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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山山西吕梁离石王家庄煤业有限公司西吕梁离石王家庄煤业有限公司 2 20 02 22 2 年年““8 81 11 1”一般水害事故调查报告”一般水害事故调查报告 2022 年 8 月 11 日 18 时 42 分,山西吕梁离石王家庄煤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王家庄煤业)发生一起水害事故,造成 1 人死 亡,192 人涉险,直接经济损失 476.51 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矿 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组织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离石区人民政府及 吕梁市公安局离石分局、离石区应急管理局、离石区总工会等部 门, 于8月14日成立了山西吕梁离石王家庄煤业有限公司 “8 11” 一般水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聘请 3 名专家并 邀请离石区监察委员会派员参加,对该起事故展开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 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专家论证、技术认定及 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 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和责 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有关单位概况 (一)山西大土河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概况(一)山西大土河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概况 山西大土河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个人独资民营企业, 成 立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注册地为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莲花街 - 2 - 道大土河村,法定代表人为贾廷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41100MAOKB2XB04,有效期自 2018 年 11 月 29 日至长期。山 西大土河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设全资子公司山西大土河焦 化有限责任公司。 (二)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概况(二)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概况 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9 月 20 日, 注 册地为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大土河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400007410965483,有效期自 2002 年 9 月 20 日至长期,安全 生产许可证证号为(晋)MK 安许证字2020XQ029Y3B2,有效 期自 2020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2 日。 下设全资子公司 山西大土河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山西大土河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概况(三)山西大土河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概况 山西大土河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土河矿业公司) 成立于 2009 年 11 月 9 日, 注册地为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大土河 村,是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1141100696677596Q,有效期自 2012 年 10 月 29 日至 2031 年 4 月 11 日。 公司目前拥有煤矿 6 座,其中离石区 3 座,中阳县 3 座,分 别是山西吕梁离石贾家沟煤业有限公司、王家庄煤业、山西吕梁 离石炭窑坪煤业有限公司、山西吕梁中阳付家焉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吕梁中阳西合煤业有限公司和山西坤龙煤业有限公司。 公司设置管理层 10 人,分别为总经理 1 人,常务副总经理 - 3 - 1 人,安全副总经理 1 人,总工程师 1 人,生产副总经理 1 人, 机电副总经理 1 人,总经理助理 1 人,中阳区经理 1 人,通防副 总工程师 1 人,地质副总工程师 1 人。职能部室 17 个,分别是 安全管理部、安全督查小分队、地灾应急部、一通三防部、计量 检测中心、煤层气公司、救护中队、测绘公司、地质防治部、生 产技术部、 经营管理部、 调度指挥中心、 安畅公司、 机运管理部、 机修公司、供电公司、综合管理部。 (四)王家庄煤业概况(四)王家庄煤业概况 1.1.矿井概况矿井概况 王家庄煤业是经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 室以 “晋煤重组办发 2009 33 号” 文批准的兼并重组整合矿井, 由原山西泰平煤业有限公司、山西七里滩矿业有限公司、山西吕 梁离石田家会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离石厚德煤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原厚德煤业)整合而成,隶属于大土河矿业公司,属民营企 业。 王家庄煤业位于吕梁市离石区七里滩村南, 行政区划属离石 区滨河街道办事处管辖,于 2010 年 11 月 1 日正式开工建设, 2015 年 2 月 15 日建成投产。井田面积 9.1461km 2,批准开采 3- 10 煤层, 属低瓦斯矿井, 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 地质类型为中等, 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为二级,生产能力为 120 万吨/年,现开采 6 、10煤层,自燃倾向性均为自燃煤层,均具有煤尘爆炸性。 2.2.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 4 - 王家庄煤业现有职工 820 人,配备矿级领导 10 人,分别为 矿长 1 人、安全副矿长 1 人、总工程师 1 人、生产副矿长 1 人、 机电副矿长 1 人、通风副矿长 1 人、地测副总工程师 1 人、通风 副总工程师 1 人、采掘副总工程师 1 人、机电副总工程师 1 人; 设置 13 个科室, 分别为调度科、 技术科、 信息技术科、 地测科、 通风管理科、安全管理科、财务科、企管科、综合科、监控校验 科、财务科、人力资源科、环保项目科;5 个生产队,分别为综 采一队、综采二队、综掘一队、综掘二队,开拓队;6 个辅助队 组,分别为安检大队、运料队、机运工区、钻探队、通风队、瓦 斯队。 3.3.证照情况证照情况 事故发生前矿井属于证照齐全有效的生产矿井, 持证情况为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051954031C,有 效期自 2012 年 8 月 6 日至 2031 年 9 月 21 日。 采矿许可证 证号 C1400002009111220044246, 有效期自 2019 年 9 月 21 日至 2031 年 9 月 21 日。 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晋)MK 安许证字2022 JLSJ059DB1, 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2 日。 主要负责人祁虎娃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合格证 证号 142623198607265715,有效期自 2022 年 5 月 31 日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 4.4.主要系统概况主要系统概况 - 5 - (1)采掘部署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 (主、 副斜井、 回风斜井) , 分两个水平, 主水平(768m)开采 10 煤层,辅助水平(803m)开采 5、6煤 层,两个水平各布置集中运输巷、集中轨道巷、集中回风巷三条 大巷。井下划分为四个采区,分别为 6 煤层 601、602 采区,10 煤层 1001、1002 采区,现开采 601 采区和 1001 采区;当前 6 煤 层采掘作业点有 60105 综采工作面,60106 运输、回风顺槽综掘 工作面,60107 运输顺槽巷道维修工作面;10 煤层采掘作业点有 100108 综放工作面,100104 安装工作面,100107 回撤工作面, 100105 运输、回风顺槽综掘工作面。 (2)通风系统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主、副斜井进风,回风斜井回 风, 地面安装 FBCDZ28/2250 型对旋轴流式主要通风机两台, 电机功率为 2250kW,电压 10kV,一台运行,一台备用。总回 风量 10300m /min,矿井负压 2300Pa。 (3)供电系统 矿井采用双回路双电源供电系统, 一回路供电电源引自山西 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南山 110kV 变电站 35kV 母线段,另一 回路引自大土河焦化有限公司北山 220kV 变电站 35kV 母线段。 地面建有 1 座 35kV 变电站和 1 座 10kV 变电所。 (4)提升及运输系统 主斜井安装 DT型胶带输送机一部, 配电机功率 2220kW, - 6 - 输送带宽度 B1200mm, 担负全矿井的提煤任务。 另外主斜井皮带 一侧安装 RJY55-15/856 煤矿固定架空乘人装置,配电机功率 55kW,担负人员运送任务。副斜井装备 JK-2.52E 单滚筒提升 机一部,担负全矿物料及设备等辅助提升任务。井下煤炭运输采 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运输。辅助运输系统采用单轨吊、无 极绳连续牵引车、调度绞车运输。 (5)排水系统 井下主水泵房位于副斜井井底车场南侧,水仓容量 2852m 3 (主水仓容量 1817m 3,副水仓容量 1035m3)。主水泵房安装 3 台 MD280-438 水泵,额定排水能力 280m 3/h,一台工作、一台备 用、一台检修,配套 450kW 矿用隔爆电动机。矿井由主水泵房、 副斜井井筒敷设至地面的两趟325mm 排水管路至井口,一趟工 作,一趟备用。 (6)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使用 KJ70NX 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人员定位系统使用 KJ128A 型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 调度通讯选用 JSY-2000H 型调度通讯系统, 数字广播系统 选用 KT205,无线移动通信系统选用 KT109R。 压风自救系统利用矿井压缩空气管路系统安装压风自救 系统终端设备。 供水施救系统利用矿井消防、 洒水管路系统安装供水施救 终端设备。 - 7 - 紧急避险系统矿井在 10 煤和 6煤两个水平分别布置一 个永久避难硐室,每个永久避难硐室可同时容纳 100 人避难。 二、事故发生区域相关情况 (一)原厚德煤业工业广场积水区情况(一)原厚德煤业工业广场积水区情况 原厚德煤业于 1993 年建井,1995 年投产,井田面积 2.3235km 2,批准开采 4煤层,整合前开采 4煤层,采用斜、立井 开拓,采煤方法采用长壁炮采,生产能力 9 万吨/年。原井田范 围除井筒附近、工业广场及不可采区域外已基本采空。根据晋煤 重组办发201129 号和吕政办发2009232 号文件精神,原 厚德煤业由王家庄煤业整合后, 离石区人民政府组织原离石区煤 炭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于 2011 年 9 月 7 日对原厚德 煤业主斜井和回风立井井筒进行了关井验收。 原厚德煤业关井验收后,工业广场废弃。2014-2015 年,王 家庄煤业回采了工业广场下方 60101、100101 工作面,致地表下 沉形成洼地,使北部排水涵洞排水不能起到排水作用,上游来水 无法排出形成积水洼地。雨季积水量稍大,旱季积水逐步萎缩到 仅北部小范围。 为避免雨季积水淹没废弃主斜井井口,危及矿井安全,王家 庄煤业在洼地北端临水的路基处设置了排水泵站, 抽排积水至公 路对侧后流向下游。每年雨季设泵站排水,安排专人值守。 (二)原厚德煤业工业广场排水情况(二)原厚德煤业工业广场排水情况 2022 年根据矿井“雨季三防”工作实施方案,7 月 8 日由机 - 8 - 电副矿长王长亮组织在该场地积水区安装两台排水泵, 两台排水 泵分别为潜水电泵 200WQ300-16-22 型一台、150WQ130-15-11 型一台, 7 月中旬出现阴雨天气后, 此处开始断续排水 (有水排, 无水停) , 排水工作由王长亮负责, 地面机运工区派专岗专人 (三 八制,每班一人)负责水泵日常运行。 三、事故发生经过、应急处置及报告情况 (一)事故前及当班作业情况(一)事故前及当班作业情况 2022 年 8 月 11 日 0 时至 12 时,王家庄煤业矿区周围降雨 量 63.9mm(离石区垣上雨量站测量),达到暴雨级别,2 时测得 小时降雨量达到 22.6mm,约 5 时 30 分雨势减弱。 11 日凌晨 1 时许,排水工王前荣对原厚德煤业工业广场积 水区进行排水,排水能力 430m 3/h,早 6 时 50 分矿长祁虎娃到现 场查看,因大雨天气,雨量大,安排王长亮增加一台排水泵,上 午 8 时安装一台 200WQ300-16-22 型潜水泵并开始运行,增加排 水能力,三台泵同时运行,排水能力 730m 3/h,现场由安全副矿 长雷进海负责, 王长亮组织地面机运工区王蛇宝、 赵艳辉、 薛刚、 肖刚、刘帅、高有权 6 人进行排水作业。 11 日早班入井人员 155 人,鉴于 8 时左右降雨量又增大, 经矿早调会研究决定,8 时 37 分雷进海给矿调度主任贺竞打电 话通知井下撤人,10 时 02 分早班入井人员 155 人全部升井。 10 时 30 分降雨停止,天气放晴,11 时 52 分生产副矿长李 伟国问雷进海是否可以下井作业,11 时 59 分雷进海电话请示祁 - 9 - 虎娃(在离石区应急管理局参加视频会)同意后,当班带班领导 通风副总工程师张晓强带班入井,入井人数 193 人。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18 时 42 分,祁虎娃和雷进海在原厚德煤业工业广场积水区 巡查过程中,雷进海发现积水区“平台南侧约 4-5m 的地方有个 小漩涡”,水位快速下降,判断积水进入井下,发生了事故。 18 时 43 分,雷进海通过手机拨打调度室电话,通知值班调 度员候永宏下达撤人指令;18 时 44 分值班调度人员向井下各作 业地点电话通知井下人员撤离, 值班矿领导总工程师温永宇落实 了撤人的指令,启用应急广播不间断进行呼叫人员撤离;18 时 44 分雷进海通知李伟国立即赶往调度室指挥井下撤人,通知安 检科长李磊赶往井口清点出井人数;18 时 57 分祁虎娃赶回调度 室指挥井下撤人;当班带班矿领导张晓强,接到撤人通知后现场 组织人员撤离。 溃水从原厚德煤业主斜井筒垮塌段到采空区, 从采空区冲垮 原 60101 工作面运输顺槽闭墙,溃入井下。水流路线为 井下水流主路线 1地面溃水口原厚德煤业主斜井筒垮塌 段采空区60101 运输顺槽闭墙溃口6 煤集中轨道巷6煤 井底车场10 煤仓上口主斜井。 井下水流主路线 2地面溃口原厚德煤业主斜井未受采动 影响段厚德煤业 4 煤层回风大巷未受采动影响段6采空区 100108 工作面采空区。 - 10 - 溃水造成 6 煤井底车场、6煤集中轨道巷、60106 运输和回 风顺槽、60105 运输和回风顺槽,10 煤轨道巷、主斜井底井底车 场和主斜井底联络巷、采区轨道大巷、中央变电所和中央水泵房 积水,中央水仓、掏煤泥斜巷和总回风巷被淹。从 18 时 44 分开 始通知撤人至 20 时 52 分全矿 192 名员工升井,经清点,当班井 下人员 193 人,安全升井 192 人,运料队工人王根贵(死者)失 联。 通过调取主斜井井底架空乘人装置附近的工业视频,19 时 00 分 40 秒显示王根贵已乘坐上行的架空乘人器,19 时 01 分 07 秒大股水流从 10 煤仓顺主斜井由上向下溃泄,并瞬间冲垮了架 空乘人装置尾轮处围挡, 把王根贵冲到主斜井井底架空乘人装置 尾轮积水处。 事故发生后, 王家庄煤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逐级向上报告, 市、区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山西省 应急管理厅、吕梁市委市政府、离石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 间作出批示并赶赴现场指挥救援,成立了王家庄煤业抢险救援指 挥部,科学制定救援方案,全力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经全力搜救, 王根贵于 8 月 14 日凌晨 2 时 30 分左右在主斜井井底架空乘人 装置尾轮积水淤泥中找到, 4时紧急升井, 经医护人员现场确认, 无生命体征,现场应急救援搜救工作结束。 (三)事故报告情况(三)事故报告情况 事故发生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11 日 18 时 42 分, 王家庄煤业 - 11 - 于当日 19 时 40 分电话报告离石区应急管理局。 离石区应急管理局于当日 21 时 39 分电话报告国家矿山安 全监察局山西局监察执法五处。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监察执法五处接到事故报告后 立即报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 四、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王家庄煤业(一)王家庄煤业 1 1. .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管理情况 王家庄煤业实行矿级、科室、队组三级管理机制,执行四级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矿长每月组织一次井上、下全面安全隐患排 查;分管矿领导每半月组织对分管区域进行一次全面隐患排查; 管理人员、安检员开展日常排查;班组实行班前、班中、班后隐 患排查。 2022 年 1 月至事故发生前,矿井共检查隐患问题 3474 条, 其中,“雨季三防”专项检查 14 次 78 条隐患,废弃井筒专项检 查 2 次 2 条隐患;针对废弃井筒及积水区情况检查 25 次,发现 原厚德煤业工业广场积水问题共 7 次 7 条隐患, 所有排查隐患已 全部整改完毕。矿地测科从 7 月 16 日开始每天派专人对原厚德 煤业工业广场积水水位进行观测,并进行记录。机运工区三八制 安排专人对原厚德煤业工业广场积水进行排水。 2 2. .存在的主要问题存在的主要问题 (1)“雨季三防”工作落实不到位,未严格执行极端天气 - 12 - 期间停产撤人制度。强降雨过后,在原厚德煤业工业广场积水区 排水处理隐患过程中就安排人员入井作业。 (2)风险研判不精准。未深入研判暴雨期间“原厚德煤业 工业广场积水区发生溃水灌井”的重大安全风险。在山西吕梁 离石王家庄煤业有限公司“原厚德煤业”积水区排水安全措施 中“积水面和封闭井筒顶面高差小于 2.5m 时,井下停止井下作 业立即升井”人为设置排水警戒线,没有理论依据。隐蔽致灾因 素普查流于形式,对废弃井筒等隐蔽致灾因素排查不清楚、治理 不到位。 (3)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对原厚德煤业工业广场地表低 洼积水区(下为王家庄煤业 10101 采空区)治理不到位,未疏通 排洪通道,未填埋、碾压、垫平低洼区。 (4)职工日常安全培训不到位,应急避险能力不足。 (二)(二)大土河矿业公司大土河矿业公司 1 1. .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管理情况 大土河矿业公司对所属煤矿实行包矿管理制度, 采取日常安 全监管、安全生产标准化及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和季节性 专项检查等安全管理措施。 2022 年 1 月至事故发生前, 对王家庄煤业安全检查 181 次, 共排查隐患 2920 条。安全管理部、安全督查小分队、一通三防 部、地质防治部、生产技术部和机电运输等涉煤部门对王家庄煤 业进行日常安全监管 169 次,排查隐患 2183 条。地质防治部牵 - 13 - 头组织其他专业部门开展雨季三防专项检查 2 次,排查隐患 34 条。 2 2. .存在的存在的主要主要问题问题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发现的原厚德煤业工业 广场存在的积水区隐患督促落实整改不彻底。 (2)对王家庄煤业疏于管理,在暴雨期间对落实停产撤人 没有盯死看牢。 (3)对调度值班人员履职情况疏于管理,调度人员履职不 到位,未按照公司调度工作制度规定,对王家庄煤业暴雨极端天 气井下紧急撤人后再次组织工人入井重大事项未上报。 五、地方安全监管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离石区驻矿五人监管小组(驻王家庄煤业)(一)离石区驻矿五人监管小组(驻王家庄煤业) 1.1.安全监管情况安全监管情况 对所驻煤矿的安全生产实行井下跟班和地面值班全程监管, 每班必须有一人下井跟班监督,建立检查书面和电子档案备案。 离石区驻矿五人监管小组共有 3 人派驻王家庄煤业,每天 1 人驻矿值班,每周驻矿成员集体下井 2 次左右,并进行日常的检 查工作,及时掌握井下安全生产情况。2022 年 1 月至事故发生 前,共查出隐患 240 条,全部整改销号。 2.2.存在的主要问题存在的主要问题 王家庄煤业驻矿五人监管小组对王家庄煤业贯彻落实煤矿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监督不力, 对原厚德煤业工业广 - 14 - 场地表低洼积水区隐患治理、 未严格执行极端天气期间停产撤人 监管不到位,监督煤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力。 (二)离石区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监管王家庄煤业)(二)离石区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监管王家庄煤业) 1.1.安全监管情况安全监管情况 离石区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每组 5 人,负责 6 座煤矿。按 照山西省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逐 一对照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检查表内容对每座所包煤矿做 到全覆盖对表检查。每周对所包保的每座煤矿检查 1 次,每月对 每个包保煤矿做到全覆盖对表检查。 2022 年 1 月至事故发生前,到矿检查 86 次,查出隐患 1259 条,到事故发生时已整改 1198 条。 2.2.存在的主要问题存在的主要问题 安全监管五人小组成员分工不明确,没有按专业分工,没有 个人重点监管煤矿; 未能落实每周对所包保的每座煤矿检查 1 次 的要求; 对王家庄煤业贯彻落实煤矿企业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监督不力, 对原厚德煤业工业广场地表低洼积水区隐患治理监管 不到位。 (三)离石区应急管理局(三)离石区应急管理局 1.1.安全监管情况安全监管情况 负责离石区 12 座煤矿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驻矿五人监 管小组、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进行日常管理。 2022 年以来共到矿检查 2 次,查出隐患 53 条,下达执法文 - 15 - 书 2 份。其中3 月 1 日百日攻坚检查发现隐患 36 条,5 月 26 日三大行动检查发现隐患 17 条。以上隐患均整改完毕。 2.2.存在的主要问题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王家庄煤业贯彻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 行情况监督不力,对煤矿水患治理监管不到位。 (2)驻矿五人监管小组人员配备不足;对王家庄煤业安全 监管五人小组对所属煤矿检查频次不足、 小组成员职责分工不明 监督管理不到位。 (3)对暴雨期间煤矿执行停产撤人监督跟踪落实不到位。 六、事故类别、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类别事故类别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起水害事故。 人员伤亡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经调查,本起事故共造成 1 人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 依据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GB6721-1986)和有关规定统计,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476.51 万元。 七、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原因(一)事故原因 1 1. .直接原因直接原因 事故前期强降雨致原厚德煤业工业广场低洼处高位积水, 积 水下渗潜蚀形成管涌, 冲击原废弃的主斜井井筒形成集中溃水通 道,冲垮 6 煤层原 60101 工作面采空区闭墙,溃入井下。 - 16 - 2 2. .间接原因间接原因 (1)“雨季三防”工作落实不到位,未严格执行极端天气 期间停产撤人的要求,对暴雨期间“原厚德煤业工业广场积水区 发生溃水灌井”的重大安全风险研判不认真、不细致。对山西 吕梁离石王家庄煤业有限公司“原厚德煤业”积水区排水安全措 施编制不细,审核、把关不严,人为设置的排水警戒线没有理 论依据。 (2) 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对废弃井筒等隐蔽致灾因素排查 不清楚,未能查清原废弃的主斜井井筒受采动影响变形移位,对 原厚德煤业工业广场地表低洼积水区 (下为王家庄煤业 10101 采 空区)治理不到位,未疏通排洪通道,未填埋、碾压、垫平低洼 区。 (3)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淡薄,风险辨识 能力不强,在遇到险情停产撤人等紧急情况下,自保能力差,应 急避险能力不足。 (4)主体企业对所属煤矿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对发现的 原厚德煤业工业广场存在的积水区隐患督促落实整改不彻底, 在 暴雨期间对落实停产撤人没有盯死看牢, 未能及时掌握王家庄煤 业暴雨极端天气井下紧急撤人后再次组织工人入井等相关情况。 (5)地方监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不力。离石区应急管理局 未跟踪督促王家庄煤业对原厚德煤业工业广场存在的积水区隐 患进行彻底治理, 对王家庄煤业暴雨期间执行停产撤人情况跟踪 - 17 - 落实不到位。 (二)事故性质(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八、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人员((一)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人员(1 1 人)人) 1.祁虎娃,男,1986 年 7 月出生,群众,本科学历,王家庄 煤业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矿井安全生 产工作。对原厚德煤业工业广场积水区存在的重大隐患排查、管 控、治理不到位;每月组织对废弃井筒及积水区情况检查中,未 认真研判原厚德煤业工业广场积水区存在溃水的重大安全风险; 对废弃井筒隐蔽致灾因素排查不清楚、治理不到位;对职工日常 安全培训不到位;未严格执行极端天气期间停产撤人,强降雨过 后,原厚德煤业工业广场积水区还在排水治理隐患过程中,就组 织工人入井作业,造成 1 人死亡,192 人涉险。对事故的发生负 主要责任。 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后,由 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及时给予相应的处理;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1规定,处上一 年年收入 40的罚款,计人民币柒万壹仟伍佰壹拾陆元整 ( 71,516.00);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 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九十五条 第(一)项第(一)项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 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 18 - 四十条第一款 2之规定,撤销其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 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 142623198607265715)。 (二) 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行政处罚或其他处理人员 ((二) 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行政处罚或其他处理人员 (1818 人)人) 王家庄王家庄煤业煤业((6 6 人人)) 2.温永宇,男,1964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王 家庄煤业总工程师, 当日值班矿领导, 负责全矿的 “一通三防” 、 “防治水”等技术管理工作。对原厚德煤业工业广场隐蔽致灾因 素普查不清;对山西吕梁离石王家庄煤业有限公司“原厚德煤 业”积水区排水安全措施审核、把关不严,人为设置的排水警 戒线没有理论依据; 每半月组织对废弃井筒及积水坑情况检查中, 未认真研判原厚德煤业工业广场积水坑存在溃水的重大安全风 险;当日值班期间,未对王家庄煤业暴雨极端天气井下紧急撤人 后再次组织工人入井进行制止。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 建议 依据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第(七)项、第十七条第二款 3规定,给予其撤职处分; 2 2.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第一款第一款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 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 资格、 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 处分之日起,5 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3 3.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第(七)项第(七)项 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 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留用察看 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七)有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第二款第二款 企业、事业单位中除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外,其他人员有安全生产 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由企业、事业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 19 - 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 4之规定, 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撤销其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证号211203196401270034) 。 3.冯惠民,男,1989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王家庄煤业地测副总工程师,负责矿井地质、测量、防治水技术 管理工作。对原厚德煤业工业广场积水区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 不到位,对存在的潜在风险认识不足,未将当日井下涌水量变化 异常情况汇报上级领导;编制的山西吕梁离石王家庄煤业有限 公司“原厚德煤业”积水区排水安全措施中人为设置的排水警 戒线没有理论依据。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 建议 依据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第(七)项、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给予其撤职处分; 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撤销其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证号14232819891007321X) 。 4.雷进海,男,1976 年 7 月出生,群众,本科学历,王家庄 煤业安全副矿长,负责矿井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山西吕梁 离石王家庄煤业有限公司“原厚德煤业”积水区排水安全措施 4 4.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二十一条 第一款第一款 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 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造成重大损失的,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 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 20 - 审核、把关不严,对人为设置的排水警戒线没有理论依据失察; 对职工日常安全培训不到位; 对原厚德煤业工业广场积水区存在 重大隐患分析研判不准,请示矿长同意后通知入井作业。对事故 的发生负主要责任。 建议 依据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第 (七) 项、 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给予其记大过处分;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5规定, 吊销其煤 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证号 14230219760713291X),并处上一年年收入 50的罚款,计人民 币陆万壹仟陆佰陆拾捌元整( 61,668.00)。 5.张晓强,男,1987 年 1 月出生,群众,本科学历,王家庄 煤业通风副总工程师,当班带班矿领导,负责带班下井过程中跟 踪带班区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查事故隐患,记 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在原厚 德煤业工业广场积水区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跟踪落实不 到位的情况下,带领工人入井作业。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 建议 依据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第 (七) 项、 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给予其记大过处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吊销其煤 5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 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 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构 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21 - 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证号 140424198701032815),并处上一年年收入 50的罚款,计人民 币伍万肆仟壹佰柒拾贰元整( 54,172.00)。 6.毋宏哲,男,1986 年 5 月出生,群众,本科学历,王家庄 煤业地测科长,主持地测科全面工作。对原厚德煤业工业广场积 水区重大危险源辨识不到位,编制的山西吕梁离石王家庄煤业 有限公司“原厚德煤业”积水区排水安全措施中人为设置的排 水警戒线没有理论依据。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责任。 建议 依据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第 (七) 项、 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给予其记大过处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吊销其煤 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证号 140821198605190015),并处上一年年收入 50的罚款,计人民 币叁万柒仟壹佰壹拾肆元整( 37,114.00)。 7.李磊,男,1989 年 4 月出生,群众,本科学历,王家庄煤 业安全管理科科长,负责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工作。对原厚德煤业工业广场积水区重大危险源辨识、排 查不到位;对职工日常安全培训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责 任。 建议 依据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第(七)项、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给予其记过处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吊销其煤 - 22 - 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证号 142330198904188012),并处上一年年收入 50的罚款,计人民 币叁万柒仟陆佰捌拾陆元整( 37,686.00)。 大土河矿业公司(大土河矿业公司(7 7 人)人) 8.曹东伟,男,1997 年 9 月出生,群众,高中学历,大土河 矿业公司调度员,事故当天中班调度员,负责矿业投资公司当班 调度台账的记录和各项工作的上传下达。未将“王家庄煤业暴雨 极端天气井下紧急撤人后再次组织工人入井” 的重大事项向大土 河矿业公司领导汇报。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 建议由大土河矿业公司解除与其劳动合同。 9.赵建忠,男,1974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大 土河矿业公司安全监管部科员,王家庄煤业包矿成员。对原厚德 煤业工业广场积水区重大隐患的督促治理不到位; 对原厚德煤业 工业广场积水区重大危险源辨识、检查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 主要责任。 建议 依据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第 (七) 项、 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给予其记大过处分; 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薛春祥,男,1966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 大土河矿业公司生产技术科科员, 负责管理大土河矿业公司调度。 对大土河矿业公司调度工作管理不力,致使当班调度员未将“王 - 23 - 家庄煤业暴雨极端天气井下紧急撤人后再次组织工人入井” 的重 大事项向公司领导汇报。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责任。 建议 依据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第(七)项、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给予其记过处分; 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11.李晓东,男,1975 年 9 月出生,群众,本科学历,大土 河矿业公司地质副总工程师兼地质防治部部长, 在总工程师领导 下负责公司和所属矿井本专业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日常的技术管 理工作。对原厚德煤业工业广场积水区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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