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的通知(修改2022.4.2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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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3月31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第136次常务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东航“321”空难及近年来煤矿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遏制煤矿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结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矿安(202271号),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的通知晋应急发(2022123号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决定在公司范围内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活动,为此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检查大整治时间 从2022年4月25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二、大检查大整治范围 公司各单位所有区域、所有系统、所有环节、做到全方位、全覆盖、不留死角。 三、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抓好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煤矿安全生产领域落地见效,进一步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责任,压紧压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治本攻坚为重点,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深入排查煤矿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深化源头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切实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为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四、成立大检查大整治行动领导组 组 长付中华 韩 涛 副组长丁立东 成 员李斌胜 杨 勇 车燕兵 崔国宏 董海斌 李跃祥 冯 宁 林继凯 任 远 靳彦伟 宋志飞 及相关专业负责人 大检查大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主要负责专项行动开展、协调、联络等事宜;负责汇总、分析专项行动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问题,及时跟踪落实问题整改情况。 5、 重点检查内容及工作安排 (一)煤矿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 安全副经理牵头,安全监察部、调度室负责,具体工作如下 (1)按规定建立专门机构和队伍,配备相应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人员素质和能力满足煤矿实际需要; (2)全员岗位责任、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 (3)不存在“草台班子”、 “挂名矿长”、主要负责人不到岗履职、不带班下井等问题; (4)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落实技术管理职责; (5)按规定设置采掘技术管理、“一通三防”、地质勘探、防治水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6)“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合格; (7)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各工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8)严格执行矿级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 (9)不存在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外包工程和资源整合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应急发〔2021〕 122 号)中的 “重点整治内容”; (10)不存在井下劳务派遣工清退不彻底、不到位,或者清退后 “死灰复燃”的问题。 (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情况。 总工程师牵头,地质测量部、通风部负责,具体工作如下 (1) 按照关于 2021 年度煤矿防治水专家会诊情况通报及切实做好 2022 年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晋应急发〔2022〕87 号)和关于 做好 2022 年全省煤矿“一通三防”和机电安全工作的通知( 应急发〔2022〕89 号)要求,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并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 (2) 按规定开展瓦斯、水害、煤尘爆炸危险性等灾害等级鉴定。 (三)矿井采掘部署情况。 总工程师牵头,地质测量部、生产技术部负责,具体工作如下 (1)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主要安全生产系统和设施符合规定; (2)不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3)采掘工作面个数不超过规定; (4)严格执行 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 试行)(煤安监行管﹝2018 ﹞ 38 号)要求,落实 “一优三减”措施,减少入井人员; (5)不存在违反规定增加头面、增加人员,搞“人海 战术”大班次、超头面平行交叉作业的随意增产增供行为; (6)落实关于严格管控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有效防范化解煤矿系统性重大安全风险的通知(晋应急发〔2022〕 115 号)要求, (7)矿井采掘接续符合规定,满足灾害治理时间、空间、效果需要; (8)如实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等图纸; (9)采空区和废弃巷道及时密闭并定期检查; (10)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保安煤柱和危及相邻矿井安全的其他行为; (11)不存在采用以掘代采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工艺。 (四)矿井通风系统情况。 通风副经理牵头,通风部负责,具体工作如下 (1)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生产水平和采区实行分区通风,采区进、回风巷是否贯穿整个采区。 (2)井下所有采区设置专用回风巷; (3)不存在违规串联通风、微风、循环风作业的情形; (4)风门、风墙、密闭、风机等主要通风设施、设备按规定管理和设置; (5)巷道贯通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五)矿井重大灾害防治情况。 机电副经理牵头,机电装备部、调度室、通风部负责,具体工作如下 (1)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通信与图像监视等系统功能齐全,数据运行可靠、与省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联网对接; (2)按规定开展瓦斯检查,落实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和追究责任等四项措施; (3)按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并确保抽采达标; (4)严格执行“三专两探一撤”防治水措施,实施防治水“三区”管理(禁采区、缓采区、可采区) ; (5)推行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查全、探清、放净、验准) ; (6)使用非阻燃风筒、皮带、电缆和过期变质反应型高分子材料。煤矿是否按规定采取综合防尘 措施。 (6) 矿井顶板管理情况。 生产副经理牵头,生产技术部、各采掘作业队组负责,具体工作如下 (1) 采掘工作面支护结合实际进行设计(过地质构造带、破碎带、应力集中区有加强补充设计)并按设计实施; (2) 采煤工作面顶板悬顶面积超过规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 掘进工作面不存在空顶作业情形。 (7) 矿井机电运输情况。 机电副经理牵头,机电装备部、调度室、通风部负责,具体工作如下 (1) 有符合规定的两回路电源线路; (2) 立井和倾斜井巷用于升降人员的提升系统各项保护齐全 可靠,按规定进行检修、检测检验和更换; (3) 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工艺。 (8) 矿井爆破、动火管理情况。 通风副经理牵头,通风部负责,具体工作如下 (1)严格落实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加强我省矿山井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通知(晋应急发〔2021〕106 号)要求,井下爆破作业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作业执行 “一炮三检” 、“三人连锁爆破”制度,炸药和雷管安全等级和存放地点、数量符合要求; (1) 动火作业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审批,在井 口和井筒内动火作业时撤出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在主要进风巷动火作业时撤出回风侧所有人员。 ( 九)应急处置救援情况。 生产副经理牵头,调度室、通风部负责,具体工作如下 (1) 按规定建立兼职救护队并签订救护协议,按规定建立人员位置监测、紧急避险、压风自救、 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 (2) 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避险、 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救援培训,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3) 从业人员熟悉透水等灾害发生预兆和避灾路线; (4) 入井人员佩戴的自救器完好,入井人员会正确使用自救器; (5)严格制定并落实重大风险隐患防控责任,落实瓦斯超限、透水、和极端天气停产撤人措施。 ( 十)煤矿建设项目。 生产副经理牵头,生产技术部、地质测量部负责,具体工作如下 (1) 不存在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正常建设煤矿和长期停工停产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晋应急发〔2021〕 108 号)中 “重点检查内容”的情形,建设煤矿项目(含整合技改、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煤矿)手续是否齐全,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按批准的设计组织施工; (2) 不存在边建设边生产、未经验收组织生产、违法承包分包转包等问题;安全开采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停止施工,并及时变更设计和报批; (3) 整合技改煤矿明确驻矿盯守人员及岗位职责, 是否按批准的设计组织技改施工,是否存在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超过批准的整合技改时限、在整合技改区域违法组织生产或者只生产不技改等问题; (4)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煤矿是否实行统一管理,做到 “真控股、真投入、真管理”。 ( 十一)其它工作情况。 安全副经理牵头,安全监察部负责,具体工作如下 (1) 按照全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治本攻坚实施方案 (晋应急发 ﹝2022﹞116 号)开展自查自改并认真推进治本攻坚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2) 严格落实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制度; (3) 工会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吹哨人”制度,并延伸至班组; (4) 不存在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煤矿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通知( 晋应急发〔2021〕 263 号)所列 19 项重点整治内容; (5) 不存在山西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中的记分情形; (6) 不存在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所列的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公司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性、复杂性、重要性,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严格落实近期各级安全会议精神和各项工作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万无一失。统一思想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认真安排部署,严格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大检查大整治取得实效。 (2)深入细致排查,做到全面覆盖。公司各单位要督促所属区域大排查大整治自查自改全覆盖,做到不漏一处、不落一人,井上下全系统、各环节、所有作业地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同时要严密防范极端天气、瓦斯超限、设备超负荷运行、顶板及水害风险。用好信息化手段,坚持线上巡查和线下核查相结合,加强对停产停建区域的巡查排查,确保做到真停产停建。 (3)强化督导检查,务求取得实效。在集中排查整治过程中,公司安全监察部在对公司各区域检查时,按照制度要求对公司所有区域进行排查督导。督导中发现公司各单位自查自改敷衍了事、借整改之名行生产建设之实、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拖延整改的,要严肃予以问责处理。 4)认真总结分析,做好信息报送。各部门积极配合“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组的工作,提供各类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保证让“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组全面了解矿井的真实情况,便于矿井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分析总结。同时公司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做好沟通协调, 安全监察部联系人 联系电话 煤业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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