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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华阳股份华阳股份寿阳景福煤业有限公司寿阳景福煤业有限公司 ““57””一般顶板事故调查报告一般顶板事故调查报告 2022 年 5 月 7 日 4 时 28 分,华阳股份寿阳景福煤业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景福煤业) 井下 6煤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 一般顶板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98.9 万元。事故 发生后,矿方迟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 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 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牵头, 组织寿阳县人民政府以及寿阳县 公安局、寿阳县应急管理局、寿阳县总工会等部门,于 2022 年 5 月 9 日成立了华阳股份寿阳景福煤业有限公司 “57” 一般顶板 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寿阳县监察委员会 参加,对该起事故展开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 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专家论证、技术认定及 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 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和责 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概况 (一)(一)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概况概况 - 2 - 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为省属 国有重点企业,位于山西省阳泉市北大西街 5 号,前身为阳泉煤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85 年 12 月 21 日,2020 年 10 月 27 日更名为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75.803723 亿元。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00070107060XJ, 法定代 表人翟红,营业期限长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晋) MK安许证字 〔2021〕 GQ004Y3B2, 主要负责人翟红,有效期限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华阳集团领导层设有党委书记、 董事长, 总经理、 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下设安全监察局、总调度 室、基建处等安全生产业务部室。华阳集团现有煤矿 10 座,生 产能力为 3800 万吨/年。 ((二二))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概况概况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股份)位于 阳泉市矿区桃北西街 2 号,前身为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成立于 1999 年 12 月 30 日,2020 年 12 月 15 日更名为山西 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4.05 亿元,控股股东为 华阳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58.34,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山西省国 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0071599263XM, 法定代 - 3 - 表人杨乃时,营业期限长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晋) MK安许证字 〔2019〕 GQ71Y2B1, 主要负责人杨乃时,有效期限2019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5 日。 2020 年 11 月 11 日,华阳股份设立了智能矿山事业部(以 下简称事业部),全面履行对集团所属的 10 座煤矿的安全生产 管理职责。 事业部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 各副总经理为副组长, 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和各煤矿负责人为成员的管理领导组; 下设 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总调度室、机电动力部、通风部、地 质测量部等职能部室。 ((三三))景福煤业景福煤业概况概况 1.矿井概况矿井概况 景福煤业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平头镇南庄村, 隶属于华 阳股份, 属国有重点煤矿, 由华阳集团以 70股份控股并负责矿 井生产经营, 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占股 30。 该矿前身是寿阳 县罕山煤业有限公司, 属地方乡镇企业, 始建于 1980 年, 于 1992 年投产;2006 年 10 月由阳煤集团实行联营重组,2007 年 3 月正 式更名为阳煤集团寿阳景福煤业有限公司;2009 年 12 月,山西 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批准列为单独保留 矿井,2010 年 9 月开工建设,2015 年 6 月通过竣工验收,2015 年 9 月矿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015 年 11 月完成矿井生产能 力等相关生产要素信息公告。 - 4 - 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 90 万吨/年,井田面积 9.5605km2,允 许开采 6、15煤层,现开采煤层为 15煤层,在 6煤层布置有建 设项目。矿井为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煤层自燃倾 向性均为不易自燃,煤尘均具有爆炸性,五冲击地压危险,开拓 方式为立井开拓, 采煤工艺为综采一次采全高, 掘进工艺为综掘、 炮掘。 2.持证情况持证情况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12912821L,法定代 表人苏新彦,有效期限1992 年 6 月 27 日至 2042 年 6 月 27 日。 采矿许可证证号C1400002009121220050271,有效期限 2012 年 10 月 8 日至 2032 年 10 月 8 日。 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晋)MK 安许证字〔2021〕 KSYJ003SY1,主要负责人苏新彦,有效期限2021 年 9 月 2 日至 2024 年 9 月 1 日。 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景福煤业设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机 电副总经理,安监处长,总工程师,通风区长兼总经理助理和通 风、地质、机电、安全、生产等副总工程师。下设生产技术部、 机电动力部、通风管理部、选煤厂、综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 地质测量部、安全监察处、经营管理部、政治工作部、纪委等 11 个管理机构;设有综采队、综掘一队、综掘二队、综掘三队、 - 5 - 运输队、机电一队、机电二队、通风队、通风综合队、安监队等 10 个队组。矿井在册人员 1023 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 79 人, 特种作业人员 220 人,井下作业人员 674 人。 矿井按“三八”制组织生产作业,早班 8 时至 16 时(检修 班),中班 16 时至 24 时(生产班),夜班 24 时至次日 8 时(生 产班)。 4.矿井主要系统情况矿井主要系统情况 开拓系统矿井采用立井开拓,布置有主立井、副立井、回 风立井 3 个井筒。矿井分为720m 和810m 两个水平,720m 水平开采 15煤层,810m 水平开采 6煤层。 通风系统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设有 2 个进风井(即 主立井、副立井),1 个回风井(即回风立井)。回风立井安设 有两台 FBCDZ-No38 型对旋式轴流通风机, 配套电机 21400kW, 一用一备,担负全矿井通风任务。 供电系统矿井建有一座地面 35KV 变电站,采用双回路供 电,安装两台 SZ1112500/35 型动力变压器。井下设有中央变 电所,供电取自 35KV 变电站。 排水系统副立井井底设有主排水泵房,泵房内安装三台 MD155-678 型矿用耐磨多级离心泵,单台排水能力 155m3/h, 扬程 536m;中央水仓容量为 1800m3。 提升运输系统主立井担负矿井煤炭提升任务,采用箕斗提 升方式;副立井担负矿井辅助提升任务,采用罐笼提升方式。 - 6 - 运输系统15煤主运输采用胶带输送机,辅助运输采用蓄 电池机车、防爆蓄电池机车、无极绳连续牵引绞车等牵引运输; 6煤主运输采用胶带输送机,辅助运输采用 JD-40 调度绞车牵引 矿车运输。 人员运输15煤人员运输采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6煤人 员运输目前采用步行方式。 防尘洒水系统 地面工业场地设有 2 座容积为 400m3的静压 水池,供水水源来自处理后的矿井水。 防灭火系统 矿井采用注氮、 喷洒阻化剂的综合防灭火方法, 采用 JSG6 型矿井火灾束管监测系统。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监测监控系统矿井装备 1 套 KJ95X 型安全监控系统,与 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应急广播系统融合联动。 人员位置监测系统 矿井装备1套KJ69J矿井人员管理系统。 压风自救系统 矿井地面空压机房安设 3 台 SA250A-10K 型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压风管路沿副立井敷设入井,并沿井下大巷 敷设。 供水施救系统矿井水源引自地面高山水池,采用Φ159mm 静压水管沿副立井入井。 通讯联络系统矿井装备 1 套 SH-3000DS 通讯系统和 1 套 KT596 型应急语音广播系统。 紧急避险系统矿井井下设置有永久避难硐室 1 处,自救器 - 7 - 补给站 4 处。 ((四四))安徽中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中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概况概况 安徽中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名为淮北永旭矿山工程有限 公司,位于合肥市滨湖新区万达城 B 栋 54 层,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7 日更名为安徽中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18 亿元,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公司 领导层设有董事长 1 名、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2 名、总工程师 1 名,副总工程师 5 名,下设安全部、技术部、业务部、财务部 等。公司在册职工 1200 人,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 477 人。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21051469052A,法定 代表人匡义龙,有效期限2012 年 7 月 31 日至 2062 年 7 月 30 日。 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皖)MK 安许证字〔2019〕Y176 号,主要负责人匡义龙,有效期限2020 年 1 月 22 日至 2023 年 1 月 21 日。 2019 年 11 月 19 日,景福煤业与安徽中掘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签订6煤增层开采项目开拓大巷扩建工程合同,合同编号 为 2019010292,由安徽中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驻景福公司项目 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全面负责 6煤增层开采项目施工。项目部 在册人员 134 人,设项目经理 1 名,生产经理、安全经理、机电 经理、技术经理各 1 名;全面负责建设项目的现场施工组织、工 - 8 - 程质量及安全管控、人力投入、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及使用。 ((五五)山西诚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山西诚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概况概况 山西诚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11 月, 2008 年 3 月改制后隶属于山西辰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位于阳泉市矿 区北大西街 10 号,注册资本为 618 万元,具有矿山工程监理甲 级资质。公司在册人员 294 人,其中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 理人员 186 人。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30072818931XW,法定 代表人郝毅民,有效期限2001 年 6 月 8 日至 2041 年 6 月 7 日。 2020 年 12 月 7 日,景福煤业与山西诚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 公司签订6煤层开采项目工程监理合同,合同编号为 2020000093, 由山西诚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景福矿井工程监 理部(以下简称监理部)负责工程监理。监理部在册人员 5 人, 设总监理工程师 1 名,矿建监理员 2 名,土建工程师 1 名和机电 工程师 1 名;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检查施工单位现场 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等工作。 二、事故发生区域情况 ((一)一)6 6 煤开采项目审批情况 煤开采项目审批情况 2019 年 1 月 29 日,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 6煤层开采项目的批复阳煤计字〔2019〕101 号批复立项。 同年 3 月 14 日,以关于 6煤层开采初步设计的批复阳煤计 - 9 - 字〔2019〕268 号批复初步设计。 2020 年 10 月 30 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以关于阳煤集 团寿阳景福煤业有限公司开采 6 号煤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的批复(晋煤监安一许〔2020〕85 号)批复安全设施设计。 2020 年 12 月 11 日,华阳集团以关于阳煤集团寿阳景福 煤业有限公司 6 号煤层开采项目开工建设单位批复 (华阳基字 〔2020〕947 号)批复开工,2021 年 1 月 12 日正式开工。 ((二)二)6 6 煤开拓部署 煤开拓部署情况情况 6煤层布置在810m 水平, 开拓大巷沿井田东部边界南北向 平行布置,三条大巷由东向西依次分别为胶带大巷、轨道大巷和 回风大巷,巷道间距 30m。6煤层划分为三个采区,首采区为一 采区,基建项目井巷工程总量为 12770m。景福煤业与安徽中掘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井巷一期工程, 井 巷工程量为 5902m,包括 6煤层轨道大巷 2069m、6煤层回风大 巷 1962m、6煤层胶带大巷 1702m 和 6煤暗斜井上部车场等。 事故发生前,6煤有三个掘进面正在施工,事故发生在 6 煤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 该巷道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开始掘进, 至事故发生已掘进 430m。 ((三)三)6 6 煤回风大巷支护设计 煤回风大巷支护设计情况情况 6煤回风大巷为半煤岩巷,设计断面为矩形,净高 4m、净 宽 5m,顶部采用“锚杆锚索W 钢带菱形网”支护,即每排布 置 7 根锚杆,在两排锚杆中间五花交替布置锚索;两帮采用“锚 - 10 - 杆菱形网W 钢护板”支护,排距 0.8m。 2021 年 10 月 27 日, 项目部编制了 6煤回风大巷掘进工作 面作业规程,2021 年 10 月 29 日通过了景福煤业的审批。 ((四)过四)过 X7X7 陷落柱支护变更情况陷落柱支护变更情况 2022 年 4 月 23 日,景福煤业预测 6煤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 (402 米处)向前掘进 20m 将揭露 X7 陷落柱。4 月 30 日,项目 部编制了6煤回风大巷过 X7、X8 陷落柱安全技术措施,同 日通过了景福煤业的审批。 措施中明确,6煤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过陷落柱期间巷道断 面改为半圆拱形,净高 4.86m、净宽 5.4m,顶部采用“5 根锚索 W 钢带双层菱形网”支护, 两帮采用“锚杆菱形网W 钢护板” 支护,排距仍然为 0.8m。同时采用拱形棚加强支护,当顶锚索 预紧力达到 51MPa(含 51MPa)以上时,拱形棚滞后锚网支护 15m 架设;当顶锚索预紧力小于 51MPa 时,拱形棚紧跟锚网支 护支设。 6煤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采用DN28型内注式单体 柱配合木鞋木帽支护,每排使用 5 根单体柱。临时支护距工作面 迎头不大于 0.4m,距永久支护不大于 0.8m。 5 月 4 日,6煤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420m 处)迎头揭露 X7 陷落柱,陷落柱填充物以砂岩和砂质泥岩为主,胶结状态一 般,无淋水。预计 X7 陷落柱为椭圆柱形,长轴(东西向)61m, 短轴(南北向)50m,影响范围 50m。截止 5 月 6 日中班,6煤 - 11 - 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已进入 X7 陷落柱 10m。 三、事故发生经过以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2 年 5 月 6 日 22 时 30 分,项目部掘进队长谢松亮组织 召开夜班班前会,当班出勤 26 人。谢松亮安排工长周维、掘进 机司机刘宝炜、支护工苗国兵、支护工李兴桓、支护工林安谷、 皮带工李建清和皮带工岳平等 7 人到 6煤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 作业,并强调了安全注意事项。23 时 29 分周维等 7 人由副立井 入井,23 时 55 分到达 6煤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 5 月 7 日 0 时 05 分左右现场交接班完成后,周维、刘宝炜 操作掘进机开始出矸、截割,支护工苗国兵、李兴桓、林安谷等 3 人准备支护材料。 2 时左右截割作业完毕后,迎头左侧和中部出现超掘,周维 和刘宝炜进行了敲帮问顶,随后周维与苗国兵、李兴桓、林安谷 等 3 人支设一排单体柱作为临时支护,接着开始打设顶部锚索; 4 时左右顶部锚索施工完毕,周维等 4 人开始拆除临时支护,临 时支护拆除完毕后,开始收拾工具、清理巷道。 4 时 25 分左右,周维发现工作面迎头左侧还有一个电动油 泵没有拿出来,便安排苗国兵将其取出。大约 2 分钟后,站在掘 进机后方的周维等人突然听到迎头有“哗”的响声,就急忙赶到 迎头,发现苗国兵趴在迎头左侧距迎头约 1.8m 的地方,肩背部 压着一块约长 840mm宽 580mm高 400mm 的石块。 - 12 -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4 时 28 分,发现苗国兵被迎头掉落的石块挤压致伤后,周 维、刘宝炜、林安谷和李兴桓等 4 人立即将石块挪开,接着,周 维用工作面电话向项目部调度室进行了汇报, 刘宝炜等 3 人用锚 杆、金属网、风筒布自制了简易担架,然后 4 人一起运送苗国兵 升井。 4 时 30 分,项目部调度室谢贺龙接到周维报告后,立即向 队长谢松亮报告。谢松亮随即汇报给项目部安全经理黄招实,黄 招实立即安排车辆到副立井井口等待。 5 时 07 分伤者苗国兵升井,黄招实和项目部司机任莹君一 起将伤者送往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5 时 40 分,苗国兵被送入 急救室抢救。 2022 年 5 月 8 日 7 时 05 分,苗国兵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报告情况三)事故报告情况 2022 年 5 月 7 日 4 时 30 分项目部调度室谢贺龙接到事故报 告,随后向队长谢松亮报告,谢松亮随即向项目部安全经理黄招 实报告。 5 时,黄招实向景福煤业安监处长司建礼报告。 6 时 20 分,司建礼和景福煤业生产副总经理张建勇向景福 煤业总经理马晨晶报告。 2022 年 5 月 8 日 10 时 34 分,景福煤业向寿阳县应急管理 局报告。 - 13 - 11 时 10 分,寿阳县应急管理局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 局报告。 景福煤业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事故,属迟报。 四、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一)项目部项目部 1.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管理情况 项目部配备项目经理张永辉、生产经理程拥军、安全经理黄 招实、机电经理杨宏旺和技术经理冯亮;负责带班下井、隐患排 查和日常安全检查,并对重点工作、关键环节进行蹲点把关。 2.存在的主要问题存在的主要问题 (1)现场作业人员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未及时发现 工作面迎头的活矸。 (2)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迎头高风险区域作业 时未认真观察周围顶帮稳定状态。 (3)工作面超掘后,现场作业人员仅支护一排临时支护, 未按措施要求进行有效支护。 (4)未按6煤回风大巷过 X7、X8 陷落柱安全技术措施 要求在 6煤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配备专职安全员。 (5)项目部带班领导履职不到位,未按照项目部领导带班 下井制度规定对重点工作、关键环节进行蹲点盯守。事故当班带 班领导虽去过 6煤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但未进行蹲点盯守。 (6)对6煤回风大巷过 X7、X8 陷落柱安全技术措施 - 14 - 的贯彻不到位,现场作业人员对措施要求掌握不清。 (7)黄招实、杨宏旺未取得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 上岗; 冯亮、 程拥军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过期后未复训。 ((二)二)监理部监理部 1.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管理情况 监理部巡视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要求,监理人员应 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每旬巡视检查 1 次。 经查,2022 年 1 月 1 日至 5 月 7 日,监理部共对 6煤开采 项目开展 9 次巡视检查,其中 1 月份巡视检查 3 次、2 月份巡视 检查 2 次、3 月份巡视检查 2 次、4 月份巡视检查 2 次。 2.存在的主要问题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上岗资格审查不严,未发现项 目部多名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上岗。 (2)未按规定每旬开展巡视检查,2 月份、3 月份、4 月份 对施工现场均仅开展 2 次巡视检查。 ((三)景福煤业三)景福煤业 1.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管理情况 景福煤业建设项目工程安全检查制度要求,安监处每月 组织开展一次对 6煤开采项目的安全大检查。 经查,2022 年 1 月 1 日至 5 月 7 日,景福煤业共计组织对 6煤开采项目安全大检查 4 次,共发现各类隐患问题 52 条,其 中涉及 6煤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的问题 20 条,主要问题是回风 - 15 - 巷补打的顶锚索未及时预紧、 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无备用支护材 料。 2.存在的主要问题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项目部的监督检查不力,未及时发现项目部的管理 人员未取得相关资格。 (2)未认真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事故当班带班领导 未按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要求对过构造的 6煤回风大巷掘进工 作面进行现场检查。 (3)对规程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对项目部存 在的超掘进循环进尺、临时支护不到位、敲帮问顶制度执行不到 位等问题监督检查不力。 (4) 事故当班安全员对工作面过构造的安全风险认识不足, 未能及时发现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5)未及时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2021 年 8 月 16 日华阳 集团任命马晨晶为景福煤业总经理, 同时免去苏新彦景福煤业总 经理职务,至事故发生前,安全生产许可证未进行主要负责人变 更。 (6)事故发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矿 山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四)四)华阳股份华阳股份 1.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管理情况 华阳股份安全检查规定要求,主要生产业务部门对所属 - 16 - 矿井每月至少开展全面检查指导一次。 安全监察部派督导组驻矿, 对煤矿进行安全督导检查。 经查,2022 年 1 月 1 日至 5 月 7 日,华阳股份共对景福煤 业进行 22 次安全检查,其中 1 月份检查 6 次、2 月份检查 7 次、 3 月份检查 5 次、4 月份检查 4 次,共发现各类隐患问题 409 条。 2.存在的主要问题存在的主要问题 (1)华阳股份安全监察部驻景福煤业督导组督促景福煤业 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 对 6煤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过陷落柱安全 管控工作跟踪指导不力。 (2)华阳股份生产技术部对基建项目和掘进工作的生产技 术指导和安全监督工作不到位, 对 6煤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过陷 落柱安全管控工作督促指导不力。 (3)华阳股份安全监察部对煤矿重大风险管控工作监督检 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景福煤业风险管控不到位的问题。 五、地方安全监管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监管情况一)安全监管情况 按照寿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2022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 查计划的批复(县政复〔2022〕1 号)要求,寿阳县应急管理 局综合执法队每月对煤矿开展巡查检查 2 次, 景福煤业的巡查检 查职责由寿阳县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队第二组履行。经查,2022 年 1 月至 5 月,综合执法队第二组共对景福煤业检查 9 次,发现 各类隐患问题 127 条。 - 17 - 寿阳县应急管理局在景福煤业派驻一名驻矿安全特派员, 主 要职责是监督检查煤矿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下达的监 管指令,以及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对所驻煤矿实施日常安全 检查和重点盯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综合执法队第二组对景福煤业日常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 2.驻矿安全特派员对景福煤业日常安全检查不到位,督促煤 矿管理人员抓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 六、事故类别、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类别事故类别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起顶板事故。 人员伤亡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经调查,本起事故共造成 1 人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 依据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GB6721-1986)等有关规定统计,本起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 失 198.9 万元。 七、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原因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直接原因 掘进工作面过陷落柱过程中,工作面迎头超掘,且未采取有 效支护措施,造成迎头左肩处石块掉落,将正在作业的人员挤压 致死,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间接原因 (1)现场作业人员风险辨识能力不强,安全防范意识差。现 - 18 - 场作业人员在掘进工作面迎头高风险区作业, 对陷落柱内岩块存 在的冒落风险认识不足,未认真观察迎头周围顶帮围岩情况。 (2)现场管理不到位。项目部顶板管理不到位,工作面迎头 出现局部超掘后,未按措施要求进行有效支护;未配备专职安全 员;事故当班带班领导未对过构造的工作面进行现场盯守。景福 煤业监督检查不到位, 事故当班带班领导带班期间未到过陷落柱 的工作面进行监督检查; 事故当班安全员未对过陷落柱的工作面 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3)安全管理不到位。项目部多名安全管理人员无证或证件 过期,未按规定进行培训;监理部履行安全监理职责不到位,对 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严, 未按规定每旬对项目部 工程监理巡检;景福煤业对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力度不够,未安排 专职安全员对关键环节进行现场盯守, 对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资 格审查不严; 华阳股份驻矿督导人员对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 控督导不到位。 (4)地方安全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寿阳县应急管理局对景 福煤业日常安全检查不严不细,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 ((二)事故性质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八、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不再追究责任人员(一)不再追究责任人员(1 1 人)人) 1.苗国兵,男,1969 年 9 月出生,群众,初中文化。项目部 - 19 - 掘进队工人。事故当班支护工,负责支护作业等相关工作。在 6煤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迎头高风险区作业时未认真观察迎头 周围顶帮,未发现迎头活矸,被迎头掉落的石块挤压致死,对事 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 ((二二)) 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行政处罚或其他处理人员行政处罚或其他处理人员 ((2 20 0 人)人) 项目部(项目部(6 人)人) 2.周维,男,1990 年 5 月出生,群众,初中学历,项目部掘 进队工长。负责事故当班现场管理和安全检查工作。6煤回风大 巷掘进工作面迎头局部超掘后,未按措施要求进行有效支护,未 严格敲帮问顶制度,现场管理和安全检查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 有主要责任。 建议由安徽中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解除与其劳动合同。 3.谢松亮,男,1979 年 11 月出生,群众,大专学历,项目 部掘进队队长,全面负责掘进队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场安全管理 不力, 对队组安全管理不到位, 对本队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建议由安徽中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解除与其劳动合同。 4.程拥军,男,1969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高中学历,项 目部生产经理, 负责 6煤开采项目生产工作, 事故当班项目部带 班领导。未认真履行职责,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过期未复训; - 20 - 6煤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过陷落柱期间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力, 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对重点环节进行现场盯守,对事故发生 负有主要责任。 建议 由安徽中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销其项目部生产经理 职务。 5.黄招实,男,1976 年 10 月出生,群众,初中学历,项目 部安全经理, 负责 6煤开采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未认真履行职责, 未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上岗;6煤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过陷 落柱期间,未按措施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建议 由安徽中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销其项目部安全经理 职务。 6.冯亮,男,1983 年 2 月出生,群众,大专学历,项目部技 术经理, 负责 6煤开采项目技术管理及规程措施贯彻工作。 未认 真履行职责,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过期未复训;6煤回风大 巷过 X7、X8 陷落柱安全技术措施贯彻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 责重要责任。 - 21 - 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1之 规定,暂停其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 50的罚款,计人民币叁万零壹佰肆拾贰元伍角(30,142.50)。 7.张永辉,男,1980 年 11 月出生,群众,本科学历,项目 部经理, 全面负责 6煤开采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未认真履行职责, 对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管理不到位,6煤回风大 巷掘进工作面过陷落柱期间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力, 对项目部职 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建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 (一) 项2之规定,处上一年年收入 40的罚款,计人民币贰万肆仟元 (24,000.00)。 监理部(监理部(1 人)人) 8.程连根,男,1966 年 12 月出生,群众,大专学历,监理 部负责人,全面负责 6煤开采项目监理工作。未认真履行职责, 未发现项目部多名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上岗, 未按规 定开展巡视检查, 对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督促检查不到位, 对事故发生负重要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 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 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 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 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 22 - 建议 依据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第(七)3项之规定,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景福煤业(景福煤业(8 人)人) 9.高恒宝,男,1969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专学历,景 福煤业安监队安监员, 负责 6煤开采项目三个工作面当班安全巡 查。未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面过构造存在的顶板安全风险认识 不足,未能及时发现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主 要责任。 建议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 第一款4之规定,撤销其安全检查工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书编号 T142427196901232717)。 10.杨利军,男,1971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景福煤业地测副总工程师兼地质测量部部长, 全面负责地质测量 部工作,事故当班井下带班领导。未认真履行职责,带班期间未 对过陷落柱的 6煤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进行现场检查, 对事故发 生负有主要责任。 建议 依据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3.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对有关责任人 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 的,给予开除处分七有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四十条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款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 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 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 受处分之日起,5 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 23 - 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 11.耿永飞,男,1977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景福煤业生产副总工程师兼生产技术部部长, 负责生产组织及采 掘技术管理。未认真履行职责,对6煤回风大巷过 X7、X8 陷 落柱安全技术措施 落实情况监督管理不到位, 对 6煤回风大巷 掘进工作面现场管理和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 对事故发生负有重 要责任。 建议 依据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12.郭世杰,男,1975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景福煤业安全副总工程师兼安全监察处常务副处长, 负责全矿安 全管理工作。未认真履行职责,对安全风险管控不力,未安排事 故当班安全员对 6煤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进行重点检查, 对事故 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建议 依据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13.张建勇,男,1975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景福煤业生产副总经理, 分管生产和基建工作。 未认真履行职责, 对 6煤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过陷落柱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 管理不到位, 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2022 年 5 月 27 日, 华阳集团以 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张海志等职务任 免的通知(华阳人字〔2022〕199 号)免去张建勇景福煤业副 - 24 - 总经理职务。 建议 依据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14.司建礼,男,1982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景福煤业安监处长,分管全矿安全管理工作。未认真履行职责, 对 6煤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过陷落柱期间的安全检查工作监督 管理不到位,对项目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 有重要领导责任。2022 年 5 月 27 日,华阳集团以华阳新材料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张海志等职务任免的通知(华阳人字 〔2022〕199 号)免去司建礼景福煤业安监处长职务。 建议 依据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15.马晨晶,男,1982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景福煤业总经理(矿长),全面负责公司行政工作,是安全生产 第一责任人。未认真履行职责,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不到位,隐患排查和治理不到位,职工安全培训工作不到位,对 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事故发生后迟报,对迟报负直接责 任。2022 年 5 月 27 日,华阳集团以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关于张海志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华阳人字〔2022〕199 号) 免去马晨晶景福煤业总经理职务。 建议 依据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给予政务记过处分。依据中华人 - 25 -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处上一年 年收入 40%的罚款;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第(二)项5之规定,处上一年年收入 80%的罚款, 两项合并共处上一年年收入 100的罚款,共计人民币贰拾陆万 肆仟捌佰捌拾捌元肆角壹分(264,888.41);依据山西省煤矿 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计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6规定一次记 6 分。 16.陈俊明,男,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景福煤业董事长、党委书记,全面负责董事会、党委工作,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未认真履行职责,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 理措施不力,监督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 有领导责任。2022 年 5 月 27 日,华阳集团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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