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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水便函〔2022〕78号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 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林西产业园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技术审查意见的函 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 革实施方案 内政办发〔2020〕19号的相关要求,我厅组 织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对你单位提交的内蒙古赤峰有 色金属开发区林西产业园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进行了技术审 查。现将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林西产业园水土保持区 域评估报告技术审查意见印发你单位。请你单位认真落实区 域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区域评估成 果互认共享,组织做好区域水土保持相关工作。 附件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林西产业园水土保持区 域评估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2022年4月6日 2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文件 内水中心技审〔2022〕36号 签发人王亚东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关于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林西产业园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技术审查意见的报告 自治区水利厅 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内蒙古 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林西产业园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以下简 称报告,并以林园管字2021169 号文报送水利厅受理 编号6108。受水利厅委托,我中心于2022年1月12日在呼和 浩特组织对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经进一步审核,该报告 基本符合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的技术规范、标准 3 及规定,现将技术审查意见上报水利厅。 附件1. 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林西产业园水土保持区 域评估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2. 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林西产业园水土保持 区域评估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2 0 2 2 年 3 月 2 3 日 内蒙古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印发 4 附件1 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林西产业园水土保持区 域评估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属内蒙古自治区开发区审核公 告目录2021 年版中的二类开发区,包括林西产业园、林东 产业园两个区块,林西产业园位于林西县境内,四至围合面积 1897.82 公顷,其中稳定耕地108.85 公顷,区块用地1788.97 公顷。产业园由四个地块组成,1号地块1246.22公顷,2号地 块147.30公顷,3号地块182.91公顷,4号地块212.54公顷; 划分为金鼎工业区地块1和地块2、东台子工业区地块3、 清华网络科技园地块4;目前产业园建成区501.14公顷,园 区入驻企业96家。 园区区域地貌为低山丘陵区,属中温带半干旱大陆性气候, 多年平均气温4.8℃、风速2.7米/秒、降水量384.9 毫米、蒸 发量1925.8毫米,最大冻土深度2.1米;土壤类型以栗钙土为 主,植被类型为典型草原,植被覆盖度30左右;水土流失以水 力侵蚀为主;园区所在林西县属西辽河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 理区,水土保持区划属东北黑土区。 一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与责任主体 基本同意报告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及责任主体,水土流 失防治责任范围为区块用地面积1788.97公顷。其中园区管理机 构承担园区水土流失防治的主体责任,对区域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1 5 措施落实负总责,生产建设单位承担相应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 的主体责任。 二、 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制约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从水土保持角度对园区总体布局的分析与评 价。 三基本同意从水土保持角度对土石方平衡及表土保护利 用方案分析与评价。做好土石方合理调配及综合利用。 四基本同意取土料场、表土堆放场、土石方中转场、 弃土石、渣场设置评价结论。 三、 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园区建设可能造成 的新增水土流失量11.53万吨。 四、 水土流失防治方案 一基本同意区域及分区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区域水土流失 总体控制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2,表土保护利用率90, 土石方综合利用率100,渣土防护率90,裸露地表防护率95, 林草覆盖率25。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 分区防治措施布设。 1.做好园区表土剥离、保护及利用。各功能区施工前先行实 施表土剥离、集中堆放、拦挡、苫盖等措施,表土后续全部回覆 6 利用。 2.有效落实截排水及降水蓄渗措施。园区沿道路两侧落实排 水措施,全面实施雨污分流并综合利用;各功能区步行道及停车 场等硬化区优选透水植草砖铺装措施。 3.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理念,提升园区绿 化、美化标准。在园区道路两侧、建筑物周边空地及其他裸露地, 合理配置乔、灌、花、草等植物品种,布设下沉式绿地及节水灌 溉措施。 4.加强拦挡、边坡防护措施落实。园区所有边坡均需落实防 护措施,其中低矮边坡采用植草防护方式,高填、深挖区优先采 用工程与植物相结合的综合护坡形式进行防护。 5.园区内各类工程建设过程中做好临时堆土围挡、苫盖措施, 有效布置场地临时排水及沉砂措施,对堆土期超过一个生长季的 临时堆土区落实撒播草籽措施。 6.严格落实园区内渣场拦挡、边坡防护、截排水及植物防护 等各项措施,确保渣场安全稳定,有效控制渣场水土流失。加强 渣场运行期的管护,按规定开展安全稳定评价工作。渣场运行期 满闭库后及时按规定实施综合治理。 五、 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一监测范围确定为园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园区管理 机构应积极推行统一组织开展区域水土保持监测,监测成果供区 域内建设项目共享使用。 7 二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主要采用调 查监测、定位观测、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监测相结合的方法实 施监测。 六、水土保持保障措施 基本同意报告确定的水土保持保障措施。加强园区水土保持 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水 土保持承诺制管理,依法依规及时缴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 有效落实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抄送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 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赤峰市水利局、林西县水利 局、赤峰市添源水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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