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专题总结视频会议上的讲话(张昕2022082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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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 专题总结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张 昕 (2022年8月26日) 同志们 刚才,苏启同志通报了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开展情况,分析了存在的突出问题,问题分析精准、客观、全面,我都赞同,希望各地监管监察部门和企业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对照抓好整改落实。下面,我讲两方面意见。 一、充分肯定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成效 为深刻吸取煤矿事故教训,切实提升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基础管理水平,去年9月至今年6月,国家局部署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24个省级监管监察部门积极推动,通过跟踪问效、监督检查、评估总结等方式,指导企业认真开展普查治理工作。目前,全国共有2970处煤矿完成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并有针对性地加强重大灾害治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些做法值得肯定。 一是认真安排部署普查治理工作。国家局印发关于全面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后,各省级监管部门均及时转发并提出具体要求。内蒙古、吉林、江西、湖南、云南、甘肃、兵团等地监管部门还联合有关省级局共同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山西省应急厅在去年国庆全省遭遇强降雨侵袭后,及时下发补充通知,再次提出严格要求。安徽省能源局结合实际增加顶板覆岩工程地质特征、地表径流和塌陷裂隙区积水情况、井筒封填情况等普查内容。陕西省应急厅将资源整合、开采超20年、法人频繁变更、“楼上楼”开采等煤矿作为普查重点。湖南省应急厅全链条落实“省督导、市牵头、县负责、矿落实”责任,安排300万专项资金,并协调相关地市投入700万用于水害普查奖补。广西自治区各企业累计投入治理费用5318.5万元,其中合山煤业三矿(石村二号井)投入2154万元。新疆昌吉州政府列支2000万元专项资金对5个矿区、34处煤矿开展普查治理。 二是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各地煤矿企业大都与科研院所合作,委托开展普查或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如,辽宁省采取与科研院所合作、上级企业督导、监管部门检查指导等方式对22处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开展普查治理。吉林省道清、羊草煤业等矿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物探并编制普查报告,鑫达、盛海等矿聘请专家提供技术指导。青海能源发展公司、西海煤炭公司、海泰煤业公司分别委托西安科技大学、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江苏长江地质勘察院等科研院所对所属煤矿开展普查。各地监管部门也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组织专家对普查报告进行审核。如山西省临汾、朔州等地要求县级监管部门聘请专家对普查成果进行审核把关;四川省监管部门会同驻地监察执法处室组织专家233人次对企业普查报告、信息档案和治理方案等进行审查,责令37处煤矿重新编制报告;宁夏自治区应急厅对各煤矿最终报告逐一审核把关,对3处普查结论不明确、防范措施不具体煤矿进行现场督导。 三是扎实开展物探钻探补勘工程。一些地区、企业加大资金投入,真金白银开展物探、钻探补勘工程。山西省长治市安排资金15379万元开展补充勘探,施工验证钻孔274个,补勘面积达383.85平方公里。湖南煤业集团投入1200万专项资金对所属煤矿开展普查治理。辽宁省平安、弘霖两处煤矿委托第三方对井上、下和周边区域开展物探及调查。黑龙江双鸭山市煤管局出台指导意见和技术要求,引导企业在开展普查时以物探、钻探、化探为主,走访调查、专家会诊为辅;黑龙江七台河市将普查治理纳入技术红线管理,在图纸上标注圈定普查结果,使各类致灾因素一目了然。安徽省各煤矿均建立三维地震工作站,坚持对三维地震数据体进行精细动态解释,及时查明矿井构造发育情况,并利用地面定向顺层钻孔或井下钻孔超前探查断层。河南省新安、梁北、隆庆、观音堂八号井、中泰矿业等矿采取地面物探、钻探手段对新采区开展补充勘探,城郊、丰阳、新安等矿探索应用千米定向钻机开展地质超前探测。 四是积极推进煤矿重大灾害治理。针对普查出的致灾因素,各企业积极制定措施,有效推进重大灾害问题整治。在冲击地压防治方面吉林省龙家堡煤矿与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冲击地压预测与防治,形成“五强一大一降低”综合防冲治理体系,使用新型门式支架及110工法切顶卸压技术,实现“零冲击”目标;江苏省5处冲击地压煤矿的采掘工作面全部安装使用自动限员“二道门”;河南能源集团组织北京安科、辽工大等专家对常村煤矿孤岛工作面冲击危险性评价及防冲设计进行论证。在水害防治方面辽宁省对普查出的276个积水采空区分别标出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封堵了203个封闭不良或无封闭资料钻孔,完善了20条河流、1座水库、84个积水沉陷坑的地表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对35条塌陷裂缝采取定期巡查、设置警戒、及时回填等措施;福建省8处水害防治重点煤矿开展了区域水患现状调查;针对2021年汛期异常情况,河南省中泰、丰阳两处煤矿对排水系统进行提能改造,观音堂煤矿开展鸡冠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赵固二矿修复黄水河河堤及工业广场围墙,赵固一矿、九里山矿修复排水沟渠;四川省各级监管部门组织开展2019至2021年关闭煤矿水患调查。在瓦斯防治方面吉林省珲矿公司采取煤层压裂注水提高瓦斯抽放效率;河南省58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全面开展瓦斯防治能力评估;贵州省修订防止瓦斯超限管理制度,督促落实瓦斯“零超限”目标。在火灾防治方面河南能源集团所属耿村、常村、千秋等3处Ⅰ类自然发火矿井施工防火钻孔2.6万米。 五是严格开展普查治理执法检查。各地监管监察部门认真开展普查治理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内蒙古自治区监管部门严肃查处了未普查坚硬顶板隐蔽致灾因素、不良钻孔治理措施无针对性、普查图纸台账不全等违法违规行为。湖南省通过挂牌督办,督促新化县杨家山矿区和攸县黄丰桥矿区建立区域水害联防联治,督促涟源石坝井和湘煤大岭煤矿完成重大水害治理。四川省监管监察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检查煤矿145矿次,约谈中介机构负责人5人次。贵州省将“隐蔽致灾因素不清”作为“打非治违”重点内容,累计查处相关问题隐患29条,责令重新编制报告11矿次。此外,各地还将隐蔽致灾普查治理开展情况作为煤矿复产复工的必备条件。 尽管各地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各地区、各企业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认识不深刻、工作不扎实,有的普治不系统、灾害不清楚,有的投入不积极、治理不到位,在一些地方和企业事故仍时有发生,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务必常态化推进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 第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地、各煤矿企业要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贯穿到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一是统筹“两件大事”。坚决贯彻总书记“不能降低安全标准,不能为了增产,各地又搞小煤窑,一定要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重要指示,主动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加强服务指导,督促地方政府和企业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保供的关系,保障资金投入,切实将各类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清楚、治理到位,坚决守住安全红线底线。二是坚持“两个至上”。各级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要切实遵循“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刻吸取因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不到位引发的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对人民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履职尽责,让广大矿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加有保障、更加可持续。三是做到“两个根本”。要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这条主线,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治本攻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分类施治,抓源头、抓根本,着力解决普查治理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第二,常态化推进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是煤矿地质保障、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是打造透明地质、透明矿山的重要抓手,也是实现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有效途径,必须常态化开展、制度化推进、长效化落实。国家局高度重视普查治理工作,逢会必提、逢检必查。在即将开展的矿山安全综合督查中,我们也将普查治理情况纳入督查内容,目的就是督促各地、各企业常态化推进普查治理工作。各地、各企业要在本轮工作的基础上,着力构建普查治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精准发力,稳步推进,努力实现普查治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从优到精”。一是实现“从无到有”。对目前尚未开展普查治理的煤矿,要督促企业制定方案,落实资金,既要全面梳理分析矿井以往技术资料,更要采取物探、钻探等工程措施彻底查清各类隐蔽致灾因素,并制定针对性措施进行治理。二是实现“从有到优”。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是动态的,普查治理不能“一劳永逸”,要持续组织开展,及时修订完善普查报告,不断细化优化治理措施。在进入新煤层、新采区、新工作面或开采条件发生变化时,要提前核对致灾因素普查结果,评价治理措施落实效果,确认安全后方可组织施工或作业。三是实现“从优到精”。要定期委托技术服务单位,应用新技术、新手段、新方法,对以往三维地震等物探资料进行处理,通过精细对比、精细标定,实现复杂、小微构造解释,不断提高普查治理的精细化程度。 第三,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成果应用。各级监管监察部门必须督促企业强化普查成果应用,科学指导工作实践。一是科学确定各类灾害等级。煤矿企业要根据水文地质、瓦斯、冲击地压、火灾等各类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结果,检验矿井灾害等级划定是否合理。要综合分析受采掘破坏或影响的含水层及水体、井田及周边老空水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划分水文地质类型,并督促各煤矿按照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办法,分煤层科学划定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在今年年底前完成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的编制和审批;要根据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实际情况、煤层瓦斯压力测定情况及断层等构造对煤的破坏情况,判断瓦斯等级鉴定是否合理,突出矿井该“戴帽”的必须“戴帽”;要根据煤层埋藏深度、上部坚硬岩层赋存情况,开展煤(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和采掘工作面冲击危险性评价;要科学鉴定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及临界值,查明自然发火情况和火区范围,制定有效的防灭火措施。二是统筹推进各类灾害治理。普查的目的在于治理,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煤矿瓦斯和冲击地压重大灾害防治现场会议精神,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一规程、四细则”要求和瓦斯、水、冲击地压、火等各类隐蔽致灾因素综合防治措施,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在瓦斯防治方面必须坚持瓦斯“零超限”、煤层“零突出”目标,完善“抽采达标、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工作体系,突出抽采达标,在瓦斯参数测定、保证抽采效果和瓦斯超限处置上下功夫,有效降低煤层瓦斯含量,控制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量,严防瓦斯超限。在水害防治方面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突出先探后掘,采用物探、钻探等相结合的手段查清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条件并做到相互验证,突出老空区“零透水”目标,严格落实查全、探清、放净、验准的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严禁违规开采防隔水矿柱,严禁边探放水、边进行采掘活动;要严格执行防治水“三区”管理规定,严禁在缓采区内进行回采作业和与水害探查、治理无关的掘进作业,严禁在禁采区内进行任何采掘活动。在冲击地压防治方面必须锚定煤岩“零冲击”目标,坚持“区域先行、局部跟进、分区管理、分类防治”原则,突出区域先行,推动落实“三限三强”措施(限采深、限强度、限定员、强监测、强卸压、强支护),运用保护层开采和顶板压裂等区域卸压防冲方法,最大限度降低应力集中程度。在火灾防治方面对采空区、巷道高冒区和煤柱破坏区,要采取针对性预防自然发火措施;严控低质量不阻燃材料下井、违规电焊、违规放炮等行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高分子材料着火,井下动火作业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并进行审批。 第四,注重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服务指导。各地监管监察部门要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指导企业认真组织开展普查治理,及时帮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推动提高普查治理工作质量。一是充分发挥专家支撑作用。各地要依托本地区地质勘查等专业机构,构建普查治理技术服务体系,对技术力量不足的企业,要协调专家开展技术服务或“专家会诊”,组织对普查报告进行评审,指出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普查治理工作走深走实。二是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交流。要邀请科研院所专家、大型企业技术骨干,培训和讲解普查治理方法、经验,推广和介绍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进一步提高基层监管执法人员和企业技术人员专业能力。要激励引导一批普查效果好、治理措施优的煤矿企业总结提炼经验成果,通过交流研讨、观摩讲评等方式,推动企业相互学习借鉴和推广应用。三是重点开展对口帮扶服务。监管监察部门要定期分析研判辖区各煤矿各专业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口帮助煤矿开展重大灾害治理工作。针对个别煤矿的突出问题,要邀请国内权威专家组织开展帮扶式会诊检查,现场提出解决方案和预防措施,帮助解决“疑难杂症”。四是统筹开展区域普查治理。对单个煤矿难以查清、难以治理的隐蔽致灾因素,监管监察部门要主动报告地方党委政府,争取资金支持,由政府牵头组织开展区域性普查治理。对区域水害治理、大型构造帷幕加固、底板注浆改造等大型工程项目,要提请政府部门适当补贴,支持企业治理重大灾害。 第五,加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监管监察。各级监管监察部门要强化执法检查,推动企业落实普查治理主体责任,逐煤层、逐采区、逐头面查清致灾因素,落实治理措施。一是突出执法检查关键环节。各级监管监察部门要充分掌握辖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情况,充分应用普查成果指导监管监察执法检查工作,找准执法检查重点,合理确定执法周期和频次,科学调配执法力量,分级分类精准开展执法检查,全面覆盖各类重大灾害,重点关注瓦斯抽采、石门揭煤、巷道贯通、采空区密闭、井下动火、火区启封等关键环节,通过严格的执法检查倒逼企业从源头上化解安全风险。二是严格开展监管监察执法。各地监管监察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基础工作不扎实、结果依据不充分、审核把关不严格等问题,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发现企业普查治理搞形式、走过场,未采取物探、钻探等工程措施的,要坚决推倒重来;对致灾因素未查清、治理措施未落实而进行采掘作业的,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对普查治理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三是推动完善普查治理工作体系。要将普查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许可、标准化定级等工作中,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完善普查治理工作体系,不断强化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建设。要督促企业补齐工作短板,采取钻探或物探等工程措施查清井田及周边老空区情况,条件发生变化时要补充探查和治理措施,推动普查治理工作持续开展,确保各类致灾因素及时得到管控治理。 同志们,做好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措施,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希望大家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常态化推进落实,不断提升重大灾害治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扎实行动和良好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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