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区)项目文物核查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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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文物局关于内蒙古赤峰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赤峰市资 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区项目文物核查的 意见的函 元宝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文物局 现将自治区文物局关于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元宝山产业园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区项目 文物核查的意见内文物保函〔2021〕360号转发给你 们,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因地下埋藏文物存在未知性,请你局指导园区及建 设单位在实施工程建设前,聘请专业机构开展必要的考古勘 探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办国办 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在项目施工建设 中如发现或涉及文物遗存,建设方应在文物部门的指导下采 取必要的文物安全保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如需考古发掘,须 报国家文物局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二、请你局协调园区指导监督建设部门严格按照核准的 方案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附件 自治区文物局关于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元宝山产业园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区项 目文物核查的意见内文物保函2021360号 赤峰市文物局 2021年12月30日 内文物保函〔2021〕360 号 自治区文物局关于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 转型开发区项目文物核查的意见 赤峰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对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 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区文物调查报告进行审批的 请示赤文物字〔2021〕230 号收悉。根据自治区文物考古研 究院核查提出的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 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区项目文物核查报告内 文考基字〔2021〕264号,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园区建设。 二、 因地下埋藏文物存在未知性,请你局指导园区及建设单 位在实施工程建设前,聘请专业机构开展必要的考古勘探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文物 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在项目施工建设中如发现或涉及文 物遗存,建设方应在文物部门的指导下采取必要的文物安全保护 措施并及时报告,如需考古发掘,须报国家文物局批准后方可组 织施工。 三、请你局协调园区指导监督建设部门严格按照核准的方案 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 2021年12月28日 抄送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 2021年12月28 日印发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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