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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县级绿色矿山创建方案 1、概述 1.1项目来源 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成立于2007年1月,是一家建筑石料(饰面材荒料)矿开采的私营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20万元。矿山按兰溪市官塘坑边村采石场开采方案与安全技术措施及兰溪市香溪镇坑边石料矿开发利用方案的要求进行矿山基本建设,于2007年10月26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ZK)FM安许证字〔G071002413〕},目前已投入正式开采。矿山开采的矿石加工成建筑饰面材,产品主要销售给当地的建设工地。 2009年7月,兰溪市国土资源局将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列入县级绿色矿山创建单位之一。受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的委托,我公司于2009年9月前往矿山进行实地勘查、收集资料。我公司根据矿山的实际情况,同时结合业主的意见,编制了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县级绿色矿山创建方案。 1.2编制目的 本方案编制的目的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指导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为国土资源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监督和验收工作提供依据。 1.3编制依据 1.3.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6)浙江省矿产资源条例; 1.3.2规范性文件 1)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 2)浙江省省级绿色矿山创建管理暂行办法(浙土资发[2008]20号); 3)关于印发兰溪市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兰政办发[2008]158号); 4)兰溪市生态建设规划; 5)兰溪市矿产资源规划(2006-2020年); 6)兰溪市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03~2012年); 7)关于开展创建省级绿色矿山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05]107号文); 1.3.3设计技术规范 1)浙江省露天开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技术要求; 2)浙江省绿色矿山创建指南(试行); 3)浙江省绿色矿山考核指标(试行); 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5)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 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8)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 9)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 10)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l64232006); 1.3.4技术资料 1)浙江省兰溪市官塘乡坑边采石场建筑石材矿产资源储量核算报告,2006年9月,浙江省第三地质大队编制; 2)兰溪市香溪镇坑边石料矿开发利用方案,浙江明达工程安全检测检验服务有限公司,2006年10月; 3)兰溪市官塘坑边村采石场开采方案与安全技术措施,金华市高鑫安全检测评价中心,2006年10月; 4)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浙江泰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07年8月; 5)兰溪市官塘坑边采石场建筑石材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兰溪市水土保持综合试验站,2007年2月; 2、矿区概况 2.1地理位置、行政辖区及交通条件 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建筑石材矿,位于兰溪市区北东直距20公里,官塘乡现为香溪镇以北约8公里,行政区划隶属坑边行政村。 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9033’17”,北纬2920’44”。 矿区交通便利,兰溪~坑边公路从矿区北西侧的前旺村通过,兰溪至矿区大部份为水泥路面公路,其中从长山沿村至矿区约1公里为砂石公。 矿区位置 图21 矿区交通位置示意图 2.2气候条件 本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温和多雨,四季分明。年平均温度17 7℃,极端最低温度一8.2℃,极端最高温度41.3℃。年平均降雨量1450mm,最低89lmm最高达2150mm。常年无霜期264天。夏秋之际常有台风袭击,春夏偶有冰雹为害。 2.3自然地理概况 1)地形地貌 矿区位于兰溪市中北部丘陵区,海拔高度一般在65m ~ 150m之间,矿区西南侧的竹丝岩,海拔175.2m,是矿区最高点。地形坡度一般在30~35左右,切割深度小于100m,最低处标高为52.5m。 矿区一带地表植被发育,为小灌木及松林,植被覆盖率约80%。残坡积层厚0.1~1m,平均厚0.5m;强风化层厚1~2m,平均厚l.5m。 图2-2 开采区全貌 图2-3矿区周边植被情况 2河流水系 矿区行政区属香溪镇官塘乡管辖,区内主要有三大水系,乌石溪水系、七都溪水系和官塘乡南部的梅溪水系,乌石溪水系自北向南于黄坑边汇入梅溪,七都溪水系自北向南于下杨汇入兰江。境内河流大多发源于周围山地,流向镇内盆地内部的兰江,属源头山溪性河流,矿山的下游是七都溪。 3)土壤植被 土壤土壤以红壤土为主,其它为黄壤和灰棕壤。从土地利用的角度,可分为自然土壤、旱地土壤和水田土壤三大类。自然土壤分布在未经开发的山地、丘陵;旱地土壤与水稻土壤主要分布在已开垦的耕地上,旱地土壤主要有紫砂土、黄筋泥等;水田土壤一般都由旱地土壤通过长期水稻栽培过程而形成。 植被本市植被类型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和针叶林,低丘地区有经济林种植。植物资源丰富,有林木植物72科297种,草本植物72科219种,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有11大类100多个品种。 2.4经济条件 香溪自然生态环境佳,丘陵山地绿色水果遍山野,兰江之畔湖塘水面布其间。积极发展高效农业,调整产品结构,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杨梅、芦柑、蚕桑、鱼蚌混养淡水养殖基地,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奠定了基础。 香溪充分发挥地处城郊、易吸纳中心城区外迁产业和接收中心城区功能扩散,受经济辐射力强的优势,依托47省道及兰江水运、大力发展个私经济,形成了以机械、外贸制鞋、食品、塑料、矿石黄沙开采等支柱行为。兰浦省道的拓宽改造为个私经济的发展带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2.5土地利用状况 香溪镇位于兰溪市中部,镇政府驻地为香溪自然镇,辖区面积为77.53平方公里,辖43个行政村,耕地面积24177.3亩,在广大村民20多年的不懈努力下,积极发展高效农业,调整产品结构,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杨梅、芦柑、蚕桑、鱼蚌混养淡水养殖基地,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奠定了基础。 2.6矿山开采条件 2.6.1水文地质条件 本矿床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矿区无地表径流和泉眼分布地下水类型主要为侏罗系中统渔山尖组裂隙含水层J2y和第四系松散残坡积层孔隙含水层2类,均具弱富水性,枯水期基本干涸,由大气降水补给形成地表径流,沿自然斜坡向下排泄。 1第四系松散残坡积层孔隙含水层dl-plQ4 分布于山坡、沟谷及地势低洼地段,主要由粘土、粉质粘土夹风化基岩碎块、矿渣废石等组成,地下水赋存于孔隙中,泉水流量O.O1~O.25 /s,流量随季节变化大,大多属间歇泉。 2侏罗系中统渔山尖组裂隙含水层J2y 为含矿层位。岩性为青灰色砂岩、含砾砂岩,砂状、含砾砂状结构,块状构造。断裂不发育,仅有少量节理裂隙出现。泉水出露少,流量小于0.1 /s,属弱含水层。 矿区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2.6.2工程地质条件 矿区侏罗系中统渔山尖组J2y,是本矿床赋存层位。其岩性为青灰色砂岩、含砾砂岩,砂状、含砾砂状结构,块状构造。矿物成分以石英、长石为主,有少量云母。胶结物主要为长英质。含砾砂岩呈透镜状、长条状、团块状产于砂岩中,分布不均,规模不大,一般长约数米,与砂岩接触界线较明显。砾石成分主要为火山岩、砂岩等,砾径一般在3 cm~5cm,大者可达10cm。砾石磨圆度为圆次圆状,砾石含量约占10~15%。近地表部位强风化岩石厚约O.5m左右,弱风化岩厚度小于0.5m,岩体质硬性脆,完整性较好。地表覆盖风化残积层一般厚O.2~1.0m,平均厚度0.5m,为黄褐色荒料及面石土,结构稍密。 矿区范围未见断裂构造,仅发育少量节理裂隙,主要有以下3组①产状215∠8l。呈闭合状,断面较平整,延伸长达20m以上,密度O.5~l条/米。②产状315∠75。微张开,断面基本平整,延伸长约10m, 矿区仅见1条。③产状200∠45。呈闭合状,规模小,一般长仅数十厘米。 矿层整体性较好,矿石抗压强度等物理力学性质良好。矿区工程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 2.6.3环境地质条件 根据浙江省地震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及浙江省建设厅[2001]167号文件,本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小于0.05g,相当于地震烈度小于Ⅵ度区,属震级小、烈度低的稳定区域。 矿区位于兰溪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划定的地质灾害不易发区,矿区周围1km范围内无现状地质灾害点分布。 目前矿山作业采用人工凿眼放炮、自然崩落的传统方法,进行露天采矿。开采宕面高约40m。据观察,该宕面存在3组节理,其中一组与坡面同向,产状315∠75。,延伸长约10m,断面基本平整,微张开。在开采过程中,如宕面处理不当,可能诱发崩塌、掉块等现象。 矿区环境地质条件简单。 2.7矿山现状 2.7.1 矿区范围及规模 根据兰溪市人民政府2007年1月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3307810720001),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矿区范围由4个平面拐点坐标构成,矿区面积0.0229km2,开采标高173m~70m。矿区范围见下表2-1, 表2-1矿区范围坐标表 拐点XY备注 A32477034045650680坐标系 B324772240456652 C324759940456660 D324751440456519 矿山规模年产矿石量5万立方米/年。 本矿山为山坡露天矿山,矿山开采对象为矿区内侏罗系中统渔山尖组J2y青灰色砂岩,矿区范围内岩性单一,矿石致密坚硬,抗风化能力强,抗压强度大,稳固性好。截至2008年底(储量年报)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保有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364.028千立方米,按地质报告20的成荒率计算保有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72.8千立方米荒料,。依据2002年8月的“简测报告”, 剥采比为 0.0441。矿山总体开采技术条件较好,适于露天开采。 2.7.2平面布设 矿区平面布设共由3个部分组成采矿场、堆矿场、加工场(包括产品临时堆放场)。 采矿场总占地面积22932㎡。为山坡露天水平台阶开采,目前自60m标高起中间设85m~95m一个开采平台,安全平台宽6m。 加工场及产品临时堆放场,位于开采区北侧区的中部,现有加工场占地3136.31m2,加工场地范围内布置了产品临时堆放场。产品按不同规格分别堆放,近离运输的矿山简易公路旁,便于装载运输。同时布置了铲装运输汽车及机械设备临时停放场地。 临时堆土场占地3282m2,分布在开采区的北侧及北西侧,剥离表土待矿山闭坑复绿用。 2.7.3开采技术和加工工艺 2006年10月,业主委托浙江明达工程安全检测检验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兰溪市香溪镇坑边石料矿开发利用方案,矿山从2006年10月起按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建设。 兰溪市香溪镇坑边石料矿开发利用方案采用斜坡卷扬机和汽车运输联合开拓,采用机割自上而下分层开采。但从剥离揭露情况看,该矿上部表土及半风化层岩体较厚,机械切割的成材率较低,不适宜采用机械切割,较适宜采用浅孔排炮或浅孔松动爆破作业方法(依据变更采矿方法的说明)。 开采技术 采矿工序分为穿孔爆破修整铲装运输。 采剥作业采剥顺序遵循从上至下原则。新水平入车路堑开拓完成后,初期采剥工作线沿该水平的等高线展开,坚持先剥土后开采,同时逐步把工作线由初期的沿等高线向呈扇形扩展,采矿工作自北向南推进。 穿孔爆破根据山体的地形、地质、周边环境及月开采量等实际情况,矿山主要采用中深孔爆破的方式分台阶进行开采,穿孔采用YT-28手持风钻为主,爆破采用散装铵油炸药和乳化油炸药,采用导爆管非电毫秒雷管微差爆破网络连结起爆。爆破物品由民爆器材公司配送。 修整采用风镐打孔,锲子胀裂进行修整, 铲装运输矿石采用液压挖掘机集料,正铲装车,拖拉机自卸车运输。 2.7.4开采期限及投资 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为6年(2007.1~2012.1),实际投入资金约120万元。 2.8 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基本条件 1)矿山企业证照齐全 ①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7813701662; ②具有采矿许可证,证号3307810720001; ③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ZKFM安许证字[G071002413]; ④具有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兰公爆证字07-001号; ⑤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征(占)用林手续。 2)具有经批准的各种设计方案。 ①兰溪市香溪镇坑边石料矿开发利用方案,浙江明达工程安全检测检验服务有限公司,2006年10月; ②兰溪市官塘坑边采石场建筑石材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兰溪市水土保持综合试验站,2007年2月; ③浙江省兰溪市官塘乡坑边采石场建筑石材矿产资源储量核算报告,2006年9月,浙江省第三地质大队编制; ④兰溪市官塘坑边村采石场开采方案与安全技术措施,金华市高鑫安全检测评价中心,2006年10月; ⑤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浙江泰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07年8月; 3)诚信守法,依法经营 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没有受到与矿业生产相关的行政处罚。2008年被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授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兰溪市一级企业的荣誉称号。 4)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缴纳相关的税费。 2.9现状分析 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于2009年7月就对照兰溪市“五项”19条考核标准,从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闭坑矿区生态化五个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实施绿色创建,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措施有力。 2.9.1达标情况 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在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中,对照兰溪市“五项”19条考核标准,认真分析现状,突出重点,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扎实创建。 1)资源利用集约化 ①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矿区位于兰溪市规划开采区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兰溪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矿山开采、加工布局合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规范。 ②产品结构优化,吨耗资源消耗达标 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根据石料市场需求,矿石加工成装饰板材的荒料及挡土墙面石,产品质量较好,受用户及建设部门欢迎。吨耗资源消耗已达标,吨耗资源经济效益(税、费、利)达到4.74元/吨,通过绿色矿山创建,吨耗经济效益达到全县同类矿山较先进水平。 ③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开采的废弃物(表土、风化矿岩、细石砂、石粉、淤泥)已妥善堆放,用于以后矿山复绿,本矿山开采的废弃物90以上得到及时处置,废弃物排放得到了有效控制。 2)开采方式科学化 ①矿山没有严格实施设计方案。由于开采范围的变更,开采区最大相对开采高差为103m,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9号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该矿山不属于小型露天采石场,矿山应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的开拓方式(或采用桅杆吊装和索道吊装开拓),不得采用挖机便道,宕面斜坡溜矿的开拓方式,矿山开拓公路达不到设计要求、分台阶开采方式不规范(规程要求机械化开采时最小工作平台宽度由设计确定,但应不小于30m;分台阶工作平台宽度,应大于分台阶高度),基本上是一面坡开采,但达到中深孔爆破作业要求。通过了金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的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爆破方案符合爆破安全规程。 图2-4矿山宕面现状 ②矿山开采作业方式先进,采剥作业做到先剥离后开采。开采采取分区块(由北向南推进)进行,但自上而下分水平台阶式开采不规范。采用手持式风钻凿岩、中深孔微差爆破。由装载机集料运输,将矿石运送堆矿场。加工简单,加工布设合理,完全满足年产5万方荒料及建筑面料所需设备生产能力的要求。 ③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方案科学,但没有严格实施。荒料及建筑面料加工过程中采用干式作业。矿山运输道路采取了清扫、但没有洒水设施。人工修整过程中未采用湿式作业。采矿场大气降水利用自然山沟排水,矿山生产降尘用水主要是凿岩降尘用水,用水量很少,全部自然蒸发。采矿场大气降水利用自然山沟排水,采矿场的积水经中部的沉淀池中沉淀后排入七都溪(目前只有1个沉淀池,由于矿山未委托相关部门及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应及时委托办理并提供相应的报告)。剥离的表土进行综合利用,不随意堆放,减少了对土地的侵占和环境的破坏。 图2-5矿山沉淀池 由于矿区远离村庄(坑边村),直线距离500m,故对其影响较小。 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已委托建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准备在办公、生活区进行绿化,并作了一定的治理工作,部份绿化地点已覆上表土,已绿化面积现在为440m2。 3)生产工艺环保化 ①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已委托建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在绿色方案创建过程中,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立环境监测体系,确保各项环保设施通过环保部门的验收。 ②面石修整场地应采用湿式作业,矿山应具有较完善的生产清洁系统,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 ③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建有一级沉淀池污水处理设施,主要是面石及荒料加工场(包括矿石堆放场)的污水通过排水沟进入沉淀池沉淀后排入七都溪。采矿场排水利用宕底平面南高北低地势排入沉淀池,然后入七都溪。由于矿山未对排入七都溪的水进行检测,在绿色矿山创建中应及时落实该项工作,并依据评价结论与建议对现有设施进行补充完善,确保矿山能符合绿色矿山的要求。 ④矿山剥离物主要是表土,面石及荒料修整脚料很少。本矿山没有废弃物乱堆放现象,减少了土地侵占和环境污染。 4)企业管理规范化 ①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矿山企业目前已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整个创建工作实现法人代表人负责制。 ②制定了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方案。根据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矿山实际,创建工作重点是在面石加工场的粉尘、污水、噪声减排;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周边生态治理,改善矿山作业环境;应在采矿权登记范围内已经靠帮的边坡和台地可绿化区域进行绿化等工作。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措施有力。 ③矿产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规章制度完善并责任落实,但各类报表不够齐全,各类台账、档案资料填写不完整。 ④矿容矿貌整洁,生产秩序井然。 矿山布局充分考虑了对七都溪的环境影响,总图布置基本合理,生产安全。 图2-6 矿山生活办公区 ⑤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做到了依法纳税、缴费,足额交纳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 5)闭坑矿区生态化 ①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未坚持矿山生态环境边开采边治理,对工业场地周边人工边坡未进行植树、栽藤绿化,未对采矿场生活办公区矿山道路两侧种植苗木,但有完备的局部闭坑矿区和矿山闭矿生态环境治理方案。 ②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设有安全科、采石场有专职安全员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经常对采矿边坡进行动态检查,发现有崩、滑等隐患地段及时处理,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矿山无地质灾害隐患。 ③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矿山企业负责闭坑矿区的复绿工作,履行义务并承担复垦复绿经费,闭坑矿区应达到复垦复绿验收标准。 2.9.2存在主要问题 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对照兰溪市县级绿色矿山考核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 1)矿山未按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而采用一面坡开采。因开拓公路达不到设计要求,导致无法采用汽车运输,目前采用的是宕面斜破溜矿的方法。 2)矿山荒料及建筑面料加工未采用湿式作业,运输道未进行洒水降尘。 3)矿山道路两侧未进行植树绿化。 3、创建目标及指标设定 3.1创建目标 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绿色矿山创建目标2009年底前达到县级绿色矿山验收标准,成为兰溪市首批县级绿色矿山挂牌企业,使矿山企业取得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3.2目标分解 根据县级绿色矿山考核程序及评分办法,针对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的现状,项目组对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创建兰溪市县级绿色矿山目标进行了分解(详见表3-1)。 表3-1 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县级绿色矿山创建目标分解表 序号创建内容矿区现状创建目标创建措施 一、资源利用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具备规范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矿山开采方案与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开发利用方案科学。规范开采,严格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2吨耗资源经济效益2008年度吨耗资源实现经济效益(利润税金)4.74元。吨耗资源产生的经济效益(税、利、费)居全县同类矿山先进水平。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生产技术水平,提升产品档次,形成附加值高的系列产品。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率2008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率95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率高,达到全县同类矿山先进水平。增加挡墙面石产品,对饰面材脚料进行综合利用。 4能耗指标2008年度单位荒料及面石产品能耗指标为1.0千克标准煤/吨。能耗指标低,居全县同类矿山先进水平。提高自动化程度,降低能源浪费。 5废弃物排放增加挡墙面石产品,对饰面材脚料进行综合利用。废弃物90﹪以上得到妥善处置。增加挡墙面石产品,对饰面材脚料进行综合利用,减少废弃物排放。 二、开采方式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实施不符合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的要求,但采用浅孔爆破。严格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自上而下分水平台阶式开采,采用浅孔爆破搞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严格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采用浅孔爆破。 2采矿方法露天采矿,公路开拓公路坡度不符合要求,扇形采剥,一面坡开采。采用先进的采矿方法,居全县(区)同类矿山先进水平实规自上而下分台阶规范开采。 3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建立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办公生活区、堆土场及永久开挖边坡未进行绿化。规定科学方案并严格实施,矿区绿化率覆盖率达到全县(区)同类矿山的先进水平。矿区可绿化点绿化率达到80以上,办公生活区加强绿化美化。 三、生产工艺 1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矿山建立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各项环保设施没有落实,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立环境监测体系,确保各项环保设施落实,通过环保部门验收。 2采、选、运生产过程生产清洁系统不完善 ,目前采用的是干式作业方式。采、运生产达到清洁要求。面石加工加强粉尘防治措施,保障湿式作业设备正常运转。 3废渣、污水、粉尘、噪声排放环保环保措施没落实,未进行达标排放验收。基本实现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保措施,保证环保设施的长期有效运行,进一步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污水排放检测,避免对七都溪水的污染,基本实现达标排放。 四、企业管理 1组织机构企业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优化管理机构,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适应绿色矿山管理工作的需求。 2规章制度规章制度较为齐全。规章制度完善,各类报表齐全,台帐、档案资料完整。实施绿色矿山的管理制度,建立绿色矿山管理台帐和档案资料 3矿容矿貌矿容矿貌较为不整洁,生产有序。矿容矿貌整洁,秩序井然。提高矿区加工场绿化和整洁,建好加工区污水排放系统。 4纳税与缴费按市(区)有关要求办理。照章缴费、依法纳税,足额交纳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足额交纳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 五、闭坑矿区 1矿山闭坑后生态环境治理与土地利用设计文件中设定了闭坑后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方案和矿地功能。具备完备的闭坑矿地利用方案,预设闭坑后矿地功能。完善矿山闭坑后环境治理方案和土地利用方案。 2地质灾害隐患无地质灾害隐患。无地质灾害隐患。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制度,无矿山地质灾害隐患。 3营造闭坑矿区生态和谐正在生产。矿区闭坑生态和谐。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认真实施,做到闭坑矿区生态和谐。 3.3考核指标 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在矿产资源集约利用、开采方式、加工工艺、企业管理等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和亮点。产品规格较齐全,矿产资源利用率高,矿山开采方式科学合理,水平台阶明显,加工设备先进,工艺环保节能,努力争创花园式矿山企业的典范。 3.3.1吨耗资源经济效益 矿区吨耗资源经济效益要求达到全县(区)建筑石料矿山先进水平。 根据提交的普查地质报告矿区范围内建筑用凝灰岩矿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364.028千立方米,按地质报告20的成荒率计算保有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72.8千立方米荒料,依据2002年8月的“简测报告”, 剥采比为 0.0441。按5万方/年生产能力计算,矿山生产年限为7.28年。根据2008年度矿山财务报表资料采矿综合成本为32.5元/方(剥离成本分摊),其中包括开采成本8元/方、加工成本13.25元/方、矿山规费11.25元/方包括矿山植被补偿费、税收、矿山管理费及其他费用)。年综合生产成本162.5万元,年销售额221.75万元。销售收入按年平均17.74元/吨计算,吨耗资源的实现经济效益可以达到4.74元/吨。 3.3.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率 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率要求达到95以上。本矿为小型建筑石料矿山,依据2002年8月的“简测报告”, 剥采比为 0.0441。本矿从2006年才开始试生产。开采工作面由北向南推进,开采从上至下分不规则台阶。荒料的脚料加工成建筑面石,设计矿产资源利用率约95以上。 3.3.3矿区绿化率 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可绿化点的绿化率要求达到80以上。矿区生活办公区、运输道路两旁、沉淀水池四周、临时边坡和局部永久边坡、加工场周围等可以绿化的区域(绿化点)都要求进行绿化,提高矿区绿化率。 3.3.4剥采比 据矿山的特点及所保有的资源量计算,开采境界内矿岩总量36.4千立方米,表土及矿石风化层剥离量16016m3,,剥采比0.0441。 3.3.5固体废弃物处置率 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要求固体废弃物处置率达到90。地表土剥离物集中堆放,以备矿山复绿用土,剥离的矿岩风化物以作建筑填料出售及填修矿山运输公路利用(或综合利用)。 3.3.6粉尘排放限制标准 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所在地的大气环境质量要求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区标准。加工场防尘采用湿式作业。扬尘、汽车尾气和爆破废气等,在切实落实各环节防治措施并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场界粉尘浓度必须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不对外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表3-2 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单位mg/m3) 污染物名称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监控点浓度 二氧化硫SO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4 氮氧化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12 粉尘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 3.3.7污水排放限制标准 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污水排放要求达标排放。本矿区污水经过污水处理池沉淀后达标排放,最终纳污河道为七都溪,根据浙江省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属Ⅲ类水环境功能区。矿山湿式加工产生的污水和矿区雨水冲刷污水经过沉淀池进行处理后做到质量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后排放。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废水排放标准见表3-3。 表3-3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废水排放标准限值 项 目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COD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标准限值6–9≥5≤6≤20≤4 项 目氨氮(NH3-N)氟化物(以F计)氰化物挥发酚硫化物 标准限值≤0.5≤1.0≤0.05≤0.002≤0.1 3.3.8噪声排放限制标准 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噪声排放要求达标。矿区声环境质量较好,其区域环境噪声远低于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的3类标准。但加工区厂界噪声将超过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Ⅲ类标准,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本矿区噪声排放标准见表3-4 表3-4 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噪声排放标准值 等效声级Lep[dB(A)] 类别昼间夜间 Ⅲ类6555 Ⅳ类7055 3.3.9矿区主要道路的防尘措施 矿山成品场往外运输道路,矿山办公生活区的道路,应定期洒水降尘,道路两侧植树绿化。 3.4指标设定 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县级绿色矿山各项考核指标设计标准汇总如表3-5。 表3-5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县级绿色矿山考核指标标准表 序号考核指标指标现状规划标准考核标准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率>9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率≥95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兰溪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矿山开采加工布局合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规范。 2产品结构和吨耗资源消耗2008年吨耗资源经济效益(利用税金)4.74元产品结构主要为荒料及面石。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吨耗资源消耗达标,吨耗资源经济效益达4.9元,力争达到全市同类矿山较先进水平产品结构优化,吨耗资源消耗达标,经济效益4.9元/吨 3废弃物处置地表土集中堆放,留作矿山复绿用土;风化矿岩修补矿山道路及综合利用制砂,废弃物处置率达90。矿山开采的废弃物90以上得到妥善处置矿山开采的废弃物90得到妥善处置 4开发利用方案和开采设计方案的实施没有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设计方案衬施,不符合要求。严格实施开发利用方案和开采设计方案,自上而下分水平台阶式开采,爆破方案应符合爆破安全规程。严格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开采设计方案,实现自上而下分水平台阶式开采,爆破方案符合爆破安全规程。 5开采作业方式露天一面坡坡式开采,先剥后采,开拓公路不符合设计要求。实现开采方式科学化,潜孔钻机穿孔,中深孔微差爆破,机械化运矿,加工设备满足年产8.5万方矿石生产能力需要。开采作业方式先进,生产加工工艺合理,加工设备先进,规范开采。 6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建立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公路两侧及排土场未得到绿化。严格实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实现边开采、边治理,矿区范围内可绿化区域绿化覆盖率达80以上。严格实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方案,客观边开采边治理,在采矿登记范围内可绿化区域绿化覆盖率达80以上。 7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未按要求完成,各项环保设施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8加工环保措施不到位,采取干式作业,不能满足生产清洁要求。加工场采用湿式作业,保障湿式作业设备正常运转,营造清洁生产的作业环境。措施有效,加工产生的粉尘实现达标排放。 9矿区主要运输道路的防尘矿山没有采用汽车运输,而是采用翻碴的方式运输。矿区主要运输道路经常清扫、洒水,路面平整、禁止超载,限制车速,防止车辆脱落物。矿区主要运输道路防尘措施到位。 10污水处理矿山污水沉淀后排入七都溪,但未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过影响环境评价。矿山污水采取循环使用,基本实现零排放,地表水沉淀后达标排放。矿山污水采取循环使用,基本实现零排放,地表水沉淀后达标排放。 11固体废弃物处置率9090以上90 12组织机构成立了绿色矿山创建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长管理机制,把“创建”纳入企业工作重点来抓,争取达到全市绿色矿山挂牌企业。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整个创建工作实施法人代表人负责制。 13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方案制定了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方案”重点突出、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有力。按“创建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14规章制度和各类档案资料规章制度和各类档案资料较齐全,上报及时,但填写不完整。实施绿色矿山管理制度,建立管理台账和档案资料。矿产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规章制度完备,责任落实。各类报表齐全,上报及时、正确,各类档案资料完整。 15矿容矿貌、生产秩序矿容矿貌较为整洁,生产有序。矿容矿貌整洁,生产秩序井然。矿容矿貌整洁,生产秩序井然。 16纳税与缴费按省市有关要求办理。依法纳税、缴费,足额费纳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依法纳税、缴费,足额费纳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 17矿区生态环境治理有局部闭永久边坡未治理。实施边开采边治理,有完备的局部闭坑矿区和矿山闭坑生态环境治理方案。认真实施治理方案,实施边开采边治理,达到矿山生态环境和谐。 18地质灾害防治无地质灾害隐患。经常检查,及时处理,实现矿山无地质灾害隐患。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矿山无地质灾害隐患。 19营造闭坑矿区生态和谐正在生产。确保治理经费,认真做好闭坑矿区复绿工作,闭坑矿区达到复绿复垦验收标准。闭坑矿区达到复绿、复垦验收标准。 4、创建方案主要内容 创建绿色矿山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矿山生态环境为重点,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努力实现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闭坑矿区生态化,促进矿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4.1资源利用集约化 4.1.1开发利用方案 开发利用方案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山安全法、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规和兰溪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矿区普查地质报告、方案编制委托书为依据进行编制,文本内容图纸和编制深度必须达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内容的要求。方案要具有可操作性。 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提交的兰溪市香溪镇坑边石料矿开发利用方案(按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编制)但矿山不属于小型露天采石场的范围,建义修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或采用桅杆吊装和索道吊装开拓),自上而下分台阶中深孔排炮爆破的开采方法,达到创建县级绿色矿山的要求。 4.1.2产品结构 兰溪市香溪镇石头坞采石场必须本着充分、高效利用资源的原则,根据开采矿石质量、块度等的不同进行处理,从而获得不同规格荒料及建筑面石产品,达到产品结构优化的目的。 矿石类型 矿石自然类型为侏罗系中统渔山尖组J2y青灰色砂岩、含砾砂岩,矿区范围内岩性单一,矿石工业类型为建筑饰面石料。 矿石的化学成份特征 矿石化学特征稳定。耐酸碱,抗腐蚀。 矿石物理特征 矿石饱和抗压强度最大57.4MPa,最小29.8MPa,平均41.6MPa。 本矿山矿石属低吸水、耐冻矿石。矿山为开拓矿产品销路,委托兰溪市混凝土有限公司检验测试结果符合要求。 产品结构 根据市场需求,兰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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