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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环字〔2018〕1号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关于内蒙古赤峰玉龙工业园区总体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赤峰玉龙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送的内蒙古赤峰玉龙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我厅组织有关部门 代表和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审查。经研究,形成如下意见 1 一 、内蒙古赤峰玉龙工业园区规划区包括南区和北区,规划 总面积19.03平方公里。北区规划范围东至东环路、西至园区路、 南至少郎河、北至北环路,规划面积12.21平方公里,设置生产 服务配套核心区、有色金属和机械加工产业集群、综合产业集群 和特色轻工制造产业集群4个功能分区。南区规划范围东至园区 路、西至东额其路、南至南敖包山、北至白音他拉大道,规划面 积6.82平方公里,设置绿色农畜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和高新科 技产业集群2个功能分区。规划近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0年。 二、报告书提出的区域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 规划调整意见总体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可结合本意见的要 求,作为调整、 完 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性 文件。应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依据报告书意见,进一步优化 规划,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有效预防和减轻规划 实施可能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 三、在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园区的开发建设要服从于翁牛特旗乌丹镇城市总体规 划,并要与当地其他专项规划相协调。按照内蒙古自 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 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及我厅加强自治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 2 意见等文件要求,指导园区建设。 二园区应主动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本着循环经济理念 科学发展绿色农畜产品加工、有色金属和机械加工、特色轻工制 造等产业,不宜发展生物发酵、 有色冶炼等重 污染和高环境风险 产业。鼓励延伸产业链,构建产业循环、资源节约、环境友好、 集约发展的现代产业新体系。 三 按照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达标、人居环境功能保障、环 境风险有效管控等要求,合理控制产业发展规模,科学规划建设 时序。 四园区各产业片区间应防范相互污染干扰,园区与居民 区、地表水体等环境敏感区之间应设置合理的防护隔离区,有效 防范环境污染和事故风险。 五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区域大气 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做好重点行业污染防治, 加强分散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严控扬尘污染,加强道路、建 筑工地、企业料场、裸露地面等扬尘污染防治。确保规划期内区 域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 六园区应采取自建或者依托现有设施等方式,科学合理 设置污水处理厂,全面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河排污口。严 3 格落实翁牛特旗乌丹镇少郎河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方案,建设 人工湿地等水质深度净化工程,确保园区废水综合利用和尾水排 放满足环境管理相关要求。除食品产业外,禁止工业企业擅自使 用地下水作为生产水源。规范处置固体废物,统筹规划逐步实现 集中供热。 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建立和不断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机制和应急体系,最大限度降低环 境风险。 八加强环境监管及日常环境质量监测。重点企业排污口 要设置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确保园区各企业污染物 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对区域大气、地下水、土壤等的跟踪监 测,对常规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实施有效监测和长期监控,防止 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九全面排查和梳理现有企业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情况, 综合考虑拟引进项目的环境影响,在项目环评审批及事中事后监 管中严格落实规划环评成果,推动园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 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十总体规划实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时,应当及时组织 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规划修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4 对规划所包含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重点分析 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可行性、 可靠性,环境质量 现状等工作内容可以适当简化。 内蒙古自治生态环境厅 2218年11月14日 5 抄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赤峰市环境保护局,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赤峰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8年11月14 日印发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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