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总说明(1) 册说明(5) 第一章 管道安装第一章 管道安装 说明(11) 工程量计算规则(15) 第一节 给排水管道 (17) 第二节 采暖管道 (135) 第三节 空调水管道 (171) 第四节 燃气管道 (192) 第二章第二章 支架及其它支架及其它 说明 (197) 工程量计算规则 (198) 第一节 管道支架制作安装 (199) 第二节 设备支架 (203) 第三节 套管 (204) 第四节 管道水压试验 (222) 第五节 管道消毒、 冲洗 (227) 第六节 成品表箱安装 (230) 第七节 剔堵槽, 沟 (231) 第八节 机械钻孔 (233) 第九节 堵洞 (235) 第十节 管道人工挖土 (237) 第三章第三章 管道附件管道附件 说明 (241) 工程量计算规则 (242) 第一节 螺纹阀门 (245) 第二节 法兰阀门 (253) 第三节 塑料阀门 (266) 第四节 沟槽阀门 (269) 第五节 法兰 (273) 第六节 减压器 (300) 第七节 疏水器 (308) 第八节 除污器 (316) 第九节 水表 (322) 第十节 热量表 (332) 第十一节 倒流防止器 (338) 第十二节 水锤消除器 (351) 第十三节 补偿器 (353) 第十四节 软接头 (365) 第十五节 塑料排水管消声器 (369) 第十六节 浮标液面计 (370) 第十七节 浮标水位标尺 (371) 第四章第四章 卫生器具卫生器具 说明 (377) 工程量计算规则 (378) 第一节 浴缸 (盆) (379) 第二节 净身盆 (382) 第三节 洗脸盆 (383) 第四节 洗涤盆 (386) 第五节 化验盆 (388) 第六节 大便器 (389) 第七节 小便器 (392) 第八节 其它成品卫生器具 (394) 第九节 烘手器 (395) 第十节 淋浴器 (396) 第十一节 淋浴间 (399) 第十二节 桑拿浴房 (400) 第十三节 大、小便槽自动冲洗水箱制作及 安装 (401) 第十四节 给排水附件 (404) 第十五节 小便槽冲洗管制作安装 (408) 第十六节 蒸汽-水加热器 (409) 第十七节 冷热水混合器 (410) 第十八节 饮水器 (411) 第十九节 隔油器 (412) 第五章第五章 供暖器具供暖器具 说明 (415) 工程量计算规则 (416) 第一节 铸铁散热器 (417) 第二节 钢制散热器 (419) 第三节 其它成品散热器 (423) 第四节 光排管散热器制作安装 (424) 第五节 暖风机 (436) 第六节 地板辐射采暖 (438) 第七节 热媒集配装置安装 (439) 第六章第六章 采暖、给排水设备采暖、给排水设备 说明 (443) 工程量计算规则 (444) 第一节 给水设备 (445) 第二节 气压罐 (450) 第三节 太阳能集热装置 (452) 第四节 地源 (水源、 气源) 热泵机组 (453) 第五节 除砂器 (455) 第六节 水处理器 (457) 目目 录录 第七节 水箱自洁器 (461) 第八节 水质净化器 (462) 第九节 紫外线杀菌设备 (463) 第十节 热水器, 开水炉, 容积式热交换器安 装 (464) 第十一节 消毒器, 消毒锅 (467) 第十二节 直饮水设备 (468) 第十三节 水箱 (469) 第七章第七章 燃气器具及其它燃气器具及其它 说明 (479) 工程量计算规则 (479) 第一节 燃气开水炉 (481) 第二节 燃气采暖炉 (482) 第三节 燃气沸水器, 消毒器 (483) 第四节 燃气快速热水器 (484) 第五节 燃气灶具 (485) 第六节 气嘴 (486) 第七节 燃气管道调长器安装 (487) 第八节 引入口保护罩安装 (488) 第八章第八章 医疗气体设备及附件医疗气体设备及附件 说明 (491) 工程量计算规则 (491) 第一节 制氧机 (493) 第二节 液氧罐 (495) 第三节 二级稳压箱 (496) 第四节 气体汇流排 (497) 第五节 集污罐 (498) 第六节 刷手池 (499) 第七节 医用真空罐 (500) 第八节 气水分离器 (501) 第九节 干燥机 (502) 第十节 储气罐 (503) 第十一节 空气过滤器 (504) 第十二节 集水器 (505) 第十三节 医疗设备带 (506) 第十四节 气体终端 (507) 附录附录 (508) 总说明 一、 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 员会关于同意修编〈上海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批复(沪建交[2012]1057 号)及 其有关文件的规定, 在 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2000) 和 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TY02-31-2015)的基础上,按国家标准的工程量计算规范,包括项目划分、项目名称、计 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等与本市安装工程实际相衔接,并结合多年来“新技术、新工艺、 新材料、新设备”和节能、环保等绿色建筑的推广应用而编制的量价分离的预算定额。 二、 本定额是完成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人工、 材料、 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上海地区 的社会平均标准; 是统一本市安装工程预结算项目划分、 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的依据; 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是编制投资工程估算、设计概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编制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组价的基础; 是工程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和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定额的参 考依据;也是编制本市安装工程概算定额、估算指标以及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 三、 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 扩建、 改建通用安装工 程。 四、 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共分十三册(详见目录)。 五、 本定额以国家和上海市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家和上海市现行设计规范、 施工及验收规 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计算规范和有关定额为依据编制, 并参考了典型工程设计、 施工和其它资料。 主要依据包括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二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586-2013) 三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TY0 2-31-2015) 四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安装工程 LD/T 74.1~4-2008) 五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DJ-201~209-2006) 六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 七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 八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沪建管[2014]872 号) 九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数据标准(GB/T 50851-2013) 十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 十一 国家及本市安装工程通用图纸和标准图集 1 十二 国家、行业和上海市现行建设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 十三 现行建设工程典型案例及现场实地调查、测算资料 六、 本定额按正常施工条件、 本市多数施工企业常用的施工方法、 机械化程度和合理劳 动组织及工期为基础进行编制,反映了上海地区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一)工程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 附有合格证书和实验记录。 (二)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三)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四)安装地点、建(构)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七、 关于人工消耗量的确定 (一)本定额的人工以综合人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 工幅度差,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 (二)本定额每工日按 8 小时工作制计算。 八、 关于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一)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二)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其他材料。 (三)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 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材料损耗率见各册附录。 (四)对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和周转性材料(部分章册除外),列为其他材 料,以其他材料费占辅材的百分比计取。 九、 关于机械消耗量的确定 (一)本定额中的机械按常用机械、合理机械配备和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并结 合工程实际综合确定。 (二)本定额中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机械施工工效并考虑机械幅度差综合取定。 (三)凡单位价值 2000 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 工具、用具等不列入机械台班消耗量。 十、 关于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一)本定额的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施工工效综合取定。 2 (二)凡单位价值 2000 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仪器仪表, 不列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 十一、 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一)工程设备 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二)材料、成品、半成品 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三)垂直运输基准面 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四)安装操作物高度距离标准以各册定额为依据。 十二、 本定额中材料栏内带“( )”表示主材。 十三、 本定额中的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 含在内。 十四、 本定额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 “以外”、 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五、 除另有规定之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以下规定计算 1、 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 3); 2、 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 2); 3、 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 4、 以重量计算的为吨(t); 5、 以台(套、件或个)计算的为台(套、件或个); 工程量汇总时,其准确度取值m 3、m2、m、kg 保留两位小数;t 保留三位小数;台 (套、件或个)取整数。 十六、 凡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册章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和附录。 3 4 册 说 明 一 、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本市工业与 民用建筑(规划红线内)的生活用给排水、采暖、空调水、燃气系统中的管道、附件、 器具及附属设备等安装工程。 二 、本册定额主要依据的规范标准有 一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 二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4-2006(2011 修订) 三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10 四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15 五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 50738-2011 六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 七 给水排水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 50125-2010 八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九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11 十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 十一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2002 十二 建筑给水聚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范GB/T 50349-2005 十三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 50364-2005 十四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50494-2009 十五 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 50495-2009 十六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 十七 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GB 50751-2012 十八 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 50788-2012 十九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28-2004 二十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2005 二十一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 34-2010 二十二 城镇供热直埋管道技术规程CJJ/T 81-98 二十三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94-2009 二十四 建筑给水排水薄壁不锈钢管连接技术规程CECS 277-2010 5 二十五 现行国家建筑设计标准图集、协会标准、产品标准等其它资料。 三、本册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 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泵房、站类管道以及建筑物内加压 泵房、空调制冷机房、消防泵房的管道,管道焊缝热处理、无损探伤,医疗气体管道执行 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关定额项目。 二 本册定额未包括燃气系统的室外管道工程、 燃气表、 阀门等设备和配件的安装, 执行上海市燃气管道工程预算定额相关定额项目。 三 本册定额未包括的采暖、给排水设备安装,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等相关定额项目。 四 给排水、采暖设备、器具等电气检查、接线工作,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 工程相关定额项目。 五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关定额 项目。 六 挖填土项目中,单根埋地管道、挖土深度在 1.5m 以内的,以“m”为计量单位; 多根埋地管道、挖土深度在 1.5m 以内的,以“m 3”为计量单位。挖土深度在 1.5m 以上的、 及其涉及到管沟、工作坑及井类的土方开挖、回填、运输、垫层、基础、砌筑、地沟盖板 预制安装、 路面开挖及修复、 管道砼支墩的项目, 执行 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相关定额项目。混凝土管道、水泥管道安装执行上海市城镇给排水管道工程预算定额 相关定额项目。 四、关于下列各项费用调整系数的规定 一 脚手架搭拆费按定额人工费的 5计算,其中人工占 35。室外埋地管道工程, 不计取该费用。 二 工程超高费(即操作高度增加费)按操作物高度离楼地面 5m 为限,超过 5m 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定额人工乘以下列系数。工程超高费全部为人工费用。 操作物高度 ≤10m ≤30m ≤50m 系数 1.10 1.20 1.50 三 高层建筑增加费(高层建筑指高度在 6 层或 20m 以上的工业和民用建筑)增加 的费用按下表分别计取。 建筑层数≤12 ≤18 ≤24 ≤30 ≤36 ≤42 ≤48 ≤54 ≤60 6 按人工量的 2 5 9 14 20 26 32 38 44 以上计算出的高层建筑增加费中,其中的 65%为人工降效,其余为机械降效。 四 在洞库、地沟、结构管道间(井)、管廊内安装的项目,定额人工、机械乘以 系数 1.20。 五 采暖工程系统调整费按采暖系统工程人工费的 10计算,其中人工占 35。 六 空调水系统调整费按空调水系统工程(含冷凝水管)人工费的 10计算,其中 人工占 35。 五、本册与市政管网工程的界线划分 一 给水、采暖管道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或以计量表、阀门(井)为界。 二 室外排水管道以与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 三 燃气管道定额以用户室内燃气表为界,适用于室内燃气表之后的镀锌钢管(螺 纹连接)管道安装。 六、本册各定额子目,均包括安装物的外观检查。 七、凡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和附录。 7 8 第一章第一章 管道安装管道安装 9 10 说 明 一、 本章定额包括给排水管道、采暖管道、空调水管道、燃气管道的安装。 二、 本章定额适用范围 一 给排水管道定额适用于室内外生活用给排水管道的安装,包括镀锌钢管、钢管、不 锈钢管、铜管、铸铁管、塑料管、复合管等不同材质的管道安装及室外管道碰头等项目。 二 采暖管道定额适用于室内外采暖管道的安装,包括镀锌钢管、钢管、塑料管、预制 保温管以及室外管道碰头等项目。 三 空调水管道定额适用于室内空调水管道安装, 包括镀锌钢管、 钢管、 塑料管等项目。 四 燃气管道定额适用于用户燃气表之后的室内燃气镀锌钢管螺纹连接的管道安装。 三、 管道的界限划分 一给排水管道的界限划分 1、 室内外给水管道以建筑物外墙皮 1.5m 为界,建筑物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2、 室内外排水管道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 3、 与工业管道界线以与工业管道碰头点为界。 4、 与设在建筑物内的水泵房(间)管道以泵房(间)外墙皮为界。 二采暖管道的界限划分 1、 室内外管道以建筑物外墙皮 1.5m 为界;建筑物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室外 设有采暖入口装置者以入口装置循环管三通为界。 2、 与工业管道界限以锅炉房或热力站外墙皮 1.5m 为界。 3、 与设在建筑物内的换热站管道以站房外墙皮为界。 三空调水管的界限划分 1、 室内外管道以建筑物外墙皮 1.5m 为界;建筑物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2、 与设在建筑物内的空调机房管道以机房外墙皮为界。 四燃气管道的界限划分 1、 室内设燃气公司燃气表或阀门的,以其燃气表或阀门为界,后端为本册定额燃气 管道的适用范围; 2、 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室内第一个阀门或以墙外三通为界。 11 四、 不同系统的室外管道安装不分地上与地下,均执行相应系统的同一子目。 五、 管道的适用范围 一给排水管道适用范围 1、 给水管道适用于生活饮用水、热水、中水及压力排水等管道的安装。 2、 塑料管安装定额适用于 UPVC、PVC、PP-C、PP-R、PE、PB 管等塑料管安装。 3、 镀锌钢管(螺纹连接)定额适用于室内外焊接钢管的螺纹连接。 4、 钢塑复合管安装定额适用于内涂塑、内外涂塑、内衬塑、外覆塑内衬塑复合管道安 装。 5、 钢管沟槽连接定额适用于镀锌钢管、焊接钢管及无缝钢管等沟槽连接的管道安装。 不锈钢管、铜管、复合管的沟槽连接,可参照执行。 二采暖管道适用范围 1、 镀锌钢管(螺纹连接)定额适用于室内、外焊接钢管的螺纹连接。 2、 预制直埋保温管安装定额适用于按照行业标准 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预制直 埋保温管(CJ114-2000)要求生产的成品保温管道及管件的安装。 三空调水管道适用范围 1、 镀锌钢管(螺纹连接)安装定额适用于空调水系统中采用螺纹连接的焊接钢管、钢 塑复合管的安装项目。 2、 空调冷热水镀锌钢管 (沟槽连接) 安装定额适用于空调冷热水系统中采用沟槽连接 的公称直径 DN150 以下焊接钢管的安装。 四燃气管道适用范围 1、 燃气管道安装项目适用于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 0.4MPa(中压)的燃气系统。 2、 室内镀锌钢管螺纹连接定额适用于室内设燃气公司进户燃气表或进户点之后的燃 气管道的安装。 六、 有关说明 一 除燃气管道安装定额外, 本章管道定额均包括相应管件安装、 水压试验及水冲洗工 作内容。燃气管道安装定额包括管道及管件安装、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空气吹扫等工作 内容。本章各种管道定额中的管件均按成品管件数量系综合取定;执行定额时,成品管件 数量可依据设计文件及施工方案或参照本册附录 管道管件数量取定表计算,定额中其 它消耗量均不作调整。 12 二 本册定额管件含量中不含与螺纹阀门配套的活接、 对丝, 其用量含在螺纹阀门安装 定额中。 三 钢管焊接安装项目中均综合考虑了成品管件和现场煨制弯管、 摔制大小头、 挖眼三 通。 四 管道安装定额中, 除采暖室内直埋塑料管和室内直埋塑料给水管项目中已包括管卡 安装外,均不包括管道支架、管卡、托钩等制作安装以及管道穿墙、楼板套管制作安装等工 作内容,发生时,应按本册第二章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五 室内空调机房与空调冷却塔之间的冷却循环水管道执行空调冷热水管道相关定额。 六 安装带保温层的管道时, 可执行相应材质及连接形式的管道安装定额, 其定额人工 乘以系数 1.10;管道接头保温执行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关定额项目, 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2.0。 七 室内外采暖、空调水管道在过路口或跨绕梁、柱等障碍时,如发生类似于方形补偿 器的管道安装形式,执行本册定额第三章方形补偿器制作安装相应定额子目。 八 给排水和采暖系统室外管道碰头定额适用于新建管道与已有水源、 热源管道的碰头 连接;如已有水源管道已做预留接口则不得再计。 九 给排水管道有关说明 1、 管道安装定额中, 包括水压试验及水冲洗内容, 管道的消毒冲洗执行本册第二章相 应定额子目另行计算。排(雨)水管道包括灌水(闭水)及通球试验工作内容;排水管道不 包括止水环、透气帽本体材料,发生时按实际数量另计材料费。 2、 室内柔性铸铁排水管(机械接口)按带法兰承口的承插式管材考虑。 3、 雨水管系统中的雨水斗及雨水口安装执行第四章相应项目。 4、 塑料管热熔连接管道外径 dn125 及以上管径按热熔对接连接考虑。 5、 室内直埋塑料管道是指敷设于室内地坪下或墙内的塑料给水管段;包括充压隐蔽、 水压试验、水冲洗以及地面划线标示等工作内容。 十 采暖管道有关说明 1、 室内直埋塑料管定额包括充压隐蔽、 水压试验、 水冲洗以及地面划线标示工作内容; 适用于敷设于室内地坪下或墙内的由采暖分集水器连接散热器及管井内立管的塑料采暖管 段。 直埋塑料管分别设置了热熔管件连接和无接口敷设两项定额项目, 不适用于地板辐射采 暖系统管道。地板辐射采暖系统管道执行本册第五章相关定额项目。 13 2、 采暖塑铝稳态复合管道安装定额按相应塑料管道安装定额子目, 人工乘以系数 1.1, 其它不变。 3、 预制直埋保温管安装定额适用于按照行业标准 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预制直 埋保温管 (CJ114-2000)要求生产的成品保温管道及管件的安装,如实际材质规格与该标 准规定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4、 预制直埋保温管安装定额中已包括管件安装, 但不包括接口保温, 发生时应另行计 算。 5、 与原有管道碰头安装定额不包括与供热部门的配合协调工作以及通水试验的用水 量,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十一 空调冷热水管道 1、 空调凝结水管道安装项目是按集中空调系统编制的, 并适用于户用单体空调设备的 凝结水管道系统的安装。 十二 燃气管道 1、 已验收合格未及时投入使用的管道,使用前需做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空气吹 扫的,执行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定额项目。 2、 燃气公司进户燃气表或进户点之后的室内燃气镀锌钢管管道中的阀门,执行本册 相应定额子目。 3、 燃气检漏管安装执行相应的管道安装定额。 4、 燃气管道系统的其它设备、部件、管道,以及室外管道警示带、示踪线、地面警 示标志桩、氮气置换、与已有管道碰头、及连接后的单独试压等施工安装项目执行上海 市燃气管道工程预算定额。 14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类管道安装定额区分室内外、材质、连接形式、规格不同,以“m”为计量单位。 定额中铜管、塑料管、复合管(除钢塑复合管外)按公称外径表示,其它管道均按公称直径 表示。 二、各类管道安装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 除阀门、管件及附件(包括器具组成)所占长度。管道附件是指减压器、疏水器及采暖入口 装置等组成。 三、与分集水器进出口连接的管道工程量,应计算至分集水器中心线位置。 四、室内给排水管道与卫生器具连接的分界线 (一) 给水管道工程量计算至卫生器具 (含附件) 前与管道系统连接的第一个连接件 (角 阀、三通、弯头、管箍等)止。 (二) 排水管道工程量自卫生器具出口处的地面或墙面的设计尺寸算起; 与地漏连接的 排水管道自地面设计尺寸算起,不扣除地漏所占长度。 五、采暖室外预制直埋保温管保温层补口按不同管径,以“个”为计量单位。 六、与原有采暖热源钢管碰头, 区分带介质、 不带介质两种情况, 按新接支管公称管径, 以“处”为计量单位。每处碰头包含供、回水两条管道碰头连接。 15 16 工作内容调直、切管、套丝、组对、连接,管道及管件安装,水压试验及水冲洗。 人工 00050101综合人工工日 17030101镀锌焊接钢管m 18034401镀锌管件个 01290317 热轧钢板(中厚板) δ8~ 18 kg 02010105橡胶板 δ1~3kg 02130311 聚四氟乙烯带(生料带) 宽度20 m 03014101六角螺栓连母垫kg 03110215尼龙砂轮片 Ф400片 03130114电焊条 J422 Φ3.2kg 03152508镀锌铁丝 8~12kg 14070101机油kg 14390101氧气m 14390302乙炔气kg 17010136焊接钢管 DN20m 17271011橡胶软管 DN20m 19010013螺纹阀门 DN20只 24110311弹簧压力表 0~1.6Mpa套 24111611压力表弯管 DN15套 34090311破布kg 34110101水m 其他材料费占辅材 99190750管子切断套丝机 Φ159台班 99230170砂轮切割机 Φ400台班 99250005电焊机台班 99440030电动单级离心清水泵 Φ100台班 99440420试压泵 3MPa台班 第十册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一章 管道安装 1. 给排水管道 定 额 编 号03-10-1-103-10-1-203-10-1-303-10-1-4 项 目 单 位 室外镀锌钢管(螺纹连接) 公称直径(mm以内) 15202532 10m10m10m10m 0.6470 0.6740 0.7030 0.7220 材 料 10.200010.200010.200010.2000 2.80002.96002.83002.1400 0.0300 0.0320 0.0340 0.0370 0.0070 0.0080 0.0080 0.0090 2.2400 2.9300 3.1800 3.5700 0.0040 0.0040 0.0040 0.0050 0.0050 0.0060 0.0100 0.0140 0.0020 0.0020 0.0020 0.0020 0.0400 0.0450 0.0680 0.0750 0.0240 0.0300 0.0320 0.0370 0.0030 0.0030 0.0030 0.0060 0.0010 0.0010 0.0010 0.0020 0.0130 0.0140 0.0150 0.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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