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商贸服务物流园地块4、5水保批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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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水便函〔2022〕117号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内蒙古 赤峰商贸服务物流园区地块4、地块5水土 保持区域评估报告技术审查意见的函 内蒙古赤峰商贸服务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 革实施方案 内政办发〔2020〕19号的相关要求,我厅组 织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对你单位提交的内蒙古赤峰商 贸服务物流园区地块4、地块5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进行了技 术审查。现将内蒙古赤峰商贸服务物流园区地块4、地块5水 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技术审查意见印发你单位。请你单位认 真落实区域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区 域评估成果互认共享,组织做好区域水土保持相关工作。 附件内蒙古赤峰商贸服务物流园区地块4、地块5水土 保持区域评估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2 0 2 2 年 4 月 9 日 2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文件 内水中心技审〔2022〕67号 签发人王亚东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关于报送内蒙古赤峰商贸服务物流园区 地块4、地块5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 技术审查意见的报告 自治区水利厅 内蒙古赤峰商贸服务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内蒙 古赤峰商贸服务物流园区地块4、地块5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 以下简称报告,并以赤物发〔2021〕73号文报送水利厅受 理编号6108。受水利厅委托,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于2022年2月18日在呼和浩特组织对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 3 并提出技术审查修改意见。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报告编制 单位根据技术审查修改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进 一步审核,该报告基本符合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水土保持区域 评估的技术规范、标准及规定。 特此上报。 附件 1. 内蒙古赤峰商贸服务物流园区地块4、地块5水土保持区 域评估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2. 内蒙古赤峰商贸服务物流园区地块4、地块5水土保持区 域评估报告 内蒙古自洽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20221年3月28日 内蒙古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2022年3月28 日印发 4 附件1 内 蒙 古 赤 峰 商 贸 服 务 物 流 园 区 地 块 4 、 地 块 5 水 土 保 持 区域评估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内蒙古赤峰商贸服务物流园属内蒙古自治区开发区审核公告 目录2021 年版中的二类开发区,共包括5个地块,地块1和 地块2为原赤峰和美工贸园,地块3为原赤峰商贸物流城,地块4 和地块5为原内蒙古红山物流园区的北区和南区。地块1、地块2 地块3已另行编制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本报告评估范围为地块 4和地块5原内蒙古红山物流园区。地块4和地块5位于赤峰市 红山区境内,四至围合面积1233.70公顷,其中稳定耕地253.14 公顷,区块用地980.56公顷。划分为产业区、道路及交通设施区、 公共管理与服务区、公共设施区、绿地与广场区5个功能区;目前 园区建成区面积799.47公顷,入驻企业273家。 园区位于内蒙古高原向松辽平原过渡地带,区域地貌为丘陵, 属中温带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多年平均气温7.5℃、风速2.7米/ 秒、降水量371.3毫米、蒸发量1916.3毫米、无霜期137天,最 大冻土深度2.0米;土壤类型以褐土为主,植被类型为典型草原, 植被覆盖度30~45;水土流失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园区所在 的红山区属西辽河大凌河中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水土 保持区划属北方土石山区。 一、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与责任主体 基本同意报告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及责任主体,水土流失 5 防治责任范围为区块用地面积980.56 公顷。其中园区管理机构承 担园区水土流失防治的主体责任,对区域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措施 落实负总责,生产建设单位承担相应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的主体 责任。 二、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制约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从水土保持角度对园区总体布局的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从水土保持角度对土石方平衡及表土保护利用 方案分析与评价。做好土石方合理调配及综合利用。 四基本同意取土料场、表土堆放场、土石方中转场、弃 土石、渣场设置评价结论。 三、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园区建设可能造成的 新增水土流失量8.43万吨。 四、水土流失防治方案 一基本同意区域及分区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区域水土流失总 体控制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6,表土保护利用率95,土石 方综合利用率100,渣土防护率97,裸露地表防护率95,林草 覆盖率24。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分 区防治措施布设。 1.做好园区表土剥离、保护及利用。各功能区施工前先行实施 6 表土剥离、集中堆放、拦挡、苫盖等措施,表土后续全部回覆利用。 2.有效落实截排水及降水蓄渗措施。园区沿道路两侧落实排水 措施,全面实施雨污分流并综合利用;各功能区步行道及停车场等 硬化区优选透水植草砖铺装措施。 3.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理念,提升园区绿化、 美化标准。在园区道路两侧、建筑物周边空地及其他裸露地,合理 配置乔、灌、花、草等植物品种,布设下沉式绿地及节水灌溉措施。 4.加强拦挡、边坡防护措施落实。园区所有边坡均需落实防护 措施,其中低矮边坡采用植草防护方式,高填、深挖区优先采用工 程与植物相结合的综合护坡形式进行防护。 5.园区内各类工程建设过程中做好临时堆土围挡、苫盖措施, 有效布置场地临时排水及沉砂措施,对堆土期超过一个生长季的临 时堆土区落实撒播草籽措施。 五、 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一监测范围确定为园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园区管理机 构力争统一组织开展区域水土保持监测,监测成果供区域内建设项 目共享使用。 二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主要采用调查 监测、定位观测、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监测相结合的方法实施监 测。 六、 水土保持保障措施 基本同意报告确定的水土保持保障措施。加强园区水土保持管 7 理工作,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水土保 持承诺制管理,依法依规及时缴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有效 落实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抄送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 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赤峰市水利局、红山区农牧 水利局、内蒙古顺源水文勘测有限责任公司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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