 2 使输送机速度传感器或模拟量信号发生器分别输出5 . 5 . 2 . 8 a 、b 和c 规定的输送机速度值, 检查系统是否能够实现打滑反时限报警和停机保护控制功能。 6 . 6 . 1 3 使温度传感器或模拟量信号发生器分别输出5 . 5 . 2 . 9 a 、b 和c 规定的温度值, 检查系统是否 能够实现报警、 洒水和闭锁控制功能; 温度超限, 不能启动输送机; 温度不超限方可人工启动输送机。 6 . 6 . 1 4 使烟雾传感器或开关量信号模拟器输出烟雾报警值, 检查系统是否能够实现烟雾报警、 洒水和 闭锁控制功能; 烟雾超限信号不撤除, 不能启动输送机; 烟雾超限信号撤除后, 方可人工启动输送机。 6 . 6 . 1 5 人为产生堆煤, 使堆煤高度大于规定的限值, 或开关量信号模拟器输出相应状态, 检查系统是 否能够实现堆煤报警、 停机和闭锁控制功能; 堆煤高度超限信号不撤除, 不能启动输送机; 堆煤高度超限 信号撤除后, 方可人工启动输送机。 6 . 6 . 1 6 使跑偏开关或开关量信号模拟器输出跑偏状态, 检查系统是否能够实现跑偏报警、 停机控制和 闭锁功能; 跑偏信号不撤除, 不能启动输送机; 跑偏信号撤除后, 方可人工启动输送机。 6 . 6 . 1 7 使输送机撕裂传感器或开关量信号模拟器输出撕裂状态, 检查系统是否能够实现撕裂报警、 停 机和闭锁功能; 撕裂信号不撤除, 不能启动输送机; 撕裂信号撤除后, 方可人工启动输送机。 6 . 6 . 1 8 使煤仓煤位传感器或模拟量信号发生器输出报警值, 检查系统是否能够实现煤仓煤位报警与 控制功能; 煤位超限, 不能启动输送机等; 煤位不超限, 方可人工启动输送机等。 6 . 6 . 1 9 存储和查询功能试验, 按MT/T7 7 21 9 9 8中8 . 7的规定进行。 6 . 6 . 2 0 列表显示功能试验, 按MT/T7 7 21 9 9 8中8 . 8的规定进行。 6 . 6 . 2 1 模拟量实时曲线和历史曲线显示功能试验, 按MT/T7 7 21 9 9 8中8 . 8的规定进行。 6 . 6 . 2 2 开关量状态图及柱状图显示功能试验, 按MT/T7 7 21 9 9 8中8 . 8的规定进行。 7 MT/T1 1 7 02 0 1 9 6 . 6 . 2 3 模拟动画显示功能试验, 按MT/T7 7 21 9 9 8中8 . 8的规定进行。 6 . 6 . 2 4 设备布置图显示功能试验, 按MT/T7 7 21 9 9 8中8 . 8的规定进行。 6 . 6 . 2 5 打印功能试验, 按MT/T7 7 21 9 9 8中8 . 8的规定进行。 6 . 6 . 2 6 人机对话功能试验, 按MT/T7 7 21 9 9 8中8 . 9的规定进行。 6 . 6 . 2 7 自诊断功能试验, 按MT/T7 7 21 9 9 8中8 . 1 0的规定进行。 6 . 6 . 2 8 双机切换功能试验, 按MT/T7 7 21 9 9 8中8 . 1 3的规定进行。 6 . 6 . 2 9 数据备份试验, 按MT/T7 7 21 9 9 8中8 . 1 4的规定进行。 6 . 6 . 3 0 备用电源试验, 按MT/T7 7 21 9 9 8中8 . 1 5的规定进行。 6 . 6 . 3 1 系统软件自监视功能试验, 按MT/T7 7 21 9 9 8中8 . 1 1的规定进行。 6 . 6 . 3 2 软件容错功能试验, 按MT/T7 7 21 9 9 8中8 . 1 2的规定进行。 6 . 6 . 3 3 实时多任务功能试验, 按MT/T7 7 21 9 9 8中8 . 1 4的规定进行。 6 . 7 主要技术指标测试 6 . 7 . 1 模拟量输入传输处理误差测试 按MT/T7 7 21 9 9 8中9 . 1的有关规定进行。 6 . 7 . 2 模拟量输出传输处理误差测试 按MT/T7 7 21 9 9 8中9 . 3的有关规定进行。 6 . 7 . 3 累计量输入传输处理误差测试 按MT/T7 7 21 9 9 8中9 . 2的有关规定进行。 6 . 7 . 4 系统巡检时间测试 按MT/T7 7 21 9 9 8中9 . 4的有关规定进行。 6 . 7 . 5 控制执行时间测试 按MT/T 7 7 21 9 9 8中9 . 5的有关规定进行。 6 . 7 . 6 调节执行时间测试 按MT/T7 7 21 9 9 8中9 . 6的有关规定进行。 6 . 7 . 7 画面响应时间测试 按MT/T7 7 21 9 9 8中9 . 9的有关规定进行。 6 . 7 . 8 系统误码率测试 按MT/T7 7 21 9 9 8中9 . 1 1的有关规定进行。 6 . 7 . 9 传输距离测试 使用仿真线模拟分站至传输接口、 分站至分站之间的最大传输距离, 检查在5 . 6 . 9规定的最大传输 距离情况下, 系统是否能够正常工作。 6 . 7 . 1 0 监控容量测试 使传感器接入分站, 检查是否可以将5 . 6 . 1 0推荐的传感器数量接入分站, 并能正常工作; 使分站接 入系统, 检查是否可以将5 . 6 . 1 0推荐的分站数量接入系统, 并能正常工作。 6 . 7 . 1 1 双机切换时间测试 人为制造工作主机故障, 检查从工作主机故障到备用主机投入正常工作的间隔是否小于5m i n。 6 . 7 . 1 2 备用电源工作时间测试 断开系统外部供电, 检查系统在备用电源供电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正常工作, 并维持2h以上。 6 . 7 . 1 3 存储时间测试 使模拟量信号发生器输出数据, 检查实时监测值是否能够保存7d以上, 检查5 . 6 . 1 3规定的数据是 否能够保存1年。人为制造系统故障状态, 检查丢失上述数据的时间是否小于5m i n。 6 . 7 . 1 4 统计值时间测试 使模拟量信号发生器连续输出统计值为已知的数据, 检查5m i n内系统模拟量统计值是否与已知 8 MT/T1 1 7 02 0 1 9 数据相符。 6 . 8 传输性能试验 按MT/T8 9 9的有关规定进行。 6 . 9 电源波动适应能力试验 按MT/T7 7 21 9 9 8中第1 1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6 . 1 0 工作稳定性试验 按MT/T7 7 21 9 9 8中第1 0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试验中的测量时间间隔应不大于2 4h。 6 . 1 1 抗干扰性能试验 按G B/T1 7 6 2 6 . 3、G B/T1 7 6 2 6 . 4和G B/T1 7 6 2 6 . 5的规定进行, 功能正常; 或功能暂时丧失, 但能 自动恢复; 或有人值守的设备 含便携仪 , 功能暂时丧失, 但人为干预后可恢复。 6 . 1 2 可靠性试验 按G B/T5 0 8 0 . 7的有关规定进行。若无其他标准另行规定, 采用定时截尾试验方案。失效判定应 符合G B/T5 0 8 0 . 1的有关规定。 6 . 1 3 防爆性能试验 按G B3 8 3 6 . 1G B3 8 3 6 . 4和G B3 8 3 6 . 9的有关规定进行。 7 检验规则 7 . 1 检验分类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 . 2 出厂检验 7 . 2 . 1 每套系统均需进行出厂检验, 合格产品应给予合格证。 7 . 2 . 2 出厂检验一般由制造厂质检部门负责进行, 必要时用户可提出参加。 7 . 2 . 3 检验项目应符合表1中出厂检验项目的规定。 表1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质量特征类别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出厂检验型式检验 主要功能 A5 . 56 . 6○○ 主要技术指标 A5 . 66 . 7○○ 传输性能 A5 . 76 . 8○○ 电源波动适应能力 B5 . 86 . 9 ○ 工作稳定性 B5 . 96 . 1 0○○ 抗干扰性能 B5 . 1 06 . 1 1 △ 可靠性 B5 . 1 16 . 1 2 △ 防爆性能 A5 . 1 26 . 1 3 ○ 注1○表示需要进行检验的项目。 注2△表示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确定的项目。 注3表示不需要检验的项目。 7 . 2 . 4 出厂检验的各项性能和指标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否则按不合格处理。 7 . 3 型式检验 7 . 3 . 1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 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定型时; 9 MT/T1 1 7 02 0 1 9 b 正式生产后, 系统中设备或系统组成有较大变化, 可能影响系统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每5年1次; d 停产1年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有关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时。 7 . 3 . 2 检验项目应符合表1中型式检验项目的规定。 7 . 3 . 3 按照G B/T1 0 1 1 1规定的方法, 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受试系统的各组成设备。样品数 量应符合试验要求。 7 . 3 . 4 型式检验的各项性能和指标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对A类项目, 有1项不合格则判 该批不合格; 对B类项目, 有1项不合格应加倍抽样检验, 若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为不合格。 01 MT/T1 1 7 02 0 1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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